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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单位部分事业岗位招聘时间延长了吗?

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报名已结束,一些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为确保招聘工作正常开展,调减部分招聘岗位和延长部分招聘岗位的报名时间及调整开考比例,详见正文!

2023-12-23,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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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和报名情况,以下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为确保招聘工作正常开展,现调减部分招聘岗位和延长部分招聘岗位的报名时间及调整开考比例,具体公告如下:

一、调减下列岗位招聘人数

招考单位

职位代码

岗位类型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成功报名人数

调整后招聘人数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

1-5

工勤技能岗位

遗体接运工(一)

2

5

1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挂广州市康宁医院牌子)

4-4

专业技术岗位

精神科医师(一)

5

4

2

二、延长下列岗位报名时间,原报考条件不变,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延长报名期限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则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组织笔试及面试。报名时间延至2023年12月26日17:00止。

招考单位

职位代码

岗位类型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成功报名人数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挂广州市康宁医院牌子)

4-6

专业技术岗位

内科医师(一)

2

5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挂广州市康宁医院牌子)

4-9

专业技术岗位

护师(士)

1

1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挂广州市儿童福利院、广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广州市第二儿童福利院、广州市儿童综合康复中心牌子)

5-3

专业技术岗位

精神科医师

2

5

三、延长报名时间的岗位笔试时间及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条件及延长报名岗位的具体要求与原公告一致,原公告:点击查看

四、其他岗位招聘按原计划进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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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及招聘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应聘人员可在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http://mzj.gz.gov.cn)查阅招聘单位简介。

(二)招聘岗位。广州市民政局系统本次共5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61人,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3年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其中:

1.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工勤技能岗位应聘人员,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

3.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广州市民政局直属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3年12月15日上午9:00至12月21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须上传附件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上传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及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代替),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等;

(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上传劳动合同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6)招聘岗位有指定性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及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岗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造成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名时须上传相应证书)。2023年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人员类型为“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并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专业设置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阶段不进行人工审核,如出现实际所学专业或其他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确认

1.成功报名的考生需在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2月29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5日(上午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同一岗位对应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为1:3设置。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对于部分紧缺岗位,按程序报批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每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的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凭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要求的)等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条件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应的社保缴费记录;有指定性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所持上述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站公布。

(五)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聘用及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并结合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我局系统在编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逐一填写清楚,不得漏填。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咨询电话:020-83345729,020-83179353。监督电话:020-83178685。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本公告由广州市民政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1.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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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2024.6.14截止

2024-05-31,全文共 3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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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有关规定,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25名急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引进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人员类型

1.2024年毕业生。2024年毕业生是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应聘相关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广州市民政局系统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四)资格条件

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2)。

其中:

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可选择引进岗位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专业设置依据等材料,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2.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须提供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3.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材料;

4.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引进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引进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

6.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业绩成果年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论文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8:00至6月14日23:59;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清晰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zhujiannan@gz.gov.cn进行报名。文件格式为:姓名+引进单位+引进岗位代码(例:张三+广州市东升医院+引进岗位1-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等证明材料。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上传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5)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

(6)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

(7)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凡与我局系统在编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的“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中逐一填写清楚,不可漏填。

(二)资格审查

本次引进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考核评价的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http://mzj.gz.gov.cn/)公布。

(三)考核评价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方式: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专业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考核评价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人员。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公示(http://mzj.gz.gov.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引进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及待遇

1.由引进单位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获聘的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

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四)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的引进人员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关于各引进岗位的相关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咨询电话:020-83345729,监督电话:020-831786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民政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民政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

1.招聘单位简介.zip

2.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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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1截止)

2023-11-25,全文共 3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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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体育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4名(事业编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引进一批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紧缺专业人才4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引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情参见附件2。

其中:

1.招聘人员类型:“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3.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经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持境外学历证书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5.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与岗位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与岗位相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岗位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6.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7日-12月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各引进单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报名相关材料需提交PDF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文件命名为“引进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各引进单位电子邮箱详见公告附件。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单位1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首页需盖章);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持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⑤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⑥相关经历(提供合同和社保、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引进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反馈;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人才引进岗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核评价,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声明放弃资格审查、缺席资格审查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评价资格。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或重要材料原件提供不全的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考核评价;

4.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具体材料按报名须上传附件提供,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

5.对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考核评价的人员发放准考通知书,名单将于考核评价前在广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核评价。

1.时间和地点:待定;

2.方式:引进单位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人员开展专业(技能)水平考核,考核可采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3.考核评价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在面试时段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引进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引进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拟引进人员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及其附件,具有拟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不符合任一条件的,均不能报名。

(二)本次人才引进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评价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为便于单位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体育局及引进单位解释为准,咨询电话:020-38796227;监督电话:020-38797473。

广州市体育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1-1.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体工队)简介

1-2.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简介

2.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3.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及地址.xls

4.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xls

5.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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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6截止)

2023-11-25,全文共 3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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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广州市白水山和白江湖森林公园管理中心)拟引进一批急需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挂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技推广中心牌子)是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开展园林植物及林木育种、绿地生态等园林及林业的基础性研究;开展绿地土壤生态修复、城市湿地保护、公共绿地树木安全防护、绿化绿色废弃物资源化处置等关键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承担城市道路主干道、天桥(立交桥)绿化、重要景观节点植物花卉管养及新技术推广;承担引进林木花卉新品种中试及应急花卉生产储备,负责林业和园林科技推广;组织林业和园林技术培训和对外科技协作与交流;负责本市林业及园林行业信息化建设及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开发及运维管理工作

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广州市白水山和白江湖森林公园管理中心)是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森林公园建设规划和林场发展计划;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生物多样性;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协助完成林业资源规划、监测、保护、科技推广等工作。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1.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2.引进专业代码

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名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名。

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3.引进人员类型

2023年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杰出的专业技能水平、突出的工作业绩、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名相关岗位,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以下人员不予引进: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要求

1.年龄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

2.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17时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PDF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报名材料接收邮箱:gzyky_hr@163.com,联系电话:020-66616255;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报名材料接收邮箱zclcglzx@gz.gov.cn,联系电话:020-82619212)。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扫描;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社保缴纳记录和对应的劳动合同)。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6)详细的工作简历;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现场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符合岗位引进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专业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专家考核评价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

(四)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者具体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引进周期内完成。

(七)聘用及待遇

1.由用人单位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岗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非2023年毕业的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人员还须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五)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83868925

监督电话:020—83872009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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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信息(11.22截止)

2023-11-11,全文共 2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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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公告

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造价监督管理新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应用等工作,研究推广应用省级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定额、标准、规范等;承担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为省管交通建设项目提供造价技术服务;承担省管铁路及综合交通造价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根据新增工作职责需要,为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不断增强发展新动能,我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引进2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广东省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招聘动态信息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网站(http://zjz.gdcd.gov.cn/)更新发布。

(一)报名

本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布日期为2023-11-09)。有意报名者请登录官网查询招聘岗位等信息,在当前批次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制作为电子文档(其中各类证件按顺序扫描、整合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zjzx@gd.gov.cn,邮件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例如:

01-张三),附件大小应控制在4M以内;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名时当前批次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附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评审表(认定表)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网上查询证明。

4.本人所取得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与本人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并提交。

5.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设置面试比例。我中心组织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核结果通知报名人员本人。

(三)面试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网站发布。面试由我中心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的专业素养、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应聘人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引进单位研究决定。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我中心有关规定聘用为相应岗位待遇。招聘人才的服务期至少5年。

三、其他事项

(一)《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报名表》中学习经历应从初中填写至最高学历,不能中断。各段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工作经历因各种原因中断的也要填写并加以说明。

(二)本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的引进人才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咨询电话:020-83731413,83731057

附件:

附件1: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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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文旅局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信息

