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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政府雇员(11.22截止)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道办招聘聘员25名,要求大专/本科学历,35岁以下,部分岗位不限专业,11月20日至11月22日期间报名(9:00-12:00,14:00-17:30)可报名,具体要求见正文!

2023-11-16,全文共 3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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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区永宁街道办事处招聘25名聘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聘员25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永宁街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愿意服从统一调配,能适应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报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相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至2023年10月20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7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的人员:

1.截至报名首日未取得岗位要求相应证书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行政开除处分的;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应报名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的期限计算截至2023年 10月20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程序,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单位招聘栏发布本招聘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依次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要求。

报名地址:增城区永宁街党群服务中心(地址:永宁街荔香街36号,咨询电话:020-32142356)。

3.报名资料

(1)贴有本人照片并亲笔签名的《永宁街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3)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要户主页及本人页,如属集体户口,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

(3)个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4)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电子验证报告;

(5)如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如报考基层工作经验岗位,需提交基层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清单和劳动合同);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请考生提前自行复印好相关资料,现场不提供复印)。

(二)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最终以考察和聘用审批为准。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将在递交报名材料时进行确认。

(三)领取准考证

完成报名程序且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聘。考试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整职位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综合能力知识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参考。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5)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6)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并可按规定递补。

3.面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和抽签。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4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60%。考试总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对同分数考生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布或另行电话通知为准。

(七)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违法违纪情况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

2.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6.出现考察结论为不宜招聘情形的。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永宁街道办事处聘员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二)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它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四)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并经同意后方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它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单位有班车往返荔城。

(三)本次招考有关规定由永宁街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142356(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四)监督部门:增城区永宁街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20-32988900。

附件:

1.永宁街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永宁街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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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招聘中级政府雇员8名,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可报名!

备注说明:政府雇员是指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核定的指标范围内以劳动合同形式确定权利义务,从事管理、专业技术支持或服务工作的人员。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职权,不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

一、招聘职位、人数

(一)职位及人数

书记员岗(中级雇员)5名,行政管理岗(中级雇员)2名,司法警察助理(中级雇员)1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书记员岗

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庭审记录、协助法官进行调解,配合开展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整理归档案卷材料等,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行政管理岗

撰写综合性文字材料,辅助处室领导开展会务、教育培训、物业管理等综合管理和专项工作。

3.司法警察助理岗

为法院日常运作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如警务保障、执法执勤及其他法律规定辅警可以从事的警务活动。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计算至2023年11月14日);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报考书记员岗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在广州辖区内任一地区从事以下业务的:

(1)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

(2)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

(3)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有偿法律服务的;

9.报考行政管理岗和司法警察助理岗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担任本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10.依照法律规定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11.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23年11月14日起,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和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公告、职位表、报名表、联系人信息等。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同),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时间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本院有权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报名结束后,任一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本院可选择按实际人数开考,或缩减、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资格初审

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等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4.笔试确认

报名结束后,考生需于2023年11月22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25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笔试,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招聘职位的招录人数与笔试确认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任一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本院可选择按实际人数开考,或缩减、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1.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考生须于笔试前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笔试定在广州市举行,采用线下答题模式,由本院统筹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结合工作实际,必要时笔试时间予以调整的,调整后的信息将会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仅应聘司法警察助理岗的考生参加,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主要为纵跳摸高和4乘10米折返跑。测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具体标准见附件2),所有项目测试成绩均为合格才能确定为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按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单。本院于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参加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

②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等材料;

⑥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上述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线下现场提交给用人单位核实。

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由本院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考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或者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或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形式,全程录音录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本院统一组织,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同分的,先按《职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再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察

用人单位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标准执行,考察一般通过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采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公示和录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拟录用人选,向黄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相关材料,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十一)递补与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选录岗位出现空缺的,本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同一岗位)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本岗位无考生可递补的,可由本院决定是否补录其他岗位,如补录其他岗位的,补录人员须面试成绩合格,且满足补录岗位学历、专业等相关岗位要求:

1.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

2.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

3.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5.拟录用人员从公示结束起,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6.导致拟录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中级雇员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3万元,上述拨款标准均包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等。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后,我院于2024年11月14日前空缺的雇员指标,可在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补录。

(二)工作咨询电话:020-83009964,逢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专场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表

