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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博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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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人民医院关于见习护士招聘公告

2024-02-20,全文共 3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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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37年,为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博罗分院,由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全面经营管理。是惠州市博罗县内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康复、保健、预防、急救和科研为一体的国家公立三级综合医院,是博罗县医共体总医院,是博罗县急危重疾病救治和医疗技术指导中心。医院多次获得省、市“文明医院”和“百佳医院”等荣誉称号,是广东省人民医院对口帮扶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等三甲医院的技术协作单位,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医院新院区总用地面积1078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5142.11平方米,包括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行政公寓综合楼、传染病楼、高压氧舱、地下室等建筑,设有直升机急救停机坪。

医院搬迁新院后,业务量急剧增加,为解决医院护理人员紧缺的问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精神,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护士共3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习护士30名。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外见习人员,执行我院见习人员规定的福利待遇。未通过医院综合考核,或因个人原因无法胜任见习护理岗位的不予以录用,见习合同终止。

四、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要求的其它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含助产专业)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

2.或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含助产专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且现在三级公立医院临床夜班科室工作,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本科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3.本招聘报名要求的学历均指: 必须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并且进行全天在校学习(即全脱产学习)取得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证书。(脱产学习情况结合个人社保流水、工作学习经历等情况进行研判);

4.本次招聘为紧急人员招聘,因法定规定或个人原因不能或不宜正常参加24小时轮值制(夜班)工作的均不接受报名,且不予以录用。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2月5日至招聘程序结束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地址:广东省博罗县康博西路一号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博罗分院(博罗县人民医院)8号楼行政大楼5楼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52-6299108

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考生一旦提交报考材料不得变更。如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责任自负。

3.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

(1)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3)社保缴纳证明(请通过“粤省事-个人中心-社保-社保凭证-参保证明查询”下载打印);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需上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国外学历成绩单需要提供翻译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现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或户籍所在地出具有无违纪违法行为证明;

(7)其他报名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请务必在应聘登记表上留下准确的手机号码,并请及时留意您本人的手机通知信息。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确定参加笔试的须在规定时间内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博罗县人民医院官网“政务公开”栏中公告(http://www.boluo.gov.cn/xrmyy/index.html)。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五)考试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笔试。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博罗县人民医院官网“政务公开”栏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60%。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护理三基知识,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考生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查询笔试成绩时间将在博罗县人民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告。

(4)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后送交博罗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进行查分,核查范围限于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博罗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会及时通知因更改分数而受到影响的考生。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

面试采用主考官现场提问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解决问题和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40%。

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博罗县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博罗县人民医院官网官网公布。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考生必须执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录用

1.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拟录用人员,在博罗县人民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博罗县人民医院提出异议,博罗县人民医院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拟录用人员备案手续。

3.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同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若在见习期间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见习合同终止:

(1)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见习岗位工作;

(2)出现有效投诉或违规违纪行为的;

(3)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九)递补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博罗县人民医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录用的;

3.拟录用人员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到岗等其它视为放弃聘用的情形。

递补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1.博罗县人民医院纪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2.在招聘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3.本方案由博罗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博罗县人民医院

2024年2月4日

相关附件:附件:应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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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10-07,全文共 4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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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对象

(一)户籍在博罗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博罗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具有博罗县户籍或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的惠州市区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博罗县的)。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由惠州市教育局认定)。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由惠州市教育局认定)。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由惠州市教育局认定)。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见附件3),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在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

三、认定时间

我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10:00至13日17:00。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10:00-13日17:00。

2.体检时间:10月17日-10月21日。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10月26日-27日。

4.领取证书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国(境)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没有学位证书的填“无”。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需重新上传。

(二)报名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我县认定范围申请中小学(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选择“博罗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2.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10月8日10:00至21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审核确认

1.时间:

10月26日-27日共2天。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10-17:00。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处理。

2.地点: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3楼h区1-3号窗口。地址:博罗县城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

3、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①博罗县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持有博罗县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具有博罗县户籍或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的惠州市区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博罗县的证明)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①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②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持国(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博罗县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10月17日-10月21日(应体检中心的要求,申请人需扫码预约,每天限70个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到博罗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博罗县罗阳镇桥西六路16号)进行体检。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体检表(见附件2),空腹抽血项目于体检当天的10:30前完成。体检费用自理。申请人在现场审核当天需提交盖有体检合格章的体检表。未能按时完成本次认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5),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必须与系统上传的、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县教育局另行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博罗县教育局的官方网站(县教育局_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oluo.gov.cn/xjyj/)。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自行打印材料目录表和准备文件袋,目录表粘在文件袋正面上,将需提交的材料装入文件袋(审核现场不提供复印和文件袋等服务)。

(五)博罗县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常见问题”中查阅。

附件1:注意事项.docx

附件2: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pdf

附件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x

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x

附件6:材料目录表.docx

附件7:体检预约二维码.jpg

附件8: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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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申请指南

2024-03-22,全文共 3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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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2024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招生工作会议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进行预公告,请广大家长提前准备相关入学材料。

一、申请对象

(一)一年级: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七年级:符合博罗县申请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公办、民办学校学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博罗县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非博罗县户籍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须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和购买博罗县基本养老保险。

说明:惠州市内其它县区户籍儿童、少年申请入读我县学校,可用户籍证明代替居住证。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招生批次

第一批:具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博罗县内非本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申请办法

(1)申请规则:申请公办学校学位,所申请入读学校必须是招生地段内(即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

(2)申请方式:监护人通过“惠上学”提交报名申请及相关资料。

3.录取办法。采取按批次录取办法,如当前批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少于招生指标数,则全部录取;如当前批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超过招生指标数,则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符合第二批申请资格但未录取者,将统筹调配公办学校就读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二)民办学校

1.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位和公办学位可以同时申请。申请民办学位的,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申报。

(1)网上报名。监护人可在“惠上学”通过电脑或手机在网上报名。

(2)录取办法。如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数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凡在我县民办学校就读六年级的学生(以学籍为准),符合下列条件可参加学校“小升初”直升:

