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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园长信息2024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园长2名、副园长3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2024年2月26日9:30-3月1日17:30可报名,具体报名要求详见正文!

2024-02-22,全文共 5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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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园级领导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南沙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益二类幼儿园事业编制园长2名,副园长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广州南沙新区,面积803平方公里,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距香港38海里、澳门41海里,方圆80公里范围内汇聚了大湾区11座城市。省委省政府2002年在南沙召开现场会,拉开了南沙大开发的序幕。南沙2005年成为广州行政区,2012年和2014年先后获批成为国家新区和自贸试验区。2017年5月,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南沙“建设成承载门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赋予了广州南沙建设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的历史使命,要求携手港澳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创新发展示范区、金融服务重要平台和优质生活圈。南沙在国家、省、市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形成了“三区一中心”(国家新区、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和承载门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的发展新格局。2022年6月14日,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将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赋予了南沙新的定位目标和重大使命。

目前,南沙区获批为广州唯一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广东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是“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广东省教育强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广东省首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全国首家“教育品牌示范区”和“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荣获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优秀奖。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达标率为100%。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园长2名、副园长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技能要求;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有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10.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二)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

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首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需求表所列出的其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具体资格条件。

2.报考人员须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园长任职资格证。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及证明专业方向的相关材料等,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5.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或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相近专业证明)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五、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曾有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曾因虐待或体罚学生等被开除和/或解聘的;

8.具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9.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或不允许从事教师职业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六、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依次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总成绩。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均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9:30-3月1日17:30。

3.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24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园级领导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条件的,均不可以报名,即便报名成功最终也将不予聘用。

(2)应使用最新身份证信息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内)。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5)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考试确认时间待定,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1.时间: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通知为准。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笔试

1.时间、地点及方式: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完成考试确认并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

3.方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包括教学管理,教育教研,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幼儿园教育等相关政策、法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4.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不含免笔试人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5.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免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五)资格复核

1.时间及方式: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考生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不含免笔试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复核环节。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合格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核环节。

3.资格复核有关事项:

(1)资格复核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详见《2024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园级领导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

(2)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经复核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隐瞒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由结构化面试、游戏观察点评两个环节组成,分别按70%、30%的比例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主要围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通过问答和对幼儿游戏进行观察点评,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七)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南沙区教育局在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

(八)体检

体检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如后续有新政策按最新体检政策执行。

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正常,确保及时收到体检通知。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1:1。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合格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组织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不良反映或所反映情况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和任职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工作试用期,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同时实行任职试用期,任职试用期一年(原为事业编制园级领导,已通过对应岗位试用期考核的,不再做要求),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考察不胜任者,免去试任职务。

(三)被聘用人员纳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

(四)报考人员入职后统一按照专业技术十级岗聘任。

(五)被正式聘用的园级领导,若符合广州市或南沙区高端人才条件的,可在原有待遇基础上,根据南沙区教育系统引进人才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人才待遇。

八、注意事项

(一)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专业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二)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可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穗南人社〔2015〕1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信息登记在案,按违规造假情况的情节严重程度予以3至5年禁止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惩处。

(五)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此次招聘人员,由南沙区教育局统筹分配至区内公办幼儿园。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南沙区教育局的工作岗位安排。

(八)关于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9:30-11:30、14:30-17:30拨打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咨询、监督电话:020-84981781

联系人:周老师

九、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对本公告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24年南沙区教育局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校级领导需求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xls

附件3:南沙区公开招聘园级领导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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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

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是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名,招聘岗位、专业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要求:“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方案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年龄为50周岁以下。

报考应聘人员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2日上午9:00至2024年4月26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照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须上传附件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港澳居民应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3)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学生证和经学校(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本公告及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岗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造成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3)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该专业的下级学科一致。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并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的岗位,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须提供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5.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阶段不进行人工审核,如后续环节出现实际所学专业或其他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为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基本能力。

(3)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同一岗位对应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为1:3设置。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对于部分紧缺岗位,按程序报批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5)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2.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者的应聘人员中,以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材料,将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gz.gov.cn)及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jtj.gz.gov.cn)、相关短信通知等信息。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3)面试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应聘人员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咨询电话:020-83811659。监督电话:020-38180382。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本公告由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1.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2024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doc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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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团校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团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团校是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共青团干部、志愿者、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事务社工等培训任务;开展青少年群体和青年工作研究、穗港澳台青少年比较研究,办好《青年探索》;承担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任务;承担为基层共青团干部提供示范性指导培训的任务;开展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拓展青少年教育培训平台,策划制作青少年思想引领融媒体产品。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共计4人,详见附件《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团校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等;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考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情参见附件1。其中:

1.“2024年毕业生”指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所有报考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限: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方向的不可报考。除《公务员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在系统报名时上传材料扫描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材料原件。

4.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络报名

1.网络填报资料报名:2024年3月18日9:00至2024年3月29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知悉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规范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资格初步审核:2024年3月18日9:00至2024年3月29日17:00。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核,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初步审核结果以系统反馈为准,不另行人工通知。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或后续招聘环节。

3.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2024年4月3日9:00起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考试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各环节,须同时使用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必须确保在报名系统填写内容真实、全面、准确。

(2)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3)各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聘人数(视情另行公告)。

(4)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函。不能出具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程序。未经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隐瞒在编身份的报考者承担一切责任。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行政职业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预计时间安排在2024年4月上旬。

3.笔试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4.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资格审核。

5.对于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博士岗位,如具有与岗位条件相符合的博士学位的,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的人员范围为:(1)免笔试且经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2)非免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须按资格审核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方式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期间无法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取消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或后续环节。

3.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或因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按岗位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5.资格审核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等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拟聘岗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或行政职业能力等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课堂试讲、结构化面试中的一种或多种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须参加笔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因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而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对受影响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与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等额体检人员。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实施。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程序办理。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或应聘后被发现有下列行为,或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涂改证件、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舞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以及未按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告的要求报名或考试的;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及其附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

(三)此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推荐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此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四)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或公示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咨询电话:

广州市团校:林老师 020-85516817

监督电话:020-87540162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1.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团校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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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招聘城管协管员招聘信息2024

2024-03-01,全文共 1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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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招聘城管协管员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等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职责与义务,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五)能胜任夜间室外勤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轮值夜班。

(六)具有C1及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熟悉办公室文书电脑文件基本处理操作者及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凡是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越秀区解放中路云台里26号(光塔街道办事处7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法:

(1)填写并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报考人员自行填写打印,签名确认)。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带原件审核)、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材料(如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查验),需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2)。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由街道工作人员通知参加面试,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街道工作人员逐一通知符合条件考生,面试成绩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参加面试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即视为放弃。

(三)体检

体检对象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体检事宜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可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医院通知需要复检的,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自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政治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光塔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参与。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843010于小姐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

1、《越秀区光塔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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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待遇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2-29,全文共 7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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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为加强黄埔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缓解医疗卫生机构部分岗位人才紧缺的现状,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现面向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区属公立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52名,具体岗位设置、人数、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相关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招聘对象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一天)。港澳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及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7.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可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9.港澳学习、国外留学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10.报考岗位要求含“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提供在培证明”及指定专业方向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在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及就业推荐表进行报考,证明须明确在培情况及研究专业方向。从聘用起2年内不能按要求取得相应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11.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网址链接为: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12.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且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聘用起2年内不能按要求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13.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

14.符合其他广州市和黄埔区有关人员招录的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前一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公告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3月1日。

2.公告发布网址

(1)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业务专题栏目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版块(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index.html);

(3)黄埔信息网新闻资讯栏目下的通知公告板块(http://www.hp.gov.cn/xwzx/tzgg/);

(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上公告通知栏(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wsjkj/tzgg/)。

(二)现场宣讲

本次招聘将于2024年3月4日下午3:00在中山大学(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永生楼4楼讲学厅)、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A209)两所院校同步开展现场宣讲。

(三)网上预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预报名:2024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7:00,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预报名。网络预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预报名确认。

网络预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资格审核

2024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7:00在中山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开发区医院及黄埔区中医医院对已完成网上预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如下:

①2024年3月4日至3月5日,中山大学(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永生楼4楼讲学厅)、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A210);

②2024年3月6日至3月8日,广州开发区医院(广州市黄埔区友谊路196号广州开发区医院学术报告厅(医技楼5楼))、黄埔区中医医院(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路3号中医院门诊楼5楼会议厅)。

