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城区春季转学初中公办学校咨询电话
2024-01-04,全文共 809 字
+ 加入清单惠城区2024年春季公办学校转学咨询电话(初中)
序号 | 镇街 | 学校名称 | 咨询电话 |
1 | 桥西街道 | 第一中学下埔校区 | 2167638、2167630 |
2 | 桥西街道 | 第五中学 | 2021330 |
3 | 桥东街道 | 第二中学 | 2181591 |
4 | 桥东街道 | 华侨中学 | 2231220、2216937 |
5 | 桥东街道 | 江东学校 | 2356206 |
6 | 桥东街道 | 德威学校 | 5753826 |
7 | 桥东街道 | 东升学校 | 2360837、2360832 |
8 | 河南岸街道 | 河南岸中学 | 2526591 |
9 | 河南岸街道 | 中建麦绍棠学校 | 2580211 |
10 | 河南岸街道 | 第一中学惠港校区 | 2588732 |
11 | 河南岸街道 | 惠南学校 | 7814166 |
12 | 江北街道 | 惠台学校 | 2883781 |
13 | 江北街道 | 第一中学田家炳校区 | 2866813 |
14 | 江南街道 | 第三中学 | 2229960 |
15 | 江南街道 | 第七中学 | 2182586 |
16 | 龙丰街道 | 第四中学 | 2372092 |
17 | 水口街道 | 大湖学校 | 2312023 |
18 | 水口街道 | 惠州市合生实验学校 | 2235085 |
19 | 水口街道 | 惠泽学校 | 2322619 |
20 | 水口街道 | 水口中学 | 3292633 |
21 | 小金口街道 | 铁路学校 | 8720508 |
22 | 小金口街道 | 金石学校 | 3951176 |
23 | 小金口街道 | 小金口中学 | 2282256 |
24 | 小金口街道 | 惠博学校 | 2112702 |
25 | 小金口街道 | 第五中学附属学校 | 7920978 |
26 | 马安镇 | 惠州中学实验学校 | 2268013 |
27 | 马安镇 | 新安学校 | 2389885 |
28 | 马安镇 | 马安中学 | 5855895 |
29 | 三栋镇 | 翠竹学校 | 2872042 |
30 | 三栋镇 | 演达中学 | 2596593 |
31 | 汝湖镇 | 惠州市实验中学白鹭湖学校 | 2790851 |
32 | 汝湖镇 | 汝湖中学 | 7801227 |
33 | 汝湖镇 | 仍图中学 | 6273421 |
34 | 横沥镇 | 横沥中学 | 3185056 |
35 | 横沥镇 | 大岚中学 | 3238069 |
36 | 横沥镇 | 矮陂中学 | 3206675 |
37 | 芦洲镇 | 芦洲学校 | 3287046 |
38 | 芦洲镇 | 芦岚中学 | 3259081 |
惠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2677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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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博罗石湾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
2023-06-06,全文共 1114 字
+ 加入清单湖山村、石湾村;兴湖东路与红旗六路以北、建设西路以东(至兴湖东路西侧路口段)、建设中路以南、石湾新城区黄巢墩大道以南与东明路以西、贤德东路以北的区域居住的石湾社区居委会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包括以下小区:一品中央、新怡豪门、湾上一品、双城峰景、天誉湾三四期、上河坊Q1-4Q13-14、美的旭辉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8个班,班额45人,共360人。
(二)石湾第二小学学区范围
湖山村、石湾村;明月一路以西(石湾大桥至兴湖东路东侧路口段)、兴湖东路以南、兴湖东路西侧路口沿建设西路及北向延长线的西侧区域居住的石湾社区居委会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包括以下小区:龙湾新城、新怡花园、东岸1号花园、尚城国际、帝庭国际、君逸府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6个班,班额45人,共270人。
(三)石湾清湾小学学区范围
湖山村、石湾村;明月一路以东(江滨西路西侧路口至兴湖东路路口段)、江滨西路以北、兴湖东路与红旗六路以南的区域居住的石湾社区居委会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包括以下小区:康居花园、世纪花园、福祥花园、东江第一城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4个班,班额45人,共180人。
(四)石湾水上小学学区范围
水上社区、石湾村;明月一路以东(石湾大桥至江滨西路路口段)、江滨西路以南的区域居住的石湾社区居委会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包括以下小区:丽湾花园、时代江景、嘉豪御景湾、丽豪苑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3个班,班额45人,共135人。
(五)石湾滘吓小学学区范围
滘吓村;石湾新城区黄巢墩大道以北与兴业大道以东的区域。包括以下小区:现代华府、中穗御峰、名巨山水城、嘉豪御景城、天誉湾一二期、上河坊Q5-8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3个班,班额45人,共135人。
(六)石湾中岗小学学区范围
中岗村;建设中路以北的区域。包括以下小区:金叶华府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2个班,班额45人,共90人。
(七)石湾鸾岗小学学区范围
鸾岗村;石湾新城区黄巢墩大道以北与兴业大道以西区域。包括以下小区:锦绣豪庭、帝庭公馆、上河坊Q9-12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2个班,班额45人,共90人。
(八)石湾里波水小学学区范围
里波水村。包括以下小区:蓝湾御府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2个班,班额45人,共90人。
(九)石湾牛头洲小学学区范围
牛头洲村。包括以下小区:皇庭壹号、蓝湾半岛、皇龙湾、舜景府、新怡名门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2个班,班额45人,共90人。
(十)铁场中心小学学区范围
铁场村。包括以下小区:盛世豪庭、柏悦府、碧桂园中央公园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6个班,班额45人,共270人。
(十一)其他公办小学和教学点学区范围
以学校及教学点服务人口区域。
招生规划:详见各学校公布的班数,每班班额45人。
2024年惠州公办学校申请方式+录取办法
2024-03-22,全文共 364 字
+ 加入清单1.申请批次
第一批:在户籍所在镇(含街道、度假区、旅游区,下同)居住,申请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即户籍生);享受政府相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第二批:申请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学校学位,非申请学校所在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即积分生)。
2.申请方式
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申请1所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公办学校学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到相关学校。
学校安排第一批符合条件的户籍生和享受政府相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后,根据剩余学位,对第二批申请积分入学随迁子女按照积分由高到低录取,录满则止。对积分不够未能被申请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可选择到惠东县内民办学校或其他地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申请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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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4-04-07,全文共 4760 字
+ 加入清单为适应我区教育教学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01 号)有关规定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按照我区公办中小学编制、岗位空缺数及人员结构要求,此次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总人数共2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以后的毕业生(非在职);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组织程序主要包括:1.网络报名→2.资格初审→3.笔试确认→4.打印《准考证》→5.组织考试(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6.体检与考察→7.公示与聘用。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4月8日8:30至4月12日17:30,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595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网络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jpg版扫描件:
(1)《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所有成绩单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均为三科笔试成绩);
(5)以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6)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报名首日前取得的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等证明材料;
(7)报考人员为在职在编教师的须在入围面试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其它相关报名材料。
5.优惠政策(加分材料):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上报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在资格复审时现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按时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进入笔试环节。时间为:4月12日17:30时至4月16日18:00时止。
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即时关闭,资格审核期间,考生报名时提交的附件或报名信息不合格者,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不再给予补交或修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笔试确认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须登陆报名网站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确认时间:2024年4月18日8:30至17:30。
(四)打印准考证
