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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招聘事业编制幼师(9.22截止)

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招人,要求本科(学士)及以上,相关专业,9.18-9.22报名,详见正文!

2023-09-13,全文共 3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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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创建于1950年3月,为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是一所全日制幼儿园,是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实践教学基地、科技部科普基金项目示范幼儿园、广东省首批省一级幼儿园、广东省书香幼儿园、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示范单位、广东省食品安全A级单位、广州市《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示范园、广州市绿色幼儿园、广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多所高等院校学前教育实习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单位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幼儿教师岗位

二、招聘对象: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3名、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8.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体详见《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9月18日—— 9月 22 日

(二)报名方式及应聘材料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2.报考要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请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查看。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

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国内普通高校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考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网站(http://gdswy.zgyey.com)首页“招聘公告”栏目公布。考生也可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平台(http://www.qgsydw.com)进行查询。

(二)面试与资格审查

1. 笔试成绩公布后,我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在合格分数考生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名单在笔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网站(http://gdswy.zgyey.com)首页“招聘公告”栏目公布。考生也可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平台(http://www.qgsydw.com)进行查询。

2.进入面试人员在名单公布后需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我院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1)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业绩成果和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参加资格复审。(2)社会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业绩成果和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参加资格复审。(3)如为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连同业绩成果和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评委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4.面试方式:采取课堂试讲和专业技能展示的形式,课堂试讲考试时间为10分钟,专业技能展示考试时间为5分钟,考生可根据本人专项自行决定是否携带展示所需要器材。

5.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课堂试讲占比70%、专业技能展示占比30%。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教师岗位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网站(http://gdswy.zgyey.com)首页“招聘公告”栏目公布。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人选进行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通过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网站(http://gdswy.zgyey.com)首页“招聘公告”栏目公布。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对拟聘人选将在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网站(http://gdswy.zgyey.com)首页“招聘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随时关注并登陆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网站或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笔试成绩、面试名单、拟聘人选等情况。考生应当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我院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递补的,在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咨询(传真)电话:020-87184929

监督电话:020-8313276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梅花村71号

附件: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xlsx

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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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事局招聘1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对于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年龄要求统一为:本科生在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在199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在198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此次招聘,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的人员。

7.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广东海事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报考人员对报考职位有关信息需进一步了解的,请直接向广东海事局咨询。

(二)网上报考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gistration/insregistration/index.html)报名。

2.本次招聘由广东海事局组织,每人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3.报考时间:2024年4月17日8:00至2024年4月25日18:00。

4.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17日8:00至2024年4月27日18:00。

5.报考人员开始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详细了解报考职位条件,提前准备电子证件照片,网上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考规定的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6.网上报考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主要资格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录在案。

7.网上报考须有效注册后,才能登录报考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交审核,账号信息是登录报考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8.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报名确认等操作,完成报名确认并打印准考证后方取得笔试资格。

9.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审核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之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反馈,请考生注意登录网站查询。考生状态为材料不齐“退回补充材料”的可在2024年4月25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提交申请该职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也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后果由考生负责。

10.本年度招聘职位设笔试开考比例,即招聘职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方可按计划进行笔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职位招考或核减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如招聘1人的职位,需有5人及以上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开考)。

2024年4月27日18:00后,将对取消招考的职位情况进行公布。对于职位已取消但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4月28日8:00至18:00,登录网站重新选择职位进行报名,报名相关要求不变,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三)报考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在2024年4月29日8:00至2024年4月30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搜索——选择所报考岗位并点击“确认参加考试”完成考试确认操作。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当诚信参加笔试。为避免随意弃考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和影响考试组织秩序,已经确认参加笔试又无故缺考的,将记录在案。

2.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至2024年5月8日18:00,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再安排打印。

3.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网上报考时间、考试确认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同时,报考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考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考试

(一)笔试。

笔试暂定在2024年5月中旬举行,笔试考点设在广州市。具体的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和地点为准。笔试含《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主要考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综合知识能力和写作能力,总时长为3小时。