考生在同一时间段内可选择两个地点中的任一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因涉及网上确认考试,请尽早报名。资格审核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报考人员下载《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资格审核目录》(附件3),自行打印签名后,由本人携带材料一并提交现场审查,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如下: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①资格审核目录;

②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④毕业院校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⑤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含有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信息的证明及课程成绩单);

⑥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及个人简历一份;

⑦学生证;⑧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⑨报考岗位要求含“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考生,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提供其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半年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⑩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证明(如资格证、执业证、在培证明及专业方向证明等)。

(2)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

①资格审核目录;

②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④毕业院校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⑤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

⑦个人简历一份;

⑧报考岗位要求含“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考生,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提供其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半年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⑨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证明(如资格证、执业证、在培证明及专业方向证明等)。

(3)港澳居民报名时需提供:

①资格审核目录;

②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

③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④毕业院校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如现场未能提供,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⑦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

⑧个人简历一份;

⑨报考岗位要求含“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考生,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提供其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半年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⑩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证明(如资格证、执业证、在培证明及专业方向证明等)。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所学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在聘用前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网上预报名和资格审核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3)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及《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

4.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核后第二天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系统确认资格审核通过情况,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时间截止至2024年3月9日中午12:00。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黄埔信息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公布,请已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在打印期内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逾期将无法打印,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进入下一公开招聘环节。

(四)考试

1.本次招聘除以博士学位报名的人员免笔试外,招聘考试均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招聘博士学位的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需笔试岗位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于成功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可减少招考人数开考或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考。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同意,也可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按1:2设定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可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分数,按40%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岗位专业知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及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岗位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按如下办法计入:①通过资格复审的需笔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分数,按60%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②通过资格复审的免笔试人员,全部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4.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

(1)参加笔试人员之间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考官给分仍相同的,则再进行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2)免笔试人员之间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考官给分仍相同的,则再进行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面试综合成绩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黄埔信息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五)签订三方协议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直接进入考察环节。总成绩公布后3个月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者不配合后续环节、报到前放弃录用的情形,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六)体检、考察与补录

1.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数与考察对象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2.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需复查的报考人员,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

3.考察:由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考察期间,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特殊原因不能配合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4.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可在7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分别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黄埔信息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八)办理录用、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毕业后(须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能办理入职手续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凡2024年8月31日后取得证书的,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九)人员待遇及要求

广州开发区医院、黄埔区中医医院为区属公立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均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招聘岗位进行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在岗期间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岗位条件,严格按招聘条件报考,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黄埔信息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三)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局机关纪委对此次公开招聘予以全程监督。

(四)报考人员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请按各单位联系电话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详见附件4);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0-82116787,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及是否报名成功进行确认;反映发现此次公开招聘过程违规行为的监督电话:020-82113097。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接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调动、工作安排等。

附件: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资格审核目录.xls

附件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xls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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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汇总

2024-01-25,全文共 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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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市各区事业编制教师/非编教师招聘最新消息汇总(持续更新)

查看方式:点图标【】/蓝字查看

一、推荐岗位

更新中!

二、大专学历可报名:

更新中!

三、本科学历可报名:

广州市荔湾区学腾幼儿园招聘启示2024

四、硕士/博士可报名:

更新中

五、其他招聘消息参考:

【广州事业单位汇总】【广州企业汇总】【广州医院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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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1-17,全文共 3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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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共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单位、岗位及招聘人数等详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和《岗位表》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不满35周岁。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0周岁。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5周岁。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50周岁。

年龄计算以报名首日2024年1月22日为界(以年龄要求不满35周岁为例,即要求应聘人员须是1989年1月22日及之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四)符合《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须以《岗位表》要求学历学位一致的专业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现行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或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符合报考要求的,方可参加面试。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1月26日下午5:00时。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s://www.py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岗位的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

(3)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本公告所要求的证明、证书等材料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须在2024年1月29日下午5:00时前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5.笔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下同)招考信息栏公告为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或专业考试(详见《岗位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

3.开考比例:为确保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笔试设置的开考比例为1:3。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数。

4.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报考人员届时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证件(证明)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或与报考条件不符的,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名额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公告并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人数不足此比例时,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与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要素。

3.成绩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于面试当天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人员。

(2)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投诉,但经调查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正常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

(四)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咨询电话:020-34790335。

附件1: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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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事业编制岗位招聘信息(11.10截止)

2023-11-01,全文共 5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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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招聘2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一)2023年、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3年、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11月6日。

