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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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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5-09,全文共 2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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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17日9∶00-12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17日9∶00-12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17日-12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7日9∶00-12月2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

(二)心理测试

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

1-21号岗考核方式为综合性面试。

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教学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2号岗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计分方式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910414、62910413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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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2023-10-23,全文共 3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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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0月23日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10月23日9:00-1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10月23日-12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0月23日9:00-12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报名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核方式

1号岗的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试讲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格线为60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试讲、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2号岗的考核方式为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进行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6501185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650119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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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苏州校区2023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助理招聘公告

2023-11-24,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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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W202311029(苏州校区管理委员会智能科学技术学院助理)

南京大学委托南京北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助理1名

岗位编号:SZXZ2023-017

用工单位:苏州校区管理委员会(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

岗位职责:

以特聘科研助理身份协助课题组完成科研工作:

1、协助课题组进行课题申报及实施等相关工作;

2、开展三维重建与生成等相关课题研究。

招聘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已获得计算机、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2、有志在课题组攻读博士学位者优先;

3、有可微渲染与三维生成研究经历者优先;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网址入口)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11-29。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13680096330 zhuhaoese@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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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大学苏州校区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2024-01-08,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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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W202401012(苏州校区管理委员会智能科学技术学院科研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南京北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科研人员1名

岗位编号:SZXZ2023-028

用工单位:苏州校区管理委员会(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

岗位职责:

本岗位为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易子立课题组所设岗位:

1.撰写图像生成与编辑相关方向的高水平论文;

2.进行视觉AIGC研究,完成问题的提出、定义,技术方案的实现和评测的全过程;

3.协助团队完成基础工作平台的搭建和维护。

招聘要求:

1.拥有计算机专业(或其它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优秀的编程技巧,具备代码管理意识,能熟练使用Python编程语言开展实验;

3.具备逻辑思考、推理能力和问题解决技巧;

4.具有对事物运行基本原理的好奇心,注重基本概念;

5.良好的沟通技巧,英语口语和写作流畅;

6.有进取心,对工作负责;

7.有深度学习算法研发经验者优先。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入口)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01-11。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0512-68768090 yi@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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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12-26,全文共 5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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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8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2日至2006年1月5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8.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7月5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7月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系统链接地址:入口

1.报名、上传附件:2024年1月2日9:00—2024年1月5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1月2日9:00—2024年1月8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1月2日9:00—2024年1月9日18:00;

(二)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2024年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提交相关专业方向证明。

5.《岗位简介表》(附件)“其他条件”中所要求“职称”等各类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相关附件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1月12日13:00—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视为放弃。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报考岗位简介表中职称要求为副高及以上或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2.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日期将提前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获取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3.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将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公布,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

wsjkw.suzhou.gov.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组织笔试的岗位,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 wsjkw.suzhou.gov.cn)公布。

六、面试

1.面试通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组织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不组织笔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各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291938。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23179;

招聘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512-65224092;

招聘单位相关联系电话(区号0512):

招聘单位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101.苏州市立医院 0512-62362589、62362511、62363550

102.苏州市中医医院 0512-67872523

103.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0512-87806026

104.苏州市广济医院 0512-65792044

105.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68262385

106.苏州市中心血站 0512-65230119

107.苏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0512-62362589、62362511、62363550

108.苏州市卫生计生系统学会联络服务中心 0512-65092713

109.苏州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0512-65214430

110.西苑医院苏州医院 0512-6787252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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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2023-12-05,全文共 6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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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全国一流现代化示范园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学历,“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人员,本科、研究生阶段均须为高校全日制毕业。

5.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的,年龄须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要求:

(1)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的,限昆山户籍,户籍证明以户口本为准,户口必须在2023年12月11日前迁入。

(2)以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报考的,本科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且所读专业属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附件3,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户籍不限。

(3)以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强高校(QS、THE、U.S.News、ARWU、CWUR)(附件4)本科学历报考的,户籍不限。

(4)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户籍不限。(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务必自我审核、谨慎报名,确保本科、研究生阶段为高校全日制毕业)。

(5)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外市生源考生不能视作具有昆山户籍。

7.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高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8.归国留学人员另需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学生;

(3)2023年12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建议采用电脑登录报名系统报名)。

2.报名系统网址: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入口)。

3.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1日09:00-2023年12月13日15:00

报名时需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2月11日09:00-2023年12月14日15:00

