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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信息(11.22截止)

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2名专业技术人才,要求硕士学历40/45岁以下,具备相应职称,2023年11月9日至11月22日可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23-11-11,全文共 2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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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公告

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造价监督管理新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应用等工作,研究推广应用省级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定额、标准、规范等;承担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为省管交通建设项目提供造价技术服务;承担省管铁路及综合交通造价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根据新增工作职责需要,为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不断增强发展新动能,我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引进2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广东省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招聘动态信息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网站(http://zjz.gdcd.gov.cn/)更新发布。

(一)报名

本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布日期为2023-11-09)。有意报名者请登录官网查询招聘岗位等信息,在当前批次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制作为电子文档(其中各类证件按顺序扫描、整合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zjzx@gd.gov.cn,邮件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例如:

01-张三),附件大小应控制在4M以内;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名时当前批次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附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评审表(认定表)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网上查询证明。

4.本人所取得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与本人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并提交。

5.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设置面试比例。我中心组织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核结果通知报名人员本人。

(三)面试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网站发布。面试由我中心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的专业素养、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应聘人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引进单位研究决定。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我中心有关规定聘用为相应岗位待遇。招聘人才的服务期至少5年。

三、其他事项

(一)《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报名表》中学习经历应从初中填写至最高学历,不能中断。各段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工作经历因各种原因中断的也要填写并加以说明。

(二)本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的引进人才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咨询电话:020-83731413,83731057

附件:

附件1: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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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2,全文共 5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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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博物馆、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纪念馆(挂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研究中心牌子)、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挂广州近代史博物馆牌子)、广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广州大典研究中心(挂广州古籍研究保护中心、广州民国文献研究保护中心、广州大典编辑部牌子)、广州市文化馆(挂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等7个单位面向社会引进一批急需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广州博物馆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29年,是中国最早的现代意义的博物馆之一,华南地区首座博物馆,广州地区唯一一家城市综合性博物馆,现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全国、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下辖镇海楼展区、仲元楼展区、三元里抗英斗争纪念馆和“三·二九”起义指挥部旧址纪念馆4处展区。作为中国传统名胜古迹与现代博物馆理念融合的综合性博物馆,广州博物馆致力于收藏、研究、展示、宣传广州历史文化,以共建、共有、共享的世界一流博物馆作为未来建设的宏伟目标。

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依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建立的国家二级博物馆。主要负责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征集、建档、保管、研究、展示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相关历史文物;承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员教育基地的相关工作。该馆兼具红色基因和传统历史文化传承使命,先后评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广东省、广州市党员教育基地,广东省、广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纪念馆(挂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研究中心牌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和杨匏安旧居陈列馆的宣传、保护和管理工作;征集、保管、研究、展示中共三大会址、杨匏安旧居陈列馆相关历史文物;承担以中共三大与大革命运动为主线的广州红色文化历史文献、口述史资料、革命史料及文物的调研、挖掘、收集、保护、整理和开发利用等工作;开展广州红色文化学术研究、学术研讨活动与科研交流合作,培养相关学术领域的专业人才和学术团队,开展红色文化展览及宣教活动等。

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挂广州近代史博物馆牌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59年,是广东省内建馆时间最早的专题性革命历史博物馆。下辖广州起义纪念馆、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纪念馆、团一大纪念馆、广东咨议局旧址、越南青年政治训练班旧址等,负责广东革命史、广州近代史研究,广东革命史和近代广州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科学研究、陈列展示和宣传教育工作。

广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市属广播电视信号监测,市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有线电视网络播出传输节目内容的监听监看,以及市网络视听持证备案机构发布视听节目内容的监听监看及分析研判;负责在穗落地境外卫星电视信号的监测;承担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调度、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建设及运维、安全播出风险评估、事件事故接报、调查和检查等工作。

