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6,全文共 1878 字
+ 加入清单日前,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23—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意见稿》,规划期内,惠州市批准预售新建商品住房21万套左右,招拍挂供应住宅用地265公顷左右;新增筹建公共租赁住房560套,发放租赁补贴1173户,新增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6000套(间),力争达到21000套(间);住房公积金新开户职工人数34.25万人,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额170.86亿元。《意见稿》共分八章,主要包括发展基础与形势展望、发展要求、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意见稿》规划范围为惠州市行政辖区,主要明确2023-2025年住房发展的目标任务,是惠州市未来三年推进住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4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校园东路34号房产交易大厦: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710室)收,并在信封上注明“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23-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zzjjzfk@huizhou.gov.cn。
《意见稿》还提到了哪些具体内容?
到2025年批准预售新建商品住房21万套左右
《意见稿》结合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明确2023-2025年惠州市批准预售新建商品住房21万套左右,招拍挂供应住宅用地265公顷左右;新增筹建公共租赁住房560套,发放租赁补贴1173户,新增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6000套(间),力争达到21000套(间);住房公积金新开户职工人数34.25万人,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额170.86亿元。新开工住宅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新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00个,为我市打造成为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对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推动房地产更好赋能产业、稳定房地产对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贡献度、合理确定新增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高质量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等内容,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
如何在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要求下推动房地产更好赋能产业?
在推动房地产更好赋能产业方面,要通过多层次多渠道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全面提升人才安居住房品质,加快建立人才安居服务平台,加快成立投资建设运营主体,优化完善人才安居货币补贴政策等举措,满足产业人才和企业员工居住需求。强化与就近城区的互联互通、积极利用周边社区存量土地、集中新建产业园区居住配套、提升产业园区配套宿舍品质等举措,解决好产业园区和科研机构住房问题。通过人才安居住房优先面向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支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自建人才安居住房等举措,加大力度满足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居住需求。
如何在房地产下行周期下稳定房地产对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贡献度?
在稳定房地产对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贡献度方面,要求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在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的基础上,建立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提振市场信心、促进住宅用地市场回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贯彻落实税收支持政策、支持探索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更加积极宽松的落户政策、探索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加强购房需求对接、提升居民购房便利度和居住品质,探索开展都市圈城际住房合作模式、规范城际住房发展。
如何在以住房需求为导向配置土地资源下合理确定新增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
在合理确定新增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方面,要综合需求侧和供给侧情况,兼顾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等因素,明确新增住房和用地供应要适应人口发展和住房需求新形势,调整住房和用地供应结构,新增住房和用地供应要向人口净流入的县(区)倾斜,库存量大、空置率高的县(区)要暂缓供应。
如何在用地和资金约束下高质量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
在高质量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方面,要以产业园区配套用地新建、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用地新建为主,充分发挥市属、县(区)和产业园区国企平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推进存量空置商品房等房源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收购库存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商品房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打通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商品房的政策通道,打造惠州模式。
来源: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j.huizhou.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5054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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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原文
2021-07-01,全文共 378 字
+ 加入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试点城市发展共有产权性质政策性商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4〕174号),我厅起草了《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提出建议,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10日
(联系人:林伟兵、黄咏怡;电话:020-83133681、83133596,传真:020-83133553,邮箱:gdjstzyf@126.com)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28,全文共 2239 字
+ 加入清单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是惠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现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年龄、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4月30日。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均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按我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二医〔2023〕18号)执行。
三、试用期
编外招聘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须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后聘用为相应类别人员,享受相应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6日,共8个工作日。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清晰扫描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rsk500@163.com,邮件名需为“报考岗位+姓名”。同时,在问卷星中填写个人信息,问卷星链接:https://www.wjx.top/vm/m9Tl1RC.aspx#
相关材料待现场面试前进行现场审核,届时请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归还本人,不按要求填写及提交资料者不接受报考。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码将在网站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对应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60%。
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2.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评委为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相关人员,由7人组成。
笔试、面试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凡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若体检结果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未列明的情况,则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录用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对未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关证书(如学历、学位证书等)的人员,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三)咨询部门: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752-2182500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址:http://www.hzey.net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角菱湖2路17号(邮编:516001)
(四)监督部门: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纪检室(审计部)全程监督。联系电话:0752-2182305。
(五)笔试/面试通知、公示录用名单等相关通知,均在本院网页“信息发布”-“人才招聘”栏公布,敬请应聘人员留意。
附件:
1.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http://www.hzey.net/uploads/20240422/70de027f2c2b6f0611ce83152bd8d016.docx
2.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http://www.hzey.net/uploads/20240422/57539950374401d624023f9f9bb47cac.docx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4月22日
惠州市博罗县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7,全文共 6166 字
+ 加入清单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及工作人员共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考生。
三、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7.学历、专业要求:报考者需以不低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该学历专业进行报考,如:报考本科学历要求岗位,报考者可以本科学历及专业进行报考,或以研究生学历及专业报考相应的岗位;报考研究生学历要求岗位,则只能以研究生学历及其专业进行报考。专业要求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公费定向师范生(指服务期未满人员、违约人员);
6.博罗县公办中小学校(含中专、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或参加博罗县教育系统招聘且已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数:116名,具体各岗位招聘人数详见《岗位表》(附件1)。
2.资格条件
