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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考报名费用(最新)

通过网络缴交报名考试费240元,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还需缴交专业省级统考费,其中体育类240元/生,艺术类每个专业类别240元/生。

2023-10-24,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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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考报名费用最新

考生应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1〕402号)规定,通过网络缴交报名考试费240元,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还需缴交专业省级统考费,其中体育类240元/生,艺术类每个专业类别240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关于制定我省高考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原文如下

你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调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费的函》(闽教财函〔2021〕19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9〕5号)有关规定,鉴于我省高考考试改为“3+1+2”模式,经研究,现就我省高考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制定我省高考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40元,合计每生240元。

二、考试费已包含考生报名时的摄像、信息采集、考试成绩发放以及报名和考试过程中的全部费用,收费单位不得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收费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系统收缴,使用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相应级次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本函自2021年6月3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前60个工作日,由你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第九条要求,按规定程序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重新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8〕364号)与本文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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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高考报名新变化(考试科目+报名费用)

2023-10-10,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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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高考报名变化

科目变化

2024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为7个专业类别,分别是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

其中,音乐类分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表(导)演类分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类;戏曲类分音乐表演(戏曲音乐)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类、表演(戏曲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类。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可兼报多个类别。

报考费用变化

报考体育类、艺术类(除戏曲类)的考生还需缴交专业省级统考费,过去为170/生,现在是体育类240元/生,艺术类每个专业类别240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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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高考报名入口(附图示+现场确认)

2023-10-10,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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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平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高考考生报名系统

报名直达入口:【点击查看

第一步:在登录界面输入已注册的账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

第二步:进入网上报名表

点击左侧功能列表,点击“网上报名”,阅读《考试组织作弊等行为已正式入刑》及《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阅读完毕点击右上角【关闭】按钮进行关闭,跳转到网上报名界面

第三步:填写网上报名表信息

1、查询报名地区后,选择报名确认点,请参看下图 1)选择报名确认点。

2、选择报考科类,请参照下图 2)选择报考科类。

3、选择再选科目,请参照下图 3)选择再选科目。

4、选择选考语种,请参照下图4)选择选考语种。

1)选择报名确认点(先选择地市,所在区县,点击搜索按钮,最后选择确认点)

2)选择报考科类

若选择艺术类,请选择艺术类考试科目

3)选择再选科目

4)选择选考语种

第四步:点击【提交】后,弹出【请确认您填报的重要信息】点击【确定】;

第五步:确定完后,会有【预报名信息保存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按钮后返回到查看页面。3.2. 修改网上报名表

第一步:点击【网上报名-进入修改】,输入您要修改的信息,点击提交,提示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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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高考怎么报名?附网上报名流程

2023-10-10,全文共 1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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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高考报名流程

一、用户注册

第一步:考生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www.eeafj.cn,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第二步:点击网页右侧服务大厅的“高考高招”链接。如下图:

第三步:进入高考高招网上数字服务大厅页面,点击高考考生报名系统图标进行访问,如下图:

第四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高考考生报名系统,点击“注册”按钮;用户也可以点击登录界面上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查看操作步骤细节,如下图:

第五步:阅读《考试组织作弊等行为已正式入列》,点击【我已阅读】,继续阅读《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点击【同意】。

第六步:输入登录账号、真实姓名、密码、密码问题等信息,点击【提交】按钮。

第七步:注册成功,用户可以点击“返回登录页面”按钮,进入登录页面进行登录操作,如下图:

二、网上报名

第一步:在登录界面输入已注册的账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

第二步:进入网上报名表

点击左侧功能列表,点击“网上报名”,阅读《考试组织作弊等行为已正式入刑》及《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阅读完毕点击右上角【关闭】按钮进行关闭,跳转到网上报名界面

第三步:填写网上报名表信息

1)选择报名确认点

2)选择报考科类

若选择艺术类,请选择艺术类考试科目

3)选择选考语种

第四步:点击【提交】后,弹出【请确认您填报的重要信息】点击【确定】;

