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市便民服务

0

苏州引进

苏州引进专题栏目,提供与苏州引进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苏州引进问题。

分享

浏览

4803

文章

898

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引进教育重点紧缺人才公告

2024-02-02,全文共 2626 字

+ 加入清单

苏州市吴江2024引进教育重点紧缺人才公告

吴江是江苏省的“南大门”,东邻上海,西濒太湖,南连浙江,北依苏州主城区,是享誉全国的“鱼米之乡”“丝绸之府”。吴江历来崇文重教,孕育了柳亚子、费孝通、程开甲等一大批社会英才。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高考、名校“强基计划”改革以及人才队伍梯队建设需要,吴江区决定面向全国引进具有较高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或较强创新实践能力的特聘人才,学科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对象

凡符合本次引进条件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均可报名。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三)符合下列A、B、C、D四类中任一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1.A类特聘人才:

(1)国家教学名师。

(2)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

(3)教育部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4)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2.B类特聘人才

(1)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省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获得者)。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

(3)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4)省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

(5)省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或同级别)领衔者,且教育教学实绩得到同行高度认可。

3.C类特聘人才

(1)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省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获得者)。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

(3)省特级教师。

(4)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士。

(5)45周岁左右及以下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6)45周岁左右及以下的省教学名师、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地级市名教师、地级市名校长。

(7)40周岁左右及以下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全国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者、省教育厅“青蓝工程”等培养对象。

(8)35周岁左右及以下的县级学科带头人或省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者。

(9)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学科奥赛教练、职业技能大赛金牌教练,取得2项专利以上的“双师型”教师等。

4.D类特聘人才

(1)国家教学成果三等奖获得者、省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不设特等奖的三等奖获得者)。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获得者、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

(3)45周岁左右及以下的省内外名校副校长。

(4)35周岁左右及以下地市级以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获奖者。

(5)35周岁左右及以下的博士。

(6)30周岁左右及以下县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一等奖获得者。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报名前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受过行政处罚的;

2.报名前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3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报名的方式。邮寄材料包括(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事业人员在编证明(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等;⑥学校管理业绩材料。材料前附《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引进教育重点紧缺人才登记表》,材料通过EMS邮寄(不接受其他形式邮寄),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概不退还;同时将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引进教育重点紧缺人才《汇总表》和《登记表》电子版(下载网址:https://www.wjjyxxw.com)发至邮箱:wjzxg@163.com。

《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引进教育重点紧缺人才汇总表》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提交。

(三)邮寄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开平路1000号),邮件正面注明“人才引进应聘材料”,邮政编码:215200。

(四)报名注意事项:应聘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评审

吴江区教育局邀请相关教育教学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由评审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采取审阅资料、面谈答辩等形式对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教育成果进行审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察和体检

吴江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成立引进考察工作小组,对符合引进条件,并通过专业评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提出考察意见。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须经区委教育工委、区委人才办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名单在吴江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后,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首聘期限(服务期)5年,试用期约定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岗位待遇

吴江将为引进的省级特级教师建立名师工作室,发挥引领辐射作用;对引进的中青年人才纳入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对引进的人才给予15~25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贴。配偶、子女户口可随迁至吴江区,配偶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可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子女入学可享受吴江居民待遇。其他待遇按《吴江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吴人才〔2018〕7号)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81968。

九、本次引进工作由吴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公告由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3981967、63981971。

附: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引进教育重点紧缺人才登记表

附:岗位需求表

学段

学科

备注

中学

语文


中学

数学


中学

外语


中学

物理


中学

化学


高中

生物


高中

地理


高中

政治


直属单位

教师培训

1.在长三角地区有相关工作经历,所学专业为教育学、专业方向为教师教育领域;

2.35周岁以下博士或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博士或45周岁以下正高职称的硕士研究生。

小学

语文


小学

数学


小学

外语


小学

科学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4年1月30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医学人才引进公告

