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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高层次人才个税奖励申报指南(时间+流程)

厦门市高层次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兑现工作开始啦,符合条件的宝子记得及时进行申请。

2023-10-19,全文共 1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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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高层次人才个税奖励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10月18日至11月6日

适用对象: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全职在岗工作,经认定为B类及以上的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在厦年个人所得税达到8万元(含)以上,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个税奖励标准:

(一)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含)以内的地方留成部分补贴50%;

(二)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不含)至25万元(含)以内的地方留成部分补贴75%;

(三)年个人所得税25万元(不含)以上的地方留成部分补贴100%;

补贴期限为首次确认为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起5年内(在职在岗)。

上述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范围为申请人每自然年度(1月至12月)在厦门市各区(园区)缴交的“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项目,以个人完税证明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金额为准。计算补贴发放金额的基数为“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比例”。

申请流程

01、由人才任职单位收集高层次人才个税奖励申报所需材料,经初审核实后上报申请

02、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03、湖里区相关政策查重

04、市人社局负责市级相关政策查重

05、对人才申请情况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的,终止本次申请

06、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申报的,受理部门按相关程序发放补贴

申报材料

01、《湖里区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申报表》一式两份

02、高层次人才确认材料

03、企业提供近6个月内缴税凭证(体现收款国库为湖里金库)、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体现机构地址为湖里区)

04、上一年度完整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体现年度汇缴数据)、体现扣缴义务人单位名称的个人所得税清单(体现年度汇缴数据)、员工申报情况汇总表(须提供税款申报系统直接下载未经任何编辑的XLS原文件)

05、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4月-9月)

06、人才劳动合同(人才为公司法人的,提供任职证明)

07、享受其他个税奖励政策证明材料

注:(2)(3)(6)(7)材料原件核验、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4)(5)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说明:

01、高层次人才个税奖励逐年申领,与厦门市其他个税优惠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已享受过市、区两级政策的,按照已享受的年份扣除,不足5年的,按照剩余年份给予兑现,已享受过的市、区两级个税奖励政策大于等于5年的,不再给予兑现。

02、高层次人才申报个税奖励时应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工作(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03、个人或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高层次人才个税奖励的,一经发现即撤销申请资格,已发放的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并依照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个人和用人单位有关信息纳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04、若人才个人所得税涉及我市多个入库税务机关,由所缴税额最高的区(园区)统一负责计算办理。

05补贴期限:

个税奖励补贴期限为5年。计算方式为首次入选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按照入选时间的当年度起给予兑现;政策出台前已按2019年《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认定的高层次B类及以上人才,按照政策出台当年度起给予兑现。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5790067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材料提交(寄送):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11楼人才中心1116室 收件人: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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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第一批高层次人才住房申请流程指南

2024-02-22,全文共 3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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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高层次人才申请流程及要求

(一)意向登记及摇号

住房保障中心将市人社部门提供的经市委人才办会议研究确定符合A、B、C类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名单中意向申请人才住房的意向登记名单纳入受理范围并组织公开摇号。经摇号确定本

批次申请家庭的顺序号。公证部门对摇号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摇号结果通过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受理

1.申请人填写《厦门市人才住房申请表》,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到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申请家庭也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栏目线上办理。未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批次人才住房申请资格,其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2.市住房保障中心应当在收到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家庭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家庭应当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正全部材料。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全部材料的,市住房保障中心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家庭。

3.申请材料包括:

(1)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人才住房申请表》;

(2)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申请家庭中有持境外机构颁发护照的成员,需提供2份材料,一是境外护照翻译公证书,二是关于中英文名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声明公证文书;申请家庭中持港澳台身份证的成员,应提供该成员的来往大陆通行证;

(3)申请家庭成员已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配偶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

(4)共同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5)农村居民提供《关于农村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承诺书》及《宅基地调查表》;

(6)申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

(三)审核及公示

1.市住房保障中心在申请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民政部门及资源规划部门发出申请家庭的婚姻人口及住房情况的协助调查函。市民政部门及资源规划部门在收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

市住房保障中心自申请截止之日起1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2.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本批次的审核结果通过指定的报纸、网站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认人才住房轮候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选房及配售

1.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本批次已确认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名单及房源供应情况,制定选房方案,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后以《选房购房手册》形式公布执行。选房购房手册包括本批次选房的申请家庭名单、选房顺序、房源清单、选房规则、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等。

2.申请家庭应按照本批次《选房购房手册》的规定参加选房,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购房手续。

3.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的购房资格,其本批次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1)未按《选房购房手册》规定参加选房的;

(2)选房后未当场在《房号单》《厦门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购房家庭、共有产权人确认书》上签字确认的;

(3)已签字确认并领取《房号单》《配售通知书》,但未在《配售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缴交购房款等相关购房手续的。

4.选房及相关手续办理

(1)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向取得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发放《选房通知书》,组织申请家庭按申请家庭顺序号在相应人才类型房源中依次办理选房手续并出具《房号单》《厦门市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购房家庭、共有产权人确认书》《配售通知书》。申请家庭按顺序号依次选房时,不得选择超过本批次相应人才类型的人才住房申购控制面积标准的房源;

(2)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房号单》《配售通知书》为申请家庭办理合同签订、合同备案等相关配售手续。人才住房的产权归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共有。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可以不作为共有产权人;

(3)申请家庭按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交房入住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办理交房入住手续。

(五)使用管理及退出

申请家庭已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购房手续的,以下称为购房家庭。

1.根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取得人才住房后,可按本市购房政策购买商品住房。

2.人才住房自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起未满5年的,或购房家庭中的高层次人才在厦工作未满5年的,所购买的人才住房不得上市转让,不得转为普通商品住房,但购房家庭可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申请回购。回购价格=原购房价-原购房价×年折旧率×房屋交付年限,年折旧率按1.43%执行;房屋交付年限=收回房屋年月-房屋交付年月(收回房屋年月以房源退房回购办理单上的收回时间为准;房屋交付年月以交房通知书限定交房时间为准)。购房家庭退房并配合办理合同备案撤销或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后,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支付回购款项。购房家庭应按规定缴交购房及退房(回购)涉及的相关税费。

3.人才住房自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起满5年且购房家庭中的高层次人才在厦工作满5年的,在所购买的人才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购房家庭可以申请上市转让或转为普通商品住房,但应按规定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上市交易时房屋市场指导价×不动产登记面积-原购房价)×[55%-(n-5)×10%],其中n代表购房家庭中的高层次人才在厦工作年限,5≤n<10,未满1年部分不予计算,当n≥10时,无需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4.高层次人才在厦工作年限从其购买人才住房对应批次人才类型确认的时间点开始计算,并按厦委办发〔2019〕46号文规定认定。退休返聘年限不计入在厦工作年限。高层次人才在厦工作年限以市人社部门确认为准。

