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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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深圳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3-10-07,全文共 5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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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关于优化调整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通知(征求意见稿)

一、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

(一)加大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支持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基准费率按1%实施。按不高于2020年征收标准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即征收所属期至2023年度)。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将企业可享受的就业补贴政策,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在我市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中推广实施以工代赈,实施以工代赈的项目要将带动农民工、脱贫人口,我市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促进技能提升等方面的成效,作为重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影响分析的重要内容,定期报告带动重点群体就业情况。(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市水务局、市轨道办、市残联、市医保局、深圳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二)强化企业用工需求保障。深入实施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行动,梳理完善重点用工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落实落细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劳动关系指导等服务。加快建设并持续完善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生态服务平台,建立劳动者职业能力电子档案库,应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高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工信息和劳动者求职信息对接匹配精准度。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公益性中小微企业专场招聘活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进民营经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技术技能复合型职业领域探索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评价贯通,进一步优化职业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总工会,各区政府)

(三)发挥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效应。围绕“20+8”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重点行业和社会民生重点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充分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支持。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结合“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支持战略性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等各类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的方式开展技能培训,企业开展培训和考核评价工作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培训补贴。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四)强化多元就业形态培育。鼓励用人单位积极设置面向育儿妇女的“妈妈岗”,提供灵活弹性的就业选择。探索评选市级“妈妈岗”就业基地,积极创建市级“妈妈岗”就业示范载体,可由市级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适当补助。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其每月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社保补贴。延续实施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政策,适当扩大参保人员范围。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妇联、市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二、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五)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就业创业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融资服务,重点面向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支持其稳定岗位、扩大就业。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保障,拓宽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范围,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全面落实10万元及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可按规定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政府)

(六)优化调整自主创业人员补贴。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自主创业人员对象范围扩大至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港澳台居民及省内脱贫人口;自主创业人员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可按规定享受初创企业补贴、场租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孵化基地为上述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孵化服务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孵化补贴;自主创业人员社保补贴不再执行;此前正在享受补贴且仍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继续按原政策享受至期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政府)

(七)加强创业培训和孵化支持。加大力度开发、推广特色创业实训项目,组织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各类群体参加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贴。对承办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的定点机构,分别按400元/人和1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创办企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入驻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可给予最长3年的免租期,免租期满后上缴的租金收入,可按规定申请返还用于创业孵化载体的日常建设与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三、广泛拓宽渠道促进青年就业

(八)鼓励吸纳青年就业。对2023年1月1日后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给予剩余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按规定不再执行。自2024年1月1日起,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按其每月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500元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的,政府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给予见习补贴;市外“双高计划”学生顶岗实习补助不再执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九)鼓励引导基层就业。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山区)计划”和“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原则上所有社区工作者新招聘岗位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对到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团市委,各区政府)

(十)稳定并扩大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规模。持续做好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稳定公务员招录规模。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参加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鼓励各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自主公开招聘,统筹安排考试时间,争取让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早上岗、早就业。全市国有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规模不低于去年。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2023年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四、高标准打造港澳就业创业服务特色品牌

(十一)鼓励就业创业服务阵地前移。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创新政校合作模式,在香港、澳门高校本部加快建设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载体,探索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载体,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毕业生开展深圳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政校创赛交流推介、校企招聘对接等活动,帮助港澳青年和高校毕业生了解深圳就业创业环境,所需经费从市、区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鼓励市、区引导基金与跨区域服务载体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择优投资来深落地转化的创业团队。(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十二)助力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将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对入驻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港澳青年,探索推行就业创业补贴“直补快办”。安排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定向配租给入驻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港澳青年。鼓励各区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切实便利来深就业创业港澳青年的交通往来。面向港澳青年持续举办“逐梦湾区 圳等您来”系列活动。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承接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活动,且参加活动港澳青年人数超过20人的,可按每场活动5000元的标准申请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活动补贴,所需资金由承接基地所在区的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

五、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

(十三)扩大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自2024年1月1日起,将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调整为:具有我市户籍或广东省内非深户籍且常住地为我市(持深圳居住证或持广东省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失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精神障碍康复人员、失业6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以及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区政府)

(十四)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力度。对2023年1月1日后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企业,参照青年群体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补贴项目及标准调整为:对按规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不做时间要求)的用人单位,按其每月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对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社保补贴。招用奖励和岗位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通知实施前正在享受上述补贴且仍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继续按原政策享受至期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区政府)

(十五)加强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开发储备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对按规定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并与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按其每月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区政府)

(十六)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非本省户籍失业农民工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政府)

六、强化高质量就业保障体系

(十七)完善基层就业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公益性零工市场,推进零工服务“互联网+”模式,鼓励以政企合作等方式提供灵活用工对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和维护零工市场秩序,形成“1+10+N”线上线下融合的深圳特色零工市场布局。创建“广东省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促进区、街道“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服务提质增效。支持有条件的街道、社区探索建设运营“就业驿站”,加强职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职业培训,打造就业创业服务专(兼)职专业化队伍,提供就近、灵活、便民的岗位推荐、政策落实等服务,构建家门口就业服务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政府)

(十八)提升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结合省、市“数字政府”部署,基于省统一的就业服务管理一体化系统回流数据,结合我市实际,完善业务经办、信息监测、服务支撑能力,依托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一政务服务平台、i深圳、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创新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强化区、街道信息化服务支撑,实现智慧经办、智慧服务、智慧监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

(十九)加强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数据共享,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牵头开展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市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要建立大中小型企业划型名录,推动惠企政策精准实施。市税务、医保等部门要配合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落实好国家关于社保补贴“直补快办”的办理要求,由数源部门依法依规做好相关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各区政府)

(二十)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推动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建设,逐步统一全市财政专项资金业务管理规范,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流程标准化、高效化。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全面推进智能监管。通过数据比对、智能核查,优化系统风控预警功能,对就业补助资金实现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核查,着力提高全链条监测防控、常态化自查自纠能力。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资金安全运行。扎实做好政策评估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能。(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政府)

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制作用,集中研究解决就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稳就业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村),切实扩大政策知晓面;要进一步加强补贴发放的真实性核查,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就业预期,全力营造良好就业创业氛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我市以往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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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限行电动车,想必大家都有所了解。不过具体哪些道路不能走呢?

2017年6月30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对我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通告》。

根据通告,深圳继续对电动自行车在全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

另外,本期限行道路较之前有所调整,请各位仔细查看。

限行时间:

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

PS:到期后深圳交警将续发规定。

限行道路:

(一)城市快速干道。

盐龙大道,宝荷大道,丹平快速路,沿河路(含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布心路,泥岗东路,泥岗西路,北环大道,春风路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

(二)城市主干道。

深汕路,留仙大道,布龙路,笋岗路(含笋岗东路、笋岗西路),深南路(含深南东路、深南中路、深南大道)。

1.福田区:

皇岗口岸片区(含皇岗口岸广场、福田南路滨河大道以南路段、百合路),皇岗片区(滨河大道以南、益田路以东、福强路以西、福强路以北),福田口岸片区(含国花路、裕亨路及福田口岸片区其他路段),福田保税区片区(含桂花路以南片区路段、福田保税区围网内所有路段、桂花路),新洲片区(滨河大道以南、福强路以东、福强路以北、益田路以西),华强北片区(华富路以东、上步路以西、深南路以北,红荔路路以南),华强南片区(华强南路以东、上步路以西、滨河大道以北、深南路以南),福虹片区(深南路以南、福华路以北、华强南路以西、福田路以东),中心片区(彩田路以西、新洲路以东、红荔路以南、滨河大道以北),上沙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下沙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泰然片区(深南大道以南,滨河大道以北,泰然一路以西,京港澳高速竹子林立交),沙尾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沙嘴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红岭路(含红岭北路、红岭中路、红岭南路),埔尾街,巴丁街,南园路(红岭路口至上步路口),东园路,同德路,上步路(含上步北路、上步中路、上步南路),会堂街,益民路,会堂路,荔香路,同心北路,同福路,荔香街,华强北路,华强南路,华富路,梅观路,皇岗路,振华西路,福港路,彩田路,莲花支路,雨田路,宏威路,金田路(红荔路口至福强路口),福明路,福虹路,福华路,福星路,福田路,福华三路(彩田路口至新洲路口),益田路(红荔路口至福强路口),福荣路,沙嘴路(福强路口至福荣路口),沙尾路,金地一路,新洲路,中康路,梅林路,凯丰路,梅康路,林丰路,林安街,梅丰路,八一路,梅华路,奥士达路,梅青路,梅秀路,梅华西路,梅北路,梅坳一路,梅坳二路,梅坳三路,梅坳四路,梅坳五路,梅坳六路,梅坳七路,梅坳八路,梅村路,梅中路,泰科路,梅丽路,梅亭路,龙尾路,梅山街,下梅林一街、下梅林二街、香梅路(含香梅北路),福龙路,香蜜湖路,侨香路(香梅路口至侨城东路口),香林路,莲花路,红荔路(含红荔西路),民田路,福华一路,中心三路,中心四路,中心五路,福中一路,福中路,福中三路,益田路(福强路口至福荣路口),福民路,福强路。

