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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招满则止)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要求本科学历+35岁以下,报名方式见正文!

2023-08-21,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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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启事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茶树、广东凉茶等饮料植物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评价、创新利用等工作,开展茶树、凉茶植物新品种选育、栽培技术、茶叶加工工艺等研究。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满足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1.岗位职责

(1)开展学会秘书处日常联络与服务、公众号管理维护等工作。

(2)开展杂志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3)参与学会其他学术项目与科研组织,编辑有关成果要报、通讯工作。

(4)负责日常报账、对账、开票等财务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岗位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茶业事业。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具有较强的活动策划、组织协调和调查研究能力,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学习能力,信息化素养较高,有会员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4)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好、责任心强、职业素养好、身体健康。

二、岗位管理及有关待遇

(一)受聘人员属于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省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国家规定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薪资待遇按照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三)劳动合同期限2年以上,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续聘。

(四)工作地点广州市,不提供住宿,可协助申请广州市公共租赁房。

三、应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应往届毕业生),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启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人选、体检、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事项

应聘人员请准确填写《岗位申请表》(附件),并连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d-tea@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大丰路6号,510640。

六、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应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职责及要求,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对所填写应聘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对应聘人员信息严格保密,不作他用。

附件:岗位申请表.docx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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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招聘科研辅助人员信息2024

2024-02-29,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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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启事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成立于1973年,为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承担植物抗病虫种质资源及植物有害生物资源的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创新利用等工作,开展植物有害生物发生规律、预测预报与防控技术、农作物抗病虫性改良等研究。现因工作需要,植保所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研究室面向社会招聘劳动合同聘用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科研辅助人员。

二、工作职责及内容

根据课题组工作部署开展相关工作,重点辅助开展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等方面的试验,以及日常办公事务等。

三、应聘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优先,在2024年8月前取得相应学位。

3.要求植物保护、农学、园艺、生物技术等相关专业,具有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等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技能。

4.工作认真,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良好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四、薪酬待遇

1.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2.工资待遇结合个人学历、资历、工作能力及具体岗位情况,按本单位相关薪酬规定执行,按照国家、省和广州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3.根据工作表现发放年度奖励。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人员需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经验等相关能力证明材料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chougu@126.com,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面试。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

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金颖路7号

邮政编码:510640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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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设施农业研究所招聘公告2024

2024-01-13,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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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1名

二、工作职责

从事农业信息化方向相关工作;协助研究室日常事务管理。

入职后即可参与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课题,本岗位科研助理主要参与课题的软件开发、系统运维、论文撰写和资料整理等。

三、招聘条件

1. 身心健康,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

2.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3. 本科及以上学历。

4. 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业信息化、农业工程等相关专业。

5. 熟悉Java、SQL等开发语言及常用开发环境。

6. 具有软件、APP、小程序等信息化系统开发经验。

四、应聘材料

1. 个人简历,包括个人简介(附个人近照)、研究背景、工作经验等。

2. 个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及代表性论文等扫描件。

五、聘用期及工资待遇

1. 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省和广州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 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3. 劳动合同期限2年以上,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续聘。

六、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将应聘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ihaijun@gdaas.cn。根据应聘人员材料择优录选,初选通过者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址。

咨询电话:邓老师,020-87580379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白石岗街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设施农业研究所

邮编:510640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设施农业研究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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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招聘信息2024

2024-01-13,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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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启事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成立于1973年,为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蔬菜病虫害研究室主要开展南方蔬菜病虫害抗药性监测、治理及抗药性机理研究和蔬菜重大病虫害成灾规律与相关机理研究等工作内容。现因工作需要,拟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科研辅助人员。

二、工作职责及内容

根据课题组工作部署开展相关工作,重点辅助开展昆虫饲养、田间药效试验以及日常办公事务等。

三、应聘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2024年8月前取得相应学位。

3.要求植物保护、食品、园艺、动物科学等相关专业,具有从事大田实验和室内分子实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技能,具有昆虫饲养和科研实验经历的优先。

4.工作认真,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良好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四、薪酬待遇