(三)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规定的条件。

2.2023年、2024年毕业生应分别在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须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专业必须符合职位对应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和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若职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招聘岗位考生类别条件为“非2023年、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的,应聘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招聘岗位考生类别条件为“2023年、2024年毕业生”的,应聘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4.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以本科专业报考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或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7年11月5日(不含当天)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2年11月5日(不含当天)后出生。

5.报考人员具体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6日。

6.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需一致;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月10日(星期五)17:00。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及聘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参与笔试、面试、体检和聘用等环节的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4.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

5.每个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管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人数若未达开考比例的,延长3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二)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合格分数为60分);

3.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者的应聘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于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和单位证明);

(4)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供审查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是否基本一致;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需提供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2)-(6)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2.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接受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系统的《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五)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

3.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合格成绩为60分)。

(六)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八)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因应聘者的个人原因或其原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在收到考察通知的3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九)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高于招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若暂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聘用时按相关人事制度暂定岗位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招聘单位可与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应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期限,有关人员应在约定期限内取得相应资格,逾期未取得的,招聘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合同期限统一为3年。

(五)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直接拨打附件1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政策咨询电话:020-81939593;监督投诉电话:020-81377497。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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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2023-06-19,全文共 4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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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

等规定,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其本科所学专业也须符合岗位表中本科专业要求。

2.“社会人员”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其本科所学专业也须符合岗位表中本科专业要求。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年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2.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

3.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其他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5.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自2023年7月3日00:00至 7月5日18:00止。

3.报名要求:将各类证件扫描、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以附件方式发送至hsfzrss@163.com,附件大小勿超过4M。邮件主题名为:“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例如:张三-本科-汉语言文学-语文教师),不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应聘材料及顺序要求如下: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表下载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附件3)。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所有大学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

⑤所有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4.践行诚信报考,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网上报名时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7月20日前,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四)笔试

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以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及教师教育技能,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在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在现场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或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者,经招聘单位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如有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学校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

(六)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在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学和教育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到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同一岗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在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各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八)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按照招聘岗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对应的等级,享受招聘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六)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六、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020-38630560,020-82116635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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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2024.6.14截止

2024-05-31,全文共 3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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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有关规定,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25名急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引进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人员类型

1.2024年毕业生。2024年毕业生是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应聘相关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广州市民政局系统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四)资格条件

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2)。

其中:

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可选择引进岗位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专业设置依据等材料,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2.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须提供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3.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材料;

4.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引进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引进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

6.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业绩成果年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论文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8:00至6月14日23:59;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清晰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zhujiannan@gz.gov.cn进行报名。文件格式为:姓名+引进单位+引进岗位代码(例:张三+广州市东升医院+引进岗位1-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等证明材料。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上传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5)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

(6)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

(7)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凡与我局系统在编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的“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中逐一填写清楚,不可漏填。

(二)资格审查

本次引进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考核评价的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http://mzj.gz.gov.cn/)公布。

(三)考核评价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方式: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专业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考核评价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人员。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公示(http://mzj.gz.gov.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引进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及待遇

1.由引进单位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获聘的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

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四)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的引进人员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关于各引进岗位的相关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咨询电话:020-83345729,监督电话:020-831786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民政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民政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

1.招聘单位简介.zip

2.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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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勤人员启事2024

2024-05-24,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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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1名(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实践综合岗),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实践综合岗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实习管理工作;

2.协助教学运转工作;

3.协助教学档案整理;

4.协助学院网站教学模块的建设;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

2.学历:本科及以上;

3.专业:医学、教育学、外语、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4.其他条件:

(1)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有海外留学经验者优先;

(2)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

(3)团队意识强,有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强;

(4)有教育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待遇

按南方医科大学非事业编制工勤人员相关待遇执行。

六、应聘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他人推荐、本人自荐与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形式;

2.面试:符合条件者由国际教育学院通知面试;

3.录用:经审查合格,择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4.联系人:林老师;

将简历发送至邮箱zouyuying@smu.edu.cn;

联系方式:020-61648354。

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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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3名公告

2024-05-24,全文共 6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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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附件1《招聘单位简介》。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培训合格,且选择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

(二)社会人员:指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岗位表》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处分年限、年龄、工作经历等有关时间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含2024年5月28日)。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如有特别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1)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或以下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2.本期招聘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本期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各项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至6月3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请继续跟进审核情况。初审结果请考生自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查看。

