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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福建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笔试)

福建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条件来了!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福建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详见文章!

2023-06-28,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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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福建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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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福建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时间

2023-06-28,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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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节选)

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11日-16日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打印入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

报名时间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

2. 网上报名时间:7月7日8:00至7月10日17:00截止。

3. 审核时间:7月11日17:0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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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3-11-29,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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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9日-10日(部分考区考试时间12月9日-12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我们温馨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权限于12月4日开放,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应准确了解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提前做好出行路线规划,避免跑错考点、迟到或错过考试。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身体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安排。

三、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本人肖像的身份证明。

四、考生要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不得将手表、手机、智能手环等非考试用品带入考场。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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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

2023-11-07,全文共 3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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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举行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公告,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于11月8日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NTCE - 中国教育考试网 (neea.edu.cn)查询。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居住证、学生证上的家庭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面试时间、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0日(部分考区考试时间12月9日-12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3.面试科目: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10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含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外,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科目。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请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的考生在面试时携带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教材到考点报到。

4.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四、面试报名审核工作

(一)网上报名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11月8日8:30-11月10日17:00开放报名权限(已参加此次笔试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在网报时按要求选择参加面试的考区(中职文化课考生参照高中学科考生)。各考区接受面试考生的条件如下:

1.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莆田、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八个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本考区内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本考区所在地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2.厦门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数学、英语及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3.集美大学考区接收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报考幼儿园学段科目、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思想品德”)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同时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且报考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仅接收报考“数学”“英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4.闽南师范大学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5.莆田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6.武夷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小学学段(社会、科学、音乐、体育)、中学学段(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须在网报时选择“南平”考区。

7.福建教育学院考区只接收报考小学学段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二)网上审核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形式进行,审核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12日17:00前,考生在审核时段(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在报名待审核状态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同时还必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网上审核是根据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信息错误,以及谎报、瞒报信息参加面试的,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时,因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定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如遇到报名审核问题可联系报考考区,各考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三)网上付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须在11月14日24:00前完成网上付费。我省面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服价函〔2022〕17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280元/人次执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五、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注册时需要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信息后进行注册。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他人代替报名,如因未按要求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确保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在后期申请认证教师资格证时,发现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证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四)考生须认真按本公告要求选择相应的考区报名,如因未按公告要求选错考区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未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上传照片标准参照2023年下半年笔试公告要求。

(六)已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七)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开放日期:2023年12月4日-9日。

六、面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发放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4年1月10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

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面试成绩单,到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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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23-01-03,全文共 2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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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

2. 网上报名时间:1月13日8:00至1月16日17:00截止。

3. 审核时间:1月17日17:00截止。

4. 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2.注册。考生报名注册时需要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信息后进行注册。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3.报名。考生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最后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戴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4.缴费。我省采用是网上缴费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1-2个工作日,经考试部门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1月18日24时,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闽发改服价函〔2022〕17号文件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人每科70元。

5.考生信息审核咨询电话: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3月6日-11日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

4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成绩查询公告。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新增学科及课程调整

1.我省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中学类别初中、高中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学科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中学类别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2.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若由于本人填报虚假、错误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将由考生本人自负。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建议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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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湖里区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2023-11-10,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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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11月23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逾期不再受理)

体检相关

体检时间:本通知发布即日起可到指定医院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要求(具体可上市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栏目查询)。

2.体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市第五医院、厦门市海沧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

现场确认相关

1.时间:2023年12月5日-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为了便于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申请人请提前五个工作日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预约方式:扫描二维码关注“湖里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事→预约取号→点击预约→经营管理类→经营管理综合受理→在线预约→选择预约时间→立即预约→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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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湖里区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23-11-10,全文共 2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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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湖里区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一、认定范围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者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湖里区;

2.持有湖里区有效居住证;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湖里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驻湖里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并在指定医院体检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申请人使用手册详见附件1。

网报上传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9日-11月23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逾期不再受理)

(三)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要求(具体可上市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栏目查询)。

2.体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市第五医院、厦门市海沧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

3.体检时间:本通知发布即日起可到指定医院体检。

(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23年12月5日-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为了便于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申请人请提前五个工作日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预约方式:扫描二维码关注“湖里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事→预约取号→点击预约→经营管理类→经营管理综合受理→在线预约→选择预约时间→立即预约→提交。

2.地点:湖里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

3.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照即办件受理、发证。

(五)咨询电话

5788599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5722665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四、申请材料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8号)要求,申请材料如下:

(一)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二)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四)考试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

(五)《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按照“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签名时应检查页面中是否正常显示了承诺书内容及签名、当前日期的组合)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七)《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原件,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并盖章。

