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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4名。

2024-02-28,全文共 4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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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05),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东吴人才网:入口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月28日(周三)9:00—3月3日(周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9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 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0日9:00至3月22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9101。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53721;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00-17:00。

附件1:《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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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江区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9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岗位简介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2024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086),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7.《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入口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3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电子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295×413像素,jpg或者png格式,大小为2M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5日16:00。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6日11:30。

6.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6日18:00。

7.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7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末尾。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8.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人社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区人社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补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9:00-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

3.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可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或待审核时可改报其他岗位。缴费成功后,除报考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费用减免事宜详见《报考须知》(附件2)“十三、招聘考试费用”。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自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吴江区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wjhrss.cn:1053/login)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录资格复审公告提供的网址查询考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五、资格复审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布。

六、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于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录取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公告》由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缴费退费电话:0512-63950615;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63950516;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陈述申辩电话:0512-63950942;

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5092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

1.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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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4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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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6),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入口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3月1日(周五)9:00—3月3日(周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3月1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1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1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信息均须与原件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szxchr.com/)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报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780949。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85182256;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8518232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1:《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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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姑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6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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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

(三)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4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2022年、2023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在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3-2),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五)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2024年3月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六)报考《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在上述对应时间前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七)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八)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的累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九)除本《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职称”、“证书”等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2024年3月3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周五)9:00-2024年3月3日(周日)16:00

2.报名网址:“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须上传考生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3月4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3月5日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3月5日17:00。

5.缴费时间: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3月6日12:00。

6.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姑苏区人社局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被取消岗位并缴费成功的报名者,可在2024年3月7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自行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获取。通过初审的报名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数币在网上缴纳笔试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3.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不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范围内的,以相近专业报考,如果审核不通过将不能再次选择其他岗位报考。

5.报名者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一致,国(境)外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6.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本次公开招录的考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截止时间前(不要进行网上缴费),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联系姑苏区人社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联系电话:0512-65330737。

五、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准考证》由考生于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主管部门(单位)可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面试通知书发放形式、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姑苏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582305。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姑苏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330737。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咨询时间:9:00-11:30、13:00-17:00。

附:

1.《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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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3,全文共 5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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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24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50),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入口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月28日(周三)9:00—3月3日(周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9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州市人事考试院电话联系(0512-65301425)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http://58.210.143.5:8001/)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58.210.143.5:8001/)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管理岗位

1、面试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专技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管理岗位的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技术岗位的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苏州市职业大学167-170岗位,苏州市城市学院177-190岗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820037。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10129、65218373、69820064;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6530142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苏州市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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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06,全文共 2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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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能人才储备,保障学院事业发展,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同制)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网站(https://www.stiei.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起至6月15日16:00止。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2.网上报名网址:报名人员登录学院招聘网站(https://www.stiei.cn/),下载《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备案表》,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一起上传到邮箱:497168726@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报名信息要与提供的材料的信息一致。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512-65332881-8812。

3.上传材料要求:网上报名应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格式为jpg或pdf,要求清晰、位正。

①《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照片要求:2寸免冠照片(5M以下,jpg或png格式);

②个人简历、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扫描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所获奖项或荣誉(扫描件)。

(二)报名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核方式进行,资格初审时只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16日。

3.应聘人员在确认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材料结束24小时后,可到个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联系学院组织人事处,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6:00,联系电话:0512-65332881-8812。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1)《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备案表》、个人简历各一份。

(2)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户籍材料:含户口簿的户主页和本人页。

(4)学历材料: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

(6)其他证明材料:在高校学习期间(或单位工作期间)所获奖项、表彰、相关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第(2)~(6)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验审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教师面试以考察拟任专技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总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占40分,说课面试占6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4.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一周内反馈至个人邮箱,请面试人员予以关注。

六、体检

1.通过面试人员至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录用及管理

1.应聘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2.本《公告》由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12-65332881-8802;