广州大典研究中心(挂广州古籍研究保护中心、广州民国文献研究保护中心、广州大典编辑部牌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与广州图书馆合署办公,主要任务是承担广州文献的收集、整理、编纂和研究工作;负责调研和收集与广州有关的海内外历史文献;承担广州文献整理、复制和数字化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古籍研究保护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古籍收藏、保护状况普查和相关申报工作;指导区开展古籍研究保护工作;负责编纂《广州大典》,出版文献典籍再生性保护成果;开展《广州大典》编纂工作研究、《广州大典》编纂成果研究、广州文献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开展对编纂和研究成果的宣传、交流活动;组织实施负责《广州大典》二期民国文献编纂出版和《广州大典》研究集刊出版;负责广州学人才队伍培养、博士后工作站筹建申报等工作。

广州市文化馆(挂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和群众文化创作及理论研究;指导各区文化馆、文化站业务工作;培训文化馆、文化站业务干部及业余文艺骨干;组建示范性群众艺术中心团队等。2007年,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广州市文化馆正式挂牌成立,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展览、宣传、推介及交流传播工作。

二、岗位需求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1.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2.引进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应聘。

3.引进人员类型分为2023年毕业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及不限。“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名相关岗位;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具体要求

1.年龄要求详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2.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单位急需人才引进-报名岗位名称-姓名”。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完整、齐全。

3.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扫描。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同时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初审

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时至11月15日下午17:00时止,用人单位在网上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电话反馈应聘者本人。

(三)资格复查

1.资格复查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时至11月21日下午17:00时止。

2.资格复查地点:各用人单位详细地址请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用人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及地址》。

3.资格复查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查。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核对象参加考核评价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考核评价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考核评价通知书,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方式: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专业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具体方式以实际参加考核时通知为准。

2.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考核评价比例: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4.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考试综合成绩超过80分者方可录用。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考核评价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

(五)体检和考察

按引进岗位,对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相关规定实施。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引进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的;

3.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引进的;

4.拟引进人员放弃引进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引进周期内完成。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引进岗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非2023年毕业的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人员还须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38925620

监督电话:020—38925622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1.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用人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及地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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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截止)

2023-12-21,全文共 4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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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宣传,传播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建设健康全媒体平台;协助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针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健康教育需求评估并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开展健康教育领域相关研究;总结与推广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项目;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开展新闻发布和重大宣传活动。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招聘专业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即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2023年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7)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2日下午17: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需上传附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上传;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可上传经学校或学院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3.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将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专业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5.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并经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6.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2.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计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若出现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由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组成,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无面试合格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于当日面试完毕后当场统分、评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候分室向考生送达面试成绩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高低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加试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或者复检,逾期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7570006,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5512943,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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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1截止)

2023-11-25,全文共 3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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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体育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4名(事业编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引进一批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紧缺专业人才4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引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情参见附件2。

其中:

1.招聘人员类型:“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3.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经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持境外学历证书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5.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与岗位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与岗位相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岗位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6.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7日-12月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各引进单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报名相关材料需提交PDF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文件命名为“引进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各引进单位电子邮箱详见公告附件。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单位1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首页需盖章);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持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⑤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⑥相关经历(提供合同和社保、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引进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反馈;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人才引进岗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核评价,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声明放弃资格审查、缺席资格审查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评价资格。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或重要材料原件提供不全的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考核评价;

4.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具体材料按报名须上传附件提供,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

5.对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考核评价的人员发放准考通知书,名单将于考核评价前在广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核评价。

1.时间和地点:待定;

2.方式:引进单位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人员开展专业(技能)水平考核,考核可采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3.考核评价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在面试时段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引进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引进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拟引进人员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及其附件,具有拟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不符合任一条件的,均不能报名。

(二)本次人才引进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评价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为便于单位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体育局及引进单位解释为准,咨询电话:020-38796227;监督电话:020-38797473。

广州市体育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1-1.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体工队)简介

1-2.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简介

2.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3.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及地址.xls

4.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xls

5.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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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6截止)

