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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张家港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3-11-28,全文共 2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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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张家港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1月30日至2005年12月4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限张家港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7.具备《岗位简介》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8.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情形;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4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港城大道142号张家港市司法局底楼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期间全程封闭。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前由招聘单位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开展面谈。

2.面谈之后,由招聘单位给应聘人员发放体检通知。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3.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4.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5.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6.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与张家港市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新录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全市统配,一旦录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

5.录用人员相关待遇参照市同类公益岗位岗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683306。

六、本《公告》由张家港市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687577

附件: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张家港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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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铁城建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2023-11-30,全文共 5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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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城建集团华东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城建华东公司)是世界百强企业——中国铁建旗下中铁城建集团全资子公司,总部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金通大厦2-3层,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中铁城建华东公司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市政等专业施工,工程项目主要分布在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等地区。

根据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诚招一批英才加盟中铁城建华东公司。公司将为您提供“央企”的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障,为您提供行政序列、专业技术序列、项目经理序列、专家序列四大职业发展通道,为您提供梦想成真的的事业平台。

一、招聘岗位

1.本次招聘岗位为中铁城建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报价中心、技术中心、商务中心,经济管理部算量中心、租赁中心,项目成本管理部、项目设备物资部。招聘岗位及人数情况如下:

报价中心:土建造价人员1名、安装造价人员1名;

技术中心:土建技术人员1名、安装技术人员1名;

商务中心:市场开发人员2名;

算量中心:土建专业3名,安装专业1名;

租赁中心:3名;

项目成本管理部:10名;

项目设备物资部:12名。

二、岗位职责

1.市场开发部报价中心:

(1)招投标经验丰富,责任心强;

(2)工程预算、结算等编制与审核;

(3)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独立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图纸工程量计算,核对清单工程量,进行组价;

(4)掌握并熟悉各项定额,取费标准的组成和计算方法,其中包括国家和本地区,本行业的规定;

(5)合同文件的起草与管理,跟踪分析合同执行情况,审核相关条款;

(6)独立完成各专业成本的测算、概算,制定目标成本。

2.市场开发部技术中心:

(1)熟悉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及装修等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

(2)负责编制投标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3)参加工程现场踏勘,参与讨论、研究招标文件,提出招标答疑问题;

(4)参加开标会,向评标专家组述标;

(5)开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参加项目策划会,收集和整理投标信息,明确工程施工方法、总体施工部署,确定施工方案,测算非实体,技术设备、材料等计划用量,绘制施工图,进度图和进度计划等;

(6)掌握投标文件对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分析招标人对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的特殊要求,完成纸质标书的打印、装订或电子标书的导入等工作,落实投标技术文件的维护和安全,投标方案库的维护工作。

3.市场开发部商务中心:

(1)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寻找新的项目信息,甄别项目机会,负责相关项目的开发和跟进;

(2)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的投标工作;

(3)把握市场脉搏,提高对政府经济导向的敏感性,关注政府财政投资方向;收集政府、大型央企、上市公司、极具实力的企业为投资主体的各类基建项目信息;紧密联系地方政府发改委、住建厅、规划、设计等业务主管部门。

(4)负责公司跟踪、承揽项目的协调、指导、服务工作,负责项目商务合同的起草编制、评审、合同洽谈等工作,并对重大项目进行全过程监控;

(5)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各投标项目动态,并对重点项目给予关注,对发生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置意见,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按照领导指示处理落实。

4.经济管理部算量中心:

(1)协助编制、修订算量中心管理办法与制度;

(2)熟悉清单规范、定额及图纸,负责新开项目施工图算量工作,汇总工程量,总结经验,组织算量成果移交会;

(3)审核、指导项目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工程量,并提出修改意见;

(4)编制算量指导书,提供施工图算量技术咨询和支持,帮助项目解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负责审核项目分包结算工程数量,监督、检查项目分包月度结算、年度结算及最终结算工程量;

(6)建立算量中心信息库,收集、整理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规定、政策、信息等,及时组织学习;

(7)按月编制算量中心工作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8)建立工程数量数据库,并按工程特点、类别进行分类统计,建立台帐,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和共享;

(9)定期组织公司算量培训;

(10)完成本相关业务的工作报表;

5.经济管理部租赁中心

(1)贯彻落实公司设备物资租赁管理制度;

(2)负责对公司自有设备、物资进行登记、盘点,建立管理台账;

(3)负责公司内部自有设备物资的出租、回收、整修等工作;

(4)负责项目自购周转材料的归集、暂存、整修、调拨等工作;

(5)负责建立自购周转材料、设备的调拨手续、租赁结算等工作;

(6)负责定型化部品的加工、制作及整修工作;

(7)负责自有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负责操作人员管理;

6.项目成本管理部:

(1)贯彻执行公司经济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成本管理体系,完善各项成本管理制度、办法;

(2)参与编制和确定项目施工图预算和责任预算;

(3)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下,具体负责项目责任成本二次分解和实施计划的编制,并认真贯彻执行;

