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2024-01-24,全文共 852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厦府办规〔2020〕16号)及《厦门市2023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分配方案》有关规定,2023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面向我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符合我市保障性租赁房二房型配租标准的申请家庭)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7日,共受理993户。经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入户调查和初审,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公安、民政、税务、社保、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反馈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情况进行核查,现将993户申请家庭的资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审核结果
(一)申请人王添惠(顺序号20230300001号)等883户在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未发现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情形,现将申请户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确认其轮候资格。
(二)申请家庭顺序号20230300009号等83户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我局将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邮政(EMS)按照申请户在《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向申请人寄送书面通知。
(三)申请家庭顺序号20230300005等27户已办理撤销申请手续。
二、公示事项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4年1月24日-1月30日止
(二)异议受理
1.受理单位: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受理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
3.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4.受理时间:2024年1月24日-1月3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5.咨询电话:968383
(三)公示名单
厦门廉租房摇号结果公示
2024-03-06,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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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4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家庭摇号结果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厦府办规〔2020〕16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分配方案的通知》(厦住建保障〔2024〕4号)的要求,3月6日上午,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对2661户办理2024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有效意向登记的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经公开摇号产生纳入2024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受理范围的家庭共600户,即顺序号在20240100001-20240100600号的家庭。(详见附件)
温馨提示:可通过键盘ctrl+F快捷方式查找姓名进行搜索,核对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附件下载:厦门市2024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摇号结果.xlsx
厦门市2024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家庭摇号结果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厦府办规〔2020〕16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分配方案的通知》(厦住建保障〔2024〕5号)的要求,3月6日上午,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对3004户办理2024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有效意向登记的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经公开摇号产生纳入2024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受理范围的家庭共700户,即顺序号在20240200001-20240200700号的家庭。(详见附件)
温馨提示:可通过键盘ctrl+F快捷方式查找姓名进行搜索,核对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厦门2023年第十二批市级公租房剩余房源公示
2024-01-17,全文共 350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十二批已完成配租工作,根据《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批次租赁结束后,房源有剩余的,运营企业应当在其网站公示剩余房源信息”,现对剩余房源进行公示。
01、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7日,公示期内有意向承租2023年第十二批剩余房源且符合该批次租赁方案申请条件的单位可向我司提交申请材料,我司将按照批次申请程序办理申请受理、审核及签约手续。剩余房源的申请指南、配租流程详见《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十二批第二阶段申请须知》。
02、异议受理
受理单位: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9楼
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咨询电话:0592-968383
受理时间:公示期内
03、剩余房源情况
厦门第二批市级公租房剩余房源公示(湖里区湖边公寓)
2024-04-08,全文共 400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第二批剩余房源公示(湖里区湖边公寓)
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第二批已完成配租工作,根据《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批次租赁结束后,房源有剩余的,运营企业应当在其网站公示剩余房源信息”,现对剩余房源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公示期内有意向承租2024年第二批剩余房源且符合该批次租赁方案申请条件的单位可向厦门安居集团提交申请材料,厦门安居集团将按照批次申请程序办理申请受理、审核及签约手续。剩余房源的申请指南、配租流程详见《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第二批第二阶段申请须知》。
异议受理
受理单位: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9楼
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咨询电话:0592-968383
受理时间:公示期内
剩余房源情况
企业微信群:2024年第二批第二阶段咨询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