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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对象

2024-04-01,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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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规定

(一)加分原则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各项加分。

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免笔试人员在专业测试、面试环节不享受加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各项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专门岗位招考优惠政策。

(二)加分对象

经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并符合以下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享受笔试加分待遇:

1.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人员

参加国家和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限为1年及以上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户籍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人员:服务期限2年及以上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期限1年及以上不满2年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不加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

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乡村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

2.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

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在福建省外应征入伍,但已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福建户籍的可参照),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3分/次;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次;获得优秀士官或优秀士兵或优秀义务兵荣誉称号的另加1分/次;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及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后加5分。

3.退役优秀运动员

厦门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或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1名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第6名的运动员,加7分。

(三)加分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报名期间主动向招聘单位沟通提交以下加分证明材料(提交方式请与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须提交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以及福建户籍或福建生源证明材料。

2.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厦门市的,可于上班时间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安置地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证明;安置在厦门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证明。此前已由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继续有效。

3.符合加分政策的我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持相应奖项证书前往厦门市体育局人事处开具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533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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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医疗类)

2024-04-07,全文共 4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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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医疗类)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需在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需在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需在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其中,2024届毕业生(含2024年境外高校)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6、经住培合格的临床医师,按照规定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7、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医疗类)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6日8:00—2024年4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16: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4月13日8:00至4月14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笔试加分: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15日8:00至4月17日17:00前将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福建就业网,并与用人单位沟通是否上传成功。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人员需于2024年4月23日8:00起登录福建就业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须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合格指导线为60分。

(一)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9:00-11:00。适用岗位:主管单位代码80,单位代码300中的36-38岗位,单位代码301中的06-08、19-23岗位,单位代码302中的01、14-15岗位,单位代码303中的22-23、28-46岗位,单位代码305中的15岗位,单位代码307中的01-07岗位,单位代码306、308、309、310、311、312中的所有岗位;主管单位代码81、单位代码313中的49-63岗位,单位代码314中的27-28岗位。

笔试范围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

(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4:30-16:30。适用岗位:主管单位代码80,单位代码300中的01-35岗位,单位代码301中的01-05、09-18岗位,单位代码302中的02-13岗位,单位代码303中的01-21、24-27岗位,单位代码304中的所有岗位,单位代码305中的01-14岗位,单位代码307中的08岗位;主管单位代码81、单位代码313中的01-48岗位,单位代码314中的01-26岗位,单位代码315中的所有岗位。

3、面试:根据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如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后的正式面试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就业网公布。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专业方向证明;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5、考核体检: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体检时间统一安排,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信息推送: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就业网发布,请参考人员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公示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统一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及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规定,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专业要求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2)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与国内高校开设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主干课程的比对证明等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认定。

八、联系方式

1、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2、涉及具体岗位相关情况咨询,请联系各用人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上述联系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医科大学组织实施。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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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二)

2024-04-07,全文共 4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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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二)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年龄要求为25周岁以下的,需在199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需在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需在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需在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其中,2024届毕业生(含2024年境外高校)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6、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二)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6日8:00—2024年4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16: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4月13日8:00至4月14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笔试加分: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15日8:00至4月17日17:00前将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福建就业网,并与用人单位沟通是否上传成功。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人员需于2024年4月23日8:00起登录福建就业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内容

1、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含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综合基础知识A卷:在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主观题考试。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含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等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下午2:30-4:30。

4、护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等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下午2:30-4:30。

5、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含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各岗位具体考试内容,可参考附件《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二)》中“备注”一栏信息。考试时间为4月27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三)考试方式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

(1)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为100分。笔试合格指导线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的方式。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弃权面试的名额从达到笔试合格指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总成绩按照附件《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二)》中岗位所示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比例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2、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

(1)笔试成绩、技能测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为100分,设置笔试合格指导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指导线的考生均进入技能测试环节,设置技能测试合格线60分。

(2)综合成绩按照笔试与技能测试成绩1:1折算为百分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技能测试合格线以上人选中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3)弃权面试的名额从达到技能测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设置70分合格线。

