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城市便民服务

0

惠州年度

惠州年度专题栏目,提供与惠州年度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惠州年度问题。

分享

浏览

1577

文章

2583

2024年度广东选调优秀毕业生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3-11-23,全文共 335 字

+ 加入清单

时间:12月17日

科目:共2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点:在北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5地设置考点,报考者报名时需选择笔试地点。

注意: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完成笔试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注:关于准考证打印: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者可于2023年12月13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选调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推荐阅读<<<<<

2024年广东选调应届生惠东岗位一览表

展开阅读全文

惠州个税年度汇算标准申报(附流程)

2024-02-18,全文共 281 字

+ 加入清单

惠州居民个人都可以使用标准申报进行年度汇算申报。

标准申报、退税/缴税流程:图源:广东税务

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度民航在广东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通知

2023-11-13,全文共 3202 字

+ 加入清单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高校:

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民航在我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计划

招生院校共3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送培单位共3家: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各招生院校和送培单位(下称“招飞单位”)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附件1)。

二、招生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男性,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执行。

(二)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17)》及各招飞单位条件要求,学生可参考《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附件2)。具体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详见各招飞单位公布的简章。

(三)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审查规定》及各招飞单位标准。

(四)文化条件:高考选考科目必须为物理+化学+其它,外语语种限英语,文化课总分达到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的总分和单科成绩要求。

(五)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

三、招生管理

(一)省招生办统一部署,各地市与各招飞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地市要安排专人负责,各有关中学要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导处、年级长、班主任和校医等组成的招飞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民航招飞工作。

(二)按照各招生院校为主体、航空公司深度参与的原则,我省2024年民航招飞工作高考前的宣传动员、预选初检、体检鉴定、民航航空背景审查等选拔工作,由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各招生院校和送培单位组成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三)凡报考民航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都须在中学报名,报名时考生须认真了解相关招生院校及其对应的送培单位详细信息与招生要求,由考生自主选择招生院校,参加由招飞单位在统一时间、地点组织的预选初检。考生预选初检合格,方可参加由各招飞单位分别组织的上站体检与背景审查,且必须参加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普通体检、考试和填报高考志愿。

(四)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在向各招飞单位申请报名同时,必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下称“招飞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并参加后续招飞选拔工作。考生通过招飞系统中确认并生成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考生未在招飞系统确认并生成“有效招飞申请”的,不得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

四、招生程序

(一)第一阶段:高考前选拔工作

1.宣传动员(2023年11月)

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统筹组织属地中学,利用宣传栏、网站和广播等方式,全面宣传2024年度民航招飞政策要求,鼓励综合素质好、高考成绩预估高于本科线的学生报名参选。各招飞单位组成宣传组,与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后,赴相关中学对学生进行面对面宣传动员和答疑解惑,现场发放海报简章。

2.招飞报名(2023年11月中下旬)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在所属中学报名,并填写《2024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附件3)留存待初检。报名结束后,各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填写《2024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附件4),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名册汇总到属地招生考试机构。

(2)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收齐名册后,于2023年12月3日前将名册电子版发送到南方航空招飞邮箱(zhaofei@csair.com),供招飞单位使用。

3.预选初检(2023年12月)

根据报名情况,招飞单位在各地市设立集中面试点对考生进行预选初检(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5)。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测场地布置工作(检测场地要求见附件6)。

考生预选初检时须携带《2024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预选初检合格名单在各招飞单位指定的网站公布。

4.上站体检(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

预选初检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参加由各招飞单位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鉴定标准》组织的上站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各招飞单位另行通知。

5.背景审查(2024年3月—5月)

背景审查工作在体检之后进行,由招飞单位按照民航及招飞单位招收空勤人员背景审查的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实施,各学校应给予支持与配合,如实反映学生表现情况。

6.填报系统信息(2023年11月—2024年5月)

为统一管理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高考前的选拔工作,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根据民航局及各招飞单位的安排,登录“招飞系统”进行信息查询、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组合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背景审查、有效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招飞系统于2024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二)第二阶段:高考后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

1.填报志愿

各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在《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目录》中,各招生院校为各航空公司委培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将统一列于本校的国标代码之下,不同航空公司在同一招生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以不同的专业组及专业代码区分。