2023-11-25,全文共 3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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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广州市白水山和白江湖森林公园管理中心)拟引进一批急需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挂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技推广中心牌子)是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开展园林植物及林木育种、绿地生态等园林及林业的基础性研究;开展绿地土壤生态修复、城市湿地保护、公共绿地树木安全防护、绿化绿色废弃物资源化处置等关键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承担城市道路主干道、天桥(立交桥)绿化、重要景观节点植物花卉管养及新技术推广;承担引进林木花卉新品种中试及应急花卉生产储备,负责林业和园林科技推广;组织林业和园林技术培训和对外科技协作与交流;负责本市林业及园林行业信息化建设及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开发及运维管理工作

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广州市白水山和白江湖森林公园管理中心)是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森林公园建设规划和林场发展计划;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生物多样性;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协助完成林业资源规划、监测、保护、科技推广等工作。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1.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2.引进专业代码

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名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名。

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3.引进人员类型

2023年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杰出的专业技能水平、突出的工作业绩、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名相关岗位,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以下人员不予引进: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要求

1.年龄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

2.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17时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PDF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报名材料接收邮箱:gzyky_hr@163.com,联系电话:020-66616255;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报名材料接收邮箱zclcglzx@gz.gov.cn,联系电话:020-82619212)。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扫描;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社保缴纳记录和对应的劳动合同)。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6)详细的工作简历;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现场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符合岗位引进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专业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专家考核评价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

(四)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者具体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引进周期内完成。

(七)聘用及待遇

1.由用人单位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岗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非2023年毕业的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人员还须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五)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83868925

监督电话:020—83872009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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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1截止)

2023-11-17,全文共 2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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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综合类)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招聘广东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气象局简介

请登录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了解详情。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2022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11月22日9:00至12月1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www.sydwzk.cn/gdcmazp2024)。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于11月22日9:00至12月2日15:00在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于2023年12月进行,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2月12日10:00至15日17:00。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最新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行政能力测试及气象法律法规等相关应知应会内容,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笔试规定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岗位开考比例为1:3。在首次公开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另行通知),经过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通过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思路、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

1.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5。如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1:5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请关注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3.组织面试。面试由5位考官打分,采用体操计分法,按100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广州)请关注网站公告:中国气象局网站(http://www.cma.gov.cn/)、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

七、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中国气象局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确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有关规定。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缺额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五)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组织面试的,将视情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动态。

本公告由广东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7671392

监督电话:020-87618040

文件下载:

附件1.广东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综合类)岗位表.xls

附件2.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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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26截止)

2023-11-15,全文共 3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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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39名

一、岗位要求

本次拟引进医疗急需专业人才39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引进人才类型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其他说明

1.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以报名相关岗位。

2.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有关年龄规定。

3.本次引进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4.招聘专业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培养方向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材料)。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考核评价。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7日08:00至2023年11月26日23:59止(6个工作日)。

2.报名事项

本次引进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栏中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从事该段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引进单位根据条件对应聘者所填信息及附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须对报名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成功后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于2023年12月5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9:00至2023年12月15日下午17:00止,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核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核。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在考核评价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者参加考核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可选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核评价。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引进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安排由引进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引进单位负责(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送达考核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及考察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因引进者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引进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引进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三、聘用及待遇

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双方协商确定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待遇配套、服务年限、服务方式、工作内容等合同条款,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明确双方的权、责、利以及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引进人才伪造相关证书证件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过程中作弊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引进工作公正合理性的不当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后续相关手续的参与资格,已入编或聘用的取消入编或聘用资格,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站博士后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出站或退站手续,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配合引进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在聘用手续办结后三个月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引进人员具体聘任岗位等级由引进单位按省、市、单位有关聘用制度和聘任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任。引进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考核评价、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核评价、体检资格。

(七)本次人才引进考核评价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无关。

(八)本次引进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22621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1226230,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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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事业编制岗位招聘信息(11.10截止)

2023-11-01,全文共 5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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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招聘2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一)2023年、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3年、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11月6日。

