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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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机动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搬迁的通告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已经于近期搬迁。

2023-10-13,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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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机动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搬迁通告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将于近期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机动大队违法处理窗口自2023年9月29日(星期五)起迁移至思明区仙岳里3号(思明区湖滨东路地铁3号线人才中心站2号口旁,联系电话:5377161),10月7日(星期六)起正式对外办公,相关业务在新址办理,旧址(思明区东浦路26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推荐阅读:

1、厦门市交警支队桥隧大队。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号。电话:5377160。

2、厦门市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地址:思明区仙岳里3号。电话:537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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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行人交通违法处理

2023-10-11,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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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及非机动车便民服务网上处理系统上线!那么,当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受到处罚时应该怎么处理呢?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行人交通违法处理

该系统可在微信小程序端直接登录,通过小程序可以线上处理行人和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及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现场违法记录(未扣车的)两类情况,进一步丰富处理渠道、简化处理方式,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

使用方法

通过“i厦门”APP、“i厦门”微信公众号和“厦门交警”微信公众号的“违法自助处理”菜单、“行人及注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线上处理系統”的移动端小程序,均可进行交通违法线上处理。

1、“i厦门”APP

点击“服务”-“交通出行”-“违法自助处理”,选择所需服务即可。

2、“i厦门”微信公众号

点击“i服务”-“违法自助处理”,选择所需服务即可。

3、“厦门交警”微信公众号

具体流程

一、输入违法通知书号,由系统核实信息真实有效;

二、输入个人信息、车辆信息,其中包含政治面貌、职业、文化程度、电话、工作单位、现住址等,以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三、查阅违法告知书,确认无异议后完成提交并签名:

四、确认送达方式:订阅短信通知或微信小程序服务通知,接收违法行为在线处理结果通知;

五、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申请提交完成后,可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待处理的申请记录。审核通过后,将在线生成处罚决定书,显示详细的违法信息和处理结果,群众根据处理决定书编号(支持复制),在线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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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理办法

2023-10-11,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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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和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厦门交警深入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思想,以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结合群众线上处理交通违法的需求,推出了行人及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网上处理系统。

厦门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理办法

该系统可在微信小程序端直接登录,通过小程序可以线上处理行人和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及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现场违法记录(未扣车的)两类情况,进一步丰富处理渠道、简化处理方式,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

使用方法

通过“i厦门”APP、“i厦门”微信公众号和“厦门交警”微信公众号的“违法自助处理”菜单、“行人及注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线上处理系統”的移动端小程序,均可进行交通违法线上处理。

1、“i厦门”APP

点击“服务”-“交通出行”-“违法自助处理”,选择所需服务即可。

2、“i厦门”微信公众号

点击“i服务”-“违法自助处理”,选择所需服务即可。

3、“厦门交警”微信公众号

具体流程

一、输入违法通知书号,由系统核实信息真实有效;

二、输入个人信息、车辆信息,其中包含政治面貌、职业、文化程度、电话、工作单位、现住址等,以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三、查阅违法告知书,确认无异议后完成提交并签名:

四、确认送达方式:订阅短信通知或微信小程序服务通知,接收违法行为在线处理结果通知;

五、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申请提交完成后,可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待处理的申请记录。审核通过后,将在线生成处罚决定书,显示详细的违法信息和处理结果,群众根据处理决定书编号(支持复制),在线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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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安调整思明区、海沧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的通告

2023-05-10,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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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思明区海沧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通告

为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调整思明区、海沧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思明区万寿路阳台山路路口西进口禁止车辆左转弯。

二、海沧区沧翔路(沧翔路海兴路路口至沧翔路亚桥花园北门段)实行车辆由西往东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在该路段由东往西方向行驶。

以上交通组织调整自2023年4月16日0时起实行,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合理选择出行道路,按该区域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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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2024-05-10,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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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和《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于2024年5月10日15时0分起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

防空警报试鸣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信号:

1.15:00起试鸣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2.15:10起试鸣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3.15:20起试鸣解除警报信号:一长音,连续鸣3分钟。

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秩序。届时,厦门电视台、厦门人民广播电台、厦门地铁将同步传送防空警报的图文信息;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将向部分手机用户发送试鸣防空警报信息。

特此通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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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通告

2024-04-03,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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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通告(4月3日)