3.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确认时间另行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告,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告,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彩照。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延长报名时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并予以网上公告。

(4)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的信息须与资格复审提交的审核材料一致。如有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6)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招聘岗位对执业范围有专业要求的,参加该专业转岗培训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完成培训并提交考核合格证明。

(8)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工作经历的,应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单位级别等级情况和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

(9)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由第三方命题。分为2个专业类别试题,其中管理类岗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其余岗位主要测试医疗专业基础知识等。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

5.按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依合格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6.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从化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告。

2.资格复审时,社会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及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3.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在资格复审中,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届时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递补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情况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告。

2.面试形式和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应急处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按规定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和准考证准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完毕当场评分、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5.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2)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

(五)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体检结果将以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

(六)考察

1.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同时复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2.考察工作原则上自通知考察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因考生原因造成考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按合格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3.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或聘用资格,须自通知考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声明。不配合考察工作、无故拖延者,将视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选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

1.公示期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2.已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以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

3.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从化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2024年毕业生及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

6.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计算任职年限。

(十)注意事项

1.未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聘用后连续3个考试周期内考取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区属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新招聘人员全部纳入编制管理。

3.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并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上约定工作5年以上。

4.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5.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6.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遗失身份证原件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7.本期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期招聘无关。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

咨询电话:区卫健局人事科 020-37906330或020-87962804;

投诉电话:区卫健局机关纪委 020-87926093。

附件1.招聘单位简介.doc

附件2.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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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024

2024-05-23,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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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2024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广州大学(Guangzhou

University)于2000年合并组建,有着90多年的办学传统,现有大学城、桂花岗、黄埔研究院/研究生院“一校三园”。学校紧紧抓住国家“双一流”建设、广东省和广州市高水平大学建设机遇,坚持“四个面向”,深化与广州和粤港澳大湾区“三个对接”,聚焦新工科、新文科、新师范建设,积极探索新医科和新农科发展,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广州市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设有25个专业学院,涵盖十一大学科门类。现有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化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社会科学总论、数学、植物学、动物学、地球学科及农业学科等10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工程学已达1.02‰。学校有6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冲一流”重点建设学科、14个广东省重点学科;20个学科上榜2023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27个学科上榜软科2023年“中国最好学科”;学校在2023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位列主榜第97位;在2023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中位列世界第463位、中国内地高校第78位;在US.News2023世界大学排名位列世界大学第551位;在2024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位列全球高校第837位。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岗位

事业编教学科研岗位30名。

三、招聘专业:不限

四、其他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身体健康。

(四)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五)具有国内外较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有独立承担重要科研项目的经历或已经取得高质量的学术成果。

(六)具有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一年以上全职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七)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五、工作和生活待遇

(一)编制:按事业编制管理。

(二)岗位:根据自身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级别聘相应岗位。

(三)薪酬: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

六、应聘时限与材料要求

(一)本公告2024年度内长期有效。

(二)须提供下列完整材料:

1.《广州大学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表》;

2.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个人简历、学历和学位证明(海外归国的还需提供留学人员归国及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教学科研经历、学术代表作等;

3.主持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

4.其他能证明教学科研水平的材料。

七、应聘程序

个人应聘→所属单位推荐→学校专家组会议评议→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议→确定拟聘人选→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八、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箭老师、刘老师、邢老师

电 话:020-39341749

E-mail:gdrsc@gzhu.edu.cn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邮 编:510006

学校网址:http://www.gzhu.edu.cn

广州大学

2024年5月15日

附件:《广州大学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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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2024

2024-05-07,全文共 4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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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提高广州海关事业单位对海关工作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是广州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暂未分类,主要承担统筹指导全关区后勤服务保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后勤保障服务和经营工作的改革发展规划、目标及规章制度、承办机关及部分隶属海关后勤服务保障、管理所属经济实体等工作。

广州海关信息中心是广州海关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广州海关信息化网络、软硬件支撑环境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信息化项目集成管理、广州海关网站开发、电视电话会议及视频监控平台维护等信息化运维保障工作。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是广州海关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广州关区进出口产品法定检测、公共技术委托检测和科研等任务,提供全面的产品认证测试、检验检疫、验货及鉴定、工厂检查、卫生处理评价、能力验证、标准制定、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