(4)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如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后的正式面试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就业网公布。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专业方向证明;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6、报考岗位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教育厅”的,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考核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体检时间统一安排,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信息推送: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就业网发布,请参考人员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公示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统一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及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规定,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专业要求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2)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与国内高校开设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主干课程的比对证明等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认定。

3、今年除个别专业技术岗位外,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均集中在此次进行招聘。

八、联系方式

1、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2、涉及具体岗位相关情况咨询,请联系各用人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上述联系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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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7名)

2024-04-07,全文共 3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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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一)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7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年龄要求为25周岁以下的,需在199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需在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需在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需在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其中,2024届毕业生(含2024年境外高校)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6、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一)》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6日8:00—2024年4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16: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4月13日8:00至4月14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笔试加分: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15日8:00至4月17日17:00前将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福建就业网,并与用人单位沟通是否上传成功。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人员需于2024年4月23日8:00起登录福建就业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须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笔试范围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岗位设置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或研究生的,设置笔试合格指导线60分;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的,设置笔试合格指导线50分。

3、面试:根据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如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后的正式面试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就业网公布。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专业方向证明;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5、考核体检: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体检时间统一安排,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信息推送: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就业网发布,请参考人员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公示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统一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及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规定,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专业要求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2)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与国内高校开设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主干课程的比对证明等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认定。

3、今年除个别专业技术岗位外,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均集中在此次进行招聘。

八、联系方式

1、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2、涉及具体岗位相关情况咨询,请联系各用人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上述联系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方案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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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咨询电话

2024-04-01,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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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咨询电话

报考中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技术人员0592-5359692。

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思明区

组织部门(党群系统岗位):0592-2667211

人社部门(政府系统岗位):0592-2667211

湖里区

组织部门(党群系统岗位):0592-5721812

人社部门(政府系统岗位):0592-5721812

集美区

组织部门(党群系统岗位):0592-6681976

人社部门(政府系统岗位):0592-6681976

海沧区

组织部门(党群系统岗位):0592-6898659

人社部门(政府系统岗位):0592-6588527

同安区

组织部门(党群系统岗位):0592-7558539

人社部门(政府系统岗位):0592-7225173

翔安区

组织部门(党群系统岗位):0592-7889273

人社部门(政府系统岗位):0592-7889273

市属咨询电话

组织部门(党群系统岗位):0592-2853291

人社部门(政府系统岗位):0592-285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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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操作须知

2024-04-01,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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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操作须知

考生须通过“闽政通APP”L4级身份认证,方可报名。

(一)报名信息填写

请考生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等要求,务必准确、完整填写截至报名日的相关个人信息。

1.首次在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

考生应登录“报名系统”,根据截至报名日实际情况逐一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包括“我的基本信息”和“教育工作背景”等。

2.曾在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

务必再次重新修改完善个人相关信息。报名提交审核后修改填写的个人信息,系统将无法更新,导致报考单位按之前信息审核认定不合格。

(二)报名次数限定

同一个岗位考生最多提交审核3次。在招聘单位未审核前,考生可以在“已报名情况”中自行取消报名,自行取消报名次数不限。通过审核后不得取消或更改报名岗位。

对审核不通过的,请考生务必仔细完整阅读审核意见,确保按审核意见修改后再提交。如涉及完善个人信息的,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后再提交报名,否则岗位资格审核人员仍然无法查看修改后的报名信息,仍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三)申诉注意事项

申诉功能只能使用1次,请慎用!报考者在同一岗位被审核不通过达3次,经与招聘单位沟通核实,对岗位资格审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及时通过“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

因申诉是针对最近一次提交报名的信息进行说明和审核,再次提醒考生务必确保提交报名的信息准确、完整。申诉被驳回后不得再次报考本岗位,在报名截止日前还可报考其他岗位,若已超过报名截止日则不得报考本次招聘。

申诉理由应尽量简洁明了,无需大段粘贴政策文件或专业目录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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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照片要求

2024-04-01,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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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照片要求