(1)属惠州市户籍的学生,可直接参加校内直升。

(2)非惠州市户籍的学生,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具有惠州市内的居住证及社保(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惠州市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3)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3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3〕4 号)的工作要求,从 2024 年起,所有参加民办学校本校“小升初”直升的学生,其本校学籍至毕业时至少须连续在籍满三年(含毕业年级);2023 年 5 月 30 日前已在学籍系统内完成转学手续的学生不受影响。

(4)确定参加民办学校本校“小升初”直升的学生将提前录取,被提前录取的学生则不能再申请报读我县其他民办学校。

四、申请材料

(一)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本人出生证及户口本、监护人户口本;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1.儿童和少年出生证及户口本、监护人户口本;

2.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屋产权证明等(申请民办学校学位不需提供);

3.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非博罗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儿童和少年出生证及户口本、监护人户口本及在博罗县居住证(有效期内);

2.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屋产权证明等(申请民办学校学位不需提供);

3.监护人在我县缴交的社保证明。港澳户籍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与子女关系公证材料。

(四)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1.居住材料。适龄儿童和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一般住房:提供房屋产权证,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2)特殊住房: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④适龄儿童父母在博罗县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镇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集体宿舍房产证或相关证件和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2.社保材料。参与积分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监护人的博罗县社保参保证明。

3.其他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①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②非本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对象的;③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④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属于公办学校招生地段的;⑤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

五、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办法

(一)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博罗县籍适龄残疾儿童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和录取办法与普通儿童学位申请相同。

(二)不能适应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集体学习生活的博罗县户籍精神(自闭症)、肢体(脑瘫)类适龄残疾儿童,凭户口本、残疾证、出生证、医院证明到博罗县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咨询电话:0752-6879923。

六、温馨提醒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做好学位申请准备,具体实施细则请关注后期发布的招生工作指引。

(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博罗县户籍学生根据实际统筹调配安排学位,非博罗县户籍学生自行选择申请民办学校学位。被录取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及相关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其申请录取的学位,学校不予保留学位。

(三)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取得小学或初中学籍的学生,不能参加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四)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到时,学校须收取《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应提前准备。

(五)申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全程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请各位家长务必通过正规途径申请学位,切莫轻信不法分子,谨防受骗上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特别说明

本指南如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则以上级文件为准。

八、招生咨询电话

博罗县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招生咨询电话

博罗县第二中学

0752-6283699

杨村中学

0752-6691012

博罗县第三中学

0752-6696682

杨村中心小学

0752-6698632

博罗县第四中学

0752-6221821

杨侨中学

0752-6127347

博罗县第五中学

0752-6317230

杨侨中心小学

0752-6697210

博罗中学初中学校

0752-6622512

泰美中学

0752-6605589

博罗县第一小学

0752-6738428 0752-6738886

泰美中心小学

0752-6605202

博罗县第二小学

0752-6208597

柏塘中学

0752-6509138

博罗县第三小学

0752-6208597

柏塘中心小学

0752-6330169

博罗县第四小学

0752-6281809

平安中学

0752-6363040

博罗县第五小学

0752-6208399

平安中心小学

0752-6360186

博罗县第六小学

0752-6215511

湖镇中学

0752-6658355

博罗县第七小学

0752-6991330

湖镇中心小学

0752-6657556

博罗县第八小学

0752-6980551

响水中学

0752-6323833

博罗县第九小学

0752-6218281

响水中心小学

0752-6326656

博罗县第十小学

0752-6310341

横河中学

0752-6380176

博罗县第十一小学

0752-2822991

横河中心小学

0752-6382238

博罗县第十二小学

0752-6888369

龙华中学

0752-6898968

博罗县第十三小学

0752-6356423

龙华中心小学

0752-6898240

博罗县第十四小学

0752-6207883

罗浮中学

0752-6660206

博罗县第十五小学

0752-6222219

长宁中心小学

0752-6664367

博罗县第十六小学

0752-6310841

罗浮山中心学校

0752-6803392

博罗县第十七小学

0752-6310803

福田中学

0752-6887880

博罗县第十八小学

0752-6310363

福田中心小学

0752-6886391

佳兆业学校

0752-6767557

龙溪中学

0752-6938898

中洲实验学校

0752-6991996

龙溪第二中学

0752-6678246

惠州一中博罗五矿学校

0752-6928312

龙溪中心小学

0752-6678465

石坝中学

0752-6160336

园洲中学

0752-6680490

石坝中心小学

0752-6160279

园洲中心小学

0752-6803608

麻陂中学

0752-6130725

九潭中学

0752-6986047

麻陂中心小学

0752-6130062

九潭中心小学

0752-6982392

观音阁中学

0752-6230140

石湾中学

0752-6906106 0752-6929033

观音阁中心小学

0752-6509018

石湾中心小学

0752-6912839 0752-6902813

三乡中学

0752-6636678

公庄中心小学

0752-6103814

九、招生监督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教育股:6292146、6297748

博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6206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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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人才公寓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2023-10-10,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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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提交材料如下:

1、博罗县人才安居住房租赁申请表;

2、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的同时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应当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公有制单位的还需同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申请表及有关复印件须一式三份,原件经核对后退回本人,复印件须盖单位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注:可能还需要的额外一些材料如下:

1、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我县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我县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承诺声明。

2、县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博罗县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查询结果)》。

3、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我县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证明。

4、其他有关的辅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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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人才公寓基本情况(地址+户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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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2024年东江禁渔管理通告

2024-02-29,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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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的工作部署和安排,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惠州市2024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农函〔2024〕21号)要求,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我县管辖的东江干流、支流水域实施禁渔管理,除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资源调查研究捕捞和养殖生产等需要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监督举报电话:0752-6208556、6296701。

特此通告

博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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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博罗县露营地点推荐

2024-04-09,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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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露营地点推荐

图源:图虫创意-1408256932472815629(非实图)

注:以下露营点供参考,具体因天气等原因是否开放大家记得留意露营点官方最新消息!