2024-02-06,全文共 3089 字

+ 加入清单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医院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公告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是苏州工业园区首家现代化公立三级医院,苏州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医院于2020年12月正式启用,总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设置床位3000张。医院设3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和2个研究机构,重点打造肿瘤、辅助生育、心脑血管、呼吸、重症医学、皮肤、口腔医学等特色重点专科以及国际化的内镜中心、生物医药临床转化中心、国际诊疗中心。目前医院已配备DSA-MR复合数字化手术室、256排超速螺旋CT、全数字平板式心血管造影机(DSA)、直线加速器、3.0T磁共振断层扫描仪、超高清SPECT/CT、体外循环机、ECMO等。

医院面向海内外延揽人才,吸引并整合了一大批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目前医院共引进临床医学专家团队5个:中日友好医院呼吸与危重症王辰院士团队、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内科葛均波院士团队、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辅助生殖技术与生殖遗传黄荷凤院士团队、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泌尿外科黄健教授团队及江苏省人民医院肾内科邢昌赢教授团队。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中华医学会银屑病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分会名誉主任委员张学军教授、第三届江苏省口腔医学会正畸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卫兵教授等全职加盟。医院现引进高层次人才共80余人,其中国家级人才7人,省部级人才24人,园区人才及市厅级人才29人。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将秉承“创新、国际、卓越”的发展理念,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凝练特色技术,走国际化发展道路,突出专科优势、打造特色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全力将医院打造成为集医教研于一体的区域优质医疗中心和医学转化服务平台,努力建设园区医疗高地,谱写园区医疗卫生事业新篇章。

一、申请条件及岗位待遇

(一)岗位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岗位紧缺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4.年龄要求:医学领军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医学重点人才一般不超过45周岁;优秀青年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优秀博士及临床博士后一般不超过35周岁,以上各类人才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5.主要招聘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医学与生命科学相关各种传统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基础研究、医学大数据人工智能、前沿研究与转化研究等各领域;

6.符合临床医学各专业,且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任职或学习经历的高端人才优先考虑。

(二)分类条件

1.医学领军人才

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在三甲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10年以上;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熟练掌握本专业前沿核心技术,在本学科有深厚的学术造诣或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2.医学重点人才

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三甲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近五年主持过地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2项以上,掌握本专业前沿核心技术,在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对本学科有良好的带动作用。

3.优秀青年人才

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三甲医院临床工作经历,掌握本专业前沿技术,有独立解决本专业问题的经验及从事一定水平科学研究的能力。

4.优秀博士

申请人须为应届博士研究生,无学术不端行为,毕业院校为双一流院校或985工程或211工程大学;或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或最新一轮教育部学科评估中A-档及以上(前10%)相应学科。

5.临床博士后

申请人须符合统招博士后招收条件,进站时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三)岗位待遇

1.薪酬面议,提供苏州市三甲医院具有较高竞争力的薪酬水平;符合苏州大学进编条件的给予高校事业编制,符合苏州工业园区进编条件的给予园区事业编制;医院目前建有临床转化平台,可与苏州大学、苏州工业园区科研院所、生物医药产业实验室等共享科研平台,如对科研平台有更高要求的可一事一议,满足个性化需求。

2.临床博士后基本年薪为20万元,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按年度发放奖补金。绩效评估优秀者聘期内奖补金总额为60万元,绩效评估良好者聘期内奖补金总额为30万元;在站期间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及省级博士后项目等资助的,所获得的资助补贴不计入总薪酬,叠加发放;所获国自然等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等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医院目前建有临床转化平台,可与苏州大学、苏州工业园区科研院所、生物医药产业实验室等共享科研平台。

二、其他支持措施

(一)住房优惠政策

1.对未在苏州购房,本人和配偶在苏州市无居住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单位申请人才优租房,租金按照人才公租房租金收取。

2.符合苏州工业园区优购房政策的,可按照相关规定优先购买商品住房。

(二)优先培养

医院将优先安排引进人才到国内外进修培训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优先安排其所需研修经费、科研经费和仪器设备等。

(三)人才项目支持

1.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双创计划”,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或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300-8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2.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特聘医学专家”,如入选,聘期三年内,省卫生健康委给予100万元或50万元的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不低于30%)。

3.优先推荐申报苏州市“姑苏卫生人才”(特聘A类B类C类D类),如入选,分别给予250、150万、50万、20万的安家补贴或生活补助,资助期内,可分别申请最高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15万元额度的科研项目;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享受拔尖型人才的乐居政策。

