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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高考只能报考专科批次考生

2023-10-31,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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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此前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有一类考生只能报考2024年的高职(专科)批次,不能报考本科批次。一起来看下!

2024年福建高考只能报考专科批次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2024年福建高考报名的有以下人员: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4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 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6、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但是还有一条额外的补充规定是这么写的:具有福建省户籍、但不符合以上第1至4项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也就是说,不符合以上1至4条件之一的2024年报考人员,就不能报考本省本科批次了。在此特别提醒所有报名2024年福建高考的考生,务必自查是否符合以上所提到的情况,避免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时才发现这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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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高考为残疾考生提供12类便利

2023-10-31,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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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发布2024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通告,通告说,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结合我省高招体检工作,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提供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具体一起来看下!

2024年福建高考为残疾考生提供12类便利

(一)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

(二)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经申请批准后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外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三)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无存储功能的电子助视器、盲杖、台灯、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

(四)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五)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助行器等,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六)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50%;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

(七)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八)设立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便于出入的单独标准化考场,配设单独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

(九)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

(十)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

(十一)考点提供能够完成考试所需、数量充足的盲文纸和普通白纸。

(十二)其他必要且能够提供的合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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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残疾考生高考合理便利申请

2023-10-31,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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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商省残联同意,现将做好2024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工作通知如下,一起来看看吧!

2024年福建省残疾考生高考合理便利申请

一、合理便利类型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结合我省高招体检工作,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提供以下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一)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

(二)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经申请批准后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外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三)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无存储功能的电子助视器、盲杖、台灯、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

(四)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五)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助行器等,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六)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50%;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

(七)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八)设立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便于出入的单独标准化考场, 配设单独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

(九)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

(十)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

(十一)考点提供能够完成考试所需、数量充足的盲文纸和普通白纸。

(十二)其他必要且能够提供的合理便利。

二、合理便利申请工作要求

(一)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须于2024年3月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向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填写提交《2024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下同)等材料。

(二)经批准的合理便利项目,将通过县(市、区)教育招生考生机构告知考生。

(三)考生若对批准的合理便利项目有异议,可按规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附件:2024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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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职教高考可以报考的科类

2023-10-27,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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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就是俗称的“职教高考”。市教育局介绍,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其中一项内容,自2020年开始实施。那么,2024福建职教高考可以报考的科类都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2024福建职教高考可以报考的科类

一、中职学校类报考人员应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职学考)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选择对应的报考科类。报考人员选择的报考科类如与其参加的中职学考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对应的报考科类不一致,其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零分计。

二、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不分报考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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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能在福建报考职教高考考试

2023-10-27,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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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能在福建报考职教高考考试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但不符合以上第1项至第4项条件之一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6、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7、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8、在大陆获得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的台商子女。

9、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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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4-01-19,全文共 2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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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我省高考(含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招考,下同)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已参加2024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2.拟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3.已参加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4年6月30日前因相关技能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

二、照顾项目

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项目详见《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3〕4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20〕5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

三、申报办法

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2月29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确有特殊原因的普通高考考生,可在高考补报名时一并申请。

2.申报时,考生须按照《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附件1)要求,提交《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

3.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综合信息栏目中下载上述表格,如实填写。

四、审核程序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2名以上国家公职人员,负责对考生所申报的录取照顾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其中考生少数民族成份须报送当地民宗部门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填报《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4)、《2024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5),并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于3月1日前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审核确认后的每位申报考生《登记表》《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复印一份,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2年备查。

3.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并于3月3日前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审核结果,同时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4.省教育考试院将于3月5日前,将网上审核结果打印下发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3月7日前,将每页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寄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并将纸质《花名册》(每页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

5.省教育考试院将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确认的最终名单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专门组织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国家公职人员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做好辖区内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4号)执行。

2.加强信息公示。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公示机制,详实、准确、及时地做好录取照顾考生资格信息的分级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方的监督,高中阶段学校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时须按照顾类型分类,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学校、录取照顾项目及审核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保留至2024年12月底。各地要畅通申诉渠道,在公示地点或网上页面公布有效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举报和考生申诉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

3.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建立健全录取照顾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1.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

2.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

3.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

4.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

5.2024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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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

2024-01-19,全文共 1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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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

1.烈士子女考生(不含公安烈士子女)

考生持《登记表》和《烈士证明书》原件,以及烈士与该考生关系的证明,到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盖章后,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2.公安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考生

由公安部门负责信息采集。

3.残疾人民警察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残疾证》和居民身份证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考生

