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结婚登记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吗?办理条件一览
2023-05-29,全文共 398 字
+ 加入清单北京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此次试点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此前规定:
✔结婚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北京市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常住户口在北京市的内地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部队驻地或者入伍前常住户口在北京市的现役军人婚姻登记;
✔双方或者一方工作地或者生活地在北京市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之间的结婚登记
✔同时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北京结婚登记华侨需要什么材料办理?附照片要求
2023-05-11,全文共 313 字
+ 加入清单结婚双方需要共同提交三张二寸(高3.5cm×宽5.3cm)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照片背景色为红、蓝、白均可,但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艺术照等。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本人居住或工作生活证件证明(一方为京籍时不需要提供)。
·本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需提交有效的离婚证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提交丧偶证明。
北京结婚登记外国人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2023-05-11,全文共 309 字
+ 加入清单✔ 所需照片要求:
结婚双方需要共同提交三张二寸(高3.5cm×宽5.3cm)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照片背景色为红、蓝、白均可,但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艺术照等。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提交非中文文本的应同时提交同本同格式的中文翻译件。
·本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需提交有效的离婚证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提交丧偶证明。
北京东城区结婚登记跨省通办地点在哪里?附咨询电话
2023-06-01,全文共 359 字
+ 加入清单答:在东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具体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东滨河路 17号(玉蜓公园内)
自6月1日起,北京等新纳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地区将统一受理相关事项。届时,双方均为外地户籍的当事人可凭有效居住证在本市办理婚姻登记。
国务院日前作出批示,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本次调整后,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区市均可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作为本次调整新纳入的试点地区,北京将于6月1日起受理“跨省通办”婚姻登记业务。
2024北京平谷区公租房最新消息(房源+申请登记)
2024-01-16,全文共 560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4.1.16】
燕谷投资公司运营项目剩余房源面向平谷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配租的公告
1.登记时间
2024年1月15日上午10:00-1月19日下午5:00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重点说明: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登记方式
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在对应的配租计划点击“点击查看”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3.协助登记时间及地点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5:00。
申购公告: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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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密云非城内初中入学条件及报名信息登记方法
2023-07-04,全文共 331 字
+ 加入清单密云区非城内中学:密云区西田各庄中学、密云区十里堡中学、密云区河南寨中学、密云区新农村中学、密云区穆家峪中学、密云区巨各庄中学、密云区东邵渠中学、密云区大城子学校、密云区北庄中学、密云区太师庄中学、密云区新城子中学、密云区古北口中学、密云区高岭学校、密云区不老屯中学、密云水库中学。
本区非城内小学毕业生;学生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本区非城内地区,并且申请到非城内中学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符合非城内地区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住房凭证不需填写,地区代码由学生所在小学统一填写。
3.划片入学方式
采取对应升入相应中学的方式完成初中入学。
北京受理跨省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预约申请公告
2023-05-29,全文共 581 字
+ 加入清单国务院批复同意北京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根据民政部部署和试点工作安排,自2023年5月27日零时起,全市各区婚姻登记机关开始受理跨省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预约申请,于6月1日开始正式办理“跨省通办”婚姻登记业务。
试点事项
此次试点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办理方式
申请跨省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当事人,应当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当事人可通过首都之窗或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微信公众号、“京通”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进行分时段预约,在预约时间段持预约凭证及相关证件办理婚姻登记。
证件要求
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为北京的,办理结(离)婚登记,除提交《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居住证过期的,应当在预约前到发证机关办理签注换发手续。
特殊情形
现役军人与经常居住地为北京市的内地居民选择在京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另一方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北京市受理“跨省通办”业务婚姻登记机关一览表
大兴区兴宏雅苑共有产权住房第三次申购登记房源信息+售价
2023-04-06,全文共 377 字
+ 加入清单本次配售房源共187套,其中,二居室164套,建筑面积约87-89平方米;三居室23套,建筑面积约118-120平方米。
销售价格:
销售均价为30000元/平方米(根据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全装修交房。
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该项目申购前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 70 %,北京市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 30 %份额。
点击查看:
2023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亦嘉家园共有产权住房申购登记公告
2023-10-19,全文共 3094 字
+ 加入清单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北京通州区马驹桥镇,项目四至为:东至通州物流园八号路,南至兴贸一街,西至通州物流园七号路,北至兴贸北街。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0.56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2.46万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房10.53万平方米。住宅总套数1312套(含回迁房173套),共有产权房1139套,本次配售房源1075套,分别为建筑面积约120㎡三居211套,约90㎡二居779套,约75㎡两居23套,约70㎡一居13套,约65㎡一居49套。含全装修费用,销售均价25500元/㎡(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上下浮动5%)。
二、申购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截止申购登记结束时应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3.非京籍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截止申购登记日期最后一天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三、销售对象
1.第一组
在经开区集成电路产业企业中就业且满足申购基本条件的家庭。
认定标准:申请人所在企业属于经开区集成电路产业,网申开始前一个月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地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2.第二组
第1类:通州区台湖镇、马驹桥镇,大兴区瀛海镇、旧宫镇、亦庄镇、荣华街道、博兴街道户籍无房家庭。
认定标准: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准。
特别提示:请第二组第1类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后,将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亦城亦嘉销售中心。
(1)报送时间:2023年10月19日-11月5日10:00-17:00
(2)报送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兴贸一街1号院亦城亦嘉8号楼销售中心
(3)报送内容: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第2类:在经开区225平方公里范围内其他产业就业且满足申购基本条件的家庭。
认定标准:申请人网申开始前一个月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地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共有份额比例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的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第十八、十九条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燕东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该项目申购前,北京市燕东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70%,北京市燕东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30%份额。
举例:若申请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销售价格为25500元/平方米的房屋,则该家庭需支付的购房款为90平方米×25500元/平方米=2295000元,该家庭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70%。
五、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购结束后,对申请购买家庭购房资格、本区工作情况、所在企业情况、户籍情况进行联网审核。
(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负责对第一组、第二组第2类申请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第一组申请人所在企业是否为集成电路产业进行审核,属地公安部门对第二组第1类申请人的户籍情况进行审核。
(三)审核工作结束后,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申请复核,审核不通过的家庭,不得参与摇号选房。因个人原因网申信息填报错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复核。
(四)在申请家庭选房后,正式签约前,开发企业将再次组织对选房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六、销售监管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将对销售工作全程进行监管。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须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二)申请家庭未如实填报家庭信息或错报家庭信息,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家庭信息不一致而未审核通过的,不予接受复核,不得参与选房。
(三)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四)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项目建设单位,乙方为购房人,丙方(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为北京市燕东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建设单位负责履行开发建设、销售实施、房屋交付、工程保修等工作。丙方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五)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六)共有产权住房剩余房源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
(七)选房顺序号确认后,如果出现审核资格未通过或其他原因不能选房,该选房顺序号作废,后续选房顺序号自然递补。
(八)亦城亦嘉家园项目房源、户型及合同等信息由北京智汇英才安居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
(九)本公告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负责解释。
项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已在网上公示。合同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7nhRXWLUmP7B4HGeuN7ew,提取码:nhtu,如对现房买卖合同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11月5日17:00前反馈至kfqgycq@126.com
网申地址:http://gycq.zjw.beijing.gov.cn
咨询热线:010-69500166(早9:00-晚17:00)
监督电话:010-67880187 010-67888929(早9:00-晚17:0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2023年10月18日
