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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汉镇经济发展公司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人

2024-03-07,全文共 1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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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汉镇经济发展公司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2024年永汉镇经济发展公司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人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材料送达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参加诉前联调、多元解纷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审判辅助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人员职位、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3名,招用后按永汉法庭实际需求调配使用岗位。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原则。

四、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非在职)以上学历,法学、法律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6日--2006年3月12日出生);

7.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案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吃苦耐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治安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龙门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包括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在龙门县人民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等任职回避情形)。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永汉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镇政府三楼),联系电话0752-7600829。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截止(报名时间为法定工作时间)。

3.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3)无违纪证明(仅党员);(4)《2024年永汉镇经济发展公司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人报名表》(一式两份);(5)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3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形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招聘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从事相关工作的服务内容,测试语言表达沟通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考试分数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分数合格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办法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永汉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给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在同分情况下,按“招聘条件”中优先聘用的条件择优聘用。

3.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的人员中按上述标准依次递补。

六、须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七、附则

本公告若有不尽事宜,由永汉镇经济发展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永汉镇经济发展公司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人报名表

龙门县永汉镇经济发展公司

2024年3月6日

附件:2024年永汉镇经济发展公司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人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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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原文

2021-07-01,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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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试点城市发展共有产权性质政策性商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4〕174号),我厅起草了《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提出建议,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10日

(联系人:林伟兵、黄咏怡;电话:020-83133681、83133596,传真:020-83133553,邮箱:gdjstzyf@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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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23—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

2023-08-16,全文共 1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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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23—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意见稿》,规划期内,惠州市批准预售新建商品住房21万套左右,招拍挂供应住宅用地265公顷左右;新增筹建公共租赁住房560套,发放租赁补贴1173户,新增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6000套(间),力争达到21000套(间);住房公积金新开户职工人数34.25万人,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额170.86亿元。《意见稿》共分八章,主要包括发展基础与形势展望、发展要求、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意见稿》规划范围为惠州市行政辖区,主要明确2023-2025年住房发展的目标任务,是惠州市未来三年推进住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4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校园东路34号房产交易大厦: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710室)收,并在信封上注明“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23-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zzjjzfk@huizhou.gov.cn

《意见稿》还提到了哪些具体内容?

到2025年批准预售新建商品住房21万套左右

《意见稿》结合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明确2023-2025年惠州市批准预售新建商品住房21万套左右,招拍挂供应住宅用地265公顷左右;新增筹建公共租赁住房560套,发放租赁补贴1173户,新增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6000套(间),力争达到21000套(间);住房公积金新开户职工人数34.25万人,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额170.86亿元。新开工住宅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新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00个,为我市打造成为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对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推动房地产更好赋能产业、稳定房地产对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贡献度、合理确定新增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高质量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等内容,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

如何在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要求下推动房地产更好赋能产业?

在推动房地产更好赋能产业方面,要通过多层次多渠道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全面提升人才安居住房品质,加快建立人才安居服务平台,加快成立投资建设运营主体,优化完善人才安居货币补贴政策等举措,满足产业人才和企业员工居住需求。强化与就近城区的互联互通、积极利用周边社区存量土地、集中新建产业园区居住配套、提升产业园区配套宿舍品质等举措,解决好产业园区和科研机构住房问题。通过人才安居住房优先面向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支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自建人才安居住房等举措,加大力度满足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居住需求。

如何在房地产下行周期下稳定房地产对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贡献度?

在稳定房地产对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贡献度方面,要求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在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的基础上,建立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提振市场信心、促进住宅用地市场回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贯彻落实税收支持政策、支持探索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更加积极宽松的落户政策、探索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加强购房需求对接、提升居民购房便利度和居住品质,探索开展都市圈城际住房合作模式、规范城际住房发展。

如何在以住房需求为导向配置土地资源下合理确定新增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

在合理确定新增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方面,要综合需求侧和供给侧情况,兼顾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等因素,明确新增住房和用地供应要适应人口发展和住房需求新形势,调整住房和用地供应结构,新增住房和用地供应要向人口净流入的县(区)倾斜,库存量大、空置率高的县(区)要暂缓供应。

如何在用地和资金约束下高质量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

在高质量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方面,要以产业园区配套用地新建、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用地新建为主,充分发挥市属、县(区)和产业园区国企平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推进存量空置商品房等房源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收购库存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商品房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打通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商品房的政策通道,打造惠州模式。

来源: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j.huizhou.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5054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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