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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3年8月

北京2023年8月专题栏目,提供与北京2023年8月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北京2023年8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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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北京海淀区第二十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登记公告

2023-08-21,全文共 3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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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北京海淀区第二十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登记公告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启动海淀区第二十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登记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共计2700套。其中,大套型566套,中套型855套,小套型1279套。房源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

1.文龙家园等24个公租房项目本次配租时按照居室结构划分房源套型,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产权单位提供的项目情况介绍(附件1)。选房前,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实际配租房源及相应户型信息以选房现场提供的展板为准。

2.趸租项目是指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长期租赁农民富余安置房作为公租房使用的房源,房屋产权人为被拆迁安置人。如遇房屋产权人解约,承租家庭须配合运营单位调房。

3.承租家庭缴纳的租金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4.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例如,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67平方米,则补贴面积为60平方米,超出部分(7平方米)不享受租金补贴;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53平方米,则补贴面积为53平方米。

二、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3年8月17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登记配租:

1.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或2023年8月29日前(含)未如实申报变更的。

2.申请人在轮候期间,户籍已迁出海淀的。

3.已配租配售或已选定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4.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

(二)登记时间

2023年8月23日10:00至2023年8月29日16:00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三)登记方式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以下两种登记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期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协助登记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8月29日下午15:00以后,不受理协助登记)

特别提示:

1.登记套型相同的家庭,系统按下列规则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

2.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可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家庭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3.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家庭登录成功后应当核实系统显示家庭信息、优先类型、适合套型等与备案信息不一致,请在登记时限内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在系统上优先类型一栏应当显示“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如未显示,请在登记时限内持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未按照要求登记的不纳入第一组家庭。

4.此次配租分组(详见本公告内分组规则)以家庭登记时系统记录的特殊情况(优先情况)、登记套型为准进行分组。

家庭完成登记后,须点击“排队详情”查看快速配租结果和申请人基础信息,核实登记套型、优先类型等信息是否准确。如有问题,请在登记时限内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登记结束后,申请家庭对登记套型、优先类型等信息有异议的,不予受理。

(四)登记原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记套型的登记结果在上述项目中选租对应套型的房源。

(五)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三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家庭: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

第二组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原“三房”轮候家庭等特殊情况家庭。

第三组家庭:除第一、第二组外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

(六)选房排序规则及名单公示

同套型家庭选房顺序按照第一组家庭、第二组家庭、第三组家庭的次序排列,同套型同组别家庭按照登记结束时(2023年8月29日16时)的排队顺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确定选房顺序。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依据线上登记结果、分组及选房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意向登记家庭名单(含选房顺序)于2023年8月31日前在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详见:http://zyk.bjhd.gov.cn/jbdt/auto4522_51806/zdly/bzzf/

三、选房规则

(一)本次选房中套型和小套型家庭可按选房顺序升一档选房,但不可跨档选房。选房时,先由大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其次由中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或中套型,再由小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中套型或小套型。

(二)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放弃选房家庭将依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记录一次放弃。

四、资格复核及选房入住工作安排

本次选房工作由产权单位(运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选房结束后,产权单位(运营单位)根据各项目情况分别组织资格复核通过的家庭办理签约入住,具体时间、地点以产权单位(运营单位)通知为准。请登记家庭关注并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参加此次意向登记的家庭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知及结果将在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zyk.bjhd.gov.cn/jbdt/auto4522_51806/zdly/bzzf/)进行发布和公示。

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公租房意向登记家庭确定入围摇号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街镇、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取得海淀区公租房租金补贴备案资格的,签订公租房合同且申请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后,方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租金补贴。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六、市场租房补贴

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政策详见: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522_51806/auto4522_53847/auto4522_53852/202008/t20200803_4417168.shtml。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及流程可咨询资格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七、其他

咨询电话:010-82785468(本次配租结束前)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附件下载:

