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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招生

北京招生专题栏目,提供与北京招生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北京招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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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办法

2023-10-26,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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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名的同时将采集部分照顾政策资格考生信息,网上报名时采集的照顾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其他照顾类型由相关部门审核并提供名单,不在高考报名时采集。

符合相关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以供审核确认。

1.烈士子女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立功通令、证书,以及档案内奖励卡片的复印件(三样缺一不可),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与相关单位确认。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由考生学籍所在区侨办出具身份确认书。

4.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由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审核。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自主就业证明信复印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

6.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附件4)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由市教委等相关委办局和考试院共同核准。

7.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由考生家长所在战区级单位干部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审批,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审批汇总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8.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以部队颁发的士兵退出现役的证件为准,由区高招办负责审核。

9.残疾人民警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附件5)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

10.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以教育部和市教委下发名单为准。

11.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的5A级青年志愿者,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附件6)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关共青团组织审核确认。

2024年高招照顾政策将按“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附件1 北京市普通高考烈士子女考生照顾申请表

附件2 北京市普通高考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照顾申请表

附件3 北京市普通高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照顾申请表

附件4 北京市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考生照顾申请表

附件5 北京市普通高考残疾人民警察考生照顾申请表

附件6 5A级青年志愿者照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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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3-10-17,全文共 4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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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于2023年10月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京考高招〔2023〕14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须持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相关政策说明

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集体户口的学生,除下列情况可在限定范围内报名外,其他情况不得报名:体育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艺术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点击查看通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10月25日9时至10月28日17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时间为10月10日9时至11日17时)

网址:www.bjeea.cn

本阶段考生须提交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同时需选择报名单位。考生后续报名资格确认、体检等相关事宜均由报名单位组织实施,本市学籍应届考生报名单位原则上为学籍所在学校,往届考生和京外就读应届考生报名单位为户籍所在区高招办或户籍所在街道(具体由各区高招办确定)。

第二阶段: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时间:2023年11月1日9时至4日17时

网址:www.bjeea.cn

本阶段为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选报考试科目(项目)、填写个人简历等具体信息并缴费。缴费标准及网上缴费支付方式见附件1。

第三阶段: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工作由报名单位负责,主要是核验考生身份和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同时现场采集考生电子照片。该项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名单位确定。

确认要求:完成网上个人信息填报并缴费的考生本人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件原件(往届考生还需持高中毕业证明,京外就读应届考生还须持就读学校开具的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意见,在职职工还须持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

考生完成上述三个阶段且通过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后,方可参加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如考生因户口进京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已符合在京高考报名条件,且在相关考试安排允许的情况下,可按程序向报名单位或区高招办提出补报名申请。

考生报名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高校招生录取及录取后学籍注册,考生须确保本人高考报名信息准确无误。为保障考生顺利参加高考、录取和高校学籍注册工作,考生在高考报名信息确认之后,到新生入学报到之前不应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及时向报名单位报告,因考生未及时报告信息变更情况而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报名有关事项说明

(一)报考考试类型分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及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单考”)两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统考,其他考生可任选一种。

统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参加本科录取的考生还须根据拟报考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本科录取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的3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方式的通知》要求折算后的成绩)构成。高职(专科)录取采用“统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模式,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组成,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8门)中选定2门,考生相应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能投档。不参加本科录取只参加高职(专科)录取的考生可以不报考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

单考考试科目的设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公共文化课;“X”指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设定的综合专业课一科或专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两科,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根据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考生若只参加“高职自主招生”,请选择“单考”考试类型并选定“不参加公共文化课考试”。

(二)统考和单考的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统考英语听说考试与笔试分离,实行计算机考试,一年两次考试,取听说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第一次考试于2023年12月16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2024年3月进行。其他外语语种考试使用全国卷,听力考试一年两考,取听力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外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第一次考试于2024年1月8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2024年6月8日进行。

(三)统考考生在选报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时,所选报科目须已通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2019年及以前的会考成绩须不低于C等级,京外高中就读考生须通过北京市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认证)方可报考。拟选报科目未通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可报名参加2024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通过后于2024年3月4日至6日向高考报名单位申请补报或调整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

