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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义务教育

深圳义务教育专题栏目,提供与深圳义务教育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深圳义务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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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23年春季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和两免一补人数统计表

2023-12-28,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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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23年秋季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和两免一补人数核对工作已经完成,为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补贴和两免一补工作,现将民办学校享受学位补贴和两免一补学生人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4日。

龙华区2023年春季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和两免一补人数统计表
序号学校名称小学阶段初中阶段学生总数学位补贴人数备注
学位补贴人数两免一补人数学位补贴人数两免一补人数
一至六年级初一至三年级
1深圳市龙华中英文实验学校18494424022772273
2深圳市美中学校334141576049214917
3深圳市展华实验学校32962731040294027
4深圳香港培侨书院龙华信义学校1018148771019191895
5深圳市龙华区博文学校16140454020682068
6深圳市龙华区爱孚实验学校10891272013621361
7深圳市龙华区万安学校16210378019991999
8深圳市龙华区锦明学校17100402021122112
9深圳市龙华区宝文学校17971409022072206
10深圳市龙华区新智学校2300223022300
11深圳市龙华区锦华实验学校392501869057945794因2023年春季学位补贴汇总时少了1人,所以在本次学位补贴中核增1人,即本次学位补贴共5795人。
12深圳市龙华区爱义学校40770885149634962
13深圳市龙华区三联永恒学校33941803141994197
14深圳市龙华区龙丰学校15782528121092106
15深圳市龙华区牛栏前学校30210687037083708
16深圳市龙华区六一学校536081975373467335
17深圳市龙华区博恒实验学校297611279342594255
18深圳市龙华区翰文实验学校17200604023242324
19深圳市龙华区万科双语学校10923267013621359
20深圳市龙华区诺德双语学校4614809594
21深圳市龙华区文峰小学1060010601060
22深圳市龙华区育英小学1884418881884
23深圳市龙华区元芬小学1709017091709
24深圳市龙华区墩背小学1422314251422
25深圳市龙华区博观外国语学校1681100179178
总计530675214478196761667545学位补贴核增1人后共675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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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受委托学校名单

2023-11-17,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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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安区教育局公开的资料,宝安民办学位补贴委托学校共有58所,具体名单详见正文。

宝安区2023-2024学年

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受委托学校名单

序号学校名称
1深圳市宝安外国语学校
2深圳市宝安区翻身实验学校
3深圳市崛起实验中学
4深圳市宝安区崛起诚信实验学校
5深圳市宝安区永联学校
6深圳市宝安区冠华育才学校
7深圳市宝安区振华学校
8深圳市宝安区东山书院
9深圳市宝安区陆兴小学
10深圳市宝安区宝龙学校
11深圳市桃源居中澳实验学校
12深圳市宝安区中英公学
13深圳市宝安区金碧实验学校
14深圳市宝安区振兴学校
15深圳市宝安区龙山学校
16深圳市宝安区智园小学
17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康园小学
18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文康小学
19深圳市宝安区新丰小学
20深圳东方英文书院
21深圳市富源学校
22深圳市华胜实验学校
23深圳市华侨(康桥)书院
24深圳市宝安区华文学校
25深圳市宝安区鹤洲学校
26深圳市宝安区鹏晖中英文学校
27深圳市宝安区景山实验学校
28深圳市宝安区和平中英文实验学校
29深圳市宝安区桥兴学校
30深圳市宝安区福民学校
31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外国语学校
32深圳市宝安区才华学校
33深圳市明德外语实验学校
34深圳市宝安区冠群实验学校
35深圳市宝安区华南中英文学校
36深圳市宝安区北亭实验学校
37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东山书院
38深圳市宝安区立才实验学校
39深圳市宝安区宝华学校
40深圳市宝安区为明双语实验学校
41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上南学校
42深圳市宝安区金源学校
43深圳市华一实验学校
44深圳市宝安区厚德小学
45深圳市宝安区欣欣小学
46深圳市宝安区东升实验学校
47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中英文实验学校
48深圳市宝安区崇文学校
49深圳市宝安区碧头文武学校
50深圳市宝安区华源学校
51深圳市宝安区陶园中英文实验学校
52深圳市宝安区化雨中英文小学
53深圳市宝安区标尚学校
54深圳市宝安区水田实验学校
55深圳市宝安区宁远实验学校
56深圳市宝安区育才学校
57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
58深圳市宝安区为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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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段学位补贴受委托学校名单一览表