(4)熟悉业主合同,为变更索赔和新增项目提供单价分析,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5)每月定期组织项目成本分析会,分析成本管理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公司经济管理部提交成本分析报告;

(6)负责项目劳务及专业分包招标、合同签订,及时上报公司审批;

(7)负责定期对上对下验工计价工作,完工后及时办理对上和对下结算;

(8)建立完整的成本管理各类台账,及时向公司经济管理部报送相关资料;

(9)负责按照合同工程量清单,收集和分析现场各工序细目的工效水平、实际成本和构成,及时汇总上报公司经济管理部;

7.项目设备物资部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物资管理的有关准针、政策、法令、条例及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项目物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项目物资市场调查,制定物资供应准案,策划本项目物资管理相关工作;

(3)负责填报工程项目信息,根据项目工程部门提供的需求计划,编制本项目物资总采购计划及年度、月度采购计划,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4)负责与项目所属股份公司区域物资集采中心、集团物资公司对接,配合做好本项目所需股份公司集采物资、集团公司集采物资、公司集采物资的采购工作;

(5)负责完成本项目自购物资、甲供、甲控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6)负责本项目物资采购(租赁)合同的拟定、上报审批、过程执行以及发票的索取、初验、保管和传递;

(7)负责本项目进场物资的验收、存储、标识、发料、盘点、废旧物资处置等现场管理及过程资料的整理、保存等工作;

(8)负责物资限额发料消耗管理、成本核算、逐日登记等工作;每月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对账,确保账账相符,及时将相关票据资料移交财务部门;

(9)负责本项目周转器材配置、租赁计划的编制、上报及采购、调配、租赁、处置等相关工作;

(10)全面掌握本项目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负责供应商调查、评价与维护;

(11)及时、全面、真实、准确上报物资统计报表、集采总结及信息资料,完成物资档案的分类、整理、保存等工作;

(12)负责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公司相关信息化系统物资管理模块在本项目的全面应用,开展电商平台采购;

(13)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各作业队伍的物资管理工作;

(14)负责项目竣工物资资料的整理,上交归档,负责竣工项目物资管理总结的编写与上报。

三、任职资格

1.市场开发部报价中心:

(1)遵纪守法、思想合格、人品端正、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建筑、电气、给排水、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从事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岗位5年及以上经验;

(3)熟练使用广联达、鲁班、品茗等算量、计价软件、Auto CAD,office等办公软件,具有施工预算,成本分析等能力;

(4)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一级造价师、担任过工程项目成本管理部部长或总经济师的优先考虑;

(5)可接受短期出差;

(6)良好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抗压能力强。

2.市场开发部技术中心:

(1)遵纪守法、思想合格、人品端正、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建筑、电气、给排水、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从事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岗位5年及以上经验;

(3)能够熟练运用Office、CAD/Word、Excel、Ps等办公软件,具有多年标书编写经验,逻辑分析能力强,熟悉电子/纸质投标程序,有丰富的的方案编写、技术分析能力;

(4)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担任过工程项目工程技术部部长或总工程师的优先考虑;

(5)可接受短期出差;

(6)良好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抗压能力强。

3.市场开发部商务中心:

(1)遵纪守法、思想合格、人品端正、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建筑、电气、给排水、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从事市场开发管理岗位5年及以上经验;

(3)具有5年及以上招标(合同)管理或工程市场开发工作经历,熟悉建筑市场招投标法律法规,熟悉相关合同规范,能够独立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能够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4)熟悉建筑工程市场发展趋势,关注市场变化,综合能力强,具有较好的信息收集能力、市场洞察能力,较强的市场拓展及关系维护能力、资源整合和业务推进能力,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商务谈判能力。

4.经济管理部算量中心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认同和遵循公司的企业文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作风严谨、正派,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为人诚信、工作勤奋、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2)专业要求: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技能要求:了解及熟悉现行计价规范、计算规则、消耗量定额、费用标准及相关文件,熟练使用广联达等算量、计价软件、Auto

CAD,office等办公软件;

(5)工作经历:有独立完成广联达或其它软件算量工作经验。

(6)其它要求:取得二级造价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可优先考虑。

5.经济管理部租赁中心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认同和遵循公司的企业文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作风严谨、正派,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为人诚信、工作勤奋、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2)专业要求:不限,有项目设备物资管理经验;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技能要求: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5)工作经历:从事设备租赁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岗位2年及以上经验,具备良好的设备租赁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能力;

(6)其它要求:会操作叉车、随车吊,有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6.项目成本管理部: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认同和遵循公司的企业文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作风严谨、正派,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为人诚信、工作勤奋、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2)专业要求: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技能要求:熟练使用广联达等算量、计价软件、Auto CAD,office等办公软件;

(5)工作经历:从事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岗位2年及以上经验,具备良好的工程造价管理、成本管理的理论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

(6)其它要求:取得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书可优先考虑。

7.项目设备物资部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认同和遵循公司的企业文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作风严谨、正派,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为人诚信、工作勤奋、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2)专业要求: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物流等相关专业;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技能要求:熟悉采购相关的国家合同方面的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采购专业技术、业务技能和管理技术、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5)工作经历:从事工程项目设备物资管理岗位2年及以上经验,具备良好的设备物资管理能力;

