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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2024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是苏州工业园区首家现代化公立三级医院,是苏州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

2024-04-15,全文共 4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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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是苏州工业园区首家现代化公立三级医院,是苏州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工程,医院于2020年12月30日正式启用,致力于建设成为让政府满意、学校放心、百姓信赖、同行尊重的“研究型、国际化、高水平”的全国一流的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分两期建设,总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设床位3000张;一期标准床位800张,已经顺利投入使用;二期总投资约54亿元,规划建筑面积约39万平米,床位2200张。2021年10月底二期项目开工,建设周期3-4年,计划2025年投入使用。

医院依托苏州大学优质资源,秉承“创新、国际、卓越”的发展理念,立足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的区位优势,紧紧围绕高质量的医疗服务、高精尖的人才培养、高层次的生物医药转化三大使命,以学科建设为引领,走国际化发展道路,全力将医院打造成为高水平、创新型的区域优质医疗中心和医学转化服务平台。

现将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临床、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岗位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放宽至50周岁(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的说明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附件),其中

“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7.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8.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必须与报名专业相对应。

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10.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核医学化学师上岗证、产前诊断证书、产前筛查上岗证、编码技能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病案信息技术资格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等资质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11.招聘条件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结业综合考核合格证明,应届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如应届生已取得中级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条件可予放宽。

12.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公立三级医院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公立三级医院岗位证明相关材料,及工作经历期间社保记录材料。招聘条件中要求三年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5月1日。

13.招聘条件中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14.A类岗位,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入编相关条件,经医院考核面试审核后条件入编。

15.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没有要求。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7.其他工作:考生应做好健康管理,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4月25日16: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链接地址:入口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b)

3.缴费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4月26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学历学位及专业等信息需与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致,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报名,请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缴费失败或无法考试等情况,后果自负。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期间,请考生于报名完成后的48小时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周末顺延),如审核不通过,请根据反馈结果及时修正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放弃。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早报考,审核通过人员请按系统缴费提示,按时缴费。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

5.A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比例1︰1。B-F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成功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官网发布岗位核减公告。

三、考核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A类岗位直接由单位组织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B-F类岗位统一组织笔试,笔试考核科目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详见岗位表。

笔试考点设在苏州,笔试时间:5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0日-25日。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期参加笔试,逾期视为放弃。

1. 分数查询

笔试结束7-10个工作日,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笔试过线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核面试人选)。

2. 资格复审

考核面试前将对本次招聘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公告将在医院官网公布。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并打印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通知单,并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纳入考核面试名单。

3. 考核面试

实践能力考核、面试的合格线以考核面试公告为准,考核面试公告未提及的为该项成绩的60%。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A类岗位面试100%;B-D类岗位笔试30%、实践能力考核20%、面试50%;E、F类岗位笔试30%、面试70%。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体检比例1:1要求,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医院统一组织加试。医院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体检标准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无法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负责此次招聘的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0512-67505208、65955475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65224092

缴费支持:0512-65161050

工作日时间:9:00-12:00,13:00-16:30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纪检负责此次招聘的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512-65955079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6:30

附件: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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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医学人才引进公告

2024-02-06,全文共 3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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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医院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公告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是苏州工业园区首家现代化公立三级医院,苏州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医院于2020年12月正式启用,总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设置床位3000张。医院设3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和2个研究机构,重点打造肿瘤、辅助生育、心脑血管、呼吸、重症医学、皮肤、口腔医学等特色重点专科以及国际化的内镜中心、生物医药临床转化中心、国际诊疗中心。目前医院已配备DSA-MR复合数字化手术室、256排超速螺旋CT、全数字平板式心血管造影机(DSA)、直线加速器、3.0T磁共振断层扫描仪、超高清SPECT/CT、体外循环机、ECMO等。