经过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网址及时间请留意后续公告),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4月19日17:00至4月20日12:00止。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类,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和笔试公告。符合笔试成绩加分规定的考生,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加分。考生网上报名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2.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公告发布前,资格复审人选遇有不可抗拒的情况放弃资格复审资格,从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不能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在后续招聘程序中因自愿放弃或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在大亚湾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版面上另行公布。
4.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内,在大亚湾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版面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节(试行)》实施。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由考试组织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考试组织单位拟定公告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版面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除公告具体说明外,报考人员年龄、加分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及其附件,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凡存在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应聘人员均须回避,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岗位;从事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24年8月31日前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到岗上班的或因个人原因60天内未能配合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和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报考同岗位中具备递补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进入下一环节。是否递补,由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六)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承诺,自愿服从大亚湾开发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和学校的工作分配,从到大亚湾区任教岗位工作之日起,在大亚湾区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以上,5年内不得调离大亚湾区教育系统。5年服务期内未经同意擅自离岗的(含请假、辞职未获批准擅自离职、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等情形),将按有关规定将其行为记录进个人档案、全国教师信息系统等平台,并作出辞退处理。
(七)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可在每日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致电0752-5562722进行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八)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九)本公告最终由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1.招聘组织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52-5562722;地址:广东省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B606室;邮编:516081。
2.招聘公告及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事项均以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dayawan.gov.cn/bmpd/xjj/)发布为准。
3.监督电话:中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机构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752-5562425。
附件:1. 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报考指南
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
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附件1: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x
2024年惠阳政策性照顾对象就读公办学校要求
2024-03-21,全文共 283 字
+ 加入清单1.申请条件。①我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国际人士、港澳台人士随迁子女;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突出贡献人员子女;③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子女;④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籍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⑤持本市、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区委组织部认定评定发放的优粤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企业人才子女;⑥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2.录取办法。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法并结合学位情况,安排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2024年大亚湾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公布
2024-05-17,全文共 5606 字
+ 加入清单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的通知》(惠府办〔2024〕10号)和《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现将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属地管理、以学区为主”的原则,以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实行划片区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按规定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公平公正地执行招生程序,并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申请入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申请入读七年级的适龄少年必须是当年完成小学教育规定年限的毕业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二)招生条件
1.大亚湾开发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2024年5月31日(含)前入户]。
2.享受政府教育优待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3.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其监护人(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为大亚湾开发区户籍[不强制缴交大亚湾开发区社保(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下同)]。②其监护人为大亚湾开发区外、惠州市内户籍(无需提供大亚湾开发区居住证),需在大亚湾开发区缴交社保(须包含2024年5月)。
③其监护人为惠州市以外户籍,需持有大亚湾开发区有效居住证且依法缴交大亚湾开发区社保(居住证有效期和社保须包含2024年5月)。
◆注意事项: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的通知》(惠府办〔2024〕10号)规定,非惠州市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随迁子女获得我市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
2.随迁子女监护人需于随迁子女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当年9 月 1 日前在我市领取了居住证,在随迁子女就读初中期间每年签注,且在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时持有有效居住证。
3.随迁子女监护人需于随迁子女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当年9 月1日前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至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时没有中断过;或者随迁子女监护人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5年以上(含5年,截止时间至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时)。
因此,特别提醒2024年申请到大亚湾开发区初中一年级学位的非惠州市内户籍适龄少年,在读初中三年期间,其监护人务必要及时签注大亚湾开发区居住证且持续缴交大亚湾开发区社保,以免影响孩子三年后(即2027年)中考报考资格。
三、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一)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学期,各学校招生计划详见《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情况》(附件3)。
(二)学区划分
1.中学七年级:面向学区内户籍、常住人口适龄少年招生。学区划分情况详见附件3和附件4。
2.小学一年级:以街道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地理状况、城市规划布局、地段内学校规模和生源情况,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划定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情况详见附件3、附件5、附件6和附件7。
3.部分公办小学实行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大学区积分入学招生办法
根据地理位置相对就近、教育均衡程度相当、学校相对集中的要求,对非大亚湾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实行大学区积分入学招生办法。
(1)在澳头街道划分2个大学区:
①澳头第一小学大学区(含澳头第一小学、澳头实验学校小学部、光亚小学、澳头第六小学和黄鱼涌小学5所学校招生区域);
②澳头中心区大学区〔含澳头第二小学、育英小学、澳头第五小学和大亚湾区实验学校小学部4所学校招生区域〕。
