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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录取

北京录取专题栏目,提供与北京录取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北京录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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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怀柔区幼儿园招生流程(报名+录取)

2023-07-03,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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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园政策咨询

幼儿园结合园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园的入园工作方案,并通过电话咨询、现场咨询形式面向社会解答。各园具体入园条件以幼儿园实际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入园报名登记

各园通过幼儿园入园微信公众号或幼儿园门口张贴的“报名登记通知”面向社会公布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具体咨询时间、地点以及报名登记时间、地点,请关注幼儿园发布的相关通知或在工作时间拨打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三)发放录取信息

幼儿园对复审合格的幼儿发放录取信息,并通知家长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手续时间各幼儿园自行制定)。

7月中旬(20日)前完成入园工作,如各幼儿园在统一开展报名登记后仍有空余学位,可结合园所实际自行安排补录工作。

2023北京怀柔幼儿园入园报名材料有哪些?

2023北京怀柔幼儿园入园要求条件有哪些(城区+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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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央民族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时间+要求)

2023-03-24,全文共 4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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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三)坚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二、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一)资格审查项目。学院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审查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资格审核材料(现场提交)。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和有关复试缴费事宜请按照《关于提交硕士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和缴纳复试费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三)各学院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有关要求

(一)复试形式与时间

1.复试形式:除非全日制调剂考生外,全校各招生专业全部实行线下复试。

2.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5日至4月2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8日至4月10日,4月17日以后研招办将陆续公布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专业实践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2.管理类联考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等)需按要求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

3.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笔试)。

4.在复试中考核考生思想品德。

5. 学院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考核内容。

各学院的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考核内容详见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及时查看相关通知。

(三)关于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差额比

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各专业以及非全日制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为200%,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复试差额比为120%。

1.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且大于或等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差额比确定复试名单。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确定复试人数(即只要后面有小数,前面的整数就加1,如5.1或5.9均按照6人计算),当复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多名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可将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都列入复试名单。

2.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但少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或一志愿过线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指标的专业,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学校根据各专业生源和招生指标等情况综合划定我校普通计划、各类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各类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已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五)关于调剂复试规定

1.学校允许调剂的专业,学院在调剂时可以提出比该专业国家线更高的调剂条件。

2.全日制调剂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为120%,非全日制调剂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为200%,并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确定复试名单。

3.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考生竞争剩余的招生指标。

4.关于调剂的原则、具体要求、工作规范等,请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关于接收校内外硕士考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执行。

(六)复试过程录音、录像

各专业的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

(七)关于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时间及内容

(1)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考生,时间到,面试应停止进行。

(2)面试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综合分析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应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2.艺术体育类专业在面试的同时可根据需要对考生的专业技能进行考核,专业型硕士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考生进行专业实践考核,具体见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

(八)专业笔试

各招生专业的专业笔试时间、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专业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九)同等学力加试及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核形式由学院确定,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2023年开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的,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考试时间为60分钟,采取百分制,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十)成绩计算及公示

1.一志愿考生(含所有专项计划),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

2.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

3.复试成绩公示。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

四、录取工作要求

(一)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最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对于调剂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的优先级高于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招生指标在调剂复试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

(二)同一专业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最终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同时,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最终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分等三项成绩均相同时,依据初试业务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百分制)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拟录取名单还要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录取。

五、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一)对违法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不得将复试试题及复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线上复试考生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音、录像,不得人为中断网络,复试过程考生不得缩屏,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作弊,否则按照复试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二)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

对招生录取中出现各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情况,酌减相关单位下一年度招生名额。

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事故责任人及单位根据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教育招生保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复议与监督

(一)加强管理与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学院要健全复试录取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严把质量关,要加强对复试过程及复试组成员招生行为的管理与领导,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负责。

(二)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复议和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三)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其它事宜

(一)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考生须交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具体的线上收费方式另行通知,除复试费外,学院在复试中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请各位考生警惕不法分子冒充学校复试人员以考试名义进行诈骗。

(二)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

(三)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四)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录取名单。

(五)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录取定向在职考生,录取后单位、考生、学校须签订三方协议。

(六)我校2023级硕士新生原则上入住学校丰台校区。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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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各高校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汇总(调剂+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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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高考录取原则及投档规则

