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北京顺义区面向毕业大学生集体租赁房项目专项配租公告
2023-12-03,全文共 2859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12月北京顺义区面向毕业大学生集体租赁房项目专项配租公告
一、项目介绍
(一)基本情况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1个项目,房源共计269套。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
顺义区杨镇一街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为有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工作与安家发展提供便利。房屋配备热水器、空调、床、衣柜、独立卫生间等基本生活设施,满足入住人员基本生活所需。
周边设施配套“15分钟生活圈”,包含顺义区第二医院、双阳公园、中关村一小顺义学校、杨镇中心幼儿园、政务服务中心等一系列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可为入住人员提供配套服务。
(二)租金情况:
结合本试点项目房源实际,实施整套整租,月租金1505-2230元,具体价格以实际签约入住为准。除租金外,还收取水费、电费、网络费、燃气费、供暖费、停车费和物业管理费。
二、房源展示:
1.展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9:00—2023年12月7日17:00
2.展示网址: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bphc.com.cn/)。有登记需求的人员应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首页注册账号,并在房源展示时间内,点击“多元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保租房专项配租界面。
3.线下接待:如有实地了解需求可联系运营单位预约。
顺义区杨镇一街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
预约电话:61452253
接待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北京现代三厂南门20米路西
以上项目信息由运营单位提供,仅供参考。
三、配租对象及分组
(一)配租对象
2021-2023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北京市内就业,且本人及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顺义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且未承租顺义区公租房、未享受市场化租房补贴等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在顺义区没有签订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
(二)本次配租分组为:优先组和普通组
1、优先组配租对象为:顺义区户籍或在顺义区行政区域内就业的2021、2022、2023年大学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顺义区行政区域内就业”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中就业单位的注册地或纳税地为顺义区,或显示工作地点为顺义区。)
2、普通组配租对象为:在北京市其他区内就业的2021、2022、2023年大学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北京市其他区内就业”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中就业单位的注册地或纳税地为北京市其他区,或显示工作地点为北京市其他区内。)
四、工作安排
(一)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2023年12月7日17:00。
2.登记方式:通过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或北京保障房APP进行登记。有登记需求的人员应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首页注册账号,并在房源展示时间内,点击“多元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保租房专项配租界面。
3.登记说明: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婚的填报家庭成员信息,家庭成员均须符合在顺义区内无房条件,夫妻双方均符合的由一方申请。申请人应按照系统要求填报,涉及上传证明或相关材料的须提供原件电子版照片或PDF材料并确保清晰;
(2)填报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
(3)学历学位证明中留学人员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工作证明中须上传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其中上传劳动合同的须提供甲乙双方信息、合同期限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关键页;
(5)符合条件申报优先组的人员,须上传顺义区户籍证明材料或在顺义区行政区域内工作的证明材料,未上传的不纳入优先组;
未按要求填报和上传材料导致无法确认身份、合同信息的视为登记无效,请申请人如实提交材料。登记结果仅对本次配租工作有效。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完成线上意向登记后,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申请人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配租计划登记详情单(A4纸打印);
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结婚证复印件以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已婚申请人提交);
④本科及以上学历认证报告;
⑤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复印件;
⑥申请人顺义区户籍证明材料或在顺义区行政区域内就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优先组提交,普通组不提交)
提交材料的地点:
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3号顺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5层501
顺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10-69439145
提交材料的时间:
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8日
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请注意未按时进行线下提交材料的申请人,资格审核为不通过。
(三)资格审核
申请人完成意向登记后,相关部门将在2023年12月13日前对意向登记成功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其中不符合优先组条件但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列为普通组。
意向登记人员可自行通过登记网站或APP查看审核结果。
(四)异议复核
对审核不通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提交纸质版复审材料至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3号顺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5层501,复审不通过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审材料的,本次意向登记视为无效。
(五)结果公示
最终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分组情况及登记时间排序将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bjshy.gov.cn/),具体查询路径为点击“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同时,在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bphc.com.cn)“多元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通知公告”处显示。
(六)选房工作
本次选房工作由项目的运营单位线下组织开展,选房顺序:优先组在前,普通组在后,同一组别中按照登记时间进行排序,登记时间在前的,排名在前。登记时间确认时点以完成登记操作为准。具体时间及安排请见后续选房公告。
(七)办理入住
运营单位将根据工作实际分批办理入住,申请人收到入住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选房。
五、特别提示
1.使用“北京保障房APP”登记的,请在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网首页下载最新版本。
2.此次专项配租工作结束后申请资格不再保留。
六、其他
(一)咨询电话:
顺义区杨镇一街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61452253
顺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10-69439145
顺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监督电话:010-69439145
(二)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三)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