(1)学历:专科及以上,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2)专业: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必须相一致。
(3)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凭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承诺书(附件3)报考。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日后出生);取得(获得)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8:30—2024年4月12日17:30。报名时间结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应聘者登陆报名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hzjyj),进入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填写基本资料,自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岗位选择并报考;各应聘者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一经确认提交,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因填写信息错误、上传资料缺失、上传资料不清晰、报考资格不符等原因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
(3)每位考生只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如我县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4)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每份材料大小不超过2M,jpg格式)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考博罗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户口本;
②近期免冠蓝底彩照;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参与应聘的需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和学生证;在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④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2024年应届毕业生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但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同时上传承诺书(附件3),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未按承诺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⑤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非本县的县合同制教师及第三方劳务派遣教师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本县县聘合同制教师、镇(校)聘合同制教师、民办教育机构在职教师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盖章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⑥报考有职称要求岗位的教师,须提供与岗位相符的职称证书;
⑦报考有教育教学经历要求岗位的教师,须提供教育教学工作证明(附件7),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⑧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招聘工作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应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环节。
(5)网上资格初审: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者(报名系统会显示“审核通过”)进入笔试环节;报名系统显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查询初审不通过的原因。网上资格初审结束,考生必须于2024年4月18日8:30—4月18日17:30在报名系统上确认考试,未确认考试的考生不允许参加笔试,确认考试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2.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9:30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命题、评卷委托第三方完成。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等),不分学科,统一试卷考试。考生在笔试前打印报名表与《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如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考生,取其最高加分值,不累计加分。笔试成绩发布前,考生需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教育局组织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如考生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加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将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县教育局人事股。
(4)笔试成绩将在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博罗县教育局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博罗县教育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3.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的笔试卷面分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总分的60%以上),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若以1:3的比例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
(2)准考证(网上审查通过后即可打印);
(3)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考博罗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户口本;
(4)近期免冠蓝底彩照;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参与应聘的需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和学生证;在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6)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2024年应届毕业生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但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同时上交承诺书(附件3),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未按承诺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7)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非本县的县合同制教师及第三方劳务派遣教师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本县县聘合同制教师、镇(校)聘合同制教师、民办教育机构在职教师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盖章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8)报考有职称要求岗位的教师,须提供与岗位相符的职称证书;
(9)报考有教育教学经历要求岗位的教师,须提供教育教学工作证明(附件7);
(10)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11)岗位要求应提交的其它报名材料。
以上材料须按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现场资格复审时由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复印件,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即退回考生。
进入资格审核环节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如因上述情形导致资格审核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资格审核人选。
4.面试
(1)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如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具体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博罗县教育局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重新组织面试。
(3)面试成绩于面试后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相关工作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5.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节(试行)》实施。
6.考察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7.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考生本人须同意并签署递补同意书(附件5)后方能进行递补。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8.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博罗县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
9.聘用及相关要求
拟聘用人员在发出通知办理聘用手续30天内自愿放弃聘用、不配合办理聘用或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日期从聘用之日算起,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被聘用的教师服务期限为五年,同时需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如应聘人员申请解除聘用协议的,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招聘单位,在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后方可解除聘用协议。
(二)待遇
中小学教师为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五、其他
(一)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招聘过程中,如受到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博罗县教育局可对报名、审核、考试方式等招聘程序作适当调整。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面试评委或工作人员,要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四)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引进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博委人才办〔2023〕2号)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优惠政策。
(六)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聘用人员,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七)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九)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部门及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0752—6624110,0752—629780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1.中共博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博罗县监察委员会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752-6206389
2.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博罗县教育局。
附件1:““惠”聚优才——惠州市博罗县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博罗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惠州市惠城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公告
2024-03-28,全文共 5228 字