罗浮山百无禁忌营地

位于罗浮山山脚下,清晨听鸟鸣呼吸清新空气,饷午溯溪源流抓鱼,傍晚在山脚下看日落,凌晨枕睡在星空大草坪。好不容易休息,想逃离喧嚣城市,又想过得有仪式感,这就是正确的打卡方式。

你不需要有露营装备,不需要准备繁杂的食材,只需要带着自己和一颗享受、温暖的心来就行。在舒适的山林间中,坐看风起云涌,在负离子含量爆表的乡野间深呼吸。相约山野间做一回闲人,漫无目的的等待一次日落,痛快放肆的追逐山野清风。

地址:博罗县长宁镇下浪村

罗浮山布莱德营地

罗浮山布莱德营地是少有的一家田园式营地,分为壹号和伍号两个区域,导航前往即可。

壹号营地景色丰富,竹林、三角梅、红枫景观。游玩活动也较多,钓鱼、溯溪小河、自窑鸡、柴火灶煮饭等,适合亲子出游,大人小朋友各有乐趣。

伍号营地有大草坪,视野开阔,比较出片,适合聚会团建。

壹号营地地址:罗浮山隐秀田园内100米

伍号营地地址:罗浮山澜石村坑背小组

图源:图虫创意-1285556863675793416(非实图)

湖镇镇坪山村欢乐稻场

春日里的欢乐稻场,是阳光洒落在河流溪水的惬意自在,是草地绵延的绿意盎然,是暮色苍茫的安宁静美,更是星河万里的辽阔浩瀚。约上三五好友在此畅享春光,太惬意不过了。

在帐篷外升起篝火,煮一杯手冲咖啡或者泡一壶普洱老茶,一边是咖啡的清雅,一边是茶的悠然,头顶的星河与耳边的音乐,正见证着一场美妙的露营。

地址:博罗县湖镇镇坪山村欢乐稻场

湖镇镇Y·Cloud Camping云台营地

云和山水环绕,眼前的景象由远及近,由高至低,变幻无穷。就像躺在摇篮里,被大自然轻轻环抱、呵护着,带给我们的是无限的放松与治愈。

地址:博罗县湖镇镇和睦村

康城生态园

康城生态园场地总面积有500亩,是一家休闲、度假、餐饮、住宿、娱乐、农业果园为一体的综合性休闲农庄生态园。

创意集装箱民宿,是山中的一道美丽风景线,休闲舒适的环境,满满的自然气息。这里超适合晒太阳和发呆,满目的绿荫和纯净的蓝天,不知不觉坏心情都被治愈了。

到这里还能体验采摘新鲜水果、越野车、水上漂各种惊奇好玩的活动,对于在这儿的露营者来说,都是一种视觉上与心灵上的双重享受。

地址:博罗县湖镇镇响水黎岗村

抛开生活中的一切烦恼,来博罗尽情享受山野露营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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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博罗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引

2023-06-05,全文共 6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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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3〕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2023年博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教育局、县政数局、县公安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博罗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团县委及各镇(街道、管委会)分管领导组成。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电话:6292146),负责招生工作的计划统筹、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县教育局教育股负责人担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教育局:负责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新生招生工作,协调县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县政数局:负责牵头协调各有关单位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核查户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信息及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本县辖区但在本县工作或居住的户口、居住信息。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博罗分局:负责提供、核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提供、核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核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核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登记备案情况。

县税务局:负责核查(或提供)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近五年完税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核实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经营情况。

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团县委:负责核查(或提供)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博罗县从事义工、志愿服务,获得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团县委等部门表彰的情况。

各镇(街道、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学校的学区划分,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提供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获得镇(街道、管委会)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情况。

各镇街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镇街中心小学(中心学校)。各小组要通过当地教育网站、官微、电视等媒体公开招生工作信息,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包括招生政策、政策解读、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报读条件、报名程序,以及工作咨询方式、投诉电话、信访接待地址等,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指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儿童”,年龄计算至2017年8月31日;适龄少年指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户口在博罗县辖区;

(二)户口在惠州市其它县、区(经济开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辖区居住,有稳定职业,有住所或居所,申请入学时须在博罗县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下同)。

(三)非惠州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辖区工作、居住,有稳定职业及住所、居所,申请入学时须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和参加博罗县社会保险。

(四)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号之附件4)规定条件的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居民学生。

三、招生原则

(一)分级管理的原则

县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各镇街负责组织管理辖区内学校的招生工作;各中心小学(中心学校)负责实施本学校及辖区内面上小学和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各公办初中学校负责实施本学校的招生工作。

(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1.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及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招生区域,以适龄儿童户口(2023年7月8日前入户)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址为依据,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面上公办小学原则上以村为区域,就近入学。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跨县(区)、跨学区招生。

2.户口不在本县辖区,属于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严格按《博罗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工作指南》(附件1)执行。

3.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博罗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南》(附件2)执行。

四、实施办法

(一)报名注册时间

类别

网上报名时间

摇号时间

入学注册时间

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6月6-11日

7月8-9日

申请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7月1-6日

8月12-13日

申请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6月6-11日

7月6-7日

7月8-9日

(二)报名方法

1.新开办的博罗县第二小学、博罗县第三小学到博罗县第二小学(原五小南校区)报名注册;龙溪第二小学由龙溪中心小学统筹安排报名注册相关事宜。其中博罗县第三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招收一年级新生、二年级插班生。

2.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惠上学”网上报名系统(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报名。

3.以下情况不能网上办理,请申请人于7月8-9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学校现场办理,现场报名成功后,由申请学校代为录入“惠上学”网上报名系统。

(1)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号之附件4)规定条件的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居民学生。

(2)因延缓入学、休学及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等其它特殊情况。

(3)申请人不会网上申办的。

4.办理入学注册时须向入读学校出示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小学一年级: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初中一年级:

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在毕业学校打印)

5.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博罗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工作指南》实行。

6.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博罗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南》实行。

五、学区范围及说明

(一)县城学区范围见《博罗县城公办学校中小学学区示意图》(附件5、附件6),可在“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教育通告”栏查阅。

(二)各镇(街道、管委会)应于6月6日前绘制好本镇(街道、管委会)的学区示意图或学区的详尽说明,并在所在学校公示及向社会公布。

(三)各学校应明确本学校的学区范围及招生程序,并做好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六、工作安排