(二)面试。

面试暂定在2024年6月举行。最终时间和地点以广东海事局面试公告为准。面试人员名单将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确定的面试比例,在各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东海事局官方网站(www.gd.msa.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满分200分)÷2×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合格的,面试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广东海事局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从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广东海事局官方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公开招聘的事业编人员在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信息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笔试后,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录在案。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考、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请密切关注广东海事局官方网站,同时应确保报考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本单位无关。

七、有关说明

(一)招聘职位要求的条件中涉及有关资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

(二)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1.要求报考人员应是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不得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3.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后没有社保记录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要求自毕业之日起至本次招聘的各环节(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各时间段内,均处于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没有社保记录的状态。

4.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且通过我国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2022年和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没有社保记录的,可按同时期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5.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在2022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7日期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如有两个以上服务期的,以第一个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时间为准),可以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三)下列条件均视同符合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要求:

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合格及以上证书。

2.获得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5.5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70分及以上。

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及以上证书或CET6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证书。

以上英语成绩须在2024年4月17日前取得。

(四)职位条件中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均须在2024年4月17日当天有效,失效的不符合条件;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船员适任考试合格成绩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4月17日前取得。

(五)持有相同航区相同等级较高职务适任证书符合相同航区相同等级较低职务适任证书的要求。如:持有无限航区一等二副适任证书符合无限航区一等三副的要求。

(六)报名信息填写要求:

1.报考人员所持学历的专业名称应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该专业的下级学科一致。报考人员的专业名称未在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范围的,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并与广东海事局联系,确认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在学习经历栏中如实填写本人高中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教育经历。

3.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应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社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及职务,待业也请一并注明。

4.报考人员填写“外语水平”栏,需填写具体等级及成绩,如“CET4-450分”。船员适任证书填在“其他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及取得时间”栏。

5.家庭成员情况栏应按系统要求完整填写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工作单位、职务。

八、联系方式

(一)有关本次招聘报名政策方面的问题,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向广东海事局咨询。联系电话:020-89028423,邮箱:gdhqbgs@163.com。

(二)有关本次招聘报名网站技术方面的问题,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技术部门咨询。技术支持:400-838-9296。

附件:广东海事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广东海事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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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务英语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名(12.10截止)

2023-12-02,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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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3年12月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的启事

我校受广东省人才市场的委托,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国际商务英语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1名。此次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受聘人员与广东省人才市场建立劳动关系,人事、劳资、保险等事宜均由广东省人才市场负责管理。

一、岗位名称及名额

研究生、科研秘书,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负责,有敬业精神,善于学习,吃苦耐劳;

(二)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且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学习的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具有外语或经管类教育背景者优先;

(四)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五)综合素质过硬,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办公办会等日常行政工作流程,能熟练使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与办公自动化及网络系统。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者请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0日(星期日)。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页相关信息。

四、薪酬待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办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梅老师

联系电话:020-36209631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302室

邮政编码:51042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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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024.5.10截止

2024-04-28,全文共 5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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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教师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是由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市品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方合作创办、由华南师范大学负责全面管理的一所高起点、高平台、高品质的全日制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位于广州地铁13号线官湖站B出口星图花园小区内,办学计划规模63个班(初中21个班、小学42个班)。学校已于2021年9月落成并正式开学,现有初中两个年级8个班,小学三个年级17个班。

为满足学校长远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教师2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21名,其中,小学教师10名,初中教师11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岗位需求表(附件)。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取得岗位要求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具体岗位人数和条件见本公告的“具体资格条件”和岗位需求表。

在本招聘年度增城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已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7.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具体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应聘人员所学的专业以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于报考专业。岗位需求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

3.职业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资格种类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不含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其中,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4.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系列的高级教师职称的,报考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5.任教经历条件。岗位要求有任教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具有普通中小学对应学科教育教学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社会实践、培训机构等经历)。教育教学经历时间计算至2024年8月。

6.其他条件。应聘人员还须符合岗位需求表中所列的其他条件。

本条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英语水平等证书,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按不符合资格条件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637),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有关材料、填写个人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9:00至2024年5月10日17:00。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并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负责。

(4)须恪守诚信原则。应聘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为了“试考”虚假报名。应聘人员考试后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须按时参加体检和考察。

