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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标准

上海标准专题栏目,提供与上海标准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上海标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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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通话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划分标准

2023-02-23,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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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通话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划分标准

一级

甲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测试总失分率在3%以内。

乙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然有字音、字调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8%以内。

二级

甲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等)有时出现失误。词语、语法极少有误。测试总失分率在13%以内。

乙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fu-hu、z- zh-j

、送气不送气、i-u不分、保留浊塞音和浊塞擦音、丢介音、复韵母单音化等)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20%以内。

三级

甲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方言语调较明显。词语、语法有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30%以内。

乙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语调明显。词语、语法失误较多。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4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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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生医学证明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2021-09-13,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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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出生医学证明》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等工本费标准的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向新生婴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每证收取证书工本费4元。地方物价、财政部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出生医学证明》收费标准的,可以按照地方收费标准收取。

“一网通办”为方便新生儿父母办理相关事项推出“出生一件事”办事服务:

围绕婴儿及产妇,将涉及6个职能部门办理的10件出生“单事项”集成为出生“一件事”,“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一、办理事项:

1、新生儿

☑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 医保参保登记

☑ 《预防接种证》发放和查询

☑ 医保参保缴费

☑ 出生登记(婴儿报户)

☑ 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申领

☑ 新版社会保障卡申领

2、产妇

☑ 《生育医学证明(生产专用)》出具

☑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二、办理对象

①本市助产机构内出生的一周岁以内婴儿

②父母双方均为上海市家庭户籍

③准备随父、随母落家庭户(户籍所在地未被冻结或拆迁)

④父母双方现行婚姻关系内生育的子女

三、办理流程:

(官网截图)

四、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户口簿

3、夫妻双方结婚证

五、相关机构:

1、线下证件领取地点

情形一: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学证明(生产专用)》、《预防接种证》。

情形二:根据个人实际需求可携带《居民户口簿》至就近派出所打印新生儿“常住人口登记卡”。

情形三:根据通知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取《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如有疑问可拨打医保咨询热线:12393。

2、相关咨询

咨询途径:12345市民热线或全市助产机构(分娩的医院)、各街道派出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12345市民热线

办理入口:点击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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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2023-10-18,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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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通知

沪公积金管委会〔2023〕12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互助性、普惠性,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套数认定

1、首套住房的认定。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

2、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二、关于不予贷款的情形

缴存职工家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1、在全国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在全国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同时,停止向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贷款的政策维持不变。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2023年10月30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口径执行,2023年10月30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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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江万达广场停车收费标准

2023-10-10,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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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江万达广场位于永跃路360号。上海浦江万达广场停车场停车收费规则具体如下:

上海浦江万达广场停车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6元/小时,每半小时3元(1天封顶48元)

免费停车

在海底捞、永辉超市消费可提供2小时停车券,不能叠加使用,具体请咨询商户。

上海浦江万达广场简介

上海浦江万达广场坐落于闵行区最南端的浦江镇,是一座总建筑面积15.97万㎡的大型综合商场。中庭是采用独一无二的透明玻璃采光穹顶,hold住全场核心视野。3大主题街区让你享受浦江万达广场给你带来多姿多彩的创新生活!浦江万达也是浦江镇首家一站式大型消费购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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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

2023-06-27,全文共 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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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2023领取时段领取标准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

第1-12个月领取标准为217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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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湖奉贤天街停车场收费标准

2023-11-17,全文共 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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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奉贤各大商圈停车场收费标准如何?都有哪些减免停车费的优惠政策?龙湖奉贤天街位于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3800号。停车收费信息如下:

上海龙湖奉贤天街停车场收费标准

龙湖奉贤天街自11月22日起开始收费,收费标准为7元每小时,入场15分钟内免费停车,超过15分钟按照1小时计算,超过1小时按照3.5元/每半小时递进,当天停车收费上限为56元。

会员停车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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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海社保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2023-07-18,全文共 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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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上海社保缴费标准

(适用时间: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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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政策解读

2022-07-28,全文共 2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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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规定“综合考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结合财力状况合理制定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规定“本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建设,健全社会救助制度,逐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住房困难标准以及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具体标准……应当参考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困难家庭维持基本生活必需的费用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进行调整。”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7月1日起,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

二、起草过程

为做好2022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工作,市民政局积极调研,认真研究,形成了初步方案。同时按照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要求,开展完成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相关程序,并向市人大、市政协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制发了《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3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20元。其中,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16周岁(含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7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50元。

考虑的主要因素:

