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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贴公积金贷款支持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苏房金〔2018〕79号)相关规定执行,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享受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有效期为2年,以有权部门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时间为准。

2024-03-19,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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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支持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苏房金〔2018〕79号)相关规定执行,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享受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有效期为2年,以有权部门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时间为准。

公布名单:4月1日—4月18日。市人社局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复审,并最终确定本年度拨付名单。

发放给个人:人社部门拨付给申领人所在单位,再由单位转拨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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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贴发放补贴金额

2024-03-19,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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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分渠道申报并积分排名,分别依据受资助人总数的85%、10%、4%、1%的比例给予6万元、9万元、12万元、15万元的薪酬补贴及相关待遇。

发放:薪酬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

公积金贷款支持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苏房金〔2018〕79号)相关规定执行,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享受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有效期为2年,以有权部门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时间为准。

注意事项

1.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补贴资金由吴中区人社部门拨付给申领人所在单位,再由单位转拨给个人,已获姑苏人才计划其他子计划资助者,不重复享受该项补贴。

2.2022—2023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本通知发出前已离职的,原所在单位需在网上申领系统中做好离职操作,该人员离职即停止在原企业发放补贴,但可在新企业重新申报该项资助,符合要求者可拨付剩余补贴。

3.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加强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至申领人本人。吴中区人社部门对补贴资金的兑现情况等进行跟踪考核。如有虚假申领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情况的,一经查实, 取消该单位申报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4.为进一步做好政策的优化升级工作,请各单位务必在3月27日前按要求填报 《苏州市2024年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调研问卷的相关信息。敲重点:企业完成问卷调研,才可以申领本年度补贴资金。

方式一:电脑端网页链接:http://hcrs.o-hr.com/projects/research/sz2024/baseinfo

方式二: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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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贴发放申请平台

2024-03-19,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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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平台苏州人才总入口,点击人才计划一网申报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我要申报资金申领页面,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https://rcsz.hrss.suzhou.com.cn

申领程序

1.企业申领

3月19日—3月29日。所在单位登录“苏州人才总入口”(https://rcsz.hrss.suzhou.com.cn) 人才计划一网申报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我要申报资金申领页面,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年度申请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但存在社保代缴情况,则需提供申请人就近月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并附申报单位与第三方机构代缴协议)。(点击查看流程

2.区县初审

3月19日—4月3日。由吴中区人社部门对申领人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通过审核人员进行信用及违法情况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社局备档。

3.市级复审

4月1日—4月18日。市人社局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复审,并最终确定本年度拨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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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贴发放名单

2024-03-19,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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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名单

4月1日—4月18日。市人社局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复审,并最终确定本年度拨付名单。

发放给个人:

人社部门拨付给申领人所在单位,再由单位转拨给个人

申请平台:

苏州人才总入口,点击人才计划一网申报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我要申报资金申领页面,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补贴金额

为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分渠道申报并积分排名,分别依据受资助人总数的85%、10%、4%、1%的比例给予6万元、9万元、12万元、15万元的薪酬补贴及相关待遇。

发放:薪酬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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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贴发放时间+对象

2024-03-19,全文共 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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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3月19日—3月29日

申请对象:企业申领

公布名单:4月1日—4月18日。市人社局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复审,并最终确定本年度拨付名单。

发放给个人:人社部门拨付给申领人所在单位,再由单位转拨给个人

申请平台:苏州人才总入口,点击人才计划一网申报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我要申报资金申领页面,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https://rcsz.hrss.suzhou.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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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贴发放指南

2024-03-19,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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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时间+入口+条件+范围

申领程序

1.企业申领

3月19日—3月29日。所在单位登录“苏州人才总入口”(https://rcsz.hrss.suzhou.com.cn) 人才计划一网申报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我要申报资金申领页面,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年度申请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但存在社保代缴情况,则需提供申请人就近月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并附申报单位与第三方机构代缴协议)。(点击查看流程

2.区县初审

3月19日—4月3日。由吴中区人社部门对申领人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通过审核人员进行信用及违法情况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社局备档。

3.市级复审

4月1日—4月18日。市人社局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复审,并最终确定本年度拨付名单。

补贴金额

为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分渠道申报并积分排名,分别依据受资助人总数的85%、10%、4%、1%的比例给予6万元、9万元、12万元、15万元的薪酬补贴及相关待遇。

