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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制岗位信息(10.13截止)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人才(产业精英),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40/45岁以下,10月13日截止报名,详见正文!

2023-09-21,全文共 3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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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引进急需人才(产业精英)

一、单位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目前设有51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万4千余人。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急需人才11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四次引进急需人才(产业精英)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3年10月9日)。

2.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人员类型

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为“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并且截止报名首日前三年(2020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9日期间)须为大中型企业全职在岗人员,从事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工作。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起到2023年10月13日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按照《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人才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在系统中的“附件上传”环节上传相关材料,务必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有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3)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人才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专业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成绩单及翻译公证书或毕业院校的相关专业证明及翻译公证书,国内毕业的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2.资格复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资格复核当天需提供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分为考察座谈、试讲和答辩三个环节。

(1)考察座谈环节:采取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对岗位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让应聘人员了解所应聘岗位的现状、发展前景、岗位职责、个人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情况。该环节不计分。

(2)试讲和答辩环节: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答辩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考核评价比例: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4.考核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考试综合成绩超过80分(含)者方可录用。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对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方能录用。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2.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学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为专业技术7级。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人员持有非经由本校评审获得的职称,入校之日起三年内应参加本校组织的职称确认(评审)并获得通过,逾期未通过的,下调一个职级,聘用到下一职级的最高等级。应聘人员一经报名,则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年限方面,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岗位工作经历材料(该三项材料出具单位或缴费单位应为同一家单位)。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拟聘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五)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方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赵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0日

附件:

1.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四次引进急需人才(产业精英)岗位需求表.xls

2.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人才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docx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人才相近专业认定表.docx

5.岗位工作经历材料(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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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计2人。具体要求详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4年5月9日);

2.学历、学位及具体岗位要求等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类型

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不限,包含“2024年毕业生”及“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2024年毕业生”要求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按照《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在系统中的“附件上传”环节上传相关材料,务必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有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3.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专业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成绩单及翻译公证书或毕业院校的相关专业证明及翻译公证书,国内毕业的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四)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五)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5日开考前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该岗位才准予开考。对于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可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另文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七)笔试考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或通知为准。

2.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时事政策、教育政策法规制度、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等内容);申论(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4.公布成绩: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八)资格复核

1.按笔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如因笔试成绩相同导致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或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资格复核。

2.进入资格复核环节的考生,在资格复核当天需提供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九)面试考试

1.面试形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2.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须高于75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者方可录用。

(十)体检

对考试综合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十一)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学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十二)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十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为专业技术11级。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年限方面,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该三项材料出具单位或缴费单位应为同一家单位)。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拟聘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五)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方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赵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1.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docx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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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工公告2024

2024-02-28,全文共 4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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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直属中国民用航空局,是民航内最早一所独立设置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作为民航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国家队、主力军、主基地,学校经过4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成为我国民航专业门类最全、培养规模最大、能力最强、水平最高,享誉国内、在东南亚民航有着较高影响力的职业院校,为我国民航强国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广东空港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学校成立于1980年,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3年成为中国民用航空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2016年被确定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民航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深化共建学校,支持学校创建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2019年被确认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有3个校区,现有在校生1.3万余人。为推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急需高层次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岗位共10个,招聘人数33名,具体详见《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和条件表》(附件)。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若应聘人员具有中级职称,则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若应聘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则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需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和条件表》(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三)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五)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六)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管理,薪酬待遇参照事业编制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止。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登陆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r.gcac.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条件,并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报名,按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提交,在线生成《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应聘报名表》,并在面试时提交学校现场工作人员。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且与在《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应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本批次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社会在职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2024年3月26日通过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对外公布。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还需结合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我校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一般安排在面试之前。

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2024年3月28日17:00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书面资格审查核查。

(三)岗位招聘数量调整

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2:1时,经学校研究决定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余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时,经学校研究决定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岗位招聘数量调整的情况,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系统公布。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自愿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时间初定于3月30日,笔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报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所报考且符合开考要求的岗位面试;报考其余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此外,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心理健康测试不计入考试成绩,但会作为面试考核的参考,请考生认真对待。

1.笔试

(1)专业教师岗位的笔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教师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基础、德育与师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基础与应用等。

(2)党政管理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笔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语言与行政能力、数量关系、常识判断、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计算机应用基础等。

(3)辅导员岗位的笔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语言与行政能力、逻辑推理、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常识(政策法规、职业教育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及辅导员工作实务相关知识和方法等。