一是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推动低收入群体收入更快增长”。根据《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考虑,“稳步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且“低保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居民月人均消费支出的33%”。二是消化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家庭基本生活的影响。三是坚持与历年调整办法和节奏保持相对稳定,兼顾可持续发展,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兜住民生底线。另外,根据本市有关规定,为保障未成年人的教育及营养需求,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个人提高救助标准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二)关于特困人员日常生活供养标准。特困人员日常生活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7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50元(散居和集中供养为统一标准)。

主要考虑:《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民规[2022]4号)规定“特困人员日常生活供养标准不低于本市居民基本生活水平,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等多方面因素,适时适度调整。有关标准由市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并经市政府同意后发布。”特困人员日常生活供养标准为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三)关于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救助标准。在原各类标准的基础上,分别作适当调整。

主要考虑:本市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主要是因特定情形或特殊历史原因,生活困难,需要政府予以救助的人群,包括重残无业人员、三胞胎、司法老残、散居归侨、宽释人员、因公致残知青、纠错人员、历史老案纠错平反人员、起义投诚人员、特赦人员等。三胞胎、重残无业人员、司法老残三类人员,标准通常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散居归侨、宽释人员等其他人员,标准按照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标增幅确定。

(四)关于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的收入认定标准。收入认定标准调整为: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840元。

主要考虑: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认定标准是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

(五)收入豁免标准。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有实际就业行为、月劳动收入(包括计时制劳动收入等)达到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其本人的收入豁免标准为每人每月870元。

主要考虑:为促进低保家庭就业年龄段人员积极就业,考虑到就业人员有一定的就业成本,政策上进行引导和支持。收入豁免标准计算公式:收入豁免标准=(最低工资标准*2-低保标准*3)/2。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420元和最低工资标准2590元计算,申请救助家庭中有劳动收入人员的收入豁免标准应为每人每月460元。本市自2016年收入豁免标准调整为870元,由于近年来最低工资增幅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幅,严格按公式计算,豁免标准会有所降低。考虑到就业成本的增加,收入豁免标准降低不利于促进就业,因此收入豁免标准保持不变,维持每人每月870元。

四、关于有效期和实施日期的说明

《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令第46号令)规定,制定机关应当规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由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行调整,因此本《通知》未设置文件实施截止日期。

五、关于制定依据目录

注:本文图文信息源于上海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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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违章停车处罚标准是什么?

2021-09-27,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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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违章停车处罚标准

费用依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

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

现场发现机动车违法临时停车的,公安机关可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停放;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机动车违法临时停车的,公安机关设置的警示牌、电子标识等给予的警告或者推送的即时信息视为警告、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扩展材料

擅自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责令立即恢复原状,拒不恢复的代为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造成道路损坏的,违法行为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鞍山路支行(缴纳罚款)地点

地址:上海市控江路1698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龙路支行(缴纳罚款)地点

地址:上海市仙霞路858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亭支行(缴纳罚款)地点

地址:上海市嘉定安亭镇墨玉路80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白鹤支行(缴纳罚款)地点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2965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白杨路支行(缴纳罚款)地点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梅花路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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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失业金一个月多少钱(官方最新标准)

2023-06-27,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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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失业金一个月多少钱?

答:

上海市自2023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217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740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510元/月。

一、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领取标准

◆ 第1-12个月支付标准:2175元/月

◆ 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1740元/月

◆ 延长领取支付标准:1510元/月

二、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领取标准

①第1-12个月发放标准:2055元/月

②第13-24个月发放标准:1644元/月

③延长领取发放标准为:1420元/月

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渠道有哪些?

线上渠道主要包括:移动客户端“上海人社”APP、“随申办”APP及“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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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确老人用餐补贴标准扩大丰富老年助餐服务供给

2024-03-21,全文共 3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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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0

沪民规〔2024〕4 号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本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推进本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老年助餐服务是老年人普遍关心的民生需求,也是各级党委政府最关切最重视的民生实事之一。近年来,本市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场所、丰富助餐服务供给、提升助餐服务水平,基本满足了老年人就近、便捷、优质的就餐需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本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年人就餐需求,坚持保障基本、适度普惠、品质提升,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实惠、安全可靠、营养健康的助餐服务。

(二)基本原则

保障基本,分类服务。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便捷可及、优质实惠的助餐服务;重点保障经济困难、失能、残疾、高龄、独居、纯老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就餐需求;在保障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基础上,可为社区其他居民提供便利服务。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的统筹和主导作用,加大对老年助餐服务的资源配置和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形成多元化供给,实现可持续发展。

