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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北京海淀区公租房申请对象及条件要求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3年8月17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家庭。

2023-08-21,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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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租对象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3年8月17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家庭。

北京公租房申请流程图(备案流程)一览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登记配租:

1.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或2023年8月29日前(含)未如实申报变更的。

2.申请人在轮候期间,户籍已迁出海淀的。

3.已配租配售或已选定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4.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

附件下载:

附件1.文龙家园等24个项目情况介绍.rar附件2.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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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北京海淀区公租房申请对象要求

2024-03-27,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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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4年3月25日前(含)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家庭。

非京籍公租房备案编号怎么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登记配租:

1.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或2024年4月3日前(含)未如实申报变更的。

2.申请人在轮候期间,户籍已迁出海淀的。

3.已配租配售或已选定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4.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

2024北京公租房最新消息(各区项目持续更新)

2024年北京海淀区公租房最新消息(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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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北京大兴区公租房申请对象/条件

2024-04-23,全文共 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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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对象

2024年4月21日(含)前通过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大兴区租房轮候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登记配租:

1.申请人在轮候期间,户籍已迁出大兴区的。

2.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婚姻、收入、住房、财产(资产)等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

2024年4月北京大兴区公租房快速配租公告

2024年北京大兴公租房最新消息(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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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北京房山区公租房申请条件(配租对象)

2023-11-24,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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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租对象

2023年11月23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房山区轮候家庭。

重点说明:

1.非本次配租对象家庭登记无效。

2.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婚姻、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4. 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2023年12月北京房山区公租房剩余房源快速配租公告

2023北京公租房最新消息(各区项目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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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北京石景山区金隅滨和园公租房申请对象

2023-08-20,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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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对象

鉴于本次配租为分居室出租试点,申请配租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3年8月2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石景山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备案编号GLH、GX开头)的单身1人户家庭。

2.申请人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稳定工作,意向登记前12个月(2022年8月-2023年7月)平均月收入不低于5000元且不超过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1.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户籍、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或在2023年8月13日前(含)未如实申报变更的;

2.已配租配售或已选定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3.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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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公租房申请条件(京籍+非京籍)

2019-10-23,全文共 1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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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租房申请条件

【京籍】

①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

②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

【非京籍】(新北京人)

①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具备购房资格;在海淀区缴纳社保或个税,所处行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需要。

②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1人家庭申请配租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③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且没有住房转出记录。

④申请人已经办理居住证。

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

备注:详细申请条件以各项目公告要求为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若有疑问请拨打北京公租房服务咨询热线:010-88150800

符合以上条件,要怎么申请?

【京籍】

一、备案

1. 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备案)。

2. 经过“三审两公示”程序审核通过的(取得市级备案资格),房管部门会发放公租房备案通知单。

“三审两公示”指什么?北京公租房三审两公示流程一览

注:通过备案审核后才会有自己的公租房备案号(备案通知单上有),有备案号的才有资格进行房源申请。

(备案通知单一定要保存好,后续参与房源申请登记、配租时要用到!)

二、意向登记(房源申请)

海淀区公租房项目公告发出后,符合摇号配租条件的家庭,需登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的官网,按照相应提示完成登记。(有些项目会要求现场登记)

1.网上登记:登记过程中要用到公租房备案编号。

2.现场登记:需携带身份证、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注: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的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或公告中载明的登记标准规定的套型进行意向登记。

海淀区第十七批公租房登记条件(摇号入围条件)为:2018年7月31日前(含)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且尚未配租的保障家庭。

三、配租摇号

摇号时间确定后,项目属地住房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共同组织摇号,摇号结果和选房顺序都会向社会公示。

四、签约入住

摇号结果公示结束后,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按照摇号顺序,分批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

【非京籍】

一、意向登记

非京籍申请公租房不需要备案,若有房源面向海淀区“新北京人”配租,直接在网上申请登记即可。

登记网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官网(https://www.bphc.com.cn/

“新北京人”登记所需上传材料清单:

1.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簿首页和本人页;

若为集体户口,则提交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

3.婚姻相关资料: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等;

4.非京籍家庭的工作居住证(非必须,如有请上传)。

以上材料均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的形式按系统提示上传。

二、配租摇号

摇号时间确定后,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将会组织摇号,摇号结果在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http://hdfgj.bjhd.gov.cn/)及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om.cn)进行公示。

三、资格审核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摇号结果的摇号顺序,按照登记家庭与房源2:1的比例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四、选房签约

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按照摇号顺序,分批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承租期限3年。