(6)其它要求:取得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可优先考虑。

四、招聘流程

1.个人申请。应聘人员填写《中铁城建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将个人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注册证书、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和《中铁城建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招聘邮箱。

2.资格审查。中铁城建华东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对各岗位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联系人。

3.面试。中铁城建华东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4.聘用。经招聘程序被选拔录用的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被录用人员应在一周内做好原单位工作交接,到我司报到。

五、工作地点及薪资待遇

1.工作地点:根据工程项目需要和公司安排,与应聘者协商确定。

2.薪酬待遇:可执行我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薪资待遇,也可签订市场化协议制薪资待遇,根据过往业绩、能力和面试结果进行商定,一人一议。

六、报名时间

截止2023年12月27日,逾期报名无效。

七、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根据本人应聘岗位,将本人公开招聘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发送至我司简历投递邮箱,相关信息可咨询我司招聘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简历投递邮箱如下:

1.招聘联系人:雷经理

2.联系电话:17865922391

3.投递邮箱:1187401283@qq.com

我们将电话通知应聘者应聘面试相关事宜,请保持手机畅通。

感谢您的关注!

附件:中铁城建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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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熟理工学院《东吴学术》编辑部公开招聘专职编辑公告

2024-01-16,全文共 1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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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理工学院东吴学术编辑部公开招聘一名专职编辑公告

常熟理工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学校《东吴学术》编辑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职编辑。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吴学术》编辑部专职编辑

二、岗位职责

(一)稿件处理工作,包括组稿、审稿、编辑加工和校对等;

(二)完成部门布置、岗位发展所需的其他工作。

三、聘用方式及引进待遇

聘用方式:事业编制。

引进待遇:享受常熟理工学院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四、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工作作风严谨,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学术端正,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开阔的学术视野、较强的文字功底。

(四)能适应融媒体时代编辑工作要求,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较为熟悉媒体制作与管理运营;具有出版编辑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五)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哲学、文艺学、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政治学。

(六)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2024年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年龄要求: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应聘方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29日。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3月1日,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资格初审时间范围内登陆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应聘材料

凡符合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在报名时间内将如下应聘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rck@cslg.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1.《常熟理工学院编辑部公开招聘专职编辑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3.《报名表》中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

4.应聘者认为重要的其它材料。

请将所有材料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名称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六、考核和聘用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截止日期之后,按照资格复审、心理测试、业务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试用期工作协议,试用期为6个月。录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试用期工作协议,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及解答工作。

咨询电话:0512-52251172

联系人:朱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熟理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52251120

联系人:计老师

常熟理工学院

2024年1月15日

附件:常熟理工学院《东吴学术》编辑部公开招聘专职编辑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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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4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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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6),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入口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3月1日(周五)9:00—3月3日(周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3月1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1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1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信息均须与原件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szxchr.com/)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报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780949。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85182256;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8518232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1:《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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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太仓市城厢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2024-05-10,全文共 2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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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镇2024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城厢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1.招聘岗位:城厢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安全员

2.招聘人数:9名

(二)基本条件

1.适合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觉悟高,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美德,无不良嗜好和品行;

4.具有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热心为群众服务;

5.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退役军人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7.已在太仓市城厢镇工作的编外人员(含离职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1.报名

报名者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16:00。

(2)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请在本简章下方下载并填写)与相关证件资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tccxrs@126.com。(提交的资料请打包并注明:“专职安全员-姓名”)

(3)报名资料:《城厢镇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含近期免冠证件照)、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证明)、若是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若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的党员证明。报名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联系电话:0512-53428658。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开考比例: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按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

(2)笔试:主要考察考生行政能力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修养等方面能力。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只作为进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在符合岗位要求之外,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含高职)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可按照公益性岗位招聘需求,直接进入面试环节。①由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或低保边缘家庭高校毕业生;②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③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④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2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3)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所有网上报名时所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面试成绩加上评优成绩(符合“退役军人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中的任一条件,可以评优成绩加0.5分,分数不叠加。请在报名时上传相关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未传者视为放弃相关优先加分),两者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政审、体检、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对象。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可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性递补。

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政审、体检,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宜担任招聘岗位工作的情况,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政审、体检,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任前公示。

4.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须及时办理报到入职相关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解决。

三、待遇

1.首次聘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2.录用后,与太仓市厢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太仓市城厢镇编外用工管理。试用期满后享受城厢镇编外人员同等待遇。

3.面试成绩合格的未录用考生,纳入本镇编外人员招聘储备库,如一年内本镇其他岗位缺额,在征求考生意见的基础上,经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优先录用。

四、其他事项

报名者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城厢镇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太仓市城厢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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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2-26,全文共 4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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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江区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9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岗位简介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2024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086),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7.《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入口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3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电子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295×413像素,jpg或者png格式,大小为2M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5日16:00。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6日11:30。

