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8,全文共 2793 字
+ 加入清单一、研究所简介
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苏州医工所”)是中国科学院唯一以生物医学仪器、试剂和生物材料为主要研发方向的国立研究机构。自2012年11月通过验收正式成立以来,研究所始终秉承“忠诚 务实 合作 创新”的发展理念,定位于“面向生物医学的重大需求,开展先进生物医学仪器、试剂和生物材料等方面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工作,引领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的发展,建成医疗仪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成为不可替代的国立研究机构”。研究所围绕医用光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用声学技术、医用电子技术和康复工程技术等研究方向,设立了9个研究室。已建成半导体照明联合创新国家重点实验室——光与健康研究基地(苏州)、中科院生物医学检验技术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医用光学重点实验室、中科院先进体外诊断技术工程实验室和9个苏州市高技术重点实验室。研究所园区占地面积208亩,现有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的科研及配套用房,装备投入2.78亿元,总资产12亿元。截止2022年6月,人员总量1200余人:其中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13人,中科院重大人才工程项目23人,江苏省双创人才19人,江苏省双创团队5个;研究员84人,副研究员138人;博士生导师46人,硕士生导师82人,在学研究生400余人。硕士及以上学历占98%,35岁及以下青年职工占68%。累计授权专利近1400项,其中发明专利430余项;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1900篇。共承担国家、中科院及省市各类科技项目、军工项目、企业委托项目1200余项,科研经费总额15.1亿元。
二、招聘方向
1.医用光学技术:生物医学显微成像光谱技术、超分辨显微光学技术、光健康研究、显微光学仪器与关键部件研制等;
2. 医学检验技术:生化免疫分析、分子诊断、细胞分析/操控、微生物检测、生物医学传感、生物医用材料、医学检验仪器研制等;
3.医学影像技术:智能医学影像分析、医疗健康大数据、精准医疗、医学影像关键部件与设备等;
4.康复工程技术:人体生命体征检测与评估、运动功能障碍康复与评估、认知功能障碍康复与评估、健康干预技术与产品、老年护理与监护等;
5.医用声学技术:超声成像系统、光声成像、超声诊疗与康复评估、超声仪器与关键部件等
6.医用电子技术:控制与数字信号处理、电磁兼容性研究、超高速集成电路模块设计等
7.软件工程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1.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3.研究所支持力度
(1)获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生导师;
(2)提供各类经费累计1000万元(含人员成本);
(3)薪酬水平不低于70万元;
(4)提供人才公寓租住及100万元安家补贴;
(5)协助申请国家、院、省、市、区等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
4.申请说明
有意向者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联系苏州医工所人教处工作人员。项目指南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099.htm
四、中科院引才计划项目(A类)
1.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至申报年度1月1日);
(3)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动态和发展方向,注重战略谋划和前瞻布局;积极组织、策划和承担国家、院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组织带领团队开展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创新工作,取得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成果或攻克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高水平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积极培育青年人才;
(4)海外申请人应具有在海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担任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特别优秀或急需者,可放宽至副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
(5)国内申请人应具有在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担任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是国内相关领域优秀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2.研究所支持力度
(1)获聘正高三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生导师;
(2)薪酬待遇面议;
(3)提供科研经费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
(4)提供人才公寓租住及200万元安家补贴;
(5)协助申请国家、院、省、市、区等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
3.申请说明
常年受理,有意向者请联系人教处工作人员。
五、中科院引才计划项目(B类)
1.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申报年度1月1日);
(3)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4)能够引入先进的学术思想和技术方法,提出具有重要创新价值的工作思路;积极开拓新的研究方向或从事高水平攻关、解决工程技术难题;争取和承担国家科技任务,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科研成果;组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研团队;
(5)海外申请人应具有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连续不少于3年(含)的科研工作经历(对战略高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国家重点科技任务急需、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特别优秀的,海外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6)国内申请人(院外单位人员)应具有取得博士学位后在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不少于3年(含)的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担任副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
2.研究所支持力度
(1)获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2)薪酬水平不低于50万元;
(3)提供各类经费累计400万元;
(4)提供人才公寓租住及100万元安家补贴;
(5)协助申请国家、院、省、市、区等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
3.申请说明
常年受理,有意向者请联系人教处工作人员。
特别说明:另有国家、江苏省、苏州市等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有意向人员请联系人教处相关工作人员。
中科院苏州医工所网站: http://www.sibet.ac.cn/
联系人:江老师,15950072169(微信同号);邮箱:jiangxf@sibet.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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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人才优先购房申请人才目录
2024-01-19,全文共 439 字
+ 加入清单一、顶尖型人才(A类)
① 诺贝尔奖获得者;
② 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
③ 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经认定的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含外籍院士);
④苏州市引进的顶尖人才(团队)领军人才或相当于领军人才。
二、领军型人才(B类)
① 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培育工程入选者;
②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获得者;
③ 江苏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江苏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
④ 入选姑苏人才计划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
⑤ 入选金鸡湖人才计划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
注:A类苏州市引进的顶尖人才(团队)以及全部B类人才需在园区申报入选
2023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简章
2023-11-13,全文共 1507 字
+ 加入清单根据苏州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岗位简介表》“其他条件”中要求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相应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是指报名截止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者。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1)电脑端:入口
(2)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报名
3.报名及应聘材料上传:2023年11月13日9:00—11月17日16:00。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4.根据报名系统中提示要求添加附件,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料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6.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复审和考试考核
资格复审在考试考核前进行,考试考核的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考核得分情况,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得分情况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时,可在同一岗位合格人员中,按得分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0879。
八、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12-69584728;