(工作日16:30至次日09:00、休息日除外)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23年12月11日09:00-2023年12月14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6.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2月15日09:00-16: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改报或退费(联系电话:0512-55137246),逾期作放弃处理。

7.报名操作流程注意事项(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应聘人员登录系统,通过“招聘信息及报名入口”选择本场考试,在简章最下方点击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因未及时修改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而导致报名无效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等待审核过程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缴费截止时间之前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512-55137246)。

(4)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5)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6)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系统填报部分信息提醒如下:

① 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况:应聘人员务必结合自身情况,仔细核对是否存在本简章及岗位表中所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况,自行审核、如实选择系统选项。

② 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

③ 学历:即应聘人员的报考学历,必须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如实选择对应选项。

④ 所学专业:即应聘人员的报考学历,报考专业必须以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完整,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⑤ 人员性质:

“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社会人士”即2023年以前毕业,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证件照片上传: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7)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人员,先在网上完成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9)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笔试

1.笔试日期、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根据考务工作实际情况提前公布,请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事业/国企专区公告(建议:请报名成功人员于报名结束后,每天上、下午各查看一次网站公告,以免影响考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逾期作放弃处理。

3.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笔试分数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

4.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通道开启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告。

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修改/改报、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已报名考试”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进行操作。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打印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盖章),有效期为14日。

(4)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示。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由进入面试的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在资格复审后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告,逾期作放弃处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网上公示,详见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体检人员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录用

1.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人事转移或毕业生报到手续,实行人事代理。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均由其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30日内未能报到的视为放弃。

2.人员一经录用,按照开发区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一、纪律和监督

1.考生一经报名即认同本简章所有内容,严格遵守纪律和服从考务安排,主动关注和掌握各环节时间程序,对于简章发布方通过网站公布、电话、短信等任一涉及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通知及履行程序要求,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或履行相关程序要求的,即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开发区纪工委电话0512-57367650(工作日09:00-17:00)。

十二、重要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应试人员请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通知单)纸质档参加考试。若本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均无法代替身份证。

2.此次招聘的报名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修改/改报、报名缴费、准考证/通知单/体检单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已报名考试”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进行操作。

十三、本《简章》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512-57380919,50197687(工作日09:00-17:00)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1: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3: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doc

附件4: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高校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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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2024-04-12,全文共 2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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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邮箱地址:sgmrsc@sgmart.edu.cn

(二)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报名时须将以下1-5项材料扫描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件请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1.填写《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须对本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表格相应位置手写签名。

2.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3.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4.能够证明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5.能够体现个人专业水平的作品集。

6.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报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名单将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td.sgmart.edu.cn)公布。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所有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组织考核

考核方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心理测试、试讲。具体考核方案将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td.sgmart.edu.cn)另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一)专业能力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对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高中以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劳动(或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如果出现资格复审不通过等情况,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下一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最终进入试讲的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三)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的试讲合格成绩须达到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优先,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试讲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网站地址为http://td.sgmart.edu.cn/。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在学校通知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者;(2)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3)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6501085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2-66501191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表

附件2.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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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3-06,全文共 3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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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4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4日9:00-12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4日9:00-12月25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4日-12月2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4日9:00-12月26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公告,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报名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考核方式

1.1-4号岗的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2.5号岗的考核方式为专业测试和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专业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通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6501185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650119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2月29日

附件: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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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实验室二维半导体材料、器件与集成技术方向招聘公告

2024-05-17,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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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实验室二维半导体材料器件集成技术方向招聘公告

单位概况

苏州实验室是经中央批准成立的新型科研事业单位,设在苏州工业园区。

实验室以“四个面向”为根本遵循,围绕“战略性产品、战略性产业、未来科技”发展中重大材料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强化战略性结构材料、功能材料和前沿材料的突破,打造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和AI计算设计平台,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研究工作,努力建成世界一流实验室。

岗位需求与任职条件

二维材料制备工艺

职责描述:

1.开展二维过渡金属硫族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生长工艺及相关设备研发;

2.协助方向带头人完成科研项目的规划布局、技术攻关、平台建设等内容;

3.完成方向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务。

任职要求: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在国内外顶尖高校或知名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

2.具有二维材料生长与设备研发相关经历,在领域内取得过重要成果。

二维材料器件、电路与系统集成

职责描述:

1.开展二维半导体器件、电路、系统集成等工艺研发;

2.协助方向带头人完成科研项目的规划布局、技术攻关、平台建设等内容;

3.完成方向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务。

任职要求: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在国内外顶尖高校或知名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

2.具有二维材料器件与集成技术研发相关经历,在领域内取得过重要成果。

半导体工艺工程师

职责描述:

1.负责半导体工艺设备的装配、调试、操作、维护、培训和管理;

2.负责建立晶圆工艺流程、验证、测试、优化相关工艺参数,整理归档相关技术文件;

3.完成方向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务。

任职要求: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半导体工艺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开展设备管理、工艺调试工作。

科研项目助理

职责描述:

1.协助项目负责人和研究团队开展规划调研、项目申报、立项论证及项目全过程管理;

2.负责与管理部门和相关合作方对接交流,协助组织项目科研活动、学术交流会及研讨会,参与项目研究和研究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3.完成方向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务。

任职要求:

1.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电子、物理材料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材料领域研究经历,熟悉半导体前沿和产业现状,熟悉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政策者优先;

3.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有国家及地方政府科研项目申报和科研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支持条件

1.有竞争力的薪酬: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年薪,应届博士毕业可提供年薪40万起,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年薪23万起,同时可享受地方各级人才津贴支持。

2.优质科研条件:配备一流的科研条件保障,提供充足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

3.良好成长生态:优先支持申报各级各类人才项目,并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纳入实验室科研评聘体系。

4.配套政策保障:提供过渡人才公寓保障,协助解决子女入学等生活需求;提供五险一金、节日福利、年度体检与度假等福利待遇。

应聘方式

请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huangjh@szlab.ac.cn(邮件请命名为“前沿材料研究部+岗位名称+姓名”)。

1.应聘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学位论文摘要、已发表的著述、论文全文,以及其它可证明本人能力及水平的相关资料。

应聘材料投递全年受理。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12-62980216

附件:苏州实验室应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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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3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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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苏州市职业大学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75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职业大学(http://www.jssvc.edu.cn)、苏州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szrc.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2024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专业填报以满足岗位学历要求的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

报名网址:入口,选择“2024年苏职大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入口。

咨询电话:0512—66875137郑老师,联系邮箱:rsc@jssvc.edu.cn。

(三)报名材料

1.上传个人2寸免冠照片(30KB以下,jpg格式,像素130X170)、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4年毕业生、2025年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归国留学人员须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四)网上确认

1.学校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

1.考核时间、地点由学校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24年毕业生或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素质为主,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为招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5.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网页(http://www.jssvc.edu.cn)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www.jssvc.ed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学校根据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为高层次教师岗位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工作量减免等引进优惠待遇:

(1)薪资待遇按苏州市属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科研、教学等奖励根据学校政策及本人实际成果情况上不封顶;

(2)给予一次性房补40万元-70万元(一人一议);

(3)给予科研启动金,文科10万元、理科20万元、工科30万元;

(4)引进第一年教学工作量全免、第二年减半;推荐参加企业专业实践的,脱产期间视同完成教学任务,学校及企业给予一定的工作津补贴;

(5)针对紧缺专业博士,在体检合格后到来校报到期间采用“柔性引进”方式或临时科研人员聘用计划方式,根据约定内容,按月给予薪酬待遇;

(6)引进的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博士前3年享受所在学院(部)年终绩效分配副高(专业技术七级岗)待遇;

(7)提供过渡性教师公寓;

(8)博士来校面试可提前向学校申请免费住宿;来校面试的往返交通费在签订合同后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统一报销;

(9)博士入职后可以申请加入学校的博士创新发展计划,给予博士职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507701。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给人社局)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

苏州市职业大学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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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特聘信息技术学院院长

2024-01-12,全文共 1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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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特聘信息技术学院院长

一、学院简介:

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2年,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学校地处“全国最强地级市-苏州”“全国百强县之首-昆山”,坐落在“全国闻名的阳澄湖畔”,占地320亩,是园林式校园。苏州是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国家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拥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和综合保税区近30家,高科技企业和产业集群众多,人才需求旺盛,为学校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和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和环境。

学校立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电子信息产业、智能制造产业、数字文创和现代服务产业,打造“信息技术”特色,培养地方经济、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现设有信息技术学院、机电技术学院、现代服务学院、数字传媒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体育部,围绕“信息”开设社会亟需的专业27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教职工500余人。