(三)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规定的条件。

2.2023年、2024年毕业生应分别在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须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专业必须符合职位对应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和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若职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招聘岗位考生类别条件为“非2023年、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的,应聘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招聘岗位考生类别条件为“2023年、2024年毕业生”的,应聘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4.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以本科专业报考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或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7年11月5日(不含当天)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2年11月5日(不含当天)后出生。

5.报考人员具体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6日。

6.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需一致;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月10日(星期五)17:00。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及聘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参与笔试、面试、体检和聘用等环节的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4.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

5.每个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管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人数若未达开考比例的,延长3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二)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合格分数为60分);

3.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者的应聘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于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和单位证明);

(4)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供审查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是否基本一致;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需提供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2)-(6)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2.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接受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系统的《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五)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

3.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合格成绩为60分)。

(六)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八)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因应聘者的个人原因或其原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在收到考察通知的3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九)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高于招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若暂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聘用时按相关人事制度暂定岗位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招聘单位可与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应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期限,有关人员应在约定期限内取得相应资格,逾期未取得的,招聘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合同期限统一为3年。

(五)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直接拨打附件1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政策咨询电话:020-81939593;监督投诉电话:020-81377497。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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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广州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7名(9.8截止)

2023-09-04,全文共 4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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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简介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类型为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广州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4日上午8:00至2023年9月8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http://wjwgl.zhaopin.com/)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z.gov.cn/)查看并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招聘单位在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不另行通知。

3.报名确认。考试需在笔试前再次进行网上确认。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9月14日9:00起至2023年9月15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网站的提示再次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20日8:00至9月22日17:00。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应聘人员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核、考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核、考察、公示、聘用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考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报考者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有要求的,必须提供劳动或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

6.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包括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具体安排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4.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可不参加笔试,但计入笔试开考比例;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学士”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需参加笔试。

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免笔试人员不计入面试比例。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人选。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出现进入资格审核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人选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资格审核人选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3.资格审核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核的,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1.资格审核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查收短信、邮件通知。

2.面试组织。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7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专业能力测试,按照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八、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由招聘单位确定,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8月30日至9月8日工作日期间9:00—12:00、14:00—18:00。咨询电话:020-87302871;监督投诉电话:020-83220511。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单位简介.docx

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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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汇总

2024-01-25,全文共 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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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市各区事业编制教师/非编教师招聘最新消息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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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岗位

更新中!

二、大专学历可报名:

更新中!

三、本科学历可报名:

广州市荔湾区学腾幼儿园招聘启示2024

四、硕士/博士可报名:

更新中

五、其他招聘消息参考:

【广州事业单位汇总】【广州企业汇总】【广州医院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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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附中事业编制招聘信息2024.1.12截止

2024-01-02,全文共 3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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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结合工作需要,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是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音乐学校,行政主管部门为广东省教育厅,由星海音乐学院管理。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位于岭南文化中心——广州,是华南地区唯一的省属公办中等音乐专业学校。学校以培养高等音乐院校优秀后备生和复合型中等音乐人才为目标,以教学、教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为主要任务,重视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二、招聘岗位

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3日上午9时至2024年1月12日下午17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星海音乐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s://rszp.xhcom.edu.cn:8443/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按网上指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登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资格初审。学校将于报名结束后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初审,个人报考信息完整的,给予参加笔试的资格。此阶段只对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初审。可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岗位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考生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个人照片应保持一致,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报名上传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完整、清晰可读、符合要求,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系统的报名表备注栏填写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上传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考试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具有笔试资格的考生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准考证打印等事项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请注意登录查看。

2.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和专业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00分。

3.笔试成绩发布公告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和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和入围面试人员。

2.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入围面试人员需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将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

3.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展示和试讲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专业技能展示、试讲的内容及相关要求提前三天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专业技能展示和试讲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过程实行集中封闭管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体检结果将通过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或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年龄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核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致电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咨询。咨询电话:020-39363289;监督投诉电话:020-39363305。

附件: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星海音乐学院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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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单位部分事业岗位招聘时间延长了吗?

