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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江苏省卫健委统一部署,我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工作遵照《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精神执行。

2024-01-29,全文共 4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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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4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江苏省卫健委统一部署,我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工作遵照《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精神执行,现就具体事宜转发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报名应聘: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45周岁;应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5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一致。非2024届毕业生报考时应具有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7、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将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尚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若岗位表中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护士执业资格证,相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证书。③“两个同等对待对象”的规培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8、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9、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报名开始7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8月1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关闭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苏省卫生人才网和招聘单位网站通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登录后搜索“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2月1日09:00至8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2月1日09:00至8月2日12: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2月1日至8月2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2月1日至8月2日9:00-17:3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适时组织考核,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等证件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三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由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公布,并由招聘单位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

(二)考核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考核方式按照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4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0512-67972942刘老师、0512-67972837彭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监察委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912

七、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八、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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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是苏州工业园区首家现代化公立三级医院,是苏州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工程,医院于2020年12月30日正式启用,致力于建设成为让政府满意、学校放心、百姓信赖、同行尊重的“研究型、国际化、高水平”的全国一流的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分两期建设,总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设床位3000张;一期标准床位800张,已经顺利投入使用;二期总投资约54亿元,规划建筑面积约39万平米,床位2200张。2021年10月底二期项目开工,建设周期3-4年,计划2025年投入使用。

医院依托苏州大学优质资源,秉承“创新、国际、卓越”的发展理念,立足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的区位优势,紧紧围绕高质量的医疗服务、高精尖的人才培养、高层次的生物医药转化三大使命,以学科建设为引领,走国际化发展道路,全力将医院打造成为高水平、创新型的区域优质医疗中心和医学转化服务平台。

现将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临床、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岗位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放宽至50周岁(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的说明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附件),其中

“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7.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8.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必须与报名专业相对应。

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10.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核医学化学师上岗证、产前诊断证书、产前筛查上岗证、编码技能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病案信息技术资格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等资质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11.招聘条件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结业综合考核合格证明,应届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如应届生已取得中级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条件可予放宽。

12.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公立三级医院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公立三级医院岗位证明相关材料,及工作经历期间社保记录材料。招聘条件中要求三年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5月1日。

13.招聘条件中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14.A类岗位,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入编相关条件,经医院考核面试审核后条件入编。

15.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没有要求。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7.其他工作:考生应做好健康管理,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4月25日16: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链接地址:入口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b)

3.缴费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4月26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学历学位及专业等信息需与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致,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报名,请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缴费失败或无法考试等情况,后果自负。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期间,请考生于报名完成后的48小时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周末顺延),如审核不通过,请根据反馈结果及时修正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放弃。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早报考,审核通过人员请按系统缴费提示,按时缴费。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

5.A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比例1︰1。B-F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成功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官网发布岗位核减公告。

三、考核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A类岗位直接由单位组织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B-F类岗位统一组织笔试,笔试考核科目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详见岗位表。

笔试考点设在苏州,笔试时间:5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0日-25日。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期参加笔试,逾期视为放弃。

1. 分数查询

笔试结束7-10个工作日,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笔试过线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核面试人选)。

2. 资格复审

考核面试前将对本次招聘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公告将在医院官网公布。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并打印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通知单,并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纳入考核面试名单。

3. 考核面试

实践能力考核、面试的合格线以考核面试公告为准,考核面试公告未提及的为该项成绩的60%。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A类岗位面试100%;B-D类岗位笔试30%、实践能力考核20%、面试50%;E、F类岗位笔试30%、面试70%。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体检比例1:1要求,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医院统一组织加试。医院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体检标准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无法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负责此次招聘的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0512-67505208、65955475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65224092

缴费支持:0512-65161050

工作日时间:9:00-12:00,13:00-16:30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纪检负责此次招聘的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512-65955079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6:30

