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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津贴

上海津贴专题栏目,提供与上海津贴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上海津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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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综合津贴60岁能领吗

2023-07-16,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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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综合津贴60岁能领吗?

答:不能领。

上海老年综合津贴领取对象:具有上海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

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标准

上海老年综合津贴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如下:

1、65-69岁,每人每月75元。

2、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

3、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

4、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

5、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老年人首次提出申请后,津贴发放标准随着老年人年龄增长自动调整,无需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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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综合津贴申领常见问答

2023-10-19,全文共 1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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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老年综合津贴,哪些人可以享受?老年综合津贴的享受标准是怎么样的?如何申请老年综合津贴?申请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常见问题解答如下,一起来了解!

上海老年综合津贴申领常见问答

1、什么是老年综合津贴,哪些人可以享受?

老年综合津贴是一种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老年福利待遇,具有上海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享受。

2、老年综合津贴的享受标准,是怎么样的?

目前,津贴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如下:

提出申请后,津贴发放标准随着老年人年龄增长自动调整,无需重新申请。

3、如何申请老年综合津贴?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就近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享受津贴的申请,并办理上海市敬老卡。即将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提前一个月申请。

申请时,应该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申请: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综合津贴)申请登记表》(现场填写)。

代为申请:申请人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综合津贴)申请登记表》(现场填写),还应当根据要求提交委托书。

4、符合条件但因故没有及时申请,是否可以追溯?

津贴设有2年的追溯期。老年人自符合条件之月起2年内提出申请的,从符合条件之月起补发津贴。逾期2年提出申请的,从申请当月的前一个月起补发2年的津贴。补发的津贴不计利息。

5、老年综合津贴如何发放?

津贴发放采取按季度发放的方式,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将当季度津贴存入老年人的敬老卡内。

6、发放老年综合津贴的敬老卡是什么样的卡?

上海市敬老卡是一张具有金融功能和老年优待凭证功能的银行借记卡。卡面样式,具体如下图:

7、办理和使用上海市敬老卡是否收费?

敬老卡免收年费以及申领制卡费用。补换卡等涉及银行制卡费用参照各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8、申请后如何领取敬老卡?

2020年4月1日起申请老年综合津贴的,敬老卡制卡完成后,将通过邮政投递方式发放到申请人登记的本市指定投递地址。

投递未成功的,将发往申请人指定的自领社区受理网点,由邮政通知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前往现场领取。逾期六个月未领取的敬老卡,由制卡部门回收处理。

9、如何从敬老卡内取出老年综合津贴?

老年综合津贴将定期发放至敬老卡中。老年人需办理激活手续方可取出津贴。激活手续原则上由本人携带身份证件至敬老卡对应的商业银行网点窗口办理。

如果本人不方便至银行窗口办理激活的,可以请家属咨询就近的银行网点,请其协助上门办理或者代为办理,具体要求以银行网点规定为准。

10、如何更换敬老卡发卡商业银行?

老年人需要更换发卡银行的,需先至原发卡银行办理原卡注销手续,原卡注销一星期后,可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重新选择发卡银行,办理敬老卡。

新卡制作完成后,通过邮政投递寄送给老年人。

11、敬老卡逾期未领、发生损坏或遗失该怎么办?

发生以上情况的,老年人需要进行补换卡。如补换卡不需更换发卡银行的,可至原发卡银行办理原卡注销手续,并同时办理补换卡;若需要更换发卡银行,按更换敬老卡发卡商业银行的步骤办理。

12、因敬老卡注销、挂失等原因未发放的老年综合津贴是否会补发?

因敬老卡注销、挂失等原因未发放的老年综合津贴,在重新办理敬老卡、津贴恢复正常发放后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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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标准2023最新

2023-07-16,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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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标准

上海老年综合津贴的发放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

(一) 65-69岁,每人每月75元。

(二) 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

(三) 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

(四) 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

(五) 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老年综合津贴是上海在全国首创的一项老年福利制度。

2016年4月,市政府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沪府发〔2016〕24号),明确按不同年龄段为本市户籍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75元至600元不等的老年津贴,越高龄,津贴标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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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时间查询

2023-07-16,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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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时间

序号
季度发放时间
1
第一季度
每年1月15日
2
第二季度
每年4月15日
3
第三季度
每年7月15日
4
第四季度
每年10月15日

上海老年综合津贴按季度发放,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将当季度津贴发放到老年人的敬老卡内。