6.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6日18:00。

7.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7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末尾。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8.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人社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区人社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补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9:00-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

3.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可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或待审核时可改报其他岗位。缴费成功后,除报考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费用减免事宜详见《报考须知》(附件2)“十三、招聘考试费用”。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自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吴江区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wjhrss.cn:1053/login)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录资格复审公告提供的网址查询考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五、资格复审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布。

六、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于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录取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公告》由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缴费退费电话:0512-63950615;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63950516;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陈述申辩电话:0512-63950942;

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5092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

1.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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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张家港市农业发展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20,全文共 2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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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农业发展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农业发展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01、03、04、05、06岗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02岗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4.“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01岗不限户籍。02岗-06岗限张家港本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7.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公司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主楼711室。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考者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提供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相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各类荣誉及证书、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有驾照要求的需提供驾驶证。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综合能力素质测评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综合能力素质测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报名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测评。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照岗位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将综合能力素质测评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考察(政审)前向招聘部门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2.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与张家港市农业发展集团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4.录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张家港市农业发展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56328038。

七、本公告由张家港市农业发展集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6328318。

附件下载: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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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2024-05-09,全文共 3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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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苏州科技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放宽5岁。紧缺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10日9:00-7月7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10日9:00-7月8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10日-7月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10日9:00-7月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查验应聘人员如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应聘人员身份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试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试讲时间及地点由苏州科技大学通过短信、电话或者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按照苏州科技大学指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格线为60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8092996

联系人:白老师、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9379060

联系人:程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科技大学

2024年5月8日

附件:苏州科技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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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公告(第二批)

2023-12-08,全文共 5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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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公告(第二批)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常熟市教育系统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选聘教师240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2024年毕业生,均可报名。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常熟市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第二批)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户籍不限。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2日至2005年12月14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须具有相应学位):①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须三等奖学金3次或含二等奖学金的2次或一等奖学金1次;②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称号;③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④获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⑤“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⑥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毕业生。

(六)各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最高学历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或相近。

(七)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2.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

3.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

4.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

5.托福(TOEFL)考试90分及以上。

(八)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九)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签订限期取得承诺书。(报考小学、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自录用之日起2年内取得。)

(十)《常熟市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第二批)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进入体检、政审程序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常熟市2024年教育系统其他批次公开招聘。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地址:入口(常熟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网上信息采集系统入口2)。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2日9:00-12月14日16:00

(三)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2月12日9:00-12月15日16:00

报考人员在常熟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网上信息采集系统入口2(https://zxxjszp.jscsedu.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常熟市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第二批)岗位简介表》。

(四)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12月12日9:00-12月18日11:00

(五)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12月19日9:00-16:00

通过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常熟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网上信息采集系统入口2(https://zxxjszp.jscsedu.cn),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缴纳报名费100元/人。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六)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

2.将个人基本情况,按照下列顺序制成一个多页的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以“招聘岗位代码+学科+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四位”的形式命名,邮箱名称见《常熟市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第二批)岗位简介表》)。发送材料作为基本能力考核的主要依据,须于缴费确认截止时间前完成发送,逾期未发送个人基本情况材料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发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网上打印并签字确认的《常熟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表》;

(2)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3)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须出具空白协议书,若网签的须提供网址且截屏上传或由学校出具证明);

(4)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提供硕士研究生及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在校期间的所学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6)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者,可不上传);

(7)高校期间的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校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奖项等),发表论文、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实绩材料,高校期间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及证明材料;

(8)留学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以上报名材料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七)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分别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匹配的专业条件和教师资格证。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设开考比例1﹕3。缴费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报考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对其失信行为将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诚信管理平台,并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与基本能力考核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12月24日),具体打印《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题型为客观题,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及其他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总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进入基本能力考核环节。笔试当日或次日在常熟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网上信息采集系统入口2(https://zxxjszp.jscsedu.cn)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基本能力考核人选名单。

(二)基本能力考核

常熟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发送至邮箱的个人基本情况材料对笔试合格的人员进行基本能力考核评价,根据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不足1﹕4比例的,按实际符合人数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

基本能力考核结束后,在常熟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网上信息采集系统入口2(https://zxxjszp.jscsedu.cn)公布进入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名单。名单发布后24小时内明确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基本能力考核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公布进入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名单时对外公布。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资格。

(二)资格复审程序:考生自行网上打印好《常熟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并签字确认,资格复审时带到现场,并随带报名时发送至邮箱的个人基本情况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准考证》,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资格。

六、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一)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时间原则上为现场资格复审结束第二天,详见常熟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网上信息采集系统入口2公告(https://zxxjszp.jscsedu.cn)。考生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需缴纳考核费100元/人。

(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形式为模拟上课和情境问答。考核成绩总分100分,设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三)根据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参加体检的人员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四)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结束当日或次日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合格者由常熟市教育局根据报考招聘岗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政审考核。考核合格后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录用过程中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按本考点同组同岗位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选择报考的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验证、聘用

(一)2024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拟录用的2024年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拟录用单位进行校验。