附件: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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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医学人才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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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医院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公告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是苏州工业园区首家现代化公立三级医院,苏州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医院于2020年12月正式启用,总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设置床位3000张。医院设3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和2个研究机构,重点打造肿瘤、辅助生育、心脑血管、呼吸、重症医学、皮肤、口腔医学等特色重点专科以及国际化的内镜中心、生物医药临床转化中心、国际诊疗中心。目前医院已配备DSA-MR复合数字化手术室、256排超速螺旋CT、全数字平板式心血管造影机(DSA)、直线加速器、3.0T磁共振断层扫描仪、超高清SPECT/CT、体外循环机、ECMO等。

医院面向海内外延揽人才,吸引并整合了一大批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目前医院共引进临床医学专家团队5个:中日友好医院呼吸与危重症王辰院士团队、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内科葛均波院士团队、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辅助生殖技术与生殖遗传黄荷凤院士团队、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泌尿外科黄健教授团队及江苏省人民医院肾内科邢昌赢教授团队。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中华医学会银屑病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分会名誉主任委员张学军教授、第三届江苏省口腔医学会正畸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卫兵教授等全职加盟。医院现引进高层次人才共80余人,其中国家级人才7人,省部级人才24人,园区人才及市厅级人才29人。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将秉承“创新、国际、卓越”的发展理念,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凝练特色技术,走国际化发展道路,突出专科优势、打造特色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全力将医院打造成为集医教研于一体的区域优质医疗中心和医学转化服务平台,努力建设园区医疗高地,谱写园区医疗卫生事业新篇章。

一、申请条件及岗位待遇

(一)岗位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岗位紧缺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4.年龄要求:医学领军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医学重点人才一般不超过45周岁;优秀青年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优秀博士及临床博士后一般不超过35周岁,以上各类人才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5.主要招聘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医学与生命科学相关各种传统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基础研究、医学大数据人工智能、前沿研究与转化研究等各领域;

6.符合临床医学各专业,且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任职或学习经历的高端人才优先考虑。

(二)分类条件

1.医学领军人才

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在三甲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10年以上;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熟练掌握本专业前沿核心技术,在本学科有深厚的学术造诣或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2.医学重点人才

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三甲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近五年主持过地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2项以上,掌握本专业前沿核心技术,在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对本学科有良好的带动作用。

3.优秀青年人才

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三甲医院临床工作经历,掌握本专业前沿技术,有独立解决本专业问题的经验及从事一定水平科学研究的能力。

4.优秀博士

申请人须为应届博士研究生,无学术不端行为,毕业院校为双一流院校或985工程或211工程大学;或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或最新一轮教育部学科评估中A-档及以上(前10%)相应学科。

5.临床博士后

申请人须符合统招博士后招收条件,进站时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三)岗位待遇

1.薪酬面议,提供苏州市三甲医院具有较高竞争力的薪酬水平;符合苏州大学进编条件的给予高校事业编制,符合苏州工业园区进编条件的给予园区事业编制;医院目前建有临床转化平台,可与苏州大学、苏州工业园区科研院所、生物医药产业实验室等共享科研平台,如对科研平台有更高要求的可一事一议,满足个性化需求。

2.临床博士后基本年薪为20万元,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按年度发放奖补金。绩效评估优秀者聘期内奖补金总额为60万元,绩效评估良好者聘期内奖补金总额为30万元;在站期间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及省级博士后项目等资助的,所获得的资助补贴不计入总薪酬,叠加发放;所获国自然等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等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医院目前建有临床转化平台,可与苏州大学、苏州工业园区科研院所、生物医药产业实验室等共享科研平台。

二、其他支持措施

(一)住房优惠政策

1.对未在苏州购房,本人和配偶在苏州市无居住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单位申请人才优租房,租金按照人才公租房租金收取。

2.符合苏州工业园区优购房政策的,可按照相关规定优先购买商品住房。

(二)优先培养

医院将优先安排引进人才到国内外进修培训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优先安排其所需研修经费、科研经费和仪器设备等。

(三)人才项目支持

1.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双创计划”,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或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300-8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2.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特聘医学专家”,如入选,聘期三年内,省卫生健康委给予100万元或50万元的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不低于30%)。