医院面向海内外延揽人才,吸引并整合了一大批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目前医院共引进临床医学专家团队5个:中日友好医院呼吸与危重症王辰院士团队、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内科葛均波院士团队、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辅助生殖技术与生殖遗传黄荷凤院士团队、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泌尿外科黄健教授团队及江苏省人民医院肾内科邢昌赢教授团队。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中华医学会银屑病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分会名誉主任委员张学军教授、第三届江苏省口腔医学会正畸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卫兵教授等全职加盟。医院现引进高层次人才共80余人,其中国家级人才7人,省部级人才24人,园区人才及市厅级人才29人。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将秉承“创新、国际、卓越”的发展理念,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凝练特色技术,走国际化发展道路,突出专科优势、打造特色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全力将医院打造成为集医教研于一体的区域优质医疗中心和医学转化服务平台,努力建设园区医疗高地,谱写园区医疗卫生事业新篇章。

一、申请条件及岗位待遇

(一)岗位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岗位紧缺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4.年龄要求:医学领军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医学重点人才一般不超过45周岁;优秀青年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优秀博士及临床博士后一般不超过35周岁,以上各类人才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5.主要招聘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医学与生命科学相关各种传统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基础研究、医学大数据人工智能、前沿研究与转化研究等各领域;

6.符合临床医学各专业,且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任职或学习经历的高端人才优先考虑。

(二)分类条件

1.医学领军人才

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在三甲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10年以上;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熟练掌握本专业前沿核心技术,在本学科有深厚的学术造诣或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2.医学重点人才

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三甲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近五年主持过地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2项以上,掌握本专业前沿核心技术,在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对本学科有良好的带动作用。

3.优秀青年人才

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三甲医院临床工作经历,掌握本专业前沿技术,有独立解决本专业问题的经验及从事一定水平科学研究的能力。

4.优秀博士

申请人须为应届博士研究生,无学术不端行为,毕业院校为双一流院校或985工程或211工程大学;或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或最新一轮教育部学科评估中A-档及以上(前10%)相应学科。

5.临床博士后

申请人须符合统招博士后招收条件,进站时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三)岗位待遇

1.薪酬面议,提供苏州市三甲医院具有较高竞争力的薪酬水平;符合苏州大学进编条件的给予高校事业编制,符合苏州工业园区进编条件的给予园区事业编制;医院目前建有临床转化平台,可与苏州大学、苏州工业园区科研院所、生物医药产业实验室等共享科研平台,如对科研平台有更高要求的可一事一议,满足个性化需求。

2.临床博士后基本年薪为20万元,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按年度发放奖补金。绩效评估优秀者聘期内奖补金总额为60万元,绩效评估良好者聘期内奖补金总额为30万元;在站期间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及省级博士后项目等资助的,所获得的资助补贴不计入总薪酬,叠加发放;所获国自然等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等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医院目前建有临床转化平台,可与苏州大学、苏州工业园区科研院所、生物医药产业实验室等共享科研平台。

二、其他支持措施

(一)住房优惠政策

1.对未在苏州购房,本人和配偶在苏州市无居住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单位申请人才优租房,租金按照人才公租房租金收取。

2.符合苏州工业园区优购房政策的,可按照相关规定优先购买商品住房。

(二)优先培养

医院将优先安排引进人才到国内外进修培训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优先安排其所需研修经费、科研经费和仪器设备等。

(三)人才项目支持

1.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双创计划”,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或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300-8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2.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特聘医学专家”,如入选,聘期三年内,省卫生健康委给予100万元或50万元的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不低于30%)。

3.优先推荐申报苏州市“姑苏卫生人才”(特聘A类B类C类D类),如入选,分别给予250、150万、50万、20万的安家补贴或生活补助,资助期内,可分别申请最高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15万元额度的科研项目;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享受拔尖型人才的乐居政策。

