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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广前路10号,1959年建院,是一所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

2024-03-19,全文共 2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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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广前路10号,1959年建院,是一所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是苏州大学附属医院和扬州大学教学医院,同时挂牌苏州市职业病医院、苏州市皮肤病性病防治中心。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专业、学历符合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的招聘岗位分为两类,其中A类岗位(详见简介表一)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考核;B类岗位(详见简介表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笔试。

1. 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请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苏州卫生人才网”进行报名。

2. 报名、附件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20日9:00至2024年3月26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3. 所需上传材料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

(2)本人身份证。

(3)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5)招聘条件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结业综合考核合格证明,应届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6)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4. 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0日9:00至2024年3月27日16:00。

(2)请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如有报名材料不全者,请在规定时间内(3月27日16:00前)补全材料,否则视作放弃。

5.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学历学位及专业等信息需与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致,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报名,请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报名失败或无法考试等情况,后果自负。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3.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资格复审

考核面试前将对本次招聘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公告将在医院官网公布。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请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纳入考核面试名单。

六、面试

1.面试通知由医院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3.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A类岗位(详见简介表一)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100%;B类岗位(详见简介表二)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4.招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医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八、录取和聘用

医院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无法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等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公告由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2-87806026;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纪检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12-87806029。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一)

2.2024年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二)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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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是苏州工业园区首家现代化公立三级医院,是苏州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工程,医院于2020年12月30日正式启用,致力于建设成为让政府满意、学校放心、百姓信赖、同行尊重的“研究型、国际化、高水平”的全国一流的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分两期建设,总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设床位3000张;一期标准床位800张,已经顺利投入使用;二期总投资约54亿元,规划建筑面积约39万平米,床位2200张。2021年10月底二期项目开工,建设周期3-4年,计划2025年投入使用。

医院依托苏州大学优质资源,秉承“创新、国际、卓越”的发展理念,立足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的区位优势,紧紧围绕高质量的医疗服务、高精尖的人才培养、高层次的生物医药转化三大使命,以学科建设为引领,走国际化发展道路,全力将医院打造成为高水平、创新型的区域优质医疗中心和医学转化服务平台。

现将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临床、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岗位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放宽至50周岁(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的说明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附件),其中

“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7.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8.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必须与报名专业相对应。

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10.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核医学化学师上岗证、产前诊断证书、产前筛查上岗证、编码技能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病案信息技术资格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等资质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11.招聘条件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结业综合考核合格证明,应届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如应届生已取得中级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条件可予放宽。

12.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公立三级医院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公立三级医院岗位证明相关材料,及工作经历期间社保记录材料。招聘条件中要求三年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5月1日。

13.招聘条件中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14.A类岗位,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入编相关条件,经医院考核面试审核后条件入编。

15.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没有要求。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7.其他工作:考生应做好健康管理,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4月25日16: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链接地址:入口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b)

3.缴费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4月26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学历学位及专业等信息需与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致,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报名,请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缴费失败或无法考试等情况,后果自负。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期间,请考生于报名完成后的48小时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周末顺延),如审核不通过,请根据反馈结果及时修正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放弃。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早报考,审核通过人员请按系统缴费提示,按时缴费。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

5.A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比例1︰1。B-F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成功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官网发布岗位核减公告。

三、考核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A类岗位直接由单位组织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B-F类岗位统一组织笔试,笔试考核科目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详见岗位表。

笔试考点设在苏州,笔试时间:5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0日-25日。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期参加笔试,逾期视为放弃。

1. 分数查询

笔试结束7-10个工作日,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笔试过线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核面试人选)。

2. 资格复审

考核面试前将对本次招聘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公告将在医院官网公布。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并打印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通知单,并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纳入考核面试名单。

3. 考核面试

实践能力考核、面试的合格线以考核面试公告为准,考核面试公告未提及的为该项成绩的60%。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A类岗位面试100%;B-D类岗位笔试30%、实践能力考核20%、面试50%;E、F类岗位笔试30%、面试70%。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体检比例1:1要求,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医院统一组织加试。医院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体检标准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无法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负责此次招聘的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0512-67505208、65955475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65224092

缴费支持:0512-65161050

工作日时间:9:00-12:00,13:00-16:30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纪检负责此次招聘的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512-65955079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6:30

附件: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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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专技人员40名,现将《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称“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除职位简介表中特别说明外,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8日至2006年3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9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9日后出生)。