5.购房家庭根据本方案第六条第(五)点2、3项约定处置人才住房后,不得再次申请人才住房。

6.购房家庭中的高层次人才只能申请一套人才住房,因个人原因按人员退出方式办理退出人才住房的,后续不得再申请人才住房。购房家庭中的高层次人才退出后,有关人才住房的处置方式按照退出时点的状态执行。

7.本批次配售的人才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加注登记“人才住房(本市A、B、C类高层次人才)”等字样。上市交易时,购房家庭须提供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人才在厦服务年限的证明》、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准予上市交易通知书》、人才已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的凭证(应缴比例数已按规定全部赠送给人才个人的除外)等资料,否则不能办理人才住房权属转让手续。

8.本批次人才住房因权属人个人原因被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处置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本方案第六条第(五)点2、3项规定进行处置,退回的款项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置。

上述款项应当先扣除房屋产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物业、维修金等相关欠费,并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实际接收房屋后,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拨付。

9.人才住房除因申请购房贷款向贷款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外,不得再另行设定抵押权。

10.人才住房可以依法继承,继承后人才住房性质不变。

人才住房权属人离婚的,应根据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离婚协议书对人才住房依法进行处置,人才住房性质不变。

继承或离婚依法处置后已按规定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的,人才住房的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房屋用途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

11.人才住房的产权归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共有。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可以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不作为共有产权人,不在人才住房销售合同及权属登记中体现。

未作为共有产权人的未成年共同申请人年满18周岁后,可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退出共同申请手续。共同申请人办理退出手续后不再受原销售合同的约束。

12.基于人才住房所在项目为政策性住房小区,市住房保障中心将根据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和物业管理相关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人才住房所在项目的物业服务工作,并由市住房保障中心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13.选房及签订合同前,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再次对申请家庭住房条件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办理选房及签订合同手续;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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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4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配售方案(时间+流程+材料)

2024-02-22,全文共 6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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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4第一批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配售指南

一、配售原则

(一)人才住房实行批次轮候配售

1.2024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我市A、B、C类高层次人才申请家庭,人才名单已经市委人才办会议研究确定,由市人社部门提供《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厦门市2023年申请住房优惠政策的高层次及骨干人才名单的函》(厦人社函〔2023〕285号)及《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更新厦门市2023年申请住房优惠政策的高层次及骨干人才名单的函》。

2.按照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厦门市2023年申请住房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名单完成意向登记。

3.完成意向登记的人才申请家庭全部纳入受理范围,通过公开摇号随机产生申请家庭顺序号。

4.纳入受理范围的人才申请家庭未在本批次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本批次申请失效;已确认轮候资格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选房或办理配售手续的申请家庭,本批次申请失效。

(二)房源安排原则

1.本批次房源含现房和期房;

2.房源分为三种类型,即高层次A类人才住房、高层次B类人才住房及高层次C类人才住房;

3.本批次选房工作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收回。

(三)选房原则

已确认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按申请家庭顺序号依次在相应人才类型的剩余房源中按意愿直接选房,房型的选择不受申请家庭的申请人数限制,但不得选择超过本批次相应人才类型的人才住房申购控制面积标准的房源。

选房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房过程中已被申请家庭选取但最终放弃的房源将作为剩余房源回收,不再提供本批次申请家庭选房。

二、配售对象

本批次人才住房配售对象为纳入受理范围的本市无住房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家庭。

本市无住房家庭是指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之日至签订购房合同期间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房、自建住房(含已批未建宅基地)、政府优惠政策住房(含租赁)、仅有使用权的住房(无法办理产权)、违章建筑住房及其他具有长期居住权、收益权或支配权的住房。

三、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才住房以高层次人才家庭为单位申请,每户高层次人才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人才住房。

(二)申请人才住房由具有本市A、B、C类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家庭成员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

(三)申请家庭(含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在本市无住房。

(四)已取得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含满5年后按上市交易指导价交由政府回购或已上市转让的),不能申请本批次人才住房,按规定以折旧方式退房的除外。已申请(含目前已纳入受理范围、已选房、已入住)非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除按规定退出或退房的),不能申请本批次人才住房。

(五)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扶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以共同申请。现役军人符合转业在厦安置条件,且其家庭至少有1人确认为A、B、C类高层次人才,符合本批次人才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本批次人才住房。

(六)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不得申请购买本批次人才住房。

四、申请分配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请分配程序

1.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市人社部门提供的符合A、B、C类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人才名单,全部纳入本批次受理范围;

2.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公开摇号,确定申请家庭顺序号;

3.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完整申请资料,办理正式申请手续;申请家庭也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栏目线上办理;

4.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确认人才住房轮候资格;

5.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选房及办理购房手续。

(二)时间和地点安排

1.公开摇号时间:2024年2月29日上午。

2.申请受理时间:2024年3月4日至3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申请受理地点: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家庭也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栏目线上办理。

五、房源安排

(一)高层次A类人才房源

1.现房房源。安排在翔安区的洋唐居住区B13地块(三房型,约135平方米),约10套;

2.期房房源。安排在翔安区的东园公寓一期(四房型,约150平方米),约15套。

(二)高层次B类人才房源

1.现房房源。安排在翔安区的洋唐居住区B13地块(三房型,约109~114平方米),约45套;

2.期房房源。安排在翔安区的东园公寓一期(三房型,约120平方米),约40套。

(三)高层次C类人才房源

1.现房房源。安排在翔安区的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三房型,约100平方米),约2套;海沧区的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三房型,约100平方米),约20套;

2.期房房源。安排在翔安区的珩边居住区(三房型,约100平方米),约120套;翔安区的东园公寓一期(三房型,约100平方米),约150套。

具体房源以《选房购房手册》所附为准。

(四)装修标准

所提供的房屋按下列标准进行室内普通装修,具体包括:墙面、地面、天棚装饰到位;水电、照明到位;阳台、厨、卫自来水到位。

前述关于装修标准的表述仅为装修设计方案,最终以现场实物为准。

(五)销售价格

翔安区洋唐居住区B13地块人才住房的市场评估价为31257元/平方米,本批次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45%,销售均价为14066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翔安区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人才住房的市场评估价为30724/平方米,本批次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45%,销售均价为13826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海沧区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人才住房的市场评估价为32468元/平方米,本批次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45%,销售均价14611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翔安区珩边居住区人才住房的市场评估价为27002元/平方米,本批次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45%,销售均价为12151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翔安区东园公寓一期人才住房的市场评估价为22659元/平方米,本批次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45%,销售均价为10197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六、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意向登记及摇号