2023-11-02,全文共 5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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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博物馆、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纪念馆(挂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研究中心牌子)、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挂广州近代史博物馆牌子)、广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广州大典研究中心(挂广州古籍研究保护中心、广州民国文献研究保护中心、广州大典编辑部牌子)、广州市文化馆(挂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等7个单位面向社会引进一批急需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广州博物馆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29年,是中国最早的现代意义的博物馆之一,华南地区首座博物馆,广州地区唯一一家城市综合性博物馆,现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全国、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下辖镇海楼展区、仲元楼展区、三元里抗英斗争纪念馆和“三·二九”起义指挥部旧址纪念馆4处展区。作为中国传统名胜古迹与现代博物馆理念融合的综合性博物馆,广州博物馆致力于收藏、研究、展示、宣传广州历史文化,以共建、共有、共享的世界一流博物馆作为未来建设的宏伟目标。

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依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建立的国家二级博物馆。主要负责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征集、建档、保管、研究、展示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相关历史文物;承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员教育基地的相关工作。该馆兼具红色基因和传统历史文化传承使命,先后评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广东省、广州市党员教育基地,广东省、广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纪念馆(挂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研究中心牌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和杨匏安旧居陈列馆的宣传、保护和管理工作;征集、保管、研究、展示中共三大会址、杨匏安旧居陈列馆相关历史文物;承担以中共三大与大革命运动为主线的广州红色文化历史文献、口述史资料、革命史料及文物的调研、挖掘、收集、保护、整理和开发利用等工作;开展广州红色文化学术研究、学术研讨活动与科研交流合作,培养相关学术领域的专业人才和学术团队,开展红色文化展览及宣教活动等。

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挂广州近代史博物馆牌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59年,是广东省内建馆时间最早的专题性革命历史博物馆。下辖广州起义纪念馆、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纪念馆、团一大纪念馆、广东咨议局旧址、越南青年政治训练班旧址等,负责广东革命史、广州近代史研究,广东革命史和近代广州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科学研究、陈列展示和宣传教育工作。

广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市属广播电视信号监测,市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有线电视网络播出传输节目内容的监听监看,以及市网络视听持证备案机构发布视听节目内容的监听监看及分析研判;负责在穗落地境外卫星电视信号的监测;承担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调度、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建设及运维、安全播出风险评估、事件事故接报、调查和检查等工作。

广州大典研究中心(挂广州古籍研究保护中心、广州民国文献研究保护中心、广州大典编辑部牌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与广州图书馆合署办公,主要任务是承担广州文献的收集、整理、编纂和研究工作;负责调研和收集与广州有关的海内外历史文献;承担广州文献整理、复制和数字化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古籍研究保护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古籍收藏、保护状况普查和相关申报工作;指导区开展古籍研究保护工作;负责编纂《广州大典》,出版文献典籍再生性保护成果;开展《广州大典》编纂工作研究、《广州大典》编纂成果研究、广州文献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开展对编纂和研究成果的宣传、交流活动;组织实施负责《广州大典》二期民国文献编纂出版和《广州大典》研究集刊出版;负责广州学人才队伍培养、博士后工作站筹建申报等工作。

广州市文化馆(挂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和群众文化创作及理论研究;指导各区文化馆、文化站业务工作;培训文化馆、文化站业务干部及业余文艺骨干;组建示范性群众艺术中心团队等。2007年,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广州市文化馆正式挂牌成立,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展览、宣传、推介及交流传播工作。

二、岗位需求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1.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2.引进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应聘。

3.引进人员类型分为2023年毕业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及不限。“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名相关岗位;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具体要求

1.年龄要求详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2.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单位急需人才引进-报名岗位名称-姓名”。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完整、齐全。

3.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扫描。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同时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初审

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时至11月15日下午17:00时止,用人单位在网上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电话反馈应聘者本人。

(三)资格复查

1.资格复查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时至11月21日下午17:00时止。

2.资格复查地点:各用人单位详细地址请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用人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及地址》。

3.资格复查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查。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核对象参加考核评价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考核评价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考核评价通知书,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方式: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专业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具体方式以实际参加考核时通知为准。