(八)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资格种类、学科。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报时提交的照片同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五、特别提醒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查。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根据教育部统筹安排,由公安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开展信息查询工作,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六、注意事项

(一)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是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上可验证的学历,含自考毕业证书等。

(二)现场确认或领证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申请者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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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厦门市思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2023-11-10,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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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4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逾期不再受理)

思明区现场确认将于2023年12月5日开始,具体现场确认的天数将根据我区网报人数确定。

现场确认的网上预约方式、办理地点、具体天数及相关要求,后续将于11月下旬在“思明区政府网”(http://www.siming.gov.cn/xxgk/zwgkzdgz/jy/ywjy/jsgl/)上发布,敬请及时关注。

本次认定范围

2023年在厦门市思明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咨询电话

0592-5926522(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0592-5862742(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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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厦门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查询

2023-11-07,全文共 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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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于11月8日公布。那么,如何查询成绩呢?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下半年厦门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查询

11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成绩查询公告。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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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厦门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出来

2023-11-07,全文共 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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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厦门教师资格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出来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于11月8日公布。

11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成绩查询公告。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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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

2023-11-07,全文共 1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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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于11月8日公布, 通过考试的考生可以进行面试报名,那么,厦门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一起来看下!

厦门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11月8日10:00-11月10日17:00开放报名权限(已参加此次笔试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在网报时按要求选择参加面试的考区(中职文化课考生参照高中学科考生)。各考区接受面试考生的条件如下:

1.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莆田、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八个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本考区内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本考区所在地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2.厦门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数学、英语及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3.集美大学考区接收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报考幼儿园学段科目、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思想品德”)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同时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且报考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仅接收报考“数学”“英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4.闽南师范大学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5.莆田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6.武夷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小学学段(社会、科学、音乐、体育)、中学学段( 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须在网报时选择“南平”考区。

7.福建教育学院考区只接收报考小学学段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二)网上审核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形式进行,审核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12日17:00前,考生在审核时段(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在报名待审核状态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同时还必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网上审核是根据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信息错误,以及谎报、瞒报信息参加面试的,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时,因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定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如遇到报名审核问题可联系报考考区,各考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三)网上付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须在11月14日24:00前完成网上付费。我省面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服价函〔2022〕17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280元/人次执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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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招聘报名入口+条件

2024-02-21,全文共 6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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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招聘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8:00(系统开启)-3月14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平台、入口: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考“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的人员,在“新任招聘”类型中选报相应岗位;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人员,在“委托考试”类型中选报相应岗位。

4.报名须知:

(1)本次报名不收费,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2)选报岗位时,不直接报考具体学校,只选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然后区分幼儿园教学岗位、小学教学岗位(含退役军人专门岗位)、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类别填报。

(3)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本人符合报考的岗位条件、何时取得何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属于退役军人或随军家属应同时注明。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市、区教育局进行网上审核。

2.网上初审时间为2024年3月8日—3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下同)。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eeafj.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4年3月14日18:00前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申诉。

4.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通过网上初审者方可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报考人员自行上网查询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报考人员进入考点的凭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情况特殊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经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社部门批准后另行公告。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再相同,符合国家、省市文件规定的优先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体检;若无优先对象,则加试一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考人员名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

1.笔试

报考人员统一参加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成绩以100分制计算(如果笔试卷面总分超过100分,则先换算为100分制作为笔试卷面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和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23年3月25日-3月31日 (3月31日应为17:30前)到各招聘单位办公地点提交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名单经审核后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6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提醒事项:报考厦门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考生,上午参加厦门市教育局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为本专业教学设计和专业素养),下午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6。

2.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人选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面试由市、区教育局组织,其中各区教育局面试方案须提前报市教育局备案。面试形式为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参照结构化面试形式的测试、板书等形式)、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等。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物理(含学科实验教师)、化学(含学科实验教师)、生物(含学科实验教师)、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小学科学和幼儿园教师还需参加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仅测试教育教学能力的岗位,面试成绩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加试专业综合技能的岗位,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且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均须合格。

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测试组别的,测试现场宣布的成绩为考生小组成绩,测试最终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计算,考生小组成绩、修正系数、最终测试成绩等将在厦门市教育局及各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计算公式为:修正系数=该岗位所有考生的测试现场成绩平均分÷本测试组别考生的测试现场成绩平均分,修正系数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八位。测试成绩=该考生小组成绩×修正系数,测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市、区教育局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人选、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报名表;

2.户口本;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文件、材料;

4.教师资格证书;

其中,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专门岗位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

6.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非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7.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经历:提供单位书面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报考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或证书(岗位条件有要求则需提供);

(3)本人参赛或指导学生获奖证书(岗位条件有要求则需提供);

