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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务英语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名(12.10截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名,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报名时间至2023年12月10日(星期日)截止,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2023-12-02,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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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3年12月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的启事

我校受广东省人才市场的委托,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国际商务英语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1名。此次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受聘人员与广东省人才市场建立劳动关系,人事、劳资、保险等事宜均由广东省人才市场负责管理。

一、岗位名称及名额

研究生、科研秘书,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负责,有敬业精神,善于学习,吃苦耐劳;

(二)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且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学习的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具有外语或经管类教育背景者优先;

(四)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五)综合素质过硬,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办公办会等日常行政工作流程,能熟练使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与办公自动化及网络系统。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者请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0日(星期日)。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页相关信息。

四、薪酬待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办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梅老师

联系电话:020-36209631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302室

邮政编码:51042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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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招聘事业编制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24

2024-03-24,全文共 3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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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结合、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已有65年的本科办学历史。学校于2015年整体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行列,拥有大学城、东风路、龙洞、番禺、沙河、揭阳等多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5300余亩,教职工40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5万余人。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行政人员9人、专业技术人员14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3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博士后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医师岗位(代码:24ZJ10、24ZJ11)年龄条件另详见附件1岗位表具体要求;

7.符合附件1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8.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10.港澳居民报考还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7日起至2024年4月11日止。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可将所有报名材料文件打包压缩发至邮箱:gdutjob@gdut.edu.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8M)。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 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个人简历;

4.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4应届毕业生);

5.身份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

6.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7.业绩成果、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国(境)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取得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相应的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余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在2023年7月1日起至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5.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前提供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4月18日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此阶段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笔试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阶段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从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相关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主要考查应聘者个人综合素质及应具备的岗位职业素养与技能。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如同一岗位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教师岗位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教师。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十、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1.获聘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或逾期未能报到入职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递补。如确定递补,学校将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3.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聘用结果等信息,均在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792(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9322692(纪检监察室、纪委办公室)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3. 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xlsx

广东工业大学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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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24截止)

2023-12-15,全文共 3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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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

一、岗位要求

本次拟引进医疗急需专业人才8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引进人才类型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其他说明

1.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以报名相关岗位。

2.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有关年龄规定。

3.本次引进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4.招聘专业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培养方向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材料)。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考核评价。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8日08:00至2023年12月24日18:00止(5个工作日)。

2.报名事项

本次引进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栏中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岗位相关的奖励荣誉证书(市级或以上)等。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从事该段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引进单位根据条件对应聘者所填信息及附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须对报名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成功后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于2023年12月26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00至2024年1月5日下午17:00止,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核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核。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在考核评价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者参加考核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可选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同分者另行组织考核评价。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引进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安排由引进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引进单位负责(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送达考核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及考察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因引进者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引进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三、聘用及待遇

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双方协商确定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待遇配套、服务年限、服务方式、工作内容等合同条款,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明确双方的权、责、利以及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引进人才伪造相关证书证件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过程中作弊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引进工作公正合理性的不当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后续相关手续的参与资格,已入编或聘用的取消入编或聘用资格,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站博士后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出站或退站手续,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配合引进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在聘用手续办结后三个月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引进人员具体聘任岗位等级由引进单位按省、市、单位有关聘用制度和聘任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任。引进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考核评价、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核评价、体检资格。

(七)本次人才引进考核评价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无关。

(八)本次引进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22621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1226230,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附件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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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聘行政岗位(11.15截止)

2023-11-07,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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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聘商学院非事业编制行政秘书1名

一、岗位名称及名额:

行政秘书1名(非事业编制)。此次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受聘人员与广东省人才市场建立劳动关系,人事、劳资、保险等事宜均由广东省人才市场负责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踏实细致,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学习的还须取得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具备出色的中英文阅读、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公共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五)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文笔好,熟悉公文、新闻撰写;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操作自动化办公设备。

(六)善于与人沟通,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能力,能高效完成任务。

(七)至少有1年高校行政工作经验。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者请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

(http://rsc.gdufs.edu.cn/),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页相关信息。

四、薪酬待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办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梅老师

联系电话:020-36209631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302室

邮政编码:51042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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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事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4.25截止

2024-04-19,全文共 4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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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事局招聘1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对于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年龄要求统一为:本科生在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在199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在198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此次招聘,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的人员。

7.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广东海事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报考人员对报考职位有关信息需进一步了解的,请直接向广东海事局咨询。