(四)个人补贴支持

1.苏州市“引才补贴”,按照相应层次引进的高端人才,苏州市提供引才补贴,入选的人才根据不同类别最高可分别享受25万、50万、250万。

2.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入选者可享受“乐居租房贴”、“乐居助力贷”。其中,最高可享受8000元/月的“乐居租房贴”;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乐居助力贷”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3.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贡献奖励标准不超过个人上年度年收入所形成的地方财力,且不超过其在苏购买或租赁汽车、自住住房、办公用房、参加专业领域培训及兴办企业等支出的总额。奖励总额历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人。

4.还可申请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卫生人才计划”(特聘A类B类C类)等区级人才计划,如入选,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

(五)其他支持

符合苏州大学特聘教授及以上人才认定条件的,可提供充足的办公实验室用房,支持招聘科研助手组建科研团队,研究生招生指标予以政策性倾斜,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

三、申请方式

全年接受申请,申请者须提供个人简历、学术成果及证明材料,以及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人才类型”。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德清、秦雅楠

联系电话:0512-65955177

电子邮箱:hr005@sdhmdp.com

联系地址:苏州市崇文路9号(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组织人事处)

附件: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应聘登记表

组织人事处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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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29,全文共 4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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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4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江苏省卫健委统一部署,我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工作遵照《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精神执行,现就具体事宜转发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报名应聘: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45周岁;应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5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一致。非2024届毕业生报考时应具有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7、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将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尚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若岗位表中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护士执业资格证,相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证书。③“两个同等对待对象”的规培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8、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9、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报名开始7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8月1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关闭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苏省卫生人才网和招聘单位网站通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登录后搜索“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2月1日09:00至8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2月1日09:00至8月2日12: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2月1日至8月2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2月1日至8月2日9:00-17:3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适时组织考核,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等证件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三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由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公布,并由招聘单位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

(二)考核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考核方式按照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4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0512-67972942刘老师、0512-67972837彭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监察委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912

七、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八、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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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招聘考核方式2024

2024-04-15,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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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A类岗位直接由单位组织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B-F类岗位统一组织笔试,笔试考核科目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详见岗位表。

笔试考点设在苏州,笔试时间:5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0日-25日。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期参加笔试,逾期视为放弃。

1. 分数查询

笔试结束7-10个工作日,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笔试过线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核面试人选)。

2. 资格复审

考核面试前将对本次招聘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公告将在医院官网公布。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并打印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通知单,并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纳入考核面试名单。

3. 考核面试

实践能力考核、面试的合格线以考核面试公告为准,考核面试公告未提及的为该项成绩的60%。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A类岗位面试100%;B-D类岗位笔试30%、实践能力考核20%、面试50%;E、F类岗位笔试30%、面试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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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招聘岗位及条件

2024-04-15,全文共 2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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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临床、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岗位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放宽至50周岁(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的说明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附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7.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8.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必须与报名专业相对应。

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10.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核医学化学师上岗证、产前诊断证书、产前筛查上岗证、编码技能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病案信息技术资格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等资质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11.招聘条件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结业综合考核合格证明,应届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如应届生已取得中级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条件可予放宽。

12.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公立三级医院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公立三级医院岗位证明相关材料,及工作经历期间社保记录材料。招聘条件中要求三年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5月1日。

13.招聘条件中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14.A类岗位,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入编相关条件,经医院考核面试审核后条件入编。

15.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没有要求。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7.其他工作:考生应做好健康管理,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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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0,全文共 3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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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苏州市立医院是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设有4个综合性院区和1个教育培训基地。附设苏州市母子医疗保健中心、苏州市肿瘤诊疗中心和苏州市体检中心,同时是国家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临床药师和助产士规范化培训基地,以及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医院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开放床位3200张,职工5400余人。2023年,医院年门急诊量422万人次,出院病人16.4万人次,手术8万例。苏州市立医院将全面对标国内高水平医院,努力建设成为全国一流学科引领、重点专科协同发展、技术特色鲜明、服务能力领先的综合性研究型医院,成为省内领先的疑难重症诊疗中心、医学科研创新中心和医学人才培育中心,力争早日进入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A+行列,进入全国前100位。