2023-11-14,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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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的家长注意,教育局已经公布了学校名单,在这些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才能申请民办学位补贴,具体详见正文。

据福田区教育局2023年11月7日消息,2023-2024学年能够申请民办学位补贴的民办学校共12所,快看看有没有你学校。

福田教育局关于2023-2024学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段学位补贴受委托学校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我区民办义务教育段学位补贴受委托学校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办学地址

1

深圳市福田区丽中小学

福田区福强路1042号

2

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外国语小学

福田区银桂路10号

3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花园学校

福田区福强路益田花园内

4

深圳市福田区福港艺林学校

福田区滨河大道碧海红树园

5

深圳市福田区方方乐趣中英文学校

福田区新洲南路金地海景花园

6

深圳市福田区美林学校

福田区梅林路新活力花园旁

7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绿洲学校

深南中路4030号田面小区内

8

深圳市福田区贝赛思学校

福田区新沙街2号

9

深圳市福田区致远学校

福田区上梅林林园东路50号

10

深圳市福景外国语学校

福田区景田北3街2号

11

深圳市耀华实验学校

福田区景田南五街99号

12

深圳市云顶学校

福田区福强路皇岗公园一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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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

2024-05-31,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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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市教育局公布了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招生网址、办公地址。

2024年深圳市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

咨询电话

招生网址

办公地址

福田区教育局

82918379

http://www.szftedu.cn

福田区新洲九街6号

罗湖区教育局

22185706(公办)22185748(民办)

https://www.luohuedu.net

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

南山区教育局

26486070 (公办)

26473151(民办)

http://www.szns.edu.cn/

南山区南山大道2076号南山教育信息大厦

盐田区教育局

25228527 (公办)

22325917(民办)

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zdywly/xwsq/#xyxwsq

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盐田区工青妇活动中心办公楼1118室、1121室

宝安区教育局

27757162(公办)

29985297(民办)

http://www.baoan.gov.cn/jyj/

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宝安区教育局咨询服务中心

龙岗区教育局

89551962(公办)

89551983(民办)

http://www.lg.gov.cn/bmzz/zs/

龙岗区清林中路教育综合大厦

坪山区教育局

89353010(公办)

84622683(民办)

http://www.szpsq.gov.cn/psjyjjcjyk/

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政府第二办公大楼4楼403B

龙华区教育局

23336218(公办)

21042979(民办)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ywgz_124229/zxxt/jzfwtd/

龙华区观湖街道锦绣科学园三期D栋

光明区教育局

88211352 88211307

http://www.szgm.gov.cn/132100/135232/xwsq/index.html

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四楼442室(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

大鹏新区

教育和卫生

健康局

28333419

http://www.dpxq.gov.cn/ztzl/mszt/jypx/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1210室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22101016

http://www.szss.gov.cn/index.ht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二楼

元平特殊

教育学校

89468816

http://www.szyptx.net

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

市教育局

82661331

http:// szeb.sz.gov.cn

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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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申请租住时长延长提示

2023-11-10,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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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的家长注意,盐田区部分学校要求的租房年限调整为2年,大家要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孩子入学报名。

关于延长盐田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申请租住时长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全力推动盐田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引导家长合理选择申报学校,保障辖区适龄儿童、少年的入读权益,结合盐田区的实际情况,拟从2024年秋季起,延长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申请的租住时长,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2024年秋季起,非自有产权申请人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海涛分校、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或盐田区山海学校(暂定名)的,截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5日,在学区内租房需满2年,方可申请。租住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为准。

二、租房不满2年的学位申请人,属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大学区或盐田区山海学校大学区的,可申请本大学区内其它学校;属盐田区外国语小学海涛分校学区的,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进行安排或调剂。