1.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2.工资待遇结合个人学历、资历、工作能力及具体岗位情况,按本单位相关薪酬规定执行,按照国家、省和广州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3.根据工作表现发放年度奖励。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人员需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经验等相关能力证明材料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feier0808@163.com,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面试。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0日

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金颖路7号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人:肖老师

咨询电话:020-87590030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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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环境园艺研究所招聘办公室助理(11.29截止)

2023-11-25,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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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环境园艺研究所招聘办公室管理助理启事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环境园艺研究所是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花卉、环境园林植物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创新利用工作,开展新品种选育与繁育技术、栽培技术、康养花卉、创意农业规划设计、环境修复等研究。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办公室管理助理1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1.招聘岗位:办公室管理助理(综合管理辅助人员)1名。

2.岗位职责:协助开展人事、社保、党务、群团等综合管理工作;完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专业要求:农学、中文、管理等相关专业均可。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3.学历学位: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4.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5.岗位要求

(1)为人公道正派,性格外向,亲和力强。

(2)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组织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3)熟悉掌握运用办公软件和新媒体编辑软件。

三、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1.受聘人员属于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广东省和广州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劳动合同期3年,合同到期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聘。

2.劳动合同期内,工资待遇结合个人学历、资历、工作能力及岗位情况,参照执行事业单位同职级工作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基础绩效奖,享受带薪年休假、节日慰问和职工食堂补贴等福利。

四、应聘方式及联系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以电子邮件(邮件名称:“姓名+办公室管理助理”)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经资格审核及初步遴选后,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现场面试。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招聘报名邮箱:gdhuahuisuo@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7596402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金颖东一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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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招聘宿舍管理员启事

2024-04-09,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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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服务部面向社会招聘宿舍管理员2名(女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维护宿舍正常秩序,负责宿舍楼宇公共区域的保洁、安全、消防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宿舍区学生安全管理、用水用电维修跟进等工作;

(三)负责学生宿舍楼人员进出管理工作;

(四)负责宿舍巡查工作,检查是否有违规电器使用等情况;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女性,思想素质过硬,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责任心,服从安排,无犯罪记录;

2.高中及以上学历者优先,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者优先;

3.性格开朗,善于沟通,与人相处友好;

4.普通话表达流畅。

(二)身体条件

1.身体健康,听觉、心肺、血压无异常疾病,无身体缺陷及精神病类史等;

2.体检要求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宿舍管理员职业健康常规检验要求执行。

三、工资待遇和管理

签订《劳务协议书》,工资待遇面谈。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请按分类标注序号及排列。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如合适将电话通知面试。

现场报名提交纸质材料至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9号102室(如遇工作人员外出可交与前台代收),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duhui@gdaas.cn

五、联系方式

杜先生,联系电话:020-85516055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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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1截止)

2023-11-17,全文共 2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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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综合类)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招聘广东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气象局简介

请登录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了解详情。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2022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11月22日9:00至12月1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www.sydwzk.cn/gdcmazp2024)。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于11月22日9:00至12月2日15:00在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于2023年12月进行,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2月12日10:00至15日17:00。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最新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行政能力测试及气象法律法规等相关应知应会内容,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笔试规定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岗位开考比例为1:3。在首次公开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另行通知),经过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通过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思路、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

1.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5。如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1:5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请关注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3.组织面试。面试由5位考官打分,采用体操计分法,按100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广州)请关注网站公告:中国气象局网站(http://www.cma.gov.cn/)、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

七、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中国气象局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确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有关规定。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缺额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五)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组织面试的,将视情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动态。

本公告由广东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7671392

监督电话:020-87618040

文件下载:

附件1.广东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综合类)岗位表.xls

附件2.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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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是事业单位吗(附招聘官网)

2023-11-11,全文共 1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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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是省属事业单位

简介: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60年,前身是1930年由著名农学家丁颖教授创办的中山大学稻作试验场及1956年成立的华南农业科学研究所。