(2)在西区街道划分5个大学区:
③西区第一小学大学区[含西区第一小学、兴汉小学、龙山小学、西区第六小学和自在城配建学校小学部(暂定名)等5所学校招生区域];
④西区第五小学大学区(含西区第五小学、西区第七小学、西区第八小学和崇德小学等4所学校招生区域);
⑤西区第二小学大学区[含西区第二小学、珠江实验小学、西区实验学校蓝岸分校小学部等3所学校招生区域];
⑥西区第三小学大学区(含西区第三小学、荷茶小学和西区第一小学第二分校等3所学校招生区域);
⑦道南小学大学区(含道南小学、北大新世纪大亚湾实验学校和西区第九小学等3所学校招生区域)。
(3)公办小学大学区积分入学招生办法不适用于公办学校第一、二、三批招生。
4.均衡公办初中教育资源
为均衡公办初中教育资源及学校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结合大亚湾第三中学现有住宿条件的实际情况,在澳头街道居住的大亚湾开发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大亚湾第三中学积分学位。
四、招生批次及录取办法
(一)招生批次
1.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具有学区内房产。
2.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外大亚湾开发区内户籍,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具有学区内房产。
3.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学区内房产。
4.第四批: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在大亚湾开发区居住,监护人均为中国大陆户籍的外国国籍或港澳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录取办法
1.第一、二、三批录取办法
按批次依次录取。如第一、二、三批学位申报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同批次学位申报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项目和标准》(附件1),计算积分。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且不再招收下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如同批次学位申报适龄儿童少年总积分相同,则按适龄儿童少年入户大亚湾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第一、二、三批学位申请条件,但未被所申请就读学校录取的,则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第四批录取办法
第四批(即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填报2所公办学校志愿。第一志愿是学区或大学区范围内(学区以监护人居住证上的地址为依据)的学校,第二志愿是非学区范围内的学校(可填报学校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根据《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项目和标准》(附件2),计算积分。根据志愿顺序,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如第二志愿学校未招满,则以第一志愿积分参与第二志愿学校空余学位的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三)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学位申请条件及录取办法
1.申请条件。①在大亚湾开发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外国国籍、港澳台户籍人员随迁子女;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③持优粤惠才特级卡、A卡和B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④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2.录取办法。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到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申请公办学位所需材料
批次 | 所需资料 | |
第一批 | 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具有学区内房产 |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
第二批 | 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外大亚湾开发区内户籍,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具有学区内房产 |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
第三批 | 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 |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
第四批 |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在大亚湾开发区居住,监护人均为中国大陆户籍的外国国籍或港澳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
说明:在我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港澳台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参照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执行。入学批次视其监护人是否拥有大亚湾房产确定。港澳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所需资料: ①港澳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台湾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 ④父母在大亚湾的房产证或营业执照和纳税情况或社保。 |
六、学位申请方式和时间
(一)第一、二、三批学位申请方式和时间
1.网上预报名。
监护人于5月30日(早上8:30起)至6月2日(下午18:00止)通过手机微信扫“户籍生预报名系统”二维码(见下图)预报名。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网上预报名的,监护人可在5月30日至6月2日(早上8:30-11:30,下午2:30-17:30)期间凭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到预报名学校现场取号。
2.现场初审
学校根据网上预报名信息,短信通知监护人于6月1日至6月4日期间分时间段、错峰到校现场初审。监护人按照学校发送的短信通知指引,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预报名学校审核。
◆注意事项:
符合第一、二、三批学位申请条件,未在5月30日至6月2日预报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报,不再接受补申报。剩余学位将统一对外公布用于第四批积分入学招生。
(二)第四批学位申请方式和时间
监护人于7月6日至7月9日(早上8:30-11:30,下午2: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或大学区范围内的学校现场申报。
◆注意事项:
1.符合第四批学位申请条件,报错学校或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学位申报,不再接受补申报。请慎重选择。
2.申报先后顺序不影响录取结果,请家长错峰前往,按学校要求有序登记申请。
3.第四批积分入学项目总分为0分的,不予以录取。
(三)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学位申请方式和时间
1.在我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港澳台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参照大亚湾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执行。入学批次视其父母是否拥有大亚湾房产确定。该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需携带相关资料于5月30日至6月2日(早上8:30-11:30,下午2:30-17:30)到其在大亚湾的居住地所属学区范围内的学校现场申报。
2.其他类别的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于5月30日至6月2日(早上8:30-11:30,下午2:30-17:30)将有关证件及资料交到区管委会A204办公室。核实后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统筹安排到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七、招生流程
时间 | 事项内容 |
5月30日至6月2日 | 第一二三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预报名 |
6月1日至6月4日 | 第一二三批适龄子女到预报名学校现场初审 |
6月5日至7月4日 | 相关部门审核第一二三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学位申报资格 |
7月5日 | 公布第一二三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录取名单 |
7月5日 | 公布第四批积分入学学位数 |
7月6日至7月9日 | 符合第四批学位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报 |
7月10日至7月30日 | 审核第四批学位申报对象积分入学材料 |
7月31日至8月2日 | 第四批学位申报对象积分查询(可通过“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或致电学校查询积分核定结果。对积分核定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积分查询期间前往学校申请复核) |
8月6日 | 公布第四批积分入学录取名单 |
8月7日至8日 | 各批次录取新生注册 |
说明:各批次录取名单在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官网以及学校公告栏公布。 |
八、注意事项
(一)学位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学位,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放弃学位申报,不再接受补报名。
(二)所有批次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携带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小一新生还需携带预防接种证明(登陆粤苗APP打印)到学校注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学位。
九、2024年新建公办学校招生地址及咨询电话
1、大亚湾第六中学(暂定名)(位于西区第三小学南面),招生点设在西区第三小学。
2、自在城配建学校(暂定名)(位于自在城小区,龙海一路边上),小学部招生点设在西区龙山小学;初中部招生点设在西区崇德小学。
各学校已开设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3),招生期间,如有政策疑问,可直接致电学校咨询。5月20日起,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设立临时招生咨询电话:0752-5198501、5198502、5198503,投诉监督电话:0752-5562168(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附件:
1.附件1 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项目和标准.docx
2.附件2 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项目和标准.docx