2023-12-23,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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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和报名情况,以下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为确保招聘工作正常开展,现调减部分招聘岗位和延长部分招聘岗位的报名时间及调整开考比例,具体公告如下:

一、调减下列岗位招聘人数

招考单位

职位代码

岗位类型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成功报名人数

调整后招聘人数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

1-5

工勤技能岗位

遗体接运工(一)

2

5

1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挂广州市康宁医院牌子)

4-4

专业技术岗位

精神科医师(一)

5

4

2

二、延长下列岗位报名时间,原报考条件不变,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延长报名期限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则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组织笔试及面试。报名时间延至2023年12月26日17:00止。

招考单位

职位代码

岗位类型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成功报名人数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挂广州市康宁医院牌子)

4-6

专业技术岗位

内科医师(一)

2

5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挂广州市康宁医院牌子)

4-9

专业技术岗位

护师(士)

1

1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挂广州市儿童福利院、广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广州市第二儿童福利院、广州市儿童综合康复中心牌子)

5-3

专业技术岗位

精神科医师

2

5

三、延长报名时间的岗位笔试时间及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条件及延长报名岗位的具体要求与原公告一致,原公告:点击查看

四、其他岗位招聘按原计划进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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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招聘公告(12.20截止)

2023-12-19,全文共 6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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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增城区教育局事业编制教师26名(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是由增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管理的公立初中学校,为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学校东临增城石滩绿湖国际,北临增城高铁站(距学校十分钟路程),西临珠三角环线高速。学校占地面积约14万平方米(约合223亩),办学规模为60个班。校区内设有教学楼、教学辅助用房、图书馆、礼堂、体育馆、教师和学生宿舍、食堂、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学校秉承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博学、雅正、融合”的办学理念,倡导博雅和美教育,开启学生心智,发展学生个性,着力培养博雅学子。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26名,具体岗位人数、学历和专业等条件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和条件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岗位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7.增城区在职在编教师;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条件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所学的专业以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需求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职业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具备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不含高校和职业中学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4.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学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符合岗位需求表中所列的其他条件。所有应聘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英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或雅思考试(学术)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

6.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并出具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认证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时提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英语水平证书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考试网上确认、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各考试环节,应聘人员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应聘人员在各环节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应聘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不占晋级名额,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的综合成绩。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考试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4日8:00至2023年12月20日18:00(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应聘人员务必填写准确的手机号码,并确保通信正常。届时相关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及时发送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3)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并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4)招聘的有关事项会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位置: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公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及时关注网站栏目的相关信息。建议应聘人员同时关注

“事招雷达”“增城教育”“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等有关微信公众号。

(二)考试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1日8:00至2023年12月22日12:00。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4.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3年12月23日9:00

至笔试前。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三)笔试

1.时间:2023年12月24日(星期日)下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

3.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相关知识。

4.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含以上)才准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公布笔试成绩后,应聘人员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可在公布成绩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

(1)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

(2)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3)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6.招聘组织单位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组织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7.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8.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四)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2.

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并按序号顺序装订好复印件,按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4.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审。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复审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5.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6.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的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

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以网上发布公告为准。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环节。

1.面试采用无生授课的形式进行。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3.面试结束后,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聘人员签名确认。

4.面试成绩按60% 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六)考试综合成绩

1.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有关网站查询综合成绩。考试各环节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小数。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2.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3.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相关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九)公示和聘用

1.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后,拟聘人员将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均为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员须保证在2024年8月10日之前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日(含当日)。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请不要设置拒收短信。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

(七)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一经报考视为作出承诺。

(八)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聘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十一)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991921、020-8299192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网上报名技术电话:400-838-9296

投诉电话:020-82662915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docx

2.资格审查目录表.docx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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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单位招聘高中/大专/本科学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023-12-13,全文共 5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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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及招聘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应聘人员可在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http://mzj.gz.gov.cn)查阅招聘单位简介。

(二)招聘岗位。广州市民政局系统本次共5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61人,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3年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其中:

1.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工勤技能岗位应聘人员,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

3.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广州市民政局直属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3年12月15日上午9:00至12月21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须上传附件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上传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及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代替),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等;