现设水稻、果树、蔬菜、作物、植物保护、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设施农业、动物科学(水产)、蚕业与农产品加工、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卫生、农业经济与信息、茶叶、环境园艺研究所和农业生物基因研究中心共15个科研机构,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职高级职称专家591人,博士以上学历58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9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国家“万人计划”4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24人。建有占地2000亩的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广东广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建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农产品加工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热带亚热带果蔬加工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土壤质量广州观测实验站和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2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9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学科群科学观测试(实)验站5个,农业部科学观测试(实)验站3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13个;国家种质资源圃库(分圃库)6个,农业农村部种质资源圃3个,收集保存国内外农作物种质资源6.3万余份;建有广东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库和广东省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试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建设广东省农作物现代种业、农产品加工服务和现代家禽种业产业园3个省级现代农业功能性产业园。

“十三五”以来,全院获得各级科技成果奖励497项,其中主持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0项;获通过审定(登记、评定)品种1199个,获植物新品种权273个,获授权专利1423件,发表SCI收录论文2353篇。“农业科学”和“植物与动物科学”进入ESI前1%行列。“十三五”以来,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在全省占比分别达到63.5%和70.2%。组建现代农业产业专家服务团,在全省建设了17个农科院地方分院(现代农业促进中心)、80个专家工作站和一批特色产业研究所,建成了基本覆盖全省主要农业生态区域的院地协同的农业科技服务网络,形成“共建平台、下沉人才、协同创新、全链服务”院地合作模式;构建“需求导向、资源共享、联合研发、强企兴业”的院企合作模式,成立广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和广东金颖农业科技孵化有限公司,已有300余家农业企业进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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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100广州招聘信息平台:http://m.gz.bendibao.com/job/(可投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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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11.20截止)

2023-11-11,全文共 3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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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全省航道建设、维护、管理,保证航道安全畅通等工作。为加强我省航道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我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加挂广东省航道技术保障中心牌子)是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负责智慧航道技术保障和网络安全工作,承担航道数据治理、智慧航道建设及运行监测工作;负责省管航道公益性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协助编制航道测绘与地理信息规划;负责航道科研工作,承担航道建设服务等科研任务、标准建设和技术推广;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和协调工作;参与水上服务区建设;面向社会提供航道测绘与地理信息等服务。现将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和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社会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截止日为时间节点),2023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和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20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https://www.sydwzk.

cn/gdhdzp2023),按指引进行报名,并按报名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证书);

3.有职称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事业单位招考网(https://www.sydwzk.cn/gdhdzp2023),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者取消报考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执行。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进行网上自动初审,报名成功即为资格初审通过。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2.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我中心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结果、面试名单及有关事宜在事业单位招考网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从2023年11月27日上午9:00起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

HD2301、HD2302两个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也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和航道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笔试成绩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入围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事业单位招考网公布。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报考HD2301、HD2302两个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直接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将在事业单位招考网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HD2301、HD2302两个岗位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其他岗位的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83372612

监督投诉电话:020-83393056

附件: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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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24截止)

2023-11-07,全文共 3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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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是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围绕广东省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开展应用性政策研究,为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心工作提供支撑。为加强科研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其他条件详见附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7.港澳居民报考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11月10日9:00起至11月24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注册和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要在报名系统上传提交的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3.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学历学位证书:各学历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岗位招聘条件有要求的工作经历等证明资料(PDF格式);

6.其它证明:(1)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drc.gd.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4.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作为佐证;往届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应聘人员应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资格初审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和附件,或上传报名材料清单不完整的,视同无效报名。

2.资格复审

(1)科研岗位(01)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科研岗位(02)和科研岗位(03)的资格复审安排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进行,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科研岗位(02)和科研岗位(03)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五、考试

考试按照不同岗位分为“面试”、“笔试+面试”两种不同测评方式。其中:

(一)科研岗位(01)测评方式为“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二)科研岗位(02)和科研岗位(03)测评方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包括考核文字功底、专业水平、研究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采取闭卷作答的形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信息系统”统一公布,考生在系统中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请留意网站信息。

2.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同一岗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结果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问题的说明

(一)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各环节通知均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drc.gd.gov.cn/)公布,应聘人员报名后密切关注相关动态信息发布。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放弃聘用的,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进行递补在同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313463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监督电话:020-83134163。

附件:1.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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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

2023-09-16,全文共 2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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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一、学科方向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流体力学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二、人才条件

(一)“百人计划”人才

1.“百人计划”A类人才

任职于海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或海内外著名研究机构资深研究员,能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相当于下列水平人才:

(1) 国家级人才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2)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3)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 省级人才计划杰出人才或创新团队带头人或南粤百杰或相当级别人才;

(5) 国家重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

(7) 国家科技奖励第一完成人;

(8) 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主任。

2.“百人计划”B类人才

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人才,或具有国内一流高校、科研机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或担任海内外知名企业技术负责人等职位的高级研发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相当于下列水平人才:

(1)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人才入选者;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

(4)“珠江学者”特聘教授或者省级人才计划(工程)领军人才入选者;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6)省科技奖励第一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或银奖第一发明人;

(7)海内外知名企业高级研发人才。

3.“百人计划”C类人才

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拥有正式科研职位,或在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国内外知名企业技术负责人以上职务,或相当于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级人才计划(工程)项目入选者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近五年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在《Science》、《Nature》或SCI影响因子20以上的国际顶尖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者在影响因子大于10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本人排名第一或为通讯作者。

(2)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中国科学院一区或者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6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3)作为主要执笔人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少于3项,或发布省级规划等咨询报告3篇及以上;

(4)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术论文有2篇及以上入选ESI高被引论文;

(5)其他学术水平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才。

4.“百人计划”D类人才

毕业于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博士,或具有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学习经历并完成至少一期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人员,或工程化领域紧缺人才,或在海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部门主管及以上职务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近五年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近五年内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以上或本领域顶级期刊发表论不少于5篇(其中中科院一区论文不少于2篇);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5件以上。

(二)“千名博士(后)计划”人才

毕业于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博士(后),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薪酬待遇

人才层次

聘期

待遇

科研岗位

“百人计划”A

五年

税前薪酬平均130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1000万元。生活补贴:提供税前300万元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安家费)。

智能检测技术研究

机器人技术研究

激光增材制造技术研究

数字化制造技术研究

装备可靠性技术研究

“百人计划”B

五年

税前薪酬平均80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300万元。生活补贴:提供税前150万元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安家费)。

“百人计划”C

五年

税前薪酬平均50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150万元;生活补贴:提供税前80万元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安家费)。

“百人计划”D

五年

税前薪酬平均40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75万元;生活补贴:提供税前40万元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安家费)。

“千名博士(后)计划”

两年

(博后)

税前薪酬平均35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生活补贴:提供每月2500元租房补贴,时间为2年。

三年

(博后)

税前薪酬平均30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生活补贴:提供每月2500元租房补贴,时间为2年。

三年

(博士)

税前薪酬平均25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生活补贴:提供每月2500元租房补贴,时间为3年。

注:除以上待遇,按规定享有研究所科研成果奖励等,上不封顶。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将电子版简历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yb.huo@giim.ac.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2、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13号楼

邮编:510070

电话:020-37656295、87686026

邮箱:yb.huo@giim.ac.cn

联系人:霍老师、李老师

广东省科学院是广东省政府直属科研院所,广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战略科技力量,是我国首批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广东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简称“研究所”)成立于1969年1月,是广东省科学院下属骨干科研院所之一,公益二类科研事业单位,位于广州市科教文卫中心越秀区。

研究所围绕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制造业当家”工作部署,开展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关键技术攻关,建设有智能制造装备与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广东省现代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等多个创新平台,为广东省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科技服务。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智能检测技术、机器人技术、激光增材制造技术、数字化制造技术、装备可靠性技术,是我省智能制造技术领域重要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人才培养基地。

围绕研究所发展及团队建设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海内外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厚的薪酬和福利待遇,提供生活补贴或过渡性住房,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可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编制和广州户口,并可协助编内人员适龄子女就读广东省科学院幼儿园(省一级)。

热诚欢迎各位杰出英才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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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所属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023-07-24,全文共 3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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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所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时间:2023-07-24分享:字体: [大] [中]

[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工作需要,广东省财政厅所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东省财政厅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该中心是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人员经费核拨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央及广东省涉案和罚没财物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执行政府公物仓管理规章制度;承担省级执法部门涉案和罚没财物等政府公物的接收、保管、商检、评估、处置、收入上缴、预算管理等工作;承担对市、县(市、区)涉案和罚没财物管理的相关协调、培训等工作;负责政府公物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工作,完成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东省财政运行监控中心。该中心是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人员经费核补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任务是:负责全省财政运行监控平台建设管理,参与制定业务范围和监控规则,收集分析相关资料,提出信息预警。