因地制宜,多样发展。结合中心城区、郊区城镇化地区、农村地区在老年人口分布、地域面积、老年人就餐习惯、资源禀赋等方面的差异,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态、多种模式的老年助餐服务。

(三)工作目标

老年助餐服务供给网络更加充分均衡,至2025年末,全市社区长者食堂达到400家、老年助餐点达到2000个,老年助餐服务能力达到日均25万客。助餐服务提质增效取得新进展,形成一批优质老年助餐服务品牌,服务监管更有力度,老年人对助餐服务的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扩大丰富老年助餐服务供给

1.重点建设社区长者食堂

社区长者食堂是集膳食加工配制、外送及集中用餐等功能为一体的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日供餐能力应在150客以上。

社区长者食堂一般由政府举办,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布局,其中,中心城区和郊区城镇化地区一般1000米半径内设置1处,实现15分钟生活圈全覆盖;农村地区可若干行政村(居)设置1处,实现助餐服务功能全覆盖。

社区长者食堂可单独设置,也可与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同址设置。社区长者食堂的服务对象主要为老年人,可适当兼顾其他人群。

2.合理布局老年助餐点

社区老年助餐点是指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或餐食配送中转服务的助餐服务场所,一般集中就餐服务能力应在10人以上。

老年助餐点可依托家门口养老服务站、农村示范睦邻点、老年活动室等设施设置。

鼓励将老年助餐点交由临近的社区长者食堂或第三方机构托管,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3.鼓励发展长者餐桌

长者餐桌是指在有资质、有信誉、有爱心的社会餐饮单位服务场所内设置的,专门为老年人提供餐食的服务区域。

各区可结合辖区内社会餐饮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设置长者餐桌。鼓励餐饮老字号、知名餐饮企业设立长者餐桌。

长者餐桌应在场地设施、服务、餐品等方面体现适老化要求,对老年人有用餐优惠。

4.鼓励单位食堂参与助餐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打包和集中用餐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在满足机构内老年人就餐需求的基础上,向社区老年人开放,提供助餐服务。

单位食堂对外提供老年助餐服务应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并向所在区民政部门备案,接受服务监管。

养老机构食堂服务社区能力达到每天150客以上且主要服务老年人的,可认定为社区长者食堂。

5.优化老年助餐配送服务

各区可依托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企业)、餐饮企业、社区长者食堂等,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前提下,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餐食配送服务。可充分利用家门口服务站、老年助餐点等作为中转站点,实现助餐进居民区。发挥互联网平台、物流企业作用,利用现有物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鼓励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物业公司服务人员等力量,规范安全地参与送餐服务。

各区应重点保障行动不便老年人的送餐需求。纯农地区应充分考虑农村老年人居住分散、集中就餐不便的特点,充实配送服务力量。

三、着力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

1.确保适老化要求

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应在硬件设施、场地环境、餐食供应等方面体现适老化特点。应结合老年人营养健康需求和饮食习惯,合理搭配食材,制定餐品,并至少每周更新菜品,提前公布食谱。有条件的可配备专兼职营养师,结合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健康饮食需求,提供特色餐、营养餐。

社区长者食堂、长者餐桌等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应提供小份菜方便老年人选择,应每日提供至少一种面向经济困难老年人的特惠套餐。

2.落实助餐服务标准

老年助餐服务应按照本市相关标准规范开展。社区长者食堂应提供午餐,尽量提供晚餐,有条件的供应三餐。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时间,明确老年人优先服务时段;场所内应设置老年人专桌专座,确保在高峰服务时段老年人优先用餐。应确保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特殊时期应确保刚需老年人的用餐服务。

3.保障食品安全

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社区长者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管理,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规范,规范加工制作过程,加强食品原料源头管理和信息追溯,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建设。

4.强化质量监管

建立全市统一的老年助餐服务质量监测机制,由市民政部门组织开展监测,引入群众满意度测评,对监测结果为优秀的社区长者食堂和运营商给予表扬和激励。

四、进一步强化老年助餐服务管理

1.加强场所管理

市、区两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的信息登记,并做到动态更新。市民政局统一本市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标识标牌,各区民政局指导老年助餐服务场所运营方在场所显著位置张挂,便于老年人识别和社会监督。