(一)各镇(街道、管委会)于6月6日前确定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召开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布置招生工作。

(二)学生报名注册后,全县所有学校(含教学点)要按要求及时将新生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申报系统》,县教育局将按各学校的招生计划给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学籍,并按学生学籍信息核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三)招生期间,县教育局将派工作人员到全县各公办学校指导、检查招生工作;中心小学(中心学校)应派出工作人员到辖区内面上小学(教学点)、民办学校,指导、检查招生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利。认真落实国家“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按《广东省教育厅转发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工作。

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初中学校在接收惠州市以外户籍初中新生报名注册时,必须书面告知中考报名资格条件,要求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告知书上签名确认,并做好资料保存。如学校未明确告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报考条件造成学生无法顺利参加中考的,应负相应法律责任。

2.解决好国外境外人员子女入学。执行《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号),规范中小学校招收、培养、管理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行为。

3.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以融合发展为导向,以普通学校为特殊教育发展主阵地,优先采用普通学校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对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4.落实各类教育优抚优待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入学,执行《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和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以及《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4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惠退役军人发〔2021〕26号)《惠州市应急管理局 惠州市教育局 惠州市消防支队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惠应急〔2019〕163号)的规定。各类高级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提升服务质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十二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惠府办函〔2020〕59号)、《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关于优粤惠才卡管理暂行办法》(惠市人社规〔2022〕4号)以及《关于印发《博罗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博委人才办〔2022〕4号)等政策执行。

(二)禁止各类学校以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三)严格按学区、计划招生。各学校须严格执行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100%入学,不得拒收学区内户籍学生,禁止录取学区外学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

(四)严格控制班额和规范编班行为。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关于“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的规定,落实《惠州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惠市教〔2017〕24号)要求,2023年一年级和七年级班额原则上要达到标准班额,即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五)严格招生宣传。各学校印制的招生简章(公告)等宣传资料须经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能发布,未经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发布。

(六)严格招生程序。要按本指引规定的招生原则、程序、时间、纪律要求和工作安排实施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把审核关,严查弄虚作假。对违规招生、违规编班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罚,并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评估实施办法》给予达标评估“一票否决”,列入“惠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不达标名单”;违规招生、违规编班违法所得较大,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严重社会后果的,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严格管理转学插班。

需要转学插班的学生,需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程序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县教育局核实申请转入学校的班额情况,根据控制“大班额”的要求统筹安排。

1.拟转入学校班额有空缺的,方可安排就读,否则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2.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插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学校现有在校生人数没超过核定的办学规模人数。

(2)学校转入年级人数没超过核定的办学规模年级人数。

(3)转入学生必须符合起始年级招生入读条件。

4.各学校不得提前安排未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转入的学生到校就读。初中学生转入须满足我市中考报名资格条件。

(八)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公办中小学要根据公安户籍部门提供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信息,逐一摸排学区内户籍学生入学情况,不漏一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应受教育的权益。

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要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学校要对学生入学情况、学籍异动情况及辍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及时了解未到校学生去向,并及时将疑似辍学学生信息、劝返复学情况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教育行政部门。学生无故旷课达到1周,其间学校多次联系要求复学,仍无效果的视为疑似辍学学生,学校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村委会(社区)收到学校报告情况后立即开展劝返工作,如1周内无法劝返,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村委会(社区)报告后,联合县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九)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咨询小组,设立咨询点,热情接受群众对招生工作的咨询,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及解读,让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办法,切实提高相关政策的公众认知度,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支持率,确保招生入学各环节有序衔接。

(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广东省教育厅“六项规定”、“九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本指引及《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禁止公办民办学校选拔学生和提前招生的违规行为。对于未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出现违反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学校和个人,将视情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其中,公办学校违规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民办学校违规的,与年检挂钩,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减少学校次年招生计划或责令停止招生,并建议解聘校长、相关责任人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点击查看:博罗各大中小学招生入学咨询电话汇总

九、加强日常监管

(一)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和学籍管理情况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重点检查小升初录取、跨区域招生、招生录取学籍接续等有关工作,及时查处、纠正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堵住违规招生漏洞。

(二)县教育局机关各股室要对挂钩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常态化检查,强化监管。

十、招生监督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教育股:6292146、6297748

博罗县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6206389

十一、本指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如上级文件有新要求,则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1:博罗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工作指南.docx

附件2:博罗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南.docx

附件3: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户籍生报名系统、积分报名系统及民办报名系统登录报名流程.pptx

附件4:博罗县罗阳街道公办中小学学校分布示意图.jpg

附件5:2023年博罗县县城公办学校小学学区示意图.jpg

附件6:2023年博罗县县城公办学校中学学区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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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博罗县哪有火车票代售点?

2018-01-05,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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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售点名称地址营业时间窗口数量
龙祥达票务代理服务部龙溪镇宫庭第九小组白树滩08:00-21:001
博罗县湖镇国顺火车票代售点博罗县湖镇广梅路15号08:00-21:001
高高升票务部惠州市博罗县园洲大道新三新购物广场对面08:00-21:001
博罗县园洲镇国安顺火车售票店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刘屋村08:00-21:001
惠州市惠城区迅雷火车票代售部惠州市惠州大道小金口段567号08:00-21:001
博罗县长宁镇灵通火车票代售处惠州市博罗县长宁镇罗浮路229号08:00-21:001
博罗县怡路通航空票务部福田分店惠州市博罗县福田镇福东路35号08:00-21:001
博罗县飞翔航空售票处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街115号(银城大酒店大堂)08:00-21:001
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博商票务中心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石湾中路116号08:00-21:001
博罗园洲高高升票务惠州市博罗九潭镇建隆购物广场旁(居委会牛群布段)08:00-21:001
博罗县龙溪镇安胜达票务代理服务部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中一路龙溪步行街右侧一楼08:00-21:001
博罗县石湾怡路通航空铁路售票处石湾分店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石湾北路152号(中岗红绿灯旁)08:00-21:001
博罗县国通火车票代办点博罗县罗阳镇博义路2号08:00-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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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博罗县图书馆中秋国庆假期活动安排预告