2024年1月北京平谷区公租房申请登记时间(开始+结束)
2024-01-16,全文共 659 字
+ 加入清单开始:2024年1月15日上午10:00
结束:2024年1月19日下午5:00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重点说明: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配租对象
2024年1月14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平谷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可自愿进行网络登记。
优先家庭: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社会救助人员、二人及二人以上未成年子女、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等家庭。
特殊说明: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前往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由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时间及地点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5:00。
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协助登记地点:燕谷嘉苑项目管理处69913522
远山嘉园项目管理处56339606
慧谷嘉园项目管理处 50941978
协助登记地址:谷丰东路22号院2-2-102
平谷南街69号院
马坊小屯新路2号院>>2024北京平谷区公租房最新消息(房源+申请登记)
2023年4月北京大兴区兴宏雅苑共有产权住房申购登记指南
2023-04-06,全文共 308 字
+ 加入清单☑申购登记时间:2023年4月6日上午10:00至2023年4月21日下午17:00
☑申购公告:点击查看
☑申购条件:点击查看
☑申购房源:本次配售房源共187套,其中,二居室164套,建筑面积约87-89平方米;三居室23套,建筑面积约118-120平方米。【点击查看】
☑销售价格:销售均价为30000元/平方米(根据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全装修交房。
☑项目介绍及户型图:点击查看
☑销售对象:点击查看
☑资格审核:点击查看
☑监督管理:点击查看
☑热线电话:点击查看
☑注意事项:点击查看
2023年10月北京海淀区苏家坨公租房登记标准
2023-10-22,全文共 158 字
+ 加入清单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记套型配租。
北京结婚登记预约提前多久?附官网预约入口
2023-05-11,全文共 199 字
+ 加入清单答:可预约受理日期为15日内的工作日,截止到前一天下午15:00。
预约小提醒:
✔当事人应当在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法律规定、预约程序受理申请。
✔如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未到场办理的,预约自动失效,婚姻登记机关预约窗口有权不予受理。
✔如需重新预约的,应先取消原预约记录。
北京结婚登记预约官网:北京民政局官网
2023北京密云幼儿园没有信息审核可以办理入园登记吗
2023-06-27,全文共 533 字
+ 加入清单答:可以
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携带全家户口簿、免疫预防接种证、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密云城区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家庭,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密云城区内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完税凭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5日至7月16日(8:30—11:30,14:00—17:00),可依据家庭实际居住地自主到有接收能力的普惠性幼儿园或非普惠性幼儿园,完成入园登记工作。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携带全家户口簿、免疫预防接种证、在密务工就业材料(适龄幼儿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在京社保缴费证明;或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密云城区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家庭,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密云城区内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完税凭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5日至7月16日(8:30—11:30,14:00—17:00),可依据家庭实际居住地自主到有接收能力的普惠性幼儿园或非普惠性幼儿园,完成入园登记工作。
北京兴宏雅苑共有产权房第三次申购登记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3-04-06,全文共 317 字
+ 加入清单申购登记时间:2023年4月6日上午10:00至2023年4月21日下午17:00。
项目基本情况:
兴宏雅苑项目位于大兴区黄村镇DX00-0103-130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四至为:东至京开高速公路,南至大兴区心康医院,西至林校路,北至漪景园小区。
本次配售房源共187套,其中,二居室164套,建筑面积约87-89平方米;三居室23套,建筑面积约118-120平方米。
销售均价为30000元/平方米(根据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全装修交房。
点击查看:
2024年3月北京海淀区公租房申请登记时间(开始+结束)
2024-03-27,全文共 589 字
+ 加入清单开始时间:2024年3月26日10:00
结束时间:2024年4月3日15:00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登记方式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以下两种登记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 /home),点击 “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去登记”→点击“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期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协助登记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4月3日下午14:00以后,不受理协助登记)
2023北京密云城内初中入学条件+报名登记方法
2023-07-04,全文共 713 字
+ 加入清单密云区城内中学:密云区第三中学、北方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密云分校、密云区第五中学、密云区第六中学、北京市育英学校密云分校。
本区城内小学毕业生;学生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产权证等有效住房凭证)在本区城内地区,并且申请到城内中学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符合本区城内地区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需由学生家长持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小学或密云区教委填写住房凭证和地区代码等,并签字确认。
3.城内各中学服务区域
(1)密云区第三中学服务区域
家庭住址在城内地区“11”、“16”、“17”、“20”、“21”代码的地域范围,北京市户籍且住房凭证编码为1至6。
(2)北方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密云分校服务区域