2.罗湖区:

罗湖口岸片区(沿河路、北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春风路以南),东门片区(人民公园路以东、笋岗路以南、东门中路以西、深南东路以北),南湖路,嘉宾路,友谊路,爱国路,翠竹路,布吉路,金稻田路,文锦路(含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田贝一路,田贝二路,田贝三路,贝丽南路,水贝珠宝园片区(翠竹路以西、田贝四路以北、文锦北路以东、布心路以南),布心路,太白路,太宁路,乐园路,童乐路,笋岗物流园片区(笋岗东路以北、宝岗路以西、泥岗东路以南、红岭北路以东),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三路,红岗路,金塘街,金碧路,宝岗路,东门路(含东门北路、东门中路、东门南路),解放路,向西路,晒布路,迎春路,人民南路,建设路,人民公园路,新园路,和平路,宝安北路,宝安南路(笋岗路口至滨河大道段),书城路,桂园路,松园路,红桂路,中兴路,南极路,华丽路,湖贝路,新安路,黄贝路,新秀路,凤凰路,莲塘路,聚宝路,国威路,鹏兴路,罗沙路,春风路。

3.南山区:

深圳湾口岸片区(后海滨路以东、沙河西路以西、滨海大道以南、望海路以北),欢乐海岸片区(沙河东路以东,侨城东路以西,白石路以南,滨海大道以北),后海滨路,沙河西路,后海大道,南海大道,沿山路,港湾大道,妈湾大道,临海大道,兴海大道高架桥(含匝道),赤湾小南山隧道,?湖路,工业一路,太子路,兴华路,工业二路,爱榕路,招商路,蛇口新街,水湾路,工业五路,沿山路,工业六路,工业七路,蓝天路,荔园路,近海路,花果路,渔村路,湾厦路,兴工路,兴海大道,赤湾六路(兴海大道至赤湾五路),振海路,港城路,航海路(兴海大道以南路段),听海路,通海路,五号路,六号路,七号路,八号路,望海路,金世纪路,蛇口老街,石云路,南光路,南山大道,南头街,南新路,艺园路,常兴路,前海路,月亮湾大道,茶光路,龙珠大道,珠光路,龙井路,西丽路,珠光北路,公园路,公园南路,龙珠四路,龙珠三路,侨香路,桃园路,科苑路,科技南路,白石路,高新中四道,高新南四道,创业路,登良路,东滨路,桂庙路,学府路,沙河街道办片区道路(含侨城东路、石洲北路、石洲中路、沙河东路),桃源街道办片区道路(含丽水路、丽山路),粤海街道办片区道路(含海德二道后海滨路口至南海大道路口段、文心五路)。

4.盐田区:

盐梅路,盐三路,官上路,深盐路,洪安路,洪安四街,洪安三街,洪安二街,东海四街,梧桐路,沙盐路,东海道,艺海路,闲云路,环碧路,环梅路,北山道,永安北一街,永安北三街,永安路,盐田北四街,盐田北五街,明珠道,海景二路,金融路,东和路,海涛路,中英街,环城路,步步街,桥头街,海傍路,海山路,香径东街,香径南街,深沙路,盐田路,二十二米大道。

5.宝安区:

宝安机场周边道路(含机场道、机场六道、机场七道、航站四路、机场南路、领航一路、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领航五路、领航高架及离港平台、空港一道、空港二道、空港六道、空港八道、金湾大道),107国道(深圳段),政丰路(含政丰南路、政丰北路),中心路,北环路(含石岩街道和沙井街道共两条),锦程路,万安路,民主大道,松福大道,燕山大道,光明路,南环路,东环路,红巷工业路,黄浦路,南浦路,上南大街,西环路,怀德南路,宝安大道,共和工业路,通达路,海城路,银田路,疏港通道,内环路,金海路,新和大道,沙井路,外环路,环镇路,洲石路,洲石玉支线(石岩段),鹤州路,宝石路(含宝石东路、宝石西路、宝石南路),石泉大道,国泰路,石观路,龙腾路,罗租大道,石龙大道,田心大道,石岩大道,育才路,青年路,吉祥路,如意路,爱群路,河滨路,松白路,公园路,天宝路,塘头大道,东方大道,芙蓉大道,新玉路,楼岗大道,松明大道,朝阳路,田园路,沙江路,松罗路,燕罗路,创新路,上德路,上崇路,上星路,企安路,广田路,象山大道,塘下涌二工业大道,沿河路(含沿河南路、沿河北路),松裕路,松安路,立业路,松岗大道,勋业路,恒嘉路,前进路(含前进一路、前进二路),宝田一路,宝田二路,宝田三路,兴华路,翻身路,新湖路,创业一路,创业二路,新安路(含新安一路、新安二路、新安三路、新安四路、新安五路、新安六路),兴业路,海秀路,塘坑路,石环路,裕安一路,裕安二路,流塘路,锦花路,上川路,西乡大道,庄边路,宝民二路,宝民一路,建安一路,建安二路,湖滨路(宝城37、38区段),宝源路,固戍一路,固戍二路,航城大道,凯成一路,利达路,凯成二路,碧湾路,立新路(含立新北路、立新南路),怀德路(含怀德北路、怀德南路),福永大道,凤塘大道,大洋路,福安路,福瑞路,和沙路,桥和路,永和路,重庆路,福州大道,永福路,新沙路,蚝乡路,壆岗大道,兴业一路,岑下路,凤凰山大道,新田大道,腾丰大道,福凤路。

6.龙岗区:

205国道(深圳段),惠盐公路,沙荷路,新龙路,同心路,环城南路,环城东路,同力路,同庆路,乐园路,龙湖路,吉祥路,龙翔大道,盛龙路,龙园路,龙河路,碧新路,新生路,植物园路,龙岗路,鹏达路,丹沙路,龙平路(含龙平东路、龙平西路),城园路,龙福路,建设路,德政路,清林路,龙城中路,龙城南路,吉祥中路,富坪路,同富路,龙飞大道,风采路,青春路,如意路(含如意中路、如意南路),飞扬路,清辉路,清水路,丰田路,黄阁路(含黄阁中路、黄阁南路),爱南路,清风大道、高科大道,宝龙大道,南同大道,锦龙大道(龙岗段),五和大道,冲之大道,张衡路,稼先路,隆平路,贝尔路,雅园路,永香路,坂雪岗大道,坂澜大道,坂李大道(五和大道与航嘉大道交汇处),环城北路,新横坪路(龙岗段),凤凰大道,平湖大街,富安大道,平吉大道,东深公路(东莞雁田加油站至良田路建材市场),丹平公路,坪地湖田路,平龙路,平安大道,粤宝路,吉华路,环城路,三联路,金利路,金龙路,长龙路,华龙路,长盛路,长青路,宝丽路,龙岭路,八约一街,八约二街,布吉路,莲花路,联布北路,金运路,中兴路,铁东路,新乐路,铁西路,百花一街,百花二街,锦龙路,湖南路,中元路,吉政路,政清路,广场路,布沙路,育苗路,湖西路,中翠路,百鸽路,荣华路,禾坑路,罗岗路,金鹏路,科技园路,布澜路,景芬路,东西干道,国芬路,星火路,西环路,新红棉路。

7.龙华区:

?深圳北站周边道路(含留仙大道致远中路口至民塘路口段、玉龙路民塘路口至致远中路口段、民塘路、致远中路玉龙路口至留仙大道路口段),白石龙路,观光路,民治大道,民旺路,民宝路,工业路,龙华公园路(工业路口至人民路口),梅龙大道,民康路,民丰路,民乐路,民兴路,民治民福北路,华霆路,华丰路,华昌路,华发路,华荣路,华兴路,华繁路,华宁路,华盛路,浪荣路,浪花路,浪静路,东环一路,东环二路,龙华人民路,腾龙路,三联路,龙华和平路,新区大道,清湖路,龙观大道,龙胜路,观澜大道,人民路,大和路,观平路,高尔夫大道,观天路,环观中路,环观南路,福前路,大浪南路,建辉路,景龙建设路,清泉路,清华路,雪岗北路,民清路,油松路,桂月路,章企路,泗黎路,华旺路,华达路,华悦路。

8.坪山区:

锦龙大道(坪山段),丹梓大道,龙兴路,龙窝路,建设路,和平路,东胜街,东门大街,宝梓路,乌石路(深圳段),中兴路,沙新路,龙新路,东纵路,比亚迪路,坪葵路,金田路,福民路,横塘路,创景路,金牛东路,科技路,兰竹路,兰景中路,荔景南路,坑梓人民路,中山大道,横坪路(坪山段),工业三路,碧三路,丹梓东路,锦绣东路,廖和路。

9.光明新区:

松白路,振明路,富利路,明安路,公平路,集美路,兴发路,金安路,长春路,静宁路,望胜路,民生大道,光明大道,观光路,光侨路,光明大街,华夏路,公常路,民生路,公明北环大道,公明西环路,公明东环大道,公明南环大道,侨凯路,茶林路,仁安路,碧明路,碧眼路,楼明路,高新路,圳美大道,圳园路,圳美一路,荔美南街,光姜路,美明路,美新路,光侨南路。

例外情况:

对于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不受上述限制行驶措施限制。

其他情况:

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以及其它安装动力装置的二、三轮非机动车,禁止在深圳市道路上通行,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电动和机动轮椅车、电动平衡车和其它滑行工具,以及在市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的特种行业电动自行车(从事公共设施抢修的除外)在深南路、深南大道(深南文锦路口至深南新洲立交)行驶、停放。

处罚措施:

违反本通告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执行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执行时间:

本通告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有效。到期后将续发。

延伸阅读:

南山这些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时间+路段)

上一期限行规定》深圳电动单车限行措施一览(时间+道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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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家电补贴政策有哪些品牌参与

2024-06-01,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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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电子产品范围:手机。家电产品(17类)范围:空调(含中央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扫(拖)地机、打印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净水机和微型计算机。

2024深圳家电补贴政策哪些品牌参与

1.消费电子产品范围:手机。

2.家电产品(17类)范围:空调(含中央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扫(拖)地机、打印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净水机和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

3.绿色智能低碳家电及电子产品要求:已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已纳入能效(水效)标识目录的产品,能效(水效)等级应达到二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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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形式:本次补贴实行“即买即享”,通过资格确认形式进行发放。每个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可领取四次补贴资格,每次补贴不超过500元。消费者根据个人需求领取补贴资格,通过申报平台支付货款时直接抵扣现金、立享补贴。财政资金以事后结算方式,分批次拨付给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

活动周期:活动执行周期从系统上线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将根据补贴资金预算使用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截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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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光明区积分入学政策调整最新消息

2024-05-31,全文共 1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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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必须填报,详见正文

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公布《〈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情况》的通告

一、《积分办法》第三条修订

修订为: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必须填报。公办学校志愿需按学区填报,民办学校学区为光明区范围。第一志愿信息计算的学位类别和积分,将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家长填报材料完成后,招生系统根据第一志愿信息自动计算适龄儿童、少年的初步学位类别和积分,最终学位类别、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

二、《积分办法》第四条修订

修订为: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以下办法录取: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遵循“类别积分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第一至第二志愿录取。招生系统先将所有学生按照学位类型顺序和积分的高低顺序排队,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第八类,相同学位类型,按积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类别积分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即,首先从排第一位的学生开始筛选录取,检索该学生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有空余学位,则录取到该学校;其次检索排第二位的学生,按其志愿顺序检索,录取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志愿学校;依次类推,检索每个学生的第一、第二志愿,当第一志愿学校已经录取满,检索第二志愿学校。如果检索学生两个志愿后,志愿学校学位均已录取满,参与下一批次公办学校补充录取及第三志愿(民办学校志愿)录取。

同分录取优先顺序:当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如下顺序确定录取名单:(1)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2)志愿顺序相同时,深户以父母其中一方入深户时间长的优先录取(以户口簿显示的入深户时间为准);非深圳户籍以父母其中一方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时间长的优先录取,如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时长相同,优先录取父母一方在光明区居住时间长的(以居住信息登记为准)。(3)如以上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二)公办学校补充录取及第三志愿(民办学校志愿)录取。第一、二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所有公办学校均已完成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第三志愿(民办学校志愿)进行录取。第一、二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果公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将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征集志愿,进行补充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第三志愿(民办学校志愿)进行录取。

(三)民办学校补充录取。资料审核合格,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联系仍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由相应学校报区教育局补充录取。

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公布《〈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修订情况》的通告

《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第三条修订为:

当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以下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1.深户的按父母其中一方入深户时间长的优先录取(以户口簿显示的入深户时间为准)。

2.非深圳户籍以父母其中一方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时间长的优先录取,如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时长相同,优先录取父母一方在光明区居住时间长的(以居住信息登记为准)。

3.如以上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4.当小区配套公办园第八类和第九类、非小区配套公办园第九类深圳户籍幼儿与非深圳户籍幼儿同分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深圳户籍幼儿,如深圳户籍幼儿同分,参照第一种优先录取方式;非深圳户籍幼儿同分,参照第二种优先录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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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买房条件(2024年最新政策)

2024-05-28,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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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取消落户年限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年限要求。

2、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再购买1套住房。?

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

1、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深圳市连续缴纳3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关于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30%:

自5月29日起,深圳市下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20%,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40%调整为30%。

关于“认房不认贷”政策: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关于限购:

深户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但是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再购买1套住房;

深户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

非深户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政策来源:深圳市住建局

链接:https://zjj.sz.gov.cn/ztfw/zfbz/tzgg2017/content/post_11142792.html

https://zjj.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1273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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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以旧换新补贴最新政策汇总

2024-05-28,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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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7日,深圳市商务局官网发布《深圳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实施以旧换新汽车购置补贴、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补贴等。

2024年5月27日,深圳市商务局官网发布《深圳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实施以旧换新汽车购置补贴、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补贴等。

一、实施以旧换新汽车购置补贴。

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差异化补贴政策,按照分档分类原则,市区联动加大对换购新车的支持力度。组织开展汽车消费节,鼓励汽车厂家、品牌方、经销企业、金融机构等对“以旧换新”叠加配套优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各区

2024深圳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指南

二、用好商务部报废汽车更新补贴政策

综合运用行政手段、限行措施等疏堵结合举措,依法依规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鼓励有条件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同步建设规范化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引导动力电池流入规范的回收利用企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交警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三、实施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补贴

市区联动对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给予补贴。结合“2024消费促进年”各消费场景,围绕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爆款产品,统筹线上线下消费渠道,组织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电商平台、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投入市场补贴开展以旧换新。支持开设智能家电体验店,举办特色家电首发首秀活动。支持家电产品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举办家电换新季等促销活动,引导消费者购买智能电饭煲、超高清电视等智能家电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

深圳家电补贴最新消息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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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

2024-05-17,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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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通知,通知第一项要求:取消全国层面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全国层面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二、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当地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是否设定辖区内各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及下限水平(如有)。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利率下限(如有),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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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油价调整日历表(每期更新)

2024-05-15,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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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发改委将会定期调整油价。本文将持续更新深圳油价最新消息。

2024油价调整窗口时间表一览
(更新时间:2024年4月29日)
轮次调价时间调价详情
第一轮1月03日24时汽油每吨上调200元、柴油每吨上调190元
第二轮1月17日24时汽油每吨下调50元,柴油每段下调50元
第三轮1月31日24时汽油每吨上调200元,柴油每吨上调200元
第四轮2月19日24时2月19日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不作调整
第五轮3月04日24时汽油每吨上调125元、柴油每吨上调120元
第六轮3月18日24时3月1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不作调整
第七轮4月01日24时汽油每吨上调200元,柴油每吨上调190元
第八轮4月16日24时汽油每吨上调200元,柴油每吨上调195元
第九轮4月29日24时汽油每吨下调70元,柴油每段下调70元
第十轮5月15日24时汽油每吨下调235元,柴油每段下调225元
第十一轮5月29日24时
第十二轮6月13日24时
第十三轮6月27日24时
第十四轮7月11日24时
第十五轮7月25日24时
第十六轮8月08日24时
第十七轮8月22日24时
第?八轮9月05日24时
第十九轮9月20日24时
第二十轮10月10日24时
第二十一轮10月23日24时
第二十二轮11月06日24时
第二十三轮11月20日24时
第二十四轮12月04日24时
第二十五轮12月18日24时

我国成品油价格是根据国际原油价格进行调整的,调整周期为每10个工作日一次。

调价周期:每10个工作日有1个调整窗口

生效时间:调价发布日当天24时

调价规则: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国家会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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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龙岗区新建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的公示(意见征集时间+意见征集邮箱)

2024-05-11,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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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省、市学区划分有关政策要求,龙岗区教育局牵头对2024新建学校的招生范围进行了划分,现面向社会公示征集意见,详见正文