2023-09-21,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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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活动

9月30日:亲子阅读活动《从前有个月饼村》

10月1日:亲子阅读活动《哪吒闹海》

10月3日:亲子阅读活动《小石匠:云冈的故事》

线上活动

9月15日-10月15日:“阅读之旅.勇闯冒险岛”知识竞答挑战赛

9月25日-9月29日:如“阅”而至福满中秋有奖竞答活动

9月27日-9月29日:“以诗颂月”答题闯关活动

9月27日-10月6日:“阅享国庆”共读抽奖活动

9月29日-10月13日:“阅享中秋.听见美好”有奖听书打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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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人才公寓基本情况(地址+户型+租金)

2023-10-10,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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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人才公寓基本情况

1、县人才公寓位于罗阳镇怡景路和谐家园小区内BC栋,由县政府2017年投资建成的电梯房,共202套,其中单间80套,一房一厅14套,两房一厅108套。

2、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5元;

3、人才首次申请入住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可续租一次。

申请对象与条件

申请对象。在博罗县工作的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或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的优秀人才。在博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也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基本条件。申请人应具备在博罗县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博罗县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工作单位不能提供住宿条件,未在博罗县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等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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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博罗县家电购置活动参与企业名单

2023-11-14,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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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博罗县家电购置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对外经营名称
(招牌名称)
门店所在行政区经营门店地址商家客服电话
1博罗县新联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新联机电龙溪街道博罗县龙溪镇龙溪大道3、4号0752-6670878
2博罗县华麟电器有限公司苏宁易购石湾镇博罗县石湾镇明月一路379号0752-6615329
3博罗县老家电器有限公司格力专卖店龙华镇博罗县龙华镇广汕路旁0752-6398538

活动商品

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音响设备、厨卫家电、生活小家电、全屋智能家电、智能家用机器人等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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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博罗县家用电器购置补贴活动指南

2023-11-14,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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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2月31日

活动对象:在惠州市博罗县购买活动范围内家电的个人消费者

活动商品

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音响设备、厨卫家电、生活小家电、全屋智能家电、智能家用机器人等品类。

补贴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消费者到活动参与企业(以公布企业名单为准)购买符合条件的家用电器,按照销售价格15%给予补贴,每单件家电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每位消费者申请购置补贴的总金额不超过1500元,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补贴资金总额40万元,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活动补贴流程

1、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零售商企业线下门店

(以公布企业名单为准)选购商品,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付款二维码被扫完成支付,取得销售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2、购买人登录云闪付"乐购惠州"小程序,进入家电购置补贴申请界面,进行姓名、手机号授权,上传发票、新家电购买支付凭证(交

易小票或者云闪付付款凭证截图)、补贴申请表等材料,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补贴申请。了、补贴发放管理平台对补贴申请材料依次进行审核,审核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手机号码及云闪付账户身份信息实名验证、发票真实性验证等。

4、补贴发放:审核通过后,购置补贴发放至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的支付账户中。

特别说明:购买多件家电的须分开支付分别开具销售发票,并分开申请补贴。

活动注意事项

1、获得政府补贴的活动商品须单独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金额、发票金额需与商品售价相同。

2、补贴对象、销售发票中的购买人名称(即发票抬头)、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实名认证的用户名、绑定的手机号码、支付账户所有人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了、补贴对象须在参与活动门店购物时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付款二维码被扫完成支付。

4、同一补贴对象获得的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1500元人民币,补贴发放时间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5、补贴对象在收到补贴之前须妥善保管所购商品的外包装,以便配合审计审核抽查。

6、补贴申请人须确保购买商品时的支付账户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以便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发放。

7、 如消费者收到补贴资金后发生退货,

则由零售商门店从退货款中扣除相应补贴金额。例如:消费者甲在某门店付款3000元购买一台液晶电视,获得博罗县家用电器促消费补贴资金450元,几天后发生退货,则门店退给消费者甲的退款金额为2550元。

8、申请本项补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9、政策制定问题由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支付等技术问题由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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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三条乡村旅游精品路线推荐

2024-05-22,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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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三条乡村旅游精品路线推荐

1、柏里平安·茶韵飘香

线路: 石岗村(三棵松茶园、战斗遗址)——高桥村(民宿、古榄园)——罗塘村(万亩茶园)——坳头村(花样年华、民宿)——平安村(平安生态旅游风景区)

2、科技赋能·邂逅乡村

线路: 罗阳街道(五矿·哈施塔特旅游小镇)——田牌村(花为你开)——观背村——湖镇下村村(广东航天农业科技生态园)——湖镇响水社区(金桦葡萄园)

该线路还入选第二批广东省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图源:图虫创意-1174219706321731592

3、罗浮仙山·文化研学

线路: 龙华旭日村(中国传统村落、广东省文化与旅游特色村)——松树岗村(新农村示范点)——客家婆景区(客家民俗及工业旅游)——罗浮山风景名胜区(国家5A 级旅游景区)、罗浮山客家农场(全方位沉浸式自然体验)——HAKKA客家农场(体验番茄IP主题农场)——上良民宿生态旅游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广东省文化与旅游特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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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

2024-06-01,全文共 8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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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2024年博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教育局、县政数局、县公安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博罗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团县委及各镇(街道)分管领导组成。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电话:6292146),负责招生工作的计划统筹、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县教育局教育股负责人担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教育局:负责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新生招生工作,协调县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县政数局:负责牵头协调各有关单位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核查户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信息及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本县辖区但在本县居住的户口或居住信息。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博罗分局:负责提供、核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提供、核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核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核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登记备案情况。

县税务局:负责核查(或提供)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近五年完税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核实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经营情况。

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团县委:负责核查(或提供)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博罗县从事义工、志愿服务,获得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团县委等部门表彰的情况。

各镇(街道):负责组织辖区内学校的学区划分,并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

各镇街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当地教育网站、官微、电视等媒体公开招生工作信息,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包括招生政策、政策解读、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报读条件、报名程序,以及工作咨询方式、投诉电话、信访接待地址等,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镇(街道)于2024年6月6日前将本镇(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方案报送县教育局。