(5)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须达到1:3方能开考。如部分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二)网上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人员(含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前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3.网上考试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公布(位置为“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公告,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信息。

(三)笔试

1.时间:初定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

3.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知识等教育基础理论知识。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5.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成绩,成绩发布后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站公告和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确定是否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6.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等于或未达上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

7.符合资格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或报考招聘专技岗七级岗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进入面试人员名额)。

(四)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2.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资格复审材料表》(附件3)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并按序号顺序装订好复印件,按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发放《资格复审不通过告知书》告知其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4.应聘人员材料不齐全的,由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要求在资格复审期间补充完整,并签订《限时补齐资格复审材料承诺书》,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期限补齐完整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

5.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6.入围面试人员未通过资格复审,在相应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7.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1.时间:初定2024年6月2日。(具体时间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2.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

3.面试按报考职位相应的学科和对应学段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试教时间15分钟以内。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5.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综合成绩计算

1.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有关网站查询综合成绩。

2.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考试各项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委组长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面试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关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1.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网站公布。

2.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须保证在2024年8月前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含当天)。

四、有关说明

(一)除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七级的岗位外,其余岗位应聘人员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一经报考视为作出承诺。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应聘人员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微信公众号有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和入学等问题。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聘用人员应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20-32866686、020-82690336(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00-17:0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3:00-18:00)

监督电话:020-82662915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2024年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docx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资格复审材料表.docx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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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024.4.24截止

2024-04-17,全文共 5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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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2中《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境外学历须提供权威机构相应翻译件及翻译机构法人证书),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二、招聘对象

1.“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相关年龄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3.所有报考人员如被聘用须承诺在工作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4.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5.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基本能力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说课/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至2024年4月24日17:00,其他时间报名无效。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方式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

(三)考试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00:00时至2024年4月26日24:00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教师岗综合素质评估(笔试、基本能力测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本次招聘的综合素质评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2024年5月8日12:0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笔试

1.时间:预计在2024年5月11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4.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当通过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免笔试考生,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直接进入基本能力测试。

5.对于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的(含2024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免笔试,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6.笔试成绩及参加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官网公布。

(六)基本能力测试

1.打印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同步通知,通过笔试的考生(含免笔试考生)请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载打印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

2.时间: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为准。

3.地点: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为准。

4.基本能力测试主要采取实操技能测试、小组集体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小组讨论,具体岗位类型见《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5.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免笔试人员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即为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心理品质测试。综合素质评估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6.通过综合素质评估以及进入心理品质测试人员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七)心理品质测试

通过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按聘用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参加心理品质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心理品质测试网址:http://iisworld.cn/gdfz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聘用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八)现场资格审查

1.通过基本能力测试且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时间: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地点:大学城校区艺术楼一楼小礼堂。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资料目录》(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说课/试教)。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查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九)面试:说课或试教

时间: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侯分室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名确认。

按笔试、面试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十)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按照广东省体检、考察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十二)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是否递补其他考生由招聘单位决定,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引进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2.考生须按承诺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时,如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六)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凡在我校以往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过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应聘者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本公告由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9118009,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39366042。

广州大学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1.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资料目录.doc

4.“免笔试”考生情况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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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党政管理人员2024.4.14截止

2024-04-08,全文共 3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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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广东省高水平重点建设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为满足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人,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辅导员25人,党政管理人员10人,共计35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7.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国家及省政策规定执行。

五、报名

(一)公告发布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gd.gov.cn/)、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http://rsc.scnu.edu.cn/)和报名网站(www.qgsydw.com)发布本次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4日0时至4月14日17时。

2.报名要求:登录报名网站(www.qgsydw.com)按指引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在系统上如实填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身份证(正反面);

(3)所有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交就业推荐表。报考党政管理岗位的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证明材料(例如,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所学专业证明);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等)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地区、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中英文版成绩单;

(4)党员证明材料(可提供党费证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证明等);

(5)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职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或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6)本人所具有的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

(7)报名系统所填获奖经历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学校将于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初审,个人报考信息完整的,给予参加笔试的资格。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此阶段只对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不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四)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五)注意事项

1.符合广东省规定的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的名称及编号,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设置。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申请、填报、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所填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