(二)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并通过验证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签订《常熟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自录用之日起满2年内未取得符合报考岗位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九、纪律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707135。

十、其它

(一)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二)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本《公告》由常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7768409860,0512-52774095。

附件:常熟市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第二批)岗位简介表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熟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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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德语教师、体育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3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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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熟理工学院德语教师体育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常熟理工学院地处苏州市常熟市,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普通本科院校。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德合作办学德语教师1人、体育教师2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一线工作。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德语教师、体育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方式

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与事业编制人员同工同酬。进校工作后,个人发展达到相关条件后,具有进入事业编制的通道。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提供的报名网址,微信扫码注册并登录,关注“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报名信息填写、资格初审,均通过线上进行。应聘期间请勿取关“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以便于接收后续相关通知,后续通知不采用电话或者邮件方式。因个人取关“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的行为,导致相关通知接收不及时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1. 报名网址:入口

2.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16:00—2024年5月24日16:00

3.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4日8:00—2024年5月26日16:00

4. 报名注意事项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时间期限为2024年8月20日前。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未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因报考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各岗位考核开考比例均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③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

1.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按照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统一组织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缴费通知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cslg.edu.cn)上公布,并通过应聘人员关注的“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

2.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每人100元。

3.

应聘人员需待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获得进入笔试考核环节的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的,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4.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招聘考核程序

(一)301岗考核方式:试讲、面试(含心理测试和资格复审)

1.

考核安排(含时间、地点等)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发布,并通过应聘人员关注的“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获得考核资格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 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 资格复审

来校参加考核时学校将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

4.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该部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进入面试。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者。

5.

面试按照常熟理工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办法现场告之应聘者。该部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者。

6. 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7.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二)302岗考核方式:运动技能演示、教学技能演示、教学说课(含心理测试和资格复审)。

1.

考核安排(含时间、地点等)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发布,并通过应聘人员关注的“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获得考核资格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 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 资格复审

来校参加考核时学校将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

4.

运动技能演示:按照我校制定的运动技能演示考核办法执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根据运动技能演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考核环节人员。如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运动技能演示考核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下一考核环节人员。

5. 教学技能演示:按照我校制定的教学技能演示考核办法执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6. 教学说课: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7. 总成绩=运动技能演示成绩×50%

+教学技能演示成绩×20%+教学说课成绩×30%。运动技能演示成绩、教学技能演示成绩、教学说课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8.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则按照单项考核成绩排名,顺序是:运动技能演示成绩、教学技能演示成绩、教学说课成绩。如单项考核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确定排序。

五、体检、政审与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治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规定时间一般为公示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及解答工作。

咨询电话:0512-52251172

联系人:赵老师、朱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熟理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52251120

联系人:计老师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13日

附件: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德语教师、体育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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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昆山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第二批)简章

2023-10-11,全文共 5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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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昆山高新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第二批)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昆山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第二批)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1-1、1-2岗位须持有社工证,1-3岗位仅面向退役军人。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0月7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专业不限。

7.昆山市户籍(以户口本为准,户口必须在2023年10月7日及以前迁入)。

8.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具备《2023年昆山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第二批)职位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2023年昆山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第二批)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考: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学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与现有高新区办事处与社区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系统网址: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入口)

(建议采用电脑端登录系统)

3.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2日09:00-2023年10月13日15:00

报名时需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0月12日09:00-2023年10月14日15:00

(16:30至次日09:00除外)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23年10月12日09:00-2023年10月14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6.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0月16日09:00-16: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改报或退费(联系电话:0512-55137246),逾期作放弃处理。

7.报名操作流程注意事项(请务必仔细阅读):

(1)报名信息提交后,处于等待审核过程中无法再次修改信息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初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因未及时修改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而导致报名无效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缴费截止时间之前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申诉(联系电话0512-55137246),逾期视为放弃申诉资格。

(4)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完整、准确填报报名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5)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6)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系统设置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部分系统设置内容填报提醒如下:

① 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况:应聘人员务必结合自身情况,仔细核对是否存在本简章及职位表中所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况,自行审核、如实选择系统选项。

② 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务必填写完整、准确。

户籍地址填报举例: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xx路xx号xx小区xx栋xx室。

户籍地派出所填报举例:昆山市公安局吴淞江派出所。

③ 学历:即应聘人员的报考学历,必须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如实选择对应选项。

④ 所学专业:即应聘人员的报考专业,报考专业必须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专业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⑤ 人员性质:

“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同期毕业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社会人士”即2023年以前毕业,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的人员。

⑥ 工作经历:1-3岗位要求面向退役军人的,考生必须在“工作经历”末尾处注明“本人为退役军人”,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⑦ 荣誉及证书:1-1,1-2岗位要求持有社工证的,考生必须在“荣誉及证书”末尾处注明“本人持有社工证”,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证件照片上传: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人员,先在网上完成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五、笔试

1.笔试日期、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根据考务工作实际情况提前公布,请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事业/国企专区公告(建议:请报名成功人员于报名结束后,每天上、下午各查看一次网站公告,以免影响考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逾期作放弃处理。