2.提升智慧化水平

市民政局建立市级老年助餐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对外提供服务查询、点评、申请等功能;对内提供服务管理、数据统计等功能。鼓励社区长者食堂通过智慧化手段实现智能称量、智能结算、线上点单等智慧服务功能,为老年人用餐提供便利。

3.培育服务品牌

鼓励支持有志于老年助餐服务的餐饮单位运营社区长者食堂、设立长者餐桌、批量托管老年助餐点等。引导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进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支持连锁化、规模化运营,推动形成老年助餐优质服务品牌。

五、加大扶持保障力度

1.落实建设补贴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一次性建设补贴,即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供餐能力分档补贴:社区长者食堂供餐能力在每天800客及以上的,一次性补贴50万元;500(含)~799客的,一次性补贴30万元;150(含)~499客的,一次性补贴10万元。老年助餐点,一次性补贴1万元。各区按照不低于1∶1配比,其中,市级补贴资金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0%。

2.加大运营扶持

各区应建立老年助餐服务运营补贴机制,结合供餐能力、实际服务数量、服务质量评价结果、老年人满意度等因素给予运营补贴。落实社区长者食堂税费优惠政策和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长者食堂、长者餐桌以及认定为社区长者食堂的养老机构食堂可享受运营补贴。

3.给予老年人用餐优惠

社区长者食堂应给予老年人一定的用餐折扣优惠,本市户籍老年人和常住本市的外省市户籍老年人享受同等优惠待遇。优惠力度可根据年龄梯度确定,向高龄老年人倾斜。

各区各街镇可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按照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年龄差异、失能状况等给予一定的用餐补贴和送餐费用补贴。本市户籍的人户分离老年人,按照居住地标准享受用餐和送餐费用补贴,所需经费由居住地承担。

六、工作要求

强化部门协同。民政部门牵头做好本市老年助餐服务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布点要求、标准规范和服务监管等工作。财政部门落实老年助餐服务的各类奖补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老年助餐服务的食品安全、经营监管等。

压实主体责任。各区人民政府和各街道乡镇负责辖区内老年助餐服务资源统筹、组织实施等工作,强化场所建设、运营管理、日常监督等。各老年助餐服务运营方及送餐服务企业应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开展经营活动,确保助餐服务场所食品、消防、燃气、建筑设施等安全。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市民政部门要将老年助餐服务能力和水平纳入对各区养老服务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各区要建立本区老年助餐服务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区级层面的联合检查。畅通群众建议投诉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

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大对老年助餐政策和服务的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的积极性,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优质助餐服务。

七、有效期

本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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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2022-11-30,全文共 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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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1、本市重残无业人员、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410元。

2、本市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90元。

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含本市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等费用补贴。残疾人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应当符合本市社会救助有关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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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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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传悦坊停车场收费标准

2023-11-17,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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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奉贤各大商圈停车场收费标准如何?都有哪些减免停车费的优惠政策?传悦坊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7850号。停车收费信息如下:

上海传悦坊停车场收费标准

初始入库车辆2小时免费停放。超过2小时后,按6元每小时计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后续按照3元/每半小时递进,当天停车收费上限为48元。

会员停车优惠政策

商场当日消费结算小票,市民可在10:00——22:00至B1商场服务中心进行积分兑换,商场消费1元算一个积分,同一消费小票限定当日一次积分抵算。另外,关注传悦坊微信公众号并注册会员可享受200积分兑换1小时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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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标准2023最新

2023-07-16,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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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标准

上海老年综合津贴的发放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

(一) 65-69岁,每人每月75元。

(二) 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

(三) 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

(四) 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

(五) 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老年综合津贴是上海在全国首创的一项老年福利制度。

2016年4月,市政府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沪府发〔2016〕24号),明确按不同年龄段为本市户籍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75元至600元不等的老年津贴,越高龄,津贴标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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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上调100元

2023-06-30,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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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将从2023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590元调整到2690元,增加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3元调整到24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

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另行缴纳。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夏季高温津贴、中夜班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以及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即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劳动者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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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山钢和润生活广场停车收费标准

2023-10-10,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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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钢和润旭辉里位于鲁南路538号。山钢和润旭辉里停车场停车收费规则具体如下:

上海山钢和润生活广场停车收费标准

目前全天免费

山钢和润旭辉里简介

山钢和润旭辉里项目地处浦江镇鲁汇组团,为3.5万平方米的小体量商业地产项目,规划127个铺位,主力客群为项目周边3—5公里内的家庭客群,项目围绕“精致社区商业”的定位,以内容品牌搭配多维场景,以“里享生活家”为主题,致力于为周边品质家庭客群打造“15分钟精致生活圈”,带来自在生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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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狗证办理收费标准一览表(管理费+疫苗接种)

