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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昌平区非京籍入学材料有哪些?附审核标准

北京市昌平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办法公布,入学材料由务工就业材料、本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等相关证件材料。

2023-05-09,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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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昌平区非京籍入学材料有哪些?

入学材料: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本区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审核申请人务工就业材料、本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审核标准

(一)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及其配偶至少应自2022年9月30日(含)之前在本市(至少一人在昌平区)工作并连续缴纳9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申请人须同时提交本人及配偶各自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在本区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的申请人或其配偶,至少应自2022年9月30日(含)之前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9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申请人须提交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二)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在昌平区实际居住地(截至2023年5月31日)稳定居住九个月以上,申请审核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申请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经备案网签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租住房屋的,须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2022年9月30日(含)之前开具的房租发票和房屋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所住房屋应适宜居住,能保证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

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单;租住无房屋产权证农村民房的和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房屋产权证的住宅,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确认单,由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出具意见。

居住或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商业用房、小产权房、非合法建筑和人防空间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租住按有关规定不得出租、转租的军产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所出具的证明无效;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型房、车库以及廊道、通道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应持有有效期内(有效期起始日须为2022年9月30日(含)之前)居住地址为昌平区的北京市居住证。且北京市居住证登记的现居住地址与实际居住申报入学地址一致。

2.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电子证的,应提供《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实体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同时提供北京市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北京市居住证实体证原件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2023北京昌平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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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昌平区非京籍入学材料有哪些?附审核标准

2024-04-30,全文共 1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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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昌平区非京籍入学材料哪些

入学材料: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本区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审核申请人务工就业材料、本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审核标准

(一)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在本区租住合法产权住宅的申请人及其配偶至少应自2023年9月30日(含)之前在本市(至少一人在昌平区)工作并连续缴纳9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即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社会保险在审核时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申请人须同时提交本人及配偶各自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在本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的申请人或其配偶至少应自2023年9月30日(含)之前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9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即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社会保险在审核时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申请人须提交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二)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在昌平区实际居住地(截至2024年5月31日)稳定居住九个月以上,申请审核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申请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经备案网签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租住房屋的,须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2023年9月30日(含)之前开具的房租发票和房屋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所住房屋应适宜居住,能保证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

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单;租住无房屋产权证农村民房的和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房屋产权证的住宅,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确认单,由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出具意见。

居住或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商业用房、小产权房、非合法建筑和人防空间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租住按有关规定不得出租、转租的军产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所出具的证明无效;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型房、车库以及廊道、通道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应持有有效期内(有效期起始日须为2023年9月30日(含)之前)居住地址为昌平区的北京市居住证。且北京市居住证登记的现居住地址与实际居住申报入学地址一致。

2.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电子证的,应提供《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实体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同时提供北京市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北京市居住证实体证原件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2024北京昌平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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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海淀区非京籍入学材料审核细则(材料+标准)

2024-04-30,全文共 3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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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海淀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领导机制

成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牵头单位为区教委,成员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安海淀分局、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房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及各街镇。领导小组下设区级联合审核工作小组,通过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开展工作。

联合审核机制

各街镇牵头成立本街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联合审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审工作小组),由区教委、公安海淀分局、区房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抽调专人按照审核标准对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材料进行联合审核。联审工作小组的办公地点由各街镇自行安排。

审核流程及部门职责

(一)注册信息

1.非本市户籍儿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拟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未就读过小学的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拟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监护人须到居住地所在学区管理中心现场领取并填写《2024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在学区管理中心审核相关材料并协助注册后,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相关信息。

2.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非本市户籍的海淀区学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淀区初中入学服务平台”,查看相关信息;

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海淀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网站,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二)线上初审

公安海淀分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社保信息;区税务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的缴税信息;区市场监管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的企业信息;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网上初审在本区购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区房管局网上初审在本区购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房屋预售合同备案信息或公租房信息。

线上初审结束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将接到上网查询审核结果的手机短信提示。初审通过的,可打印《2024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或《2024年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申请表》、承诺书、知情同意书,并在网上预约到居住地所在街镇接受线下联审的时段;初审未通过的,可自行上网查询原因。

(三)线下联审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2024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或《2024年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申请表》、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京务工就业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套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街镇提交审核申请。

各街镇统筹材料审核工作,审核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由联审工作小组负责解决。

各街镇负责收取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材料,现场核实网上登记信息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实际提交材料信息的一致性;公安海淀分局负责核实户口簿信息,必要时出具相关证明并盖章;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负责核实在本区租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房主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与网上登记信息的一致性;区房管局负责核实在本区租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房主房屋预售合同备案信息与网签信息的一致性;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营业执照的有效性。