2.体能测试合格标准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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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2024.6.4截止

2024-05-28,全文共 1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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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政府雇员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政府雇员窗口服务岗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工作。

(三)身体健康,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本次招聘岗位共有窗口服务岗2名,分别设置不同条件。

1.窗口服务岗A:需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专业为法学(B030101)、社会学(B030301)、社会工作(B030302)、新闻学(B050301)、网络与新媒体(B050306)。

2.窗口服务岗B:需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专业为护理学(B100501)、国民经济管理(B02010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901)。

(五)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岗位安排。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35号204室(白云区流动救助服务小分队办公室),可乘坐公交车到广园客运站或柯子岭站下车,步行十分钟到达。

4.报名要求:

(1)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须如实、完整填报,粘贴本人照片,如有电子版证件照可直接彩色打印,无需粘贴)、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在同一面A4纸上)、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需在同一面A4纸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提交的联系电话等必须真实、有效,如因考生提交内容不实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通知书发放

考生本人需亲自到现场报名同时参加资格审核,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准备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核后退回,复印件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留存),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为1:3。

2.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考生须持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照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将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考察和体检按招聘职位职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需提供广州市三甲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政府雇员工资待遇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参加过考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纳入政府雇员备选库,用人单位可按要求在备选库中启动补录程序。

六、附则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及举报、投诉电话:020-8649404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附件: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docx

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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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道办招聘政府雇员公告2024.4.2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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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嘉禾街道办事处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嘉禾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7名,其中:行政辅助岗3名,执法辅助岗2名,窗口服务岗2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职称等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满足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除外)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2月28日。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60%。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4月2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二路1179号207室(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嘉禾街道办事处)。

3.报名方式:请考生按照报名时间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资格审核需提交资料:

(1)嘉禾街政府雇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打印并签名);

(2)嘉禾街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3,打印并签名);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及个人页);

(5)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学位鉴定表;

(6)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驾驶证(根据岗位需求提供);

(8)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记录。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采用A4纸,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等。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5.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合格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笔试成绩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布。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3.面试由街道自行组织,街纪检办全程进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问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合格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体检及考察

1.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进入体检的考生根据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在街道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街道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街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街道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一个月之内不能上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相关文件或街道有关编外人员薪酬福利文件执行。首次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用工方式及补录规则

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结束后,若街道出现同类型岗位空缺时,可在本次招聘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补录。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嘉禾街道办事处党建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310049(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附件1:嘉禾街2024年政府雇员招聘需求表.xlsx

附件2:嘉禾街政府雇员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嘉禾街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嘉禾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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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招聘政府雇员(12.18截止)

2023-12-14,全文共 1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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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关于招聘3名政府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团白云区委行政辅助岗政府雇员3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为法学类(B0301)、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工商管理类(B1202)、公共管理类(B1204)、社会工作(B030302)等。年龄及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计算以发布招聘公告当天为截止日期;

4.身体健康,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应聘岗位的工作;

5.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6.热爱共青团工作及志愿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

7.党员或共青团员;

8.具有共青团相关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具有以下任意情形的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所有报名资料均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报名人员将《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签名扫描版各1份发送至邮箱bygqt@163.com,主题请以“考生姓名+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政府雇员报名表”命名,不要修改报名表格式。

2.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除报名表外,应聘者发送的报考资料必须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扫描件、小一寸近期彩色相片一张以及1500-2000字的个人自传一份,由团白云区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一旦报名则必须服从工作岗位调整安排。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不愿意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4.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

(二)面试

面试由团白云区委组织,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采取100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中途擅自离开的人员,视为放弃考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面试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及相关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则综合个人条件择优录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察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要闻动态—通知公告”板块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并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

(二)工资待遇按照每年定额包干制执行,每年定额包干经费含五险一金单位缴费部分。

五、附则

本公告由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6385029(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附件:

1.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需求表.xls

2.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政府雇员报名表.docx

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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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政府雇员(12.8截止)

2023-12-01,全文共 2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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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12.8截止

因中心业务经办工作的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管理辅助类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从事社保窗口业务(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热心服务群众;

(三)学历和年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限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四)户籍不限,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同等条件下有社保相关工作经验或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资格证者优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的;

3.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至12月8日(星期五)(共3个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楼(海珠区宝岗大道197号宏宇广场二层行政部)