(三)《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资格条件中“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至报名开始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截至报名开始前)的。

(四)具有护士执业资格(2024年毕业生如在报名截止前还未取得的,可于录用通知报到时提交相应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符合《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所对应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报考《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时间要求与《公告》规定取得毕业证书时间一致。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前。除本《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其他报考人员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报名截止前具备。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至3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6号楼(行政教学楼)1楼。

2.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表述为准;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可按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的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一致;国(境)外毕业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一致;尚未取得学历认证的2024年国(境)外毕业人员,已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可先按学位证书中文翻译专业填写;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可先按学校证明信或录取通知书中文翻译专业填写,是否符合岗位专业条件最终以取得学历认证专业为准。

(3)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提前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准确填写)。

(4)2024年毕业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护士执业资格如在报名截止前还未取得的,可于录用通知报到时提交)及其他报名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其他毕业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报名材料。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显示工作单位名称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材料。

归国留学人员报名需提交的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报名材料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1份复印件。

(5)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本人到场,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符合上述(1)、(2)、(3)、(4)要求,同时代报名者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者另需提供3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报名成功后不退回笔试费。

(7)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将在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szsdjrmyy.com/)公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参加考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应按照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笔试地点设在苏州市吴江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场,开考30分钟后不再允许进场考试,并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考试内容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要求,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szsdjrmyy.com/)公布,同时公布领取面试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时间不少于3天,请及时关注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领取面试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单后不退回面试费。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同一岗位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标准,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

4.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者按相应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在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szsdjrmyy.com/)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因考生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以及自身原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录取和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被录用者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根据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通知时间报到上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者,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2.被录用者在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通知报到时间内未能提供以上相应证书或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来招聘单位办理录用、签约、报到相关手续的,录用自动终止,并取消其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八、待遇

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2-82881234。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2881129,82881130。

附件1: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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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立医院医疗辅助岗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4-06-07,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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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医院医疗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医疗辅助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1.药学助理20名:大专及以上,药学相关专业,有相关卫生资格证书者优先。

2.检验助理15名:大专及以上,检验相关专业,有相关卫生资格证书者优先。

3.护理助理100名:大专及以上,护理相关专业,有相关卫生资格证书者优先。

4.美容助理6名:大专及以上,医疗美容技术、护理相关专业,有相关卫生资格证书者优先。

5.口腔助理2名:大专及以上,护理相关专业,有相关卫生资格证书者优先。

6.其他医疗助理岗20名:大专及以上,医学相关专业,有相关卫生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聘用管理

1.本次招聘为人员服务外包方式,工作地点在苏州市立医院。

2.在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违纪违法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合同。

3.录用人员由第三方劳务公司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并发放工资待遇,科室对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5.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请通过苏州市立医院官网(http://www.smh.cc),选择“人才招聘”专栏进行报名(报名入口)。

2.所需上传材料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成绩单。

非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有工作经历者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3.报名、附件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7月15日。

五、应聘程序

根据简历接收情况,择优通知面试。

各环节所提供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236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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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3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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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公告

参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4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s://p.zjgws.com/webwsrc/)。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5日至2006年5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未招录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8月31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2024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leyubgs@163.com),标题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方式:0512-58660860-81005)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试前将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公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考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核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资格复审:

1.报名对象须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执业(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执业(任职)资格等须于报名前取得。

3.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考试

本次自主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相结合。

1. 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材料。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 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将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相加,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当场发放体检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面试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录用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发放《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录用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至录用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身份为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在职期间薪资报酬等待遇参照录用单位同类编外合同制人员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361162。

附件:

1.2024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4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表

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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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3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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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熟理工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常熟理工学院地处苏州市常熟市,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普通本科院校。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相关岗位的工作。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方式

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与事业编制人员同工同酬。进校工作后,个人发展达到相关条件后,具有进入事业编制的通道。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提供的报名网址,微信扫码注册并登录,关注“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报名信息填写、资格初审,均通过线上进行。应聘期间请勿取关“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以便于接收后续相关通知,后续通知不采用电话或者邮件方式。因个人取关“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的行为,导致相关通知接收不及时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1. 报名网址:入口

2.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16:00—2024年5月24日16:00

3.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4日8:00—2024年5月26日16:00

4. 报名注意事项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时间期限为2024年7月31日前。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未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因报考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③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

1.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按照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统一组织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缴费通知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cslg.edu.cn)上公布,并通过应聘人员关注的“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

2.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每人100元。

3.