家庭住址在城内地区“12”、“13”、“14”、“15”、“22”、“23”代码的地域范围,且住房凭证编码为1至6。
(3)密云区第五中学服务区域
家庭住址在城内地区“19”、“24”代码的地域范围,且住房凭证编码为1至6。
家庭住址在城内地区“11”、“16”、“17”、“20”、“21”代码的地域范围,非北京市户籍且住房凭证编码为1至6。
(4)密云区第六中学服务区域
家庭住址在城内地区“3”、“4”、“5”、“6”、“7”代码的地域范围,且住房凭证编码为1至6。
(5)北京市育英学校密云分校服务区域
家庭住址在城内地区“1”、“2”、“8”、“9”、“10”、“18”代码的地域范围,且住房凭证编码为1至6。
(6)其他情况
住房凭证编码为“0”的学生,区教委将根据学位情况、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交通便利等因素,尽量分配到相对就近的中学入学。
2023年北京大兴区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申购登记公告
2023-10-17,全文共 8243 字
+ 加入清单北京壹品文旅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大兴区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现该项目开始申购登记,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上午10:00至2023年11月1日下午17: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兴区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域YZ00-0803-2019、2057地块,四至为:东至瀛义街,南至瀛信路,西至瀛通路,北至瀛宏路。项目共计1332套房源,本次配售套数共1332套,其中,二居室234套,建筑面积约65-78平方米;三居室871套,建筑面积约89-117平方米;四居室227套,建筑面积约99-119平方米。销售价格为29000元/平方米(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全装修交房。
二、共有份额比例的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的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第十八、十九条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该项目申购前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70%,北京市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30%份额。
三、房源安排和销售对象
大兴区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房源安排,将结合大兴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项目申购登记家庭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在摇号公告中予以公示。
销售对象分两类,第一类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第二类为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两类家庭具体分组如下:
(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分为两组:
第一组为大兴区户籍、在大兴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和核心区危楼简易楼改造、重点文物腾退、申请式退租换租的腾退安置家庭。
第二组为本市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城六区和经开区)户籍无房家庭、在城六区和经开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二)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分为三组:
第一组为区委组织部认定的大兴区优秀青年人才,在区产促中心认定的大兴区重点企业、区科委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大兴经济开发区(原新媒体产业园)、生物医药基地产业园、京南大学联盟、大兴国际机场驻场单位从业的人员。
申请人所在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大兴区进行工商注册,纳税、入统,并不在拟腾退产业之内。申请人需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二组为在大兴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第三组为在城六区和经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四、申购条件
(一)申购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止2023年11月1日)。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申购家庭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三)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四)销售对象中"本市户籍家庭"是指在开通网上申请当月(2023年10月)申请人已取得大兴区、城六区和经开区任一区户籍。
(五)“核心区危楼简易楼改造、重点文物腾退、申请式退租换租的腾退安置家庭”是指经东城区、西城区相关部门认定的符合上述腾退安置条件的家庭。
(六)销售对象中"在大兴区、城六区和经开区工作"是指本市户籍家庭和非本市户籍家庭在开通网上申请当月(2023年10月)申请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大兴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任一区。
五、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购结束后,对申请购买家庭购房资格、本区工作情况进行联网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申请复核,审核不通过的家庭,不得参与摇号选房。
(二)大兴区委组织部、大兴区产促中心、大兴区科委、大兴经济开发区(原新媒体产业园)、生物医药基地产业园、京南大学联盟、大兴区机场办等主管部门根据本公告申购条件,对非本市户籍申请家庭中第一组家庭情况进行审核。非本市户籍第一组申请家庭需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17:00前向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家庭信息。申请家庭工作单位需于2023年11月4日前向主管部门进行申报。主管部门需于2023年11月9日前将符合第一组认定条件的家庭名单提交至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的,不纳入非本市户籍申请家庭第一组范围。
(三)在申请家庭选房后,在正式签约前,开发企业将再次组织对选房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六、监督管理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对摇号配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资格,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将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域YZ00-0803-2019、2057地块。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组织建设、审核配售、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均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规定执行。
(二)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房源、户型及合同等信息由项目开发公司提供,仅供参考。