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市人社部门提供的经市委人才办会议研究确定符合A、B、C类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名单中意向申请人才住房的意向登记名单纳入受理范围并组织公开摇号。经摇号确定本

批次申请家庭的顺序号。公证部门对摇号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摇号结果通过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受理

1.申请人填写《厦门市人才住房申请表》,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到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申请家庭也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栏目线上办理。未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批次人才住房申请资格,其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2.市住房保障中心应当在收到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家庭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家庭应当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正全部材料。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全部材料的,市住房保障中心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家庭。

3.申请材料包括:

(1)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人才住房申请表》;

(2)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申请家庭中有持境外机构颁发护照的成员,需提供2份材料,一是境外护照翻译公证书,二是关于中英文名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声明公证文书;申请家庭中持港澳台身份证的成员,应提供该成员的来往大陆通行证;

(3)申请家庭成员已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配偶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

(4)共同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5)农村居民提供《关于农村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承诺书》及《宅基地调查表》;

(6)申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

(三)审核及公示

1.市住房保障中心在申请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民政部门及资源规划部门发出申请家庭的婚姻人口及住房情况的协助调查函。市民政部门及资源规划部门在收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

市住房保障中心自申请截止之日起1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2.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本批次的审核结果通过指定的报纸、网站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认人才住房轮候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选房及配售

1.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本批次已确认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名单及房源供应情况,制定选房方案,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后以《选房购房手册》形式公布执行。选房购房手册包括本批次选房的申请家庭名单、选房顺序、房源清单、选房规则、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等。

2.申请家庭应按照本批次《选房购房手册》的规定参加选房,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购房手续。

3.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的购房资格,其本批次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1)未按《选房购房手册》规定参加选房的;

(2)选房后未当场在《房号单》《厦门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购房家庭、共有产权人确认书》上签字确认的;

(3)已签字确认并领取《房号单》《配售通知书》,但未在《配售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缴交购房款等相关购房手续的。

4.选房及相关手续办理

(1)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向取得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发放《选房通知书》,组织申请家庭按申请家庭顺序号在相应人才类型房源中依次办理选房手续并出具《房号单》《厦门市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购房家庭、共有产权人确认书》《配售通知书》。申请家庭按顺序号依次选房时,不得选择超过本批次相应人才类型的人才住房申购控制面积标准的房源;

(2)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房号单》《配售通知书》为申请家庭办理合同签订、合同备案等相关配售手续。人才住房的产权归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共有。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可以不作为共有产权人;

(3)申请家庭按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交房入住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办理交房入住手续。

(五)使用管理及退出

申请家庭已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购房手续的,以下称为购房家庭。

1.根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取得人才住房后,可按本市购房政策购买商品住房。

2.人才住房自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起未满5年的,或购房家庭中的高层次人才在厦工作未满5年的,所购买的人才住房不得上市转让,不得转为普通商品住房,但购房家庭可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申请回购。回购价格=原购房价-原购房价×年折旧率×房屋交付年限,年折旧率按1.43%执行;房屋交付年限=收回房屋年月-房屋交付年月(收回房屋年月以房源退房回购办理单上的收回时间为准;房屋交付年月以交房通知书限定交房时间为准)。购房家庭退房并配合办理合同备案撤销或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后,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支付回购款项。购房家庭应按规定缴交购房及退房(回购)涉及的相关税费。

3.人才住房自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起满5年且购房家庭中的高层次人才在厦工作满5年的,在所购买的人才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购房家庭可以申请上市转让或转为普通商品住房,但应按规定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上市交易时房屋市场指导价×不动产登记面积-原购房价)×[55%-(n-5)×10%],其中n代表购房家庭中的高层次人才在厦工作年限,5≤n<10,未满1年部分不予计算,当n≥10时,无需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4.高层次人才在厦工作年限从其购买人才住房对应批次人才类型确认的时间点开始计算,并按厦委办发〔2019〕46号文规定认定。退休返聘年限不计入在厦工作年限。高层次人才在厦工作年限以市人社部门确认为准。

5.购房家庭根据本方案第六条第(五)点2、3项约定处置人才住房后,不得再次申请人才住房。

6.购房家庭中的高层次人才只能申请一套人才住房,因个人原因按人员退出方式办理退出人才住房的,后续不得再申请人才住房。购房家庭中的高层次人才退出后,有关人才住房的处置方式按照退出时点的状态执行。

7.本批次配售的人才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加注登记“人才住房(本市A、B、C类高层次人才)”等字样。上市交易时,购房家庭须提供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人才在厦服务年限的证明》、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准予上市交易通知书》、人才已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的凭证(应缴比例数已按规定全部赠送给人才个人的除外)等资料,否则不能办理人才住房权属转让手续。

8.本批次人才住房因权属人个人原因被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处置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本方案第六条第(五)点2、3项规定进行处置,退回的款项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置。

上述款项应当先扣除房屋产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物业、维修金等相关欠费,并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实际接收房屋后,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拨付。

9.人才住房除因申请购房贷款向贷款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外,不得再另行设定抵押权。

10.人才住房可以依法继承,继承后人才住房性质不变。

人才住房权属人离婚的,应根据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离婚协议书对人才住房依法进行处置,人才住房性质不变。

继承或离婚依法处置后已按规定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的,人才住房的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房屋用途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

11.人才住房的产权归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共有。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可以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不作为共有产权人,不在人才住房销售合同及权属登记中体现。

未作为共有产权人的未成年共同申请人年满18周岁后,可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退出共同申请手续。共同申请人办理退出手续后不再受原销售合同的约束。

12.基于人才住房所在项目为政策性住房小区,市住房保障中心将根据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和物业管理相关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人才住房所在项目的物业服务工作,并由市住房保障中心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13.选房及签订合同前,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再次对申请家庭住房条件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办理选房及签订合同手续;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取消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现行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厦府规〔2022〕8号)、《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的补充通知》(厦委办发〔2019〕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厦委组〔2021〕69号)等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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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湖里魅力购购车补贴领取指南(时间+补贴+流程)

2023-10-13,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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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魅力购金秋购车补贴活动

活动时间:10月14日—11月20日

核销时间:10月20日—11月20日

活动入口开放申请时间:10月14日上午10点整(抢券需提供相应材料,具体请咨询活动门店)