二、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指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儿童”,年龄计算至2018年8月31日;适龄少年指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户口在博罗县辖区;

(二)户口在惠州市其它县、区(经济开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辖区居住,有稳定职业,有住所或居所,申请入学时须在博罗县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下同)。

(三)非惠州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辖区工作、居住,有稳定职业及住所、居所,申请入学时须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和参加博罗县社会保险。

(四)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号)规定条件的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居民学生。

三、招生原则

(一)分级管理的原则

县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各镇街负责组织管理辖区内学校的招生工作;各中心小学(中心学校)负责实施本校及辖区内面上小学和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各公办初中学校负责实施本校的招生工作。其中,罗阳街道辖区学校由县教育局及罗阳街道共同统筹管理。

(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1.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及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招生区域,以适龄儿童户口(2024年7月8日前入户)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址为依据,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面上公办小学原则上以村为区域,就近入学。

2.户口不在本县辖区,属于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严格按《博罗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工作指南》(附件1)执行。

3.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博罗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南》(附件2)执行。

四、实施办法

(一)报名注册时间

类别

网上报名时间

摇号时间

入学注册时

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6月6-11日


7月10-11日

申请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7月1-6日


8月12-13日

申请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6月6-11日

7月8-9日

7月10-11日

(二)报名方法

1.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惠上学”网上报名系统(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报名。

2.以下情况不能网上办理,请申请人于7月10-11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学校现场办理,现场报名成功后,由申请学校代为录入“惠上学”网上报名系统。

(1)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号)规定条件的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居民学生。

(2)因延缓入学、休学及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等其它特殊情况。

(3)申请人不会网上申办的。

3.办理入学注册时须向入读学校出示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小学一年级: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初中一年级:

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在毕业学校打印)

4.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博罗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工作指南》实行。

5.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博罗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南》实行。

五、学区范围及说明

(一)县城学区范围见《博罗县城公办学校中小学学区示意图》(附件5、附件6),可在“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教育通告”栏查阅。

(二)各镇(街道)应于6月6日前绘制好本镇(街道)的学区示意图或学区的详尽说明,并在所在学校公示及向社会公布。

(三)各学校应明确本校的学区范围及招生程序,并做好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六、工作安排

(一)各镇(街道)于6月6日前确定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召开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布置招生工作。

(二)学生报名注册后,全县所有学校(含教学点)要按要求及时将新生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申报系统》,县教育局将按各学校的招生计划给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学籍,并按学生学籍信息核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三)招生期间,县教育局将派工作人员到全县各公办学校指导、检查招生工作;中心小学(中心学校)应派出工作人员到辖区内面上小学(教学点)、民办学校,指导、检查招生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利。认真落实国家“两为主、两纳入、一依据”要求,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按《广东省教育厅转发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工作。

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24〕10号,见附件7)要求,各初中学校在接收非惠州市户籍初中新生报名注册时,必须书面告知中考报名资格条件,要求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告知书上签名确认(见附件8),并做好资料保存。如学校未明确告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报考条件造成学生无法顺利参加中考的,应负相应法律责任。

2.解决好国外境外人员子女入学。执行《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号),规范中小学校招收、培养、管理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行为。

3.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以融合教育发展为导向,以普通学校为特殊教育发展主阵地,优先采用普通学校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对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4.落实各类教育优抚优待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应急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入学,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2022〕1250号),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司法部、教育部《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通办〔2020〕32号),《惠州市应急管理局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消防支队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惠应急〔2019〕163号)以及《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4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惠退役军人发〔2021〕26号)等规定。

各类高级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提升服务质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十二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惠府办函〔2020〕59号)、《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关于优粤惠才卡管理暂行办法》(惠市人社规〔2022〕4号)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博委人才办〔2023〕3号)等政策执行。

(二)禁止各类学校以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三)严格按学区、计划招生。各学校须严格执行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100%入学,不得拒收学区内户籍学生,禁止录取学区外学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

(四)严格控制班额和规范编班行为。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关于“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的规定,落实《惠州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惠市教〔2017〕24号)要求,2024年一年级和七年级班额原则上要达到标准班额,即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五)严格招生宣传。各学校印制的招生简章(公告)等宣传资料须经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能发布,未经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发布。

(六)严格招生程序。要按本指引规定的招生原则、程序、时间、纪律要求和工作安排实施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把审核关,严查弄虚作假。对违规招生、违规编班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罚,并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评估实施办法》给予达标评估“一票否决”,列入“惠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不达标名单”;违规招生、违规编班违法所得较大,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严重社会后果的,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严格管理转学插班。

需要转学插班的学生,需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程序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县教育局核实申请转入学校的班额情况,根据控制“大班额”的要求统筹安排。

1.拟转入学校班额有空缺的,方可安排就读,否则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2.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插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学校现有在校生人数没超过核定的办学规模人数。

(2)转入学生必须符合起始年级招生入读条件。

4.各学校不得提前安排未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转入的学生到校就读。初中学生转入须满足我市中考报名资格条件。

(八)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公办中小学要根据公安户籍部门提供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信息,逐一摸排学区内户籍学生入学情况,不漏一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应受教育的权益。根据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入读的适龄儿童不能入学的,须向学区所在学校提交延缓入学申请。

严格执行中共惠州市委平安惠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学校要对学生入学情况、学籍异动情况及辍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及时了解未到校学生去向,并及时将疑似辍学学生信息、劝返复学情况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教育行政部门。学生无故旷课达到1周,其间学校多次联系要求复学,仍无效果的视为疑似辍学学生,学校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村委会(社区)收到学校报告情况后立即开展劝返工作,如1周内无法劝返,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村委会(社区)报告后,联合县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九)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咨询小组,设立咨询点,热情接受群众对招生工作的咨询,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及解读,让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办法,切实提高相关政策的公众认知度,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支持率,确保招生入学各环节有序衔接。