发放:薪酬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

公积金贷款支持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苏房金〔2018〕79号)相关规定执行,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享受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有效期为2年,以有权部门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时间为准。

注意事项

1.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补贴资金由吴中区人社部门拨付给申领人所在单位,再由单位转拨给个人,已获姑苏人才计划其他子计划资助者,不重复享受该项补贴。

2.2022—2023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本通知发出前已离职的,原所在单位需在网上申领系统中做好离职操作,该人员离职即停止在原企业发放补贴,但可在新企业重新申报该项资助,符合要求者可拨付剩余补贴。

3.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加强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至申领人本人。吴中区人社部门对补贴资金的兑现情况等进行跟踪考核。如有虚假申领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情况的,一经查实, 取消该单位申报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4.为进一步做好政策的优化升级工作,请各单位务必在3月27日前按要求填报 《苏州市2024年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调研问卷的相关信息。敲重点:企业完成问卷调研,才可以申领本年度补贴资金。

方式一:电脑端网页链接:http://hcrs.o-hr.com/projects/research/sz2024/baseinfo

方式二: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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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联系方式

2024-01-02,全文共 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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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各区、镇板块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2.吴中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吴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

联系电话:69388613,66056935;

联系地址:吴中区塔韵路178号吴中人力资源大厦三楼。

推荐阅读: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指南(时间+对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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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流程

2024-01-02,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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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流程

【审核流程】

网上初审

(1)举荐制初审:2024年1月2日至1月26日,各区、镇主管部门对照举荐条件,对申报企业及举荐制申请人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

(2)积分制初审:2024年1月22日至3月15日,各区、镇主管部门对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企业及积分制申请人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

网上复审

(1)举荐制复审:2024年1月29日至2月8日,区人社局对举荐制人员进行网上复审。

(2)积分制复审:2023年3月18日至3月29日,区人社局按照最终认定人数1:1.2的比例,在积分合格线及以上按积分从高到低的排名确定复审人员,取积分排名前350名的人员进行网上复审,不足的按实际人员进行网上复审,每家企业最多可有60人进入网上复审。网上复审未通过的申报企业及申请人,不再退回修改信息。

现场审验

2023年4月1日至4月19日。由申报企业经办人携带通过复审人员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企业所在区、镇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验,主管部门查验材料齐全无误后,在《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及所有材料复印件上盖章。企业经办人将区、镇主管部门盖章后的所有材料交至吴中人力资源大厦三楼人才服务科。

复核评审

2023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区人社局对通过现场审验人员的申报材料复印件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根据积分排名形成建议资助名单。

认定发文

建议资助名单报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即正式发文公布认定名单;公示有异议,由区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以上为计划安排时间,具体实施节点请及时关注申报系统首页信息。

其他事项

1. 各区镇应高度重视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申报、审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动员,严格审核,保证质量。

2. 已入选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但尚未享受政策待遇的,按照新政策规定兑现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子女入学等相关待遇。已在我区入选过区级相似类型人才计划的人才,且政策享受期未满的,继续按原办法予以资助,不再列入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资助对象。

3. 申请人及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 入选后的人才可享受15万元在吴中区一次性购买商品房(70年产权)的安家补贴及相关待遇,企业可以享受每0.5万/人引才补贴。

5. 企业当年度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并认定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的(引进的人才需当年度首次在吴中区缴纳社保),分别另行给予5万元/人,3万元/人,2万元/人的一次性生活补贴。推荐阅读: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指南(时间+对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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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材料

2024-01-02,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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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 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需提供区级以上人才计划证书或认定文件。领军人才非企业法人而是股东的,另须提供企业的股权验资证明;

3. 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或认定文件(公示文件无效);

4. 区镇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需提供区镇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推荐意见(另附表注明公司规模、行业领域、推荐理由等,详见附件1)。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及个人承诺书;

2.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3.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参保证明;

5.工资薪金证明材料,包括以下三类: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人薪资发放明细(经由本人签字、企业盖章后扫描原件上传,详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年份→选择工资薪金这一类别,提供每月详细截图,并按时间顺序制作为一张PDF文档)。以上三类材料,入职满一年的请提供2023年1月至12月的相关证明材料;入职不满一年的请提供入职月起至2023年12月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网上复审通过后方可下载,于现场审验时提供,企业及所在区镇主管部门盖章后有效);

7.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级以上职称证书、职务发明专利证书(署名排名前三)、参与标准制定(署名排名前三)等。

以上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彩色扫描件,并于现场审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审核时视为不通过。