(三)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参保记录)、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复印,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工作经历证明除外)。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条件者将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笔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

(二)笔试内容:社会保险常识、逻辑推理等知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

(四)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五、面试和体检

(一)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处理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二)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海珠区人民政府网-区人社局-考试招聘版块公示3个工作日(网址http://haizhu.gov.cn/gzjg/szfbm/hzqrsj/kszp/)。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及用人单位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三)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

(四)提交报名资料后,超过考试规定时间没有前来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本次招聘工作,请考生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务必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无法联系,致使招考通知信息延迟等问题,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本招聘不办理户籍迁移、档案存放手续,住宿自理;

(七)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14255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谢小姐。

附件:

附件1: 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

附件2: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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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1截止)

2023-11-25,全文共 3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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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体育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4名(事业编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引进一批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紧缺专业人才4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引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情参见附件2。

其中:

1.招聘人员类型:“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3.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经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持境外学历证书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5.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与岗位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与岗位相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岗位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6.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7日-12月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各引进单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报名相关材料需提交PDF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文件命名为“引进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各引进单位电子邮箱详见公告附件。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单位1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首页需盖章);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持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⑤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⑥相关经历(提供合同和社保、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引进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反馈;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人才引进岗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核评价,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声明放弃资格审查、缺席资格审查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评价资格。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或重要材料原件提供不全的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考核评价;

4.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具体材料按报名须上传附件提供,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

5.对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考核评价的人员发放准考通知书,名单将于考核评价前在广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核评价。

1.时间和地点:待定;

2.方式:引进单位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人员开展专业(技能)水平考核,考核可采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3.考核评价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在面试时段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引进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引进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拟引进人员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及其附件,具有拟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不符合任一条件的,均不能报名。

(二)本次人才引进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评价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为便于单位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体育局及引进单位解释为准,咨询电话:020-38796227;监督电话:020-38797473。

广州市体育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1-1.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体工队)简介

1-2.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简介

2.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3.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及地址.xls

4.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xls

5.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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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6截止)

2023-11-25,全文共 3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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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广州市白水山和白江湖森林公园管理中心)拟引进一批急需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挂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技推广中心牌子)是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开展园林植物及林木育种、绿地生态等园林及林业的基础性研究;开展绿地土壤生态修复、城市湿地保护、公共绿地树木安全防护、绿化绿色废弃物资源化处置等关键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承担城市道路主干道、天桥(立交桥)绿化、重要景观节点植物花卉管养及新技术推广;承担引进林木花卉新品种中试及应急花卉生产储备,负责林业和园林科技推广;组织林业和园林技术培训和对外科技协作与交流;负责本市林业及园林行业信息化建设及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开发及运维管理工作

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广州市白水山和白江湖森林公园管理中心)是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森林公园建设规划和林场发展计划;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生物多样性;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协助完成林业资源规划、监测、保护、科技推广等工作。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1.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2.引进专业代码

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名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名。

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3.引进人员类型

2023年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杰出的专业技能水平、突出的工作业绩、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名相关岗位,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以下人员不予引进: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要求

1.年龄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

2.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17时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PDF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报名材料接收邮箱:gzyky_hr@163.com,联系电话:020-66616255;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报名材料接收邮箱zclcglzx@gz.gov.cn,联系电话:020-82619212)。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扫描;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社保缴纳记录和对应的劳动合同)。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6)详细的工作简历;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现场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符合岗位引进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专业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专家考核评价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

(四)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者具体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引进周期内完成。

(七)聘用及待遇

1.由用人单位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岗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非2023年毕业的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人员还须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五)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83868925

监督电话:020—83872009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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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招聘大专学历编外人员(11.17截止)

2023-11-15,全文共 2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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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穗南人社[2017]106号),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情况,决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工作内容

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4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开展行政处罚及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开展对各类举报、投诉、督转办等信访和案件线索的接收和处置工作;协助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无犯罪记录,无党纪、政纪处分;

5.录用后能按规定时间到岗,入职后不构成回避关系。

(二)岗位所需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5.身体状况良好,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各类疾病;吃苦耐劳,能适应不定时工作要求;

6.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应聘人员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1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11月15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渠道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原件及证明材料(收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交到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5号港口大厦B座608室,我局对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保密。(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020-34681213)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至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现场收齐报名表及证明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填报并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体检;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鉴定报告;