+ 加入清单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是惠州市的中心区和市政府所在地,是东江流域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毗邻香港、深圳、东莞,素有“粤东门户”“粤东通衢”“半城山色半城湖”之美誉,惠州市最优质的教育、医疗、生活配套均集聚于此。惠城具有深厚的文化根性,这里飘扬着千年历史的古风余韵,传承着岭南名郡的悠远文明,苏东坡、杨万里等文人墨客曾旅居此地,清朝“铁笔御史”邓承修在丰湖书院开馆讲学,“阐教育才”的归善学官六百载读书声不绝,为惠城形成独具特色、博大深厚的教育文化积淀了丰富的历史底蕴。步入新时代,惠城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摆在利长远、强支撑的突出位置,努力以新思路开辟发展新赛道,先后创成“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广东省教育强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等,教育惠民水平不断提升,整体发展水平处在全市前列。
为满足惠城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9〕23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40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师范类专业(心理健康岗位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段或本科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
3.在惠城区公办学校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在岗合同制教学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以及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及专业;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况不纳入招聘范围: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惠城区在职在编教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其它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笔试+面试。
四、待遇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9:00至4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请扫描或识别二维码(二维码将于4月2日添加至附件中),进入教师招聘小程序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请应聘者进入小程序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惠城区教育局发布的招聘岗位,并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选择考点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等,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
3.考点选择:笔试设广州和惠州两个考点,网上报名时考生可就近选择其中一个考点参加笔试(只能选择其中一个)。
4.志愿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JPG文件格式):
(1)近期蓝底免冠彩照。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学历证书,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4)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有要求师范类专业的,成绩单中须有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完整成绩单,所有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
(5)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编内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非编内教师由用人单位提供)。
(7)港澳居民还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驻惠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须提供惠城区双拥办开具的《驻惠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证明》。
(9)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加分材料等)。
6.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报名提交成功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5)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加分规定的,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不按要求上传有效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同一材料上传信息点如有多页的,请逐一对每一页材料拍照后,再将每张图片由上至下拼接成一张JPG长图上传,严禁将多页材料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上。上传前务必保证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辩认,否则,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主要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网上报名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请考密切关注。
(三)准考证打印
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开放准考证打印,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招聘系统查询窗口,复制准考证链接后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笔试设广州和惠州两个考点,考生可选择其中一个考点参加笔试(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对象,如未达规定比例,则按实际符合资格复审及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资格复审及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试讲或说课,满分均为100分。
3.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或说课成绩×50%。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序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者排前;若主考官评分又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分者排前)。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起薪时间为2024年9月1日。
六、优惠政策
(一)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二)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教辅人员报考乡镇学校的(含横沥镇、芦洲镇、汝湖镇、三栋镇及马安镇学校,小金口街道和水口街道村小或教学点,不含小金口中学、小金口中心小学、水口中学、水口中心小学),在惠城区公办学校服务满1年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分,满2年的加2分,依次类推,最高加8分。
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政策的取最高加分值,不累计加分,笔试原始成绩未达60分合格线的不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三)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政〔2022〕1249号)、《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惠府〔2022〕17号)等有关规定的驻惠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年龄放宽至40岁(即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不要求师范类专业毕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合同制教学人员是指由惠城区教育局招聘并与聘用学校签订3年劳动合同的在职在岗人员;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70分,面试未达到7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五)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按《聘用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惠城区人社局、惠城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七)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被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不能调动或辞职;
(九)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该岗位进入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经批准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2024届毕业生,均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八、本公告由惠城区2024年招聘中小学编内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312、2677403(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确认)。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惠城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7日
2024年永汉镇经济发展公司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人
2024-03-07,全文共 1680 字
+ 加入清单因工作需要,2024年永汉镇经济发展公司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人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材料送达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参加诉前联调、多元解纷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审判辅助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人员职位、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3名,招用后按永汉法庭实际需求调配使用岗位。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原则。
四、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非在职)以上学历,法学、法律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6日--2006年3月12日出生);
7.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案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吃苦耐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治安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龙门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包括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在龙门县人民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等任职回避情形)。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永汉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镇政府三楼),联系电话0752-7600829。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截止(报名时间为法定工作时间)。
3.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3)无违纪证明(仅党员);(4)《2024年永汉镇经济发展公司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人报名表》(一式两份);(5)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3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形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招聘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从事相关工作的服务内容,测试语言表达沟通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考试分数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分数合格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办法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永汉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给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在同分情况下,按“招聘条件”中优先聘用的条件择优聘用。