2.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考核评价比例: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4.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考试综合成绩超过80分者方可录用。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考核评价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

(五)体检和考察

按引进岗位,对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相关规定实施。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引进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的;

3.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引进的;

4.拟引进人员放弃引进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引进周期内完成。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引进岗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非2023年毕业的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人员还须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38925620

监督电话:020—38925622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1.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用人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及地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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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截止)

2023-12-21,全文共 4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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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宣传,传播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建设健康全媒体平台;协助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针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健康教育需求评估并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开展健康教育领域相关研究;总结与推广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项目;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开展新闻发布和重大宣传活动。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招聘专业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即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2023年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7)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2日下午17: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需上传附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上传;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可上传经学校或学院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3.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将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专业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5.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并经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6.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2.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计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若出现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由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组成,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无面试合格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于当日面试完毕后当场统分、评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候分室向考生送达面试成绩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高低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加试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或者复检,逾期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7570006,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5512943,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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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公告

2023-12-02,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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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公告

按照《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要求,2023年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笔试与面试工作均已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根据《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一览表

详见附件1。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地点

详见附件2。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黑色签字笔;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0小时;

4.女性受检者当日请勿穿着连裤袜,尽量不穿连衣裙;生理期或孕期可先做部分项目,剩余项目择期补做;

5.近视者自带合适的眼镜;

咨询电话:广医附三020-81292328,市一020-81048096

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广州市荔湾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一览表.xlsx

附件2:体检时间及地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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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拟聘人员公示

2023-12-02,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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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第三批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公告》及相关工作要求,经过资格审查、考核评价、体检、考察等有关程序,确定了第三批拟聘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我局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电话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留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法定假日除外)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受理反映情况的部门、地址、电话

部门:广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邮编:510030

联系电话:020-22083792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拟聘人员第三批拟聘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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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政府雇员(11.22截止)

2023-11-16,全文共 3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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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区永宁街道办事处招聘25名聘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聘员25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永宁街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愿意服从统一调配,能适应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报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相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至2023年10月20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7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的人员:

1.截至报名首日未取得岗位要求相应证书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行政开除处分的;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应报名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的期限计算截至2023年 10月20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程序,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单位招聘栏发布本招聘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依次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要求。

报名地址:增城区永宁街党群服务中心(地址:永宁街荔香街36号,咨询电话:020-32142356)。

3.报名资料

(1)贴有本人照片并亲笔签名的《永宁街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3)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要户主页及本人页,如属集体户口,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

(3)个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4)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电子验证报告;

(5)如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如报考基层工作经验岗位,需提交基层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清单和劳动合同);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请考生提前自行复印好相关资料,现场不提供复印)。

(二)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最终以考察和聘用审批为准。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将在递交报名材料时进行确认。

(三)领取准考证

完成报名程序且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聘。考试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整职位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综合能力知识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参考。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5)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6)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并可按规定递补。

3.面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和抽签。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4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60%。考试总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对同分数考生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布或另行电话通知为准。

(七)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违法违纪情况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

2.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6.出现考察结论为不宜招聘情形的。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永宁街道办事处聘员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二)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它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四)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并经同意后方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它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单位有班车往返荔城。

(三)本次招考有关规定由永宁街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142356(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四)监督部门:增城区永宁街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20-32988900。

附件:

1.永宁街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永宁街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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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事业单位招聘中级政府雇员(附薪资待遇)

2023-11-15,全文共 4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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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招聘中级政府雇员8名,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可报名!