4.与岗位条件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

5.退役军人需要提供退役相关证件。

(四)其他要求

1.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招聘单位将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办法

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录人员比例不少于3:1时开考。通过笔试考核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照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考试形式和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素质、执法常识、文书制作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2.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二)考试时间安排

笔试、资格审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环节成绩另行通知。

请关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zns.gov.cn/)。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有关政审考察工作。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要求审批。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即视为认同公告内容。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4681213,咨询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至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本招聘方案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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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招聘专职安监员(11.24截止)

2023-11-15,全文共 2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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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一、招聘单位、职位和范围

1.招聘单位和职位

本次有6个单位共招聘8名专职安监员,各单位招聘人数详见《广州市越秀区2023年专职安监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全区统一招聘,统一排名,按兼顾志愿原则统一分配岗位。

2.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拟定招聘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7.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8.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专业优先聘用。

9.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通过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

2.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请在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yxyjzf2k@gz.gov.cn)。

3.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请提供以下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广州市越秀区专职安监员报名登记表》(模板见本公告附件);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附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政审时提供);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没有的可以不提供,涉及到年龄放宽条件的必须提供)。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会收到短信通知。准考证获取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报《广州市越秀区专职安监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分配意向。

(2)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等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由区应急管理局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安全生产基本能力测试等。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2.面试

(1)确定拟面试人员。按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面试人员(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区应急管理局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和政治审查

面试结束后,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展开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予以录用。全区统筹安排已录用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

实际用人单位依法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以上初定的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政治审查等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工资待遇

按照市区财政及有关专职安监员管理办法、薪酬制度规定标准执行(现行标准为约7万元/年,包括劳动报酬、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所需费用),如市区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附则

1.在本轮招聘结束前,各单位有缺员的,均纳入招聘计划;

2.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相关考试成绩合格且有意愿进入我区专职安监员队伍未被录取人员列入递补名单,若出现岗位空缺,我局可于有效期内从报考递补名单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考察录用。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 广州市越秀区2023年专职安监员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 广州市越秀区专职安监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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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8名(11.24截止)

2023-11-13,全文共 4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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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广州市天河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广州市天河区残疾人就业与康复综合服务中心等56个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港澳居民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类型中选择“港澳居民身份证”,并按系统提示进行账号注册、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2.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不含在校生实习经历)。

3.各岗位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限、职称证书取得时间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2023年11月20日)。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正在处分期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2023年11月24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00:00至2023年11月24日24: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考生需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及参加考试。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任何一个条件,均不可以报名。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4)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5)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6)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和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并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材料。辅修专业和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7)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确认

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在2023年11月30日9:00至2023年12月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免笔试人员也需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2023年12月7日9:00起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各环节,须同时使用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使用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五)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综合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4.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5.报考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天河区委员会党校岗位、广州市天河区道路扩建工程中心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广州市天河区水务设施建设中心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人员免笔试。

6.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方法: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全部笔试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的人员范围为:笔试成绩合格且符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的人员、免笔试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等将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3.资格复审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资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

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5.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6.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7.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七)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将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综合成绩:经审核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非免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招聘岗位,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八)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正常,确保及时收到体检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将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方式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

四、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及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通知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不推荐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四)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事权分别由具体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20-38622405 监督电话:020-38622393

附件1:广州市天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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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街道办招聘政府雇员(11.13截止)

2023-11-11,全文共 1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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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海珠区江南中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7名。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1.岗位一:雇员2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2.岗位二:雇员4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3.岗位三:雇员1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管理辅助工作。

(以上岗位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共三个工作日,9:30-11:30,14:30-17:30,逾期不候)。

3.报名地点:海珠区江南西路青竹大街32号301室,联系电话:84242555。

4.报名要求:应聘者提供本人报表名(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等级证书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5.报名表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报名要求所需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格审查的材料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及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文书写作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用人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告。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聘岗位,不得兼职,被聘用前已有工作单位的,应当于用工前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其他要求

考试期间,如出现不适症状,考生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本公告由江南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江南中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docx

附件2:江南中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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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招聘事业编制45人(11.5截止)

2023-10-24,全文共 5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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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区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5名,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11月05日下午18:00期间报名!