2024年龙岗区新建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的公示

依据国家、省、市学区划分有关政策要求,龙岗区教育局牵头对2024年新建学校的招生范围进行了划分,现面向社会公示并征集意见

意见征集时间

2024年5月10日至5月17日

意见征集邮箱

lgjyjjjk@lg.gov.cn

龙岗街道上艺小学

地址:龙岗区协力路与清友路交会处东北侧。

招生范围:将千林山小学、清林径实验小学和龙西小学的学区作为该校的招生范围。

龙岗街道创星九年一贯制学校

地址:龙岗街道协联路与创建路交会处西南侧。

招生范围:将千林山小学、清林径实验小学和龙西小学的学区作为该校的招生范围。该校小学招生范围、初中招生范围一致。

龙岗街道黄龙坡九年一贯制学校

地址:龙岗街道龙园路38-2号。

招生范围:龙岗大道、龙岗河、梅园路、罗瑞合南街、龙岗大道、植物园路、银翠路、向银路围合区域。该校小学招生范围、初中招生范围一致。

龙岗街道龙腾九年一贯制学校

地址:龙岗街道爱南路与吉祥路交会处东北侧。

招生范围:北至龙岗大道,东至向银路,西和南至龙岗街道行政区域界线。该校小学招生范围、初中招生范围一致。

平湖街道园岭九年一贯制学校

地址:平湖街道平湖实验学校北侧。

招生范围:该校与平湖实验学校一体化办学,其招生范围与平湖实验学校一致。

平湖街道平湖北九年一贯制学校

地址:平湖街道惠华路与嘉湖路交会处西北侧。

招生范围:将平湖第二实验学校和辅城坳小学的学区作为该校的招生范围,其小学招生范围、初中招生范围一致。目前,该校永久校区尚在建设中,2024年拟在平湖第二实验学校借址办学。

坂田街道书香实验学校

地址:坂田街道环城路与禾塘光街交会处西南侧。

小学招生范围:与坂田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一致。

初中招生范围:坂田街道布龙路以南区域。

备 注

1.龙岗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制度,若上级部门出台有关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2.本公示所用学校名称为暂用名,正式名称以审批结果为准。

3.本公示仅对新建学校学区进行划分,原有学校学区保持不变,居民仍可继续申请原有学校。

4.本公示所用图示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龙岗区教育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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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交线路停运及调整最新情况

2024-05-07,全文共 8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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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信息更新5月7日,建议市民出行前先用实时公交软件(如:车来了)查询相关线路运营情况。另外,公交最新停运消息,小编将在本文持续更新!

以下线路已经开始调整,具体线路信息接着往下看。

M158线(单环线)

部分途经道路由听海大道、滨海大道、梦海大道、妈湾二路、怡海大道、妈湾二路、梦海大道、滨海大道调整为听海大道、前海大道、金岸中街、前湾二路、临海大道、前海大道、听海大道。

取消“前海大厦南、深港创新中心、前海湾花园南、蛇口海关查验中心”4对公交停靠站,取消“梦海地铁站(西侧)、泰康国际医院(东侧)、海运中心(北侧)”3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增加“前海大道西(北侧)、前海石公园正门(西侧招呼站)、前海石公园(西侧)、法治大厦(东侧)、前海嘉里(东侧)”5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B990线(单环线)

总站由前海湾地铁站总站调整为前湾地铁站。

部分途经道路由桂湾二路、梦海大道、创新九街、十一号路、桂湾四路、梦海大道、前湾二路、听海大道、前海大道、金岸中街、前湾二路、临海大道、前海大道、听海大道、前湾二路、梦海大道、桂湾四路、十一号路、创新九街、梦海大道、桂湾一路、听海大道、桂湾二路调整为听海大道、前海大道、金岸中街、无名路、前海大道、听海大道。

取消“港湾小学、龙海家园北区、龙海家园南区、前海金融峡谷东、前海大厦”5对公交停靠站,取消“梦海地铁站(西侧)、前海运动公园(北侧)、前海石公园(西侧)、法治大厦(东侧)、前海嘉里(东侧)、前湾地铁站(西侧)、深港创新中心(东侧)”7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增加“前海嘉里T1栋(招呼站)、东亚银行大厦(招呼站)”2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服务时间调整为08:00—20:30。

M106线

一端总站由深圳蛇口邮轮中心公交场站调整为蛇口广场公交首末站。

双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邮轮大道、港湾大道、源海路、工业一路、太子路、水湾路、招商路、公园路调整为金世纪路、蛇口新街、公园南路、公园路。

双方向取消“太子湾地铁站西(招呼站)、蛇口港地铁站、新时代广场、海上世界地铁站、水湾地铁站、招商大厦”6对公交停靠站,增加“蛇口戏院、南山妇幼保健院”2对公交停靠站。

往建设路三岛中心总站方向增加“蛇口广场(东侧)”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326线

一端总站由皇岗口岸调整为福田高铁站。

往福田高铁站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深南大道、福田南路、同庆路调整为深南大道。

往华夏园总站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同庆路、百合三路、皇岗路、深南大道调整为福田中心三路、福华一路、益田路、深南大道。

双方向取消“市民广场东、海关综合大楼”2对公交停靠站。

往福田高铁站方向取消“岗厦北地铁站②”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服务时间调整为05:30—21:00。

往华夏园总站方向取消“岗厦北地铁站①”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服务时间调整为06:30—22:30。

M137线

双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坂李大道、五和大道、环城路调整为坂李大道、坂雪岗大道、环城路。

双方向增加“佳兆业城市广场、坂田交警中队、岗头发展大厦”3对公交停靠站,取消“亚洲工业区、金荣达工业园”2对公交停靠站。

627线

运营模式由双方向运营调整为单环线运营,一端总站由观澜黎光村调整为茜坑老村总站。

服务时间调整为06:00—21:30。

M381线

一端总站由上塘地铁公交接驳站调整为简上村公交首末站。

部分途经道路由腾龙路、简上路、新区大道调整为简上路、新区大道。

双方向取消“简上中路”1对公交停靠站,增加“简上社区公园南”1对公交停靠站。

M222线

一端总站由宝湖新村调整为龙胜地铁站。

部分途经道路由龙观大道、清泉路、和平路调整为和平路。

双方向取消“富泉新村、365花园后门、龙和苑、大润发、山咀头”5对公交停靠站,增加“和平工业路口、上塘派出所、龙华地铁站”3对公交停靠站。

往福田交通枢纽公交场站方向取消“宝湖新村”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往玉翠社区方向取消“龙华汽车站西、玉翠社区”2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B906线(单环线)

取消“三合村”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M537线(单环线)

取消“龙华税务局(东侧)”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M516线

双方向增加“金盈新村”1对公交停靠站。

M212线

往伟禄雅苑公交首末站方向增加“和平工业路口”1个单边停靠站。

E36线

往公坑廊公交首末站方向取消“天玑公馆”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增加“清湖小学①”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M540线

往华盛珑悦花园公交首末站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06:20—21:30。

M517线

往龙华广场公交首末站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06:55—22:00。

M464线

往锦绣观园公交首末站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06:40—22:10。

M509线(单环线)

首末站由福安雅园总站调整为华盛峰荟名庭公交首末站。

部分途经道路由福前路、观光路调整为碧澜路、新丹路、福前路、观光路。

双方向增加“丹坑村”1对公交停靠站。

往龙华方向增加“新丹碧澜路口(北侧)、福安雅园(北侧)”2个单边公交停靠站,取消“新塘村口(东侧)”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服务时间调整为05:50—21:00。

M453线

双方向增加“雅园路口”1对公交停靠站。

往火车站方向增加“五园小学(西侧)、人民桥(南侧)”2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往旭景佳园方向增加“宝安南路(东侧)、体育馆东(东侧)、五园小学北(北侧)”3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M150线

运营模式由单环线运营调整为双边运营,一端总站由布吉慢城总站调整为万国食品城总站。

部分途经道路由平吉大道、东仁路、德政路、方鑫路、布澜路调整为李朗路、金科路、平吉大道、平朗路、方鑫路、上李朗街、布澜路、甘李路、甘李五路、甘李六路、甘李三路、甘李二路、布澜路。

双方向增加“恒特美科技园、吉华街道办、中海信创新产业城、凉帽山地铁站、李朗珠宝园商业广场”5对公交停靠站。

往布吉慢城总站方向增加“朗华家园(东侧)”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取消“左右家私(东侧)、上李朗村(北侧)、上李朗第二工业区(西侧)、洲腾工业园(北侧)”4个单边公交停靠站,服务时间调整为06:10—19:30。

往万国食品城总站方向取消“李朗国际珠宝园(东侧)”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服务时间调整为07:00—20:50。

高峰专线194号

一端总站由园山实验学校调整为永湖地铁站②。

双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银荷路调整为银荷路、福桐路、南坪东大道、龙岗大道。

双方向增加“西坑二村、西坑路口、大与文体中心、园山街道二办”4对公交停靠站。

往永湖地铁站②方向增加“吓龙、吓坝”2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往永湖地铁站②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定点班次06:20、06:30、06:40。

往梧岗富坑北路路口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定点班次18:25、18:40、19:00。

M597线

双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民塘路、玉龙路、民治大道、布龙路、坂雪岗大道调整为民塘路、五和大道、环城路、坂雪岗大道。

双方向取消“玉龙民塘路口、樟坑村口、樟坑三区、民治地铁站、沙吓、万众城家居广场、清富人行天桥”7对公交停靠站,增加“民治南园公园、白石龙村、白石龙地铁站、万家灯火、星光之约、五园小学北、大族云峰东”7对公交停靠站。