抢券平台:银联云闪付APP

优惠额度:单笔支付满5万元立减2000元,单笔支付满15万元立减3000元,单笔支付满30万元立减5000元

注意事项:活动期间每个订单(每辆新售车)、每个消费者只可享受一次优惠,三档优惠活动不可重复享受。购车合同上的购车人、云闪付绑定的账户人以及实际刷卡的持卡人需一致,用户需确保进行交易的银行卡已经在同持卡人云闪付账户下绑卡。

使用流程

推荐阅读:适用商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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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人才优惠政策申请指南(5折租房+人才公寓+免费公寓)

2024-05-09,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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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同类优惠政策申报“就高不重复”原则,2022年10月起,不再新增受理高校毕业生到湖里区就业创业住房补贴申请,对已申领过该项补贴且未满24个月的按原政策标准,按期申领至满24个月,2023年10月最后一期申报结束后,该政策即行终止,不再办理补报申领,请新进大学生群体等青年人才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申请住房保障政策。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

该政策全程网办

方式一:关注“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选择“综合服务”栏目,点击“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专栏”查询申报。

方式二:通过“i厦门”APP平台服务专区,进入“住房保障-五折租房”栏目查询申报。

咨询电话:968383

点击查看:2022厦门五折租房接续申请攻略(条件+流程+说明)

《湖里区人才公寓申报指南

方式一:关注“湖里区高层次人才” 微信公众号,选择“人才服务”栏目,点击“人才公寓”查询办事指南、操作流程及相关受理部门等政策内容。

方式二:登录“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选择“人才住房保障”栏目查询政策内容。

点击查看:厦门湖里区人才公寓入住的办理流程(线上平台+线下窗口)

《实习求职高校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指南》

该政策全程网办

方式一:关注“湖里人社”微信公众号,选择“便民服务”栏目,点击“雁来公寓”进行线上申报。

方式二:登录“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选择“人才住房保障”栏目,点击“实习求职高校大学生住房保障”进行线上申报。

咨询电话:5790067

点击查看:厦门免费公寓申请指南(入口+条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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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流程)

2024-04-02,全文共 3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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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流程

特别注意:“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启动后,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群体抓紧到系统上填报信息进行申请。保障资格申请是后续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基础,非常重要。

申请时间:“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于2021年12月10日8时启动

系统全年7*24小时不间断受理资格申请,全程线上填报,轻松实现指尖办理。各区、管委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格审核、公示。

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申请入口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申请步骤:点击菜单栏“综合服务”--“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

申请入口二:i厦门APP

申请步骤:打开“i厦门”APP,点击“服务”--“住房保障”--“5折租房”

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重要提醒: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后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将无法申请政策福利。

注:2022年3月31日(含)前申请“5年内5折租房”政策资格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

举个栗子:

小张今年23岁,本科毕业,厦门无房,于2021年1月1日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交医社保。原本,他要在2021年12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才能申领租金补贴。但因条件放宽,他只要在2022年3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就能申领接下来的租金补贴。

但如果小张在2022年4月1日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他将无法通过审核,也就失去了申领租金补贴的机会。所以,大家还是要注意抓紧时间进行资格申请,以免影响后续福利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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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2024年春季第二波汽车助购券领取指南(时间+流程)

2024-03-14,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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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2024春季第二汽车助购券领取指南

抢券时间

3月16日上午10:00

核销时间:

审核通过后——4月30日

2024年内每个身份信息仅限申请一次湖里汽车助购券补贴(各期活动共享名额)

抢券平台:

银联云闪付APP

满额立减:

单笔支付满5万元立减2000元

单笔支付满15万元立减3000元

单笔支付满30万元立减5000元

领券流程

注意事项:

活动期间每个订单(每辆新售车)、每个消费者只可享受一次优惠,三档优惠活动不可重复享受。购车合同上的购车人、云闪付绑定的账户人以及实际刷卡的持卡人需一致,用户需确保进行交易的银行卡已经在同持卡人云闪付账户下绑卡。

车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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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中考报名流程指南(时间+地点+信息确认)

2024-03-06,全文共 2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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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中考报名流程指南

报名时间

2024年的中考报名工作及体育考试项目报考工作将于3月6日-11日进行,其中考生端报名信息确认及社会报名点的考生报名均在3月9日-11日进行。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3月22-23日补报名。

一、报名事项说明

(一)报名对象

1.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在厦应届生”)。

2.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外地应届生”)。

3.具有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的本市户籍社会青年(以下统称为“社会考生”)。

(二)报名地点

全市划分为三个招生报名片区: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考生应按招生片区选择相应报名点:

1.学籍所在校。在厦应届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校报名。

2.社会报名点。社会考生、返厦参加中考的外地应届生和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其他报名点不得受理)。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在厦应届生,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升学的或不符合在学籍校报名的,应回户籍所在区的社会报名点报名。

各区社会报名点设置如下:

二、注意事项

(一)3月9日-11日考生应通过手机端进入中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中考报名信息确认[厦门市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考生端:https://zkbm.xmedu.cn/student/home(仅支持手机端访问)],家长及考生可参考《中考报名考生端确认操作指南》(文末附),完成中考报名信息确认。

登录时若使用的是厦门i教育的家长账号,需要切换成已绑定的孩子身份证方可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期间若发现信息有误,考生应及时联系班主任(社会考生联系社会报名点)修改报名信息,信息修改成功后应再次进行确认。报名结束时,所有考生的状态应为“考生已确认”。

(二)根据中招工作方案,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已满六年。

(三)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若选择在学籍所在校片区报考的,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全市统一报名期间,考生应慎重选择符合自身报名条件的报名点进行报名,3月23日补报名结束后,不得再修改报名点。

(四)各报名点应认真审核报名条件,考区加强检查。中招报名前,各报名点向考生及监护人解读中招相关政策,对于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报名点应要求考生及监护人书面明确所选择的升学片区,方可让考生在本校报名或书面通知考生回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对于外地户籍考生,报名点应告知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高考报名考试规定,提醒考生慎重考虑。

三、考生报名须备齐的材料

在学校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考生须交验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复印件,由报名点学校审核其报名资格。

以下考生需配合提供对应材料:

1.在初中就学4年以上(含4年)的应届生应附“就学简历证明”;

2.凡被限制报考普高普通生的考生及监护人须在《厦门市2024年中招普高普通生限制报考告知表》上签名确认。

非本市户籍考生其监护人在厦的社保缴交信息、居住信息等,通过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考生监护人如有异议,可另行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