据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4月3日7时58分,在台湾花莲县海域发生7.3级地震,震源深度12公里,震中位于北纬23.81度,东经121.74度,距台湾岛约14公里。厦门震感明显,但没接到灾情报告。

厦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醒:截至10点30分,已发生8次5级以上余震,最大余震6.0级,后续可能还有余震。厦门市民可下载“福建地震预警”APP接收官方地震预警信息,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市民首先要沉着冷静,根据预警信息所提示的地震烈度与自身所处的环境,采取相应的措施。

接铁路部门通报:受台湾省花莲县地震影响,4月3日10点至14点福建片区管内动车全部停运,旅客朋友可关注站车广播公告,或致电12306客服热线查询,及时掌握最新的开车运行资讯,以免耽误行程。

厦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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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通告(4月3日)

2024-04-03,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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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通告(4月3日)

据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4月3日7时58分,在台湾花莲县海域发生7.3级地震,震源深度12公里,震中位于北纬23.81度,东经121.74度,距台湾岛约14公里。厦门震感明显,但没接到灾情报告。

厦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醒:截至10点30分,已发生8次5级以上余震,最大余震6.0级,后续可能还有余震。厦门市民可下载“福建地震预警”APP接收官方地震预警信息,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市民首先要沉着冷静,根据预警信息所提示的地震烈度与自身所处的环境,采取相应的措施。

接铁路部门通报:受台湾省花莲县地震影响,4月3日10点至14点福建片区管内动车全部停运,旅客朋友可关注站车广播公告,或致电12306客服热线查询,及时掌握最新的开车运行资讯,以免耽误行程。

厦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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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10名

2024-04-02,全文共 2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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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简章(2024年4月)

一、招考平台和信息发布

考生须通过“闽政通APP”L4级身份认证,方可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借用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syzp/v3/)进行报名,请报考者登录报考。

本次考试后续信息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xm.gov.cn/)进行发布通知。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信息请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请在报名时进一步对照查阅。

三、报考须知

《厦门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报考须知(2024年4月)》(附件1,以下简称《报考须知》)属于简章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4年4月1日10:00—4月8日17:00

请报考者本人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并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按系统要求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24年4月1日10:00—4月9日15:00

(三)申诉

2024年4月1日10:00—4月9日17:00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务必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

2024年4月23日10: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上网打印。

(五)笔试时间

拟定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及后续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xm.gov.cn/)通知。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将自动关闭。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笔试后续环节的时间安排等,以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通知为准。

五、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前还须加试心理测评。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长2小时,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以“0”分计。

2.符合笔试加分规定的加分对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报考须知》。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加分。笔试成绩不设合格线。

(二)资格复核

从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另行公布。无故缺席资格复核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领取《心理测评通知书》。

(三)心理测评

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参加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合格与否,未合格者不能参加专业技能面试。

(四)专业技能面试

参加专业技能面试人员为心理测评合格者。

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采用无人机实际操作的方式,评委根据报考者的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水平进行当场评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专业技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另行公布。

(五)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专业技能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对于综合总分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一)按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二)若专业技能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三)若笔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由专业技能面试组织部门重新组织面试,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从专业技能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等。

对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人员(如2024届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等)可先予以公示,在规定时限内(详见《报考须知》)提供相应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心理测评资格,由此产生进入心理测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心理测评环节,因考生放弃或心理测评不合格的,不组织递补。

专业技能面试后至办理入职审批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原则上仅可递补一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备案。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2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或弄虚作假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驻厦门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关于招聘内容、政策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查阅所报考岗位信息)。

网络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技术人员(0592-5359692)。

(五)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聘用编形式以岗位信息为准。

(八)体检、考察、试用期等规定,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政策执行。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组织人社部门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1:厦门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报考须知(2024年4月).docx

·附件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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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总工会平安返厦交通补助多少钱?