①在线评估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②北京公租房申请网站、网上登记入口

③在线查询公租房备案结果、备案编号

④在线查询公租房摇号结果

⑤北京公租房最新项目申请时间、申请入口、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指南

⑥北京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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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区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2024-04-23,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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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北京大兴区租房配租对象

2024年4月21日(含)前通过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大兴区公租房轮候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登记配租:

1.申请人在轮候期间,户籍已迁出大兴区的。

2.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婚姻、收入、住房、财产(资产)等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

2024年4月北京大兴区公租房快速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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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公租房申请入口及申请流程

2024-04-14,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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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租房申请入口: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

申请流程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件及手机(如申请人因身体等特殊困难情况无法前往窗口的,受委托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窗口协助登记,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特别提示:

1、意向登记时,申请家庭使用主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注册并认证。

2、意向登记认证时,申请家庭需要填写“公租房备案编号”。“公租房备案编号”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zjw.beijing.gov.cn/)进行查询,具体查询路径为依次点击“住房保障”→“审核分配”→“备案结果查询”)。

京籍家庭如何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

北京公租房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配租套型标准为:

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

3、本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家庭登录成功后应当核实系统显示家庭信息、优先类型、适合套型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请在登记时限内前往户籍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4、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最终选房顺序号将根据意向登记结果和分组规则进行确认。

5、一个家庭只可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配租、已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及本次配租期间办理退房的已配租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

2024年4月北京石景山区公租房快速配租公告

2024年北京石景山区公租房最新消息(持续关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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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北京海淀区公租房申请登记时间(开始+结束)

2024-03-27,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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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北京海淀区租房申请登记时间

开始时间:2024年3月26日10:00

结束时间:2024年4月3日15:00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登记方式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以下两种登记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 /home),点击 “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去登记”→点击“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期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协助登记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4月3日下午14:00以后,不受理协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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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公租房申请对象有哪些?

2024-01-25,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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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租房申请对象

(一)配租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东城、西城、通州区、经开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月29日10:00至2024年2月2日17:00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特殊说明: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更改登记意愿申请。

2.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三)登记方式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以下两种登记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 /home),点击 “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去登记”→点击“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期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协助登记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4:00)。

温馨提示:鉴于现场“协助登记”人数较多时可能需排队等候等原因,建议具备条件的家庭尽量通过“自行登记”方式进行意向登记。

特殊说明:

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核实确认。

(四)登记标准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记套型配租。

(五)登记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登记结果作为选房依据。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已经配租(含原廉租房实物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备案家庭,已累计放弃选房或签约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备案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意向登记结果视为无效。

(六)排序原则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按照上述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七)意向登记及选房顺序公示

本次“快速配租”各组选房顺序,将于春节假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详见https://www.bph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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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2024-01-25,全文共 2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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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5日更新

2024年1月29日-2月2日北京通州租房项目

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东城、西城、通州区、经开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月29日10:00至2024年2月2日17:00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特殊说明: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更改登记意愿申请。

2.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三)登记方式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以下两种登记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 /home),点击 “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去登记”→点击“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期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协助登记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4:00)。

温馨提示:鉴于现场“协助登记”人数较多时可能需排队等候等原因,建议具备条件的家庭尽量通过“自行登记”方式进行意向登记。

特殊说明:

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核实确认。

(四)登记标准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记套型配租。

(五)登记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登记结果作为选房依据。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已经配租(含原廉租房实物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备案家庭,已累计放弃选房或签约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备案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意向登记结果视为无效。

(六)排序原则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按照上述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七)意向登记及选房顺序公示

本次“快速配租”各组选房顺序,将于春节假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详见https://www.bphc.com.cn

三、选房规则

(一)本次选房中套型和小套型家庭可按选房顺序升一档选房,但不可跨档选房。选房时,先由大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其次由中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或中套型,再由小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中套型或小套型。

(二)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放弃选房或签约家庭将依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记录一次放弃。

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四、资格复核及选房入住工作安排

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预计3月初组织开展选房工作,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选房结束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分批组织资格复核通过的家庭办理签约入住,具体时间、地点以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通知为准。请登记家庭关注并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参加此次意向登记的家庭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通过的家庭,不予办理入住。

五、公租房租金补贴

公租房意向登记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街镇、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取得公租房租金补贴备案资格的,签订公租房合同且申请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后,方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租金补贴。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六、其他

咨询电话:010-88150800 010-686362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024年1月29日-2月2日北京通州公租房最新配租信息

2024北京通州公租房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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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租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区别?哪些人能申请?

2024-01-16,全文共 1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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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和公租房什么区别?

01面向对象不同

北京保租房:全称保障性租赁租房。主要面向新毕业大学生,具体以各区申请条件为准,建筑面积: 不超过70 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只租不售!