(四)反馈审核结果

材料齐全的,各街镇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材料不齐全的,各街镇应明确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联审工作结束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将接到上网查询审核结果的手机短信提示。

四审核标准

(一)全家户口簿

1.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户籍、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出生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应保持一致。

2.单亲家庭应提交离婚证书,以及由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等材料。

3.适龄儿童少年双方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出示结婚证明、双方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二)北京市居住证

1.适龄儿童少年双方法定监护人(单亲家庭为一方)持有居住地址为海淀区的北京市居住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有效期起始日须为2023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

2.北京市居住证上登记的居住地址应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上的地址一致。

(三)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购房的,应提交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备案的预售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租房的,应提交2023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签订的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连续承租1年以上的租房完税凭证;房屋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应提交安全责任书)。

(1)租住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个人房屋的,须提交房主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2)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连续1年以上的在职凭证(加盖公章)、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凭证(加盖公章)、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房管部门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加盖公章)。

(3)租住无产权证的农民个人房的,须提交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及以下两种证明之一:①建房屋审批凭证;②村委会开具的由村委会初审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并决定通过的房屋情况凭证(以上两种证明均须由所在镇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

(4)租住集体土地上房屋的,须提交由镇政府研究决定后出具的房屋情况凭证(加盖公章)和《知情同意书》(加盖公章)。

(5)租住海淀区公租房的,须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与其单位签署的《人才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与市、区级指定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租住违法建设房屋、办公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多人合租房等的居住材料无效;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规定租住转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军产房的居住材料无效。

在2022年5月1日后(含当日)取得的规划用途为办公、商业、公建、酒店等非住宅类型的不动产权证书不作为入学依据。

继续执行“六年一学位”政策:将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信息与2019年以来该登记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登记地址对应住房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继续执行“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学位”政策:2022年起,所有用于九年一贯制学校登记入学的住房,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九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须提交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凡受雇于用人单位的,所在用人单位须合法经营运营,企业信息真实,存续状态为开业;本人应于2023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以本单位职工身份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3年9月(含)至2024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3年9月(含)至2024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2.在海淀区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或在各类合法有形市场中正常经营的,须合法经营运营且在海淀区依法纳税,同时营业执照于2023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核发且现行有效;本人应于2023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3年9月(含)至2024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3年9月(含)至2024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以上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2023年9月(含)至2024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存在补缴情况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工作要求

(一)联审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培训,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和复核,规范操作,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审核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会商,及时上报各项数据及审核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反馈,采取积极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原件及1套复印件),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联审工作小组有责任建议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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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怀柔区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材料审核程序+标准

2024-05-06,全文共 2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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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怀柔区接受义务教育,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证件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以下统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怀柔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应提供本人在怀柔区务工就业材料、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

二、审核程序

建立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件材料日常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由区教委牵头,会同区委统战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信访办、区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规自委怀柔分局、区市场监管局以及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开展网上联合审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审核协调工作组织。

(一)审核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

审核申请人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口,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审核申请。

(二)各相关部门网上联合审核

各相关部门于2024年5月13日至5月31日对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材料信息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的特殊问题,由区联合审查小组共同协商解决。

(三)审核申请人网上查看审核结果

审核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进一步完善信息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未审核通过的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审核申请人须确保网上登记注册时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三、审核职责

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一)在怀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管局审核。

(二)在怀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规自委怀柔分局和属地派出所分别审核。

(三)北京市居住证由公安部门进行审核。

(四)全家户口簿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安分局、区教委审核,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区教委审核。

(五)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是证件材料联合审核结果的确认部门,对各部门联合审核均通过的审核申请人资格进行确认。

四、审核标准

(一)在怀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在怀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截至申请月前一年的(即2023年6月-2024年5月)且在怀柔区正常连续按月缴纳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补缴无效。

2.审核申请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审核申请人为公司股东或者合伙人的,应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名录、营业执照原件。注册(或变更)营业执照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日之前。

(二)在怀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怀柔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怀柔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仅限住宅),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产权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仅限住宅)及购房发票、产权人身份证。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的证明无效。

租住无房产证民房的,应提供宅基地使用权证、建房审批手续、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三)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须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怀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北京市居住证办理日期应在2024年5月6日之前,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四)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公安机关派发的户口簿为准)。