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信息采集。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和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6.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和荣誉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7.退出部队现役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和士兵退出现役的证件原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8.军人子女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考生

由省军区政治工作部门负责信息采集(具体要求可咨询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门)。

9.少数民族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10.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设区市台湾事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1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

归侨:考生持《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设区市统战(侨务)部门出具的考生归侨身份证明原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持《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设区市统战(侨办)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身份证明办理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12.5A级青年志愿者考生

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13.技能大赛获奖应届中职生

考生持《登记表》和获奖证书(奖状)原件、复印件,经所在学校审查盖章后,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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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对象+照顾项目

2024-01-19,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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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1.已参加2024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2.拟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3.已参加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4年6月30日前因相关技能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

照顾项目

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项目详见《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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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招省考笔试考生守则+考点分布图

2023-12-25,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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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点分布图

1.考生应诚信应考,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凭《艺术类专业准考证》《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教育类(或音乐表演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开考前50分钟到指定考场区域警戒线外候考,进场后按考试证上的考场号、座位号参加考试。

3.考生入场除携带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橡皮、透明文具袋、透明水杯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及其他电子通讯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规认定处理。

4.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作答,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入座后出示考试所需证件核验,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在试题和答题卡上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张贴条形码。凡填写错漏、不清晰的答题卡,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答题卡不得折叠,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选择题用2B铅笔作答,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卡无效。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考试,待监考员收取、清点核对无误并验收密封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6.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哼唱试题、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或交换答题卡、物品等,不得将试题、答题卡带出考场。考试实行全程实时、无死角监控录像,监控录像将实行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

7.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条款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替考等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点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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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里区普高考高职随迁子女考生身份信息公示

2023-11-29,全文共 1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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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闽招委〔2023〕8号《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3〕31号《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湖里区普通高考、高职分类招生随迁子女考生身份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92-6027773,湖里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4年高考报名考生花名册

2024年高职分类报名考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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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专升本考试指南(时间+报名+安排)

2023-11-29,全文共 3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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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对报考对象、报考类别、报名办法、考试时间安排等做出明确规定。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定于明年3月30日—3月31日进行,考生须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进行网上报名。

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时间安排表

报考对象

(一)普通考生。福建省内普通高校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2024年应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如期毕业。

(二)脱贫户家庭考生。报考“脱贫户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脱贫户家庭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持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乡村振兴部门发放的有效证明,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具有脱贫(享受政策)户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电子信息档案的考生。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普通高校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应征入伍地申请参加普通专升本免试招生。

考生只能在“普通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中选择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本科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本科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普通高校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5.不符合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共设置文史哲法类、教育类、理工类1、理工类2、农林生物医药类、医学类、经管类、艺术类等8个类别(详见附件1),考生只能报考1个类别。其中,报考医学类的考生须是医学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是艺术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部分专业还需同时符合本科高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具体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考类别设置及考试科目表

注:1.2026年起调整的考试科目从2023年入学、2026年毕业的考生开始执行。

2.2026年起,理工类1和理工类2合并为理工类。

报名办法

2024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普通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高职本科贯通试点转段考生)须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时,考生还须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3〕238号)规定,通过网络缴交报名考试费140元/人,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脱贫户家庭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由考生就读高校负责。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确认点”栏目须选择本人就读高校。已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脱贫户家庭考生须于2023年12月21日至25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脱贫户证明材料等有关证明,在就读高校办理报名资格、缴费情况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高校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闽教规〔2023〕1号),根据“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查询结果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认真审核脱贫户家庭考生的报名资格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省教育厅将组织对脱贫户家庭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对不符合脱贫户家庭条件的考生,将于2024年1月10日前由高校通知考生可转为普通考生。如考生不愿意转为普通考生,视为报名无效并退还报名费。

2.

普通考生。普通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由考生就读高校负责。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确认点”栏目须选择本人就读高校。已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普通考生须于2023年12月21日至25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有关证明,在就读高校办理报名资格、缴费情况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3.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学籍在我省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拟于2024年3月退役的大学生士兵)现场确认工作由学籍所在高校负责,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确认点”栏目须选择本人就读或原毕业高校。

学籍不在我省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已不再设确认点高校的我省往届毕业生)现场确认工作由福州市高招办负责(确认点设在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确认点”栏目须选择“学籍不在我省高校的退役士兵确认点”。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于2023年12月21日至25日,持本人士兵退役证明(拟于2024年3月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应提供所在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2024年3月退役说明)、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毕业的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学生证》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并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简称“立功退役考生”)还需携带退役证、奖励证书、记功通令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确认地点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4.获奖考生。获奖考生是指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代表我省及本校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际赛)竞赛类比赛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以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高职(专科)层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普通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简称“获奖考生”)。获奖资格以原始报名身份信息和获奖通知省份归属作为认定依据。