3.附件3: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情况.xls
4.附件4:2024年大亚湾公办初中招生服务范围示意图.jpg
5.附件5:2024年大亚湾澳头街道公办小学招生服务范围示意图.jpg
2024年仲恺高新区户籍生公办学校招生时间表
2024-05-21,全文共 256 字
+ 加入清单重要提醒:由于我区部分区域人口密度较高,部分学校学位相对紧张,例如位于陈江街道的仲恺高新区第七学校、廖承志红军小学,位于惠环街道的惠州一中仲恺校区、第六中学、第二小学、平南小学,位于潼侨镇的侨冠小学等,以上学校可能仅可录取第一批次学生
,请学生家长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合理做好孩子入学的计划和准备。
事项 | |
5月20日至22日 | 网上预约,然后等待学校派号信息 |
5月23日至26日 | 现场审核(提交资料) |
6月7日前 | 办理入学手续 |
其他招生公告发布时间说明 | |
5月下旬 | 积分入学政策 |
5月下旬 | 民办学校招生政策 |
6月下旬 | 公办学校插班招生信息 |
2024年惠州仲恺户籍生公办学校报名指引(要求+时间+入口)
2024-05-13,全文共 3129 字
+ 加入清单一、基本原则
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分批次报名就读。
二、适用对象
(二)享受户籍生待遇的政策性照顾对象随迁子女。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报名批次
公办学校招收区内户籍新生,按照批次先后顺序录取,具体批次如下:
批次 | 学生类型 | 提供材料 | 录取说明 |
第一批 | 学区内户籍(含集体户),且具有学区内房产 | 1.户口簿 2.购房合同及发票,或者房屋产权证;自建房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出生证(一年级) | 学校学位数大于申请人数的,可全数录取;如学校学位数小于申请人数,则申请人按入户时间先后录取,入户时间相同的按学区内房产有关证件办理时间先后录取。 |
第二批 | 学区内户籍(含集体户),但无学区内房产 | 1.户口簿 2.出生证(一年级) | 1.学校剩余学位数大于申请人数的,可全数录取;如剩余学位数小于申请人数,则申请人按入户时间先后录取。 2.未被本批次录取的学生,将按入户时间先后统筹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
第三批 | 学区外仲恺区内户籍(含集体户),但具有学区内房产 | 1.户口簿 2.购房合同及发票,或者房屋产权证;自建房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出生证(一年级) | 1.学校剩余学位数大于申请人数的,可全数录取;如剩余学位数小于申请人数,则申请人按房产有关证件办理时间先后录取。 2.未被本批次录取的学生,将按学区内房产有关证件办理时间先后统筹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
备注:本表中提及的“学区内房产”的房产所有权人必须是学生监护人,或者是与学生同属于一个户口的直系血亲。排序优先性:“产权人为学生监护人一方”的优先性大于“产权人为学生同一户口的其他直系血亲”。各项证件均须提供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检查完毕后收取复印件,退回原件。 |
政策性照顾对象随迁子女指的是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仲恺好人”“恺旋人才”、优粤惠才卡持卡人(特级、A类和B类)、港澳台及境外人员,以及其他享受户籍生待遇的政策性照顾对象随迁子女。
上述符合政策性照顾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法并结合学位情况,安排居住地(以居住证地址或者产权房地址为准)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在申请就读时,除上表要求的证件外,须另外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四、学区划分
小学招生不以毕业幼儿园为依据,与学生在哪所幼儿园毕业无关。初中招生不以毕业小学为依据,与学生在哪所小学毕业无关。例如学生甲在仲恺第一小学毕业,但其监护人目前的证件地址不在仲恺中学附属初级中学的学区范围,则其不能申报仲恺中学附属初级中学。再如,学生乙虽然不在我区的小学毕业,但该学生的户籍地址在仲恺中学附属初级中学的学区范围,则其可以申报仲恺中学附属初级中学。各学校的学区范围见学区分布图(附件3)。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预约
5月20日至22日,学生监护人使用手机扫描报名二维码(附件1),或者手机登录http://www.zkzxxzs.com:88/bus/pub/login进行预约。每名学生只可申请一所学校。学校根据网上预约信息进行派号,通知学生监护人分时间段、错峰到校提交申请材料。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网上预约的,须由学生监护人联系所申请学校进行电话预约,各学校联系电话见《2024年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联系电话》(附件2)。
(二)现场审核
5月23日至26日,前往所申请学校提交材料接受审核,并确认申报信息。
(三)办理入学手续
6月7日前,学生监护人按学校通知的时间前往所申请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各学校的申请人数不尽相同,办理入学手续的具体时间由各学校确定,学生监护人按学校通知的时间办理手续,在6月7日前办理完成。
六、其他类型招生安排
(一)公办学校招收积分入学新生。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优先录取我区户籍学生,如有剩余学位,剩余学位用于参加积分入学,录取非我区户籍新生。2024年我区对积分入学政策进行优化调整,针对学位相对紧张的区域,允许学生进行两个或者三个志愿申报,按志愿先后和积分排名进行录取。具体规定见后续发布的通告,该通告计划于5月下旬发布。
(二)民办学校招收新生。我区户籍新生或者符合我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非我区户籍新生,可申请就读我区民办学校。申请人数超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须启动摇号程序,通过摇号结果确定录取资格,各民办学校不得私自招生。具体规定见后续发布的通告,该通告计划于5月下旬发布。
(三)公民办学校招收插班生。有剩余学位的公民办学校将统一时间组织开展插班生招生工作,具体规定见后续发布的通告,该通告计划于6月下旬发布。
七、提醒事项
(一)户籍学生报名时间截至5月26日,未按时以户籍生身份申报学校的,视为放弃户籍生批次享有的优先录取资格。
(二)已就读一年级(或者七年级),但隐瞒情况继续报读的,查实后取消入学资格,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三)使用虚假证件申请学位的,查实后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四)逾期未按时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放弃学位。
(五)我区学校的招生工作受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监督,各学校不得私自招生。
(六)警惕卖房广告的学位宣传。部分房地产公司以“现在买九月读”“买房有学位”“学位房”等字眼进行卖楼宣传,承诺买房后可报读某学校,这种忽略学生户籍情况和就读年级就直接下结论的宣传与招生政策不完全相符,具有误导性;部分房地产公司以“最好学校”“顶级公立名校”“第一”等字眼进行卖楼宣传,此宣传行为带有欺骗性且违反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请广大家长朋友以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发布的招生政策为准,在购房前核实信息真伪。
(七)共同抵制违规招生。请广大家长朋友按通告规定报名入学,切勿通过违反规定的各种途径报名。仲恺高新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测验、面试、竞赛活动、引荐等方式进行招生,不得招收借读生(包括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捐资助学款”,不得违规签订入学协议,不得与任何机构或者个人联合违规宣传招生。
(八)警惕招生骗局,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仲恺高新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与各类机构和个人违规合作,或者委托其开展招生培训、测试、面试等进行招生。请广大家长朋友警惕自称“有熟人”“有关系”帮忙获取学位、签订协议保证学位、缴纳学费锁定学位、花钱获取降分录取资格等各类以谋取钱财为目的的招生诈骗活动。如您发现此类现象,请尽量掌握和保留确切证据,并向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或者公安机关举报。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将不断健全招生监督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核查群众举报和舆情线索,严肃查处各类参与违规招生或者虚假宣传行为,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入学秩序。
八、公告查看方式
(一)仲恺高新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仲恺发布”(微服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二)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hzzk.gov.cn。
(三)各幼儿园、中小学公告栏。
九、招生工作咨询
(一)现场咨询地点:“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咨询处”,位于仲恺高新区惠风八路半山云阶6-101号(半山云阶销售中心左侧)。
(二)咨询时间:5月13日至8月30日,工作日9:00至12:00,15:00至17:30。
(三)咨询电话:0752-2612175,监督电话:0752-3278741。
2024年惠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岗位信息
2024-03-28,全文共 247 字
+ 加入清单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师范类专业(心理健康岗位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段或本科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
3.在惠城区公办学校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在岗合同制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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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惠阳公办学校户籍新生招生入学通告
2023-02-07,全文共 844 字
+ 加入清单为提前部署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让广大家长有充足时间做好孩子的入学准备,保障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现将2023年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户籍新生入学办法,向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监护人)通告如下:
一、基本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2023年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学区内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积分入学”的办法。具体积分指标、各项指标的分值和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二、招生批次
第一批: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的;
第二批:有学区内房产且户籍在申报学校所属镇街内的;
第三批:只有学区内户籍的。
三、录取入学