(4)考试内容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向学校人事处申请查分。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①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②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③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5)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因应聘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2.面试

(1)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且符合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其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均可参加所报考岗位的面试;其余招聘岗位按照1:5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比例低于1:5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名单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的具体要求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作为公开招聘的最终成绩和聘用依据。考试总成绩高于60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60分(含)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各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第四条“考察对象为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的规定。因任何原因,体检、复检未取得完整有效“体检合格”结论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应聘资格的真实性、档案材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学校批准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r.gcac.edu.cn)、中国民航人才网(www.caachr.com.cn)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www.mohr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九)递补

若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在同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按照本方案所列出的各环节时间点自行查阅相关通知。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阅相关通知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时按规定参加考试、资格复查、体检、考察等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有特殊情况需与应聘人员联系,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此次公开招聘,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未委托任何校外单位和个人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七、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者档案材料造假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八、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6125707(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陈老师、杨老师)

招聘工作邮箱:gzmhxyrsc@126.com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6124572(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朱老师)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2月28日

附件下载: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和条件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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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汇总

2024-01-25,全文共 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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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市各区事业编制教师/非编教师招聘最新消息汇总(持续更新)

查看方式:点图标【】/蓝字查看

一、推荐岗位

更新中!

二、大专学历可报名:

更新中!

三、本科学历可报名:

广州市荔湾区学腾幼儿园招聘启示2024

四、硕士/博士可报名:

更新中

五、其他招聘消息参考:

【广州事业单位汇总】【广州企业汇总】【广州医院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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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附中事业编制招聘信息2024.1.12截止

2024-01-02,全文共 3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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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结合工作需要,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是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音乐学校,行政主管部门为广东省教育厅,由星海音乐学院管理。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位于岭南文化中心——广州,是华南地区唯一的省属公办中等音乐专业学校。学校以培养高等音乐院校优秀后备生和复合型中等音乐人才为目标,以教学、教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为主要任务,重视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二、招聘岗位

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3日上午9时至2024年1月12日下午17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星海音乐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s://rszp.xhcom.edu.cn:8443/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按网上指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登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资格初审。学校将于报名结束后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初审,个人报考信息完整的,给予参加笔试的资格。此阶段只对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初审。可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岗位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考生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个人照片应保持一致,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报名上传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完整、清晰可读、符合要求,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系统的报名表备注栏填写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上传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考试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具有笔试资格的考生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准考证打印等事项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请注意登录查看。

2.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和专业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00分。

3.笔试成绩发布公告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和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和入围面试人员。

2.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入围面试人员需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将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

3.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展示和试讲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专业技能展示、试讲的内容及相关要求提前三天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专业技能展示和试讲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过程实行集中封闭管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体检结果将通过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或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年龄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核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致电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咨询。咨询电话:020-39363289;监督投诉电话:020-39363305。

附件: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星海音乐学院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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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招聘公告(12.20截止)

2023-12-19,全文共 6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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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增城区教育局事业编制教师26名(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是由增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管理的公立初中学校,为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学校东临增城石滩绿湖国际,北临增城高铁站(距学校十分钟路程),西临珠三角环线高速。学校占地面积约14万平方米(约合223亩),办学规模为60个班。校区内设有教学楼、教学辅助用房、图书馆、礼堂、体育馆、教师和学生宿舍、食堂、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学校秉承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博学、雅正、融合”的办学理念,倡导博雅和美教育,开启学生心智,发展学生个性,着力培养博雅学子。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26名,具体岗位人数、学历和专业等条件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和条件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岗位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7.增城区在职在编教师;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条件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所学的专业以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需求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职业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具备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不含高校和职业中学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4.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学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符合岗位需求表中所列的其他条件。所有应聘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英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或雅思考试(学术)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

6.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并出具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认证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时提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英语水平证书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考试网上确认、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各考试环节,应聘人员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应聘人员在各环节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应聘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不占晋级名额,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的综合成绩。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考试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4日8:00至2023年12月20日18:00(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应聘人员务必填写准确的手机号码,并确保通信正常。届时相关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及时发送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3)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并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4)招聘的有关事项会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位置: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公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及时关注网站栏目的相关信息。建议应聘人员同时关注

“事招雷达”“增城教育”“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等有关微信公众号。

(二)考试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1日8:00至2023年12月22日12:00。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4.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3年12月23日9:00

至笔试前。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三)笔试

1.时间:2023年12月24日(星期日)下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

3.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相关知识。

4.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含以上)才准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公布笔试成绩后,应聘人员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可在公布成绩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

(1)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

(2)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3)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6.招聘组织单位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组织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7.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8.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四)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2.