2.如果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如因疾病未能按时入学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应入学当年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与病情相关的检查报告、病历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审核要求

(一)各证件审核单位要加强区域内统筹、培训和宣传,严格执行审核工作的程序与标准,分工负责,积极合作,要保证本部门范围内标准一致。避免出现不同街道、乡镇之间标准不一致的情况,避免出现标准先松后紧、前后不一的情况。

(二)各证件审核工作要逐步扩展到各个年级及有其他需要时,实现就读期间全过程符合在怀柔接受义务教育规定要求。

(三)各审核部门要向家长宣传审核标准和程序,便于家长及时准备相关资料,指导家长做好网上信息填报工作。

(四)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区教委建立实时沟通制度,确保标准统一,形成工作合力,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尽快妥善解决。

(五)各部门对照方案,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做到熟悉标准,明确要求,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家长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六)各部门要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分类研究特殊个案或政策敏感问题,如遇突发事件或反映集中问题,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及时反馈,积极化解信访、群访矛盾。

本方案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区教委负责解释。

附件:3—1.材料、证件审核部门一览表

3—2.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一览表

3—3.《北京市居住证》审核部门一览表

2024北京怀柔区幼升小入学问题解答(16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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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平谷区非京籍入学材料有哪些要求?审核标准一览

2024-05-06,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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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平谷区非京籍幼升小入学材料审核标准

(一)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同时提供夫妻一方2024年1月至3月在平谷区缴纳社保证明(审核申请人在平谷区自有住房的,提供夫妻一方2024年1月至3月在北京市缴纳社保证明),且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2.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审核申请人在平谷区自有住房的,提供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且审核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2024年5月31日以前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2024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表(18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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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平谷区非京籍入学材料有哪些要求?审核标准一览

2023-05-11,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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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平谷区非京籍幼升小入学材料审核标准

一、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同时提供夫妻一方当年1月至3月在平谷区缴纳社保证明(审核申请人在平谷区自有住房的,提供夫妻一方当年1月至3月在北京市缴纳社保证明),且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2.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本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审核申请人在平谷区自有住房的,提供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为当年5月31日前,且审核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当年5月31日以前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2023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表(18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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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大兴区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材料及审核标准

2023-05-08,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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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证件材料

1.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3.全家户口簿。

4.北京市居住证。

二、审核标准

(一)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提供在大兴区务工就业证明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在本区内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在大兴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且正式入住的应提供区住建、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期房以《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交房日期在2023年8月31日前为准)。

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租房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租住办公用房无效。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按照镇(街道)的相关规定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或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材料。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转租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须保持一致。

2.超龄儿童按正常年龄非京籍入学程序办理,在教委审核入学过程中,一旦发现已在原籍入学的,取消审核资格,并将失信行为告知已有学籍所在地教育管理部门。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截至2023年4月30日,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居住地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大兴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2023北京大兴区幼升小入学指南(信息采集+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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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海淀区非京籍入学材料审核细则(材料+标准)

2023-05-08,全文共 3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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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细则

为做好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海淀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领导机制

成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牵头单位为区教委,成员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安海淀分局、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房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城管指挥中心及各街镇。领导小组下设区级联合审核工作小组,通过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开展工作。

二、联合审核机制

各街镇牵头成立本街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联合审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审工作小组),由区教委、公安海淀分局、区房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抽调专人按照审核标准对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材料进行联合审核。联审工作小组的办公地点由各街镇自行安排。

三、审核流程及部门职责

(一)注册信息

1.非本市户籍儿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拟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未就读过小学的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拟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监护人须到居住地所在学区管理中心现场领取并填写《2023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在学区管理中心审核相关材料并协助注册后,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相关信息。

2.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拟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海淀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网站,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二)线上初审

公安海淀分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社保信息;区税务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的缴税信息;区市场监管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的企业信息;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网上初审在本区购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区房管局网上初审在本区购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房屋预售合同备案信息或公租房信息。

线上初审结束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将接到上网查询审核结果的手机短信提示。初审通过的,可打印《2023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或《2023年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申请表》、承诺书、知情同意书,并在网上预约到居住地所在街镇接受线下联审的时段;初审未通过的,可自行上网查询原因。

(三)线下联审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2023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或《2023年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申请表》、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京务工就业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套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街镇提交审核申请。

各街镇统筹材料审核工作,审核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由联审工作小组负责解决。

各街镇负责收取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材料,现场核实网上登记信息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实际提交材料信息的一致性;公安海淀分局负责核实户口簿信息,必要时出具相关证明并盖章;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负责核实在本区租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房主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与网上登记信息的一致性;区房管局负责核实在本区租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房主房屋预售合同备案信息与网签信息的一致性;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营业执照的有效性。

(四)反馈审核结果

材料齐全的,各街镇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材料不齐全的,各街镇应明确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联审工作结束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将接到上网查询审核结果的手机短信提示。

四、审核标准

(一)全家户口簿

1. 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户籍、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出生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应保持一致。

2. 单亲家庭应提交离婚证书,以及由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等材料。

3. 适龄儿童少年双方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出示结婚证明、双方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二)北京市居住证

1.