3.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的人员中按上述标准依次递补。
六、须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七、附则
本公告若有不尽事宜,由永汉镇经济发展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永汉镇经济发展公司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人报名表
龙门县永汉镇经济发展公司
2024年3月6日
惠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2024-01-19,全文共 1550 字
+ 加入清单惠州市中医医院是惠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为财政补助二类。因业务发展需要,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不占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我院聘用人员及聘用见习人员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学历、资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12月30日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工作期间出现有效投诉或发生医疗事故、纠纷。
3.报名及资格审核
即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接受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即日起可以开始报名。
(1)网上报名人员需将《惠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以“应聘职位及专业+姓名”为主题)发送至惠州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公开招聘专用电子邮箱:rsk2756812@163.com。相关材料原件待临床科室考核前进行现场审核。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2)为落实亲属回避制度要求,如与医院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应聘者,报名时务必在《惠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家庭成员信息栏中进行说明。
(3)网络填报的简历信息及上传的附件必须真实、完整,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全造成无法及时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条件的情况,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考试
博士学位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不以手机短信及邮件方式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100%。面试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再另行决定是否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惠州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和监督部门
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752-2756757、2756812
纪检室(审计室):监督电话0752-2189982
附件:
2024年1月18日
惠州市惠东县2024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12-20,全文共 5449 字
+ 加入清单惠东地处广东省东南沿海,毗邻香港、深圳,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枢纽门户。交通便捷,直航40多个城市,境内空港、海港、高铁、高速公路齐备,深度融入广深港惠“一小时生活圈”。环境优美,依山傍海、生态宜居,既有“天下独特奇观”的双月湾,又有全国唯一的海龟自然保护区——海龟湾。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国家两大科学装置、太平岭核电、惠州LNG接收站、宇新轻烃、润泽国际信息港等龙头项目抢滩落户。连续3年入选赛迪“营商环境百强县”,2021年入选赛迪“投资竞争力百强县”,先后获评“中国女鞋生产基地”“全国象棋之乡”“全国体育先进县”“国家卫生县城”等多项国字号荣誉。惠东县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紧紧围绕建设卫生强县,打造健康惠东的工作目标,优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格局,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疾病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我县卫生健康工作水平。
为充实我县医疗卫生人才,改善我县县域医共体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结合我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县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考点安排
共招聘6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详见《惠州市惠东县2024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华南师范大学考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本次招聘考点设置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三、招聘对象
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考生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附件1)。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资料。考生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翻译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惠东县在编在岗医疗类事业单位人员,定向生;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六、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审核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发布笔试考试通知(考生须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及查分→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核、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布总成绩→面谈签约(应届毕业生)→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上述招聘程序的每个环节均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自行登陆查看。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如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8:30时至2023年12月28日17:00时,逾期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3.考生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如因所填资料真实性有误造成资格初审不通过的,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符合“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加分政策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资格初审
以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资料为依据,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2月29日8:30时至2023年12月29日17:00时。请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登陆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为卫生类通用能力测试,实行所有岗位统一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考生自行登陆查看。
4.查分。由于外出招聘工作流程环节多、时间紧,为方便考生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招聘考试,考生如果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招聘考试考务小组指定地点申请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申请。
(五)现场资格审核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考生自行登陆查看。
1.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的考生应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有关资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审核完成后返还)和复印件(需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有关资料(考生资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双面打印,需交原件一式1份)。
(2)提交身份证原件(验证后给回本人)和复印件(一式1份)。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注意:如2024年应届毕业生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后,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将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岗位有职称、执业资格、规培要求的,需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规培证书,请考生在现场验证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5)报考岗位要求需要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如劳动合同不能体现工作岗位的,需另外提交工作经历证明。
3.其他要求:
(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拟归来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相关条件的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资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3)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4)因放弃或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导致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员须在收到递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或未参加的视为放弃递补。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长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2.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考生自行登陆查看。
3.面试成绩于面试后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相关工作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七)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考生自行登陆查看。
(八)面谈签约(应届毕业生)
如进入体检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需进行面谈签约,即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补充协议》。面谈签约相关事项以惠东县卫生健康局通知为准。
(九)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节(试行)》实施。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审档考察
由惠东县卫生健康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方面。
(十一)递补
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7个工作日内在同岗位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其他考生。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经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审档考察合格的人员,报经惠东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
