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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苏州中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3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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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苏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吸引热爱教育事业、学业成绩优、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工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7名(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见附件),可在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官网(http://www.szzx1000.cn)、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及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毕业届数不限。

符合下列优秀条件之一的2024年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①本硕阶段获得过至少一次国家奖学金;②本硕阶段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③本硕阶段均毕业于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④本科阶段获得过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⑤高中阶段获得过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奖学金证明、获奖证明等),须于2024年4月24日前取得。

(五)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高校2024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2024年10月2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网址:入口

2.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4月20日9:00—2024年4月24日15: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1日9:00—2024年4月25日20:00

4.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2024年4月26日12:00

5.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2024年4月26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材料上传要求

报名材料: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扫描或拍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须与报名信息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具体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上传材料将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②本人身份证;③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④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⑦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⑧工作经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⑨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系统上传材料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4.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试考核

1.本次招聘采用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形式。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1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超过40人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于面试前在学校网站(www.szzx1000.cn)公示,公示后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初定于四月底至五月初,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面试公告要求打印《2024年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试通知书》,按时参加考试。

3.面试主要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等综合素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进入体检人员,现场核验相应资格材料原件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因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5.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学校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询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193293。

八、本公告由江苏省苏州中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190308,0512-65196009

附件:

1.2024年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2.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

江苏省苏州中学校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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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11-20,全文共 3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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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市姑苏区。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一线工作;

5.年龄要求为: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需要的专业。博士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1月21日9:00-12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1月21日9:00-12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11月21日9:00-12月28日16:00;

4.异议处理:2023年11月21日9:00-12月2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5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岗位编号A1-A14为面试,岗位编号A15-A17为试讲、面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我院网站(www.szai.edu.cn)发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作为放弃应聘处理。

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彩色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还给应聘人员:

1. 身份证(正反面);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 高级职称证书(A15-A17号岗位提供);

5.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由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者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A14号岗位提供)。

(二)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方式将在我院网站(www.szai.edu.cn)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

(四)面试

岗位编号A1-A14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岗位编号A15-A17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按照我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方式将在我院网站(www.szai.edu.cn)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岗位编号A1-A14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岗位编号A15-A17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在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体检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7655032、67655031

联系人:季老师、郭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7655041

联系人:黄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60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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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4-01-03,全文共 3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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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苏州城市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98年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是全国首家在教育部登记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获准成为独立学院。2020年12月,教育部同意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苏州城市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苏州大学支持办学。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特色化”的办学理念,以创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鲜明特点的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

学校坐落在苏州古城西南部苏州国际教育园内,毗邻国家级太湖风景名胜区石湖景区,自然环境优美,历史人文资源丰富,目前与全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近50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2022年获评首批“江苏省绿色学校(高校)”。

学校现设马克思主义学院、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八个学院以及基础教学部。学校是江苏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现有在校学生近12000人。

为了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提升人才质量,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招聘143名高层次人才,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纳入事业单位保险。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苏城院人〔2022〕8号)《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城院人〔2022〕9号)等规定,现将高层次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信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城市学院网(https://www.szcu.edu.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岗位待遇

领军型人才岗位待遇实行一人一议,学校及苏州市提供有竞争力的安家补贴和科研经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享有安家补贴、科研启动费等详见《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政策与待遇》(附件2)。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不超过5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不超过45周岁;其他应聘人员不超过40周岁。学校紧缺人才及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不超过5周岁)。年龄要求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要求及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及《江苏省职称办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通知》(附件4),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请提前自查。

5.报名截止前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职称,国(境)外毕业人员须同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各期考核人选,岗位招满即止。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填好的《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5)及其它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中二级单位及联系人)。邮件主题为“应聘人员姓名+招聘岗位代码+岗位所在学院(部)”。

3.报名提交材料

①《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②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扫描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学位提供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③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方面: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出论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网等权威平台的收录截图,外文文献则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项目方面:上传立项批文(可附附件),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到账经费证明,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若因本人为项目成员,立项及结项证明中无法体现本人名字的,还需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作为项目成员的相关证明。

著作方面: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

④附件1岗位信息表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各类证明材料须按照上述顺序进行分类打包压缩。