往硅谷清湖园公交首末站方向取消“东边”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增加“滢水山庄①、五园小学”2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往深圳北站交通枢纽公交场方向取消“东边①”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增加“滢水山庄②”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M416线(单环线)

一端总站由塘家总站调整为尚智科技园公交首末站。

部分途经道路由塘家大道调整为同业路、同惠路、科裕路、光侨路、塘家大道。

增加“光谷苑西、凤凰英荟城、华星光电G11产业园、红坳新居”4对公交停靠站,增加“长圳地铁站北(东侧)、长圳地铁站(南侧)、市中医院光明院区(北侧)”3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取消“凤凰城地铁站南”1对公交停靠站,取消“光明文化艺术中心(西侧)、光明区城市展示馆(南侧)、观光路口(西侧)”3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服务时间调整为6:25—20:20。

M503线

一端总站由龙光玖誉府公交首末站调整为锦绣观园公交首末站。

往石凹路公交首末站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观澜大道、龙观路、大浪南路调整为观天路、观澜大道、石清大道、龙华大道、建设路、东环二路、和平路、东环一路、大浪南路。

往锦绣观园公交首末站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大浪南路、龙观路、观澜大道、环观南路、龙华大道、观澜人民路、观澜大道调整为大浪南路、东环一路、和平路、东环二路、建设路、龙华大道、石清大道、观澜大道、观天路。

双方向取消“宝湖新村、龙华汽车站、城市明珠、人民医院龙华分院”4对公交停靠站,增加“茜坑老围、清湖小学、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幸福城三期、文化广场西、大润发、景乐市场”7对公交停靠站。

往石凹路公交首末站方向取消“茜坑地铁站南”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增加“竹村地铁站”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服务时间调整为06:10—21:00。

往锦绣观园公交首末站方向取消“中航格澜郡、观澜天虹商场、观湖体育中心、茜坑地铁站”4个单边公交停靠站,服务时间调整为07:30—22:20。

B888线

一端总站由西乡公交总站调整为前城滨海花园公交首末站。

双方向部分途经路径由新湖路调整为新湖路、码头路。

双方向增加“永丰路口、坪洲地铁站”2对公交停靠站。

N73线(单环线)

服务时间调整为22:30—次日00:10。

M351线

一端总站由会展湾东城公交首末站调整为海上田园。

往会展湾东城公交首末站方向途经道路由锦程路、南环路、松福大道、沙福路、锦程路调整为锦程路、民主大道。

往机场东地铁公交接驳站方向途经道路由锦程路、凤塘大道、松福大道、南环路、锦程路调整为民主大道、锦程路。

双方向取消“万乐锦程路口、锦程文丰大厦、兴英科技园、和平街路口”4对公交停靠站,增加“第七高级中学、民主社区、民主新村”3对公交停靠站。

往会展湾东城公交首末站方向取消“沙一西部工业区、美祥顺”2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往机场东地铁公交接驳站方向取消“联和工业园、正风工业园、艾默生西门、松福裕达富、三扬轴业”5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M557线(单环线)

部分途经道路由福前路、悦兴路调整为福前路、狮?路、悦兴路。

取消“阳基御龙山、福前悦兴路口”2个单边公交停靠站,增加“外径工业园、核电工业园、狮径二组新村、悦兴围二组”4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M430线

往月亮湾公交综合车场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怡海大道、妈湾大道、妈湾五路、航海路、妈湾二路、月亮湾大道调整为怡海大道、妈湾大道。

往月亮湾公交综合车场方向取消“友联船厂、信利康大厦”2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M260线

一端总站由潭头西综合场站调整为大田洋公交总站。

双方向途经道路由田园路、芙蓉路调整为田园路。

双方向取消“集美工业园、桃花源松岗分园、深亚加油站、潭头第二工业区”4对公交停靠站。

往大田洋公交总站方向增加“大田洋公交场站(东侧)”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往龙侨华工业园方向取消“大田洋公交场站”1个单边公交总站,增加“大田洋公交场站①”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高峰专线121号

双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定点班次06:50、07:00、07:10、17:50、18:00、18:10。

M558线

往九围村总站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07:10—22:15。

M534线

双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龙华大道、环观南路调整为龙华大道、翠幽路、广场沿河路、环观南路。

双方向取消“中航格澜郡”1对公交停靠站,增加“文澜有轨电车站、文澜苑”2对公交停靠站。

往新岭路公交首末站方向取消“大和有轨电车站”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往华盛峰荟名庭公交首末站方向取消“招商澜园”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M287线

一端总站由龙华广场公交首末站调整为观湖河东村公交首末站。

往龙华广场公交首末站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龙华大道、清湖路、和平路、清泉路、龙娥路、龙嫦路调整为龙华大道、观澜人民路、环观中路、平安路。

往大富路公交首末站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龙嫦路、龙娥路、清泉路、龙华大道、东环二路、和平路、和平路、清湖路、龙华大道调整为平安路、环观中路、观澜人民路、龙华大道。

双方向取消“龙华市场监管局、观澜天虹商场、大和有轨电车站、招商澜园、龙华花半里、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清湖和平路口、清湖地铁站”8对公交停靠站,增加“电车大厦、观城、南粤药业”3对公交停靠站。

往观湖河东村公交首末站方向取消“锦鲤农贸市场”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增加“锦鲤”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往大富路公交首末站方向取消“龙和苑、龙华环保所、龙华文化广场、共和新村、深圳书城龙华城”5个单边公交停靠站,增加“新澜公司”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B920线

双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工业路、龙观路、华荣路、龙澜大道、大浪南路、龙观路、东环二路调整为工业路、龙观路、东环二路。

双方向取消“新城市花园、华联社区工作站、老围工业区、河背工业区、墩背居委会、龙苑新村、兴强大厦、福瑞尔工业园、龙华敬老院”9对公交停靠站,增加“郭吓村”1对公交停靠站。

往龙华广场公交首末站方向取消“下早新村”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服务时间调整为07:10—20:40。

M442线(单环线)

编号变更为高峰专线244号。

服务时间调整为06:20—8:00。

M288线

编号变更为E28线。

B983线

编号变更为M583线。

B741线

编号变更为M141线。

B761线

编号变更为M142线。

B950线

编号变更为M195线。

B739线

编号变更为M149线。

M564线

部分途经道路由福民路、绿景路、金牛西路调整为竹青路、汇贤路、玉田路、绿荫南路、金牛西路。

双方向取消“石井福民桥、望牛岗村、萨米医疗中心”等3对公交停靠站。

往坪山锦绣总站方向取消“草埔小区”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E22线

双方向增加“润樾山花园”1对公交停靠站。

B938线

服务时间调整为06:00—22:30。

M220线

双方向取消“南联水口村”1对公交停靠站。

往远洋新干线公交首末站方向取消“南约警务室”1个公交停靠站,服务时间调整为05:30—20:30。

往葵涌总站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06:30—21:30。

M232线

往西涌西贡村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05:30—19:45。

往大鹏公交总站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06:30—20:45。

M274线

往杨梅坑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05:30—19:45。

往大鹏公交总站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06:30—20:45。

M423线

往大鹏总站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06:00—20:30。

往新大公交总站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07:00—21:30。

M305线

一端总站部分途经道路由向银路、爱南路调整为鹏达路、龙城大道、爱南路,取消“银珠岭社区(西侧)”1个公交停靠站。

另一端总站部分途经道路由吓坑路调整为吓坑路、涵头碧路、固信街、新布路、同心路,双方向取消“丁甲岭老村”1对公交停靠站。

M457线

往核电站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金业大道、葵鹏路调整为金业大道、白石岗路、葵鹏路。

双方向取消“中冠电商园”1对公交停靠站。

往核电站站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05:30—20:00。

往葵涌公交总站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07:00—21:30。

B956(单环线)

部分途经道路由坪葵路、葵新南路、葵鹏路、官湖东路调整为坪葵路、葵新南路、葵鹏路、金业大道、白石岗路、葵鹏路、官湖东路。

双方向增加“中冠电商园”1对单边公交停靠站。

M261线

一端总站由平湖辅城坳总站调整为中科谷总站。

双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嘉湖路、惠华路、中环大道、平龙西路调整为中环大道、平龙西路。

双方向增加“融悦大厦、平湖第二实验学校”2对公交停靠站,取消“平湖辅城坳总站、融悦山居”2对公交停靠站。

往中科谷总站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06:30—21:40。

高峰专线33号

一端总站由融悦山居调整为观澜大水田总站。

往观澜大水田总站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环观南路、平龙路调整为环观南路、平龙路、嘉湖路、平大路、环观南路、裕展三路。

往田贝总站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惠华路、中环大道调整为裕展三路、环观南路、嘉湖路、惠华路、中环大道;双方向增加“大水田社康中心、天堂围路口、铭可达物流园、君子布村口”4对公交停靠站,服务时间调整为05:00—07:30、15:00—18:00。