(一)按照上述三个批次,依次进行招生录取。如果本批次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果本批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二)各批次未被录取者,由区教育局按积分高低统筹调配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如总积分相同的,按“住房保障”指标分值的高低,依次调配就读;如“住房保障”积分相同的,按“户籍”指标分值的高低,依次调配就读;如“住房保障”积分和“户籍”积分均相同的,一并统筹调配安排就读。
2023年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序号 | 积分 指标 | 积分指标说明 | 分值 (最高) | 提供材料及说明 |
1 | 住房 保障 | 近5年具有学区内产权房,每月计1分。 | 60分 | 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结果) |
2 | 学区内户籍 | 近5年具有学区内户籍,每月计1.5分。 | 90分 | 户口本 |
3 | 学区外镇街内户籍 | 近5年具有学区外本镇街内户籍,每月计1分。 | 60分 | 户口本 |
说明 | 1.积分可任选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进行计算,不累加计分。 2.计算日期至当年5月31日止,“近5年”是指从当年5月31日向前推5年。 3.“产权房”是指产权属于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直系亲属。 4.所有证件或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供工作人员核查;提交的复印件需提交人签名,并写上“与原件相符”。 |
2024年惠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专业目录
2024-03-28,全文共 1328 字
+ 加入清单公开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专业目录 | ||||||||
序号 | 招聘科目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本科专业与代码 | 研究生专业与代码 | 其它要求 | ||
1 | 语文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B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A0501 | 中国语言文学 | 1.小学教育专业仅限报考小学学段岗位; 2.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招聘科目一致。 |
B040107 | 小学教育 | A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方向) | |||||
A040113 | 学科教学硕士(语文方向) | |||||||
A040115 | 小学教育硕士(语文方向) | |||||||
2 | 数学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B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A0701 | 数学 | |
B040107 | 小学教育 | A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方向) | |||||
A040113 | 学科教学硕士(数学方向) | |||||||
A040115 | 小学教育硕士(数学方向) | |||||||
3 | 英语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B050201 | 英语 | A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
B040107 | 小学教育 | A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英语方向) | |||||
A040113 | 学科教学硕士(英语方向) | |||||||
A040115 | 小学教育硕士(英语方向) | |||||||
4 | 体育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B040201 | 体育教育 | A0403 | 体育学 | |
A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体育方向) | |||||||
A040113 | 学科教学硕士(体育方向) | |||||||
A040115 | 小学教育硕士(体育方向) | |||||||
5 | 美术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B130401 | 美术学 | A1304 | 美术学 | |
B130413 | 美术教育 | A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美术方向) | |||||
A040113 | 学科教学硕士(美术方向) | |||||||
A040115 | 小学教育硕士(美术方向) | |||||||
6 | 音乐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B130202 | 音乐学 | A130201 | 音乐与舞蹈学 | |
B130212 | 音乐教育 | A130202 | 音乐硕士 | |||||
A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音乐方向) | |||||||
A040113 | 学科教学硕士(音乐方向) | |||||||
A040115 | 小学教育硕士(音乐方向) | |||||||
7 | 信息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B040104 | 教育技术学 | A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B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A040114 | 现代教育技术硕士(专业硕士) | |||||
A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信息方向) | |||||||
A040113 | 学科教学硕士(信息方向) | |||||||
A040115 | 小学教育硕士(信息方向) | |||||||
8 | 物理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B070201 | 物理学 | A0702 | 物理学 | |
A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物理方向) | |||||||
A040113 | 学科教学硕士(物理方向) | |||||||
9 | 心理健康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B071201 | 心理学 | A040201 | 基础心理学 | 1.小学教育专业仅限报考小学学段岗位; 2.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招聘科目一致。 |
B071202 | 应用心理学 | A040202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
A040203 | 应用心理学 | |||||||
A040204 | 应用心理硕士(专业硕士) | |||||||
A040205 | 心理健康教育硕士(专业硕士) | |||||||
10 | 道法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B030503 | 思想政治教育 | A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
A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道法、思政方向) | |||||||
A040113 | 学科教学硕士(道法、思政方向) | |||||||
11 | 历史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B060101 | 历史学 | A0601 | 历史学 | |
A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历史方向) | |||||||
A040113 | 学科教学硕士(历史方向) | |||||||
12 | 地理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B070501 | 地理科学 | A0705 | 地理学 | |
A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地理方向) | |||||||
A040113 | 学科教学硕士(地理方向) | |||||||
13 | 生物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B071001 | 生物科学 | A0710 | 生物学 | |
A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生物方向) | |||||||
A040113 | 学科教学硕士(生物方向) |
惠上学公办学校怎么网上报名?(系统入口+操作流程)
2024-04-22,全文共 110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户籍新生入学预警
2024-03-21,全文共 854 字
+ 加入清单为提前向广大家长告知我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有关信息,引导家长形成合理预期、做出正确选择,根据全区幼儿园和小学提供的本区户籍儿童少年人数,结合我区各镇街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近年常态招生情况和2024年招生形势,现发布2024年我区部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户籍生入学预警信息。
一、户籍儿童和少年入学预警信息
1.淡水街道
学校名称 | 入学年份 | 预警等级 | 备注 |
惠阳区第一中学 | 2023年 | 红 色 | 学区内户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户籍生积分未录取者需接受调配就读。 |
2024年 | 红 色 | ||
惠阳中山中学 | 2023年 | 红 色 | |
2024年 | 红 色 | ||
淡水第八小学 | 2023年 | 红 色 | |
2024年 | 红 色 | ||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小学部 | 2023年 | 红 色 | |
2024年 | 红 色 | ||
淡水土湖小学 | 2023年 | 红 色 | |
2024年 | 红 色 | ||
淡水第十二小学 | 2023年 | 红 色 | |
2024年 | 红 色 | ||
淡水石桥小学 | 2023年 | 红 色 | |
2024年 | 红 色 | ||
惠阳区崇雅中学 | 2023年 | 橙 色 | 学区内户籍人数接近招生计划数。随迁子女积分名额很少、录取分数高。 |
2024年 | 橙 色 | ||
惠阳区半岛学校 初中部 | 2023年 | 橙 色 | |
2024年 | 橙 色 | ||
淡水第九小学 | 2023年 | 橙 色 | |
2024年 | 橙 色 | ||
淡水第六小学 | 2023年 | 橙 色 | |
2024年 | 橙 色 | ||
淡水中心小学 | 2023年 | 黄 色 | 学区内户籍人数接近招生计划数。随迁子女积分名额少、录取分数较高。 |
2024年 | 黄 色 | ||
淡水大埔小学 | 2023年 | 黄 色 | |
2024年 | 黄 色 | ||
淡水第一小学 | 2023年 | 黄 色 | |
2024年 | 黄 色 | ||
淡水群力小学 | 2023年 | 黄 色 | |
2024年 | 黄 色 |
2.秋长街道
学校名称 | 入学年份 | 预警等级 | 备注 |
惠阳叶挺红军中学 | 2023年 | 橙 色 | 学区内户籍人数接近招生计划数。随迁子女积分名额很少、录取分数高。 |
2024年 | 橙 色 |
二、温馨提醒
(一)请广大家长根据上述预警信息,充分考虑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孩子入学的计划和准备。
(二)以上预警信息为预测预告性质,具有不确定性,仅供广大家长参考,请勿作为家庭购房和迁户的依据。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9日
惠城区2024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申请须知
2024-01-04,全文共 1971 字
+ 加入清单一、适用对象