(二)网上报考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gistration/insregistration/index.html)报名。

2.本次招聘由广东海事局组织,每人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3.报考时间:2024年4月17日8:00至2024年4月25日18:00。

4.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17日8:00至2024年4月27日18:00。

5.报考人员开始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详细了解报考职位条件,提前准备电子证件照片,网上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考规定的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6.网上报考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主要资格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录在案。

7.网上报考须有效注册后,才能登录报考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交审核,账号信息是登录报考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8.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报名确认等操作,完成报名确认并打印准考证后方取得笔试资格。

9.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审核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之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反馈,请考生注意登录网站查询。考生状态为材料不齐“退回补充材料”的可在2024年4月25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提交申请该职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也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后果由考生负责。

10.本年度招聘职位设笔试开考比例,即招聘职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方可按计划进行笔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职位招考或核减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如招聘1人的职位,需有5人及以上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开考)。

2024年4月27日18:00后,将对取消招考的职位情况进行公布。对于职位已取消但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4月28日8:00至18:00,登录网站重新选择职位进行报名,报名相关要求不变,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三)报考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在2024年4月29日8:00至2024年4月30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搜索——选择所报考岗位并点击“确认参加考试”完成考试确认操作。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当诚信参加笔试。为避免随意弃考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和影响考试组织秩序,已经确认参加笔试又无故缺考的,将记录在案。

2.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至2024年5月8日18:00,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再安排打印。

3.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网上报考时间、考试确认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同时,报考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考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考试

(一)笔试。

笔试暂定在2024年5月中旬举行,笔试考点设在广州市。具体的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和地点为准。笔试含《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主要考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综合知识能力和写作能力,总时长为3小时。

(二)面试。

面试暂定在2024年6月举行。最终时间和地点以广东海事局面试公告为准。面试人员名单将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确定的面试比例,在各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东海事局官方网站(www.gd.msa.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满分200分)÷2×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合格的,面试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广东海事局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从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广东海事局官方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公开招聘的事业编人员在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信息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笔试后,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录在案。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考、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请密切关注广东海事局官方网站,同时应确保报考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本单位无关。

七、有关说明

(一)招聘职位要求的条件中涉及有关资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

(二)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1.要求报考人员应是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不得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3.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后没有社保记录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要求自毕业之日起至本次招聘的各环节(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各时间段内,均处于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没有社保记录的状态。

4.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且通过我国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2022年和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没有社保记录的,可按同时期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5.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在2022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7日期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如有两个以上服务期的,以第一个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时间为准),可以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三)下列条件均视同符合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要求:

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合格及以上证书。

2.获得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5.5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70分及以上。

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及以上证书或CET6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证书。

以上英语成绩须在2024年4月17日前取得。

(四)职位条件中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均须在2024年4月17日当天有效,失效的不符合条件;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船员适任考试合格成绩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4月17日前取得。

(五)持有相同航区相同等级较高职务适任证书符合相同航区相同等级较低职务适任证书的要求。如:持有无限航区一等二副适任证书符合无限航区一等三副的要求。

(六)报名信息填写要求:

1.报考人员所持学历的专业名称应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该专业的下级学科一致。报考人员的专业名称未在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范围的,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并与广东海事局联系,确认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在学习经历栏中如实填写本人高中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教育经历。

3.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应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社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及职务,待业也请一并注明。

4.报考人员填写“外语水平”栏,需填写具体等级及成绩,如“CET4-450分”。船员适任证书填在“其他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及取得时间”栏。

5.家庭成员情况栏应按系统要求完整填写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工作单位、职务。

八、联系方式

(一)有关本次招聘报名政策方面的问题,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向广东海事局咨询。联系电话:020-89028423,邮箱:gdhqbgs@163.com。

(二)有关本次招聘报名网站技术方面的问题,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技术部门咨询。技术支持:400-838-9296。

附件:广东海事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广东海事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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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24

2024-04-03,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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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关于2024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东警官学院网络信息办公室需招聘2名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岗位工作,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电子信息、教育技术等专业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网络信息办公室信息管理一科(图书馆303室),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广东警官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大一寸彩色正面免冠同版照片4张及电子版;

(5)无犯罪记录证明、婚育情况证明、失业或离职证明、参保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者请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20150585@gdppla.edu.cn,考试前再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组织面试,如入围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面试任何一项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予聘用。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其他事宜