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512-6875140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4141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1:《2023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公告
2023-11-06,全文共 3065 字
+ 加入清单根据相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及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2023年拟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具有行政事业编制的高层次卫生人才,户籍不限。
二、引进岗位
详见《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
(二)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时还须符合《相城区卫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附件2)中 A、B、C 类特聘人才要求的相关业绩和资格条件。
(四)A类特聘人才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1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B类特聘人才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C类特聘人才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2.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3.2024年5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采取邮寄报名方式,一律以EMS邮寄。报名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恕不退还。邮寄快件正面注明“相城区卫生人才引进应聘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材料(复印件均为1份)
①《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本人签字版原件;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
③大专及以上全部学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④在编在职相关证明材料(如最新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上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⑤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重要培训(进修)、荣誉称号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临床技术水平证明材料(仅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提供)、科研项目立项文件(合同/证书)、学术奖励证书(批准文件)、重点学(专)科批准文件、代表性论文、SCI第三方影响因子和收录引用证明等;
⑦入选的人才工程证书(批准文件)、重要学术组织职务证书(批准文件);
⑧符合《相城区卫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中 A、B、C 类特聘人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确认
1.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2.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初审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向引进单位或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或拨打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引进单位或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对初审异议的处理结果。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五)注意事项
每人限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相城人才网、“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引进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相城人才网、“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考核及成绩计算
1.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核销。岗位核销公告将在相城人才网、“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引进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相城人才网、“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引进单位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引进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3.对符合引进条件的体检合格人员,由相城区卫健委会同引进单位共同成立引进考察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考察,提出考察意见。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引进岗位空缺时,经引进单位申请,相城区卫健委批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拟录用人员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人才网、“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流程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单位最低服务5年,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有关事项
引进时人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且符合《相城区卫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中 A、B、C
类特聘人才条件之一的,经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认定后,按相关规定流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层次人才扶持政策。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2615,0512-85182256。
十一、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政策咨询:0512-85182661
引进单位咨询:详见岗位表(附件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附件:
1.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
2.相城区卫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3.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报名登记表
2024年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5-08,全文共 3781 字
+ 加入清单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科华路2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45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3)资格条件中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出具证明。
7.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资格条件中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8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岗位报名开始7个工作日后,我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6月26日。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5.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相关材料。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将通过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szhct.edu.cn/rencaizhaopin/)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须主动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由我院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2024年毕业生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690092
联系人:丁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0512-62690387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八、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6日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3167 字
+ 加入清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上级人事部门批准,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人才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纳入学校人员总量管理。聘用人员依据其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享受学校相关人才引进待遇(购房补贴20-100万元,科研启动费5-30万元,提供2年的租房补贴,特殊人才待遇面议,详情请电话咨询)。聘用人员业绩优秀的,学校可推荐申报各级各类政府人才工程。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入口(仅限PC端访问)。
(三)报名材料
1.上传个人1寸免冠照片(5M以下,jpg或png格式)、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4年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
3.归国留学人员须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方面: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出论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网等权威平台的收录截图,外文文献则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项目方面:上传立项批文(可附附件),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到账经费证明,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若因本人为项目成员,立项及结项证明中无法体现本人名字的,还需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作为项目成员的相关证明。