由于今年民航在广东有3家送培航空公司和3所招生院校进行招生,通过高考前招飞选拔的考生必须根据本人在“招飞系统”中填报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提前批填报对应的招生院校专业组和专业代码,即“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的志愿必须与“招飞系统”的“有效招飞申请”一致,否则不能录取。如提前批未能录取,不影响考生报考后续其他批次普通院校。

2.投档录取

(1)严格按照民航局划定的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总分和英语单科分数),在体检合格、背景审查合格且在“招飞系统”填报确认了“有效招飞申请”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2)投档时,省招生办按合格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进行投档,招生院校按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已被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校志愿的录取。

五、入学复查及其他

(一)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发现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复查合格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技术、学习等原因停飞的,可按照国家或普通高校的相关规定申请改学其它地面专业。

(二)其他

考生须通过各招飞单位公布的招飞简章和招生章程具体了解选考科目、体检要求、体检费用支付方式和招生录取原则要求等相关信息。被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以及毕业后的就业及待遇,请查看相关航空公司以及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及网页。

六、工作要求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招飞单位要高度重视民航招飞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维护我省良好招生秩序,维护中学正常教学秩序。各招飞单位要认真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组织好在粤招飞工作。

请各地市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县(市、区)招生办及中学。

附件:

1.2024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计划情况一览表

2.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3.2024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

4.2024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

5.2024年民航招飞广东预选初检时间表

6.2024年度民航招飞面试站基本设施及要求

7.2024年度民航招飞工作时间表

8.各招飞单位联系方式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

查看附件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惠州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2024-02-18,全文共 400 字

+ 加入清单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二)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三)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四)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度惠州各选调机关咨询电话汇总

2023-11-23,全文共 358 字

+ 加入清单

惠州咨询电话

选调对象和高校范围

选调对象为部分国内高校202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部分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

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以及专升本(专插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对象范围。

推荐阅读<<<<<

2024年广东选调生仲恺高新区岗位信息

2024年广东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公告

2024-02-21,全文共 3982 字

+ 加入清单

一、汇算的主要内容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二、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三、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二)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三)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四)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填报不符合规定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对于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五、办理时间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六、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提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3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七、办理渠道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八、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

纳税人办理汇算,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附件2、3),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提供佐证材料。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汇算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存在股权(股票)激励(含境内企业以境外企业股权为标的对员工进行的股权激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情况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备案。同时,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同一单位多次取得股权激励的,由该单位合并计算扣缴税款。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不同单位取得股权激励的,可将之前单位取得的股权激励有关信息提供给现单位并由其合并计算扣缴税款,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合并申报。

九、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2023年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汇算申报、多次股权激励合并申报的纳税人确定其主管税务机关。

十、退(补)税

(一)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办理退税,2023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APP或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

申请2023年度汇算退税及其他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二)办理补税

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纳税人送达有关税务文书,对已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通过个税APP及网站等渠道进行电子文书送达;对未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以其他方式送达。同时,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十一、汇算服务

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并通过个税APP及网站、12366纳税缴费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

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个税APP及网站,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为汇算做好准备。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同时,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独立完成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

十二、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四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执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服务与征管规定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1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pdf

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pdf

3.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pdf

来源: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21099/content.html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度广东选调生网上报名系统是什么

2023-11-23,全文共 642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yxks/index.do

报名流程

1.报名。报考者通过《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查询职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推荐。报考前,报考者需填写《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并由所在院系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中的任一部门审核盖章,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生人员联谊会等单位、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党组织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中的任一组织(单位)审核盖章。

3.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准确齐全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以及审核盖章后的《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电子图片(须为JPG格式)。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在报名截止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5.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者可于2023年12月13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选调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推荐阅读<<<<<

2024年广东选调生仲恺高新区岗位信息

2024年广东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惠州个税年度汇算简易申报(填写流程)

2024-02-18,全文共 449 字

+ 加入清单

简易申报:居民个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未超过 6 万元,且已预缴税款,可通过简易申报申请退税,如果你是属于这种情况的,仔细看下简易申报的流程

简易申报流程(以2019年为例):

图源:广东税务

2023年个税汇算

办理时间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如需办理补税

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 《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推荐阅读:

惠州个税年度汇算标准申报(附流程)