往观澜大水田总站方向增加“老琅路口、兴发路口”2个单边公交停靠站,服务时间调整为06:50—09:30、17:30—20:30。

高峰专线47号

往福田交通枢纽公交场站方向增加“坂田地铁站”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服务时间调整为06:00—09:00、15:20—17:50。

往秀峰公交总站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07:30—10:40、17:00—19:30。

312线

往观澜大水田总站方向增加“罗芳村牌坊”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M283线

一端总站由融悦山居调整为港龙,另一端总站由融悦山居调整为启英学校。

往草埔地铁站⑤方向部分途经道路道路由惠华路、中环大道、平龙西路、嘉湖路、富正路、富康路调整为富正路、富康路。

往启英学校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富正路、嘉湖路、平龙西路、中环大道、惠华路调整为富正路、嘉湖路。

双方向取消“金穗花园、辅城坳小学”2对公交停靠站。

往草埔地铁站⑤方向取消“启英学校”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977线

往田贝总站方向一端总站由融悦山居调整为君子布公交首末站。

往田贝总站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惠华路、杉坑内环路调整为环观南路、平大路、嘉湖路、惠华路、杉坑内环路,服务时间调整为05:20—21:45。

以下线路

将于5月11日起执行调整

M438

双方向途经道路由白沙湾路、江屋山路、排牙山路、坝核公路调整为白沙湾路、坝核公路。

双方向取消“排牙山路东”1对公交停靠站,增加“坝光银叶树湿地园”1对公交停靠站。

高峰专线196号

双方向增加“坝光银叶树湿地园”1对公交停靠站。

M138线

往丽湖花园②方向增加“华富路②、市检察院①”2个单边公交停靠站,取消“华富路①”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高峰专线96号

取消“华强路地铁公交接驳站”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316线

一端总站由皇庭广场公交首末站调整至安居百泉阁公交首末站。

部分途经道路由侨香路、侨香路辅路、侨香路、香梅路、红荔路、商报东一路、红荔路、新洲路、深南大道、深南大道辅路、民田路、福华路、益田路、福华路调整为侨香路、侨香路辅路、侨香路、侨香三道。

双方向取消“金地网球中心、枫丹雅苑、景田沃尔玛、宏浩花园、龙塘、购物公园地铁站、卓越时代广场”7对公交停靠站。

双方向增加“侨香三道南”1对公交停靠站。

往安居百泉阁公交首末站方向取消“翠海花园、市政大厦②、鲁班大厦、华强职校、民田路中”5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往凤凰英荟城公交首末站方向取消“会展中心、红荔新洲路口、鲁班大厦②、市政大厦、侨香地铁站”5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73线

双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侨香路、景田二街、景田西路、莲花路、新洲路调整为侨香路、香梅路、红荔路、新洲路。

双方向取消“福田外语学校东、天然居、景田北二街公园、福田外语学校景秀校区、景新花园②”5对公交停靠站,增加“宏浩花园、龙塘”2对公交停靠站。

往火车站西广场公交总站方向取消“商报社”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增加“市政大厦②、鲁班大厦”2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往福田交通枢纽公交场站方向增加“鲁班大厦②、市政大厦”2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38线

双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景田二街、景田路、莲花路调整为景田二街、景田西路、莲花路。

双方向取消“景蜜村、景田北、监控中心”3对公交停靠站。

双方向增加“天然居、景田北二街公园、福田外语学校景秀校区”3对公交停靠站。

M362线

由双边运营调整为单环线运营。

一端总站由合景同创广场公交首末站调整为葵涌总?。

部分途经道路由S30惠深沿海高速出口、艺海路、环梅路、盐梅路、环梅路、艺海路、S30惠深沿海高速出口、S30惠深沿海高速、深盐路辅路、S30惠深沿海高速、深盐路、海山路、海景二路、临海路调整为盐梅路、环梅路、闲云路、环梅路、盐梅路、S30惠深沿海高速、溪坪南路、深葵路、葵新南路、坪西路、坪葵路、葵政东路、延安路、葵涌老街、延安路、金业大道、金岭路、三溪工业路。

双方向增加“小梅沙”1对公交停靠站,取消“海港大厦、周大福大厦、盐田港西地铁站、盐田公安分局、海山公园”5对公交停靠站,增加“中兴通讯学院(西侧)、海滨浴场(西侧)、大梅沙海滨公园(东侧)、海滨公园隧道口(南侧)、梅沙街道办(南侧)”5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服务时间调整为05:30—20:30。

这些线路取消

截至目前,已取消的线路有:B729线、B879线、E16线、虹桥公园假日专线2号、高峰专线167号、M227、高快巴士86号、B989线、M576线、高峰专线127号、M179线、B832线、高峰专线124号、高峰专线157号、高峰专线66号、高峰专线178号、B769线、M128线、M580线。

此外,5月11日起,取消N685线。

另外小伙伴们在出行前可以先用实时公交APP查询相关线路发车情况,避免耽误行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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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梅沙门票免票政策

2024-04-26,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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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梅沙免票对象为身高为1.0 米(含)以下的未成年人、年龄为70周岁(含)以上的长者、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一至二级残障人士、残疾消防救援人员。

深圳小梅沙门票免票政策

①身高为1.0 米(含)以下的未成年人,每名免票儿童须有一名购票且具备安全监护能力的成人陪同游玩,每名购票成人限携带一名免票儿童;

②年龄为70周岁(含)以上的长者,入园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③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入园时须出示本人残疾证,其中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可免票携1名随行陪护人员;

④一至二级残障人士,入园时须出示本人残疾证;

⑤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入园时须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

试营业期间,游客朋友须至少提前1天通过“小梅沙官方”微信小程序购买小梅沙度假村指定日门票,未提前购票的游客朋友将无法进入度假村。游客朋友须在门票指定日进入度假村,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当日进入度假村,可通过线上申请整单全额退票。

点此进入小梅沙购票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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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还能在深圳报销吗

2024-04-19,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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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还能在深圳报销吗?

参保人临时返深就医无需取消备案,可直接刷卡享受医保待遇。

如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注销手续:

(一)参保人返回本市居住或者工作的;

(二)参保人已由原用人单位办理终止参保,并在新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缴费的;

(三)因情况变化,参保人已不属于国家、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规定的异地就医范围的。

深圳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取消(附取消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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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至美术馆闭馆维护通知

2024-04-19,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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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起至美术馆闭馆撤展及维护,恢复开放时间将另行通知,在不久的将来,至美术馆会开放夏季新展哦。

深圳至美术馆闭馆维护通知

2024年4月22日起至美术馆将闭馆撤展及维护,恢复开放时间将另行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在不久的将来,至美术馆会开放夏季新展,敬请期待。

暂停开放期间,可关注至美术馆官方平台获取馆内即时讯息。

深圳五一有什么展览?

【文明丽迹——北魏平城与云冈石窟艺术】

时间:2023年12月6日-2024年5月24日

地点:深圳博物馆历史民俗馆(市民中心)中厅及第二专题展厅

门票:免费,需预约,点此可扫码进入预约入口

看点:本次展览还展出大量北魏文物珍品和石窟相关史料,共计237件/套,全面展示北魏平城时代民族大融合、中西文化交流汇融的丰硕成果,其中近半数为三级以上珍贵文物。

深圳博物馆历史民俗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A区

地铁:深圳地铁2号线、4号线市民中心站B出口

公交:市民中心东站、市民中心站

【青云筑梦——深圳青年水彩画家邀请展】

展览时间:2024年4月16日—5月12日

展览地点:深圳美术馆(东湖馆)

开放时间:9时—17时,逢周一闭馆,节假日除外,免费参观,无需预约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东湖公园东湖一街32号

“青云筑梦”是深圳美术馆与深圳市青年美术家联合策划推出的又一项关注深圳本土青年艺术创作与研究的系列活动。

此次展览作为“青云筑梦”系列展览的第一个展览,重点关注深圳青年水彩画家和水彩画创作,倡导描绘我们生活工作的城市,展现深圳青年通过水彩画语言对城市家园的感悟与表达,展览安排在深圳美术馆(东湖馆)展出。

【都市风景——当代水彩画家邀请展】

展览时间:2024年4月16日—2024年6月2日

展览地点:深圳美术馆(新馆)三楼12.13号展厅

开放时间:10时—18时,17时30分停止入馆,逢周一闭馆,节假日除外,免费参观,需要预约

预约入口:点此进入

今年是“深圳美术馆3W+水彩交流计划”开展实施的第八年,深圳美术馆希望在前七届活动顺利举办的基础上,围绕“都市水彩”这一学术主题,关注和倡导描绘都市景观,邀请在都市题材方面有建树的水彩画名家参与此次展览,推动文化交流,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也更加凸显深圳在大湾区的文化驱动力,将“深圳美术馆3W+水彩交流计划”的品牌活动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愿年年人月双清——纪念何香凝诞辰145周年艺术精品展】