(十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聘用合同书》,具体的办理时间以惠东县卫生健康局通知为准,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不配合办理聘用或联系不上拟聘用人员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后,须按《聘用合同书》的要求履约,从签订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若聘用人员违约且未执行违约事项的,将违约人员信息列入相关征信系统,3年内不得报考惠东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日期从聘用之日算起,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全程实行诚信承诺和全程资格审查,任何环节审查出考生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或者明确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仍进行报名或考试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考试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12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应为1987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惠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52-8822267。
2.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惠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8812198 。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1:惠州市惠东县2024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华南师范大学考点).xlsx
惠东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9日
惠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2023-12-18,全文共 7145 字
+ 加入清单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类别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 | 其他要求 |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专业方向 | ||||||||
1 | 专业技术岗 | A01 | 内科中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2 | 研究生 | 博士 | 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 | 内科方向 | 40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2 | 专业技术岗 | A02 | 内分泌科中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博士 | 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 | 内分泌方向 | 40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3 | 专业技术岗 | A03 | 内分泌科中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 | 内分泌方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4 | 专业技术岗 | A04 | 神经内科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神经病学 | 神经内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5 | 专业技术岗 | A05 | 心血管科中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 | 心血管介入方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6 | 专业技术岗 | A06 | 心血管科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内科学 | 心血管介入方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7 | 专业技术岗 | A07 | 肾病科中医师 | 临床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 肾病方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8 | 专业技术岗 | A08 | 急诊医学科中医师 | 临床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 | 急诊方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9 | 专业技术岗 | A09 | 急诊医学科医师 | 临床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内科学或 | 急诊方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10 | 专业技术岗 | A10 | 重症医学科中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 | 内科方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11 | 专业技术岗 | A11 | 肿瘤内科中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中医内科学 | 肿瘤方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12 | 专业技术岗 | A12 | 全科中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 作 | 3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 | 全科方向或内科方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13 | 专业技术岗 | A13 | 肺病科中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 | 呼吸方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14 | 专业技术岗 | A14 | 针灸科中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针灸推拿 | 针灸推拿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15 | 专业技术岗 | A15 | 脾胃病科中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 | 消化、肝病方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16 | 专业技术岗 | A16 | 脑病科中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 | 神经病学方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17 | 专业技术岗 | A17 | 耳鼻咽喉科中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中医五官科学 | 耳鼻喉科方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18 | 专业技术岗 | A18 | 治未病中心中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针灸推拿学 | 针灸推拿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19 | 专业技术岗 | A19 | 骨伤科中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中医骨伤科学 | 中医骨伤科方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20 | 专业技术岗 | A20 | 骨伤科中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中医骨伤科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 | 中医骨伤科或中医骨外科方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21 | 专业技术岗 | A21 | 骨伤科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外科学 | 骨伤科或骨外科方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22 | 专业技术岗 | A22 | 麻醉科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麻醉学 | 麻醉学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23 | 专业技术岗 | A23 | 妇科中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中医妇科学 | 中医妇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24 | 专业技术岗 | A24 | 儿科中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中医儿科学或中西医结合 | 儿科方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25 | 专业技术岗 | A25 | 眼科医师 | 临床诊疗、 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眼科方向 | 35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26 | 专业技术岗 | A26 | 中药师 | 临床药学、科研教学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中药学 | 中药临床药学方向 | 35岁及以下 |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者优先。 |
27 | 专业技术岗 | A27 | 中药师 | 中药制剂研发、科研教学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中药学 | 中药制剂方向 | 35岁及以下 |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者优先。 |
28 | 专业技术岗 | A28 | 护士 | 临床护理、科研教学等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护理学 | 无 | 35岁及以下 | |
29 | 专业技术岗 | A29 | 全科副主任中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针灸推拿学 | 45岁及以下 | 取得中医全科副主任资格证书 | |
30 | 专业技术岗 | A30 | 产科副主任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妇产科学 | 产科方向 | 45岁及以下 | 取得副主任以上医师资格证 |
31 | 专业技术岗 | A31 | 口腔科主治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口腔医学 | 口腔方向 | 40岁及以下 | 1、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 |
32 | 专业技术岗 | A32 | 儿科主治医师 | 临床诊疗、 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儿科学 | 儿科方向 | 40岁及以下 | 1、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 |
33 | 专业技术岗 | A33 | 神经内科介入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本科及以 上 | 学士及以 上 | 临床医学 | 无 | 30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34 | 专业技术岗 | A34 | 急诊医学科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无 | 30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35 | 专业技术岗 | A35 | 重症医学科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无 | 30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36 | 专业技术岗 | A36 | 康复治疗师 | 物理治疗等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 | 无 | 30岁及以下 | 1、取得康复治疗士及以上资格证优先; |
37 | 专业技术岗 | A37 | 康复治疗师 | 儿童康复等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 | 无 | 30岁及以下 | 1、取得康复治疗士及以上资格证优先; |
38 | 专业技术岗 | A38 | 康复治疗师 | 言语、认知康复治疗等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 | 无 | 30岁及以下 | 1、取得康复治疗士及以上资格证优先; |