惠州个税年度汇算怎么在个税APP上预约办理

展开阅读全文

惠州市惠东县2024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12-20,全文共 5449 字

+ 加入清单

惠东地处广东省东南沿海,毗邻香港、深圳,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枢纽门户。交通便捷,直航40多个城市,境内空港、海港、高铁、高速公路齐备,深度融入广深港惠“一小时生活圈”。环境优美,依山傍海、生态宜居,既有“天下独特奇观”的双月湾,又有全国唯一的海龟自然保护区——海龟湾。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国家两大科学装置、太平岭核电、惠州LNG接收站、宇新轻烃、润泽国际信息港等龙头项目抢滩落户。连续3年入选赛迪“营商环境百强县”,2021年入选赛迪“投资竞争力百强县”,先后获评“中国女鞋生产基地”“全国象棋之乡”“全国体育先进县”“国家卫生县城”等多项国字号荣誉。惠东县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紧紧围绕建设卫生强县,打造健康惠东的工作目标,优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格局,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疾病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我县卫生健康工作水平。

为充实我县医疗卫生人才,改善我县县域医共体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结合我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县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考点安排

共招聘6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详见《惠州市惠东县2024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华南师范大学考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本次招聘考点设置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三、招聘对象

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考生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附件1)。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资料。考生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翻译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惠东县在编在岗医疗类事业单位人员,定向生;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六、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审核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发布笔试考试通知(考生须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及查分→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核、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布总成绩→面谈签约(应届毕业生)→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上述招聘程序的每个环节均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自行登陆查看。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如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8:30时至2023年12月28日17:00时,逾期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3.考生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如因所填资料真实性有误造成资格初审不通过的,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符合“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加分政策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资格初审

以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资料为依据,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2月29日8:30时至2023年12月29日17:00时。请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登陆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为卫生类通用能力测试,实行所有岗位统一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考生自行登陆查看。

4.查分。由于外出招聘工作流程环节多、时间紧,为方便考生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招聘考试,考生如果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招聘考试考务小组指定地点申请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申请。

(五)现场资格审核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考生自行登陆查看。

1.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的考生应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有关资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审核完成后返还)和复印件(需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有关资料(考生资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双面打印,需交原件一式1份)。

(2)提交身份证原件(验证后给回本人)和复印件(一式1份)。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注意:如2024年应届毕业生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后,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将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岗位有职称、执业资格、规培要求的,需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规培证书,请考生在现场验证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5)报考岗位要求需要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如劳动合同不能体现工作岗位的,需另外提交工作经历证明。

3.其他要求:

(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拟归来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相关条件的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资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3)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4)因放弃或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导致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员须在收到递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或未参加的视为放弃递补。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长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2.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考生自行登陆查看。

3.面试成绩于面试后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相关工作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七)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考生自行登陆查看。

(八)面谈签约(应届毕业生)

如进入体检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需进行面谈签约,即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补充协议》。面谈签约相关事项以惠东县卫生健康局通知为准。

(九)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节(试行)》实施。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审档考察

由惠东县卫生健康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方面。

(十一)递补

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7个工作日内在同岗位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其他考生。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经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审档考察合格的人员,报经惠东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

(十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聘用合同书》,具体的办理时间以惠东县卫生健康局通知为准,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不配合办理聘用或联系不上拟聘用人员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后,须按《聘用合同书》的要求履约,从签订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若聘用人员违约且未执行违约事项的,将违约人员信息列入相关征信系统,3年内不得报考惠东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日期从聘用之日算起,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全程实行诚信承诺和全程资格审查,任何环节审查出考生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或者明确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仍进行报名或考试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考试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12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应为1987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惠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52-8822267。

2.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惠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8812198 。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1:惠州市惠东县2024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华南师范大学考点).xlsx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惠东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9日

展开阅读全文

广东惠州育儿假每年度能分开休吗?

2023-05-23,全文共 450 字

+ 加入清单

可以的。

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即以子女周岁作为计算年度。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计生条例》规定的育儿假不可叠加,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 3 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 3周岁。

职工如何维护相关假期的合法权益?