02到社会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到社会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可提前与社会报名点联系。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提供以下对应材料,由报名点完成报名。

1.应届生:

(1)在厦应届生既满足在学籍校报名又满足在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的前提下,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升学的,考生可向学籍校提出委托报名申请并提交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在学籍校完成委托报名后,社会报名点可从中招系统中获取该生信息。

(2)本省外地就读应届生须提供:应届生证明由学籍所在校出具,应注明学籍号并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公章,由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地理、生物等学科(含信息技术、实验成绩)的原始成绩证明,社会报名点在中招系统中增加该生信息,并与区学籍管理部门核实其就读情况。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应届生:应届生证明由学籍所在校出具,应注明学籍号并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公章。地理、生物等学科成绩认定按照《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2.往届生:

往届生提供初中毕业或结业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核);

3.体检材料:

由考生提供《中小学体格检查表》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至少须包括身高、裸眼视力左、裸眼视力右等三个项目;

4.综合素质描述性评语及五个维度评定的等级证明:

评语及维度评定证明由考生现就读校或考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须加盖公章。

厦门中考报名信息确认操作流程指南

一、考生监护人注册厦门i教育账号并绑定考生(若已完成,可直接下拉查看后续内容)

二、进入“中考报名”界面,进行考生端信息确认

01、在报名首页,点击“中考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登录,如下图:

02、进入报名登录页面,在“个人账号”选项中,录入手机号码和密码,并点击“完成验证”按钮完成登录行为验证。验证成功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

03

用户登录后,需要在有效的报名确认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确认,不同的时间段进入,会有不同的提示,如下图:

04、若在有效确认时间内登录,系统会判断当前用户是否为已进行中考报名的用户,如果当前用户是考生监护人,但未认证i教育的家长身份,会提示需要在i教育平台完成身份认证后,切换为孩子身份重新进入,如下图:

05、若当前用户在有效确认时间内登录且身份判断通过,属于已报名考生身份,将出现如下界面,显示考生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点等。点击“查看报名信息”按钮打开学生报名信息查看页面,如下图:

06、所有考生进行确认前,均须阅读《中考报名须知》(默认30秒倒计时),阅读完成后勾选下方“我已阅读并知悉中考报名相关注意事项”后,可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文字内容以实际页面展示为准):

07、当前查看的考生报名信息若有需要修改的,请联系班主任修改(社会考生请联系社会报名点)。如下图:

08、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请点击“提交确认”按钮,如下图:

09、考生提交确认信息需要使用监护人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验证,在弹出的提示框中,点击“确定”,系统将弹出输入短信验证码的验证界面,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系统将向与当前考生用户绑定的监护人手机号码发送一条验证码短信。

需要注意的是,报名信息中的监护人手机号不能为空,否则将无法发送短信验证码。如下图:

10、如果当前登录的考生用户的报名信息中未填写监护人电话,则无法确认报名信息,点击“提交确认”时会跳出提示。(请联系班主任完善报名信息)如下图:

11、收到手机验证码短信后,将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栏,点击“提交确认按钮”,完成考生报名信息的确认。

12

考生端报名信息确认后,页面下方会有当前状态的提示。报名点管理员也可从管理后台看到当前考生的状态从“未确认”变为“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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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中行体育消费券领取指南(时间+规则+流程)

2024-03-01,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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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消费券活动时间较长,2024年3月1日﹣2024年5月28日,并且有多张大额消费券。

2024厦门中行体育消费券领取指南

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日﹣2024年5月28日

活动对象

通过"中国银行" APP 、"缤纷生活" APP 、"中银运动+"微信小程序等任一活动渠道完成实名认证的客户。

活动详情

1、活动力度:

2、活动名额:

活动期间,体育消费券总名额共3508份。体育消费券数量有限,领完即止。

3、活动规则

活动期间,客户登录“中国银行”APP、“缤纷生活”APP或“中银运动+”微信小程序,进入运动专区“体育消费券”模块领取体育消费券,完成相应实名验证后,消费券将以微信立减金的形式存放至客户当前微信卡包。客户在指定商户使用微信支付消费时,选择微信立减金限定的中国银行借记卡或信用卡,支付金额满足相应条件时,可直接抵扣。

活动期间,单个客户最多可分别领取中国银行借记卡体育消费券和中国银行信用卡体育消费券各1张(可在活动的4种面值内选择一张),单笔交易限最多使用一张,且不能与其他活动微信立减金叠加使用。体育消费券微信立减金自领券日起7个自然日内有效(含领券日),逾期后自动作废。

领券方式

1、手机银行app【点击下载

在手机银行APP点击首页-体育·健身-体育消费券-立即领券

2、中银运动小程序【扫码进入

注意在“中银运动+”小程序点击首页—体育消费劵—立即领取。

3、“缤纷生活”APP【点击下载

在“缤纷生活”APP点击(惠付)—体育·健身—系统定位“厦门”—体育消费劵—立即领劵。

活动门店

扫码查看

注意事项

(1)客户可选择在不同渠道报名参与活动,同一客户对同场活动只能参与一次,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手机号、同一微信号、同一银行卡号、同一手机设备,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客户。

(2)客户不允许拆单,在收银台排队一次仅可进行一次支付,多次支付需重新排队。如客户违反排队规则,收银员有权拒绝该客户继续参与活动。

(3)本次活动微信立减金服务供应商为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基于身份验证,安全防范,诈骗监测,预防、降低风险或禁止非法活动等目的,在业务办理或履行过程中收集、存储、使用您主动提供或因使用产品及相关服务而产生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的个人信息,详见第三方授权界面需勾选的隐私政策相关内容。

(4)本次活动微信立减金仅限在指定商户使用(详见领券页面),单笔交易限最多使用一张,且不能与其他活动微信立减金叠加使用。

(5)微信立减金领取成功后,将自动添加至客户微信卡包,客户可在【微信】-【我】-【卡包】一【券和礼品卡】中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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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海沧第二批文旅消费券活动指南(时间+入口+流程)

2024-03-01,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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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第二批文旅消费

01发放及使用时间

【发放时间】

第二批:2024年3月1日-31日 10:00-31日23:59

【使用时间】

领券后3天内使用,若未使用自动回收;第一批未使用完的滚动至第二批发放。

02补贴发放渠道

携程旅行APP、携程小程序、去哪儿旅行

03补贴策略

针对目的地参与活动的酒店住宿类产品进行政策补贴活动,消费即享8折优惠(最高减200元)