附件1.文龙家园等24个项目情况介绍.rar

附件2.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docx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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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北京石景山区第二批公租房快速配租公告

2023-08-13,全文共 2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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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4〕21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燕保‧京原家园等12个项目开展配租,本次采取“快速配租”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9个公租房项目和3个廉租房项目,房源共计257套。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

二、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2023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石景山区京籍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备案编号GLH、GX开头)。

(二)登记时间

2023年8月14日9:30至2023年8月20日17:00。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配租工作完成后本次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3.年龄认定时间为截止登记结束之日(2023年8月20日)。

(三)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件及手机(如申请人因身体等特殊困难情况无法前往窗口的,受委托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窗口协助登记,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特别提示:

1、意向登记时,申请家庭使用主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注册并认证。

2、意向登记认证时,申请家庭需要填写“公租房备案编号”。“公租房备案编号”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zjw.beijing.gov.cn/)进行查询,具体查询路径为依次点击“住房保障”→“审核分配”→“备案结果查询”)。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配租套型标准为:

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

3、本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家庭登录成功后应当核实系统显示家庭信息、优先类型、适合套型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请在登记时限内前往户籍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4、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最终选房顺序号将根据意向登记结果和分组规则进行确认。

5、一个家庭只可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配租、已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

(四)分组及排序规则

1.本次配租共计分为三组,分别为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按照第一组家庭、第二组家庭、第三组家庭的顺序进行选房。

第一组: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80周岁(含)以上家庭、拥有3孩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第二组: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满60周岁(含)但不满80周岁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拥有2孩(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见义勇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家庭。

第三组:除第一组、第二组外尚未配租的石景山区京籍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2.相同分组及套型的家庭按照以下原则排序:

1)按备案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2)备案日期相同的,按备案时点排序(登记编号小的在前,大的在后)。

(五)选房顺序公示

此次排序结果将于登记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bjsjs.gov.cn/),具体查询路径为依次点击(“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区住房城市建设委”→“重点领域”)。

三、选房入住

(一)选房规则

选房时,按照大套型第一组、大套型第二组、大套型第三组;中套型第一组、中套型第二组、中套型第三组;小套型第一组、小套型第二组、小套型第三组的次序选房。选房期间申请家庭选择区内房源不可升档或降档选房,选择区外房源可升一档选房。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四条(二)项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二)选房安排

本次选房工作由产权单位组织实施,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三)资格复核

本次配租项目在签约入住前,将由石景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选房家庭开展资格复核。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

(四)签约入住

选房家庭的签约入住工作由产权单位根据各项目情况分别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产权单位通知为准。

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一)租金缴纳方式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房源为廉租房项目的申请家庭,按照规定全额交纳租金,但是符合并取得公租补贴资格的家庭只缴纳差额租金(差额租金=当月租金总额-补贴金额),不再另发放补贴。

(二)租金补贴相关规定

1.如承租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2.2015年11月1日前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如收入、住房、资产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可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变更申请。

3.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对入住公租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对于超出规定时间再申报的家庭,自审核合格的次月起恢复发放租金补贴,但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五、其他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配租的政策解释和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景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8月11日

附件:

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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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北京昌平区公租房快速配租公告

2023-08-11,全文共 5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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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北京昌平区租房快速配租公告

关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昌平区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房源面向昌平区轮候家庭配租的公告

为更好解决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住房问题,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建法〔2020〕6号)、《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1〕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北京昌平区9个公租房项目房源,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面向昌平区2023年8月22日(含)前备案的具有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家庭进行快速配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计9个,其中悦府家园、溪城家园、保利芳园、冠芳园公租房项目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持有运营,青秀尚城、TBD云集园、东方蓝海、都会中心公租房项目由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运营。上述9个公租房项目共计383套,其中,大套型123套,中套型187套,小套型73套。房源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产权单位

首次运营时间

项目位置

租金标准(元/建筑平方米·月)

剩余房源

大套型

中套型

小套型

合计

小计

面积区间(㎡)