(十)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基函〔2024〕12号)部署,各地各学校要遵照各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并对照《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对照检查表》,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项列出问题清单,立行立改。一是全面排查招生政策措施,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招生的主体责任,坚决纠正或废止不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入学政策精神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和做法;二是全面排查招生行为规范情况,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违反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等规定的行为,坚决整治公办民办学校选拔学生和提前招生的违规行为;三是全面排查招生信息公开情况,要及时主动通过当地教育网站、官微等媒体公开招生工作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政策解读、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报读条件、报名程序,以及工作咨询方式、投诉电话、信访接待地址等,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未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出现违反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学校和个人,将视情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其中,公办学校违规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民办学校违规的,与年检挂钩,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减少学校次年招生计划或责令停止招生,并建议解聘校长、相关责任人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八、招生咨询电话

博罗县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招生咨询电话

博罗县第二中学

0752-6283699

杨村中学

0752-6691012

博罗县第三中学

0752-6696682

杨村中心小学

0752-6698632

博罗县第四中学

0752-6221821

杨侨中学

0752-6127347

博罗县第五中学

0752-6317230

杨侨中心小学

0752-6697210

博罗中学初中学校

0752-6622512

泰美中学

0752-6605589

博罗县第一小学

0752-6738428 0752-6738886

泰美中心小学

0752-6605202

博罗县第二小学

0752-6208597

柏塘中学

0752-6509138

博罗县第三小学

0752-6331128

柏塘中心小学

0752-6330169

博罗县第四小学

0752-6281809

平安中学

0752-6363040

博罗县第五小学

0752-6208399

平安中心小学

0752-6360186

博罗县第六小学

0752-6215511

湖镇中学

0752-6658355

博罗县第七小学

0752-6991330

湖镇中心小学

0752-6657556

博罗县第八小学

0752-6980551

响水中学

0752-6323833

博罗县第九小学

0752-6218281

响水中心小学

0752-6326656

博罗县第十小学

0752-6310341

横河中学

0752-6380176

博罗县第十一小学

0752-2822991

横河中心小学

0752-6382238

博罗县第十二小学

0752-6888369

龙华中学

0752-6898968

博罗县第十三小学

0752-6356423

龙华中心小学

0752-6898240

博罗县第十四小学

0752-6207883

罗浮中学

0752-6660206

博罗县第十五小学

0752-6222219

长宁中心小学

0752-6664367

博罗县第十六小学

0752-6310841

罗浮山中心学校

0752-6803392

博罗县第十七小学

0752-6310803

福田中学

0752-6887880

博罗县第十八小学

0752-6310363

福田中心小学

0752-6886391

佳兆业学校

0752-6767557

龙溪中学

0752-6938898

中洲实验学校

0752-6991996

龙溪第二中学

0752-6678246

惠州一中博罗五矿学校

0752-6928312

龙溪中心小学

0752-6678465

石坝中学

0752-6160336

园洲中学

0752-6680490

石坝中心小学

0752-6160279

园洲中心小学

0752-6803608

麻陂中学

0752-6130725

九潭中学

0752-6986047

麻陂中心小学

0752-6130062

九潭中心小学

0752-6982392

观音阁中学

0752-6230140

石湾中学

0752-6906106 0752-6929033

观音阁中心小学

0752-6509018

石湾中心小学

0752-6912839 0752-6902813

三乡中学

0752-6636678

公庄中心小学

0752-6103814


九、加强日常监管

(一)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和学籍管理情况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重点检查小升初录取、跨区域招生、招生录取学籍接续等有关工作,及时查处、纠正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堵住违规招生漏洞。

(二)县教育局机关各股室要对挂钩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常态化检查,强化监管。

十、招生监督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教育股:6292146、6297748

博罗县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6206389

十一、本指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如上级文件有新要求,则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1:博罗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工作指南.docx

附件2:博罗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南.docx

附件3:2024年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户籍生报名系统、积分报名系统及民办报名系统登录报名流程.pptx

附件4:博罗县罗阳街道公办中小学学校分布示意图.jpg

附件5:2024年博罗县县城公办学校小学学区示意图.jpg

附件6:2024年博罗县县城公办学校中学学区示意图.jpg

附件7: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24〕10号).pdf

附件8: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资格条件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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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城初中及小学学区示意图

2023-06-05,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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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1.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及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招生区域,以适龄儿童户口(2023年7月8日前入户)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址为依据,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面上公办小学原则上以村为区域,就近入学。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跨县(区)、跨学区招生。

2.户口不在本县辖区,属于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严格按《博罗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工作指南》执行。

3.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博罗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南》执行。

学区范围及说明

(一)县城学区范围见《博罗县城公办学校中小学学区示意图》,可在“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教育通告”栏查阅。

(二)各镇(街道、管委会)应于6月6日前绘制好本镇(街道、管委会)的学区示意图或学区的详尽说明,并在所在学校公示及向社会公布。

(三)各学校应明确本学校的学区范围及招生程序,并做好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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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博罗县人民医院走么走

2016-12-09,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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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惠州博罗县桥西六路16号

电话:(0752)6299106

附近公交站点 :

博罗人民医院站、博罗人民医院东站、北门路口站、生鸡头桥北站

可乘线路有 :

1、博罗人民医院站途经公交车 :博罗168路、博罗268路、博罗3路、博罗4路、环罗浮山旅游b线

2、博罗人民医院东站途径公交车:l6路、博罗1路、博罗2路、博罗3路、博罗4路、博罗5路

3、北门路口站途径公交车:l1路、l6路、博罗168路、博罗1路、博罗268路、博罗2路、博罗3路、博罗4路、博罗5路、环罗浮山旅游b线

周边停车场

1、博罗县人民医院停车场

2、博罗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地下停车场

3、榕城华庭停车场

4、京联宾馆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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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地图全图高清版

2016-07-21,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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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地图全图高清版(点击可查看大图)

博罗县简介:

博罗县是广东省惠州市辖县,位于广东省东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北部,东江中下游北岸。东与惠州市区相接,南与东莞隔江相望,西连增城,北靠龙门、河源,毗邻港澳,是京九铁路经济增长带的咽喉地带。