应聘人员需待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获得进入笔试考核环节的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的,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4.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招聘考核程序

201财务处招聘岗位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202数字化处招聘岗位,203、204图书馆招聘岗位考核方式:笔试、操作能力考核、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安排(含时间、地点等)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发布,并通过应聘人员关注的“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获得笔试考核资格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笔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 笔试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于7个工作日内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布。

4.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考核环节人员。如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比例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下一考核环节(含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人员。

5.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操作能力考核(含心理测试)

1. 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2. 操作能力考核

操作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招聘岗位实际工作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操作能力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操作能力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面试(含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

来校参加面试时学校将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2. 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01财务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02数字化处招聘岗位,203、204图书馆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总成绩计算

201财务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02数字化处招聘岗位,203、204图书馆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40%+操作力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3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五、体检、政审与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治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规定时间一般为公示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及解答工作。

咨询电话:0512-52251172

联系人:赵老师、朱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熟理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52251120

联系人:计老师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13日

附件: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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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太仓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7,全文共 5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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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24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太仓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46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太仓市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非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执业(任职)资格。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0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10、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在各类医疗机构内累计的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

11、《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还须在上述对应时间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除公告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照片证件资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不受理线下现场报名。

1、报名网址: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2、报名、照片资料上传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1日16:00。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1)本人身份证;(2)2024年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其他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3)执业资格及技术职称证书;(4)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须上传《报考承诺书》;(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2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6:00-4月12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3日期间9:00-16: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3日期间9:00-18:00。

6、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4日12:00。

报名者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基本信息录入、上传照片和相关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待通过初审后,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系统完成上述操作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报考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

笔试费:100元/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博士研究生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其他学历岗位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到市卫健委人事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四、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本次招聘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4月16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招聘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招考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检通知》等,逾期作放弃处理。

五、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4月27日(周六)上午8:30,地点:太仓市公共卫生中心(太仓市兴业南路20号)。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4月24日09:00至4月26日16:00到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将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在资格复审后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的内容以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不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4、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江苏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市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2—5353114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2-53534846。

十一、本《公告》由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53520153。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0512-53890607。

附件:《太仓市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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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3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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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苏州市职业大学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75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职业大学(http://www.jssvc.edu.cn)、苏州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szrc.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2024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专业填报以满足岗位学历要求的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

报名网址:入口,选择“2024年苏职大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入口。

咨询电话:0512—66875137郑老师,联系邮箱:rsc@jssvc.edu.cn。

(三)报名材料

1.上传个人2寸免冠照片(30KB以下,jpg格式,像素130X170)、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4年毕业生、2025年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归国留学人员须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四)网上确认

1.学校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

1.考核时间、地点由学校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24年毕业生或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素质为主,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为招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5.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网页(http://www.jssvc.edu.cn)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www.jssvc.ed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学校根据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为高层次教师岗位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工作量减免等引进优惠待遇:

(1)薪资待遇按苏州市属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科研、教学等奖励根据学校政策及本人实际成果情况上不封顶;

(2)给予一次性房补40万元-70万元(一人一议);

(3)给予科研启动金,文科10万元、理科20万元、工科30万元;

(4)引进第一年教学工作量全免、第二年减半;推荐参加企业专业实践的,脱产期间视同完成教学任务,学校及企业给予一定的工作津补贴;

(5)针对紧缺专业博士,在体检合格后到来校报到期间采用“柔性引进”方式或临时科研人员聘用计划方式,根据约定内容,按月给予薪酬待遇;

(6)引进的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博士前3年享受所在学院(部)年终绩效分配副高(专业技术七级岗)待遇;

(7)提供过渡性教师公寓;

(8)博士来校面试可提前向学校申请免费住宿;来校面试的往返交通费在签订合同后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统一报销;

(9)博士入职后可以申请加入学校的博士创新发展计划,给予博士职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507701。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给人社局)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

苏州市职业大学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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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4-03-21,全文共 4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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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356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8.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9.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某个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该岗位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6月30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报名邮箱见附件1),标题统一为:“博士报名(招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手机号码)”。

报考苏州市立医院的应聘人员,请登录网址https://rs.smh.cc:44333/zp.html#/进行报名。

(二)报名确认

1.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考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核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