苏州市妇幼保健院将打造围绕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健康管理和健康保障中心,努力建设与苏州人口妇幼保健需求相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苏州市康复医院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持续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努力建成苏南地区规模最大、服务最广、实力最强的三级康复专科医院。

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需求为55个岗位,共178人。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各个招聘岗位的条件详见附件:《苏州市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苏州市立医院集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的岗位要求,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审核,如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03月15日,如有年龄要求的岗位,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24年03月15日。

5.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应聘时需要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请通过苏州市立医院官网(http://www.smh.cc),选择“人才招聘”专栏进行报名(入口)。

2.所需上传材料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在校期间成绩单、国家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

非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有工作经历者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为确保报名系统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环节的可操作性,请个人相关情况填写完整、准确,并上传相应附件。

3.报名、附件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31日12:00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10日12:00。

2.如报名资格初审过程中材料不全者,请在接到邮件通知或系统站内消息通知的规定时间内补全材料,否则视作放弃。

3.如资格初审通过,将会通过报名邮箱或系统站内消息推送报名成功信息,请及时登录查看。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证件照、基本信息、各阶段学历教育信息、履历信息、就业推荐表等附件信息),在招聘全过程中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医院将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根据学校情况、在校期间任职情况、获奖及荣誉情况、学历专业情况、学术成果、社会实践及工作经历等要素进行评价,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择优来确定进入实践能力考核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实践能力考核前由医院对进入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实践能力考核资格。

六、实践能力考核

1.实践能力考核成绩70分为合格分,任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实践能力考核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于医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实践能力考核时间、地点由医院另行通过邮件或站内消息通知,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请报名人员自行关注报考时所填报的邮箱信息和站内消息。因应聘者错过邮箱信息或站内消息导致未能参加实践能力考核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实践能力考核结果,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医院对通过考核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八、录用与聘用

1.医院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2.实践能力考核后、办理人员录用或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业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医院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3.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将于苏州市立医院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录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凭身份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录用人员工作院区将由医院统一安排管理,不服从安排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九、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市立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2362589、62362511、62363550

苏州市立医院

2024年3月15日

附件:苏州市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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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19,全文共 2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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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广前路10号,1959年建院,是一所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是苏州大学附属医院和扬州大学教学医院,同时挂牌苏州市职业病医院、苏州市皮肤病性病防治中心。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专业、学历符合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的招聘岗位分为两类,其中A类岗位(详见简介表一)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考核;B类岗位(详见简介表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笔试。

1. 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请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苏州卫生人才网”进行报名。

2. 报名、附件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20日9:00至2024年3月26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3. 所需上传材料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

(2)本人身份证。

(3)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5)招聘条件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结业综合考核合格证明,应届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6)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4. 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0日9:00至2024年3月27日16:00。

(2)请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如有报名材料不全者,请在规定时间内(3月27日16:00前)补全材料,否则视作放弃。

5.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学历学位及专业等信息需与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致,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报名,请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报名失败或无法考试等情况,后果自负。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3.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资格复审

考核面试前将对本次招聘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公告将在医院官网公布。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请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纳入考核面试名单。

六、面试

1.面试通知由医院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3.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A类岗位(详见简介表一)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100%;B类岗位(详见简介表二)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4.招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医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八、录取和聘用

医院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无法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等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公告由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2-87806026;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纪检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12-87806029。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一)

2.2024年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二)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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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2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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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a)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苏州大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大市户籍)。

7.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2024年5月21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至邮箱978588296@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相城区政府办公益性岗位报名+报考岗位编号,如张三相城区政府办公益性岗位报名01。

(三)报名材料:

1. 《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 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4. 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5. 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四)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14日至5月22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85182852。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2. 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1.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间,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待遇按照相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85181911。

2. 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852。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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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独墅湖医院招聘报名时间+入口2024