一、招聘岗位、对象

公开招聘岗位42个,共招聘45人。详见《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招聘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含当天)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社会人员。

(一)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2.2021、2022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并提供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除外);3.2021、2022、2023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8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并提供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

(二)港澳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招聘岗位的条件为“企业管理(A120202)限财务管理方向报考”,则专业目录中“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内的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均不可报考;除专业参考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参考目录所列专业名称中包含的旧专业部分,报考人员须在系统报名时一并上传用于报考的毕业证书、报考专业所对应的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扫描件,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如:招聘岗位要求为英语口译硕士(专业硕士)(A050213),但报考人员的专业为英汉口译,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范围的;或招聘岗位要求为环境设计(B050803),但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旧专业名称艺术设计的,类似情况均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认定。

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2.具有本科学历的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相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该场次招聘工作报名首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年限(以报名时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明细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的社会保险除外)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11月05日下午18:00,登录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www.sydwzk.cn/gdgzzczp2023),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有关材料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后将通过网络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查询。

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须一致;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将于2023年11月11日9:00至2023年11月15日18:00期间开放,过期不再开放。请考生自行登录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www.sydwzk.cn/gdgzzczp2023)下载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生根据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预计将于2023年11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的能力素质,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部分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3.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或查看公告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4.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

(2)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3)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四)资格复审

1.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按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凭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如确需他人代办的,代办人还需持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视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权利;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当取消面试资格。

4.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5.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6.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7.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进行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组织形式: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评委小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交由工作人员在候分室向考生本人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全部计入综合成绩后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对同分数考生另行组织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进行公布。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二)考察

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察。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

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七、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

(三)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本公告涉及的“以上或以下”均包含本数。

(五)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报名时涉及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疑问的,可在工作日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2.涉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请咨询:400-822-8076。

3.涉及具体岗位相关信息的,可咨询岗位表备注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咨询人事综合管理部门:020-82737833、020-82720060。

4.对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行为的,可通过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20-82726285反映。

本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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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招聘雇员公告2024.6.5截止

2024-06-01,全文共 2130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招聘雇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1、招聘岗位与人数

雇员2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类、行政管理辅助类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安排。

2、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岗位一(招聘1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保密意识,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专业条件: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计算机;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较长时间户外工作和接受周末及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6)具有一定的书面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基本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团队精神;

2、岗位二(招聘1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保密意识,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条件: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计算机;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较长时间户外工作和接受周末及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6)具有一定的书面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基本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团队精神;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星期一)至2024年6月5日(星期三)。9:30—11:30,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南洲街道办事处3楼301。

3、报名要求:

报考岗位一、岗位二的,需提交《南洲街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自行电脑填写并打印,点击附件可下载)、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位)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材料,也可一并提交,要求同上。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查验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笔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为主。

(2)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人数和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不足1:3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将短信通知。

2、面试

(1)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短信通知。

(2)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以面试成绩决定综合排名。

(四)政审和体检

按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1:1的比例组织政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五)考核录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本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视实际需要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南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34393544

南洲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南洲街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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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2024.6.14截止

2024-05-31,全文共 3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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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有关规定,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25名急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引进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人员类型

1.2024年毕业生。2024年毕业生是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应聘相关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广州市民政局系统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四)资格条件

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2)。

其中:

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可选择引进岗位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专业设置依据等材料,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2.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须提供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3.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材料;

4.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引进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引进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

6.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业绩成果年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论文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8:00至6月14日23:59;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清晰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zhujiannan@gz.gov.cn进行报名。文件格式为:姓名+引进单位+引进岗位代码(例:张三+广州市东升医院+引进岗位1-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等证明材料。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上传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5)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

(6)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

(7)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凡与我局系统在编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的“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中逐一填写清楚,不可漏填。

(二)资格审查

本次引进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考核评价的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http://mzj.gz.gov.cn/)公布。

(三)考核评价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方式: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专业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考核评价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人员。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公示(http://mzj.gz.gov.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引进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及待遇

1.由引进单位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获聘的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

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四)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的引进人员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关于各引进岗位的相关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咨询电话:020-83345729,监督电话:020-831786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民政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民政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

1.招聘单位简介.zip

2.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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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招聘中级雇员公告2024.5.22截止