(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上传劳动合同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6)招聘岗位有指定性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及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岗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造成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名时须上传相应证书)。2023年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人员类型为“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并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专业设置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阶段不进行人工审核,如出现实际所学专业或其他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确认

1.成功报名的考生需在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2月29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5日(上午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同一岗位对应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为1:3设置。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对于部分紧缺岗位,按程序报批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每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的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凭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要求的)等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条件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应的社保缴费记录;有指定性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所持上述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站公布。

(五)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聘用及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并结合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我局系统在编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逐一填写清楚,不得漏填。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咨询电话:020-83345729,020-83179353。监督电话:020-83178685。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本公告由广州市民政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1.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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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招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11.30截止)

2023-11-18,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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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择优引进。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为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编外工作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薪酬按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薪酬相关制度执行,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

五、报名方式

(一)电子邮箱方式报名。

(二)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岗位名称+姓名(例如:岗位一+张三)。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请在电子邮件中提交手写签名后PDF版本的《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表》(附件2)、本人真实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技能证书、奖励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其他证明材料(论文、课题报告)等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文件格式为PDF,所有资料命名格式为“姓名+内容”统一打包后提交。

(四)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30日止。

(五)合意者电话或邮箱通知面试,面试时需带齐相关证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等)。

(六)工作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3号;广州市天河区伍仙桥28号。

(七)咨询电话:020-87737847。

六、注意事项

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可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本公告由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负责解释。)

附件1 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合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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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24截止)

2023-11-17,全文共 4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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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白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是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点击查看具体职责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籍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0.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招聘人员类型为社会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1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13.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办法及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考网站:广东才汇网(点击进入)。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9:00至11月24日下午6:00。

3.报考程序:报考人员登录报考网站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二)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笔试设网上确认参加笔试环节,已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广东才汇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28日下午6:00时,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11月30日9:00起自行登录广东才汇网打印准考证。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已报名考生密切关注。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在职人员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须上传附件: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4.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须在报名前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笔试、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6.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上传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地点在广州市,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和资料,内容包括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点数后2位。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笔试开考比例按1:3设定,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调减岗位。

5.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数量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5确定(资格复审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待定,应聘人员须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才汇网、白云信息网上公告。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以及网络报名所提交资料的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

1.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拟聘人数1∶5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才汇网、白云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3.面试内容: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达不到合格成绩的,不得进入政审和体检,成绩于面试当天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按60%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才汇网、白云信息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才汇网、白云信息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才汇网、白云信息网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七)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20-36213161,技术咨询电话:020-86388001转8022、8061、8604(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举报或投诉电话:020-36213541。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1.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核提交材料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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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11.20截止)

2023-11-11,全文共 3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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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全省航道建设、维护、管理,保证航道安全畅通等工作。为加强我省航道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我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加挂广东省航道技术保障中心牌子)是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负责智慧航道技术保障和网络安全工作,承担航道数据治理、智慧航道建设及运行监测工作;负责省管航道公益性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协助编制航道测绘与地理信息规划;负责航道科研工作,承担航道建设服务等科研任务、标准建设和技术推广;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和协调工作;参与水上服务区建设;面向社会提供航道测绘与地理信息等服务。现将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和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社会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截止日为时间节点),2023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和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20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https://www.sydwzk.

cn/gdhdzp2023),按指引进行报名,并按报名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证书);

3.有职称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事业单位招考网(https://www.sydwzk.cn/gdhdzp2023),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者取消报考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执行。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进行网上自动初审,报名成功即为资格初审通过。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2.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我中心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结果、面试名单及有关事宜在事业单位招考网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从2023年11月27日上午9:00起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

HD2301、HD2302两个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也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和航道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笔试成绩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入围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事业单位招考网公布。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报考HD2301、HD2302两个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直接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将在事业单位招考网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HD2301、HD2302两个岗位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其他岗位的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83372612

监督投诉电话:020-83393056

附件: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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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24截止)