请提交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以下为常见不合格照片:①着制式服装照(公安、工商、武警等);②着帽子或太醒目、夸张首饰等;③模糊不清晰的;④眼镜反光的;⑤明显不是个人照片的(如风景照、名人照等);⑥随意自拍的半身照,全身照等无法看清楚脸部的;⑦头发刘海遮挡面大的;⑧照片比例变形的;⑨手持证件的照片;⑩其他难以清晰辨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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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年龄、资历计算方法

2024-04-01,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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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年龄资历计算方法

如无特别说明,相关年限的计算、证书取得时间等,均指计算截至报名截止当月,即2024年4月。

(一)年龄

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在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的人员),具体计算到月。

其他年龄要求按此类推。

(二)资格(历)等

岗位资格条件、《简章》和《报考须知》要求具有××条件以上的,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数。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截至报名截止当月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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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时间表(最新)

2024-04-01,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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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时间表最新

(一)网上报名

2024年4月1日10:00—4月8日17:00

请报考者本人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并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按系统要求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24年4月1日10:00—4月9日15:00

(三)申诉

2024年4月1日10:00—4月9日17:00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务必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

2024年4月23日10: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上网打印。

(五)笔试时间

拟定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及后续通知。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将自动关闭。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笔试后续环节的时间安排等,以“报名系统”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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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2024-04-15,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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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及非在编工作人员联系表

(2024年4月)

序号单 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1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老师0592-2137792xmfhhr@126.com厦门市思明区上古街10号361003
2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林老师0592-2292798xmzshzp@163.com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9号361004
3厦门市中医院康老师0592-5579785xmzyyhr@sina.com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1739号361009
4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厦门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吴老师0592-2662089xmfyhr@163.com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361003
5厦门市海沧医院(厦门医学院附属海沧医院、厦门市第六医院)黄老师0592-6589619xmshcyyhr@sina.cn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361026
6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方老师0592-2993005xmhchr@126.com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路2999号361008
7厦门市仙岳医院于老师0592-5392677xyhr99@sina.com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387-399号361012
8厦门市第三医院林老师0592-7197789xmsdsyyrlzyb@163.com厦门市同安区阳翟二路2号361100
9厦门市苏颂医院翁老师0592-2885008hdhyyyhr@sina.com厦门市同安区通福路988号361100
10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李老师0592-2889212yycbzhr@xmu.edu.cn厦门市翔安区翔安东路2000号361100
11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李老师0592-20488701975682951@qq.com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B栋361000
12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李老师0592-6295187xm120rs@126.com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689号3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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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一览

2024-04-07,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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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全部为2024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3年7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报考2024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等,报考者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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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医疗类)

2024-04-07,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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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医疗类).xlsx

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需在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需在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需在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其中,2024届毕业生(含2024年境外高校)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6、经住培合格的临床医师,按照规定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7、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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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二)

2024-04-07,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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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二).xlsx

2024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二)部分

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年龄要求为25周岁以下的,需在199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需在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需在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需在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其中,2024届毕业生(含2024年境外高校)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6、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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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一)

2024-04-07,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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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一).xlsx

2024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部分)

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年龄要求为25周岁以下的,需在199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需在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需在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需在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其中,2024届毕业生(含2024年境外高校)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6、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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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10名

2024-04-02,全文共 2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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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简章(2024年4月)

一、招考平台和信息发布

考生须通过“闽政通APP”L4级身份认证,方可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借用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syzp/v3/)进行报名,请报考者登录报考。

本次考试后续信息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xm.gov.cn/)进行发布通知。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信息请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请在报名时进一步对照查阅。

三、报考须知

《厦门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报考须知(2024年4月)》(附件1,以下简称《报考须知》)属于简章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4年4月1日10:00—4月8日17:00

请报考者本人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并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按系统要求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24年4月1日10:00—4月9日15:00

(三)申诉

2024年4月1日10:00—4月9日17:00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务必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