二、招聘岗位

广东省财政厅所属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运行监控中心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即1995年7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8日09:00至8月4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gd.gov.cn/)查看并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步审核结果。

3.报名确认。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7月28日9:00至8月5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2:00。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gd.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初定于2023年8月10日进行,具体安排将在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二)笔试成绩公布及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广东省财政厅统筹考虑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

(三)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广东省财政厅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广东省财政厅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及查收短信通知。

3.面试组织。面试由广东省财政厅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广东省财政厅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广东省财政厅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广东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7月25日至8月4日工作日期间8:30—12:00、14:00—17:30。咨询电话:020-83170677、83170379;监督投诉电话:020-83170422。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所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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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疾控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所项目人员招聘公告2024

2024-03-06,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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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疾控中心慢性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招聘项目人员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职责

协助广东省产品伤害监测项目开展、实施工作及其他相关事务。

二、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认真、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或大数据技术与工程等相关专业之一;

(六)能熟悉运用R、SAS、SATA和/或SPSS等常用统计软件的一种或多种。具有数据建模及数据分析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薪酬福利

待遇面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假期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按我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应聘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含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于2024年3月17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sjkzx_rlzyb@gd.gov.cn,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姓名-慢非所项目人员”。

五、联系方式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20-3105152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160号(地铁三号线大石站D出口前行1.1公里)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3月6日

附件: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合同(项目)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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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2月27日截止)

2023-12-24,全文共 3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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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2023年第二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本次招聘42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二)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岗位分设A、B两类岗位(见附件1)。

1.面向社会人员岗位(A岗)29个。面向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所有人员。

2.面向黄埔区各街镇编外聘用人员岗位(B岗)13个。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黄埔区各街镇在职的党建指导员、党建组织员、专职网格员、出租屋管理员、基层政府雇员等街镇聘用人员(用工方式需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不包括购买服务和兼职工作人员)。报考人需在以上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以上各类型人员服务年限在本区可跨类别计算),且报名首日在岗,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各街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初审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3.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居住证满3年及以上。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本科学历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5.1.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

5.2.按照因地制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的原则,为优化开展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属地化调动事宜,本次招聘,广州市其他区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已入职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符合“职住一致”条件(报考人员实际居住地与所报考岗位所在地为同一街镇),年龄不限。

6.能接受周六上午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7.本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约定最低服务期。在2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街镇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约定服务期内自行离职的,3年内不予报考黄埔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二)本次招聘笔试政策性加分规则。

1.符合“职住一致”条件的人员,笔试成绩加2分。(详见附件3:“职住一致”证明材料说明)

2.符合报考条件的黄埔区各街镇编外聘用人员,近三年内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中每获得1次优秀,笔试成绩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

3.广州市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已入职,且符合“职住一致”条件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加1分;近三年内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中每获得1次优秀,笔试成绩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

4.在黄埔区街镇社工站从事社会工作,持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笔试成绩加1分;2023年度获得黄埔区表扬的优秀社会工作者,笔试成绩再加2分。

5.以上笔试成绩加分项可以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经审核通过后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分,计入总成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1.近3年报名黄埔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打印准考证或确认参加笔试,但未参加笔试的。

2.受过刑事处罚等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9时至12月27日17时。非报名时间段不可报名。报名系统技术问题可在报名时间内咨询:4008228076。

2.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gzhpzp2023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1个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践行诚信报考。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现场资格初审。

1.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9日9:00-12:00,14:00-18:00。

2.地点:报考岗位所在街镇(见附件6)。

3.现场资格初审需提交材料(见附件4):

(1)《报名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由报考人员签署承诺意见、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须由公安部门出具)。

(3)毕业证(学历证书)、学历鉴定“3选1”。

(4)政策性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B岗的人员,需提供与黄埔区各街镇签订的相应年限以上的编外聘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及现工作街镇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复退军人身份报考(放宽学历、年龄)的,提供复退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7)依据“广州市居住证满3年及以上”报名的考生,需在现场资格初审环节提供《广州市来穗流动人口情况查询打印表》可由居住登记地街镇综合保障中心出具。