展览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5月5日,无需预约。

展览地点:何香凝美术馆(1-3展厅)

何香凝(1878—1972),出生于香港,原籍广东省南海县棉村,自号棉村居士,又号双清楼主,是中国近现代集社会活动家和艺术家于一身的伟大女性。

近代中国,何香凝先生既是革命家、社会活动家,也是艺术家。这个特殊的身份,决定了先生一生的创作始终与中华民族、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使得先生的画充满了“斗争之意”,同时也彰显出先生的人格以及“画高人寿”“人月双清”的特点。本次展览除馆藏精品外,也向天津博物馆及中国新闻社商借了珍贵的作品及历史文献。以此呈现何香凝先生重要人生节点和历史事件中的书画创作以及相关文献资料,“回望双清”,去感受先生高贵的人格魅力及文化艺术精神。更多内容点此查看2024年深圳五一有哪些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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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福田学位锁定查询及锁定政策

2024-04-18,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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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住房锁定政策,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只提供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在该学位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2024深圳福田学位锁定查询及锁定政策

(一)我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住房锁定政策,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只提供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在该学位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我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均实行学位申请住房锁定政策。录取到我区公办小学学校一年级就读的,学位申请住房将锁定6年;录取到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对口直升学校一年级就读的,学位申请住房将锁定9年;转学插班到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就读的,锁定时间为转学插班入读时间至同一学段毕业时间。

我区对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对就读于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学位申请住房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的学位。如选择直升初中学校,被直升学校录取后,其学位申请住房小学毕业后继续锁定3年,共锁定9年。如不选择直升的初中学校,学位申请住房将于小学毕业当年自动解锁,实际只锁定6年,如继续以该房产申请福田区初中学校,按重新申请学校学位继续锁定3年。

温馨提示:住房锁定情况可通过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首页左下角处“学区划分”→“学位申请房锁定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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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阳台种花补贴政策

2024-04-12,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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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4月18日起施行。《办法》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积极参与立体绿化建设,其中,窗阳台绿化也被纳入奖励范围中。

窗阳台绿化是指根据窗阳台大小、功能,采用悬垂式、藤棚式、花架式、附壁式、花槽式等方式实施立体绿化。

窗阳台绿化按载体绿化实际面积的20%折算配套绿化用地面积。

经费补贴分为建设资金、养护资金两类。立体绿化项目的投资主体,在立体绿化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可以向所在辖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经费补贴;立体绿化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超1年,不再给予建设经费补贴。已享受包括海绵城市、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其他政府补贴的新建、改建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建设补贴范围,只可享受养护经费补贴。

立体绿化投资建设的建设经费补贴参考标准为:

(一)花园式屋顶绿化为300元/平方米;

(二)简单式屋顶绿化为180元/平方米;

(三)其他类型立体绿化为150元/平方米;

(四)单个立体绿化项目建设经费补贴不超过建造成本的40%。

立体绿化养护经费补贴参考标准为:

按照现行有效的《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立体绿化养护适用指标的50%进行补贴。

政策全文:http://www.bianmin100.com/shenzhen/p/z667vva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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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学位申请流程及时间(准备材料+网上报名+核验材料+录取通知)

2024-04-11,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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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学位申请流程时间,5月下旬,全市启动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工作。准备材料。5月底,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登录相应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填写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6月中旬到7月中旬,核验材料。7月中下旬,出录取结果

2024深圳学位申请流程及时间

(一)准备材料

5月下旬,全市启动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要阅读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招生宣传资料,关注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官方微信,或者向居住地附近学校咨询等途径了解招生政策,核对孩子是否符合在深就读条件。如果符合就读条件,则需了解自己的居住地属于哪所学校的招生片区,申请学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二)网上报名

5月底,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登录相应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填写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三)核验材料

6月中旬到7月中旬,各区政府部门运用大数据信息平台核验学位申请资料。

(四)录取通知

7月中下旬,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积分情况,为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统筹安排学位。

上述时间节点,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实际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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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起深圳部分公交线路调整

2024-03-29,全文共 2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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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坪山区、龙华区、光明区都有公交线路即将进行调整,日常乘坐公交出行的市民记得提前了解。

- 南山区 -

B654线公交线路4月1日起调整运营

其余线路为3月31日起调整运营

M375线

往月亮湾公交综合车场方向增加“妈湾智慧港(西侧)”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M496线(单环线)

部分途经道路由海月路、工业七路调整为海月路、蓝天路、后海大道、工业七路。

增加“湾厦村、海岸小学”2对公交停靠站。

B683线(单环线)

增加“阳光小学(北侧)”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M157线

往西乡大铲湾公交场站方向增加“阳光小学(北侧)”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服务时间调整为07:00—20:30。

B737线

一端总站由蛇口广场调整为蛇口广场公交首末站。

M483线

往大铲湾公交总站方向增加“南航公司(东侧)”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M506线

双方向增加“南山派出所”1对公交停靠站。

往中山园场站方向增加“南航公司(东侧)”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B654线

往怀德地铁站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8:00—20:00。

深圳湾口岸假日线

停止运营。

- 龙华区 -

M525线4月11日起调整运营

其余线路4月1日起调整运营

B921线

一端总站由横坑尾公交首末站调整为北宸之光家园公交首末站。

往北宸之光家园公交首末站方向途经道路由景田路、五和大道、高尔夫大道、新湖路、观平路、环观南路、求知二路、求知东路、平安路调整为景田路、环观中路、平安路、求知东路、求知二路、环观南路、观平路、新湖路、高尔夫大道、环观南路、君新工业路。

往观辅路公交首末站方向途经道路由平安路、求知东路、求知二路、环观南路、观平路、新湖路、高尔夫大道、五和大道、景田路调整为君新工业路、环观南路、高尔夫大道、新湖路、观平路、环观南路、求知二路、求知东路、平安路、环观中路、景田路。

双方向取消“牛湖地铁站、石一村小组、深德技校、观澜湖地铁站①、太兴新村、锦绣科学园”6对公交停靠站,增加“观辅五和路口、牛湖地铁站东、观澜红木集聚区、万国数据、观禧花园、铭可达物流园”6对公交停靠站。

往北宸之光家园公交首末站方向取消“观湖税务所、新田路口、牛湖市场”3个单边公交停靠站,增加“平安医院、观澜高新园、北宸之光幼儿园”3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往观辅路公交首末站方向取消“观澜高新园”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增加“新田路口、观湖税务所、新澜公司、观辅人民路口”4个单边公交停靠站,服务时间调整为06:20—21:00。

M557线

一端总站由鸿创科技中心调整为鸿荣源鸿创科技中心公交首末站。

M211线

一端总站由华宁路公交首末站调整为石龙公交场站。

双方向部分途经道路由华荣路、华宁路调整为华荣路、华宁路、石岩外环路、裕丰路。

双方向增加“德政路口”1对公交停靠站。

往富士康西二门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05:35—21:20。

往石龙公交场站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06:50—22:40。

M450线、M579线、M420线

往石龙公交场站方向增加“德政路口”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M449线

往龙华广场公交首末站方向增加“峰创楼”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B906线(单环线)

增加“龙澜布龙路口”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M310线

双方向增加“和平街路口、龙达工业园”2对公交停靠站。

往华盛公交首末站服务时间调整为05:30—20:30。

往福海塘尾社区总站方向服务时间调整为05:40—21:30。

巴士集团M222线

往福田交通枢纽公交场站方向取消“铁路桥”1个单边公交站。

324线

往中山园场站方向取消“华荣路人行天桥、嘉义源科技园”2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往水围村公交首末站方向取消“大浪社康中心”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双方向取消“华联社区工作站、大润发”2对公交停靠站,双方向增加“华富市场、华侨苑、龙华人民医院”3对公交停靠站。

E36线

往公坑廊公交首末站方向取消“清湖小学”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增加“天玑公馆”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 坪山区 -

以下线路即日起调整运营

M497线

双方向增加“欧蒂姆科技园(惠州站点)”1对公交停靠站。

往沙田地铁站①方向增加“龙山一路北(惠州站点)”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M187线

双方向增加“聚龙华府(惠州站点)”1对公交停靠站。

往沙田地铁站②方向增加“聚源上府(惠州站点)”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366线

双方向增加“龙湾白石路口”1对公交停靠站

M440线

往水祖坑方向增加“坪山地铁站”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公交定点班次时间调整为06:35、06:50、07:00、07:50、08:40、09:00、09:20、09:50、10:35、11:20、12:00、13:35、14:00、14:25、14:40、15:35、16:10、16:40、17:00、17:55、18:40、18:50、19:15、20:20。

往深圳坪山综合交通枢纽公交场站方向定点班次时间调整为07:30、07:50、08:00、08:50、09:35、09:55、10:20、10:45、12:15、14:30、14:55、15:20、15:35、16:55、17:40、17:50、18:15、18:55、20:10、21:20。

M434线(环线)