(二)资格审查

学校及时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在考核前组织对报名材料原件进行集中复审,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核。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本次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1,学校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考核费。

(三)考核

本次高层次人才的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

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要求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苏州城市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核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亦按照上述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苏州城市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2-66517351;举报邮箱:szcyjw@163.com。

六、政策咨询

此次招聘政策可向学校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咨询。人才引进办公室咨询电话:0512—68359067(王老师)。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政策与待遇.pdf

附件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4: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通知.pdf

附件5: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苏州城市学院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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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5-22,全文共 2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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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提升人才质量,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拟面向社会招聘203名高层次人才,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纳入事业单位保险。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信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市人才网(http://www.szrc.cn)、苏州城市学院网(https://www.szcu.edu.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岗位待遇

领军型人才岗位待遇实行一人一议,学校及苏州市提供有竞争力的安家补贴和科研经费;教授(A类)安家补贴可达120万元、教授(B类)安家补贴可达100万元(特别优秀人才或紧缺人才还可适当上浮);其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享有安家补贴、科研启动费、租房补贴等详见《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政策与待遇》(附件2)。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不超过5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不超过45周岁;其他应聘人员不超过40周岁。学校紧缺人才及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不超过5周岁)。年龄要求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要求及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附件5)。

5.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职称。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L1] 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各期考核人选,岗位招满即止。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填好的《苏州城市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3)及其它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中二级单位及联系人)。邮件主题为“应聘人员姓名+招聘岗位代码+岗位所在学院(部)”。

3、报名提交材料:

①《苏州城市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

②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扫描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学位提供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③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方面: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出论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网等权威平台的收录截图,外文文献则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项目方面:上传立项批文(可附附件),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到账经费证明,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若因本人为项目成员,立项及结项证明中无法体现本人名字的,还需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作为项目成员的相关证明。

著作方面: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

④附件1岗位信息表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各类证明材料须按照上述顺序进行分类打包压缩。

(二)资格审查

学校及时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在考核前组织对报名材料原件进行集中复审,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核。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本次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1,学校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考核费。

(三)考核

本次高层次人才的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

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要求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苏州城市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可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核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亦按照上述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苏州城市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2-66517351;举报邮箱:szcyjw@163.com。

六、政策咨询

此次招聘政策可向学校人事处人才办公室咨询。人才办公室咨询电话0512—68359067(王老师)。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政策与待遇》

附件3:《苏州城市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

附件4:《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5:《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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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昆山市教育系统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三批次)

2024-01-10,全文共 3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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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三批次)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公开选聘168名高层次人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选聘对象:

(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其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对口;

(2)2024年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专业应届本科生,专业对口。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视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3.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应聘者视同为2024届毕业生。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选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4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第三批次)岗位简介表》。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信息采集

1.时间:2024年1月12日8:00—1月14日18:00。

2.方式:应聘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入口),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及上传相关材料。已注册过账号的,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

3.应聘者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系统即时显示岗位报名人数)。岗位一旦选定后,其资格确认、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综合面试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4.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应聘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本批次高层次人才选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不再接受昆山市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活动中已签约人员的报名与资格确认。

(二)资格确认

1.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按序制成一个多页的PDF文档上传至信息采集系统。所传材料必须清晰易辨,资格审查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

(1)个人简历;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3)学生证;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网签的须出具高校盖章的证明材料,材料中需注明签约情况);

(5)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学习成绩单(需加盖院校教务部门章);

(7)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自拟的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8)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其他业绩材料(以证书为准)。

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需上传。

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确认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凡审查不合格的,由选聘单位在1月15日16:00前负责告知。

(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通过资格确认的进入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选聘单位根据对应聘者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情况,按照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满岗位选聘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综合面试)。是否进入综合面试由选聘单位在1月16日17:00前负责通知。

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在1月17日17:00前明确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资格复审和综合面试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初定时间:1月19日14:30 —16:30。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应聘者务必在报名网站打印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表(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资格复查时需提供《报名表》和报名时上传网络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初定时间:1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专业素养和能力,以及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和心理特征。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为60分。综合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应聘者须于规定时间参加综合面试,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面试资格。