(四)个人补贴支持

1.苏州市“引才补贴”,按照相应层次引进的高端人才,苏州市提供引才补贴,入选的人才根据不同类别最高可分别享受25万、50万、250万。

2.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入选者可享受“乐居租房贴”、“乐居助力贷”。其中,最高可享受8000元/月的“乐居租房贴”;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乐居助力贷”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3.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贡献奖励标准不超过个人上年度年收入所形成的地方财力,且不超过其在苏购买或租赁汽车、自住住房、办公用房、参加专业领域培训及兴办企业等支出的总额。奖励总额历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人。

4.还可申请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卫生人才计划”(特聘A类B类C类)等区级人才计划,如入选,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

(五)其他支持

符合苏州大学特聘教授及以上人才认定条件的,可提供充足的办公实验室用房,支持招聘科研助手组建科研团队,研究生招生指标予以政策性倾斜,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

三、申请方式

全年接受申请,申请者须提供个人简历、学术成果及证明材料,以及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人才类型”。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德清、秦雅楠

联系电话:0512-65955177

电子邮箱:hr005@sdhmdp.com

联系地址:苏州市崇文路9号(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组织人事处)

附件: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应聘登记表

组织人事处

2024年2月2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苏州高新区人才引进流程+录用

2024-03-15,全文共 269 字

+ 加入清单

引进流程

人才引进测评考试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并统一分配工作岗位。对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人员作自动放弃录用处理。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故逾期作自动放弃录用处理。

推荐阅读:

>>2024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2024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岗位及条件

2024-03-15,全文共 475 字

+ 加入清单

引进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国(境)外世界名校(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4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引才岗位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

2.大学本科生为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推荐阅读:

>>2024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薪资待遇2024

2024-03-15,全文共 207 字

+ 加入清单

人员管理及发展

1.新入职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薪酬福利发放、社会保险和企业年金缴纳等由苏州高新人才发展集团(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2.新入职人员纳入全区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对于合同期满一年且表现优秀的,根据有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择优选拔录用。

3.除按规定享受薪酬福利待遇外,在苏州高新区未购房的,工作前两年可优先安排入住青年人才公寓。

推荐阅读:

>>2024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1920 字

+ 加入清单

2024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公告

苏州高新区地处长三角核心区域,1992年获批首批国家高新区。开发建设30余年来,始终秉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初心使命,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打造产业科创主阵地,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创新型科技园区。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持续优化高新区人才队伍结构,储备一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现面向海内外高校引进80名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国(境)外世界名校(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4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引才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

2.大学本科生为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间自2024年3月15日9:00起,至2024年3月30日16:00截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或拍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须与报名信息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具体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及身份证;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6)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3.引才岗位开考比例为3:1。如引才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引才岗位。

四、引进流程

人才引进测评考试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五、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并统一分配工作岗位。对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人员作自动放弃录用处理。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故逾期作自动放弃录用处理。

六、人员管理及发展

1.新入职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薪酬福利发放、社会保险和企业年金缴纳等由苏州高新人才发展集团(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2.新入职人员纳入全区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对于合同期满一年且表现优秀的,根据有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择优选拔录用。

3.除按规定享受薪酬福利待遇外,在苏州高新区未购房的,工作前两年可优先安排入住青年人才公寓。

七、工作纪律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报名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在校任职、荣誉奖励等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85770。

八、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2-68751945,0512-68751963

技术咨询电话:0512-65224092

附件:

1.2024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岗位表

2.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3.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高校名单

4.人才引进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高新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1日

展开阅读全文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报名时间+入口2024

2024-03-15,全文共 527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起,至2024年3月30日16:00截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或拍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须与报名信息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具体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及身份证;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6)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3.引才岗位开考比例为3:1。如引才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引才岗位。

推荐阅读:

>>2024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2023中科院苏州医工所引进高层次人才

2023-01-18,全文共 2793 字

+ 加入清单

一、研究所简介

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苏州医工所”)是中国科学院唯一以生物医学仪器、试剂和生物材料为主要研发方向的国立研究机构。自2012年11月通过验收正式成立以来,研究所始终秉承“忠诚 务实 合作 创新”的发展理念,定位于“面向生物医学的重大需求,开展先进生物医学仪器、试剂和生物材料等方面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工作,引领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的发展,建成医疗仪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成为不可替代的国立研究机构”。研究所围绕医用光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用声学技术、医用电子技术和康复工程技术等研究方向,设立了9个研究室。已建成半导体照明联合创新国家重点实验室——光与健康研究基地(苏州)、中科院生物医学检验技术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医用光学重点实验室、中科院先进体外诊断技术工程实验室和9个苏州市高技术重点实验室。研究所园区占地面积208亩,现有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的科研及配套用房,装备投入2.78亿元,总资产12亿元。截止2022年6月,人员总量1200余人:其中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13人,中科院重大人才工程项目23人,江苏省双创人才19人,江苏省双创团队5个;研究员84人,副研究员138人;博士生导师46人,硕士生导师82人,在学研究生400余人。硕士及以上学历占98%,35岁及以下青年职工占68%。累计授权专利近1400项,其中发明专利430余项;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1900篇。共承担国家、中科院及省市各类科技项目、军工项目、企业委托项目1200余项,科研经费总额15.1亿元。

二、招聘方向

1.医用光学技术:生物医学显微成像光谱技术、超分辨显微光学技术、光健康研究、显微光学仪器与关键部件研制等;

2. 医学检验技术:生化免疫分析、分子诊断、细胞分析/操控、微生物检测、生物医学传感、生物医用材料、医学检验仪器研制等;

3.医学影像技术:智能医学影像分析、医疗健康大数据、精准医疗、医学影像关键部件与设备等;

4.康复工程技术:人体生命体征检测与评估、运动功能障碍康复与评估、认知功能障碍康复与评估、健康干预技术与产品、老年护理与监护等;

5.医用声学技术:超声成像系统、光声成像、超声诊疗与康复评估、超声仪器与关键部件等

6.医用电子技术:控制与数字信号处理、电磁兼容性研究、超高速集成电路模块设计等

7.软件工程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1.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3.研究所支持力度

(1)获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生导师;

(2)提供各类经费累计1000万元(含人员成本);

(3)薪酬水平不低于70万元;

(4)提供人才公寓租住及100万元安家补贴;

(5)协助申请国家、院、省、市、区等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

4.申请说明

有意向者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联系苏州医工所人教处工作人员。项目指南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099.htm

四、中科院引才计划项目(A类)

1.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至申报年度1月1日);

(3)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动态和发展方向,注重战略谋划和前瞻布局;积极组织、策划和承担国家、院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组织带领团队开展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创新工作,取得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成果或攻克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高水平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积极培育青年人才;

(4)海外申请人应具有在海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担任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特别优秀或急需者,可放宽至副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

(5)国内申请人应具有在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担任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是国内相关领域优秀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2.研究所支持力度

(1)获聘正高三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生导师;

(2)薪酬待遇面议;

(3)提供科研经费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

(4)提供人才公寓租住及200万元安家补贴;

(5)协助申请国家、院、省、市、区等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

3.申请说明

常年受理,有意向者请联系人教处工作人员。

五、中科院引才计划项目(B类)

1.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申报年度1月1日);

(3)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4)能够引入先进的学术思想和技术方法,提出具有重要创新价值的工作思路;积极开拓新的研究方向或从事高水平攻关、解决工程技术难题;争取和承担国家科技任务,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科研成果;组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研团队;

(5)海外申请人应具有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连续不少于3年(含)的科研工作经历(对战略高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国家重点科技任务急需、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特别优秀的,海外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6)国内申请人(院外单位人员)应具有取得博士学位后在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不少于3年(含)的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担任副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

2.研究所支持力度

(1)获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2)薪酬水平不低于50万元;

(3)提供各类经费累计400万元;

(4)提供人才公寓租住及100万元安家补贴;

(5)协助申请国家、院、省、市、区等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

3.申请说明

常年受理,有意向者请联系人教处工作人员。

特别说明:另有国家、江苏省、苏州市等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有意向人员请联系人教处相关工作人员。