3.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取得面试资格)。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通道开启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陈述申辩。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暂定为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告,提前准备好复审所需材料。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社工证(1-1、1-2岗位提供)、退役军人证(1-3岗位提供)、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由进入面试的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在资格复审后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告,逾期作放弃处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八、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检通知单》。《体检通知单》由进入体检的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请考生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告,逾期作放弃处理。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政审)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一、纪律和监督

1.考生一经报名即认同本简章所有内容,严格遵守纪律和服从考务安排,主动关注和掌握各环节时间程序,对于简章发布方通过网站公布、电话、短信等任一涉及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通知及履行程序要求,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或履行相关程序要求的,即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0310781

十二、重要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应试人员请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通知单)纸质档参加考试。若本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户口本、驾照、护照等其他证件均无法代替身份证。

2.此次招聘的报名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修改/改报、报名缴费、准考证/通知单/体检单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已报名考试”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进行操作。

十三、本《简章》由昆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512-57570961

附件1:2023年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第二批)职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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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2023-04-24,全文共 3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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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人数、时间

(一)招录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主要为灭火救援岗位和驾驶岗位。

(二)招录人数:灭火救援岗位150人,驾驶岗位30人。

(三)报名时间: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报名条件

1、男性,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格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2、志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驾驶岗位人员需持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驾龄至少1年)。

4、年龄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年龄18至28周岁(出生日期在1995年1月至2005年1月),有部队服役经历的或专科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出生日期在1993年1月至2005年1月),驾驶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8年1月至2005年1月)。

5、身高165CM以上,体貌端正、身体协调性强、无纹身、无色盲、无精神类疾病、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健康心理素质。

6、以下情况可考虑优先录用:具有专科或同等及以上学历者、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有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有专业特长者(如无人机飞手、舟艇驾驶、高空救援)、持有国家认可运动员证书者、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者,以上情况需提供材料证明。

7、政治审查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8、无其他不适合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符合要求,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的治安管理处罚被拘留,时间在两年以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上一家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配偶、直系亲属、近亲属曾有过被判处刑事处罚的,或者正在服刑的;

6、曾在本市(昆山) 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离职或被辞退的;

7、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福利待遇

1、专职消防员薪酬待遇由地方财政保障,并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

4、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5、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年休假。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下辖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准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五、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流程

1、消防战斗员

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消防车驾驶员

从事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3、招聘流程

报名合格收到通知后参加考试,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通过后参加政审、体检和心理测试,最终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录用。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按要求填写《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邮箱:63398603@qq.com。

2、招聘咨询电话:0512—87887115或0512—8788713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三)报名时间

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

(四)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需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面试(原件供面试时审验):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2)学历证书,驾驶证;

(3)相关特长专业证书;

(4)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2张;

2、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虚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测试、体检、政审等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凡出现应聘者故意隐瞒自身疾病,如家族遗传病、先天疾病、传染病、心理疾病、精神疾病等,或隐瞒谎报的,用人单位录用后亦可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造成其他法律后果或安全事故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的复印件和照片原件不予退还。

(五)特别提醒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直接组织,信息以大队官方发布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报考人员应根据通知安排,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六、考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请查看附件,满分为100分。

3、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评三个项目综合成绩须为合格以上(60分),且单项成绩不得为0分,在合格的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二)面试

1、面试名额:在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3、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技能或资质证书、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等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并将《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打印,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4、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总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

七、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确定综合考察对象,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政治审查)。

八、体检与心理测试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新训队集中组织体检。体检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体检标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身高不足165cm,体重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

(2)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3)有文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

(4)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癖、头部黄癖、吸毒、性病的。

(5)有经常胸痛、心慌、心肌功能不健全、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6)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7)有遗尿症、梦游症的。

(8)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严重的。

(9)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

(10)心理测试不合格的。

九、聘用

(一)岗前培训

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4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期间严禁请假),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自动离职。

(二)工作分配

培训结束后,由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全市范围统筹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用工方式

政府专职消防员为直签制合同用工,由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规定落实执勤、训练、工作、生活制度,保证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和其他任务的完成。

附件1:《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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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2023-11-03,全文共 4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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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是苏州工业园区首家现代化公立三级医院,是苏州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工程,医院于2020年12月30日正式启用,致力于建设成为让政府满意、学校放心、百姓信赖、同行尊重的“研究型、国际化、高水平”的全国一流的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分两期建设,总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设床位3000张;一期标准床位800张,已经顺利投入使用;二期总投资约54亿元,规划建筑面积约39万平米,床位2200张。2021年10月底二期项目开工,建设周期3-4年,计划2025年投入使用。

医院依托苏州大学优质资源,秉承“创新、国际、卓越”的发展理念,立足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的区位优势,紧紧围绕高质量的医疗服务、高精尖的人才培养、高层次的生物医药转化三大使命,以学科建设为引领,走国际化发展道路,全力将医院打造成为高水平、创新型的区域优质医疗中心和医学转化服务平台。