适龄儿童少年双方法定监护人(单亲家庭为一方)持有居住地址为海淀区的北京市居住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有效期起始日须为2022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

2. 北京市居住证上登记的居住地址应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上的地址一致。

(三)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1.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购房的,应提交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备案的预售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

2.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租房的,应提交2022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签订的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连续承租1年以上的租房完税凭证;房屋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应提交安全责任书)。

(1)租住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个人房屋的,须提交房主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2)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连续1年以上的在职凭证(加盖公章)、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凭证(加盖公章)、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房管部门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加盖公章)。

(3)租住无产权证的农民个人房的,须提交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及以下两种证明之一:①建房屋审批凭证;②村委会开具的由村委会初审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并决定通过的房屋情况凭证(以上两种证明均须由所在镇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

(4)租住集体土地上房屋的,须提交由镇政府研究决定后出具的房屋情况凭证(加盖公章)和《知情同意书》(加盖公章)。

(5)租住海淀区公租房的,须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与其单位签署的《人才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与市、区级指定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租住违法建设房屋、办公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多人合租房等的居住材料无效;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规定租住转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军产房的居住材料无效。

在2022年5月1日后(含当日)取得的规划用途为办公、商业、公建、酒店等非住宅类型的不动产权证书不作为入学依据。

继续执行“六年一学位”政策:将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信息与2018年以来该登记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登记地址对应住房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继续执行“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学位”政策:2022年起,所有用于九年一贯制学校登记入学的住房,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九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须提交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凡受雇于用人单位的,所在用人单位须合法经营运营,企业信息真实,存续状态为开业;本人应于2022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以本单位职工身份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2年9月(含)至2023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2.

在海淀区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或在各类合法有形市场中正常经营的,须合法经营运营且在海淀区依法纳税,同时营业执照于2022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核发且现行有效;本人应于2022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2年9月(含)至2023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以上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存在补缴情况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五、工作要求

(一)联审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培训,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和复核,规范操作,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审核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会商,及时上报各项数据及审核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反馈,采取积极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原件及1套复印件),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联审工作小组有责任建议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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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东城区非京籍入学材料审核标准(幼升小+小升初)

2023-05-08,全文共 2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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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2023年非京籍入学材料审核标准(小学+初中)

一、在东城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双方均在京工作且其中一方在东城区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东城区用人单位且审核申请人在北京市正常连续按月缴纳社保,最近一年连续缴费(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无效。

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社保缴纳单位应与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如不一致应提供劳务派遣合同等材料。

用人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中注册地址(住所)与劳动合同中工作地址应一致且在东城区;用人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中注册地址(住所)若不在东城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中工作地址必须在东城区。

同时,审核申请人应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证明材料和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受聘单位公章。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应为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成立日期(含迁入日期)应不晚于2022年5月1日且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在东城区(变更出东城区无效),该个体工商户处于开业状态,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税务关系应在东城区,且2022年5月1日后即在东城纳税申报,无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记录或已完成整改,无因违反市场监督等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记录,经营地房屋应为正式建筑(在违规开墙打洞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内经营无效),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3.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应为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成立日期(含迁入日期)应不晚于2022年5月1日且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在东城区(变更出东城区无效),该企业处于开业状态,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税务关系应在东城区,且2022年5月1日后即在东城纳税申报,无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记录或已完成整改,无因违反市场监督等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记录,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4.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经市场监管机关备案的文件(企业登记档案查询件),文件生效日期(含迁入日期)应不晚于2022年5月1日且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在东城区(变更出东城区无效)。

符合2、3、4条审核标准的审核申请人须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自行打印的备案查询结果,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二、在东城区实际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在东城区实际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单独承租房屋的,租房时间应不晚于2022年5月1日并提供在有效期内规范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及一年以上出租房屋完税证明,租房时间应不晚于2022年5月1日,租房完税证明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开具并包含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凡租住受雇单位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材料,工作时间应不晚于2022年5月1日(工作证明材料开具单位应与签署劳动合同单位一致)。