2024年4月23日10: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上网打印。

(五)笔试时间

拟定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及后续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xm.gov.cn/)通知。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将自动关闭。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笔试后续环节的时间安排等,以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通知为准。

五、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前还须加试心理测评。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长2小时,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以“0”分计。

2.符合笔试加分规定的加分对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报考须知》。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加分。笔试成绩不设合格线。

(二)资格复核

从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另行公布。无故缺席资格复核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领取《心理测评通知书》。

(三)心理测评

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参加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合格与否,未合格者不能参加专业技能面试。

(四)专业技能面试

参加专业技能面试人员为心理测评合格者。

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采用无人机实际操作的方式,评委根据报考者的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水平进行当场评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专业技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另行公布。

(五)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专业技能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对于综合总分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一)按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二)若专业技能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三)若笔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由专业技能面试组织部门重新组织面试,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从专业技能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等。

对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人员(如2024届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等)可先予以公示,在规定时限内(详见《报考须知》)提供相应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心理测评资格,由此产生进入心理测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心理测评环节,因考生放弃或心理测评不合格的,不组织递补。

专业技能面试后至办理入职审批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原则上仅可递补一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备案。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2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或弄虚作假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驻厦门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关于招聘内容、政策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查阅所报考岗位信息)。

网络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技术人员(0592-5359692)。

(五)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聘用编形式以岗位信息为准。

(八)体检、考察、试用期等规定,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政策执行。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组织人社部门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1:厦门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报考须知(2024年4月).docx

·附件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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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2024-02-21,全文共 10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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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招聘条件

0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中选报一个;

6.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取得;

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要求一致(详见附件5),且应于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2)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2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现役军人;

9.本市在编教师;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所有报考人员,报考时有工作单位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03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幼儿园教学岗位,第二类为小学教学岗位,第三类为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第四类为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1.幼儿园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下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幼教专业,具备一级教师(原幼儿园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3)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幼儿园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4)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取得幼儿园教师职称且仍在幼儿园(含早教中心)任教,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二级教师(原中学二级、小学一级)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一级教师(原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学历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7)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共计30个计划,详见附件2):

①符合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②厦门市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或复员干部。

3.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中学二级教师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4.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符合基本条件,同时应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附件4)。

招聘程序

01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8:00(系统开启)至3月14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平台: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考“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的人员,在“新任招聘”类型中选报相应岗位;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人员,在“委托考试”类型中选报相应岗位。

4.报名须知:

(1)本次报名不收费,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2)选报岗位时,不直接报考具体学校,只选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然后区分幼儿园教学岗位、小学教学岗位(含退役军人专门岗位)、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类别填报。

(3)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本人符合报考的岗位条件、何时取得何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属于退役军人或随军家属应同时注明。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02资格初审

1.市、区教育局进行网上审核。

2.网上初审时间为2024年3月8日—3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下同)。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eeafj.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2024年3月14日18:00前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申诉。

4.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通过网上初审者方可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报考人员自行上网查询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报考人员进入考点的凭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03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情况特殊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经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社部门批准后另行公告。

04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再相同,符合国家、省市文件规定的优先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体检;若无优先对象,则加试一场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报考人员名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

1.笔试

报考人员统一参加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成绩以100分制计算(如果笔试卷面总分超过100分,则先换算为100分制作为笔试卷面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和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24年3月8日—3月14日(3月14日应为17:30前)到各招聘单位办公地点提交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名单经审核后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6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提醒事项:报考厦门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考生,上午参加厦门市教育局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为本专业教学设计和专业素养),下午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6。

2.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人选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面试由市、区教育局组织,其中各区教育局面试方案须提前报市教育局备案。面试形式为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参照结构化面试形式的测试、板书等形式)、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等。

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物理(含学科实验教师)、化学(含学科实验教师)、生物(含学科实验教师)、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小学科学和幼儿园教师还需参加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仅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的岗位,面试成绩为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加试专业综合技能的岗位,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且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均须合格。

