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7,全文共 528 字
+ 加入清单本次针对以下认定对象:
取得《厦门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目录(2023版)》(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在厦门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申报人员不受国籍、户籍条件限制。
认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规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
3.诚实守信。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树立诚实守信理念。
(二)各级别职称比照认定条件
1.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者可直接比照认定助理级职称。
2.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比照认定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
(3)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
3.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中级职称,并符合我省相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者,可按规定参评高级职称。
相关链接:厦门2023版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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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指南(条件+流程+材料)
2023-12-06,全文共 1062 字
+ 加入清单一、试点对象
取得《厦门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目录(2023版)》(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在厦门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申报人员不受国籍、户籍条件限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规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
3.诚实守信。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树立诚实守信理念。
(二)各级别职称比照认定条件
1.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者可直接比照认定助理级职称。
2.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比照认定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
(3)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
3.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中级职称,并符合我省相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者,可按规定参评高级职称。
三、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身份证、外国人护照、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二)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四)劳动合同,或可证明在厦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材料。
四、办理流程
(一)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进行申请。(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
(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
(三)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颁发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职称系列主管部门结合我市产业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支持更多国际化人才来厦门就业创业。
(二)经认定并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称证书,与我市评审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证书使用通用格式,其中“评审组织”统一表述为“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
(三)对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在规定年限上延迟两年申报。
(四)经认定取得职称证书的人员,其任职资格时间从相应级别职称被批准之日起算。
(五)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
厦门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注意事项
2023-10-17,全文共 275 字
+ 加入清单注意事项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职称系列主管部门结合厦门市产业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支持更多国际化人才来厦门就业创业。
经认定并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称证书,与厦门市评审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证书使用通用格式,其中“评审组织”统一表述为“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
对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在规定年限上延迟两年申报。
经认定取得职称证书的人员,其任职资格时间从相应级别职称被批准之日起算。
本次认定申请申报人员不受国籍、户籍条件限制
推荐阅读:厦门国际职业资格申请认证职称指南
厦门国际职业资格认定职称办理流程(附入口)
2023-10-17,全文共 250 字
+ 加入清单国际职业资格认定职称办理流程
步骤一、单位进行申请
用人单位用企业账号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
在单位办事栏目找到“人事人才”,下滑点击“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即可进行办理
步骤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市工信局咨询电话:0592-2858701)
步骤三、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颁发证书。(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592-2853300)
厦门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2023版)
2023-10-17,全文共 4832 字
+ 加入清单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译名 | 颁证单位(国家) | 对应职称 | 对应专业 |
谷歌Google | |||||
谷歌TensorFlow开发者认证 | 谷歌Google | ||||
谷歌Google | |||||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 | |||||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 | |||||
甲骨文云平台数据管理认证-专业人员 | 甲骨文Oracle Corporation | ||||
甲骨文数据库云服务认证-专业人员 | 甲骨文Oracle Corporation | ||||
甲骨文数据库云管理认证-专业级 | 甲骨文Oracle Corporation | ||||
思科认证专业网络工程师-企业 | 思科Cisco | ||||
思科认证专业网络工程师-协作 | 思科Cisco | ||||
思科认证专业网络工程师-数据中心 | 思科Cisco | ||||
思科认证专业网络工程师-网络安全 | 思科Cisco | ||||
思科认证专业网络工程师-服务提供商 | 思科Cisco | ||||
亚马逊Amazon | |||||
亚马逊Amazon | |||||
亚马逊Amazon | |||||
美国材料研究学会 | |||||
日本应用物理学会The Japan Society of Applied Physics | |||||
英国工程技术学会Institution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IET | |||||