3.优先推荐申报苏州市“姑苏卫生人才”(特聘A类B类C类D类),如入选,分别给予250、150万、50万、20万的安家补贴或生活补助,资助期内,可分别申请最高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15万元额度的科研项目;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享受拔尖型人才的乐居政策。

(四)个人补贴支持

1.苏州市“引才补贴”,按照相应层次引进的高端人才,苏州市提供引才补贴,入选的人才根据不同类别最高可分别享受25万、50万、250万。

2.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入选者可享受“乐居租房贴”、“乐居助力贷”。其中,最高可享受8000元/月的“乐居租房贴”;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乐居助力贷”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3.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贡献奖励标准不超过个人上年度年收入所形成的地方财力,且不超过其在苏购买或租赁汽车、自住住房、办公用房、参加专业领域培训及兴办企业等支出的总额。奖励总额历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人。

4.还可申请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卫生人才计划”(特聘A类B类C类)等区级人才计划,如入选,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

(五)其他支持

符合苏州大学特聘教授及以上人才认定条件的,可提供充足的办公实验室用房,支持招聘科研助手组建科研团队,研究生招生指标予以政策性倾斜,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

三、申请方式

全年接受申请,申请者须提供个人简历、学术成果及证明材料,以及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人才类型”。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德清、秦雅楠

联系电话:0512-65955177

电子邮箱:hr005@sdhmdp.com

联系地址:苏州市崇文路9号(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组织人事处)

附件: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应聘登记表

组织人事处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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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31,全文共 2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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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渭塘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渭塘镇有关单位委托苏州市相城区欣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3名、书记员5名、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须于报名截止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6月30日。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5月28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已在渭塘镇各村(社区)、机关部门、市镇单位及镇属公司工作的人员或因个人原因与渭塘镇各村(社区)、机关部门、市镇单位及镇属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满半年的人员;

(8)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7日16:00(逾期不可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形式。网络报名:报名材料扫描件请按以下顺序打包并发送至邮箱szzwjt@126.com,邮件命名格式:姓名+报考岗位编号。

3.报名材料(电子档):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申请),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

(4)本人近期2寸白底证件电子照;

(5)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6)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扫描件;

(7)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扫描件;

(8)填写完整的《苏州市相城区欣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档及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表内所有涉及时间的栏目必须精确到年月,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资格审核:每人限报1个岗位,由苏州市相城区欣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28日至6月11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6836128。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照1:3的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通畅;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2.进入笔试的考生需要携带身份证提前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明珠渭塘”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要提前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5.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明珠渭塘”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六、录取和聘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明珠渭塘”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苏州市相城区欣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知被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根据劳动合同法约定人员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

七、管理和待遇

1.录用人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解除合同。

2.合同期间,工资报酬按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各方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407901。

九、其他

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欣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836128。

附件1.岗位简介表

附件2.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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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公告

2024-05-23,全文共 3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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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吴江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9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卫生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6.具备岗位表(附件1)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1)其中报考岗位序号001-041岗位还需具备:

具有5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近5年主持过地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5位),或地市级医学科技奖三等奖以上(前3位),或地市级医学新技术奖二等奖(前3位)以上,或主持地市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

(2)地市级重点学(专)科带头人,地市级医学(公共卫生)领域重点人才;

(3)担任地市级以上医学会、中医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包括青年委员会)副主委以上职务(含候任);

(4)近5年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含一类国家级中医杂志)或国外有影响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被SCI收录2篇以上,影响因子4分以上)。

2)其中报考岗位序号042-076岗位还需具备:

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近5年主持过地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5位),或地市级医学科技奖三等奖以上(前3位),或地市级医学新技术奖二等奖(前3位)以上,或主持地市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

(2)地市级重点学(专)科带头人,地市级医学或公共卫生领域重点人才;

(3)担任地市级以上医学会、中医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包括青年委员会)副主委以上职务(含候任);

(4)近5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含一类国家级中医杂志)或国外有影响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被SCI、SCIE、EI收录1篇以上)。

3)其中报考岗位序号077-087岗位还需具备:

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主持或参与地市级科研课题≥2项;或获地市级科研课题成果奖2项(前3位);或地市级医学新技术项目二等奖以上(前3位);