1.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由广州市三甲医院按照职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和考核合格,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2.工资待遇按学院非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年薪约6.5万左右),并按规定购买社保;不享受带薪寒暑假。

联系人:网络信息办公室吉老师,电话020-34068333

附件:广东警官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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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告2024

2024-02-22,全文共 1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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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院聘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职责

教学辅助岗,主要完成心理学实验教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二、应聘条件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全局意识强,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廉洁勤政,工作踏实,服务意识好,办事效率高,有吃苦耐劳精神。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与信息处理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为心理学或理工科类专业、心理学专业优先。

6.具有教学和教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流程

1.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3月3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20175019@m.scnu.edu.cn(邮件标题为“姓名+心理学院应聘”)。

报名材料包括:

① 《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

② 个人简历;

③ 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

④ 身份证扫描件;

⑤ 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

⑥ 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

⑦ 《华南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以及应聘岗位的实际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而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审查包括《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应聘材料。

3.考核

根据考生情况与本岗位具体要求。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心理学院实验中心通知面试。面试人员考核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和个人职业规划等。

4.聘用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若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后在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学校将视情况从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中由高往低进行递补。

四、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执行相关待遇。

五、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后续通知将在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官网(https://psy.scnu.edu.cn/)发布,请密切留意。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4486

联系邮箱:20175019@m.scnu.edu.cn

六、附件

附件1:

文件下载: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

文件下载:《华南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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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2024

2024-01-20,全文共 3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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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结合、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已有65年的本科办学历史。学校于2015年整体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行列,拥有大学城、东风路、龙洞、番禺、沙河、揭阳等多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5300余亩,教职工40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5万余人。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辅导员(工作地点:广州市15名、揭阳市3名),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学生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岗位的工作。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8.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10.港澳居民报考还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4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止。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可将所有报名材料文件打包压缩发至邮箱:gdutjob@gdut.edu.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8M)。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广东工业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个人简历;

4.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5.身份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所在院系、学校团委或研究生院/处盖章);

6.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

7.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8.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2024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在2023年7月1日起至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前提供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一)笔试前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2月26日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此阶段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笔试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有关证明材料、学生干部证明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资格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名额空缺,从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相关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涉及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等。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该阶段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如同一岗位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1.获聘人员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或逾期未能报到入职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递补。如确定递补,学校将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3.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聘用结果等信息,均在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792(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9322692(纪检监察室、纪委办公室)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pdf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3.广东工业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采集表.xlsx

广东工业大学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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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附中事业编制招聘信息2024.1.12截止

2024-01-02,全文共 3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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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结合工作需要,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是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音乐学校,行政主管部门为广东省教育厅,由星海音乐学院管理。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位于岭南文化中心——广州,是华南地区唯一的省属公办中等音乐专业学校。学校以培养高等音乐院校优秀后备生和复合型中等音乐人才为目标,以教学、教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为主要任务,重视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二、招聘岗位

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3日上午9时至2024年1月12日下午17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星海音乐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s://rszp.xhcom.edu.cn:8443/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按网上指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登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资格初审。学校将于报名结束后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初审,个人报考信息完整的,给予参加笔试的资格。此阶段只对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初审。可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岗位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考生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个人照片应保持一致,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报名上传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完整、清晰可读、符合要求,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系统的报名表备注栏填写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上传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考试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具有笔试资格的考生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准考证打印等事项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请注意登录查看。

2.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和专业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00分。

3.笔试成绩发布公告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和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和入围面试人员。

2.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入围面试人员需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将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

3.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展示和试讲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专业技能展示、试讲的内容及相关要求提前三天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专业技能展示和试讲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过程实行集中封闭管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体检结果将通过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或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年龄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核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致电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咨询。咨询电话:020-39363289;监督投诉电话:020-39363305。

附件: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星海音乐学院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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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截止)

2023-12-21,全文共 4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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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宣传,传播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建设健康全媒体平台;协助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针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健康教育需求评估并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开展健康教育领域相关研究;总结与推广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项目;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开展新闻发布和重大宣传活动。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招聘专业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即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2023年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7)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2日下午17: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需上传附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上传;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可上传经学校或学院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3.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将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专业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5.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并经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6.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2.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计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若出现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由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组成,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无面试合格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于当日面试完毕后当场统分、评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候分室向考生送达面试成绩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高低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加试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或者复检,逾期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7570006,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5512943,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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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2.26截止)