中科院苏州医工所网站: http://www.sibet.ac.cn/

联系人:江老师,15950072169(微信同号);邮箱:jiangxf@sibet.ac.cn

展开阅读全文

2024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人才引进公告

2024-03-26,全文共 2822 字

+ 加入清单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人才引进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重要的合作项目,连续8年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评中综合排名第一,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为苏州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为加强人才储备,现面向海内外引进67名具有国际化视野、专业化能力的优秀人才充实各管委会机关及相关单位。

一、引才岗位

详见《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居民和拥有外国永居证的人员),政治品质良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研究生阶段需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世界前100名高校全日制毕业,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国内"双一流"高校名单参照中国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附件2)。

世界前100名高校主要参照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排名〈THE〉、美国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

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岗位,报考人员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应学位,其他国(境)外学历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正式报到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具体工作经历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以及根据园区管委会相关要求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引才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意向报名人员请登录网址入口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09:00~2024年4月4日17:00,此公告同时发布在圆才网站(www.o-hr.com)

—— "热招职位"中。

(2)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申辩内容请发至wangj@o-hr.cn,以收到邮件回复为准。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截止时间2024年4月5日12:00。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网站上传相关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考录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6。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顺延至2024年4月5日17:00。

3.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因应聘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笔试和资格复审

(1)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行政能力、英语、公文写作,满分100分;部分岗位加试专业试卷,满分50分,笔试总成绩最终折成百分制。笔试不设范围,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2)笔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资格复审在笔试后举行,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公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外语口试、面试、心理测试

面试共有两轮,其中第一轮为结构化形式,第二轮为访谈形式。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一轮面试、心理测试和外语口试的人选;第一轮面试后,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口试成绩占10%,根据总分高低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轮面试的人选。

二轮面试结束后,按笔试、一面、口试成绩占60%,二面成绩占40%折算分数,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在合格线以上按分数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有同分,按照笔试、一面、口试成绩总分,取高分者。如笔试、一面、口试成绩总分仍相同,取笔试成绩高分者。

4.体检和考察

对最终面试合格人员,按照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岗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

5.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信息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可按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视情况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不再递补。

四、其他

1.报名者应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取消相关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报名咨询:86-0512-66605856、66605867、66605964(工作日9:00-11:30、14:00-17:00);技术支持:86-0512-66605920。

五、本公告由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公告

2023-11-06,全文共 3065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层次卫生人才公告

根据相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及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2023年拟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具有行政事业编制的高层次卫生人才,户籍不限。

二、引进岗位

详见《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

(二)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时还须符合《相城区卫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附件2)中 A、B、C 类特聘人才要求的相关业绩和资格条件。

(四)A类特聘人才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1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B类特聘人才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C类特聘人才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2.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3.2024年5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采取邮寄报名方式,一律以EMS邮寄。报名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恕不退还。邮寄快件正面注明“相城区卫生人才引进应聘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材料(复印件均为1份)

①《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本人签字版原件;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

③大专及以上全部学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④在编在职相关证明材料(如最新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上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⑤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重要培训(进修)、荣誉称号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临床技术水平证明材料(仅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提供)、科研项目立项文件(合同/证书)、学术奖励证书(批准文件)、重点学(专)科批准文件、代表性论文、SCI第三方影响因子和收录引用证明等;

⑦入选的人才工程证书(批准文件)、重要学术组织职务证书(批准文件);

⑧符合《相城区卫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中 A、B、C 类特聘人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确认

1.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2.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初审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向引进单位或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或拨打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引进单位或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对初审异议的处理结果。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五)注意事项

每人限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相城人才网、“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引进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相城人才网、“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考核及成绩计算

1.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核销。岗位核销公告将在相城人才网、“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引进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相城人才网、“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引进单位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引进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3.对符合引进条件的体检合格人员,由相城区卫健委会同引进单位共同成立引进考察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考察,提出考察意见。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引进岗位空缺时,经引进单位申请,相城区卫健委批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拟录用人员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人才网、“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流程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单位最低服务5年,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有关事项

引进时人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且符合《相城区卫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中 A、B、C

类特聘人才条件之一的,经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认定后,按相关规定流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层次人才扶持政策。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2615,0512-85182256。

十一、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政策咨询:0512-85182661

引进单位咨询:详见岗位表(附件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附件:

1.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

2.相城区卫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3.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报名登记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