推荐阅读: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指南(时间+对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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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评选标准

2024-01-02,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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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

1.举荐标准

(1)举荐资格及数量:近三年入选东吴科技企业家或创业类科技领军人才所在企业具有举荐资格,其中区领军科技企业家、省双创人才可举荐3人;重点科技企业家、姑苏领军人才可举荐2人;青年科技企业家、东吴领军人才可举荐1人。

(2)被举荐的人才可不受学历、职称和技能等级的限制,但仍应满足2021年1月1日及以后新引进至我区的条件,且应为企业核心技术骨干或高级管理人员,年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达到30万元及以上。

2.积分标准

(1)企业资质,占10%权重。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市级及以上科技领军人才创办企业积100分;高新技术企业、区级科技领军人才创办企业积90分;区(镇)推荐优秀中小微企业(每年推荐企业各不超过5家)积75分;其它企业积60分。

(2)个人素质,占30%权重。申请人为本科(中级职称、技师)的积60分,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的积80分,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的积100分。

(3)薪酬水平,占60%权重。申请人在企业年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达到10万元至30万元,可积60分至100分。

(4)加分选项:

①同时具备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能力等级的复合型人才,加2-3分(其中,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又获得中级职称或技师的加2分、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的加3分;未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但同时获得中级职称和技师资格的,加2分,职称和技能等级有一项是高级的,加3分)

②拥有职务发明者,其中发明专利(署名排名前三)每项加2分,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署名排名前三)每项加1分;

③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署名排名前三)每项加2分,参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署名排名前三)每项加1分;

所有加分项每人累计不超过10分。

综合以上标准,每年择优进行资助。推荐阅读: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指南(时间+对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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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对象

2024-01-02,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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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对象

申报范围和对象

1.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申报范围为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重点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航空航天、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工业互联网、检验检测认证、文化旅游)的企业。

2.申报个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同时具备双证),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资格,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我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的优秀人才。

3.申报对象应于2021年1月1日及以后新引进至我区,且申报当年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 企业法人代表及东吴科技企业家不在申报范围内。

5. 已获区级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不在申报范围内。推荐阅读: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指南(时间+对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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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范围

2024-01-02,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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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和对象

1.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申报范围为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重点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航空航天、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工业互联网、检验检测认证、文化旅游)的企业。

2.申报个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同时具备双证),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资格,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我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的优秀人才。

3.申报对象应于2021年1月1日及以后新引进至我区,且申报当年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 企业法人代表及东吴科技企业家不在申报范围内。

5. 已获区级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不在申报范围内。推荐阅读: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指南(时间+对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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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入口

2024-01-02,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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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入口

申报方式

申报入口:企业登录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系统(http://one.szwzrc.cn/Talent/Index.aspx)

进入申报系统页面,点击“申报注册”,按照要求整填报企业及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审核流程】

网上初审

(1)举荐制初审:2024年1月2日至1月26日,各区、镇主管部门对照举荐条件,对申报企业及举荐制申请人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

(2)积分制初审:2024年1月22日至3月15日,各区、镇主管部门对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企业及积分制申请人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

网上复审

(1)举荐制复审:2024年1月29日至2月8日,区人社局对举荐制人员进行网上复审。

(2)积分制复审:2023年3月18日至3月29日,区人社局按照最终认定人数1:1.2的比例,在积分合格线及以上按积分从高到低的排名确定复审人员,取积分排名前350名的人员进行网上复审,不足的按实际人员进行网上复审,每家企业最多可有60人进入网上复审。网上复审未通过的申报企业及申请人,不再退回修改信息。

现场审验

2023年4月1日至4月19日。由申报企业经办人携带通过复审人员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企业所在区、镇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验,主管部门查验材料齐全无误后,在《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及所有材料复印件上盖章。企业经办人将区、镇主管部门盖章后的所有材料交至吴中人力资源大厦三楼人才服务科。

复核评审

2023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区人社局对通过现场审验人员的申报材料复印件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根据积分排名形成建议资助名单。

认定发文

建议资助名单报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即正式发文公布认定名单;公示有异议,由区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以上为计划安排时间,具体实施节点请及时关注申报系统首页信息。推荐阅读: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指南(时间+对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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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时间

2024-01-02,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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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

举荐制:2024年1月2日至1月19日

积分制:2024年1月22日至3月8日

【审核流程】

网上初审

(1)举荐制初审:2024年1月2日至1月26日,各区、镇主管部门对照举荐条件,对申报企业及举荐制申请人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