2024-05-15,全文共 2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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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招聘中级雇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中级雇员1名,主要面向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从事国家审计相关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热爱审计工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五)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为: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会计学(A120201)、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会计硕士(专业硕士)(A120206)、审计硕士(专业硕士)(A020218)、财政学(A020203),本科学历的专业为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审计学(B120207)、经济学(B02)。

(七)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301室),联系电话:020-34373113。

3.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4.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书、学位证书、学位鉴定证书(应聘者需于2024年5月16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书、学位证书、学位鉴定证书)、资格证(如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合同或社保记录)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A4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所提交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将以邮件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考试,主要测试财经综合知识、审计业务技能。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结束后,将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提供不了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我局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资格条件、报名技术问题咨询联系人、电话:陈小姐,020-34373113,监督电话:020-3437398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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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办招聘雇员(协管员)公告2024.5.15截止

2024-05-12,全文共 1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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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公开招聘雇员(协管员)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协管员)5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辅助、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安排。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后出生);

(四)熟悉电脑操作,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文字写作、档案管理能力,能适应节假日加班、夜间巡查、外勤和临时工作任务的要求;

(五)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2、报名地点:琶洲街道办事处5楼505室(海珠区新港东路86号),联系电话:020-89115214。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或在读高校的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填写《琶洲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附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4、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面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2、面试形式: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3、考试成绩按笔试与面试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下,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综合排名。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广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与聘用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协管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岗位和待遇

待遇标准按区、街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琶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琶洲街道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琶洲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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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胸科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12.31截止

2024-04-03,全文共 3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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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单位简介详见《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公告单位简介》(附件1)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本次所引进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附件2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引进专业代码按照附件3中《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应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应聘相关岗位。

(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非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额满为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名即可。

(1)将报名材料原件清晰扫描后,文件夹命名为:应聘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发送到电子邮箱xkhrsk@126.com进行报名。

(2)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62号广州市胸科医院办公楼三楼人事科。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提交,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上传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报名岗位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材料(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记录),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6)详细的工作简历;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引进者应诚信报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需按要求准备报名和审查材料,引进人员材料不齐全、不规范者,或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者,均不予以受理。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可选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同分者另行组织考核评价。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引进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考察人员。

2、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安排由引进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引进单位负责。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引进单位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4、自通知应聘人员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因引进者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超过一个月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的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引进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及待遇

1.由医院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获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3586363,020-8359019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3493359,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

1.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公告单位简介.docx

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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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单位部分事业岗位招聘时间延长了吗?

2023-12-23,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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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和报名情况,以下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为确保招聘工作正常开展,现调减部分招聘岗位和延长部分招聘岗位的报名时间及调整开考比例,具体公告如下:

一、调减下列岗位招聘人数

招考单位

职位代码

岗位类型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成功报名人数

调整后招聘人数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

1-5

工勤技能岗位

遗体接运工(一)

2

5

1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挂广州市康宁医院牌子)

4-4

专业技术岗位

精神科医师(一)

5

4

2

二、延长下列岗位报名时间,原报考条件不变,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延长报名期限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则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组织笔试及面试。报名时间延至2023年12月26日17:00止。

招考单位

职位代码

岗位类型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成功报名人数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挂广州市康宁医院牌子)

4-6

专业技术岗位

内科医师(一)

2

5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挂广州市康宁医院牌子)

4-9

专业技术岗位

护师(士)

1

1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挂广州市儿童福利院、广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广州市第二儿童福利院、广州市儿童综合康复中心牌子)

5-3

专业技术岗位

精神科医师

2

5

三、延长报名时间的岗位笔试时间及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条件及延长报名岗位的具体要求与原公告一致,原公告:点击查看

四、其他岗位招聘按原计划进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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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截止)

2023-12-21,全文共 4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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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宣传,传播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建设健康全媒体平台;协助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针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健康教育需求评估并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开展健康教育领域相关研究;总结与推广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项目;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开展新闻发布和重大宣传活动。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招聘专业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即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2023年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7)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2日下午17: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需上传附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上传;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可上传经学校或学院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3.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将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专业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5.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并经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6.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2.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计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若出现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由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组成,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无面试合格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于当日面试完毕后当场统分、评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候分室向考生送达面试成绩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高低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加试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或者复检,逾期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7570006,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5512943,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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