新时代,新希望,新挑战!面向“十四五”,全校师生将在“厚德、重能、实用、创新”校训的指引下,继续团结奋进,开拓创新,聚焦立德树人,聚力内涵发展,努力把苏州托普学院建设成为办学规范、质量突出、特色鲜明、区域有影响力的优质民办高职院校!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部门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信息技术学院

院长

1

硕士及以上

计算机相关专业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关高校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有良好的抗压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4.熟悉普通高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对外交流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富有开拓精神和创新精神;

5.在学科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专业领域未来发展方向;

6.年龄50周岁以下优先,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薪酬福利待遇

1.薪资面议;

2.国家法定假+带薪寒暑假;

3.享受节日慰问等专属福利;

4.包含食宿、交通补贴;

5.享受“五险一金”;

6.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相同的职称评聘和进修、人才项目申报机会。

四、招聘程序

1.提交材料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附个人近期免冠照片)电子扫描后打包压缩发送至人事处邮箱:szetop@sina.com(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学历+手机号码”命名)

2.资格审核与面试

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学院统一组织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面试考察通过,体检合格者后办理录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512- 57882775

电子邮箱:szetop@sina.com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湖滨北路288号

邮编:215311

热忱欢迎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有团队精神的优秀人才加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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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职人员岗位+条件2024

2024-04-26,全文共 1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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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26日至2006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五)《岗位简介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2024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六)《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七)《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时间要求与《公告》规定取得毕业证书时间一致。除本《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各项招聘资格条件均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1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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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19,全文共 2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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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广前路10号,1959年建院,是一所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是苏州大学附属医院和扬州大学教学医院,同时挂牌苏州市职业病医院、苏州市皮肤病性病防治中心。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专业、学历符合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的招聘岗位分为两类,其中A类岗位(详见简介表一)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考核;B类岗位(详见简介表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笔试。

1. 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请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苏州卫生人才网”进行报名。

2. 报名、附件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20日9:00至2024年3月26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3. 所需上传材料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

(2)本人身份证。

(3)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5)招聘条件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结业综合考核合格证明,应届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6)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4. 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0日9:00至2024年3月27日16:00。

(2)请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如有报名材料不全者,请在规定时间内(3月27日16:00前)补全材料,否则视作放弃。

5.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学历学位及专业等信息需与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致,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报名,请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报名失败或无法考试等情况,后果自负。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3.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资格复审

考核面试前将对本次招聘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公告将在医院官网公布。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请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纳入考核面试名单。

六、面试

1.面试通知由医院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3.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A类岗位(详见简介表一)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100%;B类岗位(详见简介表二)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4.招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医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八、录取和聘用

医院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无法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等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公告由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2-87806026;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纪检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12-87806029。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一)

2.2024年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二)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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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12月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启事

2023-11-09,全文共 2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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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启事(2023年11-12月)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一所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培育单位。现因学校发展需要,诚聘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的教师若干名,具体岗位和要求如下:

1.工业机器人技术教师2名,具体要求:

(1)研究生学历,机电一体化、自动化、机械自动化或工业机器人等相关专业;

(2)具备企业技术工作岗位(装配、设计、系统调试、售后技术维护)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结构设计、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岗位工作;

(3)具有工业机器人(ABB、KUKA、FANUC、EPSON)操作及行业应用经验;

(4)能够承担工业机器人应用编程,EPLAN制图课程,机械结构设计、机械装配课程的授课工作及课程资源(教材、教案等)的开发工作。

2.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2名,具体要求:

(1)研究生学历,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等相关专业;

(2)具备系统讲授电工基础、电机拖动、机电设备等专业核心课程的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3)入选省(部)级以上重点人才项目、近五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省级以上重大质量工程项目的人员等相当层次的人才优先;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教师3名,具体要求:

(1)研究生学历,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2)具备轨道交通机电专业知识,如电客车巡检所需要的技能;

(3)熟悉轨道交通各站点的机电设备维护,如各站点风水电,门梯设备,监控综合等。

4.智能加工技术专业教师1名,具体要求:

(1)研究生学历,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2)具备企业技术工作岗位(机械设计、机械制造、电气控制、智能装备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正向设计及制造、逆向工程、智能装备等相关技术岗位工作经验;