租住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违法建筑(违规开墙打洞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等开具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审核条件。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出生证明上年龄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对应项目一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异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

3.持港澳身份证件且父母为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无需提供户口簿,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H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或M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

四、暂住地址在东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均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登记暂住地址在东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

2.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在东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登记暂住地址应与系统内填报地址一致。

3.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提供的在东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在东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办证日期应不晚于2022年5月1日,且自2022年5月1日以来登记地址一直在东城区范围内且始终处于有效期内。

2023北京非京籍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小学+初中)

2023北京东城区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审核实施细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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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朝阳区非京籍入学材料有哪些?审核标准一览

2023-05-08,全文共 1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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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朝阳区非京籍入学材料有哪些?

在朝阳区务工就业材料、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薄等。

入学材料审核标准

一、在朝阳区务工就业材料

在朝阳区务工就业材料须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提供。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审核标准: 合法有效且加盖在京 (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劳动合同须于2022年11月1日前签订,至2023年5月1日须满6个月,社会保险在审核时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至2023年5月1日须连续按月缴纳6个月,需提供入学当年3 月份前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且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单位申报个人补缴的不算连续按月缴费。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审核标准: 具有在朝阳区取得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朝阳区实际地址经营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且其成为经营者的时间及注册在朝阳区的成立日期(含迁入日期)须在2022年11月1日前,至2023年5月1日连续满6个月,状态处于开业,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审核标准: 具有在朝阳区取得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基本信息”(可利用法人-证通登录“北京市企业登记信息材料查询服务系统”打印或在市场监管局打印),注册地址为朝阳区实际地址,法定代表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且其成为法定代表人的时间及企业注册在朝阳区的成立日期 (含迁入日期)须在2022年11月1日前,至2023年5月1日连续满6个月,状态处于开业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审核标准:具有在朝阳区取得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基本信息”(可利用法人一证通登录“北京市企业登记信息材料查询服务系统”打印或在市场监管局打印),注册地址为朝阳区实际地址,投资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且其成为投资人的时间及企业注册在朝阳区的成立日期 (含迁入日期)须在2022年11月1日前,至2023年5月1日连续满6个月,状态处于开业,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二、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有住房的审核标准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且房屋(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有,与其他人共有的不属于自有住房。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租住房屋的审核标准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发票、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等) 和房主身份证的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房屋租赁合同须于2022年11月1日前签订,至2023年5月1日须满6个月,租赁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租赁期限至2023年5月1日须满6个月。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复印件,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须于 2022年11月1日前开始至2023年5月1日须满6个月。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商铺用房、小产权房、人防空间、非法建筑、危房等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等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

1.适龄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保持一致。

2.超龄儿童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原始诊断证明及原始病历、北京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身体康复并同意入学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在朝阳区办理的北京市居住证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须于2022年11月1日前在朝阳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流管站 )登记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或登记卡)。

2.北京市居住证 (或登记卡)地址与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且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5月1日期间包括2022年11月1日、2023年5月1日),北京市居住证(或登记卡)地址须连续在实际居住地址满6个月。

3.北京市居住证 (或登记卡)连续持证时间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5月1日须满6个月。

2023北京朝阳区小升初入学流程手册(图片版)

2023北京朝阳区幼升小入学指南(信息采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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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西城区非京籍入学审核材料+标准

2023-05-08,全文共 1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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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西城区非京籍入学审核材料+标准

一、审核材料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应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西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等。

二、审核标准

(一)在西城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适龄儿童父母) 均需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且至少一方在西城区务工就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范有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加盖公章),及在西城区内缴纳社保的凭证(2022年5月-2023年3月,须连续缴纳且补缴无效)。

2.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需提供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个体工商户注册日期不晚于2022年5月1日。自2022年5月1日以来,该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个体工商户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被列入过异常名录);

(2)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 (注册地)为西城区且未发生过跨区迁移登记;

(3)个体工商户未发生过经营者变更登记。

3.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企业成立日期不晚于2022年5月1日。自2022年5月1日以来,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未被列入过异常名录);

(2)企业登记住所 (注册地)为西城区且未发生过跨区跨省市迁移登记;

(3)企业未发生过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4.申请人为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企业成立日期不晚于2022年5月1日。自2022年5月1日以来,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未被列入过异常名录);

(2)企业登记住所(注册地)为西城区且未发生过跨区跨省市迁移登记;