2023-12-16,全文共 4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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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基建装备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地点设在广州市,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附件1)相关要求的应聘人员均可报考本岗位。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本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并按要求办理入户手续,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其中,如以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进行报考的,必须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毕业生未如期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或以下;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对应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或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对应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或以下。应聘人员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应聘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表的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境内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应聘人员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后续环节提供原件查验。

对于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全流程任意一个环节,区教育局认定为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将被取消资格。

2024年毕业生须以应届毕业学历专业报考。应聘人员报名所使用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互相对应,即本科毕业证书对应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对应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越秀区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月26日(星期二)下午17:00止,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具体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2.报名初审。网络报名时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后续环节。应聘人员自行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网站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资料导致不通过报名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3)后续环节相关公告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二)笔试

暂定2023年12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与技能。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以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应聘人员,或具有与所报岗位对应的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免笔试(但计入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免笔试人员须参加面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视情况研究决定调整岗位开考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资格审查

暂定2024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环节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在本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四)面试

暂定2024年1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

(五)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为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综合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综合成绩相同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上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及结果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gk/xxtg/index.html)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招聘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根据应聘人员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进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资待遇。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龄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退回原管理机构。

十、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公告规定证件。遗失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对工作人员来电应及时接听或即时回拨,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合同。

(五)聘用岗位按照本公告的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等级执行。

(六)应聘人员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20-83717715;

3.涉及具体招聘岗位疑问的,可联系咨询本公告的岗位表(附件1)中相关招聘单位;

4.监督电话:020-83523181。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

1.越秀区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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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响乐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22截止)

2023-12-09,全文共 3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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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交响乐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交响乐团创建于1957年,是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是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人员经费财政补助不定级别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职能:演奏国内外经典交响乐作品和优秀的新创作曲目;进行交响乐及室内乐民族化的探索与实践。

二、招聘岗位

广州交响乐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个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人员情况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州交响乐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2日24: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规定的报名材料扫描电子版制作成压缩包,发送到广州交响乐团公开招聘电子邮箱,邮箱地址:hr@gso.org.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姓名+毕业学校+应聘岗位”,如“张三+北京大学+应聘行政办公室XX岗位”。

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为避免发生应聘人员失联的情况,请在报名邮件中同步提供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

3.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相片位置须为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表格填写完成后,扫描为PDF格式);

(2)个人简历(PDF格式);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4)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5)户口簿(户主信息和应聘人员信息扫描在同一页,PDF格式);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职称证书(PDF格式,不同类型证书各1个文件);

(7)港澳台学习或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不同类型证明材料各1个文件);

(8)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合同及能证明工作经历的社保缴费证明等,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及相关材料(PDF格式,不同类型证明材料各1个文件);

(9)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资历补充材料或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PDF格式,不同类型证明材料各1个文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所有证明材料原件。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应聘人员报名表登记的电子邮箱。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在通知邮件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贴上同报名表一致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准考证与居民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1)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进入笔试环节。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公布,请考生登录网站查看,广州交响乐团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公布。同时,广州交响乐团将通过应聘人员报名表登记的电子邮箱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发送确认邮件,请入围面试人员留意查看并及时回复。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广州交响乐团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广州交响乐团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并查收邮件通知。

(3)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精确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2)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由广州交响乐团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施。体检结果将通过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或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州交响乐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为避免发生应聘人员失联的情况,请在报名邮件中同步提供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广州交响乐团人事部咨询。

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9:00—12:00、14:00—17:30。咨询电话:020-37583550;监督投诉电话:020-3758352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1.广州交响乐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州交响乐团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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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1截止)

2023-11-25,全文共 3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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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体育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4名(事业编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引进一批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紧缺专业人才4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引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情参见附件2。

其中:

1.招聘人员类型:“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3.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经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持境外学历证书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5.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与岗位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与岗位相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岗位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6.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7日-12月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各引进单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报名相关材料需提交PDF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文件命名为“引进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各引进单位电子邮箱详见公告附件。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单位1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首页需盖章);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持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⑤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⑥相关经历(提供合同和社保、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引进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反馈;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人才引进岗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核评价,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声明放弃资格审查、缺席资格审查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评价资格。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或重要材料原件提供不全的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考核评价;

4.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具体材料按报名须上传附件提供,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