美国化学协会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 | |||||
英国皇家化学学会Royal Society of Chemistry | |||||
美国国家勘察设计考试者理事会(National Council of Examinersfor Engineering andSurveying) | |||||
机械工程师学会(Institute of Mechanical Engineers(IME)) | |||||
加拿大工程师协会(Engineers Canada ) | |||||
加拿大工程师协会(Engineers Canada ) | |||||
英国机械工程师学会(The Institution of Mechanical Engineers(IMechE) ) | |||||
美国临床研究专业协会( Association of Clinical Research Professionals ) | |||||
美国临床研究专业协会( Association of Clinical Research Professionals ) | |||||
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 | 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e)(PMI) | ||||
谷歌Google | |||||
谷歌Google | |||||
甲骨文Oracle Corporation | |||||
甲骨文云基础设施云运营认证-助理 | 甲骨文Oracle Corporation | ||||
甲骨文数据库云管理认证-助理级 | 甲骨文Oracle Corporation | ||||
微软Microsoft | |||||
微软认证:Azure 初级数据工程师 | 微软Microsoft | ||||
信息处理技术专员-应用开发方向 | |||||
信息处理技术专员-系统集成方向 | |||||
电子技术员-信息系统技术方向 | |||||
美国国家勘察设计考试者理事会(National Council of Examinersfor Engineering andSurveying) | |||||
美国计算机学会(Association of ComputingMachinery) | |||||
国际纺织学会(Textile Institute) | |||||
美国国家勘察设计考试者理事会(National Council of Examinersfor Engineering andSurveying) | |||||
美国临床病理学学会( American Society for Clinical Pathology ) | |||||
美国临床病理学学会( American Society for Clinical Pathology ) | |||||
美国临床病理学学会( American Society for Clinical Pathology ) |
厦门国际职业资格认定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10-17,全文共 1056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试点工作指南
一、试点对象
取得《厦门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目录(2023版)》(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在厦门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申报人员不受国籍、户籍条件限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规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
3.诚实守信。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树立诚实守信理念。
(二)各级别职称比照认定条件
1.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者可直接比照认定助理级职称。
2.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比照认定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
(3)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
3.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中级职称,并符合我省相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者,可按规定参评高级职称。
三、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身份证、外国人护照、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二)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四)劳动合同,或可证明在厦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材料。
四、办理流程
(一)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进行申请。(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
(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
(三)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颁发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职称系列主管部门结合我市产业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支持更多国际化人才来厦门就业创业。
(二)经认定并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称证书,与我市评审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证书使用通用格式,其中“评审组织”统一表述为“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
(三)对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在规定年限上延迟两年申报。
(四)经认定取得职称证书的人员,其任职资格时间从相应级别职称被批准之日起算。
(五)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
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指南(保障资格申请)
2024-05-10,全文共 2929 字
+ 加入清单厦门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厦门新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流程)
2024-04-02,全文共 3006 字
+ 加入清单特别注意:“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启动后,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群体抓紧到系统上填报信息进行申请。保障资格申请是后续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基础,非常重要。
申请时间:“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于2021年12月10日8时启动
系统全年7*24小时不间断受理资格申请,全程线上填报,轻松实现指尖办理。各区、管委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格审核、公示。
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申请入口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申请步骤:点击菜单栏“综合服务”--“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
申请入口二:i厦门APP
申请步骤:打开“i厦门”APP,点击“服务”--“住房保障”--“5折租房”
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重要提醒: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后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将无法申请政策福利。
注:2022年3月31日(含)前申请“5年内5折租房”政策资格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
举个栗子:
小张今年23岁,本科毕业,厦门无房,于2021年1月1日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交医社保。原本,他要在2021年12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才能申领租金补贴。但因条件放宽,他只要在2022年3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就能申领接下来的租金补贴。
但如果小张在2022年4月1日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他将无法通过审核,也就失去了申领租金补贴的机会。所以,大家还是要注意抓紧时间进行资格申请,以免影响后续福利申领!