(2)近五年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IF≥4.0)≥1篇,或核心期刊≥2篇;

(3)担任地市级以上医学会、中医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含候任);

(4)地市级重点学(专)科带头人或地市级医学(公共卫生领域)青年人才。

4)其中报考岗位序号088-090岗位还需具备:

具有10年及以上的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担任地市级以上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7.国内高校毕业生均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均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某个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该岗位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招聘单位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报名邮箱见咨询电话),标题统一为:“学科带头人报名(姓名 毕业院校 手机号码)”。

(二)报名确认

1.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考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核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

1.考核时间、地点、形式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4.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所在单位可推荐申报各类人才工程。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12—63160055、63950942。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如下(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招聘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邮箱

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张老师

051282881130

718977312@qq.com

江苏盛泽医院

陈老师

051263097029

jsszyyrs@163.com

吴江区中医医院

吕老师

051263665012

wjeryuan@126.com

吴江区儿童医院

金老师

051260905013

szswjqetyy@163.com

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

周老师

051263192325

706690599@qq.com

九、本《公告》由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60070。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岗位简介表

2.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报名登记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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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3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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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公告

参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4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s://p.zjgws.com/webwsrc/)。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5日至2006年5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未招录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8月31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2024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leyubgs@163.com),标题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方式:0512-58660860-81005)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试前将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公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考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核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资格复审:

1.报名对象须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执业(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执业(任职)资格等须于报名前取得。

3.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考试

本次自主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相结合。

1. 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材料。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 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将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相加,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当场发放体检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面试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录用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发放《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录用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至录用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身份为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在职期间薪资报酬等待遇参照录用单位同类编外合同制人员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361162。

附件:

1.2024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4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表

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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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3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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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全资国有企业,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4日至2006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4.“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限张家港市户籍(或在张家港有住房)。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具备岗位简介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4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公司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8日,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名者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等。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提交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格式。

(3)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文件名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发送到报名邮箱:924133424@qq.com,过期不予受理。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公司负责对所有报名者的资料保密。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须本人携带材料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笔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笔试资格,被取消笔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原件退回。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成绩计算。按照笔试50%和面试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

5.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笔试、面试环节均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逾期未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根据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考察(政审)前向招聘部门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公示与录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2.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结束后,2024年7月31日前如有相同岗位空缺的,公司将直接从合格分数线以上但未录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补录。

六、咨询说明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12-35003842、0512-5632831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江苏省2024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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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高新区直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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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高新区直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苏州高新区直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国资国企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和对人才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高新区国有企业优秀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高新产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和《2024年苏州高新现代服务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2),附件1、2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原则上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5月20日。

2.投递邮箱:nathan7711@163.com。

3.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报《2024年苏州高新区国有企业招聘报名表》(附件3),以邮件形式发送投递邮箱,邮件名:岗位代码+姓名+现工作单位+现职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考试

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符合要求者可进入笔试、面试环节,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招聘单位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报业务主管单位、区国资办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六、用工形式和待遇

拟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约定人员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单位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402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

1.《2024年苏州高新产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岗位简介表》

2.《2024年苏州高新现代服务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岗位简介表》

3.《2024年苏州高新区国有企业招聘报名表》

苏州高新产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现代服务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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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2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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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常熟理工学院地处苏州市常熟市,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普通本科院校。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1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相关岗位的工作。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方式

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与事业编制人员同工同酬。进校工作后,个人发展达到相关条件后,具有进入事业编制的通道。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提供的报名网址,微信扫码注册并登录,关注“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报名信息填写、资格初审,均通过线上进行。应聘期间请勿取关“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以便于接收后续相关通知,后续通知不采用电话或者邮件方式。因个人取关“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的行为,导致相关通知接收不及时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1. 报名网址:入口

2.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16:00—2024年5月24日16:00

3.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4日8:00—2024年5月26日16:00

4. 报名注意事项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时间期限为2024年8月20日前。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未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因报考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③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

1.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按照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统一组织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缴费通知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cslg.edu.cn)上公布,并通过应聘人员关注的“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

2.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每人100元。

3.