(三)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须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四)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并如实填报家庭信息。申请家庭未如实填报家庭信息或错报家庭信息的,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家庭信息不一致而未审核通过的,不予接受复核,不得参与摇号选房。
(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项目开发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为北京市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六)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七)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八)项目《北京市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已在网上公示。合同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8pqNp35DeG3Msvtet4puA?pwd=dyap
如对预售合同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17:00前反馈至BZXZF605@163.com。
网签前如遇北京市共有产权房政策调整,届时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申购网址:http://gycq.zjw.beijing.gov.cn/。
服务热线:010-88858887、010-61277120、010-61277160、010-61277161。
监督电话:010-69262646(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2: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有关情况特别提示.docx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
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概况
星筑星光里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域YZ00-0803-2019、2057地块,瀛海地铁站西约1.8公里,南五环外京台高速西侧,项目四至为:东至瀛义街,南至瀛信路,西至瀛通路,北至瀛宏路。项目规划建筑面积为约20.12万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12.98万平方米,全装修交房。项目共计1332套房源,本次配售套数共1332套,其中,二居室234套,建筑面积约65-78平方米;三居室871套,建筑面积约89-117平方米;四居室227套,建筑面积约99-119平方米。销售价格(均价)含全装修费用29000元/平方米。(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全装修交房。
(一)交通路网
(1)公交路线:昊海兴达站兴16路;团忠路站兴15路、兴26路。
(2)交通路线:京台高速黄亦路出口约1000米。
(3)轨道交通:地铁8号线瀛海地铁站约1800米。
(二)周边配套
(1)商业:首航生活广场,国瑞6万㎡自营综合商街,中海寰宇坊6万㎡商业等。
(2)医院:大兴区瀛海卫生院,大兴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京航天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南院区,同仁医院亦庄院区。
(3)公园:南海子公园、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南中轴森林公园、瀛海足球主题公园、瀛海休闲公园等。
(三)基础数据
星筑星光里项目共有产权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12.98万平方米,位于北京大兴区瀛海镇,共25栋楼,楼号分别为A-1号楼、A-2号楼、A-3号楼、A-4号楼、A-5号楼、A-6号楼、A-7号楼、A-8号楼、A-9号楼、A-10号楼、A-11号楼、A-12号楼、A-13号楼、B-1号楼、B-2号楼、B-3号楼、B-4号楼、B-5号楼、B-6号楼、B-7号楼、B-8号楼、B-9号楼、B-10号楼、B-11号楼、B-12号楼。
A-1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5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A-2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5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A-3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5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A-4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5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A-5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5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A-6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3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A-7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2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A-8号楼共2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4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A-9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5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A-10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15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A-11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13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A-12号楼共2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5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A-13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5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B-1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5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B-2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5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B-3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5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B-4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14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B-5号楼共2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15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B-6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