小计

面积区间(㎡)

小计

面积区间(㎡)

1

悦府家园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

2018.01.05

昌平区东小口镇龙锦一街37号院

48

36

0

-

16

51.31-55.74

20

42.71-43.82

2

溪城家园

2015.06.05

昌平区东小口镇陈家营西路2号院

43

24

0

-

3

43.66-46.06

21

32.9-35.47

3

保利芳园

2015.06.05

昌平区沙阳路32号院

33

11

0

-

0

-

11

35.46-38.86

4

冠芳园

2017.05.05

昌平区沙河镇定泗路15号院

43

8

8

58.04-62.48

0

-

0

-

小计

——

——

79

8

——

19

——

52

——

5

青秀尚城

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7.06.01

昌平区南邵镇景兴街25号院

26

53

11

53.13-60.98

21

49.79-51.22

21

36.00-44.79

6

TBD云集园

2017.04.15

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42号

35

27

14

52.97-58.08

13

45.25-47.56

-

0

7

东方蓝海

2021.11.01

昌平区北七家镇英才南一街10号院

32.8

5

-

0

5

51.69-52.73

-

0

8

都会中心

2022.01.01

昌平区南邵镇文智路15号院

39

59

50

54.55-59.3

9

46.12-49.84

-

0

9

都会中心二期

2023.09

昌平区南邵镇文智路17号院

39

160

40

57.15-58.95

120

48.07-48.82

-

0

小计

——

——

304

115

——

168

——

21

——

合计

——

——

383

123

——

187

——

73

——

备注:

1.本次配租的悦府家园、溪城家园、保利芳园、冠芳园公租房项目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持有运营,青秀尚城、TBD云集园、东方蓝海、都会中心、都会中心二期公租房项目等共计9个公租房项目均已具备入住条件,更多项目情况详见产权单位提供的项目情况介绍(附件1及附件2)。

2.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

3.承租家庭缴纳的租金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需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

二、配租对象和登记原则

(一)配租对象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3年8月22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昌平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二)登记原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如发现申请家庭同时登记多个套型,该家庭登记结果将自动作废,并取消其登记资格。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登记家庭只能在唯一一家产权单位所持有运营的项目范围内进行登记,不能同时在两个产权单位进行登记。

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不允许升、降档登记,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

配租分组及排序原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三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家庭: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

第二组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第三组家庭:除第一、第二组外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昌平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按照备案时间及意向登记时间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一)取得备案资格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二)备案年份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的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登记顺序。

四、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3年8月22日上午10:00-8月24日下午17:00(共3天)。

(二)登记方式

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业务办理介绍”—“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以下6个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1.悦府家园项目

悦府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昌平区东小口镇龙锦一街37号院108室(悦府家园项目管理处)。

地址提示:公交460路、461路在“地铁平西府站”下车即到,地铁8号线平西府站D口往东走约8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10-80755311、80755377。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4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2.冠芳园项目

冠芳园项目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昌平区定泗路15号院1号楼2单元105室(冠芳园项目管理处)

地址提示:公交922路、昌22路、昌19路、专49路在“豆各庄新村站”下车即到。联系电话:010-50864955。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4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3.青秀尚城项目

青秀尚城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南邵镇景兴街25号院27号楼108室。联系电话:010-89706500

地址提示:地铁昌平线南邵站出,步行大约2公里即到。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4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4.TBD云集园项目

TBD云集园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TBD云集园(宏福大厦对面)9号楼305室。

地址提示:地铁昌平线生命科学园B3口下车,乘坐871路到王府街下车,步行5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10-57891070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4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5.东方蓝海项目

未来科学城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北七家镇英才南一街10号院2号楼一层。联系电话:010-60740064

地址提示: 乘坐487路到鲁疃嘉园西下车向北步行500米、乘坐417路英才南三街下车向北步行500米即到。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4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6.都会中心项目