2024-05-09,全文共 1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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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参加不同批次(类型)录取的高校,分别执行不同批次(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可参照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简称“特殊类型招生线”)。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

参加本科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学考等级考成绩构成,总成绩满分值为750分。高校将统一高考成绩、学考等级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专科(高职)阶段采用“统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招生模式,专科录取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合格考)科目(历史、思想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门)中选定2门或3门作为资格要求,考生相应学考合格考科目成绩合格准予投档。专科录取时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各自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二)投档规则

高校应结合在京招生计划数及生源分布情况,在市高招办规定时间内明确本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并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市高招办按投档规则和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计划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

本科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专业组。当报考同一志愿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该志愿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选考科目总成绩(艺术类依次比较艺术类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选考科目总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志愿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专科(高职)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学考合格考成绩符合要求且有计划余额的志愿。当报考同一志愿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该志愿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艺术类依次比较艺术类统考或戏曲类联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志愿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录取过程中,首先在批次分数线上进行考生已填报志愿的录取,如有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依次进行批次分数线上征集志愿录取和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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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原文

2023-03-21,全文共 8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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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北科大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学校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等文件为依据,贯彻落实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01

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方式和复试安排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计划安排3月下旬到4月上旬,调剂考生复试时间计划安排在4月初到4月中旬,具体复试安排见各培养单位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做好相应的复试准备,相关要求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复试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科研招微信公众号和各培养单位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保持移动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并注意查看各培养单位发送的短信通知。

(二)复试比例和复试线

1.

各培养单位结合上线生源、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线应相同。复试比例一般在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不含已录取推免生)的120%-150%。

2.顺德研究生院材料学科(包括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和085601材料工程的各研究方向),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

(1)报考矿业工程、土木工程、冶金工程、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51分。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00分。

(3)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70分。

(4)报考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51分。

(5)报考公共管理01行政管理方向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60分;报考公共管理02教育管理方向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90分。

(6)报考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20分。

“少干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我校各专业均不接受“少干计划”调剂考生。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

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

“士兵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我校各专业均不接受“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5.单独考试

(1)报考矿业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20分。

(2)报考冶金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99分。

(3)报考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70分。

(4)报考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19分。

(5)报考控制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30分。

(6)报考机械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04分。

(7)报考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60分。

单独考试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10分,且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在所报考培养单位公布专业复试线,确定本人初试成绩可达到降分后的复试线要求,应及时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复试。

7.特殊加分政策

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3月21日17:00前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加分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复试报到时核验证明材料原件。

具体复试要求见各培养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三)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初试满分500分的,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复试成绩满分150分。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培养单位在复试期间可采取“函调”和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生应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所报考的培养单位提交《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各培养单位党委根据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内容以及考生所在单位函调的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提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是否合格的意见。

2. 专业水平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专业水平考核可采取笔试、抽题作答、面试、实验操作等多种形式,具体形式由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定。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水平考核满分10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水平考核满分6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核形式一般但不仅限于考生进行个人汇报、专家提问的形式。考生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对于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的考生,综合素质考核还应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方面知识的考核。初试满分500分的,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综合素质考核满分6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 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一般重点考查学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的准确性、熟练程度等能力。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在本方案里公布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要求,初试满分500分的,外语水平考核满分5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外语水平考核满分3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初试外语为小语种的考生,培养单位将按考生初试的外语小语种安排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5. 同等学力加试

除了报考专业代码为035101法律(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与工程管理6个专业以外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6.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对考生本科阶段整体学习情况的考核,如可要求考生提交科研和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应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摘要、往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等,并在培养单位的复试办法中说明。

(四)复试程序

1. 复试通知

培养单位应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应注意查看学校和所报考培养单位在官网发布的公告或给考生发出的通知短信,因没有及时查看公告或短信造成未能参加复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2. 复试信息确认

考生应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校“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复试信息确认,网上提交复试审查材料并缴纳复试费。复试有笔试的专业,考生在信息确认时还应选择复试笔试科目。逾期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3.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培养单位将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的数据比对)等方式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复试材料齐全、合格方能进入复试。考生应在所报考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所需提交材料请查看:《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在此期间,各培养单位将安排专人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上传材料存疑或不清晰,审核专员会驳回让考生补充或修改材料后重新上传,考生应随时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及时查看材料审核状态。因未及时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而造成不能参加复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4. 缴纳复试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确认时通过“北京科技大学收费平台”交纳复试费100元。申请多个调剂志愿的考生,在对每个调剂志愿进行复试确认时都需缴纳复试费。