2024-04-15,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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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4月25日16: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链接地址:入口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b)

3.缴费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4月26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学历学位及专业等信息需与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致,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报名,请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缴费失败或无法考试等情况,后果自负。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期间,请考生于报名完成后的48小时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周末顺延),如审核不通过,请根据反馈结果及时修正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放弃。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早报考,审核通过人员请按系统缴费提示,按时缴费。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

5.A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比例1︰1。B-F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成功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官网发布岗位核减公告。

推荐阅读: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2024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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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2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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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漕湖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漕湖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17名,其中机关工作人员8名,社区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漕湖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十里漕湖”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

代码

人数

学历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1

机关工作人员

A01

1

本科及以上

中文文秘类

法律类


2

A02

1

本科及以上

经济类、财务财会类、税务税收类、审计类


3

A03

1

本科及以上

农业类

一线工作,

适合男性。

4

A04

1

本科及以上

社会政治类

公共管理类


5

A05

2

本科及以上

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中文文秘类、社会政治类、法律类、计算机类、安全生产类、环境保护类

一线执法,

需值夜班,

适合男性。

6

A06

2

大专及以上

不限

退役士兵(持有退出现役证)。相城区户籍。一线执法,需值夜班,适合男性。

7

社区工作者

B01

3

本科及以上

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中文文秘类、社会政治类、法律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安全生产类、环境保护类

男性

8

B02

3

本科及以上

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中文文秘类、社会政治类、法律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安全生产类、环境保护类

女性

9


B03

3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须取得相应学位。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6月30日

5.定向招聘退役军人的岗位(岗位代码A06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相城区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

6.苏州市区户籍、相城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7.存在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29日(逾期不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入口

(三)报名材料:

1.《2024年漕湖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填报后系统生成;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4.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5.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四)资格审核:每人限报1个岗位,由苏州苏相公共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48小时内通过电话告知应聘者资格审核通过或不通过,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4月15日至4月30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6183205。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照1:3的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1.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十里漕湖”微信公众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十里漕湖”微信公众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拟录用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取和聘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十里漕湖”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

八、管理和待遇

1.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2.薪酬参照用人单位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各方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69575562。

2.本公告由漕湖街道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183205,0512-69579713。

附件:2024年漕湖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中共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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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华夏口腔医院2024年度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4-04-12,全文共 2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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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华夏口腔医院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一、医院介绍

苏州市华夏口腔医院创建于1992年,是苏州市的公立口腔专科医院,苏州市口腔卫生指导中心、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直属口腔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苏州分院、江苏省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医院、苏州市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单位。

医院曾获江苏省“巾帼文明岗”、江苏省卫生计生行业党员示范岗,并多次被评为苏州市区、园区医保先进单位和学院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医院为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上海第九人民医院集团牙颌面畸形诊治专科联盟和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正畸专科联盟、口腔颌面外科诊治联盟、江苏口腔医学教育联盟及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牙周专科联盟、口腔黏膜专科联盟、口腔颌面影像专科联盟成员。

医院坐落于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829号,占地规模235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多平方米。设有临床医技科室14个,苏州市临床重点专科、苏州市临床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共6个。医院设有椅位120张,拥有OPMI

proergo口腔科显微镜、NewTom与KAVO锥形束CT、数字化诊疗系统、Fotona双波激光、iTero口内扫描仪等先进设备。

医院承担着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口腔护理三个专业的教学任务。医院多名专家兼任中华口腔医学会、江苏省口腔医学会等学术职务。其中包括担任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口腔专业考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医学教育专委会委员、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职业教育学组副组长、省口腔医学会理事会理事、苏州市口腔医学会副会长、江苏省高等学校医药教育研究会理事等,并先后有多人参加卫生部组织全国高等医药教材主编和编委工作。