(五)选岗及签约

综合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选岗及签约人员名单。如综合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选岗按岗位进行,同岗位内的人员按成绩高低先后选择具体学校。选岗后,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有考生放弃选岗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1.完成签约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本次选聘对通过综合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政审相关要求进行。

(七)录取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昆山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昆山市教育局,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553129。

咨询电话:

江苏省昆山中学——叶老师 0512-57554592

昆山震川高级中学——孙老师 0512-57709825

昆山市第一中学——邹老师 0512-57558896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陈老师 0512-57639736

昆山陆家高级中学——汤老师 0512-57960000

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徐老师 0512-36921011

昆山市巴城高级中学——张老师 0512-57853770

昆山市周市高级中学——蔡老师 0512-81636080

昆山市花桥高级中学——胡老师 0512-81868972

昆山市锦溪高级中学——张老师 0512-36651276

昆山市蓬朗高级中学——陈老师 0512-57639736

昆山市玉山中学——朱老师 0512-57368115

昆山市兵希中学——陆老师 0512-57368261

昆山市实验中学——王老师 0512-83513509

昆山市花桥徐公桥中学——张老师 0512-57687892

昆山市张浦镇良渚实验学校——王老师 0512-36928059

昆山市周市中学——刘老师 18912706289

昆山市新镇中学——马老师 0512-57665703

昆山市陆家中学——邱老师 15895637964

昆山市教育局——0512-57532164

本公告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第三批次)岗位简介表

昆山市教育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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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5-09,全文共 3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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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社会科学院2024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市社会科学院是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苏州市社会科学院的批复》(苏编办发〔2022〕50号)、中共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委编委关于设立苏州市社会科学院的通知》(苏编发〔2022〕18号)于2022年8月正式设立的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分类定性为公益一类,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作为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研究、宣传、阐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在苏州的生动实践。(二)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依据。(三)组织和参与各种学术活动,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提高苏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对外影响力。(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为进一步夯实苏州市社会科学院科研人员力量,提高科研队伍整体素质,促进科研人员均衡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苏州市社会科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宣传网(http://www.xcb.suzhou.gov.cn/)、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查询。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须以其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

7、具备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学风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较强科研能力。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1月1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苏州人才网(报名入口),苏州市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2.报名时间:5月11日(周六)9:00-5月19日(周日)16:00。

3.报名提交材料:

①系统填报个人信息;

②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扫描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学位提供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任最高职务、所获最高奖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所获奖项或荣誉(扫描件);

③提供本人真实的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方面: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出论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网等权威平台的收录截图,外文文献则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项目方面:上传立项批文(可附附件),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到账经费证明,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若因本人为项目成员,立项及结项证明中无法体现本人名字的,还需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作为项目成员的相关证明。

著作方面: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

④附件苏州市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介表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各类证明材料须按照报名要求进行扫描上传。

(二)资格初审:5月11日(周六)9:00-5月20日(周一)16:00。

三、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报名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主要考察考生学历专业情况、岗位匹配度、学术成果及社会实践情况等);

专业能力考核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同分者组织加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面试,通过报名网站查询,面试人员名单在苏州宣传网(http://www.xcb.suzhou.gov.cn/)网站公示。

四、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专业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

本次高层次人才的面试采用专业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不予录用。成绩当场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同分者,以专业能力考核排名前者为先。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通过苏州宣传网(http://www.xcb.suzhou.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宣传网(http://www.xcb.suzhou.gov.cn/)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617679。

九、本《公告》由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2-6861735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苏州市社科院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CSSCI来源期刊目录(2021-2022)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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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3-11-17,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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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邮箱地址:50087797@qq.com)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电子邮箱,标题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手机号码”。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将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3、报名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准确填写个人资料《报名登记表》,报名者须根据招聘公告中公布的要求提供本人相关材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通过电子邮箱报名者,必须将以下相关材料清晰扫描上传至指定邮箱。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③学生证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⑥学校盖章的在校期间课程成绩单⑦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⑧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⑨本人简历。

(2)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①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③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⑥本人简历。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①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④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⑥本人简历。