获奖考生按照相应类型考生现场确认成功后,须于2024年7月5日前向就读学校申报获奖考生资格(相关工作另行通知),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取得获奖考生资格。

考试和录取安排

(一)考试安排

1.普通考生(含选择本类型的获奖考生)和脱贫户家庭考生(含选择本类型的获奖考生)的考试安排在2024年3月30日至

31日进行。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总分满分600分。公共基础课3门,每门满分100分,每门考试时长120分钟,专业基础课1门,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从2026年起,理工类2、农林生物医药类和医学类公共基础课考试科目中的“大学语文”调整为“高等数学”,其他科目保持不变。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含选择本类型的获奖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联合命题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考生所报类别的专业基础课技能掌握情况,成绩满分150分,采用笔试形式进行,考查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14:30-16:30。

3.考试命题以《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说明》(闽教学〔2022〕37号)和《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试说明(2023年修订)》(闽教考〔2023〕11号)为依据,考生可在福建省教育厅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查阅。

4.考点设在考生报名现场确认高校所在设区市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具体考点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5.2024年高职本科贯通试点考生转段考核和录取工作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福建医科大学与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本科贯通人才培养试点高职本科转段有关工作的复函》执行。

(二)脱贫户家庭考生

继续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脱贫户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录取将单列招生计划,由省内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本科高校按照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遇同分且相同志愿的考生一并录取。

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并优先录取。

(四)获奖考生

获奖考生拟于2024年7月下旬单独组织录取,主要安排省内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本科高校招生,按照报名确认的考生类型和报考类别进行录取。遇奖项级别相同的,按专升本考试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总分相同的,再依次按专业基础课、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位获奖考生在其报考类别群体的位次。若位次相同且所报志愿相同的考生一并录取。获奖考生也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参加脱贫户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或普通考生类型和批次录取,一经学校录取,将不得再参加获奖考生的单独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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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4高考招生体检指南

2023-11-07,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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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就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印发通知,明确各地应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初检工作,2月底前完成复检工作。

福建2024高考招生体检指南

体检对象

2024年我省高招体检工作包括普通高考体检和高职分类招考体检两个部分,凡报名参加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招考的考生均须参加高招体检。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高招体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医院

1、各市、县(区)按有关规定确定本地承担2024年我省高招体检工作的医院(含初检、复检),并报上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2024年我省高招终检医院另行通知。

时间安排

1、各地应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初检工作,2月底前完成复检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与体检医院协商后统筹安排,并通知辖区所有考生。

2、省终检时间定于2024年4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至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3、体检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将《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发至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须在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没有申请参加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参加终检。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考生,须在复检结论出来后3天内向所在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终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时提交复检或终检申请的考生,则视为自愿放弃复检和终检。

残疾考生信息采集

各地要主动关心爱护残疾考生,维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为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并指定专人做好残疾考生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登记表》和《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花名册》报至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未在规定时间采集、填报残疾考生信息的考生不能申请普通高考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工作另行通知,各地要结合高招体检工作认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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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职教高考招生考试科目有哪些

2023-10-27,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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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职教高考招生考试科目有哪些?

(一)中职学校类考生

1、依据福建省中职学考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3年6月参加我省中职学考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二)普通高中类考生

1、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对于应届毕业生,使用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非补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3、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使用其在2024年1月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4、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考生,需按规定参加我省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其原就读地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仅作为普通高中毕业认定依据。

(三)特殊群体类考生

1、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并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2、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闽教考〔2021〕1号)中语文、数学考试大纲命题,采用笔试考试,每门成绩满分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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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职教高考招生考试方式是什么

2023-10-27,全文共 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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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职教高考招生考试方式是什么?

福建职教高考面对三类群体,不同群体有不同招生考试办法:

1、对中职类考生,二年级下学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是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三年级上学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2、对普通高中的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

3、对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类考生,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是语文和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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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职教高考报名流程

2023-10-27,全文共 1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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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4年职教高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一起来看看具体报名流程吧!