广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广州海关口岸门诊部)是广州海关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传染病监测与健康体检、旅行预防接种、卫生保健咨询、医疗保健门诊、相关医疗服务、卫生检疫技术科研开发与技术服务等工作。

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是广州白云机场海关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检测、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及广州白云机场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清远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是清远海关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检测、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及清远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源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是河源海关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检测、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及河源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

广州海关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其中:

(一)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海关系统内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 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7日9:00至5月11日16:00登录“广州海关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https://www.sydwzk.cn/gzhgzp2024,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报名事宜详见招聘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指南》。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同步开展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15日9:00至5月16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广东省人才市场网站另行公告。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七、资格复审

面试及直接考核前,广州海关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及直接考核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广州海关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试

(一)对于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生。

考试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为百分制,考生综合成绩=直接考核成绩*100%,主要考核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进入直接考核环节,直接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广东省人才市场网站另行公告。

直接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人选。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对拟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以直接考核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直接考核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将利用备考试卷加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在直接考核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应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字,视为送达。

(二)对于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均为百分制,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60分)以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要求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若比例不足1:3,达到合格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广东省人才市场网站发布,并电话通知本人。若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将依次递补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主要考核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等,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广东省人才市场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人选。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对拟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将利用备考试卷加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应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字,视为送达。

面试及直接考核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广东省人才市场网站公布。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十、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广东省人才市场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广州海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2),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清远、河源海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在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且须符合政策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脱密期限等要求。未经工作单位同意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且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在报考其它岗位时,应在报名系统中“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主动填报。

(七)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并可致电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5月7日至5月11日8:30—12:00、14:00—17:0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八)报名咨询电话:020-81103185;

考录咨询电话:020-81103289。

(九)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及广东省人才市场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1:广州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报考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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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4-28,全文共 4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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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计2人。具体要求详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4年5月9日);

2.学历、学位及具体岗位要求等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类型

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不限,包含“2024年毕业生”及“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2024年毕业生”要求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按照《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在系统中的“附件上传”环节上传相关材料,务必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有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3.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专业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成绩单及翻译公证书或毕业院校的相关专业证明及翻译公证书,国内毕业的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四)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五)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5日开考前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该岗位才准予开考。对于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可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另文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七)笔试考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或通知为准。

2.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时事政策、教育政策法规制度、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等内容);申论(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4.公布成绩: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八)资格复核

1.按笔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如因笔试成绩相同导致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或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资格复核。

2.进入资格复核环节的考生,在资格复核当天需提供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九)面试考试

1.面试形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2.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须高于75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者方可录用。

(十)体检

对考试综合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十一)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学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十二)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十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为专业技术11级。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年限方面,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该三项材料出具单位或缴费单位应为同一家单位)。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拟聘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五)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方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赵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1.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docx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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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招聘非事业编制工勤人员启事2024

2024-04-17,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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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与岗位职责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非事业编制工勤岗位,法医物证鉴定司法鉴定人助理1名,主要从事法医物证鉴定辅助工作以及科室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三、应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含)以下;

2.法医学、遗传学、生物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一定的英文文献阅读和法医物证科研能力。

四、待遇

本招聘岗位为非事业编制工勤岗,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按南方医科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注明投递岗位)发送至邮箱: zouyuying@smu.edu.cn。

2.面试:符合条件者由司法鉴定中心通知面试。

3.录用:经审查合格,择优录用。

4.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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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24

2024-04-03,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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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关于2024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东警官学院网络信息办公室需招聘2名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岗位工作,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电子信息、教育技术等专业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网络信息办公室信息管理一科(图书馆303室),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广东警官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大一寸彩色正面免冠同版照片4张及电子版;

(5)无犯罪记录证明、婚育情况证明、失业或离职证明、参保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者请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20150585@gdppla.edu.cn,考试前再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组织面试,如入围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面试任何一项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予聘用。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其他事宜

1.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由广州市三甲医院按照职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和考核合格,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2.工资待遇按学院非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年薪约6.5万左右),并按规定购买社保;不享受带薪寒暑假。

联系人:网络信息办公室吉老师,电话020-34068333

附件:广东警官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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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胸科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12.31截止

2024-04-03,全文共 3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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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单位简介详见《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公告单位简介》(附件1)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本次所引进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附件2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引进专业代码按照附件3中《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应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应聘相关岗位。