都会中心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南邵镇文智路15号院2号楼1单元201室。联系电话:010-60744280

地址提示: 乘坐326路、643路、885路、C104路、快速直达专线138路到南环大桥东下车向南步行300米即到。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4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特别提示:

1.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可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家庭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与以上6个项目取得联系。

2.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房保障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咨询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解决。

(三)意向登记排序及结果公示

系统意向登记工作结束后,将按照排序规则对意向登记家庭进行分项排序。

意向登记家庭排序名单将于2023年8月30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选房安排

选房工作由产权单位(运营单位)组织实施,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特别提示: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不得跨档选择大套型房源);亦不可以降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大套型的家庭不得降档选择中套型房源)。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六、资格复核

选房工作结束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镇)保障管理部门对已选房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向原申请街道(镇)保障管理部门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未通过资格复核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

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八、市场租房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及流程可咨询资格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九、其他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及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咨询电话: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010-88150800

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10-56765669

昌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010-8011253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附件1.悦府家园等4个公租房项目情况介绍

附件2:青秀尚城等5个公租房项目情况介绍

附件3:公共租赁住房用户操作手册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8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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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北京石景山区金隅滨和园项目分居室配租试点公告

2023-08-20,全文共 2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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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部分大面积公租房资源效用,加快解决公租房单身家庭住房困难,我区在市住建委的指导下,经与北京市燕景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多次沟通,确定提供金隅滨和园项目45套房源面向符合一定条件的单身青年家庭开展分居室出租试点工作,现将登记配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金隅滨和园项目位于石景山区古城街道,由燕景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运营。本次配租房源45套,均为二居室,建筑面积为68.47㎡-71.16㎡。结合项目房源实际,试点实施分居室合租,单居室房屋按照独立空间差异确定月租金,一居室一价,月租金最低约1452.15元,最高约1712.7元。项目介绍、房源明细及配租价格等信息详见附件1。

备注:

1.租金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2.分居室出租后,各居室房源(含居室内独立阳台)仅限于该居室承租人本人居住使用;起居室、餐厅、厨房、卫生间、非居室内独立阳台为公共区域,各居室承租人均可使用。

3.公区费用由各居室承租人协商一致,共同负担。

二、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鉴于本次配租为分居室出租试点,申请配租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3年8月2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石景山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备案编号GLH、GX开头)的单身1人户家庭。

2.申请人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稳定工作,意向登记前12个月(2022年8月-2023年7月)平均月收入不低于5000元且不超过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1.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户籍、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或在2023年8月13日前(含)未如实申报变更的;

2.已配租配售或已选定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3.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

(二)登记时间

2023年8月21日9:30至2023年8月27日17:00。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配租工作完成后本次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三)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自行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特别提示:

1.意向登记时,申请家庭使用主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注册并认证。

2.意向登记认证时,申请家庭需要填写“公租房备案编号”。“公租房备案编号”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zjw.beijing.gov.cn/)进行查询,具体查询路径为依次点击“住房保障”→“审核分配”→“备案结果查询”)。

3.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最终选房顺序号将根据意向登记结果和分组规则进行确认。

(四)排序规则

登记系统按下列规则自动排序:

1.按备案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2.备案日期相同的,按备案时点排序(登记编号小的在前,大的在后)。

(五)选房顺序公示

此次排序结果将于登记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bjsjs.gov.cn/),具体查询路径为依次点击(“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区住房城市建设委”→“重点领域”)。

三、资格复核及选房入住

本次分居室出租配租试点选房入住工作由项目产权单位组织实施。选房时,被通知选房家庭携带工作、收入等相关证明材料交至产权单位。选房规则如下:

1.登记家庭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

2.同一套房屋拆分出的居室仅限同性别家庭选房入住。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在项目签约入住前,对家庭进行资格复核,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复核通过的家庭,产权单位将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约入住,请有关登记家庭关注并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为确保每套房源得到有效利用,采取居室全部选房再起租的形式进行租赁,即两居室的房源由两位保障家庭选房后方可签约起租。如遇同一套房屋拆分出的居室未全部选完时,则根据选房顺序组织二次调整。选房时具有相似作息时间、工作经历的建议选择同一房源。