39 | 专业技术岗 | A39 | 外科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外科方向 | 30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40 | 专业技术岗 | A40 | 外科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神经外科方向 | 30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41 | 专业技术岗 | A41 | 心电图医师 | 独立出具心电图报 告、心电图机操作等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中医学或中西医临床医学 | 内科方向 | 30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3、具有心血管相关工作经验 |
42 | 专业技术岗 | A42 | 内科中医师 | 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3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中医学或中西医临床医学 | 内科方向 | 30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3、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
43 | 专业技术岗 | A43 | 医学影像科医师 | 临床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无 | 30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44 | 专业技术岗 | A44 | 超声室医师 | 临床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医学影像 | 30岁及以下 | 应届毕业生 |
45 | 专业技术岗 | A45 | 超声室医师 | 临床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 2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医学影像 | 30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合计 | 54 |
三、薪酬待遇
不占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我院聘用人员及聘用见习人员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学历、资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11月30日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工作期间出现有效投诉或发生医疗事故、纠纷。
3.报名及资格审核
即日起至2024年1 月 7日接受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人员需将《惠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以“应聘职位代码及岗位名称+姓名”为主题)发送至惠州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公开招聘专用电子邮箱:rsk2756812@163.com。
(2)微信扫描“惠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二维码”(附件3),填写报名信息。
4、报名及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人员必须于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携带应聘材料到惠州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办理资格审查。
应聘材料:
(1)惠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
(3)个人简历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在校成绩单)
(5)论文及科研成果
(6)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工作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核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2)为落实亲属回避制度要求,如与医院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应聘者,报名时务必在《惠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家庭成员信息栏中进行说明。
(3)网络填报的简历信息及上传的附件必须真实、完整,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全造成无法及时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条件的情况,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根据“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可报名硕士研究生岗位,住培合格证书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考试
1、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及副高职称以上岗位(A01-A29)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不以手机短信及邮件方式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40%。凡笔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再另行决定是否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具有博士学位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不以手机短信及邮件方式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分临床专业水平测试(科室考核)和面试提问两部分进行。临床专业水平测试(科室考核)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面试提问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100%,临床专业水平测试(科室考核)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其中面试提问占考试总成绩50%。凡面试提问或临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2.1临床专业水平测试(科室考核)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应聘者须到报考岗位的相关科室进行临床专业水平测试(科室考核),科室考核时间原则上为3-5天,科室考核开始时间另行通知,内容由相关科室根据其专业情况另行确定。考核过程中出现有效投诉、医疗事故、无故缺勤或其他产生不良影响情况者,一票否决,终止考核。
2.2面试提问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面试提问分专业进行,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提问成绩。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临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提问成绩×30%。
免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临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提问成绩×50%。
2、本科以上学历岗位(A30-A45)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不以手机短信及邮件方式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凡笔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再另行决定是否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不以手机短信及邮件方式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面试分专业进行,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提问成绩。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再另行决定是否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惠州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和监督部门
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752-2756757。
纪检室(审计室):监督电话0752-2189982
附件:
3.惠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招聘报名二维码
2023年12月1日
惠州个体户、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使用公积金办法征求意见
2020-03-24,全文共 1441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2016〕15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惠府〔2016〕55号),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加大对就业人员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现将我中心拟定的《惠州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征求意见稿)挂官网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4月16日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中心。电子邮箱:hzgjj_gjdck@126.com,联系人:楼小姐 联系电话:0752-2731132。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7日
惠州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根据《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2016〕15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惠府〔2016〕55号),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加大对就业人员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就业人员,是指户籍在本市且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下列人员(简称“个人自愿缴存者”):
(一)自由职业者;
(二)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
第三条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各县区管理部及受托归集银行网点负责办理个人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和使用等业务。
第四条 个人自愿缴存者应当以个人名义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开户登记时与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约定缴存金额、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第五条 个人自愿缴存者应当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惠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按照最低不低于10%,最高不高于24%。
第六条 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按照申请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应税劳务收入确定。
第七条 个人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信息变更、账户转移等业务办理,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执行。第八条 自由职业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一)自由职业者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应当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保证缴存账户可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自由职业者缴存账户的余额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自由职业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九条 在本市租房自住的,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执行。第十条 除上述三种情形外,账户停缴半年后可申请提取,提取限额不超过以个人自愿缴存者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第十一条 个人自愿缴存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第十二条 个人自愿缴存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所涉相关税费,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本办法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惠州惠沙堤一路路内停车位拟撤销 方案正在征求意见
2019-11-04,全文共 256 字