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并按序号顺序装订好复印件,按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4.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审。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复审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5.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6.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的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

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以网上发布公告为准。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环节。

1.面试采用无生授课的形式进行。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3.面试结束后,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聘人员签名确认。

4.面试成绩按60% 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六)考试综合成绩

1.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有关网站查询综合成绩。考试各环节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小数。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2.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3.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相关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九)公示和聘用

1.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后,拟聘人员将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均为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员须保证在2024年8月10日之前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日(含当日)。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请不要设置拒收短信。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

(七)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一经报考视为作出承诺。

(八)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聘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十一)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991921、020-8299192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网上报名技术电话:400-838-9296

投诉电话:020-82662915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docx

2.资格审查目录表.docx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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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信息(11.22截止)

2023-11-11,全文共 2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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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公告

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造价监督管理新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应用等工作,研究推广应用省级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定额、标准、规范等;承担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为省管交通建设项目提供造价技术服务;承担省管铁路及综合交通造价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根据新增工作职责需要,为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不断增强发展新动能,我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引进2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广东省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招聘动态信息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网站(http://zjz.gdcd.gov.cn/)更新发布。

(一)报名

本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布日期为2023-11-09)。有意报名者请登录官网查询招聘岗位等信息,在当前批次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制作为电子文档(其中各类证件按顺序扫描、整合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zjzx@gd.gov.cn,邮件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例如:

01-张三),附件大小应控制在4M以内;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名时当前批次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附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评审表(认定表)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网上查询证明。

4.本人所取得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与本人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并提交。

5.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设置面试比例。我中心组织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核结果通知报名人员本人。

(三)面试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网站发布。面试由我中心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的专业素养、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应聘人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引进单位研究决定。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我中心有关规定聘用为相应岗位待遇。招聘人才的服务期至少5年。

三、其他事项

(一)《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报名表》中学习经历应从初中填写至最高学历,不能中断。各段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工作经历因各种原因中断的也要填写并加以说明。

(二)本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的引进人才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咨询电话:020-83731413,83731057

附件:

附件1: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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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文旅局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信息

2023-11-02,全文共 5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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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博物馆、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纪念馆(挂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研究中心牌子)、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挂广州近代史博物馆牌子)、广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广州大典研究中心(挂广州古籍研究保护中心、广州民国文献研究保护中心、广州大典编辑部牌子)、广州市文化馆(挂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等7个单位面向社会引进一批急需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广州博物馆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29年,是中国最早的现代意义的博物馆之一,华南地区首座博物馆,广州地区唯一一家城市综合性博物馆,现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全国、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下辖镇海楼展区、仲元楼展区、三元里抗英斗争纪念馆和“三·二九”起义指挥部旧址纪念馆4处展区。作为中国传统名胜古迹与现代博物馆理念融合的综合性博物馆,广州博物馆致力于收藏、研究、展示、宣传广州历史文化,以共建、共有、共享的世界一流博物馆作为未来建设的宏伟目标。

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依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建立的国家二级博物馆。主要负责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征集、建档、保管、研究、展示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相关历史文物;承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员教育基地的相关工作。该馆兼具红色基因和传统历史文化传承使命,先后评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广东省、广州市党员教育基地,广东省、广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纪念馆(挂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研究中心牌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和杨匏安旧居陈列馆的宣传、保护和管理工作;征集、保管、研究、展示中共三大会址、杨匏安旧居陈列馆相关历史文物;承担以中共三大与大革命运动为主线的广州红色文化历史文献、口述史资料、革命史料及文物的调研、挖掘、收集、保护、整理和开发利用等工作;开展广州红色文化学术研究、学术研讨活动与科研交流合作,培养相关学术领域的专业人才和学术团队,开展红色文化展览及宣教活动等。

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挂广州近代史博物馆牌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59年,是广东省内建馆时间最早的专题性革命历史博物馆。下辖广州起义纪念馆、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纪念馆、团一大纪念馆、广东咨议局旧址、越南青年政治训练班旧址等,负责广东革命史、广州近代史研究,广东革命史和近代广州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科学研究、陈列展示和宣传教育工作。