(3)企业未发生过涉及该申请人的股东或合伙人身份变更登记。

4.申请人为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企业成立日期不晚于 2022 年 5月1日。自2022年5月1日以来,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未被列入过异常名录);

(2)企业登记住所(注册地)为西城区且未发生过跨区跨省市迁移登记;

(3)企业未发生过涉及该申请人的股东或合伙人身份变更登记

若申请人(适龄儿童父母) 其中一人在本市非西城区务工就业,其在本市非西城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须参照上述条件。

(二)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西城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用途为住宅)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在西城区租房并已居住一年以上的,应提供:

(1)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的网上可查询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用途为住宅 )、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税凭证 (房屋租赁合同须于2022年5月1日前签订,连续承租至2023年4月30日满一年:租赁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租赁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须满一年,且开票日期为 2023年4月30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非法私建房已拆迁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等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3.租住申请人本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用途为住宅) 复印件。租住单位办公用房、地下室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4.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房、军产房等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2.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如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非婚生育凭证、缴纳社会抚养费凭证等) 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持港澳身份证件且父母为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无需提供户口簿,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H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或M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原件及复印件。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父母双方均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其中至少有一方在西城区街道辖区内。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2023北京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发布

2023北京西城区小升初外区和外省市报名通知(时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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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怀柔区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材料审核程序+标准

2023-05-06,全文共 2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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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怀柔区接受义务教育,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证件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以下统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怀柔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应提供本人在怀柔区务工就业材料、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

二、审核程序

建立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件材料日常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由区教委牵头,会同区委统战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信访办、区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规自委怀柔分局、区市场监管局以及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开展网上联合审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审核协调工作组织。

(一)审核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

审核申请人于2023年5月5日至5月31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口,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审核申请。

(二)各相关部门网上联合审核

各相关部门于2023年5月15日至5月31日对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材料信息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的特殊问题,由区联合审查小组共同协商解决。

(三)审核申请人网上查看审核结果

审核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进一步完善信息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未审核通过的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审核申请人须确保网上登记注册时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三、审核职责

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一)在怀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管局审核。

(二)在怀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规自委怀柔分局和属地派出所分别审核。

(三)北京市居住证由公安部门进行审核。

(四)全家户口簿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安分局、区教委审核,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区教委审核。

(五)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是证件材料联合审核结果的确认部门,对各部门联合审核均通过的审核申请人资格进行确认。

四、审核标准

(一)在怀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在怀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有怀柔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以及截至申请月前一年的(即2022年6月-2023年5月)且在怀柔区正常连续按月缴纳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补缴无效。

2.审核申请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审核申请人为公司股东或者合伙人的,应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名录、营业执照原件。注册(或变更)营业执照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之前。

(二)在怀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怀柔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怀柔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仅限住宅),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产权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仅限住宅)及购房发票、产权人身份证。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的证明无效。

租住无房产证民房的,应提供宅基地使用权证、建房审批手续、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三)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须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怀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办理北京市居住证日期应不晚于2023年5月4日且在有效期内。

(四)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公安机关派发的户口簿为准)。

2.如果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五、审核要求

(一)各证件审核单位要加强区域内统筹、培训和宣传,严格执行审核工作的程序与标准,分工负责,积极合作,要保证本部门范围内标准一致。避免出现不同街道、乡镇之间标准不一致的情况,避免出现标准先松后紧、前后不一的情况。

(二)各证件审核工作要逐步扩展到各个年级及有其他需要时,实现就读期间全过程符合在怀柔接受义务教育规定要求。

(三)各审核部门要向家长宣传审核标准和程序,便于家长及时准备相关资料,指导家长做好网上信息填报工作。

(四)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区教委建立实时沟通制度,确保标准统一,形成工作合力,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尽快妥善解决。

(五)各部门对照方案,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做到熟悉标准,明确要求,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家长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六)各部门要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分类研究特殊个案或政策敏感问题,如遇突发事件或反映集中问题,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及时反馈,积极化解信访、群访矛盾。

本方案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区教委负责解释。

附件:

1.材料、证件审核部门一览表

2.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一览表

3.《北京市居住证》审核部门一览表

2023北京怀柔区幼升小入学问题解答(16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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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经开区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审核程序及标准

2024-05-06,全文共 2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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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经开区中小学就读审核程序标准

经开区设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1.在京务工就业材料;2.在京实际住所材料;3.北京市居住证;4.全家户口簿,以下简称“所需材料”)联合审核机制,统筹所需材料审核工作。经开区工委、管委会各机构依据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所需材料。