5. 复试报到和分组

考生应根据培养单位的复试安排携带身份证件和复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复试报到。报到后,培养单位将对考生进行复试分组并通知考生。复试前,考生应按培养单位抽签程序确定本人组内复试次序。各培养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考生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保证复试程序的公平公正。

6. 考生复试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培养单位指定地点按组内抽签次序参加复试。未按培养单位规定参加复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2)考生开始复试前,应按要求配合培养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复试。如身份核验存疑,培养单位有权暂停该考生面试资格,待身份确认后另行安排复试。

(3)复试过程中,复试专家发现考生有作弊嫌疑的,可先口头警告制止,不听劝阻的,可当场取消其复试资格,经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调取录像查实后,上报研究生院按考试违纪处理。

(4)当天复试结束,复试小组应结合面试情况对考生做出结论性评价并记录于复试考核记录表中。复试考核记录表和专家独立评分记录表在第一时间交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动。

(5)成绩录入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后,培养单位应将考生的复试考核记录表和专家独立评分记录表上交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7. 复试要求

(1)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即为该生复试成绩。

(2)同一培养单位、同一学科(专业)的不同复试小组对考生的考核形式、评价标准、面试时长应基本统一,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3)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由研究生院保留1年,以备复查。培养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复试成绩以再次复试结果为准。

8. 体检

原则上安排入学时统一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并负责解释。

02

调剂工作

(一)调剂的基本条件

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调剂工作,基本条件如下: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初试成绩要求。

2. 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调剂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 报考“少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干计划”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

报考“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相关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的具体政策

1.一志愿上线生源复试比例不足100%的专业,应按不低于120%复试比例调剂;一志愿上线生源复试比例介于100%~120%,且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能满足招生计划的专业可不调剂;一志愿上线生源复试比例大于120%的专业,不接收调剂。

2.

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四个专业外,其他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3.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4.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一志愿报考非本单位,也包括一志愿报考本单位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复试成绩无效。

5. 调剂生源不足时,培养单位可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

6. 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定向就业考生调剂,一志愿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申请调剂至非全日制,复试前应按申请调剂单位要求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

7.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设定调剂专业的其他学术条件。

8.

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其他单位(包括调剂到本校其他培养单位或其他专业)待录取通知的复试合格考生(含一志愿和调剂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培养单位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录取下一个复试合格考生。

9. 培养单位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开放调剂服务系统的时间应提前公布。

03

录取工作

(一)成绩的评定和计算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特殊政策加分。

(二)各培养单位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如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都相同,则按照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排序;如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仍相同,初试科目为4科的考生按照初试业务课二成绩排序,初试科目为3科(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的考生按照业务课一成绩排序,初试科目为2科的考生按照管理类综合能力(199)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加试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五)政策加分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复试前应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专业水平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或外语水平考核、或复试总成绩、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满分的60%、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有调剂考生的专业,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八)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九)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十)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本科毕业考生,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我校后续通知。

(十二)考生凭我校研招办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

(十三)拟录取的“少干计划”考生需与学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的其他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应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协议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

(十四)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考生应妥善解决因报考而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矛盾,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录取或无法办理新生报到手续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04

信息公开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应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坚持和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复试录取信息均通过官网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官微“北科研招(ustb_yz)”发布。

(二)复试成绩公布时间一般为复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

3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一般在复试成绩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后期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化,培养单位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官微“北科研招(ustb_yz)”公布的为准。

05

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研究生院会同纪委办公室及监督检查室将通过现场检查或录像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复试、录取期间,接受有关复试的实名举报和投诉,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10-62332484,电子邮箱:yzb@ustb.edu.cn;学校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10-62332229;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二)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发生违纪违规事件,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三)实行复议制。成绩或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按程序受理考生实名复议申请,复议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考生。

06

违规违纪处理

(一)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依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07

其他

(一)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生报考培养单位相关的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二)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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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海淀区中考各高中录取分数线公布

2023-08-15,全文共 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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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海淀区中考高中录取分数线

人大附中644分

十一学校644分

101中学642分

清华附中640分

首师大附中640分(实验班647)

人大附中航天城学校633分

人大附中分校630分

交大附中625分

海淀进修附属实验学校625分

理工附中624分(实验班637)