(2)积分制初审:2024年1月22日至3月15日,各区、镇主管部门对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企业及积分制申请人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

网上复审

(1)举荐制复审:2024年1月29日至2月8日,区人社局对举荐制人员进行网上复审。

(2)积分制复审:2023年3月18日至3月29日,区人社局按照最终认定人数1:1.2的比例,在积分合格线及以上按积分从高到低的排名确定复审人员,取积分排名前350名的人员进行网上复审,不足的按实际人员进行网上复审,每家企业最多可有60人进入网上复审。网上复审未通过的申报企业及申请人,不再退回修改信息。

现场审验

2023年4月1日至4月19日。由申报企业经办人携带通过复审人员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企业所在区、镇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验,主管部门查验材料齐全无误后,在《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及所有材料复印件上盖章。企业经办人将区、镇主管部门盖章后的所有材料交至吴中人力资源大厦三楼人才服务科。

复核评审

2023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区人社局对通过现场审验人员的申报材料复印件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根据积分排名形成建议资助名单。

认定发文

建议资助名单报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即正式发文公布认定名单;公示有异议,由区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以上为计划安排时间,具体实施节点请及时关注申报系统首页信息。推荐阅读: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指南(时间+对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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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指南(时间+对象+材料)

2024-01-02,全文共 3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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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指南时间+对象+标准+材料

申报时间

举荐制:2024年1月2日至1月19日

积分制:2024年1月22日至3月8日

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系统(http://one.szwzrc.cn/Talent/Index.aspx),进入申报系统页面,点击“申报注册”,按照要求整填报企业及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申报范围和对象

1.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申报范围为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重点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航空航天、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工业互联网、检验检测认证、文化旅游)的企业。

2.申报个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同时具备双证),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资格,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我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的优秀人才。

3.申报对象应于2021年1月1日及以后新引进至我区,且申报当年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 企业法人代表及东吴科技企业家不在申报范围内。

5. 已获区级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评选标准

1.举荐标准

(1)举荐资格及数量:近三年入选东吴科技企业家或创业类科技领军人才所在企业具有举荐资格,其中区领军科技企业家、省双创人才可举荐3人;重点科技企业家、姑苏领军人才可举荐2人;青年科技企业家、东吴领军人才可举荐1人。

(2)被举荐的人才可不受学历、职称和技能等级的限制,但仍应满足2021年1月1日及以后新引进至我区的条件,且应为企业核心技术骨干或高级管理人员,年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达到30万元及以上。

2.积分标准

(1)企业资质,占10%权重。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市级及以上科技领军人才创办企业积100分;高新技术企业、区级科技领军人才创办企业积90分;区(镇)推荐优秀中小微企业(每年推荐企业各不超过5家)积75分;其它企业积60分。

(2)个人素质,占30%权重。申请人为本科(中级职称、技师)的积60分,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的积80分,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的积100分。

(3)薪酬水平,占60%权重。申请人在企业年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达到10万元至30万元,可积60分至100分。

(4)加分选项:

①同时具备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能力等级的复合型人才,加2-3分(其中,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又获得中级职称或技师的加2分、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的加3分;未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但同时获得中级职称和技师资格的,加2分,职称和技能等级有一项是高级的,加3分)

②拥有职务发明者,其中发明专利(署名排名前三)每项加2分,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署名排名前三)每项加1分;

③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署名排名前三)每项加2分,参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署名排名前三)每项加1分;

所有加分项每人累计不超过10分。

综合以上标准,每年择优进行资助。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 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需提供区级以上人才计划证书或认定文件。领军人才非企业法人而是股东的,另须提供企业的股权验资证明;

3. 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或认定文件(公示文件无效);

4. 区镇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需提供区镇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推荐意见(另附表注明公司规模、行业领域、推荐理由等,详见附件1)。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及个人承诺书;

2.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3.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参保证明;

5.工资薪金证明材料,包括以下三类: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人薪资发放明细(经由本人签字、企业盖章后扫描原件上传,详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年份→选择工资薪金这一类别,提供每月详细截图,并按时间顺序制作为一张PDF文档)。以上三类材料,入职满一年的请提供2023年1月至12月的相关证明材料;入职不满一年的请提供入职月起至2023年12月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网上复审通过后方可下载,于现场审验时提供,企业及所在区镇主管部门盖章后有效);