2024-01-05,全文共 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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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总工会平安返厦交通补助多少钱:

根据返厦路程距离,按省内3档、省外5档标准,给予一次“定点定额”补助。

省内补助标准:

80元:漳州、泉州、莆田

120元:福州、平潭、龙岩

150元:宁德、三明、南平

省外补助标准:

180元:广东、江西、浙江

230元:湖南、湖北、安徽、江苏、上海

280元:广西、河南、山西、山东

350元:海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陕西、甘肃、河北、北京、天津、吉林、辽宁

450元:西藏、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黑龙江、港澳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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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搬迁公告

2023-12-26,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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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于近期进行搬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厦门市同安区婚姻登记处于2023年12月26日至28日期间进行场所搬迁。搬迁期间,原办公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凤山二里79—1号)仅保留一个窗口对外办公。

2.自2023年12月29日起,同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正式入驻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原办公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凤山二里79—1号)停止对外办理婚姻登记事务。

3.新的婚姻登记处办公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路8号。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咨询电话:0592—7255520

4.目前,福建省内婚姻登记可全省通办,搬迁期间如市民朋友急需办理结婚登记,也可选择省内其他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

因我局婚姻登记场所搬迁给广大市民朋友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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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思明区税务局关于办公场所搬迁的通告

2023-12-12,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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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因工作需要,自2023年12月18日起,厦门思明区税务局机关(除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第二税务所搬迁至税保大厦(地址:思明区筼筜街道湖滨北路70号)办公。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于12月25日搬迁至税保大厦办公。各部门原对外公开电话不变。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

2023年12月11日

办公时间:

【夏令时】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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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调整的公告

2023-11-22,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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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思明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的通告

为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调整思明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思明区禾祥西路故宫东路路口东进口道工作日8:00-8:30、14:30-15:00禁止车辆左转弯,斗西路老年大学车库出口工作日10:00-11:00、16:30-17:30禁止车辆左转弯。

二、思明区小学路国贸海景公寓南侧路段以及海韵园北侧路段实行机动车由西往东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行驶,小学路海韵园西侧路段实行机动车由南往北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由北往南行驶。

以上交通组织调整自2023年11月29日0时起实行,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合理选择出行道路,按该区域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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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启用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置地点的公告

2023-11-17,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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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将本市本次启用的32套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序号

辖区

点位名称

1

翔安区

旧324国道莲塘村口东往西

2

翔安区

旧324国道与琼新路交叉口东往西

3

翔安区

旧324国道与小路边路口东往西

4

翔安区

旧324国道与小路边路口西往东

5

翔安区

黄山路与塘头路交叉口北

6

翔安区

黄山路与塘头路交叉口南

7

翔安区

黄山路与塘头路交叉口东

8

翔安区

黄山路与后田村交叉口北

9

翔安区

黄山路与后田村交叉口南

10

集美区

中宛一路-中宛二路以南80米

11

集美区

锦园南路与锦亭北路交叉口

12

集美区

中宛路-中宛二路以西200米

13

集美区

中宛路-海翔大道以东160米

14

集美区

中宛路-中宛二路以西100米

15

集美区

锦园西路与锦园南路交叉口西侧

16

集美区

锦园西路与锦园南路交叉口东侧

17

集美区

中宛路与中宛三路交叉口

18

集美区

中宛一路-中宛二路以北80米

19

集美区

中宛一路-杏前路以北80米

20

集美区

中宛一路-海翔大道以南80米

21

集美区

锦英南二路-锦英二路以东240米

22

集美区

锦园南路-锦亭北路以东80米

23

集美区

锦园西路-锦园南路以南80米1(北侧)

24

集美区

锦园西路-锦园南路以南80米2(南侧)

25

集美区

锦园南路-锦东路以东100米

26

集美区

锦园南路与锦东路交叉口

27

集美区

锦园南路-锦东路以西100米

28

集美区

锦园南路-锦英路以东150米

29

集美区

锦园西路-锦英路以北80米2(南侧)

30

集美区

锦园西路-锦英路以北80米1(北侧)

31

集美区

永明路-杏林西路以北150米

32

集美区

永明路与杏林西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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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市海沧区第三次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2023-11-10,全文共 2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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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海沧区2023年第三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8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区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户籍在海沧区;

②持有海沧区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③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海沧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④驻海沧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并在指定医院体检的。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认定程序

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填写报名信息。申请人使用手册详见附件1。

网报上传照片应为白底,文件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成功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应以附件形式同步发送至邮箱:hcjszg202106@163.com(邮件主题:资格种类+学科+姓名+身份证号码;附件文件名:姓名+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纸质照片为同一底版。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9日-11月23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逾期不再受理)。

体检

①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要求(具体可上市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栏目查询)。

②体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市第五医院、厦门市海沧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