清华附中上地学校616分

一零一中石油分校609分

十九中608分

北师大三附中599分

科大附中5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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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西城区中考各高中录取分数线

2023-08-15,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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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西城区中考高中录取分数线

北京四中643分

北师大实验中学638分

北京八中637分

北师大二附中634分

北师大附中633分

一六一中学632分

北京三十五中625分

北京十三中624分

北京十五中621分

铁二中619分

北师大亚太实验学校614分

北京十四中613分

北京156中611分

北京三中606分

北京159中603分

西城外国语学校600分

北京四十四中598分

育才学校592分

北京三十一中589分

北京六十六中580分

北京三十九中580分

鲁迅中学574分

北京七中566分

回民中学565分

北京四十三中561分

教院附中555分

宣武外国语实验学校555分

2022年北京西城区中考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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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东城区电脑派位录取原则是什么?

2023-06-05,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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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电脑派位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当报名人数少于初中校的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初中校的招生计划时,随机录取。随机录取依据系统为学生分配的随机号、学生填报的志愿、各初中校派位计划进行。

派位开始时系统根据随机函数的原理,先对学生的每个志愿生成一个10位数的随机号,将第一志愿学校相同的所有学生按随机号由小到大排列,根据该校派位计划按随机号由小到大确定录取学生名单,直至满额为止。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系统会自动转入其第二志愿学校进行派位,并将第二志愿学校相同的所有学生按随机号由小到大排列,依此类推。

在第三批次学区服务片派位时,如学生所有志愿学校都未被录取,系统自动将其派入学区服务片内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点击查看:

2023北京东城区小升初为什么要用电脑派位方式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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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原文

2023-03-31,全文共 4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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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3〕5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公平公正,现制定我校2023年硕士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1、坚决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2、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加强创新潜质考核。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特点,采用合理科学的复试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4、严格复试录取管理,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学术型各专业: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

2、中医学专业学位各相关专业:在参考教育部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上,由我校自主划定中医学专业学位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330分,英语/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45分,业务课1不低于180分。

3、其他专业学位(中药学、护理、翻译、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根据国家下达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总体规模和所列生源地的名额分配,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不低于251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总体规模,按照初试成绩及复试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三、复试比例及名单确定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各二级学科、专业的考试成绩以及生源情况,原则上按实际招生计划的150%确定复试名单。

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

2、总分排名进入所报志愿招生计划的150%。

3、如招生专业上线考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150%,应安排全部上线生参加复试,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复试录取。

4、按考生总分在所报学院和专业排名(其中生命科学院学院的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药理学专业按所选专业的研究方向进行排名)。

进入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29日14:00后登录考生服务系统(具体说明请考生点击查看)。

四、复试考核形式、复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复试全部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一)基本素质审核

基本素质审核包括报考材料审核、基本素质审核。

资格审核材料(以下材料均需现场检查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1、准考证;

2、本科学历证书(往届生提交);

3、学士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交);

4、学生证(应届生提交);

5、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6、本科阶段成绩单(须有红章);

7、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有红章);(下载附件3)

8、外语证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9、复试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下载附件4)

10、复试通知书(考生服务系统下载)。

考生学籍或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于规定时间(5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材料评价、综合面试及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人应届、同等学力及中医学跨门类考生还需加试)。

1、专业课笔试。依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网站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进行,该部分考核占复试成绩权重的30%-40%,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及权重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后公布。

2、材料评价包括综合素质材料评价及学术能力材料评价,该部分考核占复试成绩权重的10%,具体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

(2)身心健康情况;

(3)非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的工作实践经历。

考生需按照顺序装订以下综合素质材料:

① 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及能力审查表(下载附件5);

② 社会实践证明;

③ 获奖证明。

学术能力评价包括:(1)既往学业及一贯表现评价;(2)科研能力评价;(3)实践操作技能评价。

考生需按照顺序装订以下学术能力评价材料:

① 本科毕业论文;

② 本科期间成绩单;

③ 科研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下载附件6);

④ 外语证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临床跟诊或实习经历证明(应届生,须本科学校盖章,下载附件7)或工作单位参与临床工作证明(往届生,须工作单位盖章,下载附件8)。