8.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需提供退役证和安置地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联系电话:思明区0592-5916001,湖里区0592-5721857,集美区0592-6213695,海沧区0592-6584027,同安区0592-7030677,翔安区0592-7880193);

9.随军家属需提供配偶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家属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6332139);

军人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2226251)。

10.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

1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12.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资格复审通过后,审核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表上签字、存底。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六)聘用

1.体检

体检人选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由市、区教育局按规定组织,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体(复)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组织到三级及以上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体检,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市、区教育局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0日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情况特殊的,拟聘人员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但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用人单位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的人员身份及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按照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4)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前(含8月)取得毕业证书,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的任教学校由市、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校需求统一调配。

(6)具备专业技术职务的报考人员聘用后,其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聘任由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和岗位竞聘方案组织岗位竞聘。

2024厦门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招聘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中选报一个;

7.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取得;

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要求一致(详见附件5),且应于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2)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现役军人;

9.本市在编教师;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三)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幼儿园教学岗位,第二类为小学教学岗位,第三类为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第四类为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1.幼儿园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下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幼教专业,具备一级教师(原幼儿园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3)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幼儿园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4)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取得幼儿园教师职称且仍在幼儿园(含早教中心)任教,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二级教师(原中学二级、小学一级)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一级教师(原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学历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7)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

①符合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②厦门市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或复员干部。

3.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中学二级教师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4.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符合基本条件,同时应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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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招聘报考咨询电话

2024-02-21,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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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将通过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思明区教育局:0592-5862743(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1203室);

湖里区教育局:0592-5722876(办公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区行政中心4楼430室);

集美区教育局:0592-6683358(办公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T435);

海沧区教育局:0592-6053660(办公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一号滨湖大厦七楼3702室);

同安区教育局:0592-7030188(办公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南门里39号);

翔安区教育局:0592-7889103(办公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翔安投资大厦10楼1017组宣科);

厦门市教育局:0592-2667722(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5号秀德楼202室)。

20243厦门教师招聘计划表一览(社招)

幼儿园教师招聘

小学教师招聘

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招聘

2023-2024学年中职学校专业课师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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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市思明区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2023-11-09,全文共 2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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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市思明区下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一、认定范围

2023年在厦门市思明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厦门市思明区;

2.持有厦门市思明区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厦门市思明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厦门市思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5.驻厦门市思明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并在指定医院体检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本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详见附件1账号注册操作手册),申请人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网报上传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4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逾期不再受理)。

(三)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要求执行(具体可上市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栏目查询)。

2.体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市第五医院、厦门市海沧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双面打印。

3.体检时间:本通知发布即日起可到指定医院体检。

(四)现场确认

我区现场确认将于2023年12月5日开始,具体现场确认的天数将根据我区网报人数确定。

现场确认的网上预约方式、办理地点、具体天数及相关要求,后续将于11月下旬在“思明区政府网”(http://www.siming.gov.cn/xxgk/zwgkzdgz/jy/ywjy/jsgl/)上发布,敬请及时关注。

(五)咨询电话

0592-5926522(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0592-5862742(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四、申请材料

(一)所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双面打印)原件,由以上指定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合格”并盖章,且主检医师须签名。

2.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按照“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签名时应检查页面中是否正常显示了承诺书内容及签名、当前日期的组合。不需另行提交纸质承诺书)。

3.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资格种类、学科)。

(二)须提供现场核验的证件

1.有效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五、特别提醒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查。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根据教育部统筹安排,由公安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开展信息查询工作,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六、注意事项

(一)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是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上可验证的学历,含自考毕业证书等。

(二)现场确认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申请者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1.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注册操作手册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3.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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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厦门教师资格证认定(对象+时间+材料)

2023-11-09,全文共 2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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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23年第三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告,一起来看看吧!

2023下半年厦门教师资格证认定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厦门市或持有厦门市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二)厦门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厦门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厦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并在指定医院体检的。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申请人使用手册详见附件1。

网报上传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的同时发送照片电子版至邮箱:jiaoshizige202106@163.com(文件名为身份证号码)。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11月23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逾期不再受理)。

(三)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要求(具体可上市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栏目查询)。

2.体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市第五医院、厦门市海沧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

3.体检时间:本通知发布即日起可到指定医院体检。

(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23年12月5日-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现场确认实行网上预约,申请者请于11月22日—12月6日期间登录厦门市教育局http://edu.xm.gov.cn/或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网站http://swsl.xmedu.cn/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的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

2.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D厅(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

3.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照即办件受理、发证。

(五)咨询电话

1.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请咨询:2035405。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请咨询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

(1)思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926522 5862742

(2)湖里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788599 5722665

(3)集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258852 6683358

(4)海沧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580561 6580591

(5)同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7030188 7558573

(6)翔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7889053

四、申请材料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8号)要求,申请材料如下:

(一)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五)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按照“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签名时应检查页面中是否正常显示了承诺书内容及签名、当前日期的组合)。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七)《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原件,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并盖章。

(八)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相片背后写明姓名、资格种类、学科。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报时提交的照片同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九)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五、特别提醒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查。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根据教育部统筹安排,由公安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开展信息查询工作,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六、注意事项

(一)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是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上可验证的学历,含自考毕业证书等。

(二)现场确认或领证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申请者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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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师资格证2023下半年面试时间

2023-11-07,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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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师资格证2023下半年面试时间

1、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0日(部分考区考试时间12月9日-12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3、面试科目: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10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含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外,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科目。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请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的考生在面试时携带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教材到考点报到。

4、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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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3年下半年教资面试公告(时间+条件+流程)

2023-11-07,全文共 3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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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福建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2023年下半年教资面试公告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于11月8日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NTCE - 中国教育考试网 (neea.edu.cn)查询。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居住证、学生证上的家庭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面试时间、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0日(部分考区考试时间12月9日-12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3.面试科目: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10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含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外,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科目。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请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的考生在面试时携带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教材到考点报到。

4.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四、面试报名审核工作

(一)网上报名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11月8日8:30-11月10日17:00开放报名权限(已参加此次笔试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在网报时按要求选择参加面试的考区(中职文化课考生参照高中学科考生)。各考区接受面试考生的条件如下:

1.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莆田、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八个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本考区内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本考区所在地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2.厦门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数学、英语及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3.集美大学考区接收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报考幼儿园学段科目、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思想品德”)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同时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且报考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仅接收报考“数学”“英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4.闽南师范大学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5.莆田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6.武夷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小学学段(社会、科学、音乐、体育)、中学学段(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须在网报时选择“南平”考区。

7.福建教育学院考区只接收报考小学学段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二)网上审核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形式进行,审核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12日17:00前,考生在审核时段(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在报名待审核状态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同时还必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网上审核是根据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信息错误,以及谎报、瞒报信息参加面试的,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时,因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定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如遇到报名审核问题可联系报考考区,各考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三)网上付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须在11月14日24:00前完成网上付费。我省面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服价函〔2022〕17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280元/人次执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五、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注册时需要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信息后进行注册。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他人代替报名,如因未按要求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确保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在后期申请认证教师资格证时,发现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证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四)考生须认真按本公告要求选择相应的考区报名,如因未按公告要求选错考区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未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上传照片标准参照2023年下半年笔试公告要求。

(六)已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七)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开放日期:2023年12月4日-9日。

六、面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发放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4年1月10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

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面试成绩单,到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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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流程)

2024-04-02,全文共 3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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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流程

特别注意:“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启动后,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群体抓紧到系统上填报信息进行申请。保障资格申请是后续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基础,非常重要。

申请时间:“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于2021年12月10日8时启动

系统全年7*24小时不间断受理资格申请,全程线上填报,轻松实现指尖办理。各区、管委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格审核、公示。

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申请入口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申请步骤:点击菜单栏“综合服务”--“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

申请入口二:i厦门APP

申请步骤:打开“i厦门”APP,点击“服务”--“住房保障”--“5折租房”

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重要提醒: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后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将无法申请政策福利。

注:2022年3月31日(含)前申请“5年内5折租房”政策资格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

举个栗子:

小张今年23岁,本科毕业,厦门无房,于2021年1月1日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交医社保。原本,他要在2021年12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才能申领租金补贴。但因条件放宽,他只要在2022年3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就能申领接下来的租金补贴。

但如果小张在2022年4月1日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他将无法通过审核,也就失去了申领租金补贴的机会。所以,大家还是要注意抓紧时间进行资格申请,以免影响后续福利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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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4-03-01,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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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我们温馨提醒如下:

1.准考证打印权限于3月4日开放,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准考证》须使用空白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准确了解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考试当天请考生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做好出行路线规划,避免跑错考点,迟到或错过考试。

3.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身体健康监测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

4.考生入场时,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电子手环、耳机、涂改液、修正带、文字资料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5.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座位号签”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考生入座后,须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字。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书写任何字迹。凡答题卡上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7.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8.每科目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考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前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9.考生须按题号顺序在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10.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或传出考场。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将自己的答题卡、试卷依序放在桌面上,静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监考员清点核对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考生离场后,根据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离开考点。

12.考试全程实行实时监控、实时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存在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情形的考生,将依照《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执行“3年禁考”的追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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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招聘计划

2024-02-21,全文共 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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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出炉啦,拟招聘1162名教师~

2024年厦门幼儿园编内教师招聘计划

2024年小学教师招聘计划

2024年中职学校专业课师资需求

2024年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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