http://www.bjshy.gov.cn/
(四)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址
https://www.bphc.com.cn
特此公告。
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2023年10月北京通州区公租房面向具有保障房资格的轮候家庭专项配租公告
2023-10-18,全文共 2217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的通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市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554号)及《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精准保障能力,加快解决特殊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现就我区69户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进行专项配租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专项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房源共11个项目,分别为台湖光机电公租房项目、璟秀欣苑、盛达嘉园、燕保·梨园家园、方恒东景、缇香雅园、燕保·马驹桥家园、运潮馨苑、新地国际、通瑞嘉苑、珠江东都国际,房源共计106套,其中小套型42套、中套型39套、大套型25套。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房源信息表》。
二、配租对象
2017年3月24日(含)至2023年9月30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获得保障房市级备案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
三、配租排序原则及结果公示
(一)配租排序原则
按照备案日期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1.备案日期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日期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日期、配租资格相同的,备案编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编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后。(例如:GX121700123与GX121700135备案时间相同,GX121700123排序在前,GX121700135排序在后)
3.其他区县迁入通州区的申请家庭,公租房申请备案时间在2017年3月24日之前的按迁入通州区时间进行排序,在2017年3月24日之后的按申请备案时间排序。
(二)配租套型标准
(三)排序结果及公示
我委根据配租排序原则,对通州区69户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按照配租套型分别进行了排序,排序结果公示见附件2《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选房排序表》。
四、配租程序
(一)选房方案
1.选房时间
2023年10 月16日(星期一)下午2:00-5:00,请选房家庭提前20分钟到场(具体选房时间以《选房通知单》为准)。
2.选房地点
通州区海盛四街10号院,台湖银河湾(东区)东门东侧。
3.选房家庭需携带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一份;
(2)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一份;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一份;
(4)《选房通知单》一份;
(5)《公共租赁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
选房时申请人本人须亲自到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以及第3条规定的材料代办选房手续。《授权委托书》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摁手印。
4.注意事项
(1)选房家庭须按时到场,在通知选房时间范围内仍未到场,视为迟到,将由排序在后的家庭依次选房。
(2)选房工作全部结束后,如该家庭仍未到场进行选房,视为放弃本次优先选房资格。
(3)选房工作全部结束后,如该家庭到场未进行选房,视为放弃本次优先选房资格(将现场签署《放弃优先配租资格承诺书》)。
(4)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相关规定,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选房时,应当告知该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同一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应当在信息系统对该家庭相关情况予以记录。
(二)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本次配租项目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将由通州区住保中心对选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复核。选房家庭应到原申请乡镇、街道住房保障窗口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办理入住手续。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与资格复核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配租。
五、其他
咨询电话:
北京通州区各街乡住保电话 | ||
序号 | 街乡 | 咨询电话 |
1 | 新华街道 | 80880782 |
2 | 中仓街道 | 69553773 |
3 | 北苑街道 | 69558847 |
4 | 玉桥街道 | 81580121 |
5 | 永顺镇 | 89588019 |
6 | 梨园镇 | 60526316 |
7 | 宋庄镇 | 69592072 |
8 | 潞城镇 | 89581028 |
9 | 西集镇 | 61570208 |
10 | 张家湾镇 | 81569320 |
11 | 漷县镇 | 80557606 |
12 | 台湖镇 | 61536038 |
13 | 永乐店镇 | 80572270 |
14 | 马驹桥镇 | 60500746 |
15 | 于家务乡 | 50973911 |
16 | 通运街道 | 80518007 |
17 | 杨庄街道 | 80812365 |
18 | 文景街道 | 80579191 |
19 | 九棵树街道 | 60526763 |
20 | 临河里街道 | 80811039 |
21 | 潞邑街道 | 89588019 |
22 | 潞源街道 | 89538301 |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附件:
1.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房源信息表
2.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选房排序表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 月11日
2023年11月北京昌平区公租房面向轮候家庭配租公告
2023-11-12,全文共 3996 字
+ 加入清单一、配租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计9个,其中悦府家园、溪城家园、保利芳园、冠芳园公租房项目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持有运营,青秀尚城、TBD云集园、东方蓝海、都会中心公租房项目由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运营。上述9个公租房项目共计267套,其中,大套型107套,中套型134套,小套型26套。房源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
1.本次配租的9个公租房项目均已具备入住条件,更多项目情况详见产权单位提供的项目情况介绍(附件1及附件2)。
2.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
3.承租家庭缴纳的租金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需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
二、配租对象和登记原则
(一)配租对象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3年11月15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昌平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二)登记原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如发现申请家庭同时登记多个套型,该家庭登记结果将自动作废,并取消其登记资格。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登记家庭只能在唯一一家产权单位所持有运营的项目范围内进行登记,不能同时在两个产权单位进行登记。
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不允许升、降档登记,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
三、配租分组及排序原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三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家庭: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