4、报名者须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公告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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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4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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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21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可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符合下列优秀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1)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或获得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硕士研究生;

(2)部分重点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3)除(2)中部分重点院校外,其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QS、THE、U.S.News、ARWU、CWUR榜单前100高校)硕士研究生,且研究生或本科阶段符合以下条件:

①研究生阶段获校级综合一等奖学金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之一;

②本科阶段获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担任校级及以上的学生会正副主席(任期不少于一学年),或本科毕业院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QS、THE、U.S.News、ARWU、CWUR榜单前100高校)。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奖学金证明、获奖证明等),须于2024年5月20日前取得。

5.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6.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在报考时须持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暂无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承诺入职3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4年11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入口

1.报名、资料上传:2024年5月16日9:00—5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5月16日12:00—5月21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5月16日—5月2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5月16日9:00—5月22日18:00。

未按时报名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于规定时间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65224787),逾期视同自行放弃。

(二)报名程序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的任职情况、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以及实习实践经历等。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获奖、表彰等情况需填写完整,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一致。

2.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3.报名材料上传:上传材料作为资格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6:00。应聘人员须按照网站提示上传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或pdf,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1)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网签的可提供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网址且截屏上传);

(4)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各学历阶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6)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各学历阶段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各级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师范生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等),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经历及证明材料,参与各级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实绩材料;

(8)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20人的岗位,先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8: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初定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对象:经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后入围面试的人员。招聘单位将于资格复审前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情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于面试前2天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后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络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初定于5月底至6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模拟上课、说课、问答等形式,主要以考察拟任岗位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为主。

部分岗位(高中信息技术、小学科学、小学音乐、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面试需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另行安排加试。直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15646。

本《公告》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22478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2024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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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条件

2023-11-17,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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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

5、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022年和2023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5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备注:专业参照教育部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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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考核方式

2023-11-17,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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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

岗位代码为001、002的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考试形式。

岗位代码为003、004的岗位,采用“笔试+专业面试”的考试形式。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对象: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招聘单位将于资格复审前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情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于面试前在学校网站(www.szys.net)公布,如面试当天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携带网络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能力素质为主。考试(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形式为直接面试的,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和专业面试的,如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5、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学校网站(www.szys.net)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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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招聘专业化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5-07,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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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镇招聘专业化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聚焦太湖生态岛“一号任务”,践行“两山”理念,推动金庭镇经济工作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引进3名具有国际化视野、专业化能力的优秀人才,从事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从业经验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政治品质良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较强表达能力,熟练运用OFFICE、WPS等各类办公软件。

2.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前100名高校毕业按以下内容审核:

①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参照中国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A类36所、B类6所);

②世界前100名高校主要参照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排名(THE)、美国U. S.

New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3.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海外留学人员还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人数、具体条件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络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单个PDF或WORD文件后打包发送至邮箱xszzrsj@163.com,报名时间截止为2024年5月19日16: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附件2报名登记表(张贴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荣誉证书及其他专业能力证明材料。

四、考试及录用程序

1.考试。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2.体检。根据考试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录用。体检、资格审查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与招聘单位苏州市金庭资产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非事业编)。

5.薪酬。招聘单位为录用人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及广阔的事业发展空间,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

6.其他。报名人员应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取消相关资格,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设咨询电话:0512-66271585。

附件1:岗位简介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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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5-08,全文共 3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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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4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科华路2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45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3)资格条件中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出具证明。

7.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资格条件中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8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岗位报名开始7个工作日后,我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6月26日。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5.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相关材料。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将通过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szhct.edu.cn/rencaizhaopin/)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须主动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由我院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2024年毕业生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690092

联系人:丁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0512-62690387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八、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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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5-09,全文共 2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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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17日9∶00-12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17日9∶00-12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17日-12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7日9∶00-12月2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

(二)心理测试

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

1-21号岗考核方式为综合性面试。

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教学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2号岗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计分方式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910414、62910413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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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3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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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上级人事部门批准,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人才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纳入学校人员总量管理。聘用人员依据其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享受学校相关人才引进待遇(购房补贴20-100万元,科研启动费5-30万元,提供2年的租房补贴,特殊人才待遇面议,详情请电话咨询)。聘用人员业绩优秀的,学校可推荐申报各级各类政府人才工程。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入口(仅限PC端访问)。