(一)笔试

本次笔试计划在广州市、北京市、西安市和武汉市设立考点,具体实施视报名情况而定。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

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3(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一并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学校将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应聘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学校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通知及参加人员名单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风度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为良好,未达良好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每个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结果通过电话告知应聘人员。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根据需要安排到各个校区工作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硕士以上”即指包含硕士。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递补。如确定递补,学校将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华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电话咨询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联系)

招聘咨询电话:020-85211236、85211058

监督投诉电话:020-85211016

邮箱:fdyzp@m.scnu.edu.cn

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

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旁

汕尾校区滨海校园地址: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香江大道西55号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华南师范大学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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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24

2024-04-03,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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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关于2024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东警官学院网络信息办公室需招聘2名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岗位工作,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电子信息、教育技术等专业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网络信息办公室信息管理一科(图书馆303室),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广东警官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大一寸彩色正面免冠同版照片4张及电子版;

(5)无犯罪记录证明、婚育情况证明、失业或离职证明、参保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者请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20150585@gdppla.edu.cn,考试前再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组织面试,如入围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面试任何一项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予聘用。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其他事宜

1.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由广州市三甲医院按照职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和考核合格,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2.工资待遇按学院非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年薪约6.5万左右),并按规定购买社保;不享受带薪寒暑假。

联系人:网络信息办公室吉老师,电话020-34068333

附件:广东警官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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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胸科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12.31截止

2024-04-03,全文共 3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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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单位简介详见《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公告单位简介》(附件1)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本次所引进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附件2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引进专业代码按照附件3中《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应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应聘相关岗位。

(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非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额满为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名即可。

(1)将报名材料原件清晰扫描后,文件夹命名为:应聘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发送到电子邮箱xkhrsk@126.com进行报名。

(2)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62号广州市胸科医院办公楼三楼人事科。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提交,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上传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报名岗位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材料(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记录),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6)详细的工作简历;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引进者应诚信报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需按要求准备报名和审查材料,引进人员材料不齐全、不规范者,或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者,均不予以受理。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可选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同分者另行组织考核评价。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引进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考察人员。

2、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安排由引进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引进单位负责。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引进单位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4、自通知应聘人员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因引进者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超过一个月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的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引进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及待遇

1.由医院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获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3586363,020-8359019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3493359,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

1.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公告单位简介.docx

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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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招聘事业编制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24

2024-03-24,全文共 3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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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结合、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已有65年的本科办学历史。学校于2015年整体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行列,拥有大学城、东风路、龙洞、番禺、沙河、揭阳等多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5300余亩,教职工40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5万余人。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行政人员9人、专业技术人员14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3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博士后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医师岗位(代码:24ZJ10、24ZJ11)年龄条件另详见附件1岗位表具体要求;

7.符合附件1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8.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10.港澳居民报考还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7日起至2024年4月11日止。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可将所有报名材料文件打包压缩发至邮箱:gdutjob@gdut.edu.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8M)。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 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个人简历;

4.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4应届毕业生);

5.身份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

6.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7.业绩成果、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国(境)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取得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相应的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余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在2023年7月1日起至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5.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前提供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4月18日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此阶段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笔试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阶段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从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相关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主要考查应聘者个人综合素质及应具备的岗位职业素养与技能。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如同一岗位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教师岗位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教师。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十、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1.获聘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或逾期未能报到入职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递补。如确定递补,学校将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3.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聘用结果等信息,均在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792(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9322692(纪检监察室、纪委办公室)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3. 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xlsx

广东工业大学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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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2024.4.3截止

2024-03-22,全文共 3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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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华南农业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在百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修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风。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是一所以农业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综合性大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结合实际用人需求,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2024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具体详见《华南农业大学2024年辅导员需求表》(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聘用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00:00至2024年4月3日17:00。

2. 报名方式

实行网络系统实名报考。考生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华南农业大学招聘系统(http://zp.scau.edu.cn),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系统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除了注册填报的基本信息外,还应在系统中根据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①全部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等学习阶段

②中共党员证明

③大学期间的学生干部任职聘书或高等院校开具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④居民身份证

以上材料(居民身份证除外)均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上传的佐证附件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3. 注意事项