四、其他

运营过程中房源中出现房间空置(如一间房退租),为确保房间得到有效利用,产权单位根据本次配租排序名单,按选房顺序号通知轮候家庭进行选房入住,终租时间为本套房先入住家庭的终止时间。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配租的政策解释和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景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项目咨询电话:010-5106390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8月18日

附件1金隅滨和园项目分居室出租房源情况简介.doc

附件2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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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北京海淀区公租房登记/分组/选房原则

2023-08-21,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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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原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记套型的登记结果在上述项目中选租对应套型的房源。

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三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家庭: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

第二组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原“三房”轮候家庭等特殊情况家庭。

第三组家庭:除第一、第二组外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

选房排序规则及名单公示

同套型家庭选房顺序按照第一组家庭、第二组家庭、第三组家庭的次序排列,同套型同组别家庭按照登记结束时(2023年8月29日16时)的排队顺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确定选房顺序。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依据线上登记结果、分组及选房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意向登记家庭名单(含选房顺序)于2023年8月31日前在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详见:http://zyk.bjhd.gov.cn/jbdt/auto4522_51806/zdly/bzzf/

选房规则

(一)本次选房中套型和小套型家庭可按选房顺序升一档选房,但不可跨档选房。选房时,先由大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其次由中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或中套型,再由小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中套型或小套型。

(二)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放弃选房家庭将依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记录一次放弃。

四、资格复核及选房入住工作安排

本次选房工作由产权单位(运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选房结束后,产权单位(运营单位)根据各项目情况分别组织资格复核通过的家庭办理签约入住,具体时间、地点以产权单位(运营单位)通知为准。请登记家庭关注并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参加此次意向登记的家庭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知及结果将在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zyk.bjhd.gov.cn/jbdt/auto4522_51806/zdly/bzzf/)进行发布和公示。

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公租房意向登记家庭确定入围摇号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街镇、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取得海淀区公租房租金补贴备案资格的,签订公租房合同且申请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后,方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租金补贴。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六、市场租房补贴

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政策详见: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522_51806/auto4522_53847/auto4522_53852/202008/t20200803_4417168.shtml。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及流程可咨询资格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七、其他

咨询电话:010-82785468(本次配租结束前)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023年8月北京海淀区第二十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登记公告

2023年北京海淀区公租房最新消息(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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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北京石景山区金隅滨和园公租房申请对象

2023-08-20,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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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对象

鉴于本次配租为分居室出租试点,申请配租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3年8月2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石景山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备案编号GLH、GX开头)的单身1人户家庭。

2.申请人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稳定工作,意向登记前12个月(2022年8月-2023年7月)平均月收入不低于5000元且不超过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1.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户籍、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或在2023年8月13日前(含)未如实申报变更的;

2.已配租配售或已选定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3.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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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北京石景山区金隅滨和园公租房申请流程

2023-08-21,全文共 1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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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鉴于本次配租为分居室出租试点,申请配租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3年8月2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石景山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备案编号GLH、GX开头)的单身1人户家庭。

2.申请人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稳定工作,意向登记前12个月(2022年8月-2023年7月)平均月收入不低于5000元且不超过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1.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户籍、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或在2023年8月13日前(含)未如实申报变更的;

2.已配租配售或已选定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3.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

(二)登记时间

2023年8月21日9:30至2023年8月27日17:00。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配租工作完成后本次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三)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自行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附件2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docx

特别提示:

1.意向登记时,申请家庭使用主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注册并认证。

2.意向登记认证时,申请家庭需要填写“公租房备案编号”。“公租房备案编号”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zjw.beijing.gov.cn/)进行查询,具体查询路径为依次点击“住房保障”→“审核分配”→“备案结果查询”)。