著作方面: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公告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四)网上确认
1.学校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考核
(一)资格复审
学校将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者,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复审以及考核的时间和要求在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为教学试讲和面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成绩当场公布。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教学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教学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和学校网页(https://www.szitu.edu.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18788;
监督电话:0512-63119901
九、本公告由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5日
2024年江苏省苏州中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3487 字
+ 加入清单为进一步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吸引热爱教育事业、学业成绩优、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工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7名(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见附件),可在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官网(http://www.szzx1000.cn)、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及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毕业届数不限。
符合下列优秀条件之一的2024年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①本硕阶段获得过至少一次国家奖学金;②本硕阶段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③本硕阶段均毕业于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④本科阶段获得过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⑤高中阶段获得过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奖学金证明、获奖证明等),须于2024年4月24日前取得。
(五)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高校2024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2024年10月2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网址:入口
2.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4月20日9:00—2024年4月24日15: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1日9:00—2024年4月25日20:00
4.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2024年4月26日12:00
5.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2024年4月26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材料上传要求
报名材料: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扫描或拍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须与报名信息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具体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上传材料将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②本人身份证;③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④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⑦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⑧工作经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⑨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系统上传材料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4.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试考核
1.本次招聘采用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形式。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1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超过40人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于面试前在学校网站(www.szzx1000.cn)公示,公示后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初定于四月底至五月初,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面试公告要求打印《2024年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试通知书》,按时参加考试。
3.面试主要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等综合素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进入体检人员,现场核验相应资格材料原件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因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5.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学校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询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193293。
八、本公告由江苏省苏州中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190308,0512-65196009
附件:
1.2024年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2.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
江苏省苏州中学校
2024年4月15日
2024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人才引进公告
2024-03-26,全文共 2822 字
+ 加入清单苏州工业园区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重要的合作项目,连续8年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评中综合排名第一,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为苏州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为加强人才储备,现面向海内外引进67名具有国际化视野、专业化能力的优秀人才充实各管委会机关及相关单位。
一、引才岗位
详见《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居民和拥有外国永居证的人员),政治品质良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研究生阶段需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世界前100名高校全日制毕业,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国内"双一流"高校名单参照中国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附件2)。
世界前100名高校主要参照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排名〈THE〉、美国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
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岗位,报考人员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应学位,其他国(境)外学历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正式报到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具体工作经历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以及根据园区管委会相关要求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引才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意向报名人员请登录网址入口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09:00~2024年4月4日17:00,此公告同时发布在圆才网站(www.o-hr.com)
—— "热招职位"中。
(2)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申辩内容请发至wangj@o-hr.cn,以收到邮件回复为准。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截止时间2024年4月5日12:00。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网站上传相关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考录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6。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顺延至2024年4月5日17:00。
3.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因应聘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笔试和资格复审
(1)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行政能力、英语、公文写作,满分100分;部分岗位加试专业试卷,满分50分,笔试总成绩最终折成百分制。笔试不设范围,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2)笔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资格复审在笔试后举行,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公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外语口试、面试、心理测试