应聘人员需待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获得进入笔试考核环节的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的,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4.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招聘考核程序

(一)笔试

1.

笔试安排(含时间、地点等)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发布,并通过应聘人员关注的“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获得笔试考核资格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笔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 笔试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于7个工作日内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布。

4.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比例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含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人员。

5.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面试(含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

1. 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2. 资格复审

来校参加面试时学校将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3. 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五、体检、政审与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治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规定时间一般为公示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及解答工作。

咨询电话:0512-52251172

联系人:赵老师、朱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熟理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52251120

联系人:计老师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13日

附件: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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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3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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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熟理工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常熟理工学院地处苏州市常熟市,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普通本科院校。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相关岗位的工作。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方式

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与事业编制人员同工同酬。进校工作后,个人发展达到相关条件后,具有进入事业编制的通道。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提供的报名网址,微信扫码注册并登录,关注“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报名信息填写、资格初审,均通过线上进行。应聘期间请勿取关“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以便于接收后续相关通知,后续通知不采用电话或者邮件方式。因个人取关“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的行为,导致相关通知接收不及时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1. 报名网址:入口

2.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16:00—2024年5月24日16:00

3.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4日8:00—2024年5月26日16:00

4. 报名注意事项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时间期限为2024年7月31日前。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未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因报考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③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

1.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按照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统一组织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缴费通知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cslg.edu.cn)上公布,并通过应聘人员关注的“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

2.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每人100元。

3.

应聘人员需待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获得进入笔试考核环节的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的,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4.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招聘考核程序

201财务处招聘岗位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202数字化处招聘岗位,203、204图书馆招聘岗位考核方式:笔试、操作能力考核、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安排(含时间、地点等)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发布,并通过应聘人员关注的“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获得笔试考核资格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笔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 笔试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于7个工作日内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布。

4.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考核环节人员。如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比例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下一考核环节(含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人员。

5.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操作能力考核(含心理测试)

1. 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2. 操作能力考核

操作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招聘岗位实际工作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操作能力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操作能力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面试(含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

来校参加面试时学校将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2. 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01财务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02数字化处招聘岗位,203、204图书馆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总成绩计算

201财务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02数字化处招聘岗位,203、204图书馆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40%+操作力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3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五、体检、政审与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治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规定时间一般为公示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及解答工作。

咨询电话:0512-52251172

联系人:赵老师、朱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熟理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52251120

联系人:计老师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13日

附件: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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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0,全文共 2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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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比例

学历

专业

其他

工程管理部工作人员

01

1

1:3

本科及以上

建筑工程类

35周岁及以下;两年以上建筑行业相关工作经验;拥有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纪录,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四)“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五)岗位不受户籍限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人员;

6.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公司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5月13日至5月30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地点为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路56号财税大厦703办公室。

3. 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

报考者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必须含有本人照片);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报名时,请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电子件(拷入U盘)。

4.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2.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信息,对照拟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提前领取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另行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按照笔试50%和面试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4.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情况在张家港人才网(www.zjgrc.com)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录用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待遇及其他相关说明

1.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便招聘部门及时通知联系。以电话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2.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3.录用人员与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岗同性质人员相关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考务工作委托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56326212。

九、本简章由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6326212。

附件:《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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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2024-05-09,全文共 3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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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苏州科技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放宽5岁。紧缺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10日9:00-7月7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10日9:00-7月8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10日-7月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10日9:00-7月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查验应聘人员如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应聘人员身份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试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试讲时间及地点由苏州科技大学通过短信、电话或者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按照苏州科技大学指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格线为60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8092996

联系人:白老师、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9379060

联系人:程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科技大学

2024年5月8日

附件:苏州科技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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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招聘考核方式2024

2024-04-15,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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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A类岗位直接由单位组织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B-F类岗位统一组织笔试,笔试考核科目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详见岗位表。

笔试考点设在苏州,笔试时间:5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0日-25日。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期参加笔试,逾期视为放弃。

1. 分数查询

笔试结束7-10个工作日,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笔试过线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核面试人选)。