您如果是首次申请的,津贴一般于次月15日发放。

目前,市民政局根据《关于推进本市“一网通办”“免申即享”改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了老年综合津贴发放“免申即享”工作,通过在“随申办”推送老年综合津贴的新办预通知、到龄未申领、升档调整以及停发等业务信息,方便更多老年人及时知晓津贴办理的相关信息,及早享受政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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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津贴是给单位还是个人

2023-04-17,全文共 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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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一般只要上海医保局审核通过后,金额直接达到产妇银行账户。不经过公司。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

生育津贴包括分娩类津贴和引、流产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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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期限

2023-03-29,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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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期限

一、符合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条件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以上“1、2”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按照2004年4月15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对2004年4月15日以后生育的,女方生育时年满24周岁的,申领时可以按“晚育”待遇享受生育保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发放标准:

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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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综合津贴是哪一年开始的

2023-07-17,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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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综合津贴是哪一年开始的?

答:2016年。

老年综合津贴是上海在全国首创的一项老年福利制度。2016年4月,市政府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沪府发〔2016〕24号),明确按不同年龄段为本市户籍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75元至600元不等的老年津贴,越高龄,津贴标准越高。

上海老年综合津贴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如下:

提出申请后,津贴发放标准随着老年人年龄增长自动调整,无需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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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综合津贴标准一览

2023-12-23,全文共 1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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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

沪府发〔2016〕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切实增加老年人社会福利,从今年5月1日起,本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统一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发放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老年综合津贴。

二、发放标准

老年综合津贴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如下:

(一)65-69岁,每人每月75元。

(二)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

(三)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

(四)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

(五)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今后,老年综合津贴标准的调整,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研究确定。

三、申请和审定程序

(一)申请受理

按照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依托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申请进行受理。

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建立后,安排集中受理阶段,采取行政委托方式由居(村)委会协助并开展申请受理工作。

(二)核对审定

区县民政部门通过本市人口信息系统核对确认老年人的身份信息,按照老年人户籍审定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清单。

四、发放形式

老年综合津贴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分别发放。新增对象或适用发放标准调整的对象,从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根据适用标准按月计算。老年综合津贴制度设立一定年限的追溯期,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老年综合津贴通过“上海市敬老卡”发放。敬老卡制作、发放和管理具体事项,由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管理办法。

五、职责分工

市民政局是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主管部门。区县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象资格审定、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负责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加强资金保障,落实老年综合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市和区县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协助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六、政策衔接

(一)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实施后,本市不再实行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免费交通制度,原社会保障卡副卡(敬老服务专用)的使用期截止到2016年6月25日。

(二)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实施后,各区县高龄老人货币化营养补贴不再发放;区县、街道乡镇对老年人一次性节日慰问和实物补贴等可继续保留。

(三)在认定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等困难对象时,老年综合津贴免于计入家庭可支配收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提高老年人福利水平、促进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确保老年综合津贴制度落实到位。

(二)加强资金保障。老年综合津贴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市与区县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区县财政预算,由区县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区县民政部门应设立银行账户,用于老年综合津贴发放,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区县财政部门应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区县民政部门,由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津贴资金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杜绝出现挤占、挪用、截留和套取,确保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要建立统一的老年综合津贴管理信息平台,加强信息交互,实现老年人口信息的实时比对和动态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老年综合津贴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老年人。采取多种形式,对制度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确保老年人及其家属知晓制度内容,了解基本申领程序和要求。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7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沪府〔2021〕2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6年4月印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沪府发〔2016〕24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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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津贴和工资只能领一个吗

2023-03-30,全文共 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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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津贴工资只能领一个吗?

答:是的。

根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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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上海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

2023-11-11,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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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标准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3〕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自2023年1月1日起对本市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和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标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2022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2022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452元/月,致残二级增加417元/月,致残三级增加394元/月,致残四级增加362元/月。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9276元/月,致残二级8643元/月,致残三级8124元/月,致残四级7592元/月。

二、2022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22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94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15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236元/月。

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6092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874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655元/月。

三、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的伤残津贴低于其2023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的,按养老金增加额计发。

四、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按《实施办法》规定计发的伤残津贴低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五、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支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目前仍由用人单位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支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22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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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可以补发吗(附咨询电话)

2023-07-16,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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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可以补发吗?