③体检时间:本通知发布即日起可到指定医院体检。

现场确认

①时间:2023年12月5日-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现场确认实行网上预约,申请者请于11月22日—12月6日期间登录“i厦门”微信小程序或APP进行办事预约(预约部门:区教育局,办事事项:教师资格认定)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的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友情提醒:预约号在规定时间内,请先至现场取号机进行预约号确认,方可叫号)。

②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滨湖北路9-1号)二层21号、22号、23号窗口。

③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照即办件受理、发证。

咨询电话

海沧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6580561、658059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申请材料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8号)要求,申请材料如下: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④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⑤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在网报时,应如实填报《个人承诺书》(在手机报名端手写签名)。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⑦《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原件及体检报告单,体检表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并盖章。

⑧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资格种类、学科。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报时提交的照片同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特别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查。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根据教育部统筹安排,由公安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开展信息查询工作,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注意事项

①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是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上可验证的学历,含自考毕业证书等。

②现场确认或领证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申请者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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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市思明区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2023-11-09,全文共 2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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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市思明区下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一、认定范围

2023年在厦门市思明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厦门市思明区;

2.持有厦门市思明区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厦门市思明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厦门市思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5.驻厦门市思明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并在指定医院体检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本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详见附件1账号注册操作手册),申请人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网报上传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4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逾期不再受理)。

(三)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要求执行(具体可上市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栏目查询)。

2.体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市第五医院、厦门市海沧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双面打印。

3.体检时间:本通知发布即日起可到指定医院体检。

(四)现场确认

我区现场确认将于2023年12月5日开始,具体现场确认的天数将根据我区网报人数确定。

现场确认的网上预约方式、办理地点、具体天数及相关要求,后续将于11月下旬在“思明区政府网”(http://www.siming.gov.cn/xxgk/zwgkzdgz/jy/ywjy/jsgl/)上发布,敬请及时关注。

(五)咨询电话

0592-5926522(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0592-5862742(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四、申请材料

(一)所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双面打印)原件,由以上指定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合格”并盖章,且主检医师须签名。

2.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按照“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签名时应检查页面中是否正常显示了承诺书内容及签名、当前日期的组合。不需另行提交纸质承诺书)。

3.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资格种类、学科)。

(二)须提供现场核验的证件

1.有效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五、特别提醒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查。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根据教育部统筹安排,由公安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开展信息查询工作,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六、注意事项

(一)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是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上可验证的学历,含自考毕业证书等。

(二)现场确认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申请者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1.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注册操作手册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3.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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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巴黎奥运会女足亚洲预选赛第二阶段期间交通限行的通告

2023-10-25,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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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巴黎奥运会女足亚洲预选赛第二阶段将于2023年10月26日、29日,11月1日在我市举办。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湖里区、翔安区部分道路采取交通限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10月26日、10月29日、11月1日,每日12时至23时,翔安大桥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二、2023年10月26日、10月29日、11月1日,每日13时至23时,厦门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场馆区域道路禁止车辆通行,放置2024年巴黎奥运会女足亚洲区预选赛第二阶段通行证的车辆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下同)除外。

三、2023年10月26日、10月29日、11月1日,每日13时至23时,鸿江道桂园路路口至刘桂路路口段、刘桂路鸿江道路口至桂园路路口段禁止车辆通行,放置2024年巴黎奥运会女足亚洲区预选赛第二阶段通行证的车辆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大巴车除外;滨海东大道翔安大桥互通立交段北往南至东界路路口段西半幅、桂园路、五营山路、鸿江道刘桂路路口至五营山路路口段禁止车辆通行,放置2024年巴黎奥运会女足亚洲区预选赛第二阶段通行证的车辆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交车、大巴车除外。

四、2023年10月26日、10月29日、11月1日,每日12时至23时,根据交通拥堵情况视情对翔安南路刘五店路路口至新村路鸿江道路口段、东界北路刘五店路路口至滨海东大道路口段、桂园路、东界路刘五店路路口至滨海东大道路口段、五营山路、鸿江道刘桂路路口至五营山路路口段、滨海东大道翔安大桥互通立交段北往南至玉邬路路口段启动交通限行措施,禁止机动车驶入,允许沿线机动车驶出,放置2024年巴黎奥运会女足亚洲区预选赛第二阶段通行证的车辆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交车、大巴车除外。