广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市属广播电视信号监测,市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有线电视网络播出传输节目内容的监听监看,以及市网络视听持证备案机构发布视听节目内容的监听监看及分析研判;负责在穗落地境外卫星电视信号的监测;承担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调度、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建设及运维、安全播出风险评估、事件事故接报、调查和检查等工作。

广州大典研究中心(挂广州古籍研究保护中心、广州民国文献研究保护中心、广州大典编辑部牌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与广州图书馆合署办公,主要任务是承担广州文献的收集、整理、编纂和研究工作;负责调研和收集与广州有关的海内外历史文献;承担广州文献整理、复制和数字化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古籍研究保护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古籍收藏、保护状况普查和相关申报工作;指导区开展古籍研究保护工作;负责编纂《广州大典》,出版文献典籍再生性保护成果;开展《广州大典》编纂工作研究、《广州大典》编纂成果研究、广州文献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开展对编纂和研究成果的宣传、交流活动;组织实施负责《广州大典》二期民国文献编纂出版和《广州大典》研究集刊出版;负责广州学人才队伍培养、博士后工作站筹建申报等工作。

广州市文化馆(挂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和群众文化创作及理论研究;指导各区文化馆、文化站业务工作;培训文化馆、文化站业务干部及业余文艺骨干;组建示范性群众艺术中心团队等。2007年,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广州市文化馆正式挂牌成立,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展览、宣传、推介及交流传播工作。

二、岗位需求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1.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2.引进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应聘。

3.引进人员类型分为2023年毕业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及不限。“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名相关岗位;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具体要求

1.年龄要求详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2.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单位急需人才引进-报名岗位名称-姓名”。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完整、齐全。

3.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扫描。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同时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初审

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时至11月15日下午17:00时止,用人单位在网上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电话反馈应聘者本人。

(三)资格复查

1.资格复查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时至11月21日下午17:00时止。

2.资格复查地点:各用人单位详细地址请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用人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及地址》。

3.资格复查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查。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核对象参加考核评价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考核评价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考核评价通知书,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方式: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专业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具体方式以实际参加考核时通知为准。

2.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考核评价比例: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4.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考试综合成绩超过80分者方可录用。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考核评价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

(五)体检和考察

按引进岗位,对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相关规定实施。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引进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的;

3.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引进的;

4.拟引进人员放弃引进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引进周期内完成。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引进岗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非2023年毕业的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人员还须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38925620

监督电话:020—38925622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1.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用人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及地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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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事业编制岗位招聘信息(11.10截止)

2023-11-01,全文共 5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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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招聘2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一)2023年、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3年、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11月6日。

(三)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规定的条件。

2.2023年、2024年毕业生应分别在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须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专业必须符合职位对应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和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若职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招聘岗位考生类别条件为“非2023年、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的,应聘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招聘岗位考生类别条件为“2023年、2024年毕业生”的,应聘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4.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以本科专业报考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或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7年11月5日(不含当天)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2年11月5日(不含当天)后出生。

5.报考人员具体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6日。

6.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需一致;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月10日(星期五)17:00。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及聘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参与笔试、面试、体检和聘用等环节的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4.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

5.每个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管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人数若未达开考比例的,延长3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二)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合格分数为60分);

3.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者的应聘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于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和单位证明);

(4)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供审查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是否基本一致;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需提供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2)-(6)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2.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接受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系统的《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五)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

3.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合格成绩为60分)。

(六)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八)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因应聘者的个人原因或其原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在收到考察通知的3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九)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高于招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若暂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聘用时按相关人事制度暂定岗位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招聘单位可与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应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期限,有关人员应在约定期限内取得相应资格,逾期未取得的,招聘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合同期限统一为3年。

(五)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直接拨打附件1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政策咨询电话:020-81939593;监督投诉电话:020-81377497。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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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11.10截止)

2023-10-29,全文共 3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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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人: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社会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首日为时间截点)。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日9:00至2023年11月10日24: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登陆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注册报名。

报名时需要在系统上传提交的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书(PDF格式,毕业证、学位证书各1个文件);

5.有要求工作经历和职称的岗位,需提交证明材料(包含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职称证书,PDF格式);

请按要求一次性填报报考信息及上传全部相关证明材料,对填报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s://rszp.gdmec.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4.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布,通过初审者须于笔试考试前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应现场提交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