咨询电话:0512-65332881-8811、0512-65332881-881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6:30。

附件1.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3.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备案表

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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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05,全文共 2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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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不含委培、定向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户籍不限。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日—6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至邮箱:xcjkqgbrs@126.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编号,如张三-A01。咨询电话:0512-69578905。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的《2024年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表内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申请),国(境)外毕业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4.所报名岗位应具备的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白底证件电子照。

(四)资格审核

每人限报1个岗位,由经开区组织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资格审核通过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6月2日至6月11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9578905。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照1:3的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6月15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1.笔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的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后再完成体检。由经开区组织人事部门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取和聘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与经开区相关国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关部门工作)。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3个月)。

八、管理和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与经开区相关国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3.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薪酬参照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解除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各方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69572703。

2.本公告由经开区党群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9578905。

附件:

1.2024年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4年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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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03,全文共 2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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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可在“新城招聘”(http://www.szgthr.com)网站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以本科学历报考的,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5.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苏州市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5月31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7. 存在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10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网址:入口

(三)报名材料:

1.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 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3. 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四)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3日至6月11日工作日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85182095。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

1.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邮件和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城招聘”网站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新城招聘”网站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1.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新城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间,由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待遇按照相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85182615。

2. 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885399。

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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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6-03,全文共 5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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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2024年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等文件内容,苏州市吴江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6名(事业编)。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6月4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050岗位的报名对象为吴江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024年毕业生。

6.《岗位简介表》资格条件中“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2024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等。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医学类、公共卫生类、药学类)(附件3)。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2月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审核通过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入口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9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电子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295×413像素,jpg或者png格式,大小为2M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11日16:00。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6月4日-6月12日,每天9:00-11:00。

6.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12日16:00。

7.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13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末尾。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8.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卫健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招聘单位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补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9:00-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

3.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可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或待审核时可改报其他岗位。缴费成功后,除报考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费用减免事宜详见《报考须知》(附件2)“十二、招聘考试费用”。

4.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表述为准;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可按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的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一致;国(境)外毕业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一致;尚未取得学历认证的2024年国(境)外毕业人员,已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可先按学位证书中文翻译专业填写;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可先按学校证明信或录取通知书中文翻译专业填写,是否符合岗位专业条件最终以取得学历认证专业为准。需要专业方向的岗位,且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体现专业方向,须按专业方向证明内容在填写专业时注明专业方向。

四、笔试

报考《岗位简介表》015、016岗位的,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笔试公告将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发布。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获取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考试专业见岗位表,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中公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另行公告,请报名者予以关注。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和所需报名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布。

六、面试

面试公告将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发布。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获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采用笔试+专业面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直接采用专业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采用笔试+专业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直接采用专业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七、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后,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采用笔试+专业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录取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取得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12—63160055、63950942。

十、本《公告》由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缴费退费电话:0512-63160071;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63160066;

政策咨询及陈述申辩电话:0512-63160070;

监督举报电话:0512-6316005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

1.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2.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知

3.专业参考目录(医学类、公共卫生类、药学类)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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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31,全文共 2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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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渭塘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渭塘镇有关单位委托苏州市相城区欣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3名、书记员5名、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须于报名截止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6月30日。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5月28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已在渭塘镇各村(社区)、机关部门、市镇单位及镇属公司工作的人员或因个人原因与渭塘镇各村(社区)、机关部门、市镇单位及镇属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满半年的人员;

(8)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7日16:00(逾期不可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形式。网络报名:报名材料扫描件请按以下顺序打包并发送至邮箱szzwjt@126.com,邮件命名格式:姓名+报考岗位编号。

3.报名材料(电子档):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申请),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

(4)本人近期2寸白底证件电子照;

(5)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6)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扫描件;

(7)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扫描件;