(3)具有UGCAD/CAM、Solidworks建模及动画渲染、Imageware等软件操作及行业应用经验者优先;

(4)能够承担自动编程、逆向工程、PLC、气动技术、智能装备技术等的授课工作及课程资源(教材、教案等)的开发工作。

(5)能指导学生技能大赛者优先。

5.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教师2名,具体要求:

(1)研究生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有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2)熟悉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项目实践领域;

(3)掌握人工智能相关理论知识;

(4)精通人工智能相关开发软件。

6.电子信息专业教师2名,具体要求:

(1)研究生学历,电子信息相关专业,具有相关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2)熟悉电子智能产品设计与开发技术,熟悉数字信号处理、STM32、智能硬件开发、PCB制板、通信原理等相关技术;

(3)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技能竞赛相关经验者优先。

(4)具备团队合作意识,做事踏实,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问题分析、解决能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7.药品生物技术专业教师3名,具体要求:

(1)研究生学历,药学、药物分析等相关专业;

(2)能从事《药用高分子材料》、《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仪器分析》、《药剂学》等课程中至少2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3)具备扎实的药物制剂、药理学、生物制药等的理论知识,了解化药/生物药/基因的合成与表达、细胞培养与分析、蛋白分离纯化、sanger测序、药物检测、单克隆抗体制备的相关流程和技术背景,熟悉PCR、电泳、无菌操作、细胞计数与传代、蛋白层析、HPLC、紫外检测等技术;

(4)熟悉以下实验技能(至少三种):药物纯度检测、细胞培养/细胞株或细胞培养工艺开发、化药/生物药合成与纯化、蛋白表达与分离纯化等相关技术。

8.轨道交通营运管理专业教师3名,具体要求:

(1)研究生学历,轨道交通相关专业;

(2)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3)有教学或培训经历,能独立承担2门以上课程的授课任务。

9.会计专业教师2名,具体要求:

(1)研究生学历,会计、财务管理相关专业;

(2)具有两年及以上高校会计相关课程教学经验,能独立承担2门以上课程的授课任务;

(3)具有会计相关工作经验者或海外相关工作经历。

10.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教师2名,具体要求:

(1)研究生学历,市场营销、新媒体运营、电子商务等相关专业;

(2)能承担专业相关课程的授课任务;

(3)有网络营销、直播电商等工作经验或创业经历。

11.软件系统运维管理员1名,具体要求:

(1)研究生学历,计算机、信息管理、教育技术等相关专业;

(2)掌握一种以上常见程序设计语言,如:C++/C#/JAVA/Python/PHP等;

(3)熟悉一种数据库系统(如SQL Server、Oracle、MySQL等)的管理,有网络应用系统的开发、管理经验;

(4)能够熟练应用Office、Visio,进行系统文档的编写,具有信息化建设项目规划、网站运维等方面的相关经验;

(5)动手能力强,能主动学习新知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问题分析能力,责任心强,团队意识强。

1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3名,具体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责任心,师德师风良好;具备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的良好素质;具有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等相关专业。

13.体育教师1名,具体要求:

(1)研究生学历,运动训练专业毕业,乒乓球、健美操专项;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的良好素质,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14.辅导员4名,具体要求:

(1)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背景,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担任过班、团、学生会等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有意向者请将简历发送至hr@ivt.edu.cn(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第一学历+专业”)本人简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联系方式、个人近期证件照一张等)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以上传附件,简历收集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学院长期招聘各科兼职教师,应聘兼职教师请在应聘简历中注明。

联系人:黄老师 0512-62557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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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3-05-09,全文共 3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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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职业大学(http://www.jssvc.edu.cn)、苏州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szrc.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2023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专业填报以满足岗位学历要求的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

报名网址:入口,选择“2023年苏职大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入口。

咨询电话:0512—66875137郑老师,联系邮箱:rsc@jssvc.edu.cn。

(三)报名材料

1.上传个人2寸免冠照片(30KB以下,jpg格式,像素130X170)、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3年毕业生”和“2024年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归国留学人员须在“学习简历”中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四)网上确认

1.学校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采用专业考核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面试部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能力素质为主。

1.考核时间、地点由学校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23年毕业生或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专业考核成绩和专业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专业考核不设合格分数线;专业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专业考核成绩高者;如专业考核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网页(http://www.jssvc.edu.cn)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www.jssvc.ed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学校根据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为高层次教师岗位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工作量减免等引进优惠待遇:

(1)薪资待遇按苏州市属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科研、教学等奖励根据学校政策及本人实际成果情况上不封顶;

(2)给予一次性房补40万元-70万元(一人一议);

(3)给予科研启动金,文科10万元、理科20万元、工科30万元;

(4)引进第一年教学工作量全免、第二年减半;推荐参加企业专业实践的,脱产期间视同完成教学任务,学校及企业给予一定的工作津补贴;

(5)提供过渡性教师公寓。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507701。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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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及条件2024

2024-03-22,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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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职业大学(http://www.jssvc.edu.cn)、苏州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szrc.cn)查询。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2024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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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大学苏州校区管理委员会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助理招聘公告

2023-11-17,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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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W202311018(苏州校区管理委员会智能科学技术学院助理)

南京大学委托南京北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助理1名

岗位编号:SZXZ2023-015

用工单位:苏州校区管理委员会(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

岗位职责:

以特聘科研助理身份协助课题组完成科研工作:

1、协助课题组进行课题申报及实施等相关工作;

2、开展三维重建与生成等相关课题研究。

招聘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已获得计算机、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2、有志在课题组攻读博士学位者优先;

3、有可微渲染与三维生成研究经历者优先;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网址入口)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11-22。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13680096330 zhuhaoese@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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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太仓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7,全文共 5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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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24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太仓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46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太仓市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非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执业(任职)资格。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0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10、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在各类医疗机构内累计的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

11、《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还须在上述对应时间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除公告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照片证件资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不受理线下现场报名。

1、报名网址: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2、报名、照片资料上传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1日16:00。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1)本人身份证;(2)2024年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其他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3)执业资格及技术职称证书;(4)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须上传《报考承诺书》;(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2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6:00-4月12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3日期间9:00-16: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3日期间9:00-18:00。

6、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4日12:00。

报名者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基本信息录入、上传照片和相关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待通过初审后,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系统完成上述操作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报考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

笔试费:100元/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博士研究生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其他学历岗位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到市卫健委人事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四、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本次招聘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4月16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招聘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招考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检通知》等,逾期作放弃处理。

五、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4月27日(周六)上午8:30,地点:太仓市公共卫生中心(太仓市兴业南路20号)。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4月24日09:00至4月26日16:00到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将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在资格复审后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的内容以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不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4、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江苏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市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2—5353114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2-53534846。

十一、本《公告》由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53520153。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0512-53890607。

附件:《太仓市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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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12-21,全文共 5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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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太仓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97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太仓市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本科阶段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具有相应学位,且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国(境)内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6月2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网络报名、照片证件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不受理线下现场报名。

1、报名网址: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2、报名、照片资料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12月27日16:00。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1)本人身份证;(2)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须空白)、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3)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提供);(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归国留学人员还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上传《报考承诺书》。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12月28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16:00-12月28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2月25日-12月29日9:00-17: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2月25日-12月29日9:00-18:00。

6、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12月30日12:00。

报名者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基本信息录入、上传照片和相关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待通过初审后,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系统完成上述操作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报考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

笔试费:100元/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博士研究生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其他学历岗位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网上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市卫健委人事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五、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恶意注册、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恶意注册、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网上信息未初审之前,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2月31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招聘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本次招聘除博士研究生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学历岗位均需进行笔试。

6、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招考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逾期作放弃处理。

六、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1月13日(周六)上午8:30,地点:太仓市公共卫生中心(太仓市兴业南路20号)。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1月8日09:00至1月11日16:00到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6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将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初定2024年1月13日(周六)下午13:00-16:30,地点:太仓市公共卫生中心裙楼1楼大厅(太仓市高新区兴业南路20号)。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1月14日(周日),地点及打印《面试通知》的时间在资格复审后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的内容以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不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4、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市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0512—5353114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2-53534846。

十二、本《公告》由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53520153。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0512-53890607。

附件:《太仓市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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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5-08,全文共 3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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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4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科华路2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45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3)资格条件中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出具证明。

7.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资格条件中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8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岗位报名开始7个工作日后,我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6月26日。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5.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相关材料。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将通过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szhct.edu.cn/rencaizhaopin/)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须主动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由我院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2024年毕业生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690092

联系人:丁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0512-62690387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八、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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