1.考核时间、地点、形式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24年毕业生另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4.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所在单位可推荐申报各类人才工程,其中博士直接认定后可最高享受35万元生活补贴和15万元项目资助。在苏州市工作期间,根据所在单位引才奖励规定和所在地相关人才政策,可申请享受住房补贴等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相关电话(区号0512):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1.苏州市立医院              62362511、62362589    62362580

2.苏州市中医医院            67872523              67872420

3.西苑医院苏州医院          67872423              67872420

4.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87806026              87806029

5.苏州市广济医院            65792044              65333051

6.苏州市中心血站            80696820              80696800

7.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        58987102              58223103

8.常熟市卫生健康委          52308542              52308510

9.太仓市卫生健康委          53890607、53520153    53531142

10.昆山市卫生健康委         55211705              57379939

11.吴江区卫生健康委         63160070              63160055

12.吴中区卫生健康委         65625473              65252351

13.相城区卫生健康委         85182661              8518261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

2: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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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0,全文共 3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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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苏州市立医院是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设有4个综合性院区和1个教育培训基地。附设苏州市母子医疗保健中心、苏州市肿瘤诊疗中心和苏州市体检中心,同时是国家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临床药师和助产士规范化培训基地,以及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医院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开放床位3200张,职工5400余人。2023年,医院年门急诊量422万人次,出院病人16.4万人次,手术8万例。苏州市立医院将全面对标国内高水平医院,努力建设成为全国一流学科引领、重点专科协同发展、技术特色鲜明、服务能力领先的综合性研究型医院,成为省内领先的疑难重症诊疗中心、医学科研创新中心和医学人才培育中心,力争早日进入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A+行列,进入全国前100位。

苏州市妇幼保健院将打造围绕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健康管理和健康保障中心,努力建设与苏州人口妇幼保健需求相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苏州市康复医院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持续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努力建成苏南地区规模最大、服务最广、实力最强的三级康复专科医院。

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需求为55个岗位,共178人。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各个招聘岗位的条件详见附件:《苏州市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苏州市立医院集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的岗位要求,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审核,如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03月15日,如有年龄要求的岗位,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24年03月15日。

5.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应聘时需要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请通过苏州市立医院官网(http://www.smh.cc),选择“人才招聘”专栏进行报名(入口)。

2.所需上传材料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在校期间成绩单、国家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

非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有工作经历者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为确保报名系统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环节的可操作性,请个人相关情况填写完整、准确,并上传相应附件。

3.报名、附件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31日12:00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10日12:00。

2.如报名资格初审过程中材料不全者,请在接到邮件通知或系统站内消息通知的规定时间内补全材料,否则视作放弃。

3.如资格初审通过,将会通过报名邮箱或系统站内消息推送报名成功信息,请及时登录查看。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证件照、基本信息、各阶段学历教育信息、履历信息、就业推荐表等附件信息),在招聘全过程中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医院将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根据学校情况、在校期间任职情况、获奖及荣誉情况、学历专业情况、学术成果、社会实践及工作经历等要素进行评价,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择优来确定进入实践能力考核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实践能力考核前由医院对进入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实践能力考核资格。

六、实践能力考核

1.实践能力考核成绩70分为合格分,任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实践能力考核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于医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实践能力考核时间、地点由医院另行通过邮件或站内消息通知,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请报名人员自行关注报考时所填报的邮箱信息和站内消息。因应聘者错过邮箱信息或站内消息导致未能参加实践能力考核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实践能力考核结果,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医院对通过考核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八、录用与聘用

1.医院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2.实践能力考核后、办理人员录用或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业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医院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3.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将于苏州市立医院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录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凭身份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录用人员工作院区将由医院统一安排管理,不服从安排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九、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市立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2362589、62362511、62363550

苏州市立医院

2024年3月15日

附件:苏州市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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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06,全文共 2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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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能人才储备,保障学院事业发展,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同制)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网站(https://www.stiei.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起至6月15日16:00止。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2.网上报名网址:报名人员登录学院招聘网站(https://www.stiei.cn/),下载《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备案表》,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一起上传到邮箱:497168726@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报名信息要与提供的材料的信息一致。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512-65332881-8812。

3.上传材料要求:网上报名应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格式为jpg或pdf,要求清晰、位正。

①《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照片要求:2寸免冠照片(5M以下,jpg或png格式);

②个人简历、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扫描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所获奖项或荣誉(扫描件)。

(二)报名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核方式进行,资格初审时只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16日。