(1)如出现未按《计生条例》规定给予假期、拖欠克扣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举报投诉平台等渠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害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2)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不落实《计生条例》规定假期的,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未按照《计生条例》安排职工休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和护理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推荐阅读<<<<<

广东惠州育儿假期每年10天怎么算?计算方式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23-10-14,全文共 4873 字

+ 加入清单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条件以及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招考简章》、《报考指南》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公布。

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录机关于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10月24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需提供该序号,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1月1日0:00至11月6日 24:00登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3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0:00至11月26日15: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3类,分别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专题网站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11月26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3年11月26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11月25日下午 14:00—16:00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等参加考试。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以及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者自治区首府。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登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二)面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并在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者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通过专题网站发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实施,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其中,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有关体能情况进行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部门网站和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七、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通过专题网站发布。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国家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展开阅读全文

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2023-11-22,全文共 3664 字

+ 加入清单

一、选调职位

全省共计划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2441名,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s://www.gdzz.gov.cn)、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或“粤省事”“广东发布”“粤讲粤政”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选调对象和高校范围

选调对象为部分国内高校202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部分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高校范围见附件2。

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以及专升本(专插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对象范围。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作风朴实,爱国敬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附件2中Ⅲ、Ⅳ类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四)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8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5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本科、研究生就读期间,曾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

3.在本科、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以上奖学金,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存在问题,或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选调生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采取网络公开报名,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yxks/index.do)诚信报考。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9︰00至28日16︰00,程序如下:

1.报名。报考者通过《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查询职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推荐。报考前,报考者需填写《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并由所在院系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中的任一部门审核盖章,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生人员联谊会等单位、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党组织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中的任一组织(单位)审核盖章。

3.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准确齐全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以及审核盖章后的《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电子图片(须为JPG格式)。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在报名截止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5.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者可于2023年12月13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选调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笔试共2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时间为12月17日,在北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5地设置考点,报考者报名时需选择笔试地点。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完成笔试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三)资格审核。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具体职位选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确定面试人选,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核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审核报考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和推荐意见等事项。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及主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测评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报考者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五)体检和考察。具体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若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要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职位需要,选调机关可以对考察人选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是否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重要参考。

(六)公示和录用。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办理录用手续后选调机关应及时发送录用通知书,待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正式报到。

报考职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的报考者,待录用时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七)递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选调机关提出意见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一般不能超过一个招录周期。

1. 体检不合格的;

2. 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 考察不合格的;

4. 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 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八)加强培养锻炼。省直单位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一般先到村任职1年,再到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本系统的县直单位工作1年。其他选调生录用后一般直接安排到村任职2年进行基层锻炼。完成基层锻炼后返回选调机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选调期间,开通政策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热线电话,详见附件5。

(三)本次选调不对报考者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点击下载:附件1-6

附件:1.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

2.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范围

3.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

4.报考指南

5.咨询电话

6.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21日

展开阅读全文

惠州个税年度汇算怎么在个税APP上预约办理

2023-03-01,全文共 407 字

+ 加入清单

2022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功能于2月16日上线运行,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21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

个税年度汇算—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税预约流程

第一步,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2022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点击“去预约”进入预约功能页面,也可以通过“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预约”进入预约功能界面。

第二步,进入预约功能界面后,纳税人需仔细阅读提示内容,点击“开始预约”进入“选择预约日期”界面,选中标记为“可选”的日期后,点击底部“提交预约申请”按钮提交。

第三步,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的预约提交成功”页面,纳税人即可在预约日期当天办理2022年度汇算申报。此外,还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年度汇算专题栏查看预约情况。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度惠州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2023-09-05,全文共 231 字

+ 加入清单

参保缴费时间

连续参保的居民原则上应在2023年9-12月缴纳2024年度的个人医保费;中断缴费或在2024年度新参保的人员可在当年年度内任意时间段参保缴费。

缴费标准

2024年度惠州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需同时缴纳财政补助的情形除外)。

困难群众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县(区)财政承担,其中医疗救助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承担。

普通门诊待遇

1. 起付标准:无。

2.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惠州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内容+计算公式

2024-02-18,全文共 439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若您有办税(费)咨询需求,可拨打惠州各县(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电话进行咨询:点击查看惠州各区县纳税服务咨询电话

推荐阅读: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公告

2023年个税汇算清缴事项国家税务局解读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度广东选调优秀大学生惠州有考点吗?

2023-11-23,全文共 345 字

+ 加入清单

没有的。

考点:在北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5地设置考点,报考者报名时需选择笔试地点。

注意: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完成笔试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关于报考的推荐

推荐。报考前,报考者需填写《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并由所在院系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中的任一部门审核盖章,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生人员联谊会等单位、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党组织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中的任一组织(单位)审核盖章。

推荐阅读<<<<<

2024年广东选调生仲恺高新区岗位信息

2024年广东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