3.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最终选房顺序号将根据意向登记结果和分组规则进行确认。

(四)排序规则

登记系统按下列规则自动排序:

1.按备案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2.备案日期相同的,按备案时点排序(登记编号小的在前,大的在后)。

(五)选房顺序公示

此次排序结果将于登记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bjsjs.gov.cn/),具体查询路径为依次点击(“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区住房城市建设委”→“重点领域”)。

三、资格复核及选房入住

本次分居室出租配租试点选房入住工作由项目产权单位组织实施。选房时,被通知选房家庭携带工作、收入等相关证明材料交至产权单位。选房规则如下:

1.登记家庭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

2.同一套房屋拆分出的居室仅限同性别家庭选房入住。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在项目签约入住前,对家庭进行资格复核,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复核通过的家庭,产权单位将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约入住,请有关登记家庭关注并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为确保每套房源得到有效利用,采取居室全部选房再起租的形式进行租赁,即两居室的房源由两位保障家庭选房后方可签约起租。如遇同一套房屋拆分出的居室未全部选完时,则根据选房顺序组织二次调整。选房时具有相似作息时间、工作经历的建议选择同一房源。

四、其他

运营过程中房源中出现房间空置(如一间房退租),为确保房间得到有效利用,产权单位根据本次配租排序名单,按选房顺序号通知轮候家庭进行选房入住,终租时间为本套房先入住家庭的终止时间。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配租的政策解释和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景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项目咨询电话:010-5106390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配租房源情况

金隅滨和园项目位于石景山区古城街道,由燕景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运营。本次配租房源45套,均为二居室,建筑面积为68.47㎡-71.16㎡。结合项目房源实际,试点实施分居室合租,单居室房屋按照独立空间差异确定月租金,一居室一价,月租金最低约1452.15元,最高约1712.7元。项目介绍、房源明细及配租价格等信息详见附件1。

备注:

1.租金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2.分居室出租后,各居室房源(含居室内独立阳台)仅限于该居室承租人本人居住使用;起居室、餐厅、厨房、卫生间、非居室内独立阳台为公共区域,各居室承租人均可使用。

3.公区费用由各居室承租人协商一致,共同负担。

附件1金隅滨和园项目分居室出租房源情况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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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北京延庆区公租房快速配租公告最新消息

2023-08-04,全文共 2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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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北京延庆区公租房快速配租公告最新消息

一、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29套。项目房源详情见下表: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地下车位和仓储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相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二、配租对象及原则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的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

优先组家庭:2023年7月31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3年7月31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二)配租原则

1.已经选房或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及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在限制期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2.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申请家庭应按照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租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三、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3年8月3日9:30--2023年8月7日16:30(5天)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二)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

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去登记”,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2.协助登记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别提示: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成家园或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及时联系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登记标准

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四)分组和排序规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选房时按照同套型优先组家庭、普通组家庭依次选房。

2.排序规则

取得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备案时间、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五)选房顺序及名单公示

意向登记家庭名单将于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有效,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四、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结合房源具体情况对复核通过的家庭组织选房事宜,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畅通。

选房家庭的签约入住工作将在完成选房后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或降档选房。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五、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六、其他事项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公租房配租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69176250;

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9103100;

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1186605;

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9106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此公告。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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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深2023年8月北京演唱会时间地点及门票

2023-08-13,全文共 1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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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深2023年8月北京演唱会时间地点门票

时间:2023.08.19 周六

场馆:北京市 | 凯迪拉克中心

门票价格:399元/799元/929元/1299元/1399元

抢票时间:8月13日,21:29

抢票入口:大麦app、猫眼app、票星球app、纷玩岛app

演出介绍

从卡布到周深,深深感谢你,听过我的歌。

“深深感谢你-周深2023演唱会感谢专场”正式启动(限定专场,非巡演计划)。

本次演唱会以周深出道9周年为契机,融入周深个人音乐的成长心路,倾心定制专属歌单,是周深与歌迷的一次双向奔赴,也是听众与周深音乐的情感共鸣。

卡布,这个有点陌生的名字是直播间中可爱又亲切的周深,也是一切记忆的开始。

从9年前首次正式登上舞台,歌手周深开始被更多的人听到,有质疑有不解,也收获掌声与赞美。一路走来,不断突破自我,一步步走向更广阔的舞台!