2023-11-07,全文共 3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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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是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围绕广东省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开展应用性政策研究,为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心工作提供支撑。为加强科研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其他条件详见附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7.港澳居民报考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11月10日9:00起至11月24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注册和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要在报名系统上传提交的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3.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学历学位证书:各学历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岗位招聘条件有要求的工作经历等证明资料(PDF格式);

6.其它证明:(1)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drc.gd.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4.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作为佐证;往届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应聘人员应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资格初审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和附件,或上传报名材料清单不完整的,视同无效报名。

2.资格复审

(1)科研岗位(01)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科研岗位(02)和科研岗位(03)的资格复审安排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进行,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科研岗位(02)和科研岗位(03)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五、考试

考试按照不同岗位分为“面试”、“笔试+面试”两种不同测评方式。其中:

(一)科研岗位(01)测评方式为“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二)科研岗位(02)和科研岗位(03)测评方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包括考核文字功底、专业水平、研究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采取闭卷作答的形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信息系统”统一公布,考生在系统中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请留意网站信息。

2.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同一岗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结果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问题的说明

(一)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各环节通知均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drc.gd.gov.cn/)公布,应聘人员报名后密切关注相关动态信息发布。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放弃聘用的,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进行递补在同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313463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监督电话:020-83134163。

附件:1.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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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汇总

2023-09-30,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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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各区事业编制教师/非编教师招聘最新消息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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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岗位

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招聘事业编制幼师(9.22截止)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招聘教师+行政(7.10发布,招满则止)大专/本科/硕士

二、大专学历可报名:

广州公办幼儿园招聘保育员+幼师岗位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广州市天河区东风实验小学招聘语文教师1名(9.28发布)天河区龙洞小学招聘语文、信息技术、数学、体育教师(7.12发布,招满则止)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中心幼儿园招聘13人(45岁以下有岗)

三、本科学历可报名: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聘本科/硕士学历人员(10.17截止)广州市天河中学猎德实验学校招聘体育教师(9.2截止)

华师附中增城学校招聘本科/硕士事业编教师5名(8.11截止)

广州增城区招聘事业编教师55名(8.8截止)

四、硕士/博士可报名: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制岗位信息(10.13截止)

广东医科大学吴军教授课题组招聘博士启事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招聘辅导员,年薪10-20万(8.27发布)中山大学招聘医学院专业技术人员(8.25发布,招满则止)

五、其他招聘消息参考:

【广州事业单位汇总】【广州企业汇总】【广州医院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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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制岗位信息(10.13截止)

2023-09-21,全文共 3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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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引进急需人才(产业精英)

一、单位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目前设有51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万4千余人。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急需人才11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四次引进急需人才(产业精英)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3年10月9日)。

2.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人员类型

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为“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并且截止报名首日前三年(2020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9日期间)须为大中型企业全职在岗人员,从事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工作。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起到2023年10月13日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按照《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人才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在系统中的“附件上传”环节上传相关材料,务必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有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3)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人才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专业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成绩单及翻译公证书或毕业院校的相关专业证明及翻译公证书,国内毕业的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2.资格复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资格复核当天需提供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分为考察座谈、试讲和答辩三个环节。

(1)考察座谈环节:采取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对岗位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让应聘人员了解所应聘岗位的现状、发展前景、岗位职责、个人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情况。该环节不计分。

(2)试讲和答辩环节: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答辩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考核评价比例: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4.考核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考试综合成绩超过80分(含)者方可录用。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对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方能录用。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2.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学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为专业技术7级。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人员持有非经由本校评审获得的职称,入校之日起三年内应参加本校组织的职称确认(评审)并获得通过,逾期未通过的,下调一个职级,聘用到下一职级的最高等级。应聘人员一经报名,则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年限方面,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岗位工作经历材料(该三项材料出具单位或缴费单位应为同一家单位)。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拟聘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五)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方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赵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0日

附件:

1.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四次引进急需人才(产业精英)岗位需求表.xls

2.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人才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docx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人才相近专业认定表.docx

5.岗位工作经历材料(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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