3、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及外语听说能力,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侧重专业知识基础、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考察,专业学位类型研究生侧重考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职业素质及实践能力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该部分考核占复试成绩权重的50%-60%,具体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

4、成人应届、同等学力及跨学科门类报考中医学各学科的考生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请见学院复试通知。

5、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关于调剂工作

(一)调剂原则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2023年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各专业不得跨门类调剂(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中医专业学位各调剂专业要求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30分,英语/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45分,业务课1不低于180分。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各调剂专业对于考生初试成绩、报考专业等其他具体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前公布。

7、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将按考生初试成绩等学业水平标准综合考量,择优调剂。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调剂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0%-200%。

(二)调剂程序

根据补充意见要求,调剂工作由我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程序如下:

1、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申请。

2、具体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前公布,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请考生按照我校规定时间报名。各专业调剂具体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前公告,届时请有意向的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查看。

3、学校将审核调剂生源信息,根据调剂原则及各专业的调剂要求,遴选并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4、学校在调剂系统发布审核及复试通知信息,考生在收到学校发出审核信息或复试通知后,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视为放弃),并参加复试。

六、录取工作

1、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照政治、外语、业务课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及各地区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办理,加分项目不累计。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6)成人应届、同等学力及跨门类报考中医学各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予录取,若加试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7)我校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考生需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至各学院招生管理部门,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入学后将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8)对于申诉的考生,有必要可再次组织复试。

七、关于复试考风考纪

1、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各学院实施细则、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anjiusheng.bucm.edu.cn/zsjy/sszs/index.htm进行公布。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校区学七楼(原药系楼)研究生院146房间,举报邮箱:yzbsszx@126.com,咨询电话:010-64286502。此外,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64287504,举报邮箱:jiweijdjb@bucm.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九、复试费用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请考生在考生服务系统中进行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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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中招计划说明(志愿填报+录取)

2023-07-03,全文共 6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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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全面了解招生政策,合理选报志愿,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23〕6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23〕3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北京教育考试院编制了《202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本简章对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办法做了具体说明,并详细刊登了各学校的招生计划。请考生认真阅读并结合本人情况科学选择志愿学校。

一、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级中等学校:

(一)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

(二)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

(三)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

(四)无本市正式户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考相应学校。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考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技工学校:

(1)由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属“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的考生;

(2)由区台办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

(3)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的博士后子女考生;

(4)由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

(5)有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的考生;

(6)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7)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子女”中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首钢技师学院和黄庄职业高中。

3.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的属“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通州区普通高中以及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技工学校。

(五)符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升学申请且通过资格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可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六)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考。

二、报考办法

本市初中在校生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报考。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考生,可以在学籍所在区报考,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区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一。回户籍考生如参加城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其学籍与户籍须同属城区或同属郊区。

有本市正式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学生、往届生参加本市升学时,须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成绩公布

2023年继续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一)考试科目和分值

2023年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以学定考,不断提高命题质量。按照“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分区评卷”的方式进行。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文化课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并制定评分标准及细则。

语文试卷总分值为100分,数学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外语总分值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听力口语成绩40分),听力口语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统考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六门科目分值均为80分(卷面成绩70分,实践活动成绩10分)。

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考核10分。

(二)录取总分组成

中招录取总分(以下简称“录取总分”)为660分(不含加减分),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和体育与健康,其中历史和地理、化学和生物分别选择分数高的一门计入。

(三)考试时间

英语听力口语考试:2023年2月26日、2023年4月2日

体育现场考试:5月

文化课考试:

(四)公布成绩时间

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3月22日、4月27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月9日12:00

四、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3日8:30—17日17:00,考生届时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填报志愿。

(一)提前招生

1.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招生

具有本市正式户籍且录取总分达到490分的考生可以报考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以下简称“贯通项目”)。

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

报考须专业加试的贯通项目的考生须在加试前与学校联系,向招生学校提供“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以下简称“成绩单”)和“202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按照招生学校要求进行专业加试,加试合格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2.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

参加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的考生不需要网上填报提前招生志愿。考生须在加试前与学校联系,向招生学校提供“成绩单”和“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按照招生学校要求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结束后,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学校中确定一所学校报考,并将本人及父母(监护人)签字的“202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登记表”(招生学校提供)、“成绩单”提供给拟报考学校,作为报考该校的依据。