现将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临床、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岗位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放宽至50周岁(197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的说明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附件),其中

“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需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书,且必须与报名专业相对应。

8.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9.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核医学物理师上岗证、核医学化学师上岗证、编码技能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病案信息技术资格证、营养师证、消防工程师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10.招聘条件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结业综合考核合格证明,应届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如应届生已取得中级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条件可予放宽。

11.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公立三级医院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公立三级医院岗位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12.招聘条件中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13.A类岗位,医院协助申报事业编制,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入编相关文件精神,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入编。

14.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没有要求。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6.其他工作:考生应做好健康管理,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11月10日16: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链接地址:入口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b)

3.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0日9:00-11月11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学历学位及专业等信息需与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致,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报名,请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缴费失败或无法考试等情况,后果自负。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期间,请考生于报名完成后的48小时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周末顺延),如审核不通过,请根据反馈结果及时修正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放弃。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早报考,审核通过人员请按系统缴费提示,按时缴费。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

5.A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比例1︰1。B-F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成功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官网发布岗位核减公告。

三、考核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A类岗位直接由单位组织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B-F类岗位统一组织笔试,笔试考核科目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详见岗位表。

笔试考点设在苏州,笔试时间:11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22日-25日。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期参加笔试,逾期视为放弃。

1. 分数查询

笔试结束7-10个工作日,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笔试过线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核面试人选)。

2. 资格复审

考核面试前将对本次招聘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公告将在医院官网公布。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并打印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通知单,并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纳入考核面试名单。

3. 考核面试

实践能力考核、面试的合格线以考核面试公告为准,考核面试公告未提及的为该项成绩的60%。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A类岗位面试100%;B-D类岗位笔试30%、实践能力考核20%、面试50%;E、F类岗位笔试30%、面试70%。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体检比例1:1要求,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医院统一组织加试。医院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体检标准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无法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负责此次招聘的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0512-67505208、65955475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65224092

缴费支持:0512-63420133

工作日时间:9:00-12:00,13:00-16:30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纪检负责此次招聘的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512-65955079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6:30

附件: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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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2-29,全文共 3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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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8日9:00-12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12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12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12月2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

(二)考核方式

(1)1—36号岗考核方式考核工作设试讲和面试,试讲采用模拟授课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在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等方面的教学素养和业务能力,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37号岗考核方式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计分方式

1—36号岗计分方式为: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37号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910410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02月27日

附件: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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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考察及聘用

2023-12-08,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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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和进入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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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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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常熟实验学校(筹)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3-12-11,全文共 5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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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常熟实验学校(筹)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常熟实验学校(筹)是常熟市教育局主管,常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常熟市高新区东南街道、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举办的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常熟实验学校(筹)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2.户籍不限。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8日至2005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

5.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2)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

(3)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

(4)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

(5)托福(TOEFL)考试90分及以上。

6.资格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8.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9.以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均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或相近。

10.《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常熟实验学校(筹)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进入体检、政审程序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常熟市2024年教育系统其他批次公开招聘。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18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6月1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邮件进行。

(1)报名及材料上传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16:00。

(2)材料上传:报名简历(需粘贴个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免冠二寸照片)及相关资料(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外语等级证书等)压缩包,以邮件标题为:“应聘学科+姓名+在职/应届/往届+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手机号”,上传至报名邮箱:15800707630@163.com。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12月18日24:00。

(4)2023年12月19日前报考人员注意查询邮件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为:13817157050,15800707630。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2月8日-12月19日9:00-16:00。

(5)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收到确认邮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常熟市东南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的对公账号(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高新区支行101220001007529815)缴纳报名费10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1:00。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分别按招聘岗位填写《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常熟实验学校(筹)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常熟实验学校(筹)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于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1:00)前发回报名邮箱。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匹配的专业条件和教师资格证,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各岗位均设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12月23日(具体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12月21日9:00起在报名邮箱下载并按照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涵盖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知识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学科专业知识是指教师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100分制计算。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笔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拟进入面试人选。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初定2024年1月7日,在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扫码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考生填写并打印好《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常熟实验学校(筹)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现场资格复审时带到现场,并随带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现场签订“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社会人员资格复审时须现场签订“与其他单位无劳动争议承诺书”。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4.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1)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硕士研究生还需持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2024年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另须出具院校盖章确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2024年毕业生《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尚未发放或网签的可出具由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与报考岗位相匹配。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面试证》。

2.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及教学基本功考核,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同组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笔试成绩也相同的进行加试),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当日或次日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考核、公示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合格者将由学校根据报考学科岗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合格后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因考生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验证、聘用

1.拟录用人员初定于2024年7月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学校进行校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并通过验证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707135。

十、其他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3.本《公告》由常熟市教育局、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常熟实验学校(筹)负责解释。

4.联系电话:15800707630。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常熟实验学校(筹)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常熟实验学校(筹)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常熟实验学校(筹)2024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信息采集表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常熟实验学校(筹)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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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4-02-23,全文共 5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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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为省属事业单位(含少量部属驻苏事业单位,下同)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类岗位的公开招聘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为省属事业单位中除涉密岗位外的部分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