一、审核程序

(一)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1.在京务工就业材料由社会事业局、行政审批局、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分别审核。签有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事业局审核;个体工商户由行政审批局审核。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由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审核。

2.在京实际住所材料由开发建设局和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共同审核。

3.《北京市居住证》由北京市公安局审核。

4.全家户口簿由北京市公安局审核。

5.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社会事业局审核。

(二)街道办事处及镇人民政府受理复核确认申请

1.集中受理时间:5月10日至5月24日之间的工作日9:00-11:30,13:30-18:00。

2.受理地点及范围

荣华街道办事处地址:经开区地盛北街一号北工大软件园8号楼

受理范围:林肯公园(住宅)、新康家园、听涛雅苑、梅园小区、大雄城市花园、管委会宿舍、博客雅居、东晶国际、金泰公寓、一品亦庄、一栋洋房、鹿鸣苑、长新花园别墅、浉城百丽、卡尔生活馆、金地格林小镇、上海沙龙、大雄郁金香舍、中央公馆、国锐金嵿(住宅)以及国融国际AB座5层及以上。

博兴街道办事处地址:经开区博兴八路22号

受理范围:观海苑、海棠苑(含公租房)、泰河园二里一区(住宅)、亦园、京海雅苑(中海京叁號院)、亦城茗苑(公租房)、博客雅苑(公租房)、鹿海园五里(公租房)、赢海庄园、中芯花园、通泰国际公馆(住宅)、经开壹中心(住宅)、汀塘小区(含公租房)、禧瑞天著、亦城文园(公租房)、亦城景园(公租房)、亦城科创家园(公租房)、定海园一里至三里(含公租房、租房、二手房)、臻林雅苑、融岸雅苑。

亦庄镇审核地址:亦庄镇广德中巷5号(社区服务中心一层)

受理范围:贵园北里、贵园东里、贵园南里、燕景佳园、广德苑、瀛景园、星岛假日、星岛嘉园、富源里、莱茵河畔、米兰天空,泰河园一里、泰河园三里、泰河园四里一区1-4号楼、泰河园七里、鹿海园一里、鹿海园三里、泰河园一里二区1-4号楼、Dear

Villa、天宝园二里(原大粮台地区)、境界。

金茂悦社区服务站(北区):金茂悦北区南门东50米

受理范围:鹿海园五里(租房、二手房)、南海家园一里至七里(租房、二手房)、金茂悦家园(含公租房)、亦庄悦家园、金茂逸家园(含公租房)、亦庄逸家园(含公租房)、海梓嘉园(含公租房)、金域东郡、亦城亦景家园、和悦华锦、金麟府、金隅学府、亦城亦禧家园、文澜苑、海庭雅园、北雅嘉苑。

3.咨询电话: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67887651、56420072

荣华街道办事处:67837829

博兴街道办事处:89028531

亦庄镇教委:67866100

金茂悦社区服务站(北区):69271308

4.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审核结果告知

审核结果合格的,将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审核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审核结果不合格的均通过电话方式反馈给申请人。

二、审核标准

(一)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提供在经开区范围务工就业材料。

1.审核申请人或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经开区范围内企业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或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经开区范围内注册的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审核申请人或配偶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在经开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在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提供自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经开区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二)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在经开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在经开区范围内自有住房(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购买的住宅)且正式入住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购房发票(密码刮开)原件及复印件、入住证明。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在经开区范围内租住房屋的,提交审核时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占用知情同意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所租房屋应为住宅性质(截至2024年8月31日,租期及出租房屋纳税证明均应满三年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相关材料。

租住经开区范围内公租房的,应提供单位与公租房管理部门签订的公租房租赁合同以及个人与单位签署的公租房租赁合同。

租住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等非住宅性质房屋的证明无效。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等租房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截至2024年4月30日,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连续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要求在经开区范围内居住已满三年。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经开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2024北京经开区义务教育入学时间安排(小学+初中)

2024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表(18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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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燕山地区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2024-05-06,全文共 2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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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地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各委、办、分局、街道:

经燕山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燕山地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燕山地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为合理安排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工作,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燕山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地区工作、本地区居住,需要在燕山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审核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燕山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

二、审核标准

(一)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燕山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同时提供2024年1月1日-5月31日期间在本地区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截至2024年5月31日已满三个月的由燕山市场监管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租住办公用房、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危房、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均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审核申请人应提供全家户口簿及出生证明(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北京市居住证开具日期截至时间应在本地区公布实施细则时间之后。