5.对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考核评价的人员发放准考通知书,名单将于考核评价前在广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核评价。

1.时间和地点:待定;

2.方式:引进单位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人员开展专业(技能)水平考核,考核可采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3.考核评价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在面试时段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引进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引进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拟引进人员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及其附件,具有拟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不符合任一条件的,均不能报名。

(二)本次人才引进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评价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为便于单位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体育局及引进单位解释为准,咨询电话:020-38796227;监督电话:020-38797473。

广州市体育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1-1.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体工队)简介

1-2.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简介

2.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3.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及地址.xls

4.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xls

5.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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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6截止)

2023-11-25,全文共 3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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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广州市白水山和白江湖森林公园管理中心)拟引进一批急需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挂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技推广中心牌子)是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开展园林植物及林木育种、绿地生态等园林及林业的基础性研究;开展绿地土壤生态修复、城市湿地保护、公共绿地树木安全防护、绿化绿色废弃物资源化处置等关键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承担城市道路主干道、天桥(立交桥)绿化、重要景观节点植物花卉管养及新技术推广;承担引进林木花卉新品种中试及应急花卉生产储备,负责林业和园林科技推广;组织林业和园林技术培训和对外科技协作与交流;负责本市林业及园林行业信息化建设及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开发及运维管理工作

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广州市白水山和白江湖森林公园管理中心)是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森林公园建设规划和林场发展计划;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生物多样性;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协助完成林业资源规划、监测、保护、科技推广等工作。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1.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2.引进专业代码

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名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名。

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3.引进人员类型

2023年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杰出的专业技能水平、突出的工作业绩、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名相关岗位,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以下人员不予引进: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要求

1.年龄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

2.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17时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PDF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报名材料接收邮箱:gzyky_hr@163.com,联系电话:020-66616255;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报名材料接收邮箱zclcglzx@gz.gov.cn,联系电话:020-82619212)。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扫描;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社保缴纳记录和对应的劳动合同)。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6)详细的工作简历;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现场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符合岗位引进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专业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专家考核评价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

(四)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者具体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引进周期内完成。

(七)聘用及待遇

1.由用人单位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岗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非2023年毕业的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人员还须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五)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83868925

监督电话:020—83872009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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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24截止)

2023-11-17,全文共 4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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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白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是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点击查看具体职责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籍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0.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招聘人员类型为社会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1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13.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办法及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考网站:广东才汇网(点击进入)。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9:00至11月24日下午6:00。

3.报考程序:报考人员登录报考网站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二)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笔试设网上确认参加笔试环节,已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广东才汇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28日下午6:00时,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11月30日9:00起自行登录广东才汇网打印准考证。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已报名考生密切关注。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在职人员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须上传附件: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4.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须在报名前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笔试、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6.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上传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地点在广州市,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和资料,内容包括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点数后2位。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笔试开考比例按1:3设定,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调减岗位。

5.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数量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5确定(资格复审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待定,应聘人员须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才汇网、白云信息网上公告。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以及网络报名所提交资料的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

1.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拟聘人数1∶5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才汇网、白云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3.面试内容: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达不到合格成绩的,不得进入政审和体检,成绩于面试当天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按60%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才汇网、白云信息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才汇网、白云信息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才汇网、白云信息网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七)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20-36213161,技术咨询电话:020-86388001转8022、8061、8604(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举报或投诉电话:020-36213541。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1.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核提交材料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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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1截止)

2023-11-17,全文共 2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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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综合类)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招聘广东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气象局简介

请登录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了解详情。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2022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11月22日9:00至12月1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www.sydwzk.cn/gdcmazp2024)。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于11月22日9:00至12月2日15:00在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于2023年12月进行,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2月12日10:00至15日17:00。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最新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行政能力测试及气象法律法规等相关应知应会内容,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笔试规定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岗位开考比例为1:3。在首次公开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另行通知),经过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通过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思路、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

1.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5。如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1:5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请关注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3.组织面试。面试由5位考官打分,采用体操计分法,按100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广州)请关注网站公告:中国气象局网站(http://www.cma.gov.cn/)、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

七、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中国气象局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确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有关规定。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缺额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五)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组织面试的,将视情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动态。

本公告由广东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7671392

监督电话:020-87618040

文件下载:

附件1.广东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综合类)岗位表.xls

附件2.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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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26截止)

2023-11-15,全文共 3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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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39名