具备申请转入学校起始年级入学条件(小孩户籍在学区范围内),因房产动迁等原因迁入户籍的适龄学生(六年级和九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二、转学原则
参照起始年级学区范围和入学条件,由学区内学校受理,视学区内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如申请转入学校相应年级没有剩余学位,则不允许转入。如申请转入学校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相应年级剩余学位数时,在具备申请转入学校起始年级入学条件前提下,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照学生房、户情况及学生户籍迁入学区内时间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剩余的学生根据周边学校学校学位等情况统筹调剂转入。
三、转学条件
(一)申请转入第一小学、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第十五小学、南坛小学、下埔小学、南坛小学鼎峰分校、上排小学、光彩小学、实验小学、李瑞麟小学、富民小学、第十一小学金榜分校、江东学校、惠南学校、合生实验学校、惠兴小学、鸿昌小学、中洲实验小学、德威学校、金石学校、第十一小学方直分校、新湖小学、第十一小学(南校区)、翠竹学校、第十六小学、东升学校、惠州中学实验学校、惠台学校、第五中学(含小学部)、第一中学下埔校区等31所学校的,须符合“房户一致且直系亲属”(房产证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一致,且适龄儿童与房产证权属人、户口簿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条件。
(二)申请转入第一小学等31所学校以外的,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三)如填写年级没有剩余学位的学校,且不服从调剂的,则视为无效申请,将不给予受理和转入安排。
(四)第一小学、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第十一小学金榜分校、第十一小学方直分校、第十一小学(南校区)、第十五小学、惠兴小学、江东学校、翠竹学校、南坛小学、下埔小学、南坛小学鼎峰分校、上排小学、光彩小学、实验小学、李瑞麟小学、富民小学、新湖小学、惠南学校、德威学校、第五中学、合生实验学校、第一中学下埔校区等24所学校不接受调剂申请。
四、申请程序
法定监护人凭规定的学生户口簿、房产证、学籍基本信息表(或本学期年级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材料到起始年级所属学区学校递交转学申请,受理学校于规定时间内汇总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学生家长按所安排转入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转入相关手续。
法定监护人向起始年级学区内学校递交转学申请材料,经受理审核后系统上填写《转学申请信息》
受理学校汇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学生家长按所安排转入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转入相关手续。
五、审核流程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审核程序:法定监护人向起始年级学区内学校递交转学申请→受理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六、所需证件
转学申请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一)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二)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第一小学、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第十五小学、南坛小学、下埔小学、南坛小学鼎峰分校、上排小学、光彩小学、实验小学、李瑞麟小学、富民小学、第十一小学金榜分校、江东学校、惠南学校、合生实验学校、惠兴小学、鸿昌小学、中洲实验小学、德威学校、金石学校、第十一小学方直分校、新湖小学、第十一小学(南校区)、翠竹学校、第十六小学、东升学校、惠州中学实验学校、惠台学校、第五中学(含小学部)、第一中学下埔校区等31所学校,须提供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房产证)。
(三)《学籍基本信息表》(由转出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或本学期年级证明材料)。
七、转学受理和批复时间
(一)申请时间:2024年1月8日至1月10日。
(二)批复时间:春季学期开学前一周内。
八、有关说明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转学申请的,原则上不再受理。
(二)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和安排。
(三)法定监护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或年级填写有误,经查实,取消转学申请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四)中心区公办学校学位紧缺,建议非必要不申请。
(五)在惠城区工作、投资及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港澳台人士和国际人士申请随迁子女(港澳台籍或外籍)入读公办学校,持有惠州市特级、A、B类人才卡的人士申请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可于2024年1月8日至1月10日到持相关证件材料(子女及父母护照、通过行证、出生证明、居住地居住证明或房产证)到惠城区教育局教育股104室登记,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配公办学校。
(六)如有疑问,可拨打相应学校或区教育局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详见附表)。
(七)市区中心区初中、小学学区范围详见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找“惠城区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市直)七年级和一年级户籍生招生公告”点击公告附件《2023年惠城区市区中心区中小学学区示意图》。
附件:惠城区中小学公办学校咨询电话
惠城区教育局
2024年1月3日
2024年惠阳小学初中学校咨询电话(公办)
2024-03-22,全文共 1501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地址 | ||||
学校属地 | 学校名称 | 咨询电话(区号:0752) | 学校详细地址 | |
区直属 | 广东惠阳高级中学 | 2258971 | 惠城区惠新中街1号 | |
惠州市惠阳区崇雅中学 | 3350424 | 淡水街道崇雅路3号 | ||
惠州市惠阳区第一中学 | 3808606 | 淡水街道承修二路8号 | ||
惠阳中山中学 | 3808986 | 淡水街道南湖路一号 | ||
惠州市惠阳区第四中学 | 3873039 | 淡水街道叶挺西路229号 | ||
惠州市惠阳区第八中学和附属小学 (原惠阳实验学校) | 3727028/3819969 | 淡水街道北环路12号 |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第八小学 | 3252038/3266933 | 淡水体育文化路7号 | ||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 | 6518666转8306 | 淡水街道星河东七路1号 | ||
惠州市惠阳区半岛学校 | 3826105 | 惠阳区淡水金秋大道206号 | ||
惠阳竹贤学校 | 3352851 | 淡水街道竹贤坊七号 | ||
惠州市惠阳区凤凰山学校 | 3292998/3819001 | 淡水街道凤凰山路1号 | ||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 | 3525500 | 新圩镇东风高屋村牧云溪谷花园 |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第九小学 | 3696988 | 淡水街道土湖白云坑 | ||
惠州市惠阳区第五中学附属小学 | 3839806 | 淡水街道新桥村惠阳雅居乐花园 | ||
惠州市惠阳区第五中学 | 3839805 | 淡水街道新桥村惠阳雅居乐花园 | ||
惠州市惠阳区第七中学 | 3892188 | 淡水街道迎宾路纳清二街 | ||
惠州市惠阳区第七中学附属小学 | 3892188 | 淡水街道迎宾路纳清二街 |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第十小学 | 3823576 | 淡水街道保利阳光城 | ||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小学 | 3813979 3813980 | 淡水街道兴国路6号 |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第八小学三和分校 | 3826088 | 三和街道联星路80号 |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第十二小学 | 3816722 | 淡水街道演达二路11号 |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第十四小学 | 3825609 | 淡水街道白云工业大道23号 |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第十六小学 | 3825659/3825651 | 淡水石园西街4-14号 | ||
淡水街道 | 淡水教育指导中心 | 3365228 3378989 | 淡水大华一路58号 | |
秋长街道 | 中国工农红军惠阳叶挺红军中学 (原惠州市惠阳叶挺中学) | 3563632 | 秋长街道鹏北路21号 | |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教育指导中心 | 3765716/3765718 | 秋长学林路168号 | ||
三和街道 | 三和教育指导中心 | 3509161、3501628 | 惠阳三和街道文化路 | |
惠州市惠阳区三和第三小学 | 3299083 | 惠阳区三和街道振业城小区 | ||
沙田镇 | 惠阳区沙田中学 | 3752982 | 沙田镇培英路1号 | |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教育指导中心 | 3728005、3728187 | 沙田镇育才巷3号 | ||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第二小学 | 3755983 | 润杨溪谷小区内 | ||
新圩镇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中学 | 3333242 | 新圩镇石岗吓 | |
惠州市惠阳区约场中学 | 3338062 | 新圩镇约场村 |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第二中学 | 3338177、3338187 | 新圩镇高屋村锦云路 |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第二中学附属小学 | 3338177、3338187 | 新圩镇高屋村锦云路 |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教育指导中心 | 3333390 | 新圩镇东门街12号 | ||
镇隆镇 | 惠阳区镇隆中学 | 3252988/3252269 | 镇隆镇镇隆中学 | |
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教育指导中心 | 3955116 | 镇隆镇景湖小区直三街3号 | ||
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第二小学 | 3955680 | 镇隆镇联溪村天健阳光花园二期项目东侧 | ||
永湖镇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中学 | 3714152 | 永湖镇中学路60号 |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教育指导中心 | 3714159 | 永湖镇居委会永良路120号 | ||
良井镇 | 惠阳区良井中学 | 3653556 | 良井镇西门街18号良井中学 | |