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测试组别的,测试现场宣布的成绩为考生小组成绩,测试最终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计算,考生小组成绩、修正系数、最终测试成绩等将在厦门市教育局及各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计算公式为:修正系数=该岗位所有测试现场成绩合格考生的平均分÷本测试组别测试现场成绩合格考生的平均分,修正系数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八位。测试成绩=该考生小组成绩×修正系数,测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5资格复审

市、区教育局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人选、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报名表;

2.户口本;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文件、材料;

4.教师资格证书;

其中,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专门岗位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

6.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非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7.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经历:提供单位书面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岗位条件有要求的需提供);

(2)报考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或证书(岗位条件有要求的需提供);

(3)本人参赛或指导学生获奖证书(岗位条件有要求的需提供);

8.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需提供退役证和安置地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联系电话:思明区0592-5916001,湖里区0592-5721857,集美区0592-6213695,海沧区0592-6584027,同安区0592-7030677,翔安区0592-7880193);

9.随军家属需提供配偶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家属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6332139);

军人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2226251);

10.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12.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资格复审通过后,审核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表上签字、存底。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06聘用

1.体检

体检人选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由市教育局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如《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没有规定,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执行,(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体(复)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组织到三级及以上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体检,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市、区教育局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0日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情况特殊的,拟聘人员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但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用人单位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的人员身份及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按照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4)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前(含8月)取得毕业证书,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的任教学校由市、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校需求统一调配。

(6)具备专业技术职务的报考人员聘用后,其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聘任由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和岗位竞聘方案组织岗位竞聘。

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实行备案员额管理,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货币化补贴等方面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二)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办理入职手续时,若无法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本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在入职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三)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期为1年且期满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务期为2年但服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人员),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不加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国家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含我市教育系统非在编人员参与援外工作)、“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1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在福建省外应征入伍,但已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福建户籍的可参照),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以外的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3分/次;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次;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另加1分/次;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加5分。

3.厦门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至第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或全运会第2至第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1名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2至第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的运动员,加7分。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各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网上报名期间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等材料(提交方式请与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1)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并安置在厦门市的可于上班时间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安置地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证明(联系电话:思明区0592-5916001,湖里区0592-5721857,集美区0592-6213695,海沧区0592-6584027,同安区0592-7030677,翔安区0592-7880193);安置在厦门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证明。

(2)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福建户籍或福建生源证明材料。

(3)符合加分政策的我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持相应奖项证书前往厦门市体育局人事处开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5339323)。

(四)新旧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对应关系: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幼儿园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评审(考试)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持下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网上学历学位查询认证,具体如下:

1.境内学历(位)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2.境外学历(位)

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国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提醒事项

请报考人员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准备。情况特殊未能在资格复核时提供认证报告(网上查询认证)的,应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报考人员做出书面承诺后可先行参加考试,若逾期未提供或提供的认证报告(网上查询认证)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六)报考高中、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的,须持有高中(含职业学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学岗位的,须持有高中(含职业学校)或初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学岗位的,须持有高中(含职业学校)或初中、小学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学岗位的,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七)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

(八)除教师资格证外,工作经验、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条件计算到报名截止月(2024年3月,含3月)。

(九)本市户籍指报名截止日前户籍已迁入本市(时间以户口本办理时间为准),不含在本市的各类院校学生集体户口。因升学把户籍迁入高校集体户口的原本市户籍报考人员视为本市户籍。

(十)本次招聘面试后不再递补。

(十一)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港澳台人员(不得持有外国国籍),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聘用前,各招聘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2〕32号)、《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聘用前,各招聘单位应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安机关、检察院、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十五)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统筹、沟通、配合,认真做好资格审核、考试、聘用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政策。

(三)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将通过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思明区教育局:0592-5862743(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1203室);

湖里区教育局:0592-5722876(办公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区行政中心4楼430室);

集美区教育局:0592-6683358(办公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T435);

海沧区教育局:0592-6053660(办公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一号滨湖大厦七楼3702室);

同安区教育局:0592-7030188(办公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南门里39号);

翔安区教育局:0592-7889103(办公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翔安投资大厦10楼1017组宣科);