第五步:确定完后,会有【网上报名信息保存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按钮后返回到查看页面。

修改网上报名表

第一步:点击【网上报名-进入修改】,输入您要修改的信息,点击提交,提示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1、碰到高中经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选项不能新增时,请参考第一点考生注意事项浏览器配置。

2、打印网上报名表,如果打印预览不能正常显示,请先安装控件,安装控件时请关闭所有浏览器以及退出杀毒软件后再安装控件。

三、网上缴费(文档以0.01元为例,高考报名费用为16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才能参加现场确认哦)

第一步:网上报名表填写成功后,点击左侧【网上缴费】,点击【开始支付】按钮;

第二步:1、点击“开始支付”,跳转到银联支付页面,建议先查看银联支付界面“新手操作演示”。

2、银联支付页面提供三种支付方式:“直接付款”、‘登录付款’、‘二维码’;具体操作如下:

1)直接付款:

a)输入卡号,点击【下一步】 ;

b)输入银行卡密码及短信验证码,点击【确认付款】按钮;

c)跳转到支付成功页面,点击返回商户,弹出支付结果,点击【确定】按钮,点击【是】按钮,关闭该标签页;

d)返回考生中心,若您付款成功,点击“查看订单信息”,提示支付成功的弹窗,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自动关闭弹窗且更新订单的支付状态。

2)登陆付款

a)考生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付款】;

b)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确认付款】;

c)付款成功,点击【返回商户】,关闭支付成功的弹窗信息,返回考生中心,点击

“查看订单信息”,提示支付成功的弹窗,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自动关闭弹窗且更新订单的支付状态。

3)二维码:考生可使用支持云闪付二维码功能的客户端扫描二维码进行支付,如云闪付、中国工商银行、工商银行工银融e联、工银e生活、农业银行掌上银行、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等app进行扫描支付。

温馨提醒:

1.输入登录账号,推荐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填写完毕点击“检查唯一性”,检查该登录账号是否唯一。

2.密码设置(需输入8-30位密码,需注意输入时的全角/半角形态)

3.注意选择填写密码问题及常用邮箱地址,密码问题及邮箱地址的填写主要便于用户在忘记密码时,通过操作收取邮件,取回密码。

4.请务必输入手机号码,这是以后志愿填报短信认证的接收号码,请考生重视。

5.报完名后,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修改。如点击【网上报名-进入修改】,输入要修改的信息,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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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海沧区小学入学报名工作日程安排(报名时间)

2024-05-29,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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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内 容
5月27日-5月31日需办理2024年一年级缓学的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至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35号窗口办理。
6月7日-6月14日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网络报名
6月12日-6月13日以下类型人员请携带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至海沧区教育局(滨湖北二路1号)现场提交:
1.符合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及海沧区户籍拆迁户人员子女;
2.需合并落户时间的适龄儿童:“两一致”适龄儿童户口在同一学校招生片区内发生无间断迁移或“集体户”适龄儿童户口在海沧区内发生无间断迁移(请先至派出所开具适龄儿童的“户籍迁移记录”)。
6月14日-7月8日报名信息(含片区房产情况和户籍迁入时间等)网络核实。
7月8日现场补报名(网络审核不通过及户籍新迁入海沧区的适龄儿童进行补报名),报名地点:海沧区教育局3724。
7月16日招生预警学校(校区)户籍适龄儿童网络填报志愿。
7月18日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网络填报志愿。
7月22日前核算并公布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其学位数情况。
时间待通知各公、民办学校的新生注册时间为7月31日-8月1日。注册时须接受录取学校的现场资格审核,若因提交的材料不属实或已在全国学籍系统取得学籍等原因造成审核未通过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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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6月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指南(时间+科目+地点)

2024-05-27,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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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4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公告,明确了考试科目和报名时间

福建2024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

一、报名

(一)考试科目与报名资格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笔试部分)等12门科目,其中外语科目原则上应选择英语,体育与健康(笔试部分)科目采用纸笔考试方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名:

1.2021、2022、2023级普通高中学生,其中2022级学生不得报考语文和体育与健康(笔试部分)等2门科目,在化学、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5门学科中应选择不少于1门科目(不含补考)报考;2023级学生仅允许在化学、地理、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5门科目中限选不超过3门,其他科目不得报考。

2.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具有本省户籍的社会考生(以下简称社会考生)。

3.2022、2023届普通高中结业生中需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26日,逾期不予报名。

(三)报名地点

1.普通高中学生在考籍所在学校报名。

2.社会考生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二、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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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6月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指南(时间+科目+地点)

2024-05-23,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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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4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报名

一、报名

(一)考试科目与报名资格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笔试部分)等12门科目,其中外语科目原则上应选择英语,体育与健康(笔试部分)科目采用纸笔考试方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名:

1.2021、2022、2023级普通高中学生,其中2022级学生不得报考语文和体育与健康(笔试部分)等2门科目,在化学、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5门学科中应选择不少于1门科目(不含补考)报考;2023级学生仅允许在化学、地理、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5门科目中限选不超过3门,其他科目不得报考。

2.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具有本省户籍的社会考生(以下简称社会考生)。

3.2022、2023届普通高中结业生中需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26日,逾期不予报名。

(三)报名地点

1.普通高中学生在考籍所在学校报名。

2.社会考生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二、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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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高考加分项目汇总

2024-05-23,全文共 3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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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加5分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仅面向福建省属高校加5分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仅面向福建省属高校(不含厦门大学、华侨大学)投档时计入总成绩使用,不用于艺术、体育类综合分相同时的同分排序。

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高考加分。

(备注:厦门仅有鼓浪屿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有此资格。)

可加10分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可加20分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20分的政策。

烈士子女。

可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4.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的子女优待政策参照公政治〔2018〕27号有关规定执行。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考时,参照教育部关于军人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多项加分取一项

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符合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多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按《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学〔2024〕3号)执行。

2024福建高考加分政策

一、申报对象

1.已参加2024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2.拟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3.已参加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4年6月30日前因相关技能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

二、照顾项目

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项目详见《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3〕4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20〕5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

三、申报办法

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2月29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确有特殊原因的普通高考考生,可在高考补报名时一并申请。

2.申报时,考生须按照《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附件1)要求,提交《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

3.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综合信息栏目中下载上述表格,如实填写。

四、审核程序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2名以上国家公职人员,负责对考生所申报的录取照顾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其中考生少数民族成份须报送当地民宗部门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填报《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4)、《2024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5),并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于3月1日前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审核确认后的每位申报考生《登记表》《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复印一份,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2年备查。

3.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并于3月3日前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审核结果,同时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4.省教育考试院将于3月5日前,将网上审核结果打印下发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3月7日前,将每页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寄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并将纸质《花名册》(每页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

5.省教育考试院将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确认的最终名单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专门组织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国家公职人员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做好辖区内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4号)执行。

2.加强信息公示。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公示机制,详实、准确、及时地做好录取照顾考生资格信息的分级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方的监督,高中阶段学校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时须按照顾类型分类,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学校、录取照顾项目及审核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保留至2024年12月底。各地要畅通申诉渠道,在公示地点或网上页面公布有效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举报和考生申诉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

3.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建立健全录取照顾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下载: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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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4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审核程序

2024-05-23,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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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2名以上国家公职人员,负责对考生所申报的录取照顾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其中考生少数民族成份须报送当地民宗部门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填报《2024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2024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并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于3月1日前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审核确认后的每位申报考生《登记表》《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复印一份,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2年备查。

3.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并于3月3日前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审核结果,同时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4.省教育考试院将于3月5日前,将网上审核结果打印下发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3月7日前,将每页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寄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并将纸质《花名册》(每页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

5.省教育考试院将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确认的最终名单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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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考加分政策2024

2024-05-23,全文共 1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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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1.已参加2024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2.拟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3.已参加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4年6月30日前因相关技能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

二、照顾项目

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项目详见《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3〕4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20〕5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

三、申报办法

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2月29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确有特殊原因的普通高考考生,可在高考补报名时一并申请。