三、若因实行租房需满2年的政策,出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或调整。

四、自本提示发布之日起,已在三校所在学区内登记居住、且租房不满2年的,按原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盐田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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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的温馨提醒

2024-02-28,全文共 2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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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2025秋季学位申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即须在2024年4月1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在社区网格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居住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5年4月1日前

大鹏新区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的温馨提醒

各适龄儿童家长:

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00号)和《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等政策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现就大鹏新区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房屋性质要求

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依然有效,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深圳户籍按居住时间加分,非深户籍按社保时间加分。

如已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未满足招生要求,或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须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可通过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但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加分。

如居住信息登记在已被学位锁定的房屋,则无法使用该房屋地址申请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如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二)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材料要求

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知情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

非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居住登记查询单》,作为申请学位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

1.对登记时长要求:在申请学校学区内,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即须在2024年4月1日前(不含2024年4月1日)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或在社区网格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其中《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5年9月30日。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居住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5年4月1日前(不含2025年4月1日),租期最短至2025年9月30日。

提交《蓝本租赁信息》或《居住登记查询单》的深户学生不予加分。

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居住登记查询单》新住址入住登记日期与旧住址搬离登记日期间隔不能超过90天。

2.对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真实性要求:

(1)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当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如实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信息状态,确保居住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2)为保证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过程透明、意愿真实、程序严谨,学位申请家庭须对其提供的租房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保证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能真实表达双方意愿。一旦承租家庭利用其所申报的房产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锁定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

(3)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居住信息是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必要条件,是就近入学的依据,也是学位申请人父母应尽的义务。学位申请人父母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辖区派出所、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实。一旦发现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没有实际居住或使用虚假居住材料申?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立即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涉及利用虚假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将报告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二关于使用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申请学位的温馨提醒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即须在2024年4月1日前(不含2024年4月1日)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其中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租期最短至2025年9月30日。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时间须在2025年4月1日前(不含2025年4月1日),租期最短至2025年9月30日。

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地段申请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就近入学”。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地段招生,学生按地段申请学位。申请学位填报的第一志愿必须提供该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或居住信息。

四学位申请房锁定的有关提醒

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一)家长在网上申请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须输入房屋编码或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住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学区内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相同的父亲和母亲或相同的监护人。

(二)“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夫妇子女使用该房申请就读该校。

(三)学位住房锁定与学籍挂钩,建立学籍即被锁定,毕业后锁定自动解除。学段内中途转学至外区的,家长需致电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教育科申请解除锁定。

请家长务必查询所提供的住房是否已被锁定,可通过登录网址:

https://zs.dpxq.gov.cn/visitdpgbxyxqfcx查询学位申请房锁定状态,提前做好准备。

五其他事项

请家长密切留意市、区有关招生政策的最新信息,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如与上级出台的新政策、规定不符的,则按新政策、规定执行。请以正式发布的大鹏新区2025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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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招生对象+时间安排)

2024-05-31,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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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

2024年深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推荐阅读:2024深圳学位申请指南十区汇总

二、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一)招生宣传及网上报名(5月下旬至6月上旬)

市、区同步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咨询电话,印发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宣传资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报名,真实、准确地填写学位申请表。

(二)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6月中旬至7月中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简化入学手续,充分应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比对和审核,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三)学位安排及公布招生结果(7月中下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结果。

报到注册时间由各学校提前公布。

三、招生工作总结(9月上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学校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并做好招生数据与学籍系统的对接工作。

(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对招生工作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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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上传证件照片要求

2023-10-27,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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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宝安区学位补贴申请安排,如果以前没有申请过补贴或者没有申请成功,在申请补贴的时候是需要上传证件的,主要涉及身份证、户口、居住证等,具体要求详见正文。

宝安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上传证件照片要求

(上学期未申请或已申请未通过的学生需要按户籍类型上传相关证件)

一、深圳户籍学生:学生及家长的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二、非深户籍的内地学生:

a. 学生及家长身份证照片(学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薄代替);

b. 学生及家长户口薄(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和出生证照片;

c. 内地非深户监护人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和居住证查询状态截图照片;