(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非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额满为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名即可。

(1)将报名材料原件清晰扫描后,文件夹命名为:应聘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发送到电子邮箱xkhrsk@126.com进行报名。

(2)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62号广州市胸科医院办公楼三楼人事科。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提交,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上传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报名岗位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材料(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记录),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6)详细的工作简历;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引进者应诚信报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需按要求准备报名和审查材料,引进人员材料不齐全、不规范者,或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者,均不予以受理。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可选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同分者另行组织考核评价。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引进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考察人员。

2、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安排由引进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引进单位负责。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引进单位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4、自通知应聘人员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因引进者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超过一个月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的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引进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及待遇

1.由医院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获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3586363,020-8359019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3493359,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

1.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公告单位简介.docx

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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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招聘事业编制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24

2024-03-24,全文共 3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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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结合、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已有65年的本科办学历史。学校于2015年整体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行列,拥有大学城、东风路、龙洞、番禺、沙河、揭阳等多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5300余亩,教职工40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5万余人。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行政人员9人、专业技术人员14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3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博士后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医师岗位(代码:24ZJ10、24ZJ11)年龄条件另详见附件1岗位表具体要求;

7.符合附件1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8.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10.港澳居民报考还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7日起至2024年4月11日止。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可将所有报名材料文件打包压缩发至邮箱:gdutjob@gdut.edu.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8M)。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 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个人简历;

4.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4应届毕业生);

5.身份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

6.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7.业绩成果、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国(境)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取得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相应的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余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在2023年7月1日起至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5.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前提供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4月18日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此阶段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笔试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阶段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从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相关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主要考查应聘者个人综合素质及应具备的岗位职业素养与技能。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如同一岗位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教师岗位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教师。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十、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1.获聘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或逾期未能报到入职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递补。如确定递补,学校将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3.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聘用结果等信息,均在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792(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9322692(纪检监察室、纪委办公室)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3. 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xlsx

广东工业大学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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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雷子克电气机械有限公司招聘信息2024

2024-03-23,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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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雷子克电气机械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一览:

一、招聘岗位:

结构工程师(ETM),装配工(焊接),装配工(打包)

1、结构工程师(ETM) 1名

【工作职责】

1、新产品、非标产品(风冷,水冷,冷水/风等空调)开发应用设计工作,包括:整机结构、零部件的详细设计,产品3D建模,绘制2D工程图,制定技术和工程相关资料等。

2、负责产品技术规格书,维护说明书等资料、图纸、bom文件编制、维护及更新;

3、对负责产品开发周期性的监控及检查,跟踪改善,并对异常情况作出分析与处理;

4、负责对销售、生产、质检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及处理结构设计上的问题;

5、负责产品技术协议,客户技术方案的编制及技术沟通。

【任职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统招),机械、自动化及空调相关专业 ;

2、具有扎实的空调类产品结构设计基础, 对产品整机结构开发有较强的功底;从事过风电行业、换热器设计、通风系统者优先;

3、熟练使用Auto CAD、3D(proE、Creo) 等主流设计软件;

4、对模具、钣金、压铸、机加工等加工工艺有较深的理解;

5、有一定的工业产品外观结构的审美和设计能力,在产品结构的装配工艺性、可靠性、通用性、散热性方面有一定的研究者优先;

6、擅长沟通,并具有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团队协作能力。

2、装配工(焊接) 2名

【工作职责】

1、负责按照图纸进行空调铜管的弯管;

2、负责空调的配管及焊接;

【任职要求】

1、中专、职中、技校学历,空调及制冷专业优先;

2、有铜管焊接经验,有装配经验;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服从上司工作安排。

3、装配工(打包) 2名

【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产品测试后的装箱打包工作。

【任职要求】

1、中专、职中、技校学历,空调及制冷专业优先;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服从上司工作安排。

二、福利待遇:

1、公司周末双休,五险一金齐全,加班计算加班费;

2、公司提供各种带薪假期:年休假、病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法定假跟国家规定;

3、公司有各种奖(工龄奖、全勤奖、项目奖)以增加员工收入;

4、包吃包住;

5、公司提供各种福利:旅游、体检、生日礼品、节日礼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86450613-807、020-31232873-807

简历邮箱:hr@leizig.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江人三路383号雷子克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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