北京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北京市公租房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只租不售!

02租金不同

北京保租房:水费、电费等生活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房屋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租金标准以各区最终意向登记公告为准)

北京公租房:租金标准以各区意向登记公告为准

03申请方式不同

北京保租房:不同城区保租房项目的申请条件存在差异,如面向应届生或近三年毕业生,或是将申请对象分为优先组和普通组,应届生需要及时关注审核条件及审核结果。

北京公租房:有明确的申请标准,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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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室内装修不同

北京保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面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可根据市场需求,配置必要的电器、家具等设备设施。宿舍型租赁住房、公寓型租赁住房采用装配式装修,鼓励住宅型租赁住房实施装配式装修,提高部品化率。

北京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室内按照环保、耐用、经济的原则,装修一次到位。公共租赁住房室内装修保修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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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续住流程不同

北京保租房:首次签订租赁合同后,到期满足申请条件,即可办理续租手续.(以具体项目通知为准)

北京公租房: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60日向原申请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的不再续租,承租人应退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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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怎么申请?公租房申请指南

01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人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北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申请家庭年收入如何计算?

申请家庭年收入是指家庭每个申请成员在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每个人的工资、奖金(含年终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投资分红等。

温馨提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摄图网:ID-500564156

02申请材料

图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03租金+租期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04如何办理续租

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60日向原申请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的不再续租,承租人应退出住房。

图源:摄图网_500787290

2024年北京保租房房源最新消息(持续关注更新)

北京保租房申请网站及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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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北京西城区保租房在哪里申请?附申请入口

2024-01-16,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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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北京西城区租房

申请入口

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om.cn/home)

北京保障房APP

申请步骤: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首页注册账号。在房源展示时间内,点击“多元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保租房专项配租界面。

登记说明: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符合在西城区、昌平区内无房条件。申请人应按照系统要求填报,涉及上传证明或相关材料的须提供原件电子版照片或PDF材料并确保清晰;

(2)填报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

(3)学历学位证明中留学人员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尚未毕业的应届生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工作证明中需上传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其中上传劳动合同的需提供甲乙双方信息、合同期限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关键页;

未按要求填报和上传材料导致无法确认身份、合同信息的视为登记无效,请申请人如实提交材料。登记结果仅对本次配租工作有效。

北京西城区大学生保租房西承寓·融泽项目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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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北京西城区保租房申请对象及分组

2024-01-16,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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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对象分组

(一)配租对象

2021年(含)以后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单身毕业生,且在西城区、昌平区无房,未承租西城区、昌平区公租房,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等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二)本次配租分组为:优先组和普通组

1、优先组配租对象为:在西城区行政区域内就业的2021年(含)以后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单身毕业生。(在“西城区行政区域内就业”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中就业单位的注册地或纳税地为西城区,或显示工作地点为西城区。)

2、普通组配租对象为:在北京市其他区域内就业2021年(含)以后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单身毕业生。(在“北京市其他区域内就业”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中就业单位的注册地或纳税地为北京市其他区域,或显示工作地点为北京市其他区域。)

北京西城区大学生保租房西承寓·融泽项目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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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合同到期不满足申请条件怎么续签?

2023-11-24,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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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处理:

(一)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家庭不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但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他处住房的,可申请继续承租住房,经市或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后,应按同区域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标准交纳房屋租金;

(二)承租家庭不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他处有住房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在接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后,在1个月内收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无法向承租家庭提供原住房续租的,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同意,可在持有的房源中调配其他房屋给承租家庭。

北京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北京公租房最新消息(各区项目持续更新)

北京公租房常见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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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北京海淀区公租房申请入口及申请流程

2023-11-15,全文共 1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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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北京海淀区租房申请入口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 /home)

1.自行登记操作步骤: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 /home),点击 “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去登记”→点击“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附件2:公共租赁住房系统操作手册.docx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期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协助登记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11月29日下午14:00以后,不受理协助登记)

特别提示:

1.登记套型相同的家庭,系统按下列规则排序:

(1)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2)配租资格相同的,备案日期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日期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3)配租资格、备案日期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

2.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可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家庭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3.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家庭登录成功后应当核实系统显示家庭信息、优先类型、适合套型等与备案信息不一致,请在登记时限内持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在系统上优先类型一栏应当显示“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如未显示,请在登记时限内持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未按照要求登记的不纳入第一组家庭。

4.此次配租分组(详见本公告内分组规则)以家庭登记时系统记录的特殊情况(优先情况)、登记套型为准进行分组。

家庭完成登记后,须点击“排队详情”查看快速配租结果和申请人基础信息,核实登记套型、优先类型等信息是否准确。如有问题,请在登记时限内持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登记结束后,申请家庭对登记套型、优先类型等信息有异议的,不予受理。