二、《苏州市华夏口腔医院岗位需求计划》

编号部门岗位名称岗位描述岗位类别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其它条件
1不限医生口腔专业教学,科研及临床工作专业技术不限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口腔基础医学及口腔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长期招聘。符合条件者可进学校省属单位事业编制,购房补贴费50万起,科研启动经费30万,奖励性绩效享受副教授待遇三年。
2口腔颌面外科医生从事口腔颌面外科临床、教学、科研相关工作专业技术1口腔颌面外科方向本科及以上副主任医师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有三级或四级口腔外科手术能力,待遇从优。
3麻醉科医生从事麻醉相关工作专业技术1麻醉学本科及以上主治医师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待遇从优。
4口腔颌面外科医生从事口腔颌面外科临床、教学、科研相关工作专业技术2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口腔颌面外科方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5牙体牙髓病一科医生从事牙体牙髓病科临床、教学、科研工作专业技术3牙体牙髓病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6牙体牙髓病二科医生从事牙体牙髓病科临床、教学、科研工作专业技术2牙体牙髓病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7儿童口腔科医生从事儿童口腔临床、教学、科研工作专业技术2儿童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8修复科医生从事修复科临床、教学、科研工作专业技术2口腔修复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9种植中心医生从事种植中心临床、教学、科研工作专业技术1口腔种植方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有较强科研能力,发表过2篇及以上SCI论文。
10牙周病科医生从事牙周病科临床、教学、科研工作专业技术1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牙周病方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1正畸科医生从事正畸科临床、教学、科研工作专业技术1口腔正畸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2技工中心技师从事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教学,技师工作专业技术1口腔医学技术本科及以上
13技工中心技师从事实践教学、技师工作专业技术2口腔医学技术大专及以上
14科教科科教科科员从事教学、科研相关行政工作行政管理1公共卫生类硕士研究生有较强的文笔写作能力,电脑文案常用技巧熟练。
15人事科人事科科员从事人事管理相关工作行政管理1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有一定的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6医务科医务科科员从事医务管理、病案管理、医疗质控等相关工作行政管理1管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管理,卫生信息管理)硕士研究生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熟悉卫生领域相关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有扎实的公文写作能力。

三、简历提交要求和方式

1.

网上报名:参见我院官网(www.hxkq.net)公告栏招聘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将1.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Excel格式,见附件,必交!)。2.简历、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电子档材料(PDF格式以“应聘部门+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hxkqyyrsk@163.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应聘部门+姓名”)。

2. 应聘人员的简历投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 17:00点

四、考核办法

1.

我院人事部门对相关岗位应聘者进行初选,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参加考核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以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2. 应聘者的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和操作考试等,考核的内容是根据专业岗位的需要设定。

3. 考核具体时间由人事科通知应聘者。

4. 应聘者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人事部门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复审并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1.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医院公告栏公示 。

2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注意事项

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八、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512-65163540 联系人: 张老师

九、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0512-65163528

附件:苏州市华夏口腔医院招聘基本信息登记表

苏州市华夏口腔医院人事科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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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太仓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7,全文共 5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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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24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太仓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46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太仓市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非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执业(任职)资格。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0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10、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在各类医疗机构内累计的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

11、《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还须在上述对应时间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除公告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照片证件资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不受理线下现场报名。

1、报名网址: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2、报名、照片资料上传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1日16:00。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1)本人身份证;(2)2024年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其他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3)执业资格及技术职称证书;(4)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须上传《报考承诺书》;(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2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6:00-4月12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3日期间9:00-16: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3日期间9:00-18:00。

6、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4日12:00。

报名者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基本信息录入、上传照片和相关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待通过初审后,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系统完成上述操作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报考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

笔试费:100元/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博士研究生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其他学历岗位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到市卫健委人事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四、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本次招聘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4月16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招聘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招考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检通知》等,逾期作放弃处理。

五、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4月27日(周六)上午8:30,地点:太仓市公共卫生中心(太仓市兴业南路20号)。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4月24日09:00至4月26日16:00到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将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在资格复审后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的内容以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不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4、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江苏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市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2—5353114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2-53534846。