*活动期间,同一用户仅可使用1张酒店住宿类消费券。仅限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有效居民身份证且在携程平台上实名认证的用户参与,每位实名认证的同一用户(同一用户判断标准,包含但不仅限于账户、设备、支付账号、IP、手机号等)仅限领取及使用每种类型优惠券一次。

04如何领取

【方法一】

打开携程旅行APP首页搜索框输入“厦门海沧文旅消费券”关键字,进入补贴专题页面,下滑点击消费券下单;

【方法二】

打开携程旅行APP/去哪儿旅行APP,首页点击进入“酒店”频道,定位厦门目的地,选择海沧区位置,点击查询进入产品列表页面,选择带有折扣券标签的酒店,进入酒店详情页,点击“领券订”,一键完成下单,享受优惠;或点击中部消费券广告页面“领取”按钮,选择领取消费券并预定下单享受补贴优惠。

推荐优惠酒店名名单

厦门日月谷温泉渡假村

厦门海沧融信海景华邑酒店

厦门海沧正元希尔顿逸林酒店

厦门泰地万豪酒店

厦门泰地万怡酒店

厦门鼓浪湾酒店

厦门海旅温德姆至尊酒店

厦门海沧英迪格酒店

厦门坤城汤岸温泉度假村

全季酒店

厦门悦豪酒店

886精品酒店

海景亚朵酒店

厦门远东之星酒店

如家商旅酒店

尚德荣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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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健康证办理流程指南(流程+材料+地点)

2024-02-29,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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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健康证办理流程指南

一、办理范围

(一)法定需办理人员(省93号文规定):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和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人员

(二)自愿申请办理人员:因其他原因要求办理健康证的人员

二、办理医疗机构

(一)定点医疗机构:仅为法定需办理人员免费办理

(二)非定点医疗机构:为自愿申请办理人员收费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法定需办理人员:

1、准备证明材料(市354号文规定):

(1)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盖手印)

(2)用工证明或拟录用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就业协议等)(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盖手印)

(3)个人身份证件

2、预约医疗机构

根据医院要求,通过拨打96166、医院预约电话、公众号“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医院公众号或到现场进行预约。集体预约请拨打附件1中各医疗机构的咨询电话。根据我市354号文要求,从业人员仅能在用工单位所在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支持跨区体检。

3、体检

携带材料按预约时间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医疗机构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体检,材料不齐的需补充材料重新预约,材料无法证明为法定需办理的人员的,定点医院不予体检。

4、出证

我市已全面推行电子健康证,体检完成5个工作日后,办证人员可在电脑或手机上查询电子健康证信息,如无法查询,请联系办证医疗机构。

特别提醒:定点医疗机构支持法定需办理人员集体预约办理,企业可以与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团体办理合约,企业仅需在签订合约时提供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等材料,之后在花名册内的员工即可凭个人身份证件去签约机构体检,无需再次提供材料。

(二)自愿申请办理人员

1、预约医疗机构

根据医院要求,通过拨打96166、医院预约电话、公众号“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医院公众号或到现场进行预约,部分医疗机构也可不预约直接前往。

2、体检

按预约时间前往医疗机构缴费进行体检,具体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物价局规定自行决定。

3、出证

我市已全面推行电子健康证,体检完成5个工作日后,办证人员可在电脑或手机上查询电子健康证信息,如无法查询,请联系办证医疗机构。

四、注意事项

(一)各区定点医疗机构仅为各自辖区内的法定需办理人员进行免费办理,办理时需按要求提供材料,不支持跨区办理和收费办理。符合免费办理健康证的从业人员每年只可享受一次免费办理健康证。

(二)非定点医疗机构可以跨区办理,无需提供身份证明外的其他材料,但需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三)非法定需办理人员若因监管部门要求办理的,需监管部门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依据,若无,定点医疗机构不予免费办理。若监管部门仍认为此类人员需办理,请书面向市卫健部门提出申请。

(四)法定需办理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免费体检中因部分项目不合格未取得健康证的,在60日内可免费在原体检机构进行不合格项目复查,复查合格准予发证。超过60日未合格者,需自行前往非定点医疗机构缴费进行全部项目的重新体检,体检合格准予发证。

(五)孕妇人群申请办理健康证,需在体检登记时提供怀孕证明(医院诊断报告等),可不进行X光检查,其他项目合格,准予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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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海沧区首批购车补贴领取指南(时间+流程)

2024-02-29,全文共 2123 字

+ 加入清单

2024厦门海沧区首批购车补贴领取指南

活动时间

3月1日开始,名额有限,抢完为止

补贴总额

本轮海沧政府补贴总额共300万元整

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到海沧区指定汽车商家(根据区入统企业名单)2024年3月1日起购买汽车(日期以购车合同日期为准)

补贴金额

申领流程

购车用户进入云闪付小程序厦门市各区购车补贴-海沧补贴专区,进行授权后将申报资料上传后,小程序将待审核任务发送至审核人员。

初审提交资料

A.购车人姓名(必须与购车合同、发票一致),

B.购车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C.所购车型对应的补贴档位(6选1,补贴名额实时更新),

D.新车购车合同(日期:2024年3月1日起),所购车企名称、所购车辆价格

E.新车购车发票(日期:2024年3月1日起),

F.购车人身份证照正反面,

G.购车定金凭证:POS刷卡单、云闪付交易截图等凭证(凭证需购车人签字),

H.新能源车客户国产新能源车客户需提供: -国产新能源车需提供:车辆合格证 -进口新能源车需提供:车辆进口关单

等待审核

小程序将待审核任务发送至初审人员。初审人员7个工作日内对补贴名额资格进行初审。用户通过申请记录可查看审核结果。申请成功判定标准:以初审上传成功为判定申请到名额成功,名额实时显示所剩数量。不通过则释放名额,用户重新提交材料申请。

复审提交资料

初审通过后,请申请补贴用户,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复审材料。

A.提交申请补贴车辆上牌后照片正面拍照,车牌和全车车身完整清晰进入照片内。

B.提交申请补贴车辆行驶证

车辆行驶证正本正面清晰上传,证件的车牌号码与车身照片车牌号码必须一致。

等待审核

复审提交后小程序将待复核任务发送至复审人员。复审人员10个工作日内对复审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用户通过申请记录可查看审核结果。

注:上传文件(图片)必须全面不遮挡、文字清晰,印章、购车日期及购车金额明显。否则将认定申请补贴不成功,予以退回。

发放补贴

购车补贴将在2024年3月下旬开始分批发放。最终复核通过后,小程序后台对申请补贴用户以云闪付“通用红包”进行发放购车补贴。到账后,用户可使用云闪付APP进行线上线下使用。