2. 资格复审

考核面试前将对本次招聘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公告将在医院官网公布。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并打印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通知单,并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纳入考核面试名单。

3. 考核面试

实践能力考核、面试的合格线以考核面试公告为准,考核面试公告未提及的为该项成绩的60%。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A类岗位面试100%;B-D类岗位笔试30%、实践能力考核20%、面试50%;E、F类岗位笔试30%、面试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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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招聘岗位及条件

2024-04-15,全文共 2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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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临床、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岗位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放宽至50周岁(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的说明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附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7.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8.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必须与报名专业相对应。

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10.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核医学化学师上岗证、产前诊断证书、产前筛查上岗证、编码技能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病案信息技术资格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等资质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11.招聘条件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结业综合考核合格证明,应届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如应届生已取得中级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条件可予放宽。

12.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公立三级医院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公立三级医院岗位证明相关材料,及工作经历期间社保记录材料。招聘条件中要求三年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5月1日。

13.招聘条件中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14.A类岗位,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入编相关条件,经医院考核面试审核后条件入编。

15.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没有要求。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7.其他工作:考生应做好健康管理,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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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9,全文共 4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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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且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5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报考专职辅导员岗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级团学组织及内设机构副职及以上职务、二级院系团学组织及内设机构正职、班级班长及团支部书记,并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是指从事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或学生管理岗位(学工处、招就办、团委)。

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高校学生干部经历须提供学生干部聘书、聘任文件或院校出具的证明,其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学生干部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研究生毕业;校级及以上荣誉须提供荣誉证书;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其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六)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聘1-8号岗的人员请将体育技术等级或体育比赛荣誉填写在“奖惩情况”栏;应聘11、12号岗的人员请将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以及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填写在“考生简历”栏,将符合条件的校级以上荣誉填写在“奖惩情况”栏,其中,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至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9日9:00-4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9日9:00-4月20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9日-4月2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9日9:00-4月21日18:00;

5.缴费确认:4月9日9:00-4月2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szjm.edu.cn/rsc/rcyj/rczp.htm)公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4月23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1-8号岗试讲结束后,9-12号岗笔试结束后,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

(二)考核方式

1、应聘1-8号岗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1)试讲:试讲采用模拟授课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在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等方面的教学素养和业务能力,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面试:采用专项运动技能展示、实战对抗等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专项运功技能的掌握和运用水平,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应聘9—12号岗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从岗位相关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名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姓名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szjm.edu.cn/rsc/rcyj/rczp.htm)查询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等信息。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计分方式

1—8号岗计分方式为: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9-12号岗计分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试讲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各项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910410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8日

附件: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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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0,全文共 3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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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苏州市立医院是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设有4个综合性院区和1个教育培训基地。附设苏州市母子医疗保健中心、苏州市肿瘤诊疗中心和苏州市体检中心,同时是国家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临床药师和助产士规范化培训基地,以及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医院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开放床位3200张,职工5400余人。2023年,医院年门急诊量422万人次,出院病人16.4万人次,手术8万例。苏州市立医院将全面对标国内高水平医院,努力建设成为全国一流学科引领、重点专科协同发展、技术特色鲜明、服务能力领先的综合性研究型医院,成为省内领先的疑难重症诊疗中心、医学科研创新中心和医学人才培育中心,力争早日进入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A+行列,进入全国前100位。

苏州市妇幼保健院将打造围绕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健康管理和健康保障中心,努力建设与苏州人口妇幼保健需求相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苏州市康复医院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持续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努力建成苏南地区规模最大、服务最广、实力最强的三级康复专科医院。

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需求为55个岗位,共178人。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各个招聘岗位的条件详见附件:《苏州市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苏州市立医院集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的岗位要求,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审核,如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03月15日,如有年龄要求的岗位,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24年03月15日。

5.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应聘时需要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请通过苏州市立医院官网(http://www.smh.cc),选择“人才招聘”专栏进行报名(入口)。

2.所需上传材料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在校期间成绩单、国家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