2.申报时,考生须按照《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附件1)要求,提交《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

3.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综合信息栏目中下载上述表格,如实填写。

四、审核程序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2名以上国家公职人员,负责对考生所申报的录取照顾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其中考生少数民族成份须报送当地民宗部门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填报《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4)、《2024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5),并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于3月1日前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审核确认后的每位申报考生《登记表》《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复印一份,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2年备查。

3.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并于3月3日前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审核结果,同时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4.省教育考试院将于3月5日前,将网上审核结果打印下发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3月7日前,将每页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寄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并将纸质《花名册》(每页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

5.省教育考试院将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确认的最终名单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专门组织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国家公职人员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做好辖区内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4号)执行。

2.加强信息公示。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公示机制,详实、准确、及时地做好录取照顾考生资格信息的分级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方的监督,高中阶段学校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时须按照顾类型分类,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学校、录取照顾项目及审核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保留至2024年12月底。各地要畅通申诉渠道,在公示地点或网上页面公布有效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举报和考生申诉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

3.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建立健全录取照顾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下载: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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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小学入学报名时间表(最新)

2024-05-23,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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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小学入学报名时间表最新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的报名时间为:

1.网上报名登记:2024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家长可登录“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 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如适龄儿童的户口在5月31日后才迁入湖里区,家长可于2024年7月2日至7月3日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补报名登记。

无上网条件、因故错过两次网上报名登记或有申请跨片等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材料的家长,可于7月7日、7月8日携带相关就学材料至片区学校现场报名登记、补充材料。已在网上报名登记且没有特殊情况的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报名。

2.网上信息确认:6月18日至6月24日,家长登录系统确认落户时间和房产等信息。

3.审核报名信息:7月7日至7月8日,学校审核报名信息,并将片区溢出的家庭户生源和不符合招生条件的空挂户、集体户等学生报区教育局统筹。

4.统筹安排学校:7月9日至7月17日,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和需统筹学生志愿填报等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5.统筹确认和录取结果查询:7月18日至7月19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录取结果。被统筹的学生家长查看统筹结果并网上确认统筹录取学校。

(二)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的报名时间为:

网上报名:2024年4月15日至4月25日。家长可用电脑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的“入学一件事 ”栏目或通过“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报名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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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成品油价格调整最新消息(2024年最新)

2024-05-15,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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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5月15日)

4月16日最新通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4月16日24时起执行。车用乙醇汽油按同标号车用汽油价格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4月1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4月1日24时起执行。车用乙醇汽油按同标号车用汽油价格执行。

福建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表

2024年3月1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不作调整

自2024年3月4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震荡运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3月18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3月4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及其他原油加工企业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3月4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福建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3月4日24时起执行。车用乙醇汽油按同标号车用汽油价格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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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划龙舟体验指南(对象+流程+报名+费用)

2024-04-26,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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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龙舟体验指南

即日(4月20日)起,由集美区龙舟协会举办的集美龙舟文化季活动将在龙舟池启动。届时市民游客也可以亲身体验划龙舟,体验龙舟文化,活动将持续至11月底。

体验对象

年龄7-48周岁的市民和游客(7-9岁需家长陪伴)

活动内容

集美龙舟文化节是向群众普及龙舟文化的一次探索,自2021年首次举办以来,已吸引了众多大中小学生及台湾青年体验。活动以龙舟文化体验为基础,把龙舟池打造成融合嘉庚文化、侨乡文化、闽南文化为一体的龙舟文化体验区,并于2022年1月挂牌成为市级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本次龙舟文化季可针对企业或者单位规划龙舟团建赛事,根据企业、单位人数共同协商制定比赛规则

报名方式

详询热线13950011303、13616066878(陈老师)

体验费用

本活动属于公益活动,仅面向社会收取象征性普惠体验费用58元/位,用于工作人员及设备损耗支出,不存在盈利行为。

体验流程【参考】

(1)集合地点:集美龙舟池外池厦门大桥下

(2)体验准备:根据人员分组,龙舟一般16-20人为一艘船(团队体验群体应在到达现场之前把人员分配好)。当队伍分配好之后,教练会根据人员高度、体重,分好左右桨手,开始90分钟体验。