十一、本《公告》由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53520153。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0512-53890607。

附件:《太仓市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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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3-07,全文共 4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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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专技人员40名,现将《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称“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除职位简介表中特别说明外,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8日至2006年3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9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9日后出生)。

(三)《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资格条件中“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至报名开始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截至报名开始前)的。

(四)具有护士执业资格(2024年毕业生如在报名截止前还未取得的,可于录用通知报到时提交相应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符合《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所对应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报考《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时间要求与《公告》规定取得毕业证书时间一致。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前。除本《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其他报考人员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报名截止前具备。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至3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6号楼(行政教学楼)1楼。

2.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表述为准;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可按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的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一致;国(境)外毕业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一致;尚未取得学历认证的2024年国(境)外毕业人员,已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可先按学位证书中文翻译专业填写;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可先按学校证明信或录取通知书中文翻译专业填写,是否符合岗位专业条件最终以取得学历认证专业为准。

(3)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提前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准确填写)。

(4)2024年毕业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护士执业资格如在报名截止前还未取得的,可于录用通知报到时提交)及其他报名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其他毕业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报名材料。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显示工作单位名称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材料。

归国留学人员报名需提交的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报名材料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1份复印件。

(5)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本人到场,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符合上述(1)、(2)、(3)、(4)要求,同时代报名者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者另需提供3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报名成功后不退回笔试费。

(7)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将在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szsdjrmyy.com/)公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参加考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应按照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笔试地点设在苏州市吴江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场,开考30分钟后不再允许进场考试,并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考试内容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要求,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szsdjrmyy.com/)公布,同时公布领取面试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时间不少于3天,请及时关注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领取面试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单后不退回面试费。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同一岗位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标准,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

4.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者按相应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在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szsdjrmyy.com/)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因考生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以及自身原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录取和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被录用者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根据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通知时间报到上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者,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2.被录用者在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通知报到时间内未能提供以上相应证书或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来招聘单位办理录用、签约、报到相关手续的,录用自动终止,并取消其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八、待遇

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2-82881234。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2881129,82881130。

附件1: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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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8,全文共 4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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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05),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东吴人才网:入口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月28日(周三)9:00—3月3日(周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9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 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0日9:00至3月22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9101。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53721;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00-17:00。

附件1:《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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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2-26,全文共 4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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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江区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9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岗位简介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2024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086),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7.《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入口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3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电子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295×413像素,jpg或者png格式,大小为2M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5日16:00。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6日11:30。

6.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6日18:00。

7.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7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末尾。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8.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人社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区人社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补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9:00-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

3.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可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或待审核时可改报其他岗位。缴费成功后,除报考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费用减免事宜详见《报考须知》(附件2)“十三、招聘考试费用”。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自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吴江区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wjhrss.cn:1053/login)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录资格复审公告提供的网址查询考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五、资格复审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布。

六、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于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录取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公告》由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缴费退费电话:0512-63950615;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63950516;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陈述申辩电话:0512-63950942;

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5092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

1.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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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4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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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6),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入口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3月1日(周五)9:00—3月3日(周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3月1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1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1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信息均须与原件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szxchr.com/)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报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780949。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85182256;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8518232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1:《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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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姑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6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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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

(三)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4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2022年、2023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在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3-2),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五)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2024年3月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六)报考《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在上述对应时间前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七)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八)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的累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九)除本《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职称”、“证书”等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2024年3月3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周五)9:00-2024年3月3日(周日)16:00

2.报名网址:“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须上传考生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3月4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3月5日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3月5日17:00。

5.缴费时间: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3月6日12:00。

6.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姑苏区人社局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被取消岗位并缴费成功的报名者,可在2024年3月7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自行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获取。通过初审的报名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数币在网上缴纳笔试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3.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不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范围内的,以相近专业报考,如果审核不通过将不能再次选择其他岗位报考。