面试共有两轮,其中第一轮为结构化形式,第二轮为访谈形式。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一轮面试、心理测试和外语口试的人选;第一轮面试后,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口试成绩占10%,根据总分高低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轮面试的人选。
二轮面试结束后,按笔试、一面、口试成绩占60%,二面成绩占40%折算分数,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在合格线以上按分数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有同分,按照笔试、一面、口试成绩总分,取高分者。如笔试、一面、口试成绩总分仍相同,取笔试成绩高分者。
4.体检和考察
对最终面试合格人员,按照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岗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
5.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信息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可按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视情况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不再递补。
四、其他
1.报名者应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取消相关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报名咨询:86-0512-66605856、66605867、66605964(工作日9:00-11:30、14:00-17:00);技术支持:86-0512-66605920。
五、本公告由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苏州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贴公积金贷款支持
2024-03-19,全文共 237 字
+ 加入清单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苏房金〔2018〕79号)相关规定执行,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享受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有效期为2年,以有权部门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时间为准。
公布名单:4月1日—4月18日。市人社局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复审,并最终确定本年度拨付名单。
发放给个人:人社部门拨付给申领人所在单位,再由单位转拨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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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贴发放补贴金额
2024-03-19,全文共 773 字
+ 加入清单补贴金额
为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分渠道申报并积分排名,分别依据受资助人总数的85%、10%、4%、1%的比例给予6万元、9万元、12万元、15万元的薪酬补贴及相关待遇。
发放:薪酬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
公积金贷款支持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苏房金〔2018〕79号)相关规定执行,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享受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有效期为2年,以有权部门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时间为准。
注意事项
1.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补贴资金由吴中区人社部门拨付给申领人所在单位,再由单位转拨给个人,已获姑苏人才计划其他子计划资助者,不重复享受该项补贴。
2.2022—2023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本通知发出前已离职的,原所在单位需在网上申领系统中做好离职操作,该人员离职即停止在原企业发放补贴,但可在新企业重新申报该项资助,符合要求者可拨付剩余补贴。
3.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加强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至申领人本人。吴中区人社部门对补贴资金的兑现情况等进行跟踪考核。如有虚假申领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情况的,一经查实, 取消该单位申报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4.为进一步做好政策的优化升级工作,请各单位务必在3月27日前按要求填报 《苏州市2024年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调研问卷的相关信息。敲重点:企业完成问卷调研,才可以申领本年度补贴资金。
方式一:电脑端网页链接:http://hcrs.o-hr.com/projects/research/sz2024/baseinfo
方式二: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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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贴发放申请平台
2024-03-19,全文共 423 字
+ 加入清单申请平台:苏州人才总入口,点击人才计划一网申报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我要申报资金申领页面,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https://rcsz.hrss.suzhou.com.cn
申领程序
1.企业申领
3月19日—3月29日。所在单位登录“苏州人才总入口”(https://rcsz.hrss.suzhou.com.cn) 人才计划一网申报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我要申报资金申领页面,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年度申请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但存在社保代缴情况,则需提供申请人就近月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并附申报单位与第三方机构代缴协议)。(点击查看流程)
2.区县初审
3月19日—4月3日。由吴中区人社部门对申领人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通过审核人员进行信用及违法情况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社局备档。
3.市级复审
4月1日—4月18日。市人社局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复审,并最终确定本年度拨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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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贴发放名单
2024-03-19,全文共 285 字
+ 加入清单公布名单:
4月1日—4月18日。市人社局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复审,并最终确定本年度拨付名单。
发放给个人:
人社部门拨付给申领人所在单位,再由单位转拨给个人
申请平台:
苏州人才总入口,点击人才计划一网申报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我要申报资金申领页面,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补贴金额
为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分渠道申报并积分排名,分别依据受资助人总数的85%、10%、4%、1%的比例给予6万元、9万元、12万元、15万元的薪酬补贴及相关待遇。
发放:薪酬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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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姑苏紧缺人才资金申领操作指南
2024-03-19,全文共 661 字
+ 加入清单紧缺人才资金申领操作指南
1.单位进入苏州人才总入I(https://rcsz.hrss.suzhou.com.cn),注册登录后,选择人才计划一网申报-专项计划-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点击我要申报,通过紧缺申报时选择的通道进入申报。(已有账号的直接点击登录-企业登录即可。若遗忘密码可以点击登录-企业登录-忘记密码进行密码重置,若遗忘账号可以点击登录窗口下方的账号变更,选择企业账号变更,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变更账号)
2.在申报页面点击【资金申领],右侧会出现所有本年度所有需要进行资金申领操作的人才,在右侧操作栏点击【申领]按钮进入填报页面。
3.本年度资金申领按文件要求须先填写《苏州市2024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调查表》,系统与问卷调查填报系统对接,如企业问卷系统填报信用代码与单位紧缺政策申报时填报的信用匹配一致即可跳转进行资金申领。如不一致则判断为未填写问卷信息,需按弹窗指示先跳转填写问卷,完成后返回进行资金申领即可。
4.进入资金申领填报页面后。
①如该人才已离职,请在“是否在职”字段选择“离职”后点击提交。
②如该人才正常在职,请选择“在职”并填写申领信息,如单位已在平台【会员中心]填写完成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开户银行、开户名、开户账号信息,系统将自动获取上述信息。
本年度申领时系统会自动校验申领人当前社保缴纳单位与现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是否一致,如存在社保代缴情况,则需提供申请人就近月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并附申报单位与第三方机构代缴协议。
单位及个人承诺书请下载模板后填写并上传扫描件。
苏州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贴发放时间+对象
2024-03-19,全文共 215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时间:3月19日—3月29日
申请对象:企业申领
公布名单:4月1日—4月18日。市人社局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复审,并最终确定本年度拨付名单。
发放给个人:人社部门拨付给申领人所在单位,再由单位转拨给个人
申请平台:苏州人才总入口,点击人才计划一网申报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我要申报资金申领页面,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https://rcsz.hrss.suzhou.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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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薪资待遇2024