厦门发布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
2023-11-20,全文共 392 字
+ 加入清单01、持有《目录》内职业资格、在厦创业就业的国际化人才,在符合行业监管条件下,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可在厦提供专业服务。
02、持有《目录》内职业资格、在厦创业就业的国际化人才,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符合条件的纳入本市人才引进范围。
03、外籍人才持有《目录》内职业资格,可作为申请来华工作许可的依据,认定相应外籍人才类别,办理有效期最长5年的来华工作许可。在办理工作许可时,可不受学历、学位、工作经历限制,年龄可适当放宽。
04、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升级完善,支持更多境内外专业人员来厦创新创业。
05、本通知自11月3日起实施,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厦门市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2023版)
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指南(保障资格申请)
2023-04-14,全文共 2955 字
+ 加入清单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
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
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
(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房屋事务中心:285956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2023厦门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指南(时间+条件+材料)
2023-04-14,全文共 731 字
+ 加入清单截止时间:厦门市报送时间截至5月19日
申报条件:
认定(评审)范围和对象
凡在福建省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按规定申请认定(评审)相应专业高级职称:
❶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排名前3)、中国发明专利金奖(发明人排名前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❷ 不具备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要求,但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的特殊人才。
❸ 比照国内同等资历人员首次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申报时间等因素与各系列(专业)年度评审衔接不上,不能及时参加相应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海外留学回国来闽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符合上述条件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主管部门评审。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卫生等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以及我省无评审权限的系列(专业)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认定(评审)。
注意
申报范围、对象、依据以及所需提供材料等要求,以福建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五届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准。
报送材料:点击查看
5月19日前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职改办,符合条件的由市人社局职改办统一开具委托评审函报送省人社厅。
厦门市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5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送地址
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楼1117
联系电话
0592-2853300
邮箱
xmlsjzjc@163.com
厦门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条件
2023-04-14,全文共 460 字
+ 加入清单凡在福建省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按规定申请认定(评审)相应专业高级职称: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排名前3)、中国发明专利金奖(发明人排名前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2.不具备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要求,但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的特殊人才。
3.比照国内同等资历人员首次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申报时间等因素与各系列(专业)年度评审衔接不上,不能及时参加相应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海外留学回国来闽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符合上述条件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主管部门评审。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卫生等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以及我省无评审权限的系列(专业)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认定(评审)。
厦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在线申请详细流程(入口+条件+步骤)
2023-01-10,全文共 398 字
+ 加入清单注意3点:
2、只有在厦门考的证书才能在线申请,外地考的证件需要到线下申请
3、月初月末申请都是次月公示结束以后,20号之前发放
申请详细步骤(带截图):
1、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网上办事,选择个人网厅进入;
2、未注册的需要先注册, 注册注意勾选《用户注册须知》;
3、登录时注意账户是否是身份证号;
4、进入个人网厅,点击【社会保障】---【失业保险】---【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点击阅读申请条件详情供查阅,进入下一步;
5、填写社保卡交易密码,然后点击下一步进行校验;
6、填写证书编号、移动电话、户籍地地址、银行账号等信息,工种名称发证时间会自动根据证书编号获取,底部“我同意《个人申明承诺书》”记得勾选,最后点击提交;
7、申请成功后,可以在步骤4处(即左侧菜单处点击失业提升技能补贴),点击查看已申请业务的情况。
短信提示:
厦门5折租房补贴保障资格申请最新版指南
2024-05-10,全文共 2933 字
+ 加入清单厦门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 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 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 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 (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厦门5折租房补贴保障资格申请指南(2023最新版)
2024-05-09,全文共 2950 字
+ 加入清单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 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 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 (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申请条件
2024-04-25,全文共 185 字
+ 加入清单(一)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来厦求职、见习,且个人在厦门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毕业生(本地大学生集体户视同非本市户籍);
(二)来厦实习的非本市生源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在校大学生。
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已有在厦就业创业相关记录的大学生,不适用本方案。
两类申请人都必须:个人在厦无自有住房、无在厦就业登记或社保缴纳记录。
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怎么申请?附详细申请流程
2024-04-25,全文共 335 字
+ 加入清单免费住宿保障服务受理审核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可以按以下步骤申请办理:
1、资格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住厦来”综合服务平台或“i厦门”手机APP等方式,在5折租房及免费一张床住宿平台界面,填报个人信息和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申请。
2、结果查询。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录5折租房及免费一张床住宿平台,在“资格申请进度及保障”界面查询审核意见。
3、办理入住。申请人应在审核通过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件前往房源所在地办理入住手续。
4、异议申请。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异议申请”模块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提交异议申请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平台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厦门小学入学条件(非厦门户籍)
2024-04-12,全文共 183 字
+ 加入清单父(母)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实际居住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
1.持有我市有效的居住证;
2.报名前在申请的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3.随迁子女应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在厦积分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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