各提前招生学校办理报考手续及进行专业测试的日期为7月10日-11日,“特殊说明”栏内不再单独标注;特殊情况以“特殊说明”栏内刊登的内容或学校要求为准。

(二)校额到校招生

校额到校招生包括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以填报2个专业。

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招生。往届生、回户籍以及外省回京报考考生不能参加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招生。

录取总分达到570分,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的考生方可填报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相关志愿。

(三)统一招生

统一招生共设12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以填报2个专业。

报考贯通项目统一招生的考生须有本市正式户籍,且录取总分达到490分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经批准进行专业加试的统一招生学校(专业)进行“加试”的日期为7月10日-11日,“特殊说明”栏中不再单独标注,特殊情况以“特殊说明”栏内刊登的内容或学校要求为准。

参加统招专业加试的考生须在加试前与学校联系,向招生学校提供“成绩单”和“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按照招生学校要求参加加试,加试合格考生方可填报相应志愿。

(四)特殊说明

必须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的学校(专业):

1.符合市级三好学生、集训队员、本校直升、集团内直升等直升条件的考生须将该校招收此类考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直升身份被该校录取。

2.经测试合格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报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科技示范学校时,须将该学校招收特长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3.

通过招生学校所在区教委资格认定,符合宏志生条件的考生,报考北京宏志中学、北京市广渠门中学宏志班、北京市大峪中学宏志班、北京市房山区房山中学宏志班、北京市延庆区第二中学宏志班时,须将上述学校宏志班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如要报考上述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宏志班,则须从统一招生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

4.以外交部子女身份报考北京市第二中学、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清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朝阳学校、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的考生,须将上述学校面向外交部子女招生的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也可作为连续填报的第二志愿);以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身份报考北京市第五十五中学的考生,须将该校面向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招生的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

5.报考招收“大学子女”“特色班”等学校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须将该校招收此类考生的相应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相应身份被该校录取。

五、有关政策

(一)参加中招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应届初三学生可以直升本校高中。

(三)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规定:

1.对烈士子女考生录取时加20分给予照顾;对因公牺牲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公安干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考生录取时加10分给予照顾;对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5分给予照顾。

2.根据《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联〔2013〕1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落实照顾加分政策。

3.根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应急发〔2019〕32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落实照顾加分政策。

4.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5.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照顾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6.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信息于5月25日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往届生录取时减5分后进行录取。

(五)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将全市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一般初中校。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落实校额到校政策,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六)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的通知》(京教职成〔2023〕6号)精神,贯通项目类别分为高本贯通和中本贯通,录取最低分数线均为490分。

(七)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对所录学生前三年执行中等专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不接收转学生;四至五年级执行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完成中职教学计划,成绩合格者,可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完成五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可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学生入学后,前三年级按照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四至五年级按照国家规定的高等职业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

(八)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通知》(京教职成〔2012〕3号)精神,经市教委确定的中高职衔接办学改革试点项目招收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满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即可成班建制参加相应高等职业院校自主组织的转段考试(列入当年自主招生计划),淘汰率一般不超过5%,通过考试的学生,即可进入相应高等职业院校学习。

(九)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修订实施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京财教育〔2012〕3118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十)已被普通高中登记入学和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公布原始分数,不提供小分查询,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

六、录取办法

202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分提前招生录取、校额到校招生录取、统一招生录取三个阶段进行。被前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一阶段的录取。

(一)提前招生录取

提前招生录取分为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和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录取。

贯通项目录取根据招生学校各类贯通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贯通项目录取先于其他提前招生学校进行。被贯通项目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后续其他方式录取。

贯通项目以外其他提前招生录取方式为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的录取总分和专业测试分成绩按照各专业确定的录取原则及标准择优录取。

(二)校额到校招生录取

校额到校招生录取包括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录取,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进行。

市级统筹录取是按照优质高中市级统筹计划和初中校分配的市级统筹名额数,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校额到校录取采取校内选拔方式,按照优质高中校额到校计划和初中校分配的校额到校名额数,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三)统一招生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在统一招生阶段未录取满额学校可以申请参加志愿征集录取,学校(专业)录取条件、范围以及录取方式与统一招生相同。有加试要求的学校(专业)不能再组织加试。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参加志愿征集录取的学校、专业和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填报有加试要求的专业需加试合格。志愿征集共设6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以填报2个专业。录取时根据学校志愿征集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四)录取总分相同处理办法