3.应聘人员在确认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材料结束24小时后,可到个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联系学院组织人事处,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6:00,联系电话:0512-65332881-8812。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1)《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备案表》、个人简历各一份。

(2)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户籍材料:含户口簿的户主页和本人页。

(4)学历材料: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

(6)其他证明材料:在高校学习期间(或单位工作期间)所获奖项、表彰、相关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第(2)~(6)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验审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教师面试以考察拟任专技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总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占40分,说课面试占6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4.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一周内反馈至个人邮箱,请面试人员予以关注。

六、体检

1.通过面试人员至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录用及管理

1.应聘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2.本《公告》由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12-65332881-8802;

咨询电话:0512-65332881-8811、0512-65332881-881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6:30。

附件1.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3.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备案表

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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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05,全文共 2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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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不含委培、定向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户籍不限。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日—6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至邮箱:xcjkqgbrs@126.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编号,如张三-A01。咨询电话:0512-69578905。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的《2024年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表内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申请),国(境)外毕业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4.所报名岗位应具备的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白底证件电子照。

(四)资格审核

每人限报1个岗位,由经开区组织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资格审核通过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6月2日至6月11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9578905。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照1:3的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6月15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1.笔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的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后再完成体检。由经开区组织人事部门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取和聘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与经开区相关国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关部门工作)。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3个月)。

八、管理和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与经开区相关国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3.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薪酬参照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解除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各方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69572703。

2.本公告由经开区党群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9578905。

附件:

1.2024年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4年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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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03,全文共 2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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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可在“新城招聘”(http://www.szgthr.com)网站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以本科学历报考的,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5.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苏州市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5月31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7. 存在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10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网址:入口

(三)报名材料:

1.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 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3. 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四)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3日至6月11日工作日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85182095。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

1.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邮件和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城招聘”网站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新城招聘”网站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1.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新城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间,由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待遇按照相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85182615。

2. 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885399。

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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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03,全文共 3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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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市姑苏区。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一线工作;

5.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需要的专业。

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博士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6月4日9:00-10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6月4日9:00-10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6月4日9:00-10月30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6月4日9:00-10月3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4.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报名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详细填写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11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面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学校官网(http://www.szai.edu.cn)发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作为放弃应聘处理。

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彩色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还给应聘人员:

1.身份证(正反面);

2.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高级职称证书(A11号岗位提供);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由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者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A10号岗位提供)。

(二)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应聘人员心理测试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方式将在学校官网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若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离职人员提供离职相关证明材料。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7655032、67655031

联系人:季老师、郭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7655041

联系人:黄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60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31日

附件: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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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6-03,全文共 5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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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2024年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等文件内容,苏州市吴江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6名(事业编)。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6月4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050岗位的报名对象为吴江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024年毕业生。

6.《岗位简介表》资格条件中“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2024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等。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医学类、公共卫生类、药学类)(附件3)。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2月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审核通过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入口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9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电子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295×413像素,jpg或者png格式,大小为2M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11日16:00。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6月4日-6月12日,每天9:00-11:00。

6.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12日16:00。

7.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13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末尾。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8.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卫健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招聘单位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补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9:00-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

3.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可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或待审核时可改报其他岗位。缴费成功后,除报考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费用减免事宜详见《报考须知》(附件2)“十二、招聘考试费用”。

4.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表述为准;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可按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的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一致;国(境)外毕业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一致;尚未取得学历认证的2024年国(境)外毕业人员,已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可先按学位证书中文翻译专业填写;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可先按学校证明信或录取通知书中文翻译专业填写,是否符合岗位专业条件最终以取得学历认证专业为准。需要专业方向的岗位,且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体现专业方向,须按专业方向证明内容在填写专业时注明专业方向。

四、笔试

报考《岗位简介表》015、016岗位的,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笔试公告将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发布。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获取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考试专业见岗位表,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中公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另行公告,请报名者予以关注。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和所需报名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布。

六、面试

面试公告将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发布。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获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采用笔试+专业面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直接采用专业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采用笔试+专业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直接采用专业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七、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后,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采用笔试+专业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录取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取得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12—63160055、63950942。

十、本《公告》由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缴费退费电话:0512-63160071;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63160066;

政策咨询及陈述申辩电话:0512-63160070;

监督举报电话:0512-6316005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

1.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2.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知