第二组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第三组家庭:除第一、第二组外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昌平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按照备案时间及意向登记时间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一)取得备案资格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二)备案年份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的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登记顺序。
四、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00-11月17日下午17:00(共3天)。
(二)登记方式
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业务办理介绍”—“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以下6个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1.悦府家园项目
悦府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昌平区东小口镇龙锦一街37号院108室(悦府家园项目管理处)。
地址提示:公交460路、461路在“地铁平西府站”下车即到,地铁8号线平西府站D口往东走约8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10-80755311、80755377。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2.冠芳园项目
冠芳园项目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昌平区定泗路15号院1号楼2单元105室(冠芳园项目管理处)
地址提示:公交922路、昌22路、昌19路、专49路在“豆各庄新村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10-50864955。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3.青秀尚城项目
青秀尚城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南邵镇景兴街25号院27号楼108室。
地址提示:地铁昌平线南邵站出,步行大约2公里即到。
联系电话:010-89706500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4.TBD云集园项目
TBD云集园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TBD云集园(宏福大厦对面)9号楼305室。
地址提示:地铁昌平线生命科学园B3口下车,乘坐871路到王府街下车,步行5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10-57891070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5.东方蓝海项目
未来科学城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北七家镇英才南一街10号院2号楼一层。
地址提示: 乘坐487路到鲁疃嘉园西下车向北步行500米、乘坐417路英才南三街下车向北步行5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10-60740064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6.都会中心项目
都会中心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南邵镇文智路15号院2号楼1单元201室。
地址提示: 乘坐326路、643路、885路、C104路、快速直达专线138路到南环大桥东下车向南步行3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10-60744280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特别提示:
1.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可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家庭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与以上6个项目取得联系。
2.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房保障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咨询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解决。
(三)意向登记排序及结果公示
系统意向登记工作结束后,将按照排序规则对意向登记家庭进行分项排序。
意向登记家庭排序名单将于2023年11月22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选房安排
选房工作由产权单位(运营单位)组织实施,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特别提示:
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不得跨档选择大套型房源);亦不可以降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大套型的家庭不得降档选择中套型房源)。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六、资格复核
选房工作结束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镇)保障管理部门对已选房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向原申请街道(镇)保障管理部门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未通过资格复核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
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八、市场租房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及流程可咨询资格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九、其他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及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咨询电话: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010-88150800
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10-56765669
昌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010-8011253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1月8 日
北京燕谷投资公司剩余房源面向平谷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配租公告
2024-04-17,全文共 2305 字
+ 加入清单慧谷嘉园公租房、远山嘉园公租房项目,天成开元项目为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运营的公租房项目。为进一步提高本市保障房分配效率,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4〕21号)文件精神,现将剩余房源面向平谷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采取“快速配租”的方式进行配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慧谷嘉园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平谷区小屯新路2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34套,中套型(一室一厅)29套,建筑面积约54-54.04平方米;大套型(两室一厅)5套,建筑面积约61.34-62.46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6元/建筑平方米·月。
远山嘉园项目:该项目位于平谷南街69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8套,中套型(两室一厅)3套,建筑面积约51.6-53.46平方米;小套型(一室一厅)5套,建筑面积约32.15-40.39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8元/建筑平方米·月。
天成开元项目:该项目位于平谷大街38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58套,小套型(一居室)17套,建筑面积约40.78-40.83平方米,中套型(两居室)36套,建筑面积约53.4-54.03平方米,大套型(三居室)5套,建筑面积约69.84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8.5元/建筑平方米·月。
上述公租房项目的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二、配租对象和原则
(一)配租对象
2024年3月31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平谷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可自愿进行网络登记。
优先家庭: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社会救助人员、二人及二人以上未成年子女、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等家庭。