中招录取中,如遇录取总分相同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计入录取总分的其他四科文化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四项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七、考生体检

(一)参加中招录取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所在区统一组织的体检。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中招体检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招生学校不得以学生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录取。

(三)考生填报志愿时,应详细阅读“特殊说明”栏和“统招体检受限专业”(见志愿填报页面)中刊登的对考生身体的特殊要求,结合本人身体实际情况选报志愿。

八、有关说明

(一)招生学校代码由六位数字组成,左起第一位为学校类别代码:“1”代表示范性普通高中、“2”代表一般高中、“4”代表中等专业学校、“5”代表技工学校(技术学校)、“6”代表职业高中、“8”代表高等院校。学校代码前加“T”的为提前招生学校。

(二)统一招生部分中,“招生地区及人数”栏中标注有“√”符号的,表示该专业在该地区招生。该专业所有标注“√”符号的招生人数之和等于该专业“合计”栏中刊登的人数。凡标有“(住)”的标记,表示该专业或该专业在该区招收的考生全部住宿。

(三)统一招生部分中,普通高中“特殊学生”栏中所列数字为“特殊说明”栏中本专业所招各类特殊学生计划数之和。特殊情况以“特殊说明”栏内刊登的内容为准。

(四)“特殊说明”栏中城区是指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郊区是指门头沟区、燕山地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经开区。

(五)市级统筹中,除在“特殊说明”栏中对住宿作特别说明的学校以外,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入学后均可申请住宿。

(六)公办普通高中按照《北京市物价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级中等学校学费借读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0〕254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职业高中其综合高中班按一般高中标准收费。其他类学校(专业)的学费标准在各校(专业)“特殊说明”栏内注明。除此以外的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请考生在报考前向招生学校咨询。

(七)在提前招生贯通项目和统一招生中“是否加试”一栏标为“是”的学校(专业)须进行专业加试。

(八)各区和招生学校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审批后的录取新生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对学生进行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手续者,经审批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九)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

(十)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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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半程马拉松比赛奖励政策(名次奖金+录取规则)

2024-03-12,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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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名次奖励办法

(一)名次奖金与成绩要求

注:奖金按达到的成绩要求和名次对应发放。

(二)名次录取办法

本届比赛获名次奖选手按照枪时成绩排名进行奖励,如参赛选手兴奋剂检查结果不合格,则取消其名次及奖励,成绩名次不递补。

(三)上述所有奖金均须按照标准征收20%个人所得税,另根据《世界田联2024年标牌路跑赛事计划的申请标准、条款和条件》,男子、女子半程马拉松项目前8名选手须缴纳奖金中2%作为国际精英运动员对于反兴奋剂检查基金的贡献,由组委会从奖金中扣除这笔款项直接支付给世界田联。

(四)组委会为获得名次奖的男子、女子前三名选手分别颁发奖杯一座、奖牌一枚。

(五)组委会为参赛选手提供参赛服、存衣包、号码布、芯片以及《官方手册》。

(六)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路线和规程规定完赛的参赛选手,方可凭本届赛事号码布领取完赛奖牌和完赛物品。

(七)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路线完赛的参赛选手可在赛后登录官方网站进行成绩证书下载,证书包括分段点成绩、枪时成绩、净计时成绩等。若选手缺少任何一个感应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

2024北京半程马拉松报名费用多少钱?附官网报名入口

2024北京半程马拉松比赛时间+地点+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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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交通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时间+调剂)

2023-03-24,全文共 6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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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北京交大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发布!

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已于近日公布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采取现场复试,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01

复试程序和时间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达到我校各专业(方向)分数线,复试流程查看《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流程》(附件1)。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按照复试流程的要求在我校招生系统中签署《复试诚信承诺书》、阅读《复试考场规则》、补全信息,点击“确认复试”,缴纳复试费。

复试时携带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及资格审核需要的材料按照各学院的复试安排参加资格审核及复试。复试时间为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院安排,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陆续公布的复试相关通知。

02

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查询各学院网站通知):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历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5、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学校硕士招生系统生成);

6、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交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就业派遣协议、企业出具的证明等其中一项证明材料,用于证明与定向就业单位的工作关系。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要求的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参加复试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03

复试比例

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

04

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1.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考生均应按学院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2.考核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