(8)广州市其他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身份报考(需放宽年龄、政策性加分)的,需提供录用公告(通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注:考生需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初审或未能通过初审的,不能参加笔试。

4.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当天会发送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和邮箱畅通,注意查收。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2024年1月3日9时至1月5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四)笔试。

1.本次笔试命题、考务、评卷等由第三方机构具体承办。笔试内容包括黄埔区情、时事、法律常识、行测和申论等,不发复习资料,不指定复习书目。

2.笔试时间:2024年1月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考点和考场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各街镇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具体计算办法:Y=3X。其中,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X代表计划招聘人数),如遇入围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入围面试名单将在黄埔信息网公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命题由第三方机构具体承办。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分数、面试成绩分数、总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组织考察。

1.体检。

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以相关街镇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

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通知体检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工作由相关街镇统筹负责,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或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其一贯政治表现和业绩鉴定材料等办法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确保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对考察中发现条件不符合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和录用。

区民政局对拟录用人员在黄埔信息网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相关街镇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关于最低服务期及试用期等相关责任条款。新录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已入职的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被录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职龄予以累计。

(八)关于递补。

本次招聘如某街镇出现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的(需本人书面提出,详见附件5),则按报考该街镇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三)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致电:020-82181253。

附件:1.招聘岗位、人数一览表.doc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3.“职住一致”证明材料说明.doc

4.现场资格初审材料清单.docx

5.关于自愿放弃 环节的说明.doc

6.现场资格初审地点信息一览表.xls

黄埔区2023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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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街消毒站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3-12-23,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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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街消毒招聘工作人员

一、岗位需求:消毒站工作人员(2人)

二、岗位要求: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较大体力工作,因工作需要,会经常加班及夜班;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熟悉电脑操作、有较高的文字表达。无犯罪记录。退役军人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岗位职责:

(一)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街道统筹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地点为多宝街道(荔湾区)辖内。

四、福利待遇:

(一)购“五险一金”;

(二)参照每年人均7万元的人员经费标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丛桂路190号三楼,报名联系人:陈小姐 81054201;

3、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彩照1张;

4、现场报名,填写《多宝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所有应聘人员不得隐瞒病史及当前及过往的法律、纪律处分处罚情况,一经发现,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二)笔试、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录用

该工作岗位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合格者,首次合同服务期为1年。

附件: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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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截止)

2023-12-21,全文共 4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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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宣传,传播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建设健康全媒体平台;协助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针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健康教育需求评估并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开展健康教育领域相关研究;总结与推广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项目;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开展新闻发布和重大宣传活动。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招聘专业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即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2023年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7)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2日下午17: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需上传附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上传;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可上传经学校或学院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3.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将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专业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5.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并经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6.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2.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计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若出现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由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组成,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无面试合格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于当日面试完毕后当场统分、评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候分室向考生送达面试成绩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高低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加试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或者复检,逾期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7570006,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5512943,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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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023-12-20,全文共 3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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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24年选调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公告

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广州决定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广州市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课程成绩单等材料(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对象

报名参加2024年广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选调,笔试成绩达到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业务专题-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选择“广州市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暂定2024年1月(将另行公告,请留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需上传附件:

(1)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生证;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件。

4.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考察、聘用等阶段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审查

1.时间将另行公告,请留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在网上或现场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2.根据报考人员所报岗位要求,按报考人员参加2024年广东省选调公务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5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报考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将全部人员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4.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z.gov.cn/)及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另行公告,请留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五、面试安排

(一)时间:待定。

(二)地点:待定。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操考核、说课、试教等方式进行。

(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列为体检人选。

(五)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递补人选,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选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违反就业协议不来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要求,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入编或聘用的取消入编或聘用资格,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报考人员应承诺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其他

(一)有关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结果公示等请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gz.gov.cn/)。

(二)未明确事宜,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为准。关于公告相关报名、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1:30,14:30-16:30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监督。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

1.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2.专业参考目录.xls

3.招聘单位咨询电话.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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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24截止)