2023年11月北京海淀区第二十二批公租房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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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北京海淀公租房申请对象(哪些不能登记)

2023-11-15,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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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对象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3年11月21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登记配租:

1.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或2023年11月29日前(含)未如实申报变更的。

2.申请人在轮候期间,户籍已迁出海淀的。

3.已配租配售或已选定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4.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

2023年11月北京海淀区第二十二批公租房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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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苏家坨公租房网上申请入口

2023-10-22,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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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方式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以下两种登记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 /home),点击 “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去登记”→点击“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附件2: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docx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期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协助登记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27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4:00)。

温馨提示:鉴于现场“协助登记”人数较多时可能需排队等候等原因,建议具备条件的家庭尽量通过“自行登记”方式进行意向登记。

特殊说明:

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核实确认。

2023年10月北京海淀区苏家坨公租房项目快速配租公告

2023年北京海淀区公租房最新消息(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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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北京海淀区苏家坨公租房申请指南

2023-10-22,全文共 2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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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2023年10月24日10:00至2023年10月27日17:00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特殊说明: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更改登记意愿申请

2.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登记方式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以下两种登记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 /home),点击 “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去登记”→点击“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期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协助登记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27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4:00)。

温馨提示:鉴于现场“协助登记”人数较多时可能需排队等候等原因,建议具备条件的家庭尽量通过“自行登记”方式进行意向登记。

特殊说明:

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核实确认。

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2023年10月23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等城6区、项目毗邻的门头沟和昌平2区公租房轮候家庭,以及在海淀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公租房轮候家庭(在海淀区工作的认定,以配租公告发布前1个月,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社保在海淀区缴纳为准)。

房源情况

苏家坨公租房项目,位于海淀区苏家坨镇前沙涧路同泽园东里、西里,本次配租的房源共计413套(总层高6层且无电梯)。租金标准为35元/建筑平方米。其中,大套型370套,面积区间为:52.37㎡-70.48㎡;中套型25套,面积区间为:54.72㎡-61.54㎡;小套型18套,面积约为:36.65㎡(本次配租套型划分结合该项目房源的实际情况,二居室划分为大套型、一居室划分为中套型、零居室划分为小套型)。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在配租过程中如有新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将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中。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备注:上述公租房项目的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四)登记标准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记套型配租。

(五)登记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登记结果作为选房依据。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已经配租(含原廉租房实物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备案家庭,已累计放弃选房或签约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备案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意向登记结果视为无效。

(六)排序原则

(1)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2)配租资格相同的,备案日期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日期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3)配租资格、备案日期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按照上述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七)意向登记及选房顺序公示

本次“快速配租”各组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详见https://www.bphc.com.cn

三、选房规则

(一)本次选房中套型和小套型家庭可按选房顺序升一档选房,但不可跨档选房。选房时,先由大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其次由中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或中套型,再由小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中套型或小套型。

(二)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放弃选房或签约家庭将依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记录一次放弃。

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四、资格复核及选房入住工作安排

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选房结束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分批组织资格复核通过的家庭办理签约入住,具体时间、地点以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通知为准。请登记家庭关注并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参加此次意向登记的家庭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知及结果将在各行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和公示。

五、公租房租金补贴

公租房意向登记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街镇、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取得公租房租金补贴备案资格的,签订公租房合同且申请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后,方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租金补贴。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六、其他

咨询电话:010-88150800 010-686362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附件下载:

附件1:苏家坨项目基本情况介绍.doc

附件2: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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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亦嘉家园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及销售对象

2023-10-20,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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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截止申购登记结束时应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3.非京籍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截止申购登记日期最后一天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销售对象

1.第一组

在经开区集成电路产业企业中就业且满足申购基本条件的家庭。

认定标准:申请人所在企业属于经开区集成电路产业,网申开始前一个月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地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2.第二组

第1类:通州区台湖镇、马驹桥镇,大兴区瀛海镇、旧宫镇、亦庄镇、荣华街道、博兴街道户籍无房家庭。

认定标准: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准。

特别提示:请第二组第1类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后,将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亦城亦嘉销售中心。

(1)报送时间:2023年10月19日-11月5日10:00-17:00

(2)报送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兴贸一街1号院亦城亦嘉8号楼销售中心

(3)报送内容: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第2类:在经开区225平方公里范围内其他产业就业且满足申购基本条件的家庭。

认定标准:申请人网申开始前一个月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地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亦嘉家园共有产权房户型图介绍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亦嘉家园共有产权房位置面积及周边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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