(1)专业课笔试

考试方式为闭卷,时间为120分钟。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包含考生本人自述和复试小组提问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小语种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组织形式以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②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考核要求

①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4.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

5.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05

复试成绩计算、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学科专业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及格分为21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包含80分外语听力口语部分以及120分综合能力部分)。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350分,总成绩满分850分。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由学院制订,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

06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我校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加强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复试结束后,我校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07

加分原则和依据

我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其他专项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3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至研究生院(bjtuyzb@bjtu.edu.cn),我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符合资格的考生将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单科不加分)。

08

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告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按时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09

信息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或各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0

复试费用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100元复试费,复试费通过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11

调剂工作办法

1.考生调剂条件

(1)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要求: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⑤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⑥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⑧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⑨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2)我校非全日制仅招生在职定向考生,申请非全日制专业的调剂考生须为在职定向。

(3)须符合各学院制订的其他调剂要求。

2.调剂工作程序

(1)各学院根据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拟定本学院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要求、调剂录取办法等,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

(2)各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本学院调剂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

(3)各学院按时关闭“调剂服务系统”,遴选调剂考生并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

(4)各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考核,对于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5)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3.复试、调剂流程

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流程》(附件1)。

12

联系方式

单位

网站

邮箱

电话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http://eie.bjtu.edu.cn/WebHtml/yjszs/0602

dxxyzs@bjtu.edu.cn

010-51687340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http://scit.bjtu.edu.cn/

jsjzs@bjtu.edu.cn

010-51685847

经济管理学院(学硕)

http://sem.bjtu.edu.cn/

jgyjs@bjtu.edu.cn

010-51687171

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MBA专硕)

http://mba.bjtu.edu.cn

mba@bjtu.edu.cn

010-51688411

经济管理学院(工程管理MEM、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专硕)

http://sem.bjtu.edu.cn/

gchss@bjtu.edu.cn

010-51684717

经济管理学院(审计专硕)

http://sem.bjtu.edu.cn/

mpacc@bjtu.edu.cn

010-51684719

经济管理学院(金融专硕、应用统计专硕)

http://sem.bjtu.edu.cn/

mf-center@bjtu.edu.cn

010-51685574

交通运输学院

http://trans.bjtu.edu.cn/cms/

ysyjs@bjtu.edu.cn

010-51688778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http://civil.bjtu.edu.cn/cms/

mwang@bjtu.edu.cn

010-51685313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https://mece.bjtu.edu.cn/cms/

bfjxyyjs@bjtu.edu.cn

010-51682896

电气工程学院

http://ee.bjtu.edu.cn/

dqyjszs@bjtu.edu.cn

010-51688369

马克思主义学院

http://mkszyxy.bjtu.edu.cn/

wangz@bjtu.edu.cn

010-51683209

软件学院

http://sse.bjtu.edu.cn/cms/

lilei3@bjtu.edu.cn

010-51684092

建筑与艺术学院

http://saad.bjtu.edu.cn/

manzh@bjtu.edu.cn

010-51684824

语言与传播学院

https://yyxy.bjtu.edu.cn/cms/

ycyz@bjtu.edu.cn

010-51682183

法学院

http://law.bjtu.edu.cn/

fxyzs@bjtu.edu.cn

010-51688708

数学与统计学院

http://soms.bjtu.edu.cn/

smspyb@bjtu.edu.cn

010-51681289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https://spse.bjtu.edu.cn/

wlgcpyb@bjtu.edu.cn

010-51688373

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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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1688153,网址:http://gs.njtu.edu.cn/cms/zszt/,电子邮箱:bjtuyzb@bjtu.edu.cn,微信号:bjtuyzb,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

13、监督举报电话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10-51688162。

北京教育考试院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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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各高校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汇总(调剂+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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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海淀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小学派位录取方式

2023-06-27,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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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小学派位录取方式

1.派位遵循就近入学原则。到学校进行登记的,志愿学校(一)为登记入学学校,其他志愿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自行选择填报。到学区进行登记的,志愿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自行选择填报。

2.当志愿填报人数小于或等于派位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当志愿填报人数大于派位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3.电脑派位全程公证。

参加海淀区“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派位入学须符合哪些条件?

持有海淀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经过学区、学校核验材料,在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前提下, “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参加此次派位

2023北京海淀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派位入学志愿填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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