一、岗位要求

本次拟引进医疗急需专业人才39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引进人才类型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其他说明

1.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以报名相关岗位。

2.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有关年龄规定。

3.本次引进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4.招聘专业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培养方向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材料)。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考核评价。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7日08:00至2023年11月26日23:59止(6个工作日)。

2.报名事项

本次引进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栏中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从事该段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引进单位根据条件对应聘者所填信息及附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须对报名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成功后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于2023年12月5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9:00至2023年12月15日下午17:00止,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核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核。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在考核评价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者参加考核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可选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核评价。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引进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安排由引进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引进单位负责(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送达考核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及考察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因引进者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引进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引进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三、聘用及待遇

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双方协商确定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待遇配套、服务年限、服务方式、工作内容等合同条款,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明确双方的权、责、利以及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引进人才伪造相关证书证件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过程中作弊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引进工作公正合理性的不当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后续相关手续的参与资格,已入编或聘用的取消入编或聘用资格,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站博士后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出站或退站手续,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配合引进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在聘用手续办结后三个月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引进人员具体聘任岗位等级由引进单位按省、市、单位有关聘用制度和聘任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任。引进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考核评价、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核评价、体检资格。

(七)本次人才引进考核评价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无关。

(八)本次引进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22621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1226230,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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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11.20截止)

2023-11-11,全文共 3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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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全省航道建设、维护、管理,保证航道安全畅通等工作。为加强我省航道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我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加挂广东省航道技术保障中心牌子)是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负责智慧航道技术保障和网络安全工作,承担航道数据治理、智慧航道建设及运行监测工作;负责省管航道公益性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协助编制航道测绘与地理信息规划;负责航道科研工作,承担航道建设服务等科研任务、标准建设和技术推广;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和协调工作;参与水上服务区建设;面向社会提供航道测绘与地理信息等服务。现将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和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社会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截止日为时间节点),2023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和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20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https://www.sydwzk.

cn/gdhdzp2023),按指引进行报名,并按报名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证书);

3.有职称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事业单位招考网(https://www.sydwzk.cn/gdhdzp2023),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者取消报考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执行。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进行网上自动初审,报名成功即为资格初审通过。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2.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我中心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结果、面试名单及有关事宜在事业单位招考网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从2023年11月27日上午9:00起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

HD2301、HD2302两个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也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和航道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笔试成绩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入围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事业单位招考网公布。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报考HD2301、HD2302两个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直接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将在事业单位招考网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HD2301、HD2302两个岗位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其他岗位的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83372612

监督投诉电话:020-83393056

附件: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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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人社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11.23截止)

2023-11-11,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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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招聘辅助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三)广州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

(四)有一定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五)持有C1驾驶证,有一定驾驶工作经验。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3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填写附件《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资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明、驾驶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发到电子邮箱(yxrsj@gz.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应聘辅助人员(姓名XXX)”。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驾驶技能测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通过面试的应聘者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视情况从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上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税前包干约3200元/月。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造成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联系电话:83392032。

附件:1.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

2.考生承诺书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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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24截止)

2023-11-07,全文共 3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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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是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围绕广东省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开展应用性政策研究,为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心工作提供支撑。为加强科研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其他条件详见附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7.港澳居民报考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11月10日9:00起至11月24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注册和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要在报名系统上传提交的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3.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学历学位证书:各学历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岗位招聘条件有要求的工作经历等证明资料(PDF格式);

6.其它证明:(1)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drc.gd.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4.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作为佐证;往届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应聘人员应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资格初审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和附件,或上传报名材料清单不完整的,视同无效报名。

2.资格复审

(1)科研岗位(01)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科研岗位(02)和科研岗位(03)的资格复审安排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进行,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科研岗位(02)和科研岗位(03)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五、考试

考试按照不同岗位分为“面试”、“笔试+面试”两种不同测评方式。其中:

(一)科研岗位(01)测评方式为“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二)科研岗位(02)和科研岗位(03)测评方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包括考核文字功底、专业水平、研究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采取闭卷作答的形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信息系统”统一公布,考生在系统中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请留意网站信息。

2.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同一岗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结果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问题的说明

(一)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各环节通知均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drc.gd.gov.cn/)公布,应聘人员报名后密切关注相关动态信息发布。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放弃聘用的,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进行递补在同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313463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监督电话:020-83134163。

附件:1.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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