(8)填写完整的《苏州市相城区欣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档及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表内所有涉及时间的栏目必须精确到年月,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资格审核:每人限报1个岗位,由苏州市相城区欣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28日至6月11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6836128。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照1:3的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通畅;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2.进入笔试的考生需要携带身份证提前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明珠渭塘”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要提前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5.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明珠渭塘”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六、录取和聘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明珠渭塘”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苏州市相城区欣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知被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根据劳动合同法约定人员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

七、管理和待遇

1.录用人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解除合同。

2.合同期间,工资报酬按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各方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407901。

九、其他

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欣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836128。

附件1.岗位简介表

附件2.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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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8,全文共 5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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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常熟市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常熟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中国常熟(http://www.changshu.gov.cn)、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报名截止前),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报名截止前),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应聘,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应聘。

8、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岗位代码013),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并持有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9、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为057),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电子照片、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入口)。应聘者须先注册后再报名。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2月28日(周三)9:00—3月3日(周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9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为:0512-52773413、52805320。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确认完成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更改个人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应聘人员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且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将无法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7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信守承诺,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失信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对其失信行为将纳入常熟市公共信用诚信管理平台,并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为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3月21日10:00至3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考试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另行公布。具体复审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填写好真实有效个人信息,加贴二寸证件照)及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残疾人岗位的残疾情形,按岗位要求执行。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要求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的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2805307。

十、本《公告》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52773413、5280532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52701236(网上报名期间开通);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附件1:《常熟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常熟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附件4:《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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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7,全文共 5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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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昆山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昆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可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s.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副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或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博士研究生专业报考的,或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正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目录不按照“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结构划分;目录中第2列为“大类”名称,第3、4、5列为各学历层次具体专业名称,具体专业之间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报考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英语等各类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2024年3月3日)取得。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省聘及苏州大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在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5-1),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3、报名、电子照片上传:3月1日(周五)9:00—3月3日(周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3月1日9:00—3月4日16:00;

5、陈述申辩:3月1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6、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日9:00—3月5日17:00;

7、缴费确认:3月1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为:0512-57371237。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昆山市人社局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512-57371237)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2024年3月3日16∶00后,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进入笔试、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逾期作放弃处理。

3、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国(境)外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1日9:00至3月23日9:00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岗位的类别见岗位表中“岗位类别”,其中“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人社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人社部门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339944。

十一、本《公告》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7371237

附件:

1:昆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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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张家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2-26,全文共 5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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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张家港市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名(单位代码054的岗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张家港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uzhou.gov.cn)、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上查询。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其他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050-02),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张家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2月28日09:00至3月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35×45,JPG格式,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8日09:00至3月4日16:00。

5.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3月5日期间09:00-16:00。

6.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2月29日09:00至3月5日18:00。

7.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2月28日09:00至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陈述申辩。

2.通过资格初审的,须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张家港市人事考试中心(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3楼)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简介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09:00至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视为放弃,由张家港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网上报名协议,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报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可按学信网认证的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0日0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及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专业技术其他类”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打印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张家港人才网,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携带2寸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面试后递补及其他要求和说明

1.面试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2.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5390729。

十一、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17351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736613118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

1.《张家港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4.《张家港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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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太仓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2-26,全文共 6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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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我市35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太仓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9-6),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11、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累计的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2、《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还须在上述对应时间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除公告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英语、计算机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照片证件资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网站或微信报名小程序进行,不受理线下现场报名。

1、报名网址:入口

2、报名、照片资料上传时间:2024年2月28日(周三)9:00-3月3日(周日)16:00。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⑴本人身份证;⑵2024年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生源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生源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其他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⑷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须上传《报考承诺书》。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3月3日16:00-3月4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2月29日9:00-3月5日18:00。

6、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报名者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基本信息录入、上传照片和相关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待通过初审后,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系统完成上述操作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报考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

笔试费:100元/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电话联系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四、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本次招聘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招考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检通知书》等,逾期作放弃处理。

五、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在资格复审后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江苏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21537。