2023-12-15,全文共 3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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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

一、岗位要求

本次拟引进医疗急需专业人才8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引进人才类型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其他说明

1.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以报名相关岗位。

2.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有关年龄规定。

3.本次引进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4.招聘专业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培养方向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材料)。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考核评价。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8日08:00至2023年12月24日18:00止(5个工作日)。

2.报名事项

本次引进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栏中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岗位相关的奖励荣誉证书(市级或以上)等。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从事该段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引进单位根据条件对应聘者所填信息及附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须对报名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成功后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于2023年12月26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00至2024年1月5日下午17:00止,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核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核。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在考核评价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者参加考核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可选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同分者另行组织考核评价。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引进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安排由引进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引进单位负责(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送达考核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及考察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因引进者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引进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三、聘用及待遇

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双方协商确定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待遇配套、服务年限、服务方式、工作内容等合同条款,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明确双方的权、责、利以及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引进人才伪造相关证书证件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过程中作弊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引进工作公正合理性的不当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后续相关手续的参与资格,已入编或聘用的取消入编或聘用资格,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站博士后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出站或退站手续,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配合引进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在聘用手续办结后三个月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引进人员具体聘任岗位等级由引进单位按省、市、单位有关聘用制度和聘任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任。引进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考核评价、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核评价、体检资格。

(七)本次人才引进考核评价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无关。

(八)本次引进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22621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1226230,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附件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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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单位招聘高中/大专/本科学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023-12-13,全文共 5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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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及招聘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应聘人员可在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http://mzj.gz.gov.cn)查阅招聘单位简介。

(二)招聘岗位。广州市民政局系统本次共5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61人,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3年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其中:

1.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工勤技能岗位应聘人员,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

3.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广州市民政局直属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3年12月15日上午9:00至12月21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须上传附件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上传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及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代替),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等;

(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上传劳动合同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6)招聘岗位有指定性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及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岗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造成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名时须上传相应证书)。2023年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人员类型为“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并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专业设置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阶段不进行人工审核,如出现实际所学专业或其他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确认

1.成功报名的考生需在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2月29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5日(上午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同一岗位对应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为1:3设置。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对于部分紧缺岗位,按程序报批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每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的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凭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要求的)等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条件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应的社保缴费记录;有指定性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所持上述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站公布。

(五)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聘用及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并结合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我局系统在编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逐一填写清楚,不得漏填。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咨询电话:020-83345729,020-83179353。监督电话:020-83178685。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本公告由广州市民政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1.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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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2023-12-13,全文共 1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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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保障公开招聘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见附件一)执行。

教师岗位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见附件二)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所需费用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年度经费预算中支出。

第五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第二章 工作要求和程序

第六条 体检工作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第七条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体检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体检组织工作。

第八条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安排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如果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较多,可按照招聘岗位和体检人数,分成若干小组分批进行。

第九条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将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通知应聘人员。

第十条 各体检医院应选拔原则性强、思想作风好、业务精湛的医务人员负责实施体检。

医院要为体检工作提供良好环境。

第十一条 主检医生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作出应聘人员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

主检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组织会诊,确保体检结论科学、准确。

第十二条

体检必须按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诊断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有准考证的,应同时带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身份进行认真核对。

第十五条 体检时,医务人员应核对应聘人员与体检表(参见附件三)上的相片是否相符,发现可疑的,应立即告知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现场的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

应聘人员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及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推迟检查外,若应聘人员自己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第十七条 体检表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工作人员携带传递。体检组的医务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结果,不得随意涂改。

第十八条 体检完毕,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工作人员对体检表核对汇总,确认无误后再移交体检医院。

主检医生负责对各科体检结果及各科医生意见进行汇总审核,综合判定,并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记录在体检表结论栏里,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体检结论应在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交给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和体检医院应对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保密。

第二十条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

复检按照体检办法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并按照规定的体检标准独立作出体检结论,必要时复检医院可组织会诊讨论后作出体检结论。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第三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一条 体检工作人员以及医务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四)其他影响体检公正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体检工作人员以及医务人员违反体检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渎职失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记录在个人诚信信息库,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1年1月30日起施行。

附件一: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doc

附件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doc

政策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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