注意事项

1、单用户(单手机设备、单云闪付账户、单个身份证)六档购车补贴活动仅限获取一张通用红包(按照实际购买车型及购车发票金额领取相应购车补贴),每档消费券名额有限,领完即止。

2、购车合同必须在2024年3月1日(含)之后的有效。购车合同中必须注明所购车型信息。合同首页左上角空白区需填写:购买是燃油车或新能源车。购车发票必须在2024年3月1日(含)之后的有效。购车发票需注明所购车辆车架号。

3、活动期间只限个人购买新车,不包含企业购车及二手车。购买新能源车申请补贴,其所购车型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4、用户在支付时,如同期开展立减/票券类营销活动,则默认优先享受立减/票券优惠;如无立减/票券类营销活动,优先使用符合条件定向红包;如定向红包不符合使用条件时,则使用银联红包进行抵扣。

用户名下有多类定向红包时,优先使用可抵扣金额大的定向红包进行抵扣;可抵扣金额相同时,优先使用先获取的定向红包进行抵扣;当同一类定向红包有不同有效期的红包金额时,优先使用即将到期的红包金额进行抵扣。

5、用户使用云闪付APP可无门槛多次拆分使用通用红包,抵扣订单金额时,需至少支付0.01元。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云闪付绑定银行卡余额不足、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可能导致无法使用通用红包。

6、在使用通用红包抵扣订单金额时,若用户通过云闪付APP出示“付款码”支付,需确保“我的”-“支付设置”-“红包使用设置”已开启。若“使用红包抵扣”未开启,无法使用通用红包进行抵扣。

7、当用户在交易时使用通用红包抵扣,如发生撤销、退货等反向操作,用户实际支付金额原路退回至支付银行卡,通用红包退还至用户,所退还的红包有效期不变,逾期作废。如发生部分退货,则按比例退还用户实际支付金额。

8、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

9、领取到通用红包的用户请尽快使用,通用红包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有效期内使用,逾期失效。

10、为使更多的用户享到本活动优惠权益,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不正当方式套取银联优惠的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APP账号等,海沧区政府和中国银联有权不予优惠、追回已发放的优惠,并拒绝其今后参加银联的任何优惠活动。

11、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中国银联后台系统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银联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12、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银联反映,银联将积极协调解决。对本活动如有疑问,请致电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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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4-02-26,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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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开始啦,如果您家中有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快来看看吧。

厦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指南

01奖扶对象条件

1.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2.现存一个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3.年满60周岁;

4.本市户籍;

5.非特扶家庭成员。

注意事项:

1.往年已在本辖区享受的今年不用再申请;

2.如有户籍迁出/迁入或者死亡变动,要及时通知户籍所在社区,避免因户籍变动原因导致奖扶金无法发放。

02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社区提供);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3.当事人及现存独生子女身份证(正反面);

4.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法院判决书(如丢失,可到婚育登记中心查询并出具证明,补办或复印,复印件需盖与原件一致的章);

5.独子证(独子证丢失,可以到原来的办证机构查找或者出具证明;证明内容:需注明独生子女证号、办证时间);

6.属低保户人员需提供最新低保证;

7.申请人本人银行卡(需提供开户行名称);

8.如果要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带委托书。

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有姓名或者时间不一致者,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户口本上的曾用名、承诺书、原户籍或社区开具证明,丧偶要提交丧偶证明。)

03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请于第一季度之前将第二点所需材料收集齐全,携带原件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户籍所在社区、镇街(镇街电话已附在文章末尾)。

2.线上办理:请于第一季度之前通过i厦门APP申请

①点击文字下载“i厦门”APP,点击i厦门APP首页的轮播图,或者在上方搜索栏输入“计生奖扶”点击“计生奖扶”

②点击“申请计生家庭奖励扶助”

③选择户籍所在社区,点击确定

④查看申请须知,点击开始办理

⑤开始人脸识别验证,按提示验证

⑥进入基本信息填写界面进行填写(其中带*为必填项)

⑦进入材料上传界面,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可选择相册图片或直接拍照上传(此时若是发现某些材料暂未准备好,可以暂存申请)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若信息有误,点击修改资料)

⑧查看承诺申明并确认签字(要横屏书写签名)

⑨选择银行卡/添加银行卡,通过短信及密码验证添加银行卡并选择

⑩选择银行卡后“确认提交”申请即可

3.往年已申请并享受的对象今年不用再送报材料,可以通过i厦门APP完成年审验证,但如有迁移或死亡等信息变动的要及时通知户籍所在村、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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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集美零售服饰加油消费券领取指南(时间+入口+流程)

2024-02-01,全文共 601 字

+ 加入清单

厦门集美新春服饰加油消费券活动

领券时间

2024年2月4日10:00

使用时间:2024年2月26日23:59

消费券面额:

抢券指南

建行生活APP首页-集美消费券广告页

以上消费券于2024年2月1日12:30限量发放,每人每种券面限领1张,领取后至2024年2月26日23:59:59有效,可至集美区指定商户门店通过“龙支付”或“建行生活钱包”支付进行核销使用。其中满300元减100元超市消费券发放2100张,满100元减40元超市消费券发放6000张,消费券数量有限,领完即止。

点击下载:建行生活APP

适用商家

已领取消费券的建行生活APP用户可在【建行生活APP首页—我的—优惠券】查看已领取的消费券,点击对应消费券中的“去使用”,可查询适用商户门店。

*适用商户清单会根据商户经营等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具体适用商户以建行生活APP中消费券展示的适用门店为准,具体营业时间以门店安排为准。(春节期间商户具体营业时间以门店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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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国农业银行年货节消费券领取指南(时间+面额+流程)

2024-02-01,全文共 149 字

+ 加入清单

厦门农行鹭享惠·狂欢年货节,大额福利,超级加倍,携手八大商超,5折代金券等你来抢!

厦门农行年货节商超消费券活动

领券时间

2024年2月1日10:00、15:30开抢

第二波:2024年2月8日10:00、15:30开抢

消费券面额

核销时间:

以上代金券每人每期限购一张,数量有限!