2024-03-15,全文共 207 字
+ 加入清单人员管理及发展
1.新入职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薪酬福利发放、社会保险和企业年金缴纳等由苏州高新人才发展集团(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2.新入职人员纳入全区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对于合同期满一年且表现优秀的,根据有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择优选拔录用。
3.除按规定享受薪酬福利待遇外,在苏州高新区未购房的,工作前两年可优先安排入住青年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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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高新区人才引进流程+录用
2024-03-15,全文共 269 字
+ 加入清单人才引进测评考试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并统一分配工作岗位。对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人员作自动放弃录用处理。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故逾期作自动放弃录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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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报名时间+入口2024
2024-03-15,全文共 527 字
+ 加入清单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间自2024年3月15日9:00起,至2024年3月30日16:00截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或拍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须与报名信息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具体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及身份证;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6)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3.引才岗位开考比例为3:1。如引才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引才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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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岗位及条件
2024-03-15,全文共 475 字
+ 加入清单引进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国(境)外世界名校(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4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引才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
2.大学本科生为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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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1920 字
+ 加入清单苏州高新区地处长三角核心区域,1992年获批首批国家高新区。开发建设30余年来,始终秉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初心使命,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打造产业科创主阵地,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创新型科技园区。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持续优化高新区人才队伍结构,储备一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现面向海内外高校引进80名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国(境)外世界名校(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4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引才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
2.大学本科生为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间自2024年3月15日9:00起,至2024年3月30日16:00截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或拍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须与报名信息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具体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及身份证;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6)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3.引才岗位开考比例为3:1。如引才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引才岗位。
四、引进流程
人才引进测评考试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五、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并统一分配工作岗位。对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人员作自动放弃录用处理。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故逾期作自动放弃录用处理。
六、人员管理及发展
1.新入职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薪酬福利发放、社会保险和企业年金缴纳等由苏州高新人才发展集团(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2.新入职人员纳入全区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对于合同期满一年且表现优秀的,根据有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择优选拔录用。
3.除按规定享受薪酬福利待遇外,在苏州高新区未购房的,工作前两年可优先安排入住青年人才公寓。
七、工作纪律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报名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在校任职、荣誉奖励等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85770。
八、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2-68751945,0512-68751963
技术咨询电话:0512-65224092
附件:
1.2024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岗位表
2.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3.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高校名单
4.人才引进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高新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1日
2024苏州科技大学苏州创新生态研究院招聘公告
2024-03-13,全文共 787 字
+ 加入清单苏州创新生态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5名。其中从事研究工作3名,新媒体工作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新媒体岗位职责与要求
1.完成研究院的微信、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2.完成微信、网站内容的更新。
3.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掌握新媒体技术。
4.有较好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能力。
5.协助完成研究院各类宣传工作。
6.协助完成研究院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
7.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8.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
9.有工作经验的优先。
研究岗位职责与要求
1.协助课题负责人开展课题研究
2.完成课题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3.有较好的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
4.熟悉数据处理、统计及分析相关软件。
5.计算机、统计、数学、区域经济或创新研究等相关领域毕业的研究生。
招聘条件:
1.守法敬业,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热爱研究工作。
3.熟练掌握办公或研究的计算机辅助工具。
4.有比较好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5.岗位限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03月20日。
2.有意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范围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3.报名者须提交的应聘材料:《苏州创新生态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能证明应聘者能力的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
4.请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5.联系人:高楠
联系电话:18452315869
电子邮箱:1136676301@qq.com
其他有关事项:
1.聘用性质为劳务派遣。
2.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人员请按要求将所有应聘材料一并发送。
4.应聘人员请将邮件主题统一写成“应聘研究院科研助理岗位”。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科研助理的管理和待遇: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苏州创新生态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