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教育指导中心 | 3656202 | 良井镇霞角村 | ||
平潭镇 | 惠阳区平潭中学 | 3302829/3300086 | 平潭镇沿路街一号 | |
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教育指导中心 | 3300193 | 平潭镇平新一街31号 |
2024年惠城区公办中小学积分入学报名工作指南
2024-04-22,全文共 1670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24年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入学条件及申请流程公告》 (见3月25日“惠城发布”公众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积分入学相关工作流程公告如下:(以下各时间节点为初定,如因故未能如期,以“惠城发布”后续相关公告为准)
积分工作流程:网上信息填报→到受理点初审→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公布积分结果→复核→公布积分学校及学位数→填报志愿→公布录取结果→办理入学手续。
一、网上信息填报
1.时间:4月28日9时至30日18时。
通过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进入“惠上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填报指引见《积分入学网上信息填报操作指引》(附件1)。
(惠上学报名系统)
(未能网上信息填报成功的,可以在5月10日、11日、12日、14日受理点审核资料时前往审核点线下报名)
2.随迁子女为港澳台、国外户籍,父母为大陆户籍的申请人,请于5月10日、11日、12日、14日前往惠城区教育局服务大厅线下报名,无需参与网上信息填报。
3.说明:
信息填报时须选择居住地所在镇(街)受理点,同时,报名一年级的申请人应选择小学受理点;报名七年级的应选择初中受理点(如报名时受理点填写错误,要在后续受理点审核资料时先前往填报的受理点注销,再前往正确受理点线下报名)。受理点为积分资料初审地点,仅负责资料审核,并非志愿学校;积分入学志愿学校名单暂定于7月中旬发布。
二、受理点审核资料
1.时间:5月10日、11日、12日、14日
申请人按照积分入学初审材料表(见下表)准备好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保、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等部分佐证材料开具方式见《积分入学部分佐证材料开具指引》,附件2),按时前往受理点进行初审。
2.说明:
申请人通过初审,并在确认表签字确认后,不得变更申报材料(不得补交材料、不得更改材料类型、不得变更材料持有人、不得变更居住地所在镇(街))。
三、职能部门审核材料
时间:5月至6月
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初审后的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核实更新,重新审核报名资格、计算积分分数。
四、公布积分结果
时间:6月中下旬
积分审核结果查询指引后续将在“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申请人可向受理点或通过“惠上学报名系统”查询积分情况。
五、复核
时间:6月下旬
申请人携带好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受理点申请进行复核。
六、公布积分学校及学位数
时间:7月中旬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公众号发布公告(后续具体时间节点,以该公告为准)。
七、填报志愿
时间:7月中旬
申请人进入“惠上学报名系统”,点击“查询结果/志愿填报”按钮,填报居住地所在镇(街)中的一所积分学校。
特别提醒:1.区内非中心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镇(街))户籍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所在镇(街)应按照户籍生政策入学,不得申请其户籍地所在镇(街)积分入学学校,否则填报志愿无效;2.申请人不得填报居住地所在镇(街)以外学校,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八、公布录取结果
时间:7月下旬
积分入学录取名单在受理点学校和申请积分学校公示,申请人也可进入“惠上学报名系统”,点击“查询结果/志愿填报”按钮查询录取情况。
录取规则:根据家长志愿学校积分高低进行录取。如果遇到积分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1至第5的顺序,按各指标项积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如果各项指标积分均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1至第5的顺序,按办理时间先后排序进行录取。
九、办理入学手续
时间:7月下旬
申请人持报名确认表、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被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特别提醒:
1.本公告中各报名流程时间节点为暂定时间节点。请各位家长及时关注“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以最新通知为准。
2.请各位家长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一律不予补办。
附件:
惠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1日
2024年惠阳户籍生就读公办学校积分项目有哪些?
2024-03-21,全文共 362 字
+ 加入清单批次 | 积分说明 | 分值 | 需提供材料 | |
第一批 | 学区内住房 | 近5年具有学区内产权房,每月计1分。 | 60分 | 房屋产权证 (或不动产登记结果) |
学区内户籍 | 近5年具有学区内户籍,每月计1.5分。 | 90分 | 户口本 | |
第二批 | 学区外本镇(街)内户籍 | 近5年具有学区外本镇(街)内户籍,每月计1分 | 60分 | 户口本 |
学区内住房 | 近5年具有学区内产权房,每月计1分。 | 60分 | 房屋产权证 (或不动产登记结果) | |
第三批 | 学区内户籍 | 近5年具有学区内户籍,每月计1分。 | 60分 | 户口本 |
说明 | 1.计算日期至2024年5月31日止,“近5年”是指从2024年5月31日向前推5年(60个月)。 2.学区内住房中的“房屋产权证”应属于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监护人。 3.学区内户籍、学区外本镇街内户籍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 4.所有证件或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供工作人员验核,复印件需提交人签名并写上“与原件相符”。 |
2023年博罗园洲公办小学学校学区
2023-06-06,全文共 882 字
+ 加入清单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及招收对象
1.园洲中心小学学区范围:园洲文化长廊(中心排渠)以南至东江边;中园路、滨南路(延伸8米路东江边)以东至上南村、学佬村与禾山村交界。包括以下小区:君悦湾、御景半岛、上南公寓、盛园华府、假日名城、御园别墅、东江华庭、润福一号、富龙花园、名巨新城
招收对象:(1)上南村及学佬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居委会居民园洲户籍的适龄儿童;(3)在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人口子女适龄儿童。
2.园洲第二中心小学学区范围:园洲文化长廊(中心排渠)以南至东江边;中园路、滨南路(延伸8米路东江边)以西至下南地段,包括以下小区:淦稳大厦、华悦名苑、浅水湾、东洲花园、中心花园、华龙中心城、凯雅名苑、刘屋公寓、城市星座(广场花园)、春语城(世纪名苑)、星汇绿洲、园宾花园
招收对象:(1)刘屋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居委会居民园洲户籍的适龄儿童;(3)在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人口子女适龄儿童(在本学区居住的下南陈屋户籍生在蓓蕾小学就读)。
3.园洲阵村小学学区范围:园洲文化长廊(中心排渠)以北至阵村村与沙头村交界;水电路以东至丰平大道。包括以下小区:御景豪庭、信鸿广场、信鸿花园、水岸香洲、园洲花园、名远幸福里
招收对象:(1)阵村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居委会居民园洲户籍的适龄儿童;(3)在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人口子女适龄儿童。
4.园洲梁契权小学学区范围:高头村、江头村、白耀前村分别服务人口区域。包括以下小区:正黄金色云庭、汇园国际
招收对象:1.高头村、江头村、白耀前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居委会居民园洲户籍的适龄儿童;3.在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人口子女适龄儿童。
5.其他公办小学和分校点学区范围:以学校及教学点服务人口区域为范围。其中,园洲禾山小学包括小区:欣旺达新能源产业基地,园洲田头小学包括小区:碧桂园、博业花园、保利-堂悦花园
招收对象:(1)本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居委会居民园洲户籍的适龄儿童;(3)在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人口子女适龄儿童。
惠州市惠城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公告
2024-03-28,全文共 5228 字
+ 加入清单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是惠州市的中心区和市政府所在地,是东江流域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毗邻香港、深圳、东莞,素有“粤东门户”“粤东通衢”“半城山色半城湖”之美誉,惠州市最优质的教育、医疗、生活配套均集聚于此。惠城具有深厚的文化根性,这里飘扬着千年历史的古风余韵,传承着岭南名郡的悠远文明,苏东坡、杨万里等文人墨客曾旅居此地,清朝“铁笔御史”邓承修在丰湖书院开馆讲学,“阐教育才”的归善学官六百载读书声不绝,为惠城形成独具特色、博大深厚的教育文化积淀了丰富的历史底蕴。步入新时代,惠城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摆在利长远、强支撑的突出位置,努力以新思路开辟发展新赛道,先后创成“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广东省教育强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等,教育惠民水平不断提升,整体发展水平处在全市前列。
为满足惠城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9〕23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40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师范类专业(心理健康岗位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段或本科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
3.在惠城区公办学校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在岗合同制教学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以及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及专业;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况不纳入招聘范围: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惠城区在职在编教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其它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笔试+面试。