(四)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体育专业考试、英语听说考试、外语(非英语)听力考试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期进行,符合条件拟报名参加相关考试的考生须选报相关项目并缴费。部分考试的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五)艺术类专业全市统一考试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考生可在上述7个科类中选择一类填报,各科类之间原则上不得兼报。同一科类内的不同专业方向可以兼报(音乐类考生可以兼报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表(导)演类考生可以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对具有其他专业特长及潜质、确需兼报不同艺术科类的考生,须在2023年11月4日17时前向报名单位提交申请,通过相关审核程序后方可兼报。

(六)考生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须自行设定登录密码,此密码将作为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网上填报志愿的登录密码,考生须牢记密码并严禁向他人泄露,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露后果自负。

(七)考生报名时须首先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八)高考报名的同时将采集部分照顾政策资格考生信息,符合相关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以供审核确认。

网上报名时采集的照顾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的5A级青年志愿者等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照顾类型由相关部门审核并提供名单,不在高考报名时采集。

(九)考生体检将于2024年3月进行,具体时间由报名单位通知。

(十)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并被高校录取的考生,缴纳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费将在考生入学报到后由高校退还。

注:上述各项考试安排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报名图像应使用报名考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报名年度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用浅蓝色(参考值RGB),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数字化图像文件

1.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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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4-05-09,全文共 3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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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和考试

报考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参加北京市202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报名时须在高考报名系统选报艺术类专业全市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类统考)相应科类或戏曲类专业全国省际联考(以下简称戏曲类联考)。

(一)高考文化课考试

高考文化课考试,即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须按全市统一要求参加考试。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1.艺术类统考。从2024年起,北京市全面实施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等艺术类统考。艺术类统考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其中美术与设计类由各区考试中心承办,音乐类由中央民族大学承办,舞蹈类由北京舞蹈学院承办,播音与主持类由中国传媒大学承办,表(导)演类由北京电影学院和北京服装学院承办,书法类由首都师范大学承办。艺术类统考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系统上选报相应的艺术类统考考试科类。

2.戏曲类联考。戏曲类联考由教育部指定的相关组考学校承办。拟参加戏曲类联考的考生须完成全市统一高考报名后,按照组考学校要求选择考试专业(剧种)。

3.艺术类校考。少数艺术类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高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省级艺术类统考基础上组织个别专业校考,校考须在高校所在地组织。高校在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并达到校考要求的考生范围内,择优确定校考合格生源并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原则上校考专业合格证不得超过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将本校校考合格名单上传“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艺术类校考报名要求由相关高校研究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志愿填报

考生应按全市统一规定的志愿填报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未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无效。取得多个专业科类(方向)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科类(方向)。

(一)艺术类志愿设置

艺术类志愿设置两个批次,分别为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和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设置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下设一个或多个专业)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每个志愿设置6个志愿专业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调剂”选项。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分为A、B两个阶段,依次录取。艺术类A段,设置1个志愿,不设置征集志愿。具有艺术类校考资格和使用戏曲类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在本段录取。艺术类B段,设置20个平行志愿,使用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在本段录取。艺术类B段录取结束后,如还有高校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将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本科提前批艺术类与本科提前批普通类录取同期进行,考生不能兼报,但可填报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志愿。

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以1所院校1个专业为志愿设置单位,设置20个平行志愿。本段录取结束后,如还有高校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将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与专科(高职)提前批普通类录取同期进行,考生不能兼报,但可填报专科(高职)提前批以外的其他志愿。

(二)高职单考单招艺术类志愿设置

高职单考单招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以1个高校和2个专业为志愿设置单位。考生可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或普通类专业志愿,需填报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是否愿意走读等选项。

三、录取

(一)文化课成绩

艺术类专业本科层次录取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艺术类专业专科(高职)层次录取采用“统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招生模式,高考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构成。专科(高职)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中选定2门或3门作为资格要求,考生相应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准予投档。

高职单考单招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公共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构成。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课成绩执行北京市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投档及录取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A段录取时,按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一次性全部提供给高校。其中实行艺术类校考的本科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高校划定的校考成绩要求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有关校考高校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的原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戏曲类联考的本科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戏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戏曲类联考成绩合格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和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统考(戏曲类联考)成绩均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统考(戏曲类联考)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为:本科综合分=艺术类统考成绩/300×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专科(高