全县总面积2858平方千米,总人口120万人(2014年)。博罗是珠三角最大的可连片开发的县区,是广东省两个全国百强县之一。境内的罗浮山,集道、佛两教于一山,融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于一体,是中国道教十大名山之一,素有“岭南第一山”和“中国道教圣地”之美称。

博罗县行政区划:

2005年,12月31日,博罗县辖16个镇(罗阳、公庄、柏塘、杨村、麻陂、石坝、泰美、龙溪、园洲、石湾、龙华、福田、长宁、湖镇、观音阁、杨侨)。其中撤销九谭并入园洲。

截至2011年8月,博罗县辖17个镇,一个管委会(罗阳镇、龙溪镇、龙华镇、园洲镇、石湾镇、福田镇、长宁镇(罗浮山管委会)、湖镇镇、横河镇、柏塘镇、公庄镇、观音阁镇、杨侨镇、麻陂镇、石坝镇、泰美镇、杨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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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博罗县五一去哪玩

2024-04-09,全文共 1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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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惠州博罗县五一去哪玩

惠州罗浮山景区

罗浮山—坐落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西部,临近广州、东莞,总面积为214.82平方公里,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素有“百粤群山之祖”的美誉。

罗浮山风光无限,尤数罗浮五绝最佳,分别是:云绝、峰绝、水绝、岩绝和春绝。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长宁镇罗浮大道

图源:图虫创意-919759266448932892

HAKKA 客家农场

1、田园牧场

拥有波尔多山羊,小鸽子,孔雀、羊驼园,天鹅等诸多动物。为亲子家庭提供了一个可以和动物亲密接触的休闲牧场。

2、迷踪石阵

用石头搭建的童话王国,石头卫士,石头汽车,石头拱门。让您和孩子仿佛置身于石头精灵的童话世界。

3、神奇部落

霍比特小屋

经典再现《指环王》电影世界中的霍比特人小屋,让您置身其中仿佛亲临霍比特人的世界之中,敲敲房门,是否会有一位可爱的霍比特人在迎接着您的来访?其中还有新增的彩虹门、飞屋、南瓜屋等打卡点。

4、侏罗纪世界

大型山水实景恐龙主题乐园

由暴龙栈桥,恐龙大道,恐龙广场几大区域组成。近百只恐龙让您身处其中,仿佛置身于侏罗纪的恐龙世界。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那里花开主题公园

茶山樱花谷

茶山樱花谷是(原东方树玫瑰园)升级主

题景区,是珠三角地区首家以樱花+玫瑰+温汤为主题的观光度假景区。景区的基本定位是:生态观光+花卉文化+养生度假+亲子旅游。

景区集樱花玫瑰种植、玫瑰养生温泉、温汤精品民宿、 温汤商务酒店、四季花海观光、特色玫瑰窑鸡、 彩虹滑道乐园、水上欢乐园、户外拓展基地、

乡村文艺表演、兰花大棚种植、南粤红樱花茶园、房车营地、帐篷露营地、农耕亲子体验、

番茄草莓釆摘园、茶叶农产品销售、培训会议活动、休闲度假养生于一体的综合性多元旅游景区。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湖镇镇

欧野奇境营地

欧野奇境营地位于博罗福田镇,这是一片福田福地,背靠罗浮山脉,营地内数十亩草场,百亩园林,鱼塘和水库如明珠镶嵌,无需修饰、浑然天成。

营地总占地面积1300多亩,整体按照国家级营地教育基地标准规划建设,六大主题区域包含:营地大本营、丛林探险区、青少年营区、水上拓展区、高地空团队拓展区、水上运动区。

实现水陆空多维度开展体验式营地教育及拓展训练,完善的基础设施、丰富的教学资源,可满足幼儿园、小学、中学及成人团队进行开展各种主题活动,日均2000人的接待能力……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福田镇福田村324国道北侧

博罗花为你开

惠州博罗有这么个地方“百花齐放”,漫天的花瓣散发出诱人的浪漫清香,超适合与家人们一起踏春赏花,拍照留念打卡。

花为你开乡村旅游景区博罗县罗阳街道田牌村,毗邻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有花卉观赏区、游乐区、蔬果采摘区等。

景区一年四季总有不同的花朵在绽放,为娴静的青山绿水增添缤纷的色彩和浪漫的气息。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Y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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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福田镇卫生院2023年公开招聘村医公告

2023-12-18,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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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福田卫生院2023年公开招聘村医公告

因原村医年事已高和身体原因,难以胜任卫生站工作,经医院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医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福田镇道姑田村村医、柿树下村村医各一名。

2、要求:临床医学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有亲和力,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精神及良好的服务奉献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福田镇卫生院三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取得的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咨询:0752-6882996、13502203968

(二)资格审查

福田镇卫生院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12月30日

2、面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及对岗位的适应性等。

(四)考察、录用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①在党政纪处分期间的;②因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③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④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的。

四、薪酬待遇

村医生基本工资、公共卫生经费、医疗收入、基药补助、家庭医生签约经费等+五险。

博罗县福田镇卫生院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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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博罗县踏青好去处两日游(上良民宿观鸟)

2024-03-19,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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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踏青好去处——上良民宿

春深寒暑均,日暖昼夜平。春天的活动接连不断,动起来才有活力!

春天也是鸟儿最有活力的季节,所以是最佳观鸟季。

人随春好,鸟与人宜

怎样观鸟呢?

就是用望远镜等观测记录设备,在较远的地方,在不影响野生鸟类正常生活的前提下,观察鸟类的日常生活。是人类接近大自然,了解鸟类的一种探索活动。近些年也发展成研学活动,让孩子们以观鸟的方式亲近自然,探索学习。

观鸟地点:上良民宿观鸟台

观鸟注意事项:

①安全第一!遵守公共秩序与规则,同时保护好自己

②保持安静,不穿颜色鲜艳的衣服,不高声叫喊,避免吓到鸟儿们

③互相帮助,成为爱鸟的好伙伴

④爱护观鸟器材

我们的共同愿望是:当我们在大自然里愉悦身心时,,也让鸟儿在天空中自由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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