厦门市教育局:0592-2667722(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5号秀德楼202室)。

本次招聘工作由厦门市教育事务工作专门监督小组实施监督。

本公告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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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学科专业范围

2024-05-14,全文共 2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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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小学学科专业范围

序号

岗位名称

学科专业范围

1

小学语文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小学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方向)、语文教育、历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政史教育、教育学、人文教育、华文教育、初等教育、初等教育(语文方向)、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学科教学(语文)、综合文科教育

2

小学数学

数学类、小学教育、小学教育(数学方向)、数学教育、初等教育(数学方向)、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学科教学(数学)、物理教育、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声学、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无线电物理、物理电子学、光学工程、能源与材料物理、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学科)、学科教学(物理)、化学教育、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化学、环境化学、电化学、催化化学、物构化学、化学基地班、化学分析技术、学科教学(化学)、课程与教学论(化学学科)、综合理科教育

二、报考中学学科专业范围

序号

岗位名称

学科专业范围

1

中学语文

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教育)中文应用、对外汉语、汉语国际教育、华文教育、应用语言学、古典文献(学)、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化、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言语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学阅读与文学教育、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学科教学(语文)、戏剧影视文学、中文教育、文学语言学

2

中学数学

数学教育、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学科教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

3

中学英语

学科教学(英语)、英语教育、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英语(翻译)、应用英语,实用英语、课程与教学论(英语学科)、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方向)

4

中学物理

物理教育、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声学、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无线电物理、学科教学(物理)、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学科)物理电子学,光学工程,能源与材料物理材料物理

5

中学化学

化学教育、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化学、环境化学、电化学、催化化学、物构化学、学科教学(化学)、课程与教学论(化学学科)化学基地班,化学分析技术材料与化工、药物化学

6

中学生物

生物教育、应用生物教育、生物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生物信息技术、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动植物检疫、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植物生物技术、动物生物技术、生物资源科学、生物安全、植物学、植物科学与技术、动物学、动物科学、动物科学与技术、生理学、水生生物学、海洋生物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态学、生物医学工程、应用生物科学、学科教学(生物)、课程与教学论(生物学科)、生物工程、基因组学、生物与医药、生物技术与工程、作物生物技术、湿地生态学、湿地资源利用与管理、植物生态学、动物生态学

7

中学历史

历史教育、历史学、世界历史、史学理论及史学史、历史地理学、历史文献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文化人类学、海洋史学、学科教学(历史)、课程与教学论(历史学科)、文化遗产

8

中学地理

地理教育、地理学、地理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理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学科教学(地理)、课程与教学论(地理学科)自然资源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自然灾害学、湿地科学

9

中学政治

哲学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学科教学(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思想政治学科)学科教学(思政)


注:

1.本表适用范围指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但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报考中小学岗位的人员。

2.学科范围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

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附件3: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工作联系人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蔡老师0592-5766167sszxjszp@163.com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殷老师0592-6105009jmzxbgs2024@126.com
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郭老师0592-57688131033524260@qq.com
福建省厦门第六中学陈老师0592-5611580xmlzbgs@126.com
福建省同安第一中学洪老师0592-7228860tayzbgs@126.com
厦门外国语学校林老师0592-8063273bgs@xmfls.net
厦门实验中学许老师0592-7208267xmsyzxbgs@126.com
厦门工商旅游学校杨老师0592-6273231xmgslyxxbgs@163.com
福建省厦门实验小学洪老师0592-2132227xmsyxx_zhaopin@163.com
厦门高新学校王老师0592-3966100xmgxxx2022@163.com
备注: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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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计划表(2024年5月)

2024-05-14,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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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计划表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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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高校2024届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2.省属公办师范大学(校名含“师范大学”,下同)及上海音乐学院、南京理工大学、集美大学等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开展战略合作的高校2024届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3.国务院部门直属高校2024届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毕业于部属、省属公办师范大学的优秀毕业生;

4.福建省外省属公办师范大学2024届普通教育本科优秀毕业生;