十一、本《公告》由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53518616、53523336。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0512-5353484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太仓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太仓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58.210.170.51:9880/syzksitepro/actions/home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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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立医院医疗辅助岗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4-06-07,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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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医院医疗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医疗辅助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1.药学助理20名:大专及以上,药学相关专业,有相关卫生资格证书者优先。

2.检验助理15名:大专及以上,检验相关专业,有相关卫生资格证书者优先。

3.护理助理100名:大专及以上,护理相关专业,有相关卫生资格证书者优先。

4.美容助理6名:大专及以上,医疗美容技术、护理相关专业,有相关卫生资格证书者优先。

5.口腔助理2名:大专及以上,护理相关专业,有相关卫生资格证书者优先。

6.其他医疗助理岗20名:大专及以上,医学相关专业,有相关卫生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聘用管理

1.本次招聘为人员服务外包方式,工作地点在苏州市立医院。

2.在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违纪违法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合同。

3.录用人员由第三方劳务公司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并发放工资待遇,科室对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5.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请通过苏州市立医院官网(http://www.smh.cc),选择“人才招聘”专栏进行报名(报名入口)。

2.所需上传材料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成绩单。

非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有工作经历者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3.报名、附件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7月15日。

五、应聘程序

根据简历接收情况,择优通知面试。

各环节所提供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236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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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大新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06,全文共 2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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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大新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大新镇村(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

4.专业要求:按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8)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

(9)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6月12日(节假日除外)9:00-11:00,13:30-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405办公室

4.报名资料:登录张家港人才网或者“和美大新”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

另带好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和学位网查询认证报告,国外学历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

(3)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名时无法提供的,可书面承诺于2024年8月底前提供,同时提供职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4)①现仍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的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②其他社会人员,报名时无法提供的,可在《报名登记表》最下方本人承诺栏备注:能在考察(政审)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需签字。

(5)能够证明党员身份和退役军人身份的相关材料。

5.报考人员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并查实,取消面试、录用等资格。

6.报考岗位需满足1:3的开考比例。

四、笔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所有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分高者,再相同则加试)。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1.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录用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及以上者继续留用;考评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后工资报酬参照同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七、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报名咨询电话:0512-58760306

九、本公告由张家港市大新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

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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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招聘专业化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6-03,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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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镇招聘专业化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聚焦太湖生态岛“一号任务”,践行“两山”理念,推动金庭镇经济工作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引进2名具有国际化视野、专业化能力的优秀人才,从事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

岗位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

招商经理

从事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相关工作

2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不限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政治品质良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为国内“双一流”高校或世界前100名高校毕业。海外留学人员还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①国内“双一流”高校参照中国教育部《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即毕业学校属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具有一流学科建设的高校。

②世界前100名高校主要参照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排名(THE)、美国U. S.

New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3.具有产业招引1年及以上从业经验。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络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单个PDF或WORD文件后打包发送至邮箱xszzrsj@163.com,报名时间截止为2024年6月10日(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附件1报名登记表(张贴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荣誉证书及其他专业能力证明材料。

四、考试及录用程序

1.考试。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2.体检。根据考试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录用。体检、资格审查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与招聘单位苏州市金庭资产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非事业编)。

5.薪酬。招聘单位为录用人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及广阔的事业发展空间,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

6.其他。报名人员应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取消相关资格,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设咨询电话:0512-66271585。

附件1: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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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03,全文共 3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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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市姑苏区。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一线工作;

5.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需要的专业。

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博士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6月4日9:00-10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6月4日9:00-10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6月4日9:00-10月30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6月4日9:00-10月3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4.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报名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详细填写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11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面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学校官网(http://www.szai.edu.cn)发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作为放弃应聘处理。

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彩色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还给应聘人员:

1.身份证(正反面);

2.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高级职称证书(A11号岗位提供);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由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者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A10号岗位提供)。

(二)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应聘人员心理测试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方式将在学校官网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若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离职人员提供离职相关证明材料。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7655032、67655031