4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B-7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5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B-8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4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B-9号楼共2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5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B-10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5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B-11号楼共1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15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B-12号楼共2个单元,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9层,地上层高均为2.9米,全部为共有产权住房。
梯户比:
A-8号楼、B-5号楼、B-6号楼、B-7号楼、B-9号楼2梯2户;
A-1号楼、A-2号楼、A-3号楼、A-4号楼、A-5号楼、A-6号楼、A-7号楼、A-9号楼、A-10号楼、A-11号楼、A-13号楼、B-1号楼、B-2号楼、B-3号楼、B-4号楼、B-8号楼、B-10号楼、B-11号楼为2梯4户;
A-12号楼、B-12号楼为1梯2户。
户型大小:
A/A反户型(两居室):约78平方米,230户。位于A-10号楼、A-11号楼、A-13号楼
、B-2号楼、B-3号楼、B-4号楼、B-8号楼、B-10号楼中间户。
B1/B1反户型(三居室):约89平方米,286户。位于A-1号楼、A-2号楼、A-3号楼、A-4号楼、A-5号楼、A-6号楼、A-7号楼、A-9号楼、B-1号楼、B-11号楼中间户。
B2/B2反户型(三居室):约89平方米,231户。位于A-10号楼、A-11号楼、A-13号楼
、B-2号楼、B-3号楼、B-4号楼、B-8号楼、B-10号楼边户
B3/B3反户型(三居室):约89平方米,28户。位于A-12号楼一单元、A-12号楼二单元、B-12号楼一单元、B-12号楼二单元边户。
B3中正/B3中反户型(三居室):约89平方米,28户。位于A-12号楼一单元、A-12号楼二单元、B-12号楼一单元、B-12号楼二单元中间户。
C/C反户型(三居室):约113平方米,289户。位于A-1号楼、A-2号楼、A-3号楼、A-4号楼、A-5号楼、A-6号楼、A-7号楼、A-9号楼、B-1号楼、B-11号楼边户。
D/D反户型(四居室):约119平方米,226户。位于A-8号楼一单元、A-8号楼二单元、B-5号楼一单元、B-5号楼二单元、B-6号楼、B-7号楼、B-9号楼一单元、B-9号楼二单元。
首层变异户型说明:项目累计首层变异户型14套,详见下表:
注:以上数据最终以规划部门审批结果为准,如有变更我司将及时公告。
户型图
(所有户型在所属楼栋边户为明卫,中间户为暗卫。)
A/A反户型
建筑面积:约78㎡
户型位置:
A-10号楼02户1-15层、A-10号楼03户1-15层;
A-11号楼02户1-13层、A-11号楼03户1-13层;
A-13号楼02户1-15层 、A-13号楼03户1-15层;
B-2号楼02户1-15层、B-2号楼03户1-15层;
B-3号楼02户1-15层、B-3号楼03户1-15层;
B-4号楼02户1-14层、B-4号楼03户1-14层;
B-8号楼02户1-14层、B-8号楼03户1-14层;
B-10号楼02户1-15层、B-10号楼03户1-15层。
B1/B1反户型
建筑面积:约89㎡
户型位置:
A-1号楼02户1-15层、A-1号楼03户1-15层;
A-2号楼02户1-15层、A-2号楼03户1-15层;
A-3号楼02户1-15层、A-3号楼03户1-15层;
A-4号楼02户1-15层、A-4号楼03户1-15层;
A-5号楼02户1-15层、A-5号楼03户1-15层;
A-6号楼02户1-13层、A-6号楼03户1-13层;
A-7号楼02户1-12层、A-7号楼03户1-12层;
A-9号楼02户1-15层、A-9号楼03户1-15层;
B-1号楼02户1-15层、B-1号楼03户1-15层;
B-11号楼02户1-15层、B-11号楼03户1-15层。
B2/B2反户型
建筑面积:约89㎡
户型位置:
A-10号楼01户1-15层、A-10号楼04户1-15层;
A-11号楼01户1-13层、A-11号楼04户1-13层;
A-13号楼01户1-15层 、A-13号楼04户1-15层;
B-2号楼01户1-15层、B-2号楼04户1-15层;
B-3号楼01户1-15层、B-3号楼04户1-15层;
B-4号楼01户1-14层、B-4号楼04户1-14层;
B-8号楼01户1-14层、B-8号楼04户1-14层;
B-10号楼01户1-15层、B-10号楼04户1-15层。
B3/B3反户型
建筑面积:约89㎡
户型位置:
A-12号楼一单元01户1-5层、A-12号楼二单元02户1-5层、B-12号楼一单元01户1-9层、B-12号楼二单元02户1-9层。
B3中正/B3中反户型
建筑面积:约89㎡
户型位置:
A-12号楼一单元02户1-5层、A-12号楼二单元01户1-5层、B-12号楼一单元02户1-9层、B-12号楼二单元01户1-9层。
C/C反户型
建筑面积:约113㎡
户型位置:
A-1号楼01户1-15层、A-1号楼04户1-15层;
A-2号楼01户1-15层、A-2号楼04户1-15层;
A-3号楼01户1-15层、A-3号楼04户1-15层;
A-4号楼01户1-15层、A-4号楼04户1-15层;
A-5号楼01户1-15层、A-5号楼04户1-15层;
A-6号楼01户1-13层、A-6号楼04户1-13层;
A-7号楼01户1-12层、A-7号楼04户1-12层;
A-9号楼01户1-15层、A-9号楼04户1-15层;
B-1号楼01户1-15层、B-1号楼04户1-15层;
B-11号楼01户1-15层、B-11号楼04户1-15层。
D/D反户型
建筑面积:约119㎡
户型位置:
A-8号楼一单元01户1-14层(明卫)、A-8号楼一单元02户1-14层;
A-8号楼二单元01户1-14层、A-8号楼二单元02户1-14层(明卫);
B-5号楼一单元01户1-15层(明卫)、B-5号楼一单元02户1-15层;
B-5号楼二单元01户1-15层、B-5号楼二单元02户1-15层(明卫);
B-6号楼01户1-14层(明卫)、B-6号楼02户1-14层(明卫);
B-7号楼01户1-15层(明卫)、B-7号楼02户1-15层(明卫);
B-9号楼一单元01户1-15层(明卫)、B-9号楼一单元02户1-15层;
B-9号楼二单元01户1-15层、B-9号楼二单元02户1-15层(明卫)。
E户型
建筑面积:约117㎡
户型位置:
B-2号楼02户1层
F户型
建筑面积:约99㎡
户型位置:
B-2号楼01户1层
G户型
建筑面积:约65㎡
户型位置:
A-1号楼03户1层、A-2号楼03户1层、A-3号楼03户1层、B-1号楼03户1层。
H/H反户型
建筑面积:约106㎡
户型位置:
A-8号楼一单元02户1层、A-8号楼二单元01户1层、B-5号楼一单元02户1层、B-5号楼二单元01户1层、B-6号楼01户1层、B-7号楼01户1层、B-9号楼一单元02户1层、B-9号楼二单元01户1层。
项目位置图
项目鸟瞰图
外立面效果图
2023年8月北京海淀区第二十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登记公告
2023-08-21,全文共 3933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8月北京海淀区第二十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登记公告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启动海淀区第二十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登记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共计2700套。其中,大套型566套,中套型855套,小套型1279套。房源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
1.文龙家园等24个公租房项目本次配租时按照居室结构划分房源套型,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产权单位提供的项目情况介绍(附件1)。选房前,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实际配租房源及相应户型信息以选房现场提供的展板为准。