(3)体验过程:

● 30分钟岸上训练(队员热身,熟悉安全注意事项、握桨姿势、划船姿势,以节奏的形式进行练习);

● 30分钟水上训练(体验者穿好救生衣,排好队伍由教练在前带队,舵手在后保护走至登舟码头,根据教练指示至注意事项登舟训练);

● 30分钟竞速比赛(进行200米直道竞速比赛后,上岸听取教练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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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4年5月份普通话水平等级报名安排(附最新时间)

2024-04-26,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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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4年5月份普通话水平等级报名安排出炉,报名时间延期至5月6日上午9:15开放。

关于2024年5月份普通话水平等级报名工作安排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报名。厦门市普通话报名前端不使用全国考试系统前端,重复报名的考生,考试系统将审核不通过,报名缴费无效且无法退费,后果自负。

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属于重复报名:

1.在省内外任何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成功报名,尚未参加测试,又在我市测试站报名者;

2.已参加过测试,但还未公布成绩者,又在我市测试站报名者。

3.缴费问题可以咨询电话0592-5051516。

5月1日-5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报名时间延期至5月6日上午9:15开放,打印准考证时间为5月25日至月底,测试时间为6月中下旬。

后续恢复当月1日报名(如遇到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顺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当月25日至月底,下月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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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4年5月份普通话水平等级报名安排(附最新时间)

2024-04-25,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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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5月份普通话水平等级报名工作安排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报名。厦门市普通话报名前端不使用全国考试系统前端,重复报名的考生,考试系统将审核不通过,报名缴费无效且无法退费,后果自负。

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属于重复报名:

1.在省内外任何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成功报名,尚未参加测试,又在我市测试站报名者;

2.已参加过测试,但还未公布成绩者,又在我市测试站报名者。

3.缴费问题可以咨询电话0592-5051516。

5月1日-5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报名时间延期至5月6日上午9:15开放,打印准考证时间为5月25日至月底,测试时间为6月中下旬。

后续恢复当月1日报名(如遇到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顺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当月25日至月底,下月测试。

厦门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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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年贺岁纪念币二次预约可兑换数量表(最新)

2024-04-15,全文共 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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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各地市余量可兑换数量

单位:枚/张

2024年贺岁2024年贺岁钞
福州283307271
厦门199594040
泉州158324654
漳州145594781
莆田98292778
三明106235033
南平95425389
龙岩93713837
宁德108824427
合计1289274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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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烟2024集中招聘报名材料清单(附咨询电话)

2024-04-01,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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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集中招聘公告出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福建中烟2024集中招聘报名材料清单

进入“招聘岗位”模块申请相应岗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文件或扫描件(或照片),请注意:上传附件不得超过2M,并保证页面清晰。

1.【必须】word版《福建中烟应聘登记表》(附件1,或福建中烟官网https://www.fjtic.com.cn/人才招聘模块下载);

2.【必须】签字后的《福建中烟应聘登记表》扫描件;

3.【中国大陆学校毕业,若已有】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4.【必须】成绩单(加盖系以上公章)扫描件;

5.【港澳台及国外学校毕业必须】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签字后的承诺函)扫描件,承诺函见附件2;

6.【选择】技能证书(请按内容命名文件)扫描件;

7.【选择】获奖证书(请按内容命名文件)扫描件;

8.【选择】其它证明(请按内容命名文件)扫描件。

未提交必须材料的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报名录入信息时请注意:

(1)专业名称不得简写,须完全与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否则系统会评定为不符合专业要求。

(2)个人重要信息,包含毕业时间、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务必检查确保准确;电子邮箱必须为中国境内的电子邮箱,否则无法接收通知信息。