管理类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除单位领导人员岗位以外的其他管理岗位。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八级以下的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以及对专业不作特别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包括教师岗位)。经济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对专业不作特别要求的专业技术(简称“其他专技类”)岗位,指各部门(单位)组织公开招聘时招聘条件或笔试内容中没有专业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技能类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二级(技师)以下的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表》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上查阅。

苏州岗位50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4日之间出生)。应聘科级(七级和八级)管理类岗位、具有中级职称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放宽至40周岁。《招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计算方法不变。

6.符合《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①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②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③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④招聘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7.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户籍限制。

应聘残疾人岗位的,需具有江苏户籍或为江苏生源,并持有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包括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由省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

面试(包括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以下简称“面试”)原则上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可见招聘岗位表中“主管部门”栏。

(二)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试卷内容各不相同。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专技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招聘岗位表》中“岗位类别”栏。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为2024年3月23日。具体时间如下:管理类岗位和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时间均为9:00-11:30;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时间为9:00-10:30。

江苏省各设区市均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考点的具体地址请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合格分数线。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者中1:3范围内(招聘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部门(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面试前在招聘部门(单位)等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面试。面试原则上由招聘部门(单位)组织。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除《招聘岗位表》中有特别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如招聘部门(单位)有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要求,并且在《招聘岗位表》中明确成绩所占比例的,其合格分数线与上述要求一致。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4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5日16:00;

3、陈述和申辩:2月28日-3月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6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

招聘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主管部门(即招聘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

“政策咨询电话、传真”栏内获取。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请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附件2)。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083),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3月20日9:00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08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招聘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五、考察与体检

招聘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招聘岗位表》中“考察体检比例”要求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对考察体检比例不是1:1的岗位,计算参加考察体检人数如果出现不足1的小数时,原则上进位取整,但进位取整后,若超过拟招聘人数的1.5倍,则舍去小数。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残疾人岗位的残疾情形,按岗位要求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咨询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招聘岗位表》的“政策咨询电话、传真、联系人”栏;

主管部门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附件2);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 025-12333、025-83230723、025-83236078;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3。

八、招聘工作监督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236051。

九、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附件:

1.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xls

3.综合管理部门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表.xls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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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公告

2023-05-08,全文共 2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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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备注:本次招聘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学院发展需要,能胜任教学、科研等工作。

(四)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5月5日(含)以后出生。如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即1972年5月5日(含)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人才类别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科研启动费

租房补贴(两年)

备注

博士教师

30-100

10-15

0.3万元/

无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在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前,前5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参照副教授执行

薪资待遇按苏州市属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科研、教学等奖励根据学校政策及本人实际成果情况上不封顶;具体引才安家待遇根据应聘人员实际情况“一人一议”。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0月31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csit.edu.cn。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本科及以上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3.本人主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扫描件。

4.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应聘思政教师岗位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 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

经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人员名单后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公示3天,报送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五、资格复审和考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正式考试前进行,由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应聘者不得参加后续考试。

资格复审以及考试的时间和要求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二)考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考试。

考试方式为教学试讲和面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成绩当场公布。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教学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教学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七、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学校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结论,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经公示无异议,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

(四)录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太仓市纪委0512-53531142;学校纪委0512-53940821;太仓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12-53534846)。

十、本公告由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12-53940823、0512-53940887

邮箱:rsc@csit.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附件1: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2: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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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理工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2024-02-01,全文共 3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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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理工学院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常熟理工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常熟理工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放宽5岁。紧缺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2月2日9∶00-2024年10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2月2日9∶00-2024年10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2月2日-2024年10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2月2日9∶00-2024年10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专任教师岗的考试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1)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试讲合格即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按照常熟理工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其他专技岗的考核方式为:业务能力考核和面试。

(1)业务能力考核的考核内容为学术期刊稿件编辑实务考核,按照常熟理工学院制定的业务能力考核办法执行,对应聘人员利用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处理工作问题的方法、效能作出评价。业务能力考核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业务能力考核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业务能力考核合格即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按照常熟理工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业务能力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业务能力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52251172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熟理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5225112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常熟理工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一) - 岗位表.xlsx

常熟理工学院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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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考试方式

2023-12-08,全文共 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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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及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将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suda.edu.cn/,招聘信息-专职辅导员栏)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3.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6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后续考核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6的,按照实际人数均进入下一轮。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名次及专业能力测试开始时间、地点将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suda.edu.cn/,招聘信息-专职辅导员栏)进行公布、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资格复审

在心理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人力资源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后续考核。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内)或就读学校相关学生部门出具的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证明;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党员证明材料由所在党组织出具;

5.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校级学生组织(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艺术团)各工作部门副职及以上且有校团委等部门证明;院级学生组织各工作部门正职及以上、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须有院级党政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岗能力和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测试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专业能力测试合格者中,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选。

(五)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将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suda.edu.cn/,招聘信息-专职辅导员栏)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六)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最终总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先后按照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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