(1)因个人填写信息和上传附件不准确、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如有材料不实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相关资格、已签订协议以及合同,并保留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照应保持一致,不得使用生活照或艺术照。

(2)2024届毕业生,报名时未取得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相应的就业推荐表(个人页和培养学校审核盖章页上须具备个人详实信息)和学习成绩单,且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024届境外留学生,报名时未取得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习成绩单和相关在读证明,且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相应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有境外留学经历的还须取得相应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考生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结束后,人力资源处对考生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初审,个人基本信息完整的,给予参加笔试的资格。初查发现问题或信息不完整的,将予以退回修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补充。可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查。请考生认真对照岗位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考。

(三)笔试

具有笔试资格的考生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笔试的具体安排和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将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告。

笔试采用固定考场封闭限时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具体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和申论》,统一命题、统一考场,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时限为150分钟,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的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入围面试资格。如有资格审查不通过导致入围面试人员缺额的,在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分结构化面试和岗位能力测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告。

1.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2. 岗位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在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沟通协调等岗位实操工作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3. 面试过程实行集中封闭管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 面试成绩 = 结构化面试×50% + 岗位技能测试×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70分。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工作程序和要求、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以及体检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华南农业大学人力资源处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聘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1.

获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或逾期未能报到入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书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 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4. 招聘相关通知将通过华南农业大学人力资源处网页(https://hr.scau.edu.cn/

)发布,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并及时登录网页了解,相关招聘事项不再逐一通知。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学生工作部思教科:020-85280084

人力资源处人事科:020-38675585

监督投诉电话:

纪委办公室:020-85283655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2024年辅导员需求表.xlsx

华南农业大学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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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2024

2024-01-20,全文共 3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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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结合、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已有65年的本科办学历史。学校于2015年整体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行列,拥有大学城、东风路、龙洞、番禺、沙河、揭阳等多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5300余亩,教职工40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5万余人。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辅导员(工作地点:广州市15名、揭阳市3名),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学生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岗位的工作。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8.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10.港澳居民报考还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4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止。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可将所有报名材料文件打包压缩发至邮箱:gdutjob@gdut.edu.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8M)。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广东工业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个人简历;

4.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5.身份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所在院系、学校团委或研究生院/处盖章);

6.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

7.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8.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2024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在2023年7月1日起至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前提供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一)笔试前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2月26日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此阶段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笔试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有关证明材料、学生干部证明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资格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名额空缺,从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相关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涉及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等。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该阶段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如同一岗位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1.获聘人员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或逾期未能报到入职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递补。如确定递补,学校将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3.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聘用结果等信息,均在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792(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9322692(纪检监察室、纪委办公室)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pdf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3.广东工业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采集表.xlsx

广东工业大学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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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剧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1-19,全文共 2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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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剧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规定,为满足艺术生产发展需要,广东粤剧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粤剧院是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粤剧界规模最大、水平一流的表演艺术团体,被誉为粤剧的最高艺术殿堂。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粤剧青衣行当演员岗位招聘1人;

(二)戏曲舞台音响师岗位招聘1人。

三、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关职称资格等其他证明材料。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登录“广东粤剧院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yjyzp2024)完成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s://hrss.gd.gov.cn)或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whly.gd.gov.cn)或广东粤剧院门户网站(http://www.gdyjy.com),查看并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系统报名相关信息。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资格初审将在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4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可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或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或广东粤剧院门户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按照要求上传应聘材料,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资格复审

(一)业务考核开展前,招聘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将在广东粤剧院门户网站公布,并通过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以短信的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二)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业务考核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通过资格复审并入围业务考核的人员名单、业务考核时间及地点等事项于资格复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粤剧院门户网站公布,并通过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入围业务考核人员。

八、业务考核

(一)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

(二)业务考核内容

1.粤剧青衣行当演员岗位:考核内容为粤剧子喉唱功、青衣行当片段表演和基本功技能共3项,每项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业务考核总成绩=唱功成绩×40%+表演成绩×40%+基本功成绩×20%。

2.戏曲舞台音响师岗位:考核内容为戏曲音响操控和专业论述共2项,每项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业务考核总成绩=实操题成绩×50%+专业论述题成绩×50%。