备注说明:政府雇员是指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核定的指标范围内以劳动合同形式确定权利义务,从事管理、专业技术支持或服务工作的人员。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职权,不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

一、招聘职位、人数

(一)职位及人数

书记员岗(中级雇员)5名,行政管理岗(中级雇员)2名,司法警察助理(中级雇员)1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书记员岗

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庭审记录、协助法官进行调解,配合开展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整理归档案卷材料等,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行政管理岗

撰写综合性文字材料,辅助处室领导开展会务、教育培训、物业管理等综合管理和专项工作。

3.司法警察助理岗

为法院日常运作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如警务保障、执法执勤及其他法律规定辅警可以从事的警务活动。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计算至2023年11月14日);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报考书记员岗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在广州辖区内任一地区从事以下业务的:

(1)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

(2)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

(3)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有偿法律服务的;

9.报考行政管理岗和司法警察助理岗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担任本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10.依照法律规定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11.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23年11月14日起,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和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公告、职位表、报名表、联系人信息等。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同),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时间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本院有权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报名结束后,任一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本院可选择按实际人数开考,或缩减、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资格初审

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等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4.笔试确认

报名结束后,考生需于2023年11月22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25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笔试,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招聘职位的招录人数与笔试确认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任一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本院可选择按实际人数开考,或缩减、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1.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考生须于笔试前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笔试定在广州市举行,采用线下答题模式,由本院统筹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结合工作实际,必要时笔试时间予以调整的,调整后的信息将会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仅应聘司法警察助理岗的考生参加,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主要为纵跳摸高和4乘10米折返跑。测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具体标准见附件2),所有项目测试成绩均为合格才能确定为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按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单。本院于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参加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

②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等材料;

⑥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上述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线下现场提交给用人单位核实。

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由本院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考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或者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或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形式,全程录音录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本院统一组织,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同分的,先按《职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再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察

用人单位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标准执行,考察一般通过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采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公示和录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拟录用人选,向黄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相关材料,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十一)递补与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选录岗位出现空缺的,本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同一岗位)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本岗位无考生可递补的,可由本院决定是否补录其他岗位,如补录其他岗位的,补录人员须面试成绩合格,且满足补录岗位学历、专业等相关岗位要求:

1.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

2.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

3.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5.拟录用人员从公示结束起,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6.导致拟录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中级雇员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3万元,上述拨款标准均包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等。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后,我院于2024年11月14日前空缺的雇员指标,可在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补录。

(二)工作咨询电话:020-83009964,逢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专场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表

2.体能测试合格标准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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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招聘大专学历编外人员(11.17截止)

2023-11-15,全文共 2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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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穗南人社[2017]106号),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情况,决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工作内容

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4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开展行政处罚及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开展对各类举报、投诉、督转办等信访和案件线索的接收和处置工作;协助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无犯罪记录,无党纪、政纪处分;

5.录用后能按规定时间到岗,入职后不构成回避关系。

(二)岗位所需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5.身体状况良好,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各类疾病;吃苦耐劳,能适应不定时工作要求;

6.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应聘人员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1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11月15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渠道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原件及证明材料(收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交到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5号港口大厦B座608室,我局对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保密。(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020-34681213)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至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现场收齐报名表及证明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填报并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体检;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鉴定报告;

4.与岗位条件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

5.退役军人需要提供退役相关证件。

(四)其他要求

1.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招聘单位将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办法

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录人员比例不少于3:1时开考。通过笔试考核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照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考试形式和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素质、执法常识、文书制作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2.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二)考试时间安排

笔试、资格审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环节成绩另行通知。

请关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zns.gov.cn/)。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有关政审考察工作。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要求审批。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即视为认同公告内容。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4681213,咨询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至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本招聘方案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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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招聘专职安监员(11.24截止)

2023-11-15,全文共 2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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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一、招聘单位、职位和范围

1.招聘单位和职位

本次有6个单位共招聘8名专职安监员,各单位招聘人数详见《广州市越秀区2023年专职安监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全区统一招聘,统一排名,按兼顾志愿原则统一分配岗位。

2.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拟定招聘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7.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8.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专业优先聘用。

9.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通过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

2.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请在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yxyjzf2k@gz.gov.cn)。

3.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请提供以下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广州市越秀区专职安监员报名登记表》(模板见本公告附件);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附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政审时提供);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没有的可以不提供,涉及到年龄放宽条件的必须提供)。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会收到短信通知。准考证获取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报《广州市越秀区专职安监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分配意向。