五、考试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或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公告),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将在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布,考生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阅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计算机网络专业教师(202302JY01)、计算机应用专业教师(202302JY02)、数字媒体专业教师(202302JY03)、人工智能专业教师(202302RG01)、软件技术专业教师(202302RG02)、大数据技术专业教师(202302RG03)岗位

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实操相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课堂组织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时间各不超过10分钟、实操不超过120分钟,其中实操环节所有考生均在试室同时进行,重点考核实践动手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试讲、结构化面试、实操分别占面试成绩的30%、40%、3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每个环节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2.工程管理人员(202302JJ01)岗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案例分析能力。结构化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环节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费用由我校承担。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结果将电话告知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果递补,人选应当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61362198、61362232、61362298

监督投诉电话:020-61362231

附件: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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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汇总

2023-09-30,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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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各区事业编制教师/非编教师招聘最新消息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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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岗位

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招聘事业编制幼师(9.22截止)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招聘教师+行政(7.10发布,招满则止)大专/本科/硕士

二、大专学历可报名:

广州公办幼儿园招聘保育员+幼师岗位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广州市天河区东风实验小学招聘语文教师1名(9.28发布)天河区龙洞小学招聘语文、信息技术、数学、体育教师(7.12发布,招满则止)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中心幼儿园招聘13人(45岁以下有岗)

三、本科学历可报名: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聘本科/硕士学历人员(10.17截止)广州市天河中学猎德实验学校招聘体育教师(9.2截止)

华师附中增城学校招聘本科/硕士事业编教师5名(8.11截止)

广州增城区招聘事业编教师55名(8.8截止)

四、硕士/博士可报名: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制岗位信息(10.13截止)

广东医科大学吴军教授课题组招聘博士启事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招聘辅导员,年薪10-20万(8.27发布)中山大学招聘医学院专业技术人员(8.25发布,招满则止)

五、其他招聘消息参考:

【广州事业单位汇总】【广州企业汇总】【广州医院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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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13人(附报名时间)

2023-05-30,全文共 4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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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13人,6.12-6.14报名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至今已有90年的职业教育历史。学校现有教职工1700多人,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27000多人。2006年6月,学校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2007年,被列为省级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6月,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验收。2016年,被列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6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职校,2019年10月被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轻工特色明显,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经济,促进社会发展,坚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坚持“高素质为本,高技能为重,高就业导向,创新促发展”的办学理念,努力实践和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学校办学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13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6.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应届毕业生年龄不受限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以报考。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8:00至2023年6月14日17:00。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www.sydwzl.com/gdqgzyxyzp2023/,以下简称“招聘系统”)进行报名。

3.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gdqy.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招聘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专业目录,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相近专业证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的专业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作为佐证;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中英文版成绩单。

(5)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资格初审

笔试前资格初审。招聘系统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自动审核,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招聘系统内发布,并通过短信形式告知应聘人员。此阶段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笔试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用人单位对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详细安排将通过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发布。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时间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若面试人员出现空缺,则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高低等额递补。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一)笔试

1.笔试有关安排将通过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发布,请自行留意。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生在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到达考场的,视为放弃笔试。

2.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不指定参考用书。

3.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对笔试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申请核分。

(二)面试

1.面试有关安排将通过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发布,请自行留意。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面试前30分钟内到达面试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分为专业技术岗、管理岗两类进行:

(1)专业技术岗位

主要考察面试人员教学能力、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岗位代码JS6、JS7采取“技能测试+试讲”方式进行,JS9、JS10采取“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2)管理岗位

主要考察面试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

所有岗位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岗位代码JS6、JS7面试成绩=技能测试×60%+试讲×40%,岗位代码JS9、JS10面试成绩=技能测试×60%+结构化面试×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评委小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工作人员统计分数后,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专任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同时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严格执行。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十、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1.招聘工作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负责监督。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和聘用全过程,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解除聘用合同。

2.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数。

3.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工作经历指全职工作经历,并能出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

4.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递补,如需递补,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 我校现有广佛两地共四个校区,工作地点由学校视岗位情况统筹安排。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新进教师第一年实行坐班制管理。

7.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1230818(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工作日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23081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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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招聘电工2024

2024-04-25,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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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劳动合同制电工启事

因工作需要,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招聘劳动合同制电工1人,具体说明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电工,1人

二、招聘条件

1.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2.专业要求:不限,工学、电气类相关专业者优先;

3.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

4.工作经验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电工或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5.技能要求:须具有低压电⼯作业和高压电工作业操作证。