为尽量减少对市民的出行影响,我局将根据比赛进展情况,适时调整上述路段交通限行措施。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过往车辆按现场道路交通标志标识通行,服从交通民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限行期间带来的道路交通出行不便,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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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东亚及西太平洋电力工业协会大会交通限行的通告

2023-10-18,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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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2023年第24届东亚及西太平洋电力工业协会大会

活动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2023年第24届东亚及西太平洋电力工业协会大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相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10月19日0时-10月20日24时,思明、湖里区禁止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

二、2023年10月20日8时-13时,会展北路、展鸿路会展北路路口至展鸿南路路口段禁止车辆通行。

三、放置2023年第24届东亚及西太平洋电力工业协会大会活动《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限制区域内的公交车辆采取改道、跳站等措施绕行。

大会活动期间,道路交通繁忙,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出行安排。我局将根据道路交通情况,适时调整限制路段交通管控措施,过往车辆按现场道路交通指引标识通行,服从交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因道路交通限行带来的交通出行不便,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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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搬迁公告

2023-08-25,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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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搬迁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提供服务,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搬迁至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原办公地址(集美区石鼓路135号)将停止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时间

9月1日-3日搬迁至新址(暂停办公),9月4日起在新址办公。

二、新办公地址

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西门(集美区诚毅大街1-1官任地铁站4号出口)

三、交通指引

乘车路线1:目前途经政务中心的公交线路有十二条,市民可乘坐下列公交:900路(后溪公交场站—园博苑公交场站),902路(东安公交场站—厦门医学院北门),906路(西滨公交场站—集美北海湾),907路(厦门北站—集美人才市场),948路(杏南公交场站—会展中心公交场站),890路(厦门北站—海沧街道),915路(软件园三期站—水上运动中心),911路(软件园三期站—深青公交场站),947路(市政务服务中心—软件园三期站),957路(第一码头站—厦门北站),910路(后溪公交场站—西滨公交场站),919路(集美新城公交场站—集美学村2),至“杏林湾营运中心站”或“市民广场站” 或“集美市民公园站”下车,下车后按交通标识行走即可到达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

乘车路线2:乘地铁一号线至“官任”站,4号口出站。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五、咨询电话

0592-6289799

六、温馨提示

1.集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自2023年9月4日起在新办公场所正常办理业务,需要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群众可提前5个工作日在“i厦门”APP或小程序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

2.福建省自2023年6月1日起实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若因搬迁而影响群众正常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群众可就近选择其他婚姻登记机关进行预约办理。

因搬迁新址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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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妇幼两癌筛查服务升级(免费+免预约+免排队)

2024-05-31,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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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妇幼两癌筛查服务免费+免预约+免排队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开通免费“两癌”筛查免预约通道,只要符合筛查条件即可携带身份证及医保卡无需提前预约,直接前往市妇幼进行筛查 !

1、免费对象

参加本市医保的 35-64 岁妇女中城镇居民医保及无年度体检费用的职工医保妇女。

2、筛查时间、地点、热线

时间:周一至周六

8:30-12:00 14:30-17:30

地点:市妇幼保健院2号楼9楼

咨询电话:0592-2661503

3、免费项目

初筛项目(每人均享有):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高危型HPV检测、宫颈细胞学检查、乳腺触诊、乳腺超声检查。

后续检查(依初筛结果部分人群进一步检查):阴道镜、乳腺钼靶检查、病理学检查

4、参加筛查注意事项

参加“两癌”筛查不需要空腹,无需憋尿,也不抽血。

宫颈癌筛查:需避开月经期,一周内不要阴道用药及冲洗,三天内不要性生活,无性生活史不宜行宫颈癌筛查。

乳腺检查最佳时间:未绝经妇女月经干净后一周,绝经妇女任何时间都可以做乳腺检查。如计划怀孕或已经怀孕,不宜行钼靶检查。

5、去年参加过筛查了今年还能参加吗?

不能,2021-2025年只可享受一次免费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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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积金贷款利率

2024-05-24,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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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积金贷款利率

自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5月18日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贷款利率,自2025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以缴存人购买首套房贷款144万元、贷款期限为30年(等额本息)为例计算,调整前每月应还本息为6149.04元,总利息支出77.37万元;调整后每月应还本息为5955.23元,总利息支出70.39万元。总利息支出节省了6.98万元,缴存人每月应还款减少193.81元。

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公转商贷款和异地贷)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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