四、待遇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9:00至4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请扫描或识别二维码(二维码将于4月2日添加至附件中),进入教师招聘小程序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请应聘者进入小程序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惠城区教育局发布的招聘岗位,并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选择考点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等,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
3.考点选择:笔试设广州和惠州两个考点,网上报名时考生可就近选择其中一个考点参加笔试(只能选择其中一个)。
4.志愿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JPG文件格式):
(1)近期蓝底免冠彩照。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学历证书,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4)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有要求师范类专业的,成绩单中须有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完整成绩单,所有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
(5)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编内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非编内教师由用人单位提供)。
(7)港澳居民还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驻惠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须提供惠城区双拥办开具的《驻惠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证明》。
(9)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加分材料等)。
6.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报名提交成功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5)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加分规定的,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不按要求上传有效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同一材料上传信息点如有多页的,请逐一对每一页材料拍照后,再将每张图片由上至下拼接成一张JPG长图上传,严禁将多页材料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上。上传前务必保证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辩认,否则,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主要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网上报名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请考密切关注。
(三)准考证打印
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开放准考证打印,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招聘系统查询窗口,复制准考证链接后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笔试设广州和惠州两个考点,考生可选择其中一个考点参加笔试(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对象,如未达规定比例,则按实际符合资格复审及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资格复审及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试讲或说课,满分均为100分。
3.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或说课成绩×50%。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序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者排前;若主考官评分又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分者排前)。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起薪时间为2024年9月1日。
六、优惠政策
(一)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二)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教辅人员报考乡镇学校的(含横沥镇、芦洲镇、汝湖镇、三栋镇及马安镇学校,小金口街道和水口街道村小或教学点,不含小金口中学、小金口中心小学、水口中学、水口中心小学),在惠城区公办学校服务满1年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分,满2年的加2分,依次类推,最高加8分。
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政策的取最高加分值,不累计加分,笔试原始成绩未达60分合格线的不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三)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政〔2022〕1249号)、《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惠府〔2022〕17号)等有关规定的驻惠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年龄放宽至40岁(即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不要求师范类专业毕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合同制教学人员是指由惠城区教育局招聘并与聘用学校签订3年劳动合同的在职在岗人员;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70分,面试未达到7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五)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按《聘用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惠城区人社局、惠城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七)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被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不能调动或辞职;
(九)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该岗位进入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经批准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2024届毕业生,均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八、本公告由惠城区2024年招聘中小学编内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312、2677403(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确认)。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惠城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7日
2024年大亚湾公办小学招生计划+咨询电话
2024-05-30,全文共 1355 字
+ 加入清单学校 | 招生计划 | 咨询电话 | 地址 |
澳头实验学校 小学部 | 200 | 0752-5533168 | 澳头大塭坝路33号 |
澳头第一小学 | 500 | 0752-5536696 | 澳头教育路10号 |
澳头光亚小学 | 150 | 0752-5574000 | 澳头妈庙一村118号 |
澳头第六小学 | 250 | 0752-5716627 | 澳头街道中兴六路209号太东天樾湾 |
澳头黄鱼涌小学 | 250 | 0752-5599799 | 澳头黄鱼涌村 格坑村小组 |
澳头第五小学 | 200 | 0752-5198986 | 大亚湾区澳头泰安路与泰兴路交叉口东220米 |
澳头第二小学 | 200 | 0752-5567581 | 澳头街道泰祥路6号 |
大亚湾区实验学校小学部 | 300 | 0752-5536696 | 中心北区德政路 |
澳头育英小学 | 200 | 0752-5563500 | 澳头岩前村前新路1号 |
澳头东升小学 | 50 | 0752-5533949 | 澳头东升村224号 |
西区第一小学 | 400 | 0752-5102056 | 西区大亚湾大道227号 |
西区第六小学 | 250 | 0752-5109162 | 西区上杨石屋 |
西区兴汉小学 | 200 | 0752-5105802 | 西区东联大道7号 |
西区龙山小学 | 200 | 0752-5183991 | 西区塘尾村石古背32号 |
自在城配建学校 小学部(暂定名) | 350 | 0752-5183991 | 自在城小区内(招生地点设在龙山小学) |
西区第五小学 | 250 | 0752-5102529 | 西区河西路二路 |
西区第七小学 | 250 | 0752-5102892 | 西区公园上城小区 |
西区第八小学 | 200 | 0752-5102022 | 西区街道响水北路24号 |
西区崇德小学 | 300 | 0752-5207560 | 西区上田村 |
西区第二小学 | 150 | 0752-5200432 | 西区新寮村92号 |
大亚湾珠江实验小学 | 300 | 0752-5569107 | 珠江东岸小区内 |
西区实验学校蓝岸分校小学部 | 100 | 0752-5558780 | 卓越蔚蓝海岸小区 |
西区樟浦小学 | 250 | 0752-5200007 | 西区樟浦村 |
西区一小第一分校 | 250 | 0752-5569729 | 冠华城桂香园小区内 |
西区第三小学 | 200 | 0752-5577182 | 西区新畲村 |
西区荷茶小学 | 200 | 0752-5203709 | 西区荷茶桥背村87号 |
西区一小第二分校 | 150 | 0752-5569061 | 合生紫悦府小区内 |
西区道南小学 | 200 | 0752—5369933 | 西区南边灶安置区 |
西区第九小学 | 250 | 0752-5553712 | 西区西南大道88号龙光城北区 |
北大新世纪大亚湾实验学校 | 250 | 0752-5284733 | 西区荣佳国韵小区 |
西区宣平小学 | 50 | 0752-5280560 | 西区老輋村光明小组 |
西区第四小学 | 50 | 0752-5207916 | 西区塘布村塘二队64号 |
大亚湾京师实验学校小学部 | 300 | 0752-5550589 | 卓越蔚蓝海岸小区 |
华中师大附属惠州 大亚湾小学 | 250 | 0752-5830418(上班期间) 0752-5830416(上班期间) 0752-5830417(暑假期间) | 西区西南大道88号龙光城南区 |
西区实验学校 小学部 | 150 | 0752-5168830 | 西区龙山一路老畲村 |
西区第二实验学校 小学部 | 200 | 0752-5569073 | 招生设在华中师大附属惠州大亚湾小学内 |
华中师大附属惠州大亚湾第二小学 | 250 | 0752-5100061 | 西区西南大道88号龙光城北区 |
霞涌第一小学 | 300 | 0752-5580266 | 霞涌霞光二路 |
霞涌义联小学 | 100 | 0752-5538390 | 霞涌义联村、下澳村小组 |
霞涌第二小学 | 150 | 0752-5201823 | 霞涌小径湾社区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