三、其他说明

1.工作地点:花都赤坭校区、白云机场校区、机场路校区。

2.工资待遇面议。

3.报名方式:登录https://hr.gcac.edu.cn/在线报名。

4.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5月24日。招满即止。

人事处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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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人才引进公告2024.4.30截止(事业编制岗)

2024-03-28,全文共 1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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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中医药大学人才引进公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广州中医药大学屹立于千年羊城、白云山麓、珠江之滨。是新中国首批四所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之一,1995年更名为广州中医药大学。原直属国家卫生部,2000年转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晋级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2020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单位,2021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广东省新一轮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急需急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年龄条件: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以报名首日为时间截点,下同);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祥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汇总制成电子压缩包,以“申报岗位+应聘者姓名”为标题发送邮件至工作邮箱:

1.《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聘思想政治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签名后的扫描件。

2.个人简历电子版。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从大中专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和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内地应聘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

5.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

6.职称证书扫描件。

7.发表论文代表作扫描件。

8.本人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扫描件。

9.其他能说明自己能力的各种获奖证书扫描件。

(三)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内地应聘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协议或合同视为无效。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及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资格审查

我校组织资格审核小组根据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知安排初试。

六、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八、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事业单位调配人员申办系统网站(https://hrss.gd.gov.cn/)和广州中医药大学(https://www.gzucm.edu.cn/zpzb/xnzp.htm)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联系方式

工作邮箱:qinmin7608@gzucm.edu.cn 、 rsk@gzucm.edu.cn

招聘电话:020-39356038

监督投诉电话:020-39358762

大学城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

三元里校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2号

附件:1. 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一览表

2.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报名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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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1-24,全文共 1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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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航海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海事本科院校,现有黄埔、琶洲两个校区。学校是广东省“文明校园”单位,广东省“冲补强”计划“强特色”建设高校,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省级试点单位,连续六年荣获广东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学校是国际海事组织认可的航海院校,我国华南地区航运业高级人才重要的培养基地,被誉为“航海家的摇篮”。近期,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等见附件1。

除附件1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三)经广州市三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院体检合格,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本次招聘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至日期为报名首日;

(六)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取得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或境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要求及专业代码参照附件2。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近五年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至报名尾日。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5日至2024年3月6日,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材料

1. 广州航海学院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2. 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

4. 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扫描件);

5. 中共党员材料(须现所在单位或现个人档案挂靠单位组织部门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材料须含入党具体日期)(除实验员岗均需提供彩色扫描件);

6. 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gzhhrsc@163.com),文件名按“应聘岗位+姓名”格式进行标注。

四、招聘考试

(一)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核及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在广州航海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二)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0-31801789(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1.广州航海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 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广州航海学院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州航海学院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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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20名(2.19截止)

2024-01-09,全文共 3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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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2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日为时间截点);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1日上午9:00 时至2024年2月19日下午 17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要上传提交的材料如下(以下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正反面)。

5.应聘专业课程成绩单。

6.学历学位证书(从大中专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

7.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生人员联谊会等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8.中共党员相关证明材料(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9.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

10.其他能说明自己能力的各种获奖证书等。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时上传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要求、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因上传附件无效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报名资格初审

2024年2月1日上午9:00 时至2024年2月19日下午

17时,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核程序。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2月21日上午9

时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全程密切留意报名网站(网址:https://www.qgsydw.com)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招聘信息栏(https://www.gzucm.edu.cn/)的相关通知。

六、考试

本次招考F1和F2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F3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也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策热点、行政能力和专业相关知识等,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00分。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招聘信息栏公布。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未达到1:3,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招聘信息栏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招聘信息栏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共分两轮。第一轮面试主要考核专业能力、岗位认识、工作设想等;第二轮面试主要考核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

1.面试满分为100分(第一轮和第二轮面试成绩各占50%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00分,70.00分以下的不列为体检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按下列公式计算:

F1、F2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总成绩×60%

F3岗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总成绩

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招聘信息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老师 郭老师

咨询电话: 020-39356038

投诉监督电话:020-39358500

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xlsx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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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截止)

2023-12-21,全文共 4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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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宣传,传播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建设健康全媒体平台;协助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针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健康教育需求评估并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开展健康教育领域相关研究;总结与推广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项目;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开展新闻发布和重大宣传活动。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招聘专业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即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2023年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7)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2日下午17: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需上传附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上传;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可上传经学校或学院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3.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将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专业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5.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并经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6.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2.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计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若出现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由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组成,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无面试合格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于当日面试完毕后当场统分、评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候分室向考生送达面试成绩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高低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加试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或者复检,逾期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7570006,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5512943,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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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24截止)