(三)业务考核总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业务考核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业务考核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业务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九、体检与考察

在业务考核最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实施。体检结果将通过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以短信的形式通知体检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业务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广东粤剧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首日。应聘人员报考时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分段记述相关工作经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广东粤剧院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由我院门户网站公布有关考试信息及发送的短信、邮件视同送达。

十三、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致电广东粤剧院人事部咨询。咨询电话:020-87776037,监督投诉电话:020-37803033,联系时间:9:00-12:00,14:30-17:0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广东粤剧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广东粤剧院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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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20名(2.19截止)

2024-01-09,全文共 3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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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2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日为时间截点);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1日上午9:00 时至2024年2月19日下午 17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要上传提交的材料如下(以下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正反面)。

5.应聘专业课程成绩单。

6.学历学位证书(从大中专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

7.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生人员联谊会等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8.中共党员相关证明材料(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9.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

10.其他能说明自己能力的各种获奖证书等。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时上传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要求、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因上传附件无效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报名资格初审

2024年2月1日上午9:00 时至2024年2月19日下午

17时,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核程序。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2月21日上午9

时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全程密切留意报名网站(网址:https://www.qgsydw.com)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招聘信息栏(https://www.gzucm.edu.cn/)的相关通知。

六、考试

本次招考F1和F2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F3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也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策热点、行政能力和专业相关知识等,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00分。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招聘信息栏公布。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未达到1:3,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招聘信息栏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招聘信息栏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共分两轮。第一轮面试主要考核专业能力、岗位认识、工作设想等;第二轮面试主要考核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

1.面试满分为100分(第一轮和第二轮面试成绩各占50%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00分,70.00分以下的不列为体检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按下列公式计算:

F1、F2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总成绩×60%

F3岗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总成绩

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招聘信息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老师 郭老师

咨询电话: 020-39356038

投诉监督电话:020-39358500

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xlsx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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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学馆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1-06,全文共 2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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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学馆(广东文学院、《作品》杂志社)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东文学馆(广东文学院、《作品》杂志社)是广东省作家协会所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文学藏品征集、收藏、展览、研究、教育、阅读、交流、创意活动,开展包括网络文学在内的文学创作和研究,编辑、出版、发行《作品》杂志。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6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补助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1月4日8点00分至1月10日17点30分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wazp2023)进行网上报名。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4年1月16日8点00分至1月19日17点30分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系统将实时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

2.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将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事业单位招考网、广东作家网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采取现场审核方式。

在事业单位招考网、广东作家网等网站发布资格审核公告,明确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等。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如有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按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核人选。

(三)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1:3的比例,在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如不足1:3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事业单位招考网、广东作家网上公布。

本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等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事业单位招考网、广东作家网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我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广东省作家协会负责监督。

举报或投诉电话:020-38486927。

联系电话:020-87714159

技术咨询:4008228076

监督电话:020-38486927

点击下载附件:广东文学馆(广东文学院、《作品》杂志社)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广东省作家协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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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附中事业编制招聘信息2024.1.12截止

2024-01-02,全文共 3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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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结合工作需要,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是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音乐学校,行政主管部门为广东省教育厅,由星海音乐学院管理。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位于岭南文化中心——广州,是华南地区唯一的省属公办中等音乐专业学校。学校以培养高等音乐院校优秀后备生和复合型中等音乐人才为目标,以教学、教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为主要任务,重视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二、招聘岗位

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3日上午9时至2024年1月12日下午17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星海音乐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s://rszp.xhcom.edu.cn:8443/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按网上指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登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资格初审。学校将于报名结束后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初审,个人报考信息完整的,给予参加笔试的资格。此阶段只对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初审。可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岗位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考生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个人照片应保持一致,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报名上传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完整、清晰可读、符合要求,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系统的报名表备注栏填写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上传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考试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具有笔试资格的考生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准考证打印等事项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请注意登录查看。

2.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和专业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00分。

3.笔试成绩发布公告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和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和入围面试人员。

2.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入围面试人员需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将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