抢券指南(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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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新春商超消费券领取指南(抢券时间+抢券流程)

2024-02-01,全文共 281 字

+ 加入清单

乐享超JI利,龙年变MEI力,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6日,餐饮、商超、加油站六折起,新年必备“三件套”,集美一站搞定。

抢券时间

2024年2月1日12:30

抢券指南

建行生活APP首页-集美消费券广告页

以上消费券于2024年2月1日12:30限量发放,每人每种券面限领1张,需在2024年2月26日23:59:59前核销使用,可至集美区指定商户门店通过“龙支付”或“建行生活钱包”支付进行核销使用。其中满300元减100元超市消费券发放2100张,满100元减40元加油消费券发放6000张消费券数量有限,领完即止。

点击下载:建行生活APP

适用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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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商超消费券春节抢券指南(时间+入口+流程)

2024-02-01,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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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新春商超嘉年华消费券活动

领券时间

2024年2月1日12:30

核销时间:

抢券指南

建行生活APP首页-集美消费券广告页

以上消费券于2024年2月1日12:30限量发放,每人每种券面限领1张,领取后至2024年2月26日23:59:59有效,可至集美区指定商户门店通过“龙支付”或“建行生活钱包”支付进行核销使用。其中满300元减100元超市消费券发放2100张,满100元减40元超市消费券发放6000张,消费券数量有限,领完即止。

点击下载:建行生活APP

适用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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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同安文旅消费券领取指南(抢券时间+活动内容+领取流程)

2024-02-01,全文共 461 字

+ 加入清单

本轮消费券开抢时间2024年2月3日-2月5日每天上午10时整(每天限量发放,抢完为止)。

抢券时间:2024年2月3日-2月5日每天上午10时整(每天限量发放,抢完为止)

补贴对象:入住同安区17家指定酒店的消费者,消费者不分地区(以过夜顾客为准,不含钟点房);消费券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活动形式:

消费券分200元、150元、100元三档,每住宿一间/夜仅能抵用一张消费券。

200元消费券仅用于五钻酒店消费;150元消费券可用于五钻、四钻酒店消费;100元消费券可用于五钻、四钻、三钻及二钻酒店消费。

消费券核销有效期自2月10日(正月初一)-2月25日(正月十六),以离店时间为准且须在离店当天18时之前至酒店前台核销。领取补贴前须在本次活动的《补贴领取签收表》中签字(个人信息及实际收款人以住店人员为准)可领取相应的现金补贴。

领取方式:

从“同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底部“抢消费券”入口进入即可抢券

领券提示

每个ID号在抢券平台中最多只能抢到一张文旅消费券

消费券数量有限,抢完为止

如有疑问,可致电0592-558137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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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冬季消费节购车补贴活动指南(时间+补贴+流程)

2024-01-29,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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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欢乐购购车补贴活动指南时间+补贴+流程

图源:厦门市商务局

活动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6日

平台开放申请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6日(以实际上线时间为准)

注:所有提交的材料时间需在活动时间内

新车/二手车 补贴额度:

参与活动车企:

2.特斯拉补贴额度:

特斯拉参与车企:

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车企商户消费,且提交审核材料复核要求的用户(限大陆用户)。

审核内容详见下方要求。

补贴模式及流程:

新车补贴流程:

01用户在参与活动的车企门店购车,商户引导用户操作。

02用户购车后,准备好补贴申请材料通过云闪付APP小程序申请。

·申请补贴要求材料:

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②购车用户身份证(国徽面、人像面);

③机动车车辆行驶证(行驶证主/副页);

④购车合同;

⑤POS刷卡单或云闪付交易截图(金额不低于5000元);

以上材料身份信息需与申请人云闪付注册信息一致。

提交申请的材料日期需在活动时间内,超出视为不符合活动要求!

03用户进入云闪付APP—本地精彩—购车补贴小程序—集美补贴专区阅读活动规则,完成授权。

04选择需要申请的补贴档位,档位分为三档。选择购车所在车企商户。

05根据页面提示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照片(图像内容需清晰),提交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信息核对页面。

06在信息核对页面中确认后台识别采集信息正确性,如发现识别错误请手动修改,确认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签名页(本页面将对信息进行初审,如不符合活动规则给予驳回重新提交)。

07在签名页正楷书写姓名,确认后完成提交,待后台审核。

终审通过后在云闪付APP上能看到发放补贴提示,确认审核完成后去云闪付我的红包里查看到账情况。

二手车补贴流程:

补贴需准备的材料:

①POS刷卡单或云闪付交易截图(金额不低于5000元);

②购车合同;

③购车人身份证(国徽面、人像面);

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非新车补贴需提供二手车专用发票);

⑤机动车车辆行驶证(行驶证主/副页)

⑥登记证

以上材料身份信息需与申请人云闪付注册信息一致。

特斯拉补贴流程:

补贴需准备的材料:

①POS刷卡单或云闪付交易截图(金额不低于1000元);

②购车合同;

③购车人身份证(国徽面、人像面);

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⑤机动车车辆行驶证(行驶证主/副页)

以上材料身份信息需与申请人云闪付注册信息一致。

注意事项:

1、活动期间,单用户限享受1次购车补贴。

2、在集美区活动期间,即使用户购车金额符合两个活动的补贴门槛,也只能享受某个活动中的一档力度。

3、活动使用软件为云闪付APP。

4、以上信息以云闪付平台发布为准,若有疑问请咨询云闪付平台或车企门店。

5、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更多优惠信息请咨询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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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领取指南(时间+方式+流程)

2023-12-22,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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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2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资金的公告

厦门市人社局公布了符合条件的企业公示名单,符合条件的企业免申请、免提交材料,只需通过厦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网上确认,返还资金即可一次性发至企业账户。

返还对象

2022年1月至12月连续参加失业保险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年度参保人数平均值30人(含)以下的中小微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领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返还标准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

返还方式

符合条件企业免申请、免提交材料,只需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填写收款单位账户信息,返还资金将一次性发至账户。

账号确认时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方式

自名单公示发布当日起,企业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依次点击网上办事-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办事-社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页面确认信息或携带相关材料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确认。

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

返还资金适用范围

企业收到稳岗返还资金后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相关支出。

有关事项

❶ 2023年12月31日前未确认账号信息的,视为企业自动放弃该笔资金,不再受理资金发放。

❷ 对返还名单有疑问的,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到参保归属地经办机构提交申诉材料。公示名单查询: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m.gov.cn)—政务公开—网上公示—稳岗返还公示—普惠性稳岗返还公示。

❸ 经确认账号仍发放不成功的企业,收到短信通知后须在2024年1月31日前修正账户信息,逾期不修正或修正不成功的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

0592-12333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地址

市社保中心

地址: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厅

思明区社保中心

地址:思明区前埔东路20-1号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湖里区社保中心

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

集美区社保中心

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2号之1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海沧区社保中心

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同安区社保中心

地址:同安区银湖路8号同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厅

翔安区社保中心

地址: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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