5.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

6.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4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4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不含各级各类公费师范毕业生、委托和定向就业的师范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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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2024年5月)

2024-05-14,全文共 3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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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新增招聘中小学教师107人,从普通高等院校2024优秀毕业生中择优录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详见附件1);

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中选报一个。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六)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3.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所在学校列入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的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对象、年龄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高校2024届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2.省属公办师范大学(校名含“师范大学”,下同)及上海音乐学院、南京理工大学、集美大学等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开展战略合作的高校2024届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3.国务院部门直属高校2024届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毕业于部属、省属公办师范大学的优秀毕业生;

4.福建省外省属公办师范大学2024届普通教育本科优秀毕业生;

5.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

6.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4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4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不含各级各类公费师范毕业生、委托和定向就业的师范毕业生。

(二)年龄要求

本科:1998年7月后出生(含7月,下同);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8年7月后出生。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6月1日上午10:00;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扫描二维码或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PC端访问地址:https://jszp.xmedu.cn/login.html#/

手机端访问地址: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在报名系统提交相关材料,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考人员可报考多个单位的岗位。

签约时,一个考生同时入围多个岗位的,考生根据各个岗位的排名,自愿选择一个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签约确认书)。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签约,若发现与两个及以上单位签约的,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三)宣讲安排

宣讲时间:2024年5月31日9:00--17:00;

宣讲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招聘大厅(音乐学院旁)。

报考人员可就近到现场咨询及报名。

(四)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3):

1.境内毕业生: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三方协议书等。

2.境外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二)资格复审:笔试前由市教育局组织对用人单位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一)面试

1.用人单位择优接洽考生或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用人单位通知。未收到用人单位通知的其他报考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2.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等形式。用人单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至6:1的比例推荐参加笔试,未达到3:1的原则上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3.所有招聘岗位面试于2024年6月1日12:00前结束。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6月1日15:00起;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考场安排及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教师专业素养和本学科教学设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签约

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按照用人单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具有博士学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简化招聘程序采用考核等方式直接聘用。

七、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如《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没有规定,可参照《实施细则》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用人单位组织到三级医院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原则上于2024年8月(含8月)前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并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九、其它事项

(一)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先报名参加考试。

(二)经考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2024年8月(含8月)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国考笔试、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三)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厦府〔2009〕17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人〔2011〕48号)精神,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

(五)凡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处理。

(六)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七)聘用前,各用人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2〕32号)、《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聘用前,各用人单位应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安机关、检察院、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九)本次招聘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货币化补贴等方面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十)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十一)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十二)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学科专业范围》中但与拟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考者须提供学历(位)证、主干课程成绩表、学校证明等有效凭证。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厦门市教育事务工作专门监督小组实施监督。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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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补充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名

2024-04-07,全文共 2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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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补充在编工作人员招聘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名,从事110接处警(辅助)岗位。具体详见《厦门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24年4月)》(附件1)。

附件:1.《厦门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24年4月)》.docx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心健康,体态端正,无吸毒、纹身、口吃、斜视、色盲、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和专业: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满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1988年4月期间出生至2006年4月)。

2.户籍要求:福建省内户籍,非厦门户籍人员须持有居住证或在厦暂住登记凭证;

3. 具有良好的语言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能适应110接处警(辅助)岗位的夜班模式。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 2024年4月前未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正在服刑;

6.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名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9.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4日8:00至2024年4月11日24: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请报考者据实

填写《厦门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此表发送至邮箱xm110@xm.gov.cn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厦门市公安局指导厦门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厦门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负责在5月10日前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面试资格复核:

1.《厦门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1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面试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请考生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

(二)考试方式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合格线60分,题型为主观题和客观题,考试时长1小时。考试当天确保身体状况适宜参加各项考试科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

笔试合格的报考者进入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且通过心理测试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X 50%+面试成绩X50%。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会同厦门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公安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公安局指导厦门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 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http: //www. chsi. com. cn/ )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网址:ga.x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提出意见报厦门市公安局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市公安局政治部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会同厦门市公安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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