部分途经道路由坪山大道调整为坪山大道、金康路、丹梓大道、金辉路。

增加“沙田地铁站②(北侧)、坪山区中心医院北门(北侧)、坪山区中心医院东门(西侧)”3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 光明区 -

以下线路3月31日起调整运营

B899、M216线

双方向增加“光学西田路口”1对公交停靠站。

B973线(单环线)

取消“普耐科技园(南侧)(招呼站)”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增加“同心小学(南侧)(招呼站)”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B947线

双方向增加“东发东进路口”1对公交停靠站。

B953线(单环线)

取消“中科附高(西侧)、楼村地铁站D出口(西侧)(招呼站)”2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增加“科学公园西(西侧)”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B975线(单环线)

一端总站由楼村地铁站D出口调整为楼村地铁站。

往楼村地铁站方向取消“科学公园西”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720线

部分途经道路由楼明路、绘猫路、华裕路调整为楼明路、科学大道、华裕路。

双方向取消“楼村地铁站西、楼村一工业区、楼村路口”3对公交停靠站。

双方向增加“楼村地铁站”1对公交停靠站。

E15线

部分途经道路由华夏路、木墩路、联腾路、楼明路、绘猫路、公明东环大道调整为华夏路、华裕路、公常路、公明东环大道。

双方向取消“深科技工学校、楼村地铁站西、楼村一工业区”3对公交停靠站。

双方向增加“科学公园西”1对公交停靠站。

B926、B942、B971线

取消“凤凰城地铁站南(东侧)”1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E39、M206、M451、M529、高快巴士33号(单环线)

部分途经道路由光明大道、观光路、光明大道调整为光明大道。

高峰专线124号(单环线)

服务时间调整为06:40—18:30。

高峰专线163号

往白花广场东方向定点班次时间调整为07:15、17:50、18:23、19:00、19:05。

高峰专线167号(单环线)

部分途经道路由南安路、根玉路、田寮路、寮玉二路、光侨路、根玉路……光明大道、观光路、光明大道调整为南安路、根玉路……光明大道。

取消“将石路口(北侧)、德永佳工业园(西侧)、美益肉联厂(东侧)、亿和模具(西侧)”4个单边公交停靠站。

服务时间调整为07:20—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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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买车补贴政策

2024-03-29,全文共 2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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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罗湖区、龙华区、南山区、盐田区、光明区的购车补贴,其他区暂未发布购车补贴政策。各区具体的购车补贴标准及政策,详见正文。

深圳买车补贴政策

龙华购车补贴

在符合补贴条件的前提下,每档设置补贴额度、单台最高补贴金额,所有申请人都可通过银联“云闪付”APP申请补贴,平均分配该档补贴金额。

第一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设置补贴总额2500万元,每台最高补贴0.7万元。

第二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设置补贴总额1500万元,每台最高补贴1万元。

第三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30万元(含)以上的,设置补贴总额1000万元,每台最高补贴1.2万元。

此次汽车促销活动,可与上级其他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同时享受。

2024深圳龙华区购车补贴政策(时间+条件+补贴金额+申请流程)

南山购车补贴

活动内容

2024年3月10日-2024年4月15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南山区纳统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小汽车(新车),并在4月30日前在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完成注册登记的,可分档申领购车补贴。本次活动购车补贴总额为8000万元,按消费者申请通过审核时间顺序先到先得,用完即止。鼓励在南山辖区保险机构购买车险。

补贴标准

根据单辆汽车的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审核后,分为四档发放汽车补贴:

第一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15万元(不含)至25万元(含)的,每台补贴4000元。该档设置补贴总额3000万元;

第二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25万元(不含)至40万元(含)的,每台补贴5000元。该档设置补贴总额3500万元;

第三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40万元(不含)至100万元(含)的,每台补贴7000元。该档设置补贴总额1300万元;

第四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10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台补贴15000元。该档设置补贴总额200万元。

深圳南山购车补贴申请指南(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流程)

盐田区购车补贴

申领对象为2024年1月24日 (含) 至3月31日 (含)以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在符合活动参与资格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或燃油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根据活动要求进行补贴申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因申领材料缺失或不符,将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料。

燃油车

燃油车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在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每辆补贴3000元;

燃油车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在20万元(不含)-30万元(含),每辆补贴6000元;

燃油车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在30万元(不含)-50万元(含),每辆补贴9000元;

燃油车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在50万元(不含)-100万元(含),每辆补贴12000元;

新能源车

新能源汽车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在10万元(含)以下,每辆补贴1500元;

新能源汽车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在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每辆补贴4000元;

新能源汽车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在20万元(不含)-30万元(含),每辆补贴7000元;

新能源汽车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在30万元(不含)-50万元(含),每辆补贴10000元;

新能源汽车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在50万元(不含)-,每辆补贴13000元;

注:购车发票时间在2024年1月24(含) -3月31日,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2024年盐田区购车补贴申请入口+流程

罗湖购车补贴

1.活动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15日

2.活动方式:限定名额,限定补贴,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3.活动内容

对在罗湖区参加本次购车补贴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新车、在二手车经销企业购买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按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分档给予补贴,每档设置补贴额度,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4.补贴标准及条件

每位消费者仅能享有1次且1辆车的补贴,根据单辆汽车的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分为四档发放购车补贴:

第1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7(含)-15万元(不含),按3000元标准发放购车补贴。

第2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15(含)-25万元(不含),按4000元标准发放购车补贴。

第3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25万元(含)-50万元(不含),按6000元标准发放购车补贴。

第4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50万元(含)以上,按8000元标准发放购车补贴。

5.以旧换新置换补贴: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推动辖区汽车以旧换新。对于活动期内,在罗湖区注册纳统的限额以上二手车经销企业完成售卖旧车,并在罗湖区注册纳统的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购买新车(含新能源和燃油车)的个人消费者,在以上4档补贴基础上,叠加1000元购车补贴。

>>2024年罗湖区购车补贴申请指南

光明区“汽车欢乐购”汽车消费补贴活动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扩内需、促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挖掘光明区消费潜力,释放消费潜能,推动汽车消费快速增长,光明区即将开展2024年上半年购车补贴活动。在参加本次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新车、在二手车经销企业购买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可申领最高12000元的购车补贴。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接相关平台和汽车经销企业,在活动期间推出配套优惠,让消费者享受到政府、平台、经销商的“三重优惠”。

本次活动拟定开展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6月30日(以发票开票时间为准;需在规定时间内办完相关手续并申请,具体细则以后续公布为准)。2024年光明区购车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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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中考体育新政策分数是多少(现场考试+平时测试)

2024-03-28,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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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意见》(深教规〔2024〕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2024年4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2024深圳中考体育新政策分数多少

体育考试由现场统一考试和过程性评价两部分构成,总分为50分

意思就是说,深圳体育中考总分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初三的统一考试,一次决定成绩,第二部分是过程性评价,由平时上课成绩、测试成绩等组成

其中现场统一考试为36分,过程性评价为14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计算过程保留一位小数,最终得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现场考试

考生须在以下三类考试项目中各选择一项参加考试——

一类项目(12分):

中长跑(女生800米跑/男生1000米跑)、200米游泳(不限泳姿)、4分钟跳绳(三选一)

二类项目(12分):

100米跑、50米游泳(不限泳姿)、投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1分钟踢毽子、二级蛙跳、10米×4折返跑(七选一)

三类项目(12分):

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六选一)

以上每类项目考试满分按100分计,三类项目考试成绩的平均分计为现场统一考试成绩,按0.36的权重(36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总成绩。各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另行印发。

现场统一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4月,缓考安排在5月。

平时测试

平时测试的意思就是过程性评价,由平时上课成绩、测试成绩等组成

过程性评价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以下简称“体质测试”)成绩+体育课和大课间参与成绩+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成绩。

01体质测试(9分)

体质测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学生在七、八、九年级均须参加体质测试,根据测试成绩按等级赋分。当年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计3分,不及格计1.5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质测试计0分。三年体质测试成绩中如有两年及格且初三年级及格,共计9分,其他情形按照每年实际成绩相加计分。

02体育课和大课间参与(3分)

体育课和大课间参与每学年1分,按等级赋分,出勤率达到95%及以上计1分,70%-94%计0.5分,69%及以下计0分。体育课和大课间出勤成绩按照每学年实际得分情况相加。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育课和大课间活动,且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经学校审核同意的视为出勤。

03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2分)

考试方式为机考,实行开卷考试,题型为客观题,从题库中随机抽题。考试时间为3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可重复抽题作答,取得分最高一次计分。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成绩按等级赋分,80分及以上计2分,60-79分计1.5分,59分及以下计1分,缺考计0分。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内容为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应知应会内容,包括体育运动常识、运动人体科学常识、运动医学康复常识、运动营养卫生常识、急救常识等。

注:2023年9月升入七年级的学生,2023年的体质测试成绩参与即及格,计3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质测试计0分;体育课和大课间考勤从第二学期开始计算。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不做过渡性安排,执行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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