7.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级以上职称证书、职务发明专利证书(署名排名前三)、参与标准制定(署名排名前三)等。

以上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彩色扫描件,并于现场审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审核时视为不通过。

【审核流程】

网上初审

(1)举荐制初审:2024年1月2日至1月26日,各区、镇主管部门对照举荐条件,对申报企业及举荐制申请人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

(2)积分制初审:2024年1月22日至3月15日,各区、镇主管部门对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企业及积分制申请人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

网上复审

(1)举荐制复审:2024年1月29日至2月8日,区人社局对举荐制人员进行网上复审。

(2)积分制复审:2023年3月18日至3月29日,区人社局按照最终认定人数1:1.2的比例,在积分合格线及以上按积分从高到低的排名确定复审人员,取积分排名前350名的人员进行网上复审,不足的按实际人员进行网上复审,每家企业最多可有60人进入网上复审。网上复审未通过的申报企业及申请人,不再退回修改信息。

现场审验

2023年4月1日至4月19日。由申报企业经办人携带通过复审人员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企业所在区、镇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验,主管部门查验材料齐全无误后,在《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及所有材料复印件上盖章。企业经办人将区、镇主管部门盖章后的所有材料交至吴中人力资源大厦三楼人才服务科。

复核评审

2023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区人社局对通过现场审验人员的申报材料复印件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根据积分排名形成建议资助名单。

认定发文

建议资助名单报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即正式发文公布认定名单;公示有异议,由区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以上为计划安排时间,具体实施节点请及时关注申报系统首页信息。

其他事项

1. 各区镇应高度重视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申报、审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动员,严格审核,保证质量。

2.

已入选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但尚未享受政策待遇的,按照新政策规定兑现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子女入学等相关待遇。已在我区入选过区级相似类型人才计划的人才,且政策享受期未满的,继续按原办法予以资助,不再列入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资助对象。

3. 申请人及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 入选后的人才可享受15万元在吴中区一次性购买商品房(70年产权)的安家补贴及相关待遇,企业可以享受每0.5万/人引才补贴。

5.

企业当年度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并认定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的(引进的人才需当年度首次在吴中区缴纳社保),分别另行给予5万元/人,3万元/人,2万元/人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联系方式

1.各区、镇板块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2.吴中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吴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

联系电话:69388613,66056935;

联系地址:吴中区塔韵路178号吴中人力资源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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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指南

2023-10-20,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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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指南

申领入口:点击申请

申领程序

2019-2022年入选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按以下程序申领资助经费:

1.

企业申领:企业登录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系统(http://one.szwzrc.cn),填写人才个人房产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承诺书、房产证(19年入选人员提供2017年1月1日后购买的自住型商品房,20年入选人员提供2018年1月1日后购买的自住型商品房,21年入选人员提供2019年1月1日后购买的自住型商品房,22年入选人员提供2020年1月1日后购买的自住型商品房;均需70年产权)、购房合同、工资银行流水、工资单模板等,待后台审核通过后,下载并填写《2023年度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补贴申领表》。

2.板块初审:申请人携所在企业盖章并经本人签字的《2023年度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补贴申领表》及相关材料至所在区镇初审并加盖公章。

3.人社局复审:申请人携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人社局进行现场核验,核验通过后确定拟资助名单,待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通过后下达资助款项。

时间安排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

申请人在系统内上传材料并复审通过后,请在10月27日前携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人社局进行现场核验。

注意事项

1.为加强绩效评估,区人社局将对资助对象工作绩效及经费拨付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和评估。若有虚假申领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申报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2.入选2019-2022年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人才在通知发出前已离职或者社保中断缴纳的,原则上将不再继续享受相关待遇。

3.

企业2022年新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经认定为2022年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的,将另行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人才在通知发出前已离职或者社保中断缴纳的,原则上将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松

联系电话:69388613、66056935

电子邮箱:ys@dwrc.cn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吴中人力资源大厦三楼。

各区镇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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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高新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光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24-05-23,全文共 2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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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光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苏州高新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光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直属的一级国有企业,负责统筹苏州高新区集成电路、光子产业资源,依托“招商引资+产业投资+园区运营”三大核心能力,辅以“全生命周期的企业服务+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聚焦、聚力发展集成电路、光子产业集群。为进一步吸引集聚优秀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公司决定面向海内外引进数名具有国际化视野、专业化能力的优秀人才,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及广阔的事业成长空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苏州高新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光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2024年第一批次)》(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具体岗位要求的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邮箱

han.yul@snd.gov.cn。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6∶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信息填报:应聘者将填好的《苏州高新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光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专业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招聘邮箱han.yul@snd.gov.cn。邮件主题为“应聘人员姓名+招聘岗位代码”。