3.专业参考目录(医学类、公共卫生类、药学类)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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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31,全文共 2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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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渭塘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渭塘镇有关单位委托苏州市相城区欣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3名、书记员5名、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须于报名截止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6月30日。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5月28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已在渭塘镇各村(社区)、机关部门、市镇单位及镇属公司工作的人员或因个人原因与渭塘镇各村(社区)、机关部门、市镇单位及镇属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满半年的人员;

(8)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7日16:00(逾期不可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形式。网络报名:报名材料扫描件请按以下顺序打包并发送至邮箱szzwjt@126.com,邮件命名格式:姓名+报考岗位编号。

3.报名材料(电子档):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申请),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

(4)本人近期2寸白底证件电子照;

(5)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6)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扫描件;

(7)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扫描件;

(8)填写完整的《苏州市相城区欣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档及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表内所有涉及时间的栏目必须精确到年月,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资格审核:每人限报1个岗位,由苏州市相城区欣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28日至6月11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6836128。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照1:3的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通畅;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2.进入笔试的考生需要携带身份证提前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明珠渭塘”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要提前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5.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明珠渭塘”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六、录取和聘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明珠渭塘”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苏州市相城区欣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知被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根据劳动合同法约定人员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

七、管理和待遇

1.录用人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解除合同。

2.合同期间,工资报酬按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各方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407901。

九、其他

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欣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836128。

附件1.岗位简介表

附件2.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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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2024-05-30,全文共 5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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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3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第二批)》(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8.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2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系统链接地址:入口

1.报名、上传附件: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11日18:00;

5.缴费确认(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2024年6月12日9:00—2024年6月13日17:00。

(二)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2024年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提交相关专业方向证明。

5.《岗位简介表》(附件)“其他条件”中所要求“职称”等各类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报考人员通过初审后,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胥江路89号415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相关附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6月14日13:00—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视为放弃。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报考岗位简介表中职称要求为副高及以上或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2.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日期将提前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获取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3.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将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公布,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组织笔试的岗位,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公布。

六、面试

1.面试通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专技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组织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不组织笔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各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291938。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23179;

招聘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512-65224092;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招聘单位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1.苏州市立医院                     0512-62362589、62362511、62363550

02.苏州市中医医院                   0512-67872523

03.西苑医院苏州医院                 0512-67872523

04.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0512-87806026

05.苏州市广济医院                   0512-65792044

06.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68265568

07.苏州市中心血站                   0512-80696820

08.苏州市急救中心                   0512-6935185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件: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第二批)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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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2024-05-24,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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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6名。详细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有工作经历的需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需要提供资料:①个人简历;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含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就业协议书;④其他证件(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奖励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1份复印件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太仓市浏河镇郑和东路20号,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护理部办公室(606)(医院门诊四楼)。

4.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起至2024年6月3日(周六下午、周日休息),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在合格分数线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 政审、公示、录用及待遇

1.经体检、政审通过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三、其他

1.本简章通过“健康太仓”微信公众号、“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公示栏等途径对外公开发布。

2.本简章最终由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615418;监督电话:0512-53890607。

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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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2024-05-22,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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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照人力资源规划及业务需要,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61名。详细情况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符合招聘单位岗位需求条件,具体见《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

(可点击大图了解)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直接投递简历: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512、516 人力资源部,8:00-11:30,13:30-17:00。

2.电子邮件报名:投递我院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tyyrsk002@126.com,主题写明:专业+姓名+学历+学校,提供材料需清晰、完整,以图片粘粘至word或以PDF形式上传。

3.报名需要提供资料:

①报名表;②个人简历;③本人身份证;④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成绩单、就业协议书;⑤其他证件(如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

、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清单。

4.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6日。

(二)资料审核、考试

1.经我院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出考试短信通知;

2.理论考试:

(1)地点:初定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会议中心一楼

(2)时间:初定2024年5月29日 08:00-09:30

3.技能考核:护理专业, 2024年5月29日 12:30-17:00,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地点:初定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会议中心一楼

(2)时间:初定2024年5月30日 08:30-17:00

以上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三)体检与公示

录用者需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 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512-53658114;

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 护理部咨询电话:0512-53658047。

附件: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报名表.docx

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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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2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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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a)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苏州大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大市户籍)。

7.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2024年5月21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至邮箱978588296@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相城区政府办公益性岗位报名+报考岗位编号,如张三相城区政府办公益性岗位报名01。

(三)报名材料:

1. 《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 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4. 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5. 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四)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14日至5月22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85182852。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2. 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1.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间,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待遇按照相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85181911。

2. 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852。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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