(三)报名材料

1.上传个人1寸免冠照片(5M以下,jpg或png格式)、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4年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

3.归国留学人员须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方面: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出论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网等权威平台的收录截图,外文文献则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项目方面:上传立项批文(可附附件),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到账经费证明,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若因本人为项目成员,立项及结项证明中无法体现本人名字的,还需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作为项目成员的相关证明。

著作方面: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公告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四)网上确认

1.学校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考核

(一)资格复审

学校将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者,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复审以及考核的时间和要求在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为教学试讲和面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成绩当场公布。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教学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教学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和学校网页(https://www.szitu.edu.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18788;

监督电话:0512-63119901

九、本公告由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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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4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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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教育人才公告

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社会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类:50周岁及以下(197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省特级教师;

4.正高级教师职称;

5.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

6.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或更高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二类: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2.省教学名师、地级市名教师、地级市名校长;

3.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三类: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紧缺型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地级市学科带头人;

2.省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市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3.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市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4.教学或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评优课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5.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四类: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紧缺型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县(区)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或评优课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2.县(区)级骨干教师(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专业性称号的优秀教师,如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苗)、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教科研先进个人等),且教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四)本次招聘不限户籍。应聘上述四类人才,特别优秀者可在现有年龄基础上适当放宽2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2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资格审核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入口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报名和应聘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18日9:00-3月22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8751531。

4.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留学回国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

(4)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5.资格初审:2024年3月18日9:00-3月23日17:00。

6.陈述申辩:2024年3月18日-3月24日(9:00-11:30;13:00-17:00)。

7.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3月18日9:00-3月25日12:00。

8.缴费时间:2024年3月24日9:00- 3月26日17:00。

9.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上传资料、确认报名、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告。进入面试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应聘人员从报名系统里打印《报名登记表》,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规定条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报考第三类、第四类岗位人员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报考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开考比例为1:1,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开考比例为1:2。缴费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25日13:00-17: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予退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交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注意事项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试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2.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3.考试时间及地点

(1)请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3月29日9:00开始,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

(2)笔试考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31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二)考试形式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试

(1)面试采取试教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同一名应聘人员试教结束后立即进行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试教占比70%、结构化面试占比3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成绩即为招聘考试总分,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考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试教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同一名应聘人员试教结束后立即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试教占比70%、结构化面试占比3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成绩(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9、0512-68751657;

咨询时间:9:00-17:00

附件一:2024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附件二:2024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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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2023-12-05,全文共 6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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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全国一流现代化示范园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学历,“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人员,本科、研究生阶段均须为高校全日制毕业。

5.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的,年龄须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要求:

(1)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的,限昆山户籍,户籍证明以户口本为准,户口必须在2023年12月11日前迁入。

(2)以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报考的,本科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且所读专业属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附件3,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户籍不限。

(3)以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强高校(QS、THE、U.S.News、ARWU、CWUR)(附件4)本科学历报考的,户籍不限。

(4)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户籍不限。(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务必自我审核、谨慎报名,确保本科、研究生阶段为高校全日制毕业)。

(5)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外市生源考生不能视作具有昆山户籍。

7.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高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8.归国留学人员另需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学生;

(3)2023年12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建议采用电脑登录报名系统报名)。

2.报名系统网址: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入口)。

3.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1日09:00-2023年12月13日15:00

报名时需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2月11日09:00-2023年12月14日15:00

(工作日16:30至次日09:00、休息日除外)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23年12月11日09:00-2023年12月14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6.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2月15日09:00-16: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改报或退费(联系电话:0512-55137246),逾期作放弃处理。

7.报名操作流程注意事项(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应聘人员登录系统,通过“招聘信息及报名入口”选择本场考试,在简章最下方点击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因未及时修改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而导致报名无效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等待审核过程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缴费截止时间之前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512-55137246)。

(4)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5)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6)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系统填报部分信息提醒如下:

① 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况:应聘人员务必结合自身情况,仔细核对是否存在本简章及岗位表中所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况,自行审核、如实选择系统选项。

② 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

③ 学历:即应聘人员的报考学历,必须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如实选择对应选项。

④ 所学专业:即应聘人员的报考学历,报考专业必须以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完整,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⑤ 人员性质:

“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社会人士”即2023年以前毕业,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证件照片上传: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7)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人员,先在网上完成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9)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笔试

1.笔试日期、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根据考务工作实际情况提前公布,请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事业/国企专区公告(建议:请报名成功人员于报名结束后,每天上、下午各查看一次网站公告,以免影响考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逾期作放弃处理。

3.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笔试分数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

4.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通道开启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告。

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修改/改报、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已报名考试”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进行操作。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打印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盖章),有效期为14日。

(4)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示。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由进入面试的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在资格复审后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告,逾期作放弃处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网上公示,详见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体检人员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录用

1.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人事转移或毕业生报到手续,实行人事代理。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均由其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30日内未能报到的视为放弃。

2.人员一经录用,按照开发区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一、纪律和监督

1.考生一经报名即认同本简章所有内容,严格遵守纪律和服从考务安排,主动关注和掌握各环节时间程序,对于简章发布方通过网站公布、电话、短信等任一涉及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通知及履行程序要求,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或履行相关程序要求的,即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开发区纪工委电话0512-57367650(工作日09:00-17:00)。

十二、重要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应试人员请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通知单)纸质档参加考试。若本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均无法代替身份证。

2.此次招聘的报名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修改/改报、报名缴费、准考证/通知单/体检单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已报名考试”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进行操作。

十三、本《简章》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512-57380919,50197687(工作日09:00-17:00)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1: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3: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doc

附件4: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高校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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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性人才公告

2023-08-29,全文共 3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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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性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it.edu.cn)、苏州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szrc.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 具有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具有学历条件所对应的学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15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5月1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开始,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某个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该岗位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1月15日。学校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

电脑端:报名入口

手机端:报名请扫码填写: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上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本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

普通高校2023、2024年毕业生还需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上传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四)网上确认

1.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考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核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

1.考核时间、地点由学校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23年或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素质为主,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为招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5.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院网站(http://www.siit.edu.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3.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www.siit.ed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 新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 本次招聘岗位均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学院将根据拟录取人员专业能力、科研水平及专业紧缺程度,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等优惠待遇。

(1)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80万元;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

(2)给予科研启动金,5-30万元;

(3)提供过渡性教师人才公寓。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0512-66375081。

八、本《简章》由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984824。

附件1:《2023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性人才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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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11-17,全文共 2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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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公立高等专科学校,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共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

5、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022年和2023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5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备注:专业参照教育部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邮箱地址:50087797@qq.com)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电子邮箱,标题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手机号码”。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将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3、报名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准确填写个人资料《报名登记表》,报名者须根据招聘公告中公布的要求提供本人相关材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通过电子邮箱报名者,必须将以下相关材料清晰扫描上传至指定邮箱。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③学生证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⑥学校盖章的在校期间课程成绩单⑦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⑧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⑨本人简历。

(2)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①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③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⑥本人简历。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①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④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⑥本人简历。

4、报名者须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公告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形式

岗位代码为001、002的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考试形式。

岗位代码为003、004的岗位,采用“笔试+专业面试”的考试形式。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对象: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招聘单位将于资格复审前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情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于面试前在学校网站(www.szys.net)公布,如面试当天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携带网络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能力素质为主。考试(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形式为直接面试的,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和专业面试的,如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5、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学校网站(www.szys.net)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395636。

九、本《公告》由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9395378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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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2023-10-23,全文共 3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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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0月23日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10月23日9:00-1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10月23日-12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0月23日9:00-12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报名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核方式

1号岗的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试讲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格线为60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试讲、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2号岗的考核方式为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进行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6501185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650119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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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3-06,全文共 3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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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4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4日9:00-12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4日9:00-12月25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4日-12月2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4日9:00-12月26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公告,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报名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考核方式

1.1-4号岗的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2.5号岗的考核方式为专业测试和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专业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通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6501185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650119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2月29日

附件: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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