答:符合条件但因故没有及时申请,可以补发。

上海老年综合津贴设有2年的追溯期。老年人自符合条件之月起2年内提出申请的,从符合条件之月起补发津贴。逾期2年提出申请的,从申请当月的前一个月起补发2年的津贴。补发的津贴不计利息。

(图源:上海民政)

小贴士

1. 涉及老年综合津贴的政策有关问题可拨打12345。

2. 涉及上海市敬老卡制作、领取、信息校正等有关问题,可拨打962222。

3. 涉及敬老卡金融功能使用方面的问题(如开户、激活、存取款、注销等),可拨打有关商业银行的客服电话

中国工商银行:95588

中国农业银行:95599

中国建设银行:9553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5580

上海银行:95594

上海农商银行:96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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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综合津贴怎么发放用什么银行卡?

2023-07-17,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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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发放途径

上海老年综合津贴通过上海市敬老卡发放。申请老年综合津贴的同时申领上海市敬老卡。敬老卡是一张具有金融功能和老年优待凭证功能的银行借记卡。

(图源:徐汇民政)

老年人申请办理时,可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六家商业银行中,自主选择一家,作为自己老年综合津贴的发放银行。

敬老卡制卡完成后,将通过邮政投递方式发放到申请人登记的本市指定投递地址。

ps:敬老卡免收年费以及申领制卡费用。

卡片使用咨询电话

涉及敬老卡金融功能使用方面的问题(如开户、激活、存取款、注销等),可拨打有关商业银行的客服电话,具体如下。

▪ 中国工商银行:95588

▪ 中国农业银行:95599

▪ 中国建设银行:95533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5580

▪ 上海银行:95594

▪ 上海农商银行:96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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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综合津贴怎样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2023-07-16,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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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综合津贴怎样申请

一、申请条件

具有上海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包括城镇及农村户籍)

二、申请地点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三、申请材料

本人申请: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综合津贴)申请登记表》(现场填写)。

代为申请:申请人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综合津贴)申请登记表》(现场填写),还应当根据要求提交委托书。

四、申请流程

(一) 申请

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可提前一个月就近向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享受津贴的申请,并申办上海市敬老卡。申请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填写《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综合津贴)申请登记表》。

由监护人或代理人办理申请手续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或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还应当提交委托书。

(二) 受理

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受理老年人享受津贴的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上海市敬老卡申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向申请人送达《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综合津贴)受理告知书》。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 审定

区县民政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负责对户籍在本行政区域申请人的信息统一审定,通过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将符合条件老年人的相关信息分类汇总确认,于每月初发送至各区县财政部门。

温馨提示:

敬老卡制卡完成后,将通过邮政投递方式发放到申请人登记的本市指定投递地址。

老年综合津贴将定期发放至敬老卡中。老年人需办理激活手续方可取出津贴。激活手续原则上由本人携带身份证件至敬老卡对应的商业银行网点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

1.涉及敬老卡开户、激活、注销、存取款等金融功能的问题,可拨打有关敬老卡合作银行的客服电话:

中国工商银行:95588

中国农业银行:95599

中国建设银行:9553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5580

上海银行:95594

上海农商银行:962999

2.涉及敬老卡制作、领取、信息校正以及老年综合津贴政策的问题可拨打12345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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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津贴补助标准是多少

2023-07-16,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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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发放对象及标准一览表

对象条件

补贴标准

发放要求

申请材料

65~69岁

75元/月/人

▲通过“上海市敬老卡”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分别发放

▲办理敬老卡时可从6家银行中选择一家:上海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农商银行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书,前往就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申请。

70~79岁

150元/月/人

80~89岁

180元/月/人

90~99岁

350元/月/人

100岁及以上

600元/月/人

老年综合津贴是上海在全国首创的一项老年福利制度。2016年4月,市政府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沪府发〔2016〕24号),明确按不同年龄段为本市户籍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75元至600元不等的老年津贴,越高龄,津贴标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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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津贴多大年龄领取

2023-07-16,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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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津贴多大年龄领取的?

答:65周岁(含65)以上老年人。

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发放

◆ 发放条件: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

◆ 发放标准:津贴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如下:

◆ 发放时间: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发放(按季发放)

如何申请?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就近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享受津贴的申请,并办理上海市敬老卡。即将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提前一个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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