+ 加入清单在上下班高峰期的时候,惠沙堤一路路况比较拥堵,为缓解惠沙堤一路交通拥堵状况,维护交通秩序,经研究,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撤销惠沙堤一路路内停车位,全路段调整为双向四车道通行;允许车辆19时30分至次日7时在道路两侧最右边车道沿道路平行临时停放,不得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其余时间禁止车辆停放。
对于这样的调整方案,大家有什么看法?目前,方案正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收集意见建议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5日。
提出意见和建议方式:
一、传真:0752-2309366
二、电子邮箱:hzjjjgk@126.com
2024年惠州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详细操作指引
2024-05-23,全文共 1351 字
+ 加入清单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补贴范围、条件及标准
1、补贴范围
活动期间,对在惠州辖内交售任一旧家电并在参与活动商家门店(电商平台)购买17类绿色智能低碳家电产品和手机类电子产品的个人消费者给予发放一次性消费券补贴。
17类家电产品范围:包括空调(含中央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扫(拖)地机、打印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净水机和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
非以上列明的品类及上述商品配件不参与活动;
特别说明:交售的旧家电与购买的新家电的品类不需要一一对应,交售任意一种旧家电可以购买任意一种新家电;购买享受政府补贴的新家电的数量与交售旧家电的数量相同。
绿色智能低碳家电及电子产品范围参考:已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已纳入能效(水效)标识目录的产品,能效(水效)等级应达到二级及以上。
2、参与活动商家:惠州市商务局遴选企业
扫码查看活动商家门店
(持续更新中)
3、补贴标注
①向消费者发放的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补贴标准统一为不超过新购置家电销售价格的10%,每件家电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单个消费者补贴不超过2000元。
②家电销售价格以家电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③财政补贴、家电销售或回收企业原本应给予消费者的旧机回收补贴、企业的让利优惠三重优惠可以叠加。
4、相关要求
①申请人必须是个人消费者,并且旧家电交售人、新家电购买人、补贴申请人、补贴领取人须为同一人。
②购买多件家电的须分开支付分别开具销售发票,并分开申请补贴。
活动补贴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活动补贴申请流程图
(二)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
1、交售旧家电,获取旧家电交售凭证
消费者向商家(或商家合作的收旧企业)提交旧家电折旧申请,由相关企业评估后,给消费者发放旧机抵扣补贴和旧机交售凭证,旧机交售凭证需包含收旧企业名称、旧机品类、折旧价格、收款人签名、经办人等重要信息,并盖收旧企业公章。
2、购买新家电,必须到参与活动的企业购买新家电,并获取销售发票,新家电购置支付凭证
新家电发票需体现购买方名称(即申请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即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新家电品牌及型号等重要信息。
新家电购置支付凭证可以是签购单或者云闪付交易详情截图(可在云闪付首页中间菜单栏进入支付助手查询),需体现商户名称、交易时间及交易金额等具体信息。
3、提交申请
(1)下载云闪付APP注册并绑定银行卡,搜索“乐购惠州”小程序进入并授权登录;
扫码下载云闪付APP
(2)点击家电“以旧换新”界面
(3)点击活动详情页右下角的“补贴申请”
(4)上传相关补贴申请信息及材料(需上传新家电销售发票、新家电购置支付凭证、新家电能效(水效)标识照片、旧家电照片、旧家电交售凭证等)
4、申请记录查询
点击活动详情页左下角“申请记录”,可查询补贴申请审核状态。
5、补贴形式及到账查询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以云闪付电子红包的形式予以发放,红包长期有效,不可提现,可在惠州辖内所有受理云闪付的商家使用。点击云闪付APP-“我的”-“红包”即可查询补贴红包到账情况。
扫码查看补贴红包受理参考商家
(持续更新中)
2024年惠州市购房赠送消费券活动实施细则
2024-05-23,全文共 2537 字
+ 加入清单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惠市住建〔2024〕74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单位
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
活动时间
消费券申请时间 2024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消费券承兑时间 自发放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含当日)
活动对象
赠送对象:2024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在惠州市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合同网签、缴纳契税的购房人,限前10000套。(不含2024年5月1日前已合同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回迁房、安置房,车位、车库、商铺、公寓、地下室等非住宅商品房,下同)
活动商家: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并支持二维码支付的限额以上纳统(以下简称限上)家居、家电、餐饮、商超等企业。
消费券赠送规则
赠送形式:活动期间,符合条件的购房消费者,可申请消费券包(消费券有云闪付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两种形式,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申请其中一种)。
赠送金额:购房总价在100万元以下(不含)的,可申请5000元赠送消费券包(50张“满120元减100元”消费券);100万元(含)以上的,可申请10000元赠送消费券包(100张“满120元减100元”消费券)。
若消费券申请的总数超过了10000套,以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和建设银行“建行生活”APP记录的消费券申请时间,按先后顺序确定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
消费券申领程序
1、消费券申请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若同一份购房合同有多名购房人,则由合同中排序第一位的购房人申请。购房人是未成年人的,可由未成年人监护人代为申请。)登录云闪付APP“乐购惠州”小程序或建行生活APP进入购房消费券申请界面(二选一即可,不能在两个APP同时申请),进行手机号授权,输入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购房合同编号及契税税票编号等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云闪付报名的,需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银联实体卡;通过建行生活报名的,需下载建行生活APP,实名注册并绑定银行卡,下载数字人民币APP,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参加活动时,请将APP更新到最新版本以便消费券准确、及时发放。
2、消费券发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活动开始后定期将审核通过并在局官网完成公示的购房人(名单确认前注销合同的不计算套数,下同)通知消费券发放平台,消费券发放平台在消费券资金到位后向消费者发放消费券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辖区项目消费券包发放情况告知商品住房成交的开发商。
3、申请情况查询
获得消费券后,购房人可在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中或建行生活APP“我的”-“数字人民币”查询消费券。
云闪付平台申领流程操作指引
建行生活申领流程操作指引
消费券适用原则
1、此次申请消费券可在我市限上纳统家居、家电、餐饮、商超等企业(指定名单)使用。符合条件的商家名单后期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或定期增减。
2、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含当日)有效,逾期收回,可叠加使用,不能兑换现金,不能转赠,如发生退货,将视同票券已使用,不予退还。
3、获得消费券的购房人到活动参与商家消费时,使用云闪付消费券的,需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给商家扫码或打开云闪付APP“扫一扫”扫商家的收款码;使用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的,需出示建行生活APP付款码给商家扫码或打开建行生活APP“扫一扫”扫商家的收款码(选择“数字人民币”);确认支付即可自动核销消费券,消费券可以叠加使用。
4、赠送对象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银联或建行反映,银联或建行将积极协调解决。
5、活动期间,若发生撤销交易或全额退货,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将于24小时内退还至用户云闪付APP中“我的票券”内;若发生部分退货交易,该用户的领券资格会被视为已消耗,消费券不返回用户账户,统一退回主办方券池。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的撤销、退货交易将按原路退回,可在建行生活APP-我的-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内查看(超过消费红包有效期将不予退回)。
6、申请领取消费券过程中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7、活动商家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本活动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
8、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真实材料的或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获得本次活动资金。
9、政策制定问题由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支付等技术问题由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和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负责解释。
购房合同注销情况
消费券包发放后,购房人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在注销合同前等额退回已使用或已领取的消费券金额,未使用的消费券到期自动失效。操作流程如下:
已领取消费券的购房人,若在2025年6月30日前需注销对应购房合同,开发商应立即书面通知活动主办方,活动主办方对购房人电子账户消费券进行调减处理后,开发商再进行退货、发票红冲、发票作废处理。如用户已使用全部或部分消费券,按照消费券实销金额等额退回已使用的资金至上述活动指定账户。
已领取消费券的购房人,若在2025年6月30日后注销对应购房合同的,按照消费券实销金额等额退回主办方指定账户。
相关退回金额资料作为办理合同注销的材料之一。
有关要求
1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
2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信息。
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收回已发赠送消费券,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参与活动商家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
对有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列入失信名单。
活动相关咨询
请拨打服务热线
云闪付平台 95534
建行生活平台:0752-2893112
惠州市华达技工学校2024年学费是多少?
2024-05-22,全文共 513 字
+ 加入清单惠州市华达技工学校,是经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备案成立的技工学校,办学涵盖信息工程、艺术设计、现代服务、智能制造等系列专业,致力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中级技术人才,树立“德技双馨”,严管厚爱,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培养目标;秉承“崇德、精技、尚能、乐学“的校训和“崇尚科学、创造一流”的办学理念,践行“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生存、学会共赢”的五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促进“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原则。办学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一批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学费标准
8600~16300元/年(不同的入学对象以及专业学费不同)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住宿费1400元/学年
资助政策: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非农)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户籍学生人数的5%比例确定。
2、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10%确定。德、智、体综合成绩优秀生,符合国家奖学金评比资格的优秀学生,还可参加国家奖学金评比,评比合格
3、奖金6000元/年。
2024年惠州市博赛技工学校学费是多少?