2024年福建省职教高考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含具有免试录取资格人员,下同)于2023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在选择报名现场确认点时,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指定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

3、除特殊群体类的报考人员,在高职分类招考考生报名系统所使用的证件号码,应与中职(高中)学考系统中的证件号码一致,方可匹配到相应的学考号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1、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不得设在培训机构(学校)等。各县(市、区)应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所有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

2、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23年11月11日至16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确认点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核对)外,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退役军人须提交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的身份证明材料和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须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身份证明材料,高素质农民须提交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的职业界定和身份证明材料。

(4)父母工作调动、人才引进、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库区移民身份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库区管理部门核查。

(5)投靠父母一方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被投靠人户口簿和身份证。随迁子女须提交父母一方在闽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其中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由教育部门汇总名单后交由当地人社、税务等部门核查。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台商子女须提交台商及子女台胞证、台湾户籍誊本、台商及子女暂住证、企业营业执照、聘用关系证明和在大陆获得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

4、各报名确认点要严把报名确认关,逐一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要加强报名数据与学籍数据比对,严格审核报考人员学籍及其实际就读情况。要按规定将随迁子女身份信息在考区进行公示(其中应届毕业生还须在其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同步公示)。严禁应届毕业生冒用同等学力人员或往届生身份报名,严禁冒用随迁子女身份报名,严禁不符合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

5、报考人员本人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24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他人不得代签。一经签名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6、报考人员在《报名表》选择“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的,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

7、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确认点应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完整归档(一人一档),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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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

2023-10-26,全文共 5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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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3〕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福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但不符合以上第1项至第4项条件之一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6.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7.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8.在大陆获得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的台商子女。

9.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含“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报名后至2024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高职分类招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二、考生类别和报考科类

(一)考生类别

考生类别分为中职学校类、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等3类。报考中职学校类的考生为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普通高中类的考生为普通高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为在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人员。

(二)报考科类

1.中职学校类报考人员应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职学考)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选择对应的报考科类(详见附件)。报考人员选择的报考科类如与其参加的中职学考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对应的报考科类不一致,其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零分计。

2.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不分报考科类。

3.高职分类招考安排的本科招生计划仅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

三、报名办法

我省2024年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含具有免试录取资格人员,下同)于2023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在选择报名现场确认点时,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指定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

3.除特殊群体类的报考人员,在高职分类招考考生报名系统所使用的证件号码,应与中职(高中)学考系统中的证件号码一致,方可匹配到相应的学考号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1.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不得设在培训机构(学校)等。各县(市、区)应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所有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

2.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23年11月11日至16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确认点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核对)外,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退役军人须提交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的身份证明材料和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须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身份证明材料,高素质农民须提交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的职业界定和身份证明材料。

(4)父母工作调动、人才引进、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库区移民身份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库区管理部门核查。

(5)投靠父母一方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被投靠人户口簿和身份证。随迁子女须提交父母一方在闽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其中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由教育部门汇总名单后交由当地人社、税务等部门核查。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台商子女须提交台商及子女台胞证、台湾户籍誊本、台商及子女暂住证、企业营业执照、聘用关系证明和在大陆获得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

4.各报名确认点要严把报名确认关,逐一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要加强报名数据与学籍数据比对,严格审核报考人员学籍及其实际就读情况。要按规定将随迁子女身份信息在考区进行公示(其中应届毕业生还须在其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同步公示)。严禁应届毕业生冒用同等学力人员或往届生身份报名,严禁冒用随迁子女身份报名,严禁不符合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

5.报考人员本人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24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他人不得代签。一经签名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6.报考人员在《报名表》选择“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的,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

7.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确认点应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完整归档(一人一档),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备查。

四、考试科目

(一)中职学校类考生

1.依据福建省中职学考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3年6月参加我省中职学考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二)普通高中类考生

1.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对于应届毕业生,使用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非补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3.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使用其在2024年1月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4.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考生,需按规定参加我省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其原就读地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仅作为普通高中毕业认定依据。

(三)特殊群体类考生

1.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并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2.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闽教考〔2021〕1号)中语文、数学考试大纲命题,采用笔试考试,每门成绩满分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时间

录取工作拟安排在2024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且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2024年普通高考补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资料。

(二)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具体按照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有关要求执行。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部署要求,制订本辖区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增配力量,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要加强报名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准确把握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政策和要求,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指导监督,严格执行报名资格审查问责制,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原则,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报名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是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严格资格审查。

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准确填报信息的指导,按照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政策,认真对报名考生身份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查验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籍等证明材料和实际就读情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做好考生信息(特别是图像信息应参照证件照片要求)采集、人像比对和校验工作,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核查责任,建立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制,对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地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不得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在职国家公职人员承担。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将考生身份信息、户籍、高中学籍等信息进行比对;各设区市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逐县组织定量检查校验,并及时将复查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严防高中阶段学校非毕业年级、高校在校学生违规报考行为,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