5.报名者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一致,国(境)外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6.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本次公开招录的考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截止时间前(不要进行网上缴费),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联系姑苏区人社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联系电话:0512-65330737。

五、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准考证》由考生于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主管部门(单位)可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面试通知书发放形式、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姑苏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582305。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姑苏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330737。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咨询时间:9:00-11:30、13:00-17:00。

附:

1.《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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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3,全文共 5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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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24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50),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入口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月28日(周三)9:00—3月3日(周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9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州市人事考试院电话联系(0512-65301425)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http://58.210.143.5:8001/)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58.210.143.5:8001/)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管理岗位

1、面试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专技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管理岗位的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技术岗位的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苏州市职业大学167-170岗位,苏州市城市学院177-190岗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820037。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10129、65218373、69820064;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6530142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苏州市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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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0,全文共 2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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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望亭镇公开招聘编外员额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望亭镇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员额管理工作人员共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望亭镇公开招聘编外员额管理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可在“家在望亭”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②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③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苏州市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⑤所有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⑥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⑦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0日9:00至2024年2月26日16:00接受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网址:入口

(三)报名程序:

①信息录入:应聘者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②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③材料上传:报名材料扫描后上传报名系统,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格式为jpg或pdf,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户籍证明(户主页与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四)资格审核

每人限报1个岗位,由望亭镇组织人事局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资格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7日每天9:00—16: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5381191、0512-65839350。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①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②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家在望亭”微信公众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资格复审

①由望亭镇组织人事局组织复审。

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①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家在望亭”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②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③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④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家在望亭”微信公众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拟录用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①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家在望亭”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②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③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3个月)。

九、管理和待遇

①由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事宜。

②由望亭镇组织人事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十、纪律与监督

①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各方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66702213。

②本公告由望亭镇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381191、0512-65839350。

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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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2024-01-10,全文共 2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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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医院2024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苏州市立医院是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设有本部、东区、北区、南区4个综合性院区和1个教育培训基地。医院是国家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临床药师和助产士规范化培训基地,以及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医院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业务用房21.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3.7亿元,开放床位2938张,职工5400余人。

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需求为7个岗位,共170人。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各个招聘岗位的条件详见附件1:《苏州市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苏州市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岗位简介表》中的岗位要求,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审核。

5.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应聘时须要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请通过苏州市立医院官网(http://www.smh.cc),选择“人才招聘”专栏进行报名(入口)。

2.所需上传材料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在校期间成绩单、国家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

为确保报名系统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环节的可操作性,请个人相关情况填写完整、准确,并上传相应附件。

3.报名、附件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中午12:00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7日17:00

2.如报名资格初审过程中材料不全者,请在接到邮件通知或系统站内消息通知的规定时间内补全材料,否则视作放弃。

3.如资格初审通过,将会通过报名邮箱或系统站内消息推送报名成功信息,请及时登录查看。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证件照、基本信息、各阶段学历教育信息、履历信息、就业推荐表等附件信息),在招聘全过程中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医院将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根据学校情况、在校期间任职情况、获奖及荣誉情况、学历专业情况、学术成果、社会实践及工作经历等要素进行评价,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择优来确定进入实践能力考核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实践能力考核前由医院对进入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实践能力考核资格。

六、实践能力考核

1.实践能力考核分为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和综合实践能力考核,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分,任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实践能力考核时间、地点由医院另行通过邮件或站内消息通知,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请报名人员自行关注报考时所填报的邮箱信息和站内消息。因应聘者错过邮箱信息或站内消息导致未能参加实践能力考核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实践能力考核结果,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医院对通过考核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

八、录用与聘用

1.医院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2.实践能力考核后、办理人员录用或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业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医院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3.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将于苏州市立医院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录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凭身份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录用人员工作院区将由医院统一安排管理,不服从安排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九、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市立医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2364512 62362511 62362589

苏州市立医院

2024年1月9日

附件1.苏州市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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