2024-05-22,全文共 545 字
+ 加入清单5250~9700元/学年(根据专业及对象确定)
注:
1、以上专业费用不含:住宿费700元/学期,书本费200元/学期,代收费:军训100元、体检费100元、校服六件套420元、床上用品八件套380元、校讯通50元/学期、直饮水75元/学期、保险费100元/年。第二学期缴清费用后返还校服费,第三学期缴清费用后返还床上用品费。
2、缴清一学年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优惠1000元。
3、退费办法:严格按粤价[2008]150号文《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和粤价[2008]181号文《关于完善我省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要求执行。
大奖学、助学政策
1、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非农)、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户籍学生人数的
5% 比例确定。
2、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 10% 确定。
3、省市技能竞赛获奖者上报校委会审核后颁发校内奖学金,最高
2000元;品学兼优、符合国家奖学金评比资格的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评比,经政府部门核实后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6000元。
4、订单式培养的学生可享受企业奖学金。
2024惠州市西湖技工学校一年多少钱?
2024-05-22,全文共 282 字
+ 加入清单学校简介
惠州市西湖技工学校成立于2009年,是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管的全日制省重点民办技工学校。
学费标准
6760~14460元/年(不同对象、不同专业,学费可能有点差别)
1.收费标准是指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后,学生所要缴的费用。(不含住宿费、教材资料费)
2.住宿费(空调)1200元/学年。
3.教材费:600元/学年
4.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协助申请国家助学金4000元。
5.其它费用:校服费:400元,冬装两套,夏装两套。(冬装120元/套,夏装80元/套)
床上用品:400元/套(包含床垫、被子、枕头、床单、被套、枕套)
2024年惠州市仲恺技工学校一年学费是多少?
2024-05-22,全文共 320 字
+ 加入清单广东省惠州市仲恺技工学校创建于1999年,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省重点技工学校。2023年被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评为省级示范性技工学校创建单位。学校坐落于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内,校园占地1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在校学生6000多人,是仲高新区唯一一所功能齐全、设施设备先进、环境优美的花园式现代技工学校。
备注:
1、收费不含:住宿费1200元/学年。
2、入读满一个学期学校赠送:校服四套280元、保险费50元、床上及生活用品9件套320元(棉胎、被套、床垫、床垫套、枕头、枕套、水桶、脸盆、口盅)。
3、退费办法:严格按粤价[2008]150号文《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正常的通知》要求执行。
惠州市技师学院2024年学费多少钱一年
2024-05-22,全文共 450 字
+ 加入清单办技师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重点技工
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广东省高技能人
才实训基地、广东省第二批 10 所高水平技师学院创建单位之一。
学费标准
注:
1. 成人教育大专收费,文化创意类(三年)8820 元,文科 6900 元,理科 7935 元(以当年实际收费为准);
2. 幼儿教育(柚子卓越幼师班)五年制需另交 19800 元,分 4 年缴清,每年 4950 元,主要包括教材费、培训费、考证辅导费、自考辅导费等;
(费用不包含自考报考费、教师资格证报考费);
3. 电子商务(新媒体电商班)五年制需另交 19800 元,分 3 年缴清,每年 6600 元,主要包括教学教材费、考证培训费、考证费等;
4. 宿舍热水有偿使用,收费标准为 25 元 / 立方米;宿舍电费定额使用(10 度 / 人 / 月),超额缴费,收费标准为 0.68 元 / 度;
5. 校服、床上用品 950 元;
6. 收费政策调整时,按新标准执
2024年惠州市高迪技工学校学费+政策补助
2024-05-22,全文共 608 字
+ 加入清单学费标准
5000~10600元之间,具体根据专业确定。
备注:
1、代收杂费第一学年:1000元/学年。(校服四套,校园卡,体检,床上用品四件套,保险)
2、第三年收费:农村(含县镇非农)户口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补贴后)6600元/学年(不分专业)、城市(含市辖区)户口学生(享受学校减免优惠后)8800元/学年(不分专业)。
3、第一年、第二年住宿费:2800元/学年。
4、退费办法:按照《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的相关退费标准流程进行退费。
奖学助学
1.学校设立翔龙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勤工助学金、优秀学生每学期可获得300元至3000元奖学金。
2.农村户籍(含县镇)、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4000元(分两年补助)。
3.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资助,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户籍学生人数的5%比例确定: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
4.全日制正式学籍一、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10%确定;
5.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或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2024年惠州市技工院校第一批招生院校名单及招生简章公示
2024-05-22,全文共 604 字
+ 加入清单《关于2024年惠州市技工院校第一批招生院校名单及招生简章的公示
为规范我市技工院校招生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惠州市技工院校第一批招生院校名单及招生简章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1、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2024年惠州市技工院校办学资质报备适用于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凡未在公布名单之列的学校,一律不得在2024年招生。
二、惠州市各技工院校的招生简章发布内容应当与备案的内容一致,并在2024年 5月10日前将具备招生资格的专业在学校官方网站和其他官方途径进行公布。
三、惠州市技工院校如发生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内容、违规招生等问题,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一切责任后果由违规招生学校承担。
公示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
2024年惠州市技工院校招生工作举报电子信箱:rsjzynljsk@huizhou.gov.cn,电话号码:0752-2789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