(三)强化宣传指导。

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以多种形式加强高职分类招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积极通过网上咨询平台、电话、新闻媒体和服务窗口等咨询渠道,对报名对象、时间、地点、办法等考生须知的内容努力做到应知尽知,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都能按时报名。要利用报名的时机,对报考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诚信教育、警示教育,让其明白考试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照顾对象资格等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自觉如实填报,提供真实证明材料。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工作人员要通过系统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政策,准确解答问题,现场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张贴报名政策、现场确认程序、需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切实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要认真做好信访咨询,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四)严格监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非法获得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报考资格的,对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资格认定、办理报名手续以及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附件:福建省中职学校学业水平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与报考科类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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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考报名费用(最新)

2023-10-24,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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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考报名费用最新

考生应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1〕402号)规定,通过网络缴交报名考试费240元,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还需缴交专业省级统考费,其中体育类240元/生,艺术类每个专业类别240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关于制定我省高考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原文如下

你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调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费的函》(闽教财函〔2021〕19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9〕5号)有关规定,鉴于我省高考考试改为“3+1+2”模式,经研究,现就我省高考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制定我省高考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40元,合计每生240元。

二、考试费已包含考生报名时的摄像、信息采集、考试成绩发放以及报名和考试过程中的全部费用,收费单位不得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收费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系统收缴,使用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相应级次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本函自2021年6月3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前60个工作日,由你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第九条要求,按规定程序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重新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8〕364号)与本文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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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材料

2023-10-24,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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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籍和实际就读证明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核对查验。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的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阶段学习的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需要以父母工作调动、人才引进、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库区移民身份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库区管理部门核查。

(4)属投靠父母一方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被投靠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5)随迁子女还须同时提交父母一方在闽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其中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由教育部门汇总名单后交由当地人社、税务等部门核查。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同时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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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温馨提示(入口+条件+时间)

2023-10-24,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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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后至2024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具有我省户籍、但不符合以上第(一)条1至4项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3.教育部另有文件规定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二、报名办法

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规范填写报名信息

1.报考人员应自觉如实填报,提供真实证明材料,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非法获得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高考资格的,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农村专项资格、照顾对象资格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2.报考人员本人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非报考人员本人不得代签。报考人员签名一经确认,所有报名信息不得更改。由于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账号和密码被盗,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报名结束之后至高校注册学籍之前不要变更姓名,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无法注册高校学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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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温馨提示

2023-10-24,全文共 1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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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即将开始!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认真阅读《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3〕8号)并注意以下事项:

报名事项

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至30日,请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网上报名之后,报考人员本人须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一)要先注册,再报名。注册时,考生应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用户注册,设置用户密码。考生报名账号和密码涉及后期的信息修改、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录取查询等重要事项,务必牢记,切不可随意泄露,特此提醒考生做好信息保护工作。

(二)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通过网络缴交报名考试费240元/人,报考体育类、艺术类(除戏曲类)的考生还需缴交专业省级统考费,其中体育类240元/生,艺术类每个专业类别240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不得代签。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考生签名确认后,由于信息错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须采集考生正式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如有身份证遗失或即将超过有效期限的,应尽快办理新的身份证。

(四)申请报名参加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的所有人员(包括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少年班等)都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五)拟申报我省高校专项计划的厦门市户籍人员须在户籍所在的区报名确认。拟报考面向厦门市招生的院校(专业),须具有厦门市户籍且在厦门市报名确认。

(六)厦门市学籍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区的确认点,本省非厦门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拟报考面向户籍所在地招生的院校(专业)应选择户籍所在地确认点;本省非厦门市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含往届生和同等学力人员,下同)应选择户籍所在地的指定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地的指定确认点。

(七)2024年艺术类省级统考分类有所改变,分别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七类,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可兼报多个类别。其中:音乐类分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表(导)演类分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类;戏曲类分音乐表演(戏曲音乐)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类、表演(戏曲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类。具体兼报要求及详细规定以艺术类考试文件为准。

(八)报名结束后,为了保证普通高考录取阶段信息准确一致,请在普通高考录取工作结束之前不要变更报名信息中的考生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关键信息,以便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九)拟报考“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及实行综合评价录取模式院校和试点高校等的考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文化和专业考试。

(十)少数语种招生院校和专业数量相对较少,选择外语科目少数语种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不得更改报考语种。外语科目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拟报考高校外语专业的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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