2023-10-22,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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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狗证办理收费标准一览表

(更新时间:2023年10月22日)

犬类管理费
内环以内区域
每犬500元/年
内环以外区域
每犬300元/年
浦东新区全区
每犬300元/年
农村地区
不收费
狂犬病疫苗
进口疫苗
60元 /只
国产疫苗40元 /只
电子标识植入
60元 /只

友情提示: 已经给犬只办理绝育手术的,可凭犬只实施绝育的手术证明,减半收取管理服务费。

(图源:一网通办官网)

养犬人应当承担犬只狂犬病免疫、电子标识、相关证件和管理服务费用。狂犬病免疫、电子标识的具体费用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核定,相关证件和管理服务费的具体费用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核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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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社保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2024-04-15,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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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上海社保缴费标准

(适用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6月30日)

项目
对象
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
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
7310-36549
(注1)
16%8%9%2%0.5%0.5%0.16%-1.52%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7310-36549
个体业主
缴付16%
个人(包
括业主)
缴付8%
个体业主
缴付
9%
个人(包
括业主)
缴付2%
个体业主
缴付0.5%
个人(包
括业主)
缴付0.5%
个体业主缴付
0.16%-1.52%
灵活就业人员(含非
全日制最业人员)
7310-3654924%(2023.7.1-2024.2.29)
20%(2024年3月1日起)
10%
(注2)
注 :
1. 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2. 按照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ps: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关于阶段性调整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的通知

(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沪医保规〔2024〕1 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医疗保障局:

为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在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阶段性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通知如下:

一、2024年3月起,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由原10%调整至9%。其中,单位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1.5%调整为0.5%,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及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二、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11%调整为10%。

三、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2024年度上海社保缴费标准

1,缴费标准时间段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2,缴费基数为12183。

3,本阶段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7310。

4,本阶段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36549。

信息来源:https://ybj.sh.gov.cn/gfxwj/20240329/b9d45cb385b949319363e776dbd12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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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写字等级考试一级评分标准

2023-10-20,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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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籍在读的五年级和九年级学生(不含民办随迁子女小学、珠峰中学、成佳学校学生)均需参加写字等级考试。五年级学生参加一级考试,九年级学生参加二级考试。一级评分标准如下:

上海写字等级考试一级评分标准

一、硬笔字

1.成绩与等第

优秀(60~53分)、良好(52~45分)、合格(44~36分)、不合格(35分以下)。

2.具体标准

优秀:书写规范,字形大小匀称,结构合理、美观,通篇字迹端正,卷面整洁。不加字、不漏字,没有错别字。

良好:书写规范,字形大小匀称,结构基本合理,卷面整洁。加字、漏字不超过1个,没有错别字。

合格:书写规范,格式基本正确,字的大小基本匀称,结构基本合理,字迹清楚,卷面基本整洁。错别字、加字、漏字不超过2个。

不合格:书写随意不规范,错别字、加字、漏字超过2个,字迹歪斜、辨认困难,大小很不匀称,结构散乱,胡乱涂改。

二、毛笔字

1.成绩与等第

优秀(40~37分)、良好(36~30分)、合格(29~24分)、不合格(23分以下)。

2.具体标准

优秀:书写规范,笔画形态美观,字形大小匀称,结构合理,字迹端正,卷面整洁。没有错别字。

良好:书写规范,笔画书写基本符合要求,字形大小匀称,结构基本合理,卷面整洁。没有错别字。

合格:书写基本规范,能看出一些笔画的形态,字的大小基本匀称,结构基本合理,字迹端正,卷面基本整洁。错别字不超过1个。

不合格:书写随意不规范,错别字超过1个,字迹歪斜模糊,完全没有笔画的形态,字的大小很不匀称,结构散乱,胡乱涂改。用传统毛笔以外的书写工具完成的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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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失业金领取标准2023(官方最新)

2023-06-27,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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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失业领取标准2023

(更新时间:2023年6月27日)

领取时段领取标准有效期
7月1日-12月31日第1-12个月领取标准为2175元/月
第13-24个月领取标准为1740元/月
延长领取领取标准为1510元/月
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1月1日-6月30日第1-12个月领取标准为2055元/月
第13-24个月领取标准为1644元/月
延长领取领取标准为1420元/月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温馨提示:

上海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每年7月1日进行调整,相关信息可关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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