2023-12-15,全文共 3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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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

一、岗位要求

本次拟引进医疗急需专业人才8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引进人才类型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其他说明

1.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以报名相关岗位。

2.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有关年龄规定。

3.本次引进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4.招聘专业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培养方向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材料)。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考核评价。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8日08:00至2023年12月24日18:00止(5个工作日)。

2.报名事项

本次引进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栏中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岗位相关的奖励荣誉证书(市级或以上)等。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从事该段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引进单位根据条件对应聘者所填信息及附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须对报名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成功后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于2023年12月26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00至2024年1月5日下午17:00止,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核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核。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在考核评价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者参加考核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可选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同分者另行组织考核评价。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引进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安排由引进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引进单位负责(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送达考核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及考察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因引进者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引进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三、聘用及待遇

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双方协商确定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待遇配套、服务年限、服务方式、工作内容等合同条款,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明确双方的权、责、利以及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引进人才伪造相关证书证件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过程中作弊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引进工作公正合理性的不当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后续相关手续的参与资格,已入编或聘用的取消入编或聘用资格,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站博士后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出站或退站手续,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配合引进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在聘用手续办结后三个月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引进人员具体聘任岗位等级由引进单位按省、市、单位有关聘用制度和聘任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任。引进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考核评价、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核评价、体检资格。

(七)本次人才引进考核评价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无关。

(八)本次引进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22621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1226230,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附件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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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响乐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22截止)

2023-12-09,全文共 3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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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交响乐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交响乐团创建于1957年,是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是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人员经费财政补助不定级别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职能:演奏国内外经典交响乐作品和优秀的新创作曲目;进行交响乐及室内乐民族化的探索与实践。

二、招聘岗位

广州交响乐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个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人员情况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州交响乐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2日24: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规定的报名材料扫描电子版制作成压缩包,发送到广州交响乐团公开招聘电子邮箱,邮箱地址:hr@gso.org.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姓名+毕业学校+应聘岗位”,如“张三+北京大学+应聘行政办公室XX岗位”。

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为避免发生应聘人员失联的情况,请在报名邮件中同步提供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

3.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相片位置须为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表格填写完成后,扫描为PDF格式);

(2)个人简历(PDF格式);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4)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5)户口簿(户主信息和应聘人员信息扫描在同一页,PDF格式);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职称证书(PDF格式,不同类型证书各1个文件);

(7)港澳台学习或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不同类型证明材料各1个文件);

(8)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合同及能证明工作经历的社保缴费证明等,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及相关材料(PDF格式,不同类型证明材料各1个文件);

(9)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资历补充材料或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PDF格式,不同类型证明材料各1个文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所有证明材料原件。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应聘人员报名表登记的电子邮箱。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在通知邮件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贴上同报名表一致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准考证与居民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1)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进入笔试环节。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公布,请考生登录网站查看,广州交响乐团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公布。同时,广州交响乐团将通过应聘人员报名表登记的电子邮箱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发送确认邮件,请入围面试人员留意查看并及时回复。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广州交响乐团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广州交响乐团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并查收邮件通知。

(3)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精确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2)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由广州交响乐团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施。体检结果将通过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或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州交响乐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为避免发生应聘人员失联的情况,请在报名邮件中同步提供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广州交响乐团人事部咨询。

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9:00—12:00、14:00—17:30。咨询电话:020-37583550;监督投诉电话:020-3758352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1.广州交响乐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州交响乐团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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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务英语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名(12.10截止)

2023-12-02,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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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3年12月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的启事

我校受广东省人才市场的委托,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国际商务英语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1名。此次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受聘人员与广东省人才市场建立劳动关系,人事、劳资、保险等事宜均由广东省人才市场负责管理。

一、岗位名称及名额

研究生、科研秘书,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负责,有敬业精神,善于学习,吃苦耐劳;

(二)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且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学习的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具有外语或经管类教育背景者优先;

(四)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五)综合素质过硬,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办公办会等日常行政工作流程,能熟练使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与办公自动化及网络系统。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者请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0日(星期日)。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页相关信息。

四、薪酬待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办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梅老师

联系电话:020-36209631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302室

邮政编码:51042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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