非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有工作经历者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为确保报名系统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环节的可操作性,请个人相关情况填写完整、准确,并上传相应附件。

3.报名、附件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31日12:00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10日12:00。

2.如报名资格初审过程中材料不全者,请在接到邮件通知或系统站内消息通知的规定时间内补全材料,否则视作放弃。

3.如资格初审通过,将会通过报名邮箱或系统站内消息推送报名成功信息,请及时登录查看。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证件照、基本信息、各阶段学历教育信息、履历信息、就业推荐表等附件信息),在招聘全过程中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医院将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根据学校情况、在校期间任职情况、获奖及荣誉情况、学历专业情况、学术成果、社会实践及工作经历等要素进行评价,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择优来确定进入实践能力考核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实践能力考核前由医院对进入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实践能力考核资格。

六、实践能力考核

1.实践能力考核成绩70分为合格分,任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实践能力考核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于医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实践能力考核时间、地点由医院另行通过邮件或站内消息通知,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请报名人员自行关注报考时所填报的邮箱信息和站内消息。因应聘者错过邮箱信息或站内消息导致未能参加实践能力考核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实践能力考核结果,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医院对通过考核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八、录用与聘用

1.医院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2.实践能力考核后、办理人员录用或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业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医院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3.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将于苏州市立医院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录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凭身份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录用人员工作院区将由医院统一安排管理,不服从安排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九、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市立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2362589、62362511、62363550

苏州市立医院

2024年3月15日

附件:苏州市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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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19,全文共 2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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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广前路10号,1959年建院,是一所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是苏州大学附属医院和扬州大学教学医院,同时挂牌苏州市职业病医院、苏州市皮肤病性病防治中心。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专业、学历符合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的招聘岗位分为两类,其中A类岗位(详见简介表一)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考核;B类岗位(详见简介表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笔试。

1. 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请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苏州卫生人才网”进行报名。

2. 报名、附件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20日9:00至2024年3月26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3. 所需上传材料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

(2)本人身份证。

(3)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5)招聘条件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结业综合考核合格证明,应届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6)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4. 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0日9:00至2024年3月27日16:00。

(2)请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如有报名材料不全者,请在规定时间内(3月27日16:00前)补全材料,否则视作放弃。

5.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学历学位及专业等信息需与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致,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报名,请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报名失败或无法考试等情况,后果自负。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3.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资格复审

考核面试前将对本次招聘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公告将在医院官网公布。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请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纳入考核面试名单。

六、面试

1.面试通知由医院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3.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A类岗位(详见简介表一)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100%;B类岗位(详见简介表二)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4.招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医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八、录取和聘用

医院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无法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等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公告由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2-87806026;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纪检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12-87806029。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一)

2.2024年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二)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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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2-29,全文共 3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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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8日9:00-12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12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12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12月2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

(二)考核方式

(1)1—36号岗考核方式考核工作设试讲和面试,试讲采用模拟授课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在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等方面的教学素养和业务能力,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37号岗考核方式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计分方式

1—36号岗计分方式为: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37号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910410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02月27日

附件: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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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8,全文共 5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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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常熟市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常熟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中国常熟(http://www.changshu.gov.cn)、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报名截止前),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报名截止前),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应聘,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应聘。

8、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岗位代码013),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并持有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9、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为057),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电子照片、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入口)。应聘者须先注册后再报名。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2月28日(周三)9:00—3月3日(周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9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为:0512-52773413、52805320。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确认完成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更改个人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应聘人员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且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将无法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7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信守承诺,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失信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对其失信行为将纳入常熟市公共信用诚信管理平台,并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为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3月21日10:00至3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考试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另行公布。具体复审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填写好真实有效个人信息,加贴二寸证件照)及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残疾人岗位的残疾情形,按岗位要求执行。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要求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的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2805307。

十、本《公告》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52773413、5280532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52701236(网上报名期间开通);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附件1:《常熟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常熟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附件4:《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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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8,全文共 4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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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05),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东吴人才网:入口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月28日(周三)9:00—3月3日(周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9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 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0日9:00至3月22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9101。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53721;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00-17:00。

附件1:《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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