特殊说明: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前往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由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二)配租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
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不允许升、降档登记,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
同一申请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放弃超过两次的需重新申请备案资格。
三、配租排序原则
按照备案年份、配租资格情况、意向登记时间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一)2024年3月31日(含)前取得备案资格的优先家庭排序在前;
(二)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三)取得备案资格时间和配租资格相同的家庭,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的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登记系统结束登记时排列出的顺序将作为最终的选房顺序,选房时将按照该顺序依次进行。
四、配租程序
(一)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6日上午10:00-4月20日下午5:00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重点说明: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登记方式
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在对应的配租计划点击“点击查看”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3.协助登记时间及地点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0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5:00。
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协助登记地点:慧谷嘉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协助登记地址:平谷区马坊镇小屯新路2号院新华联慧谷小区公租房2号楼1单元102室
联系电话:010-50941978
登记标准
5.意向登记排序及结果公示
登记系统将按照排序原则对意向登记家庭进行排序。
意向登记家庭排序名单将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http://www.bjpg.gov.cn/)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户口所在地街(镇)住房保障部门咨询。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序对复核通过家庭组织选房入住。
五、其他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咨询电话:
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010-69967331
监管电话: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010-809160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北京房山区公租房第一批面向部分轮候家庭组织选房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1559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对应配租套型为“中或大套型”的轮候家庭,以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选房。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房源情况
房源共计548套,涉及15个公租房项目,分别为:燕保·大学城家园、燕保·阜盛家园、朗悦嘉园、领峰四季园、乐活雅苑、漫缇家园、富禧良嘉园、青春天著佳苑、紫欣苑、圣水嘉名、佳和家苑、天资华府、铭品嘉苑、清苑嘉园、安盛家园。详情参见附件2。
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配租对象
2024年1月31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未保障(未配租配售、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应配租套型为“中或大套型”房山区轮候家庭。
三、配租标准
四、分配方式
本次配租工作按照《通知》文件要求,对符合上述配租对象的轮候家庭采取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选房。
五、排序规则
选房顺序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备案编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编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后。(例如:GX111400322与GX111400464备案时间相同,GX111400322排序在前,GX111400464排序在后)
4.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原“三房”轮候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的,备案时间以原保障性住房资格备案登记时间为准。
六、选房安排
(一)选房时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
(二)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特别提示:
根据《通知》文件第四(二)条规定,“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本次发放选房通知单的备案家庭均有房源可选,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如本次放弃选房(包括不领取选房通知单、不参加现场选房及现场放弃选房)、放弃签约将被记录,如累计放弃两次的,将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七、资格复核及入住办理
本次配租项目在签约入住前,将由房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轮候期超过一年的选房家庭开展资格复核。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资格复核通知请关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jfsh.gov.cn/zwgk/zfbz/)。
八、租金补贴
(一)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二)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三)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如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83平方米,则超出部分(23平方米)不享受租金补贴。
九、其他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产权单位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2024年北京朝阳区公租房面向特殊困难轮候家庭组织专项配租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2585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朝阳区实际情况,对部分“低保、低收入、重残、大病等特殊困难”的轮候家庭,以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专项配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一)项目简介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12个公租房项目,产权单位均为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项目简介如下:
1.燕保·北焦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垡头地区化工路70号院,租金标准为60元/㎡·月;
2.燕保·汇鸿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常营乡三间房东路燕保汇鸿家园(1-5号楼)、常营南路50号院(6号楼),租金标准为48/㎡·月,部分房源无燃气;
※项目内部分房源为老年公租房,具体情况以选房现场为准;
3.燕保·常营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常营乡朝阳北路20号院,租金标准为48/㎡·月;
4.管庄北二里项目,坐落为朝阳区管庄乡常营南路43号院,租金标准为48/㎡·月;
5.怡景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豆各庄乡黄厂路4号院,租金标准为48/㎡·月;
6.香榭8号项目,坐落为朝阳区八棵杨北街2号院,租金标准为72/㎡·月;
7.熙悦尚郡家园,坐落为朝阳区平房乡朝阳北路82号院,租金标准为65/㎡·月;
8.燕保·双桥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黑庄户乡双桥中路12号院,租金标准为42/㎡·月,部分房源无燃气;
9.燕保·百湾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王四营乡燕保·百湾家园,租金标准为70元/㎡·月,部分房源无燃气;