三、审核程序

(一)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申请

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燕山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同时现场接受材料的联合审核。燕山地区各街道办事处联合审核时间表如下:

备注:具体审核地点请咨询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街道办事处统筹审核工作,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由燕山人保分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就业材料由燕山人保分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就业材料,由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审核。

燕山人保分局联系电话:81335356

燕山市场监管分局联系电话:69336029

2.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燕山住建委审核。

燕山住建委联系电话:69347319

3.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全家户口簿由燕山相关街道派出所审核。

东风街派出所联系电话:69342111

迎风街派出所联系电话:69343111

向阳路派出所联系电话:69341110

星城派出所联系电话:81331010

4.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燕山教委审核。

燕山教委小教科联系电话:69341094

(三)街道办事处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于审核当日告知审核申请人审核结果,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

(四)信息采集及分配入学

燕山教委依据审核申请人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及学校生源现状,为持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的学生分配学校,并开具《燕山教委分配学校意见书》,家长于2024年5月6日-5月31日期间自行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http://yjrx.bjedu.cn),在“区县入口”栏目选择“燕山地区”,完成学生信息采集工作。

审核申请人携带《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燕山教委分配学校意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到所分配学校进行入学信息确认工作(具体时间咨询所在学校),学校为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家长当场签字,学校留存《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燕山教委分配学校意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事宜

1.若遇特殊原因,审核申请人错过集中受理时间,请于2024年6月1日之前与燕山教委小教科联系并领取审核表,自行前往相关审核单位及部门进行审核盖章。(燕山教委小教科电话:69341094)

2.鉴于学校招生计划有限,若遇拟分配学校招生计划满额的情况,燕山教委将进行相应调剂入学。

四、工作要求

负责联审工作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审核标准,依据程序规范操作,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燕山教委联合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相关入学政策的宣传、解释、分配入学等工作。审核申请人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不予发放《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及《燕山教委分配学校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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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最新

2024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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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密云区非京籍义务教育材料审核细则+流程+标准

2024-05-06,全文共 2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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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和《2024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协调工作组,主管教育副区长任组长,区教委、区委政法委、区纪委区监委第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网信办、区住建委、区司法局、区规自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城指中心、各镇街(地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审核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教委。

二、审核所需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以下称审核申请人)在密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密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在密务工就业材料、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现居住地址为密云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四项材料。

三、审核职责标准

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联合审核机制,各成员单位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材料。

(一)在密务工就业材料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在密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夫妻双方在京社保缴费证明(其中至少有一方提供的是在密社保)。自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社保缴费须满12个月,补缴的无效。

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应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自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营业执照、企业股东或合伙人在相应机关的备案文件取得时间须满12个月。

审核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自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营业执照取得时间须满12个月。

(二)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区住建委、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分别审核。其中,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审核;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的由区住建委审核;租住房屋的由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区住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完税凭证,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等无效。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三)全家户口簿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全家户口簿由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须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北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均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密云区工作、生活并停留六个月以上,以居住证上的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居住证地址与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五)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

1.责任部门及职责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由镇街(地区)教委负责。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入学材料均审核通过后,由居住地镇街(地区)教委进行网上确认,并为其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

四、审核工作程序

(一)小学入学

1.网上提交申请

审核申请人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审核申请。

2.现场审核

审核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到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审核材料。

3.镇街(地区)教委确认现场审核结果

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审核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镇街(地区)教委提供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四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审核通过后,镇街(地区)教委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

4.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审核通过后,审核申请人务必于2024年5月31日前再次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确认2024年在密云区入学。

5.各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审核申请人于2024年6月15日至6月16日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二)初中入学

1.现场审核

审核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到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审核材料。

2.镇街(地区)教委确认现场审核结果

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审核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镇街(地区)教委提供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四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镇街(地区)教委为其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

3.初中入学登记确认

五、具体工作要求

1.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和审核标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

2.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镇街(地区)政府(办事处)作为受理材料复核和反馈复核结果的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

3.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共同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024北京密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表

2024北京密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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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房山区非京籍入学材料审核要求有哪些?

2024-05-06,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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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房山区非京籍入学材料审核要求

(一)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在京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2023年6月至审核月期间连续在房山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审核时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社保的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确认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时间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同时,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市场主体进行严格审核和考察,凡未实际经营者,其营业执照一律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二)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的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2.如果儿童超龄,应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区教委统一印制),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区教委进行审核。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2024北京房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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