福建中烟2024集中招聘报名咨询电话

福建中烟人力资源部,办公电话:0592-5839901

统一咨询电子邮箱:fjtic_hr@163.com

纪检监督部门投诉电话:0592-5839882

*应聘者请登陆福建中烟官网(网址:www.fjtic.com.cn)人才招聘模块,关注招聘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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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聘报名官网入口2024

2024-03-27,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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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聘报名官网入口

http://campus.51job.com/fjzy2024/

请应聘人员登陆网址进入“招聘岗位”模块申请相应岗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文件或扫描件(或照片),请注意:上传附件不得超过2M,并保证页面清晰。

材料清单

1.【必须】word版《福建中烟应聘登记表》(附件1,或福建中烟官网https://www.fjtic.com.cn/人才招聘模块下载);点击下载:附件1_福建中烟应聘登记表.docx

2.【必须】签字后的《福建中烟应聘登记表》扫描件;

3.【中国大陆学校毕业,若已有】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4.【必须】成绩单(加盖系以上公章)扫描件;

5.【港澳台及国外学校毕业必须】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签字后的承诺函)扫描件,承诺函见附件2;

点击下载:附件2_承诺函.docx

6.【选择】技能证书(请按内容命名文件)扫描件;

7.【选择】获奖证书(请按内容命名文件)扫描件;

8.【选择】其它证明(请按内容命名文件)扫描件。

未提交必须材料的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报名录入信息时请注意:

(1)专业名称不得简写,须完全与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否则系统会评定为不符合专业要求。

(2)个人重要信息,包含毕业时间、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务必检查确保准确;电子邮箱必须为中国境内的电子邮箱,否则无法接收通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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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集中招聘报名(时间+入口)

2024-03-27,全文共 1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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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登陆网址:http://campus.51job.com/fjzy2024/,进入“招聘岗位”模块申请相应岗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文件或扫描件(或照片),请注意:上传附件不得超过2M,并保证页面清晰。

资格审核和打分初筛

将根据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考核应聘者适岗性、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评分75分及以上的应聘者进入综合笔试环节,进入综合笔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相应开考比例,低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招聘公司至少于笔试前3天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取得笔试资格的应聘者,收到相关邮件请回复是否参加笔试。

综合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占比分别为70%和30%;笔试环节开展心理风险测试,出现高风险提示的一律不进入复试环节。笔试时间待定,笔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在全国若干个城市同时开展。取得笔试资格的应聘者需在申报系统选择参加笔试的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选择笔试地点的方式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请在笔试前留意电子邮件(请检查通知邮件是否被分类到广告邮件或垃圾邮件文件夹)并合理安排行程。

根据综合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3∶1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的应聘者,招聘计划人数为1人的,按5∶1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的应聘者。同一岗位进入复试最后一名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进入复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淘汰率小于20%的,按照20%(四舍五入)进行淘汰。笔试未淘汰人员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复试环节。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同批次招聘的其它各岗位入围复试环节应聘者的最低笔试成绩平均分。

备注:笔试中的专业知识范围指的是各招聘岗位所需求的所有专业的基础知识,例如:电气维修储备岗的需求专业是“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那么专业知识指的就是“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的专业知识,不是特指烟草专业知识。

复试

复试时间待定,复试地点在福建省内。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请留意电子邮件并合理安排行程。

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设置合格分数线75分,低于75分的不予录取。

我们将给予参加招聘复试的考生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福建省内高校学生(复试城市除外)最高500元/人,福建周边(广东、江西、浙江)高校学生最高1000元/人,其它福建省外高校最高1600元/人;考生凭交通与住宿费发票申请补贴,据实给付,但不超过补贴最高标准。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考察与体检

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权重40%。根据各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与体检最后一名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在考察与体检过程中,如出现报考资格不符、体检不合格、考察发现不适岗或应聘者主动放弃等情况,则按照同岗位综合成绩名次顺延补录,补录名额不超过该岗位计划招聘名额的50%(四舍五入),且最多不超过3名。

拟录公示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招聘结果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福建中烟官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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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支一扶2024招聘公告最新

2024-03-12,全文共 4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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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点击进官网查看原文