2.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3.材料上传: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报名邮箱,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上传材料主要包括(上传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

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③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外语能力、专业能力等各类资格证书;⑥工作业绩阐述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公司对应聘者所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后,通知应聘者复审和考核安排(复审和考核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1.对报考001-002岗位通过报名初审者,组织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不设范围。

3.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的岗位,可在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5.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同分者以笔试成绩排名前者为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政审

1.根据最终成绩按1:1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2.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ICBAY”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或苏州光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人员,按公司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者再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4.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考试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166822。

十、招聘咨询

未尽事宜,由苏州高新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光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6166228

附件:

1.《苏州高新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光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2024年第一批次)》

2.《苏州高新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光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专业人才应聘登记表》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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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姑苏紧缺人才资金申领操作指南

2024-03-19,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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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人才资金申领操作指南

1.单位进入苏州人才总入I(https://rcsz.hrss.suzhou.com.cn),注册登录后,选择人才计划一网申报-专项计划-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点击我要申报,通过紧缺申报时选择的通道进入申报。(已有账号的直接点击登录-企业登录即可。若遗忘密码可以点击登录-企业登录-忘记密码进行密码重置,若遗忘账号可以点击登录窗口下方的账号变更,选择企业账号变更,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变更账号)

2.在申报页面点击【资金申领],右侧会出现所有本年度所有需要进行资金申领操作的人才,在右侧操作栏点击【申领]按钮进入填报页面。

3.本年度资金申领按文件要求须先填写《苏州市2024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调查表》,系统与问卷调查填报系统对接,如企业问卷系统填报信用代码与单位紧缺政策申报时填报的信用匹配一致即可跳转进行资金申领。如不一致则判断为未填写问卷信息,需按弹窗指示先跳转填写问卷,完成后返回进行资金申领即可。

4.进入资金申领填报页面后。

①如该人才已离职,请在“是否在职”字段选择“离职”后点击提交。

②如该人才正常在职,请选择“在职”并填写申领信息,如单位已在平台【会员中心]填写完成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开户银行、开户名、开户账号信息,系统将自动获取上述信息。

本年度申领时系统会自动校验申领人当前社保缴纳单位与现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是否一致,如存在社保代缴情况,则需提供申请人就近月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并附申报单位与第三方机构代缴协议。

单位及个人承诺书请下载模板后填写并上传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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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2024-05-24,全文共 4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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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深入推进“归雁”计划,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昆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可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s.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7日至200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以博士研究生专业报考的,或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或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27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其中:

(1)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且研究生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户籍不限;

(2)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前一百名高校的研究生,且研究生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户籍不限;

(3)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限昆山户籍或昆山生源地。

5.“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依据2022年2月教育部印发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附件3);高校世界排名依据ARWU、THE、U.S.News、QS、CWUR世界大学排名榜单(附件4)。

6.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目录不按照“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结构划分;目录中第2列为“大类”名称,第3、4、5列为各学历层次具体专业名称,具体专业之间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7.报考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法律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2024年5月29日)取得。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8.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省聘及苏州大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在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9.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1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5月27日9:00—5月29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5月27日9:00—5月30日16:00。

5.陈述申辩时间:5月27日—5月31日期间9:00—16:00。

6.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5月27日9:00—5月31日17:00。

7.缴费时间:5月27日9:00—6月3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联系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联系方式为:0512-57371237。

2.初审合格人员须通过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2024年5月29日16:00后,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进入笔试、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逾期作放弃处理。

3.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6月4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国(境)外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应聘人员可凭登录账号和密码查询。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综合评定及面试

1.市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定,综合评定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10%。

2.对参加综合能力素质评定的考生,将综合评定成绩(10%)与笔试成绩(40%)合计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公告。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取综合能力素质评定分数高者;若笔试、综合评定、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5.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人社部门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纳入我市事业编制内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339944。

十、本《公告》由昆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7371237

附件1:昆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表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附件4: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榜单

昆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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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2024-05-17,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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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利率须知

1、对于2024年5月1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贷款利率调整表

2、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3、2024年5月18日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来源: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8C1KzxHMdG55Lay1SgFO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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