联系人:季老师、郭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7655041

联系人:黄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60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31日

附件: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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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2024-05-30,全文共 5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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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3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第二批)》(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8.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2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系统链接地址:入口

1.报名、上传附件: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11日18:00;

5.缴费确认(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2024年6月12日9:00—2024年6月13日17:00。

(二)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2024年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提交相关专业方向证明。

5.《岗位简介表》(附件)“其他条件”中所要求“职称”等各类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报考人员通过初审后,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胥江路89号415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相关附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6月14日13:00—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视为放弃。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报考岗位简介表中职称要求为副高及以上或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2.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日期将提前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获取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3.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将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公布,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组织笔试的岗位,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公布。

六、面试

1.面试通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专技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组织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不组织笔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各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291938。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23179;

招聘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512-65224092;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招聘单位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1.苏州市立医院                     0512-62362589、62362511、62363550

02.苏州市中医医院                   0512-67872523

03.西苑医院苏州医院                 0512-67872523

04.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0512-87806026

05.苏州市广济医院                   0512-65792044

06.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68265568

07.苏州市中心血站                   0512-80696820

08.苏州市急救中心                   0512-6935185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件: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第二批)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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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公告

2024-05-30,全文共 3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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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位于历史文化名城苏州的核心腹地,山水交融,产业兴旺,经济发达,人文荟萃。吴中区秉承“教育就是服务”的理念,锻造“服务学生当下,奠基学生未来”教育吴中品牌,积极推进自主性、差异化的教师发展战略,构筑明晰的职业发展路径,搭建多元化专业发展平台,实施教师培养“五大工程”和“3+1+N”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培养师德好、教学好、教研好、管理好的复合型教育人才,高层次名师的人数与比例均居苏州大市前列。

根据吴中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2024年面向全国招聘教育人才35名。本次招聘教育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35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博士研究生毕业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类

1.国家教学名师;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教育部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4.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

5.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6.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B类

1.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3.省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

4.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

5.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核心成员);

6.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7.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C类

1.省特级教师;

2.具有正高职称且急需引进的紧缺学科人才;

3.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4.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5.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6.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省教学名师、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地市级名教师、名校长;

7.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8.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县区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9.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或具有高级职称,且急需引进的紧缺学科博士;

10.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学科奥赛教练、职业技能大赛教练、业绩突出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等;

11.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D类

1.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省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地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2.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地市级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4.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教学基本功大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5.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

6.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四)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入职三年内取得,其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不接受下列人员报名:

1.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

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2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4年11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14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报名的方式。邮寄材料包括(提交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归国留学人员提供);④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任职文件(申报401岗位储备校长的提供)等;⑥其他教育教学业绩材料。材料前附《报名表》(附件2),EMS邮寄(如采用其他形式邮寄造成延迟等情况,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快件正面注明“人才招聘应聘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概不退还。

(三)邮寄地点及联系人:见《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注意事项:应聘者每人限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对照本《公告》的规定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资格审核和专业考核

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推荐人选参加区级考核,并形成综合考核推荐材料报吴中区教育局。

吴中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考核,重点考察专业特长、学术影响力、教育知名度和专业发展潜力、教育教学实绩等,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政审、体检、公示、招聘及管理

吴中区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共同成立教育人才招聘考察工作小组,对通过专业评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通过政审和体检的拟招聘人员须经吴中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名单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http://www.wxedu.net)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首聘期限三年,服务期不低于五年。

根据《东吴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2022~2025年)》(吴政规字〔2022〕2号),符合条件的招聘教育人才在到岗后可申报东吴教育特聘人才。经评审、认定的东吴教育A类、B类、C类、D类特聘人才,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特聘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1.5倍。配偶、子女随迁居住需落户吴中的,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未成年子女入学可享受吴中居民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吴中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0337。

八、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吴中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咨询电话:0512-65280959。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岗位表》

2.《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报名表》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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