(2)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等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由区应急管理局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安全生产基本能力测试等。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2.面试

(1)确定拟面试人员。按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面试人员(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区应急管理局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和政治审查

面试结束后,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展开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予以录用。全区统筹安排已录用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

实际用人单位依法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以上初定的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政治审查等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工资待遇

按照市区财政及有关专职安监员管理办法、薪酬制度规定标准执行(现行标准为约7万元/年,包括劳动报酬、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所需费用),如市区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附则

1.在本轮招聘结束前,各单位有缺员的,均纳入招聘计划;

2.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相关考试成绩合格且有意愿进入我区专职安监员队伍未被录取人员列入递补名单,若出现岗位空缺,我局可于有效期内从报考递补名单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考察录用。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 广州市越秀区2023年专职安监员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 广州市越秀区专职安监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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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26截止)

2023-11-15,全文共 3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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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39名

一、岗位要求

本次拟引进医疗急需专业人才39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引进人才类型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其他说明

1.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以报名相关岗位。

2.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有关年龄规定。

3.本次引进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4.招聘专业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培养方向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材料)。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考核评价。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7日08:00至2023年11月26日23:59止(6个工作日)。

2.报名事项

本次引进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栏中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从事该段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引进单位根据条件对应聘者所填信息及附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须对报名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成功后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于2023年12月5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9:00至2023年12月15日下午17:00止,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核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核。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在考核评价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者参加考核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可选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核评价。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引进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安排由引进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引进单位负责(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送达考核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及考察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因引进者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引进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引进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三、聘用及待遇

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双方协商确定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待遇配套、服务年限、服务方式、工作内容等合同条款,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明确双方的权、责、利以及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引进人才伪造相关证书证件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过程中作弊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引进工作公正合理性的不当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后续相关手续的参与资格,已入编或聘用的取消入编或聘用资格,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站博士后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出站或退站手续,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配合引进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在聘用手续办结后三个月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引进人员具体聘任岗位等级由引进单位按省、市、单位有关聘用制度和聘任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任。引进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考核评价、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核评价、体检资格。

(七)本次人才引进考核评价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无关。

(八)本次引进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22621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1226230,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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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8名(11.24截止)

2023-11-13,全文共 4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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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广州市天河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广州市天河区残疾人就业与康复综合服务中心等56个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港澳居民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类型中选择“港澳居民身份证”,并按系统提示进行账号注册、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2.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不含在校生实习经历)。

3.各岗位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限、职称证书取得时间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2023年11月20日)。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正在处分期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2023年11月24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00:00至2023年11月24日24: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考生需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及参加考试。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任何一个条件,均不可以报名。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4)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5)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6)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和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并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材料。辅修专业和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7)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确认

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在2023年11月30日9:00至2023年12月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免笔试人员也需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2023年12月7日9:00起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各环节,须同时使用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使用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五)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综合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4.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5.报考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天河区委员会党校岗位、广州市天河区道路扩建工程中心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广州市天河区水务设施建设中心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人员免笔试。

6.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方法: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全部笔试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的人员范围为:笔试成绩合格且符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的人员、免笔试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等将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3.资格复审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资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

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5.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6.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7.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七)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将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综合成绩:经审核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非免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招聘岗位,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八)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正常,确保及时收到体检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将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方式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

四、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及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通知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不推荐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四)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事权分别由具体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20-38622405 监督电话:020-38622393

附件1:广州市天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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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事业编制岗位招聘信息(11.10截止)

2023-11-01,全文共 5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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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招聘2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一)2023年、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3年、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11月6日。

(三)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规定的条件。

2.2023年、2024年毕业生应分别在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须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专业必须符合职位对应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和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若职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招聘岗位考生类别条件为“非2023年、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的,应聘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招聘岗位考生类别条件为“2023年、2024年毕业生”的,应聘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4.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以本科专业报考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或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7年11月5日(不含当天)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2年11月5日(不含当天)后出生。