3.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展示和试讲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专业技能展示、试讲的内容及相关要求提前三天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专业技能展示和试讲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过程实行集中封闭管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体检结果将通过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或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年龄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核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致电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咨询。咨询电话:020-39363289;监督投诉电话:020-39363305。

附件: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星海音乐学院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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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截止)

2023-12-21,全文共 4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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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宣传,传播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建设健康全媒体平台;协助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针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健康教育需求评估并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开展健康教育领域相关研究;总结与推广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项目;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开展新闻发布和重大宣传活动。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招聘专业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即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2023年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7)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2日下午17: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需上传附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上传;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可上传经学校或学院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3.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将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专业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5.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并经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6.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2.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计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若出现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由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组成,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无面试合格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于当日面试完毕后当场统分、评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候分室向考生送达面试成绩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高低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加试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或者复检,逾期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7570006,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5512943,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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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招聘公告(12.20截止)

2023-12-19,全文共 6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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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增城区教育局事业编制教师26名(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是由增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管理的公立初中学校,为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学校东临增城石滩绿湖国际,北临增城高铁站(距学校十分钟路程),西临珠三角环线高速。学校占地面积约14万平方米(约合223亩),办学规模为60个班。校区内设有教学楼、教学辅助用房、图书馆、礼堂、体育馆、教师和学生宿舍、食堂、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学校秉承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博学、雅正、融合”的办学理念,倡导博雅和美教育,开启学生心智,发展学生个性,着力培养博雅学子。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26名,具体岗位人数、学历和专业等条件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和条件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岗位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7.增城区在职在编教师;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条件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所学的专业以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需求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职业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具备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不含高校和职业中学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4.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学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符合岗位需求表中所列的其他条件。所有应聘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英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或雅思考试(学术)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

6.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并出具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认证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时提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英语水平证书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考试网上确认、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各考试环节,应聘人员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应聘人员在各环节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应聘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不占晋级名额,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的综合成绩。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考试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4日8:00至2023年12月20日18:00(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应聘人员务必填写准确的手机号码,并确保通信正常。届时相关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及时发送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3)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并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4)招聘的有关事项会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位置: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公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及时关注网站栏目的相关信息。建议应聘人员同时关注

“事招雷达”“增城教育”“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等有关微信公众号。

(二)考试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1日8:00至2023年12月22日12:00。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4.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3年12月23日9:00

至笔试前。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三)笔试

1.时间:2023年12月24日(星期日)下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

3.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相关知识。

4.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含以上)才准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公布笔试成绩后,应聘人员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可在公布成绩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

(1)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

(2)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3)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6.招聘组织单位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组织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7.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8.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四)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2.

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并按序号顺序装订好复印件,按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4.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审。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复审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5.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6.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的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

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以网上发布公告为准。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环节。

1.面试采用无生授课的形式进行。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3.面试结束后,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聘人员签名确认。

4.面试成绩按60% 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六)考试综合成绩

1.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有关网站查询综合成绩。考试各环节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小数。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2.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3.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相关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九)公示和聘用

1.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后,拟聘人员将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均为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员须保证在2024年8月10日之前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日(含当日)。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请不要设置拒收短信。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

(七)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一经报考视为作出承诺。

(八)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聘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十一)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991921、020-8299192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网上报名技术电话:400-838-9296

投诉电话:020-82662915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docx

2.资格审查目录表.docx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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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2.26截止)

2023-12-16,全文共 4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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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基建装备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地点设在广州市,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附件1)相关要求的应聘人员均可报考本岗位。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本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并按要求办理入户手续,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其中,如以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进行报考的,必须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毕业生未如期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或以下;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对应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或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对应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或以下。应聘人员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应聘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表的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境内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应聘人员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后续环节提供原件查验。

对于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全流程任意一个环节,区教育局认定为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将被取消资格。

2024年毕业生须以应届毕业学历专业报考。应聘人员报名所使用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互相对应,即本科毕业证书对应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对应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越秀区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月26日(星期二)下午17:00止,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具体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2.报名初审。网络报名时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后续环节。应聘人员自行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网站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资料导致不通过报名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3)后续环节相关公告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二)笔试