家长本人先关注 “深圳公安”公众号,再在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居住证状态查询】,然后截图

d. 内地非深户家长提供连续参加满一年的深圳社会保险(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证明和社保卡照片,且目前在缴费状态;

社保清单下载或打印

1. “i 深圳”app‐社保‐个人信息查询‐个人权益参保证明下载

2. 在社保局打印

三、港澳籍学生(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学生为港澳籍,且持有本市公安机关签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上传学生及家长港澳居住证照片(正反面)。

第二种情况:学生为港澳籍,本人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需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者持有具备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a. 学生身份证明照片(正反面,与市学籍注册使用证件一致)

b. 家长身份证明照片

c. 内地非深户监护人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和居住证查询状态截图照片;

家长本人先关注 “深圳公安”公众号,再在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居住证状态查询】,然后截图

d. 内地非深户家长提供连续参加满一年的深圳社会保险(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证明和社保卡照片,且目前在缴费状态;

社保清单下载或打印

1. “i 深圳”app‐社保‐个人信息查询‐个人权益参保证明下载

2. 在社保局打印

e. 本市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家长拍照上传。

四、台湾户籍学生:

学生本人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提交证件照片(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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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

2024-01-01,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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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符合在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合作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为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符合在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合作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积分对象

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在学区内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合作区四镇(街道)户籍(以下称“A类户籍”);

(二)非深圳、非合作区四镇(街道)户籍(以下称“B类户籍”);

(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积分项目

按照学位申请人户籍、家庭住房和社保购买情况,设基础积分和加分两类,满分为100分。

注:1.2024年学位申请人父母的有效居住证申领时间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

2.学位申请人家庭在学区内有2处及以上住房的,只能以其中1处住房申请相应的积分。比如:在学区内租房或居住在产业园区家庭宿舍,又在学区内购买商品房的,只能选择其中1处住房积分。

3.学位申请人及其家庭为租房的,需提供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存续期至少三年的有效租房合同或协议(保障性住房提供存续期至少两年的有效租房合同或协议),出租人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连续1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如发票、支付转账记录截图等有效付款凭证)、水电费缴纳凭证,学位锁定确认书,且房屋无违建记录。2024年租房学位申请人需提供连续6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及以上有效证明材料,以便证明其至少在学区稳定居住6个月及以上。

4.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国家对烈士、因公牺牲伤残军人、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上述优待对象需按时在网上申请,并出具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军人子女申请在合作区接受义务教育时,请于申请学位开始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退役军人事务科登记备案:(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2)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三、积分核定

积分的核定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准备齐全学位申请材料,在深汕网(http://www.szss.gov.cn/),点击“公告通知”进入,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202X年学位申请指南》填报并上传入学申请信息;

第二步:学位申请人父母在规定时间内于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公示后通知为准)提交入学资料。学校工作人员核验材料后给予初审积分,并向家长发放书面回执(需由家长亲自签收);

第三步: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学位申请材料按规定流程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政数、社保等相关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根据推送的入学资料进行信息审核,全面确认材料的合格性、真实性、有效性。最终以各业务部门审核结果作为学位申请资格、积分排位和录取的依据;

特别提醒:

(1)经核实非申请学位学区内实际居住的,不具备该学位申请资格,不列入积分排名;

(2)根据我区住房学位锁定规定(小学6年,初中3年),请租房申请学位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学位使用达成协议,在材料核验时一并提交学位锁定确认书。避免承租人承租的住房学位已被锁定,导致学位申请失败。

(3)请各位家长按照本办法提前准备材料,不建议到学位紧张的学区内临时购房或者租房,B类户籍且不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请提前办理深汕特别合作区居住证,切莫相信不实许诺,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4)一旦发现利用伪造、变造材料申请学位,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立即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如已入读公办学校,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四、积分录取

录取:招生录取最终以积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照户籍>住房>社保的原则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调整: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符合报名资格但未被录取到所报名学校的申请者分流到其它公办或公益民办学校。

五、本办法自2024年秋季招生开始实施,有效期3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负责制定并解释相关细则。《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20)》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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