还好有你们在。是你们的鼓励,让歌手周深的音乐道路始终充满着希望与光亮;是你们的支持,让歌手周深更加勇敢无畏地前行。

深深感谢你,亲爱的布丁和生米,以及所有听过周深唱歌的人,是你们的陪伴,让周深在音乐旅程中坚持不懈,做自由快乐的歌者!愿未来的岁月继续相伴相随,用音乐传递爱与温暖,成为彼此生命中美好而真挚的记忆!

购票须知

限购规则

每笔订单最多购买2张

退票/换票规则

本项目支持有条件退款,若需要收取退票手续费,将以用户实际支付票款为基准收取。基于项目主办方提供的退票政策不同,具体可支持用户申请退款的情形请详见该项目详情页退票政策相关说明或公告。

入场规则

须携带购票时对应证件验证入场。

儿童购票

儿童一律凭票入场

发票说明

演出开始前,去【订单详情页】提交发票申请。演出结束后1个月左右邮寄给你,需自付邮费。

实名购票规则

一张门票对应一个证件;证件支持: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异常排单说明

对于异常订购行为,大麦网有权在订单成立或者生效之后取消相应订单。异常订购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通过同一ID订购超出限购张数的订单。

(2)经合理判断认为非真实消费者的下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批量相同或虚构的支付账号、收货地址(包括下单时填写及最终实际收货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订购超出限购张数的订单。

温馨提示

1.购买前请您提前规划好行程,做好相应准备,以免影响您的正常观演,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2.若演出受不可抗力影响延期或取消,大麦将对演出票订单按照项目官方通知方案进行处理,其他因观演发生的费用需由您自行承担。

观演须知

演出时长

约120分钟(以现场为准)

入场时间

请于演出前约120分钟入场

最低演出曲目

20

主要演员

周深

最低演出时长

120分钟

禁止携带物品

由于安保和版权的原因,大多数演出、展览及比赛场所禁止携带食品、饮料、专业摄录设备、打火机等物品,请您注意现场工作人员和广播的提示,予以配合

寄存说明

无寄存处,请自行保管携带物品,谨防贵重物品丢失。

本项目发票统一由主办方开具,公司名称北京时代立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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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北京海淀区公租房申请对象及条件要求

2023-08-21,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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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租对象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3年8月17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家庭。

北京公租房申请流程图(备案流程)一览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登记配租:

1.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或2023年8月29日前(含)未如实申报变更的。

2.申请人在轮候期间,户籍已迁出海淀的。

3.已配租配售或已选定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4.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

附件下载:

附件1.文龙家园等24个项目情况介绍.rar附件2.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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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北京海淀区公租房价格一览表

2023-08-21,全文共 524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8月北京海淀区租房价格一览表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共计2700套。其中,大套型566套,中套型855套,小套型1279套。房源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

1.文龙家园等24个公租房项目本次配租时按照居室结构划分房源套型,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产权单位提供的项目情况介绍(附件1)。选房前,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实际配租房源及相应户型信息以选房现场提供的展板为准。

2.趸租项目是指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长期租赁农民富余安置房作为公租房使用的房源,房屋产权人为被拆迁安置人。如遇房屋产权人解约,承租家庭须配合运营单位调房。

3.承租家庭缴纳的租金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4.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例如,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67平方米,则补贴面积为60平方米,超出部分(7平方米)不享受租金补贴;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53平方米,则补贴面积为53平方米。

附件1.文龙家园等24个项目情况介绍.rar

附件2.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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