暂定2023年12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与技能。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以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应聘人员,或具有与所报岗位对应的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免笔试(但计入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免笔试人员须参加面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视情况研究决定调整岗位开考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资格审查

暂定2024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环节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在本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四)面试

暂定2024年1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

(五)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为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综合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综合成绩相同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上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及结果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gk/xxtg/index.html)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招聘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根据应聘人员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进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资待遇。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龄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退回原管理机构。

十、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公告规定证件。遗失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对工作人员来电应及时接听或即时回拨,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合同。

(五)聘用岗位按照本公告的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等级执行。

(六)应聘人员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20-83717715;

3.涉及具体招聘岗位疑问的,可联系咨询本公告的岗位表(附件1)中相关招聘单位;

4.监督电话:020-83523181。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

1.越秀区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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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24截止)

2023-12-15,全文共 3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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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

一、岗位要求

本次拟引进医疗急需专业人才8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引进人才类型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其他说明

1.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以报名相关岗位。

2.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有关年龄规定。

3.本次引进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4.招聘专业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培养方向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材料)。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考核评价。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8日08:00至2023年12月24日18:00止(5个工作日)。

2.报名事项

本次引进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栏中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岗位相关的奖励荣誉证书(市级或以上)等。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从事该段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引进单位根据条件对应聘者所填信息及附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须对报名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成功后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于2023年12月26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00至2024年1月5日下午17:00止,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核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核。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在考核评价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者参加考核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可选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同分者另行组织考核评价。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引进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安排由引进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引进单位负责(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送达考核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及考察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因引进者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引进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三、聘用及待遇

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双方协商确定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待遇配套、服务年限、服务方式、工作内容等合同条款,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明确双方的权、责、利以及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引进人才伪造相关证书证件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过程中作弊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引进工作公正合理性的不当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后续相关手续的参与资格,已入编或聘用的取消入编或聘用资格,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站博士后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出站或退站手续,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配合引进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在聘用手续办结后三个月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引进人员具体聘任岗位等级由引进单位按省、市、单位有关聘用制度和聘任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任。引进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考核评价、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核评价、体检资格。

(七)本次人才引进考核评价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无关。

(八)本次引进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22621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1226230,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附件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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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响乐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22截止)

2023-12-09,全文共 3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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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交响乐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交响乐团创建于1957年,是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是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人员经费财政补助不定级别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职能:演奏国内外经典交响乐作品和优秀的新创作曲目;进行交响乐及室内乐民族化的探索与实践。

二、招聘岗位

广州交响乐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个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人员情况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州交响乐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2日24: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规定的报名材料扫描电子版制作成压缩包,发送到广州交响乐团公开招聘电子邮箱,邮箱地址:hr@gso.org.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姓名+毕业学校+应聘岗位”,如“张三+北京大学+应聘行政办公室XX岗位”。

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为避免发生应聘人员失联的情况,请在报名邮件中同步提供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

3.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相片位置须为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表格填写完成后,扫描为PDF格式);

(2)个人简历(PDF格式);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4)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5)户口簿(户主信息和应聘人员信息扫描在同一页,PDF格式);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职称证书(PDF格式,不同类型证书各1个文件);

(7)港澳台学习或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不同类型证明材料各1个文件);

(8)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合同及能证明工作经历的社保缴费证明等,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及相关材料(PDF格式,不同类型证明材料各1个文件);

(9)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资历补充材料或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PDF格式,不同类型证明材料各1个文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所有证明材料原件。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应聘人员报名表登记的电子邮箱。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在通知邮件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贴上同报名表一致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准考证与居民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1)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进入笔试环节。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公布,请考生登录网站查看,广州交响乐团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公布。同时,广州交响乐团将通过应聘人员报名表登记的电子邮箱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发送确认邮件,请入围面试人员留意查看并及时回复。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广州交响乐团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广州交响乐团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并查收邮件通知。

(3)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精确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2)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由广州交响乐团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施。体检结果将通过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或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州交响乐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为避免发生应聘人员失联的情况,请在报名邮件中同步提供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广州交响乐团人事部咨询。

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9:00—12:00、14:00—17:30。咨询电话:020-37583550;监督投诉电话:020-3758352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1.广州交响乐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州交响乐团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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