10.燕保·马泉营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崔各庄乡容慧路1号院,租金标准为42元/㎡·月;
11.瑞湾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孙河乡西甸路6号院,租金标准为44元/㎡·月;
12.拾景园项目,坐落为通州区台湖镇嘉创二路1号院,租金标准为35/㎡·月。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房源的套型是按照政策规定以单套住房建筑面积确定;
2.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
3.在配租过程中如有新腾退等原因产生的具备配租条件的房源,将一并纳入本轮可选房源。具体房源情况以选房现场为准。
二、配租对象
(一)已列入发放选房通知单家庭
2024年2月29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未保障(未配租配售、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等特殊困难”的朝阳区轮候家庭,直接列入2024年朝阳区面向低保等特殊困难家庭专项配租拟发放选房通知单家庭名单。(以下简称“专项配租名单”,详见附件1)
(二)补充意向登记(已列入“专项配租名单”的家庭无需重复意向登记)
2024年3月19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未配租配售的“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等特殊困难”的朝阳区轮候家庭,且未列入专项配租名单的家庭,如有意愿参与本次配租,须于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7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提交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分散供养)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大病诊断书》或“重度残疾凭证”并参加意向登记。登记家庭逾期未提交上述证件或提交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意向登记无效,不纳入本次配租范围。
街道(地区)住房保障须于2024年3月28日下午17:00前将补充登记情况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逾期不予接收。
三、配租标准
本次配租工作按照以下标准开展:
四、分配方式
本次配租工作按照《通知》文件要求,对符合上述配租对象的轮候家庭采取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专项配租。
特别提示:
根据《通知》文件第四条规定,“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发放选房通知单的选房家庭到场时可选房源不少于两处,且户型与通知选房家庭资格相匹配的(应配租套型为中或大套型的家庭对应匹配房源为大套型或中套型),如本次放弃选房(包括不领取选房通知单、不参加现场选房及现场放弃选房)、选房后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放弃签约将被记录,如累计放弃两次的,将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五、分组及排序规则
(一)分组规则
本次选房将备案家庭按照应配租套型分为三组,分别为第一组(中或大套型)、第二组(小或中套型)、第三组(小套型)。
(二)排序规则
以上各组家庭按下列规则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备案编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编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后;
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原“三房”轮候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的,备案时间以原保障性住房资格备案登记时间为准;
4.廉租住房资格备案家庭在登记上述项目时,须先向户籍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提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申请,获得备案资格后,方可进行登记。
(三)排序结果公示
本次选房的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家庭完成意向登记后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bjchy.gov.cn→公示公告-朝阳住保)。
六、选房安排
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产权单位将按选房规则规定的顺序组织集中选房工作,请各轮候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七、其他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产权单位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64186113
产权单位咨询电话: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88150800、686362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朝阳区面向低保等特殊困难家庭专项配租拟发放选房通知单家庭名单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3月20日
2023北京林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2023-11-30,全文共 1206 字
+ 加入清单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成功获批雄安校区,成为首批入驻雄安的高校。学校将以雄安校区建设为重大契机,推动北京校区和雄安校区“一校两区,协同发展”。
岗位信息表
简历投递时间
1.辅导员及管理岗位:即日起至2023年12月7日
2.专业技术岗位: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
3.京籍管理岗位: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
招聘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遵纪守法,个人品行和学风表现良好,未曾受党纪和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违纪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勤奋努力,逻辑清晰,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
5.团队意识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6.其他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程序
1.简历投递:简历投递期内,应聘人员须登录“北京林业大学招聘网”(点击进入)注册,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投递简历,不接收电子邮件等简历投递方式。应聘者须充分了解招聘岗位需求,填报完毕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招聘系统、学校相关网站等渠道的通知。
2.简历审核:结合岗位职责和需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参加考核考察人员名单。
3.考核考察:对简历通过人员按岗位分别组织考核考察,具体包括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等。
4.学校审批:通过上述考核考察的候选人报学校审议,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研究确定拟接收人员。
5.思政考察及体检:对拟接收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品德考察,主要包括函调政审、查阅档案、思想政治谈话、诚信承诺、遵纪守法考察等程序;同时组织拟接收人员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是否合格。
6.公示、签约:学校对拟接收人员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且思政考察、体检均无问题的,由人事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相关说明
1.应聘者须先填写个人简历,填写时须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以及如实填写应聘者与本校教职工的近亲属关系、师生关系和涉及利害的其他关系。
2.应聘者根据应聘意愿,每人限申请1个岗位。
3.本次招聘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如发现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不符合应聘条件、聘用条件的情况,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已入校工作的解除合同。
4.本次招聘的人员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在北京市缴纳社保,其他待遇根据国家及学校的相关政策执行;符合北京市接收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或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在京就业落户要求的原则上解决北京户口。
5.报名人数不足或通过初筛人员较少时,学校将视情况缩减本次招聘计划或停止相应岗位本次招聘工作。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