为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做好2024年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10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招募指标继续向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县、乡村振兴特色乡(镇)和帮扶乡村振兴、支农岗位倾斜,开发一批乡村振兴协理员岗位。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专项招募省内院校台湾籍高校毕业生。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原省公务员局、省民政厅、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1〕30号)要求,合理确定招募规模、规范设置岗位条件,推进实施市级“三支一扶”计划。参加市级“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待遇。

宣传动员

各级人社部门、各高校要广泛开展“三支一扶”计划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海报等各类媒体渠道及时发布岗位信息、招募政策,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成效,并做好组织动员等工作。招募期间,各级人社部门、各高校要在所属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与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建立链接。

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服务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9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6年7月31日后出生),2024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考核将评定为不合格,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五)报名人员须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报名支教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若未获得毕业资格和相应证书,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六)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对象范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共产党员毕业生、服务单位所在地生源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

组织招募程序

(一)组织报名(4月1日至4月17日)

1.报名时间:4月1日8:00至4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招募对象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公共服务网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逾期无法报名。报名具体事项以报名公告为准,报名公告将同步在公共服务网发布。

(二)审查考核(4月18日至5月10日)

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由报名人员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审核办法》(与报名公告同步发布,下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考核评分,于5月10日前通过公共服务网提交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人社部门复核,纸质材料签章后于5月17日前报送。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由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审核办法》(以下简称《省外高校审核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报名人员联系所在学校院(系)按照《省外高校审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审核结果于5月10日前寄送或传真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根据院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评分。

(三)确定派遣人选(5月11日至5月31日)

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根据资格初审、院校考核结果,按照量化评分和招募派遣人选产生办法(另行通知),通过公共服务网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在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前提下,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

2.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公共服务网和各地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

3.人选备案。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将经体检合格后确定的人选名单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经备案无异议后,确定为拟招募人选。不符合招募对象和条件的,取消招募派遣资格。

4.人选公示。经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无异议的人选名单,在公共服务网和各地人事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出征派遣前,如招募人员未达到招募计划数,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按规定增补。

(四)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6月中旬)

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组织派遣对象岗前培训,培训时间5天,培训以理想信念教育、乡村振兴战略、“三支一扶”政策及管理办法解读、基层工作方法等专题为主要内容,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增加符合基层工作需要的内容。培训结束后,于6月中旬统一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不得借用,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公共服务网公布。

政策保障

(一)在岗待遇

1.服务期间,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确定生活补贴标准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2022年1月4324元),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单位比照本单位相同岗位在编工作人员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同等福利待遇。

2.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4.服务期间,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服务。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服务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的,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的支医人员,由服务地相应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帮助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确保他们能顺利参加考试。

各地、各高校可根据实际,制定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期满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2.在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安排当年招录计划数10%的职位,定向考录当年服务行将期满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3.当年服务行将期满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承担“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任务的县(市、区),在开展事业单位招聘时应根据当年期满人员数量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采取“专门岗位”或“专项招聘”方式,面向“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聘,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以直接聘用,由接收单位报县(市、区)人社部门核准,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全国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免试入读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5.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6.当年服务行将期满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有就业意愿的,由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在服务乡镇新增编外人员时可以直接聘用,在服务地县(市、区)用人单位新增编外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创业意愿的,由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7.服务期满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支教服务期间计算教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8.服务期满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重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岗)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基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管理服务

(一)落实《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培养与使用、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加强安全健康管理,统筹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户籍、档案、组织关系接转,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期满考核及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对管理服务不到位、优惠政策不落实的县(市、区),省“三支一扶”办将视情调减其今后的招募计划。

经费保障

(一)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培训、慰问等所需费用由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付,2024年经费指标已下达各地,各地按照《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各地要加强省级补助经费审核、使用、管理和监督,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障“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待遇落实。市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体检、培训、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慰问等费用,原则上由设区市、县(市、区)财政按1:1比例安排专项经费支付。

(二)各有关市、县(区)财政要落实投入责任,安排一定经费作为本级“三支一扶”专项工作经费,确保相关活动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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