2.趸租项目是指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长期租赁农民富余安置房作为公租房使用的房源,房屋产权人为被拆迁安置人。如遇房屋产权人解约,承租家庭须配合运营单位调房。
3.承租家庭缴纳的租金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4.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例如,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67平方米,则补贴面积为60平方米,超出部分(7平方米)不享受租金补贴;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53平方米,则补贴面积为53平方米。
二、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3年8月17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登记配租:
1.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或2023年8月29日前(含)未如实申报变更的。
2.申请人在轮候期间,户籍已迁出海淀的。
3.已配租配售或已选定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4.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
(二)登记时间
2023年8月23日10:00至2023年8月29日16:00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三)登记方式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以下两种登记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期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协助登记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8月29日下午15:00以后,不受理协助登记)
特别提示:
1.登记套型相同的家庭,系统按下列规则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
2.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可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家庭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3.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家庭登录成功后应当核实系统显示家庭信息、优先类型、适合套型等与备案信息不一致,请在登记时限内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在系统上优先类型一栏应当显示“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如未显示,请在登记时限内持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未按照要求登记的不纳入第一组家庭。
4.此次配租分组(详见本公告内分组规则)以家庭登记时系统记录的特殊情况(优先情况)、登记套型为准进行分组。
家庭完成登记后,须点击“排队详情”查看快速配租结果和申请人基础信息,核实登记套型、优先类型等信息是否准确。如有问题,请在登记时限内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登记结束后,申请家庭对登记套型、优先类型等信息有异议的,不予受理。
(四)登记原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记套型的登记结果在上述项目中选租对应套型的房源。
(五)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三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家庭: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
第二组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原“三房”轮候家庭等特殊情况家庭。
第三组家庭:除第一、第二组外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
(六)选房排序规则及名单公示
同套型家庭选房顺序按照第一组家庭、第二组家庭、第三组家庭的次序排列,同套型同组别家庭按照登记结束时(2023年8月29日16时)的排队顺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确定选房顺序。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依据线上登记结果、分组及选房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意向登记家庭名单(含选房顺序)于2023年8月31日前在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详见:http://zyk.bjhd.gov.cn/jbdt/auto4522_51806/zdly/bzzf/。
三、选房规则
(一)本次选房中套型和小套型家庭可按选房顺序升一档选房,但不可跨档选房。选房时,先由大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其次由中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或中套型,再由小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中套型或小套型。
(二)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放弃选房家庭将依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记录一次放弃。
四、资格复核及选房入住工作安排
本次选房工作由产权单位(运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选房结束后,产权单位(运营单位)根据各项目情况分别组织资格复核通过的家庭办理签约入住,具体时间、地点以产权单位(运营单位)通知为准。请登记家庭关注并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参加此次意向登记的家庭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知及结果将在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zyk.bjhd.gov.cn/jbdt/auto4522_51806/zdly/bzzf/)进行发布和公示。
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公租房意向登记家庭确定入围摇号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街镇、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取得海淀区公租房租金补贴备案资格的,签订公租房合同且申请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后,方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租金补贴。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六、市场租房补贴
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政策详见: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522_51806/auto4522_53847/auto4522_53852/202008/t20200803_4417168.shtml。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及流程可咨询资格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七、其他
咨询电话:010-82785468(本次配租结束前)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附件下载: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