5.报考人员具体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6日。

6.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需一致;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月10日(星期五)17:00。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及聘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参与笔试、面试、体检和聘用等环节的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4.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

5.每个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管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人数若未达开考比例的,延长3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二)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合格分数为60分);

3.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者的应聘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于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和单位证明);

(4)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供审查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是否基本一致;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需提供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2)-(6)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2.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接受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系统的《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五)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

3.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合格成绩为60分)。

(六)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八)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因应聘者的个人原因或其原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在收到考察通知的3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九)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高于招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若暂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聘用时按相关人事制度暂定岗位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招聘单位可与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应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期限,有关人员应在约定期限内取得相应资格,逾期未取得的,招聘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合同期限统一为3年。

(五)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直接拨打附件1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政策咨询电话:020-81939593;监督投诉电话:020-81377497。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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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广州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7名(9.8截止)

2023-09-04,全文共 4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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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简介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类型为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广州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4日上午8:00至2023年9月8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http://wjwgl.zhaopin.com/)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z.gov.cn/)查看并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招聘单位在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不另行通知。

3.报名确认。考试需在笔试前再次进行网上确认。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9月14日9:00起至2023年9月15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网站的提示再次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20日8:00至9月22日17:00。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应聘人员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核、考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核、考察、公示、聘用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考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报考者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有要求的,必须提供劳动或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

6.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包括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具体安排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4.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可不参加笔试,但计入笔试开考比例;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学士”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需参加笔试。

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免笔试人员不计入面试比例。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人选。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出现进入资格审核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人选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资格审核人选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3.资格审核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核的,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1.资格审核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查收短信、邮件通知。

2.面试组织。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7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专业能力测试,按照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八、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由招聘单位确定,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8月30日至9月8日工作日期间9:00—12:00、14:00—18:00。咨询电话:020-87302871;监督投诉电话:020-83220511。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单位简介.docx

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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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事业单位长期招聘岗位汇总

2023-08-02,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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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事业单位长期招聘岗位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更新时间:2023年8月2日

查看方式:倒序,点击图标【】可查看公告,下载岗位表/报名表等资料

一、最低学历要求、岗位人数、报名时间、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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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保安或咨询、荔湾区街道(2300元/月)6.26发布大专、文员1名、广东省人民医院、4.18日发布

大专、科研财务助理、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本科、实习生6人(文员/工程/财务)、从化区良口镇人民政府

本科、科研助理2人,广州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

本科、工会工作人员1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4.1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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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招聘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及教练员(6月20—21日、6月25日现场报名)

2023-06-09,全文共 8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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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广州大学附属中学从化实验学校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从化实验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教练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广州大学附属中学从化实验学校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从化实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1名、教练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职位和人数、地点

(一)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在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考生以及报考教练员职位的考生仅需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考点

本次招聘考点设在从化区。

(三)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制教师31名、教练员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2、3)。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事业编制教师应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和任职资格。

5.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在报考时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

1.应聘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含)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的中级职称或参加区县级(含)以上教师能力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放宽到35周岁(含)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高级职称的考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含)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取得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应聘中学教师职位的考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含)以下,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的中级职称或参加地市级(含)以上教师能力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放宽到35周岁(含)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的高级职称的考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含)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取得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应聘教练员职位的考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对应项目中级职称以上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年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4.报考人员须具备附件1、2、3所列出的其报考岗位对应的具体资格条件。所有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报考人员的专业及其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详见附件1、2、3),专业以所获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5.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入职资格。其中教练员对教师资格证不作硬性要求,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两年及以上对应项目基层带队经历(至少1名带训队员取得地级市锦标赛前六名);对应项目省级运动队在役或退役运动员;曾取得对应项目一级以上运动员称号;在对应项目比赛中曾取得省级锦标赛以上前六名。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应通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之一:(1)取得英语专业四级(TEM4)及以上合格证书;(2)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如无法提供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暂未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须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入职资格。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于2023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开始之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依次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均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招聘在广州广播电视大学从化分校(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旺城大道337号)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0—21日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流程及要求:

(1)现场报名及现场审核。本次报名仅限现场报名,且限报对应学校1个职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基本能力测试开考比例为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并于开考前公告。

3.报名及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网上下载资格审查资料目录表,相关复印件资料按照目录顺序装订。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③个人简历一份;④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3)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③个人简历一份;④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4)港澳居民报名时需提供: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④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如现场未能提供,可在考察阶段提供);⑤个人简历一份;⑥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4.现场报名:在报名点现场审核后的考生须按照报名现场提供的《报名流程》的步骤,使用任何扫描工具(如浏览器、微信等)现场扫描二维码登录报名,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报名岗位(网上确认岗位须与现场报名选择的岗位一致,且每个考生只能确认一个岗位)。未进行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操作流程:考生使用微信打开扫码注册/登录岗位查询报名操作填写个人资料完成报名确认操作。完成报名确认操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18:30。

5.打印准考证。暂定2023年6月26日。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3年6月26日17: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考试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6.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2)考生须在现场审核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系统,查询系统确认报名通过情况。

(3)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教师职位以“基本能力测试+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笔试”的形式进行;教练员职位以“笔试+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的形式进行,其中手球教练员职位以“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的形式进行。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免笔试。

1.基本能力测试。

(1)基本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23年6月28—29日,广州广播电视大学从化分校(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旺城大道337号)。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有变化,请留意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2)基本能力测试方式:基本能力测试按照《广州市教师招聘综合素质评估工作指引(试行)》(穗教人〔2022〕21号)的要求组织。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以实操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以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教练员职位免基本能力测试,具体职位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2、3)。

(3)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基本能力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不设合格线,不计入总成绩。根据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职位招聘数与考试确认人数≤1:10的,该职位所有考生免考基本能力测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4)基本能力测试的成绩于2023年6月30日前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公布。

2.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对象、时间及地点与面试环节同步进行,考生在面试前完成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

3.面试。

(1)教师职位面试时间及地点:初定2023年7月3日,广州广播电视大学从化分校(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旺城大道337号)。如有变化,请留意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2)教练员职位面试时间及地点:初定2023年7月7日,面试地址在从化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教育路25号)。如有变化,请留意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根据我国现行的教材,按报考学段选取教学内容,其中教练员职位按报考项目选取教学内容。考生在30分钟内写一课时的教学设计(教学设计不进行评分),考生根据所写的教学设计进行试教(限时10分钟/人)。

(4)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教师职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数。面试成绩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5)教练员职位由于先笔试,面试结束后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公布综合成绩。

4.笔试。

(1)所有考生(含教练员)统一笔试时间和地点:暂定2023年7月5日,广州广播电视大学从化分校(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旺城大道337号)。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教育及相关知识。其中教练员职位的笔试内容以教练员基础知识为主。

(3)采取90分钟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教师职位笔试成绩于2023年7月10日前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公布。

(5)教练员职位笔试成绩于2023年7月6日前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根据考生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6)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免笔试。

(7)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156号)以及《广州市体育系统(行业)事业单位2022年度短缺专业(教练员)目录》,报考手球教练员职位的考生免笔试,直接采用心理品质测试+面试方式考核。

5.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不达60分不予聘用。综合成绩于笔试结束(教练员职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公布。免笔试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三)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皆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列为体检对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由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需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分配到相关单位工作,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按广州市从化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可在聘用半年后申请办理户籍迁入从化手续。

3.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4.入聘岗位按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政策办理岗位聘用。

四、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三)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

(四)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从化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五、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020-87935143;020-87941578从化区教育局

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附件:

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及教练员职位表.docx

附件2:广州大学附属中学从化实验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职位表.docx

附件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从化实验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职位表.docx

附件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5:资格审查资料目录表.docx

附件6:报考指南.doc

附件7:广州大学附属中学从化实验学校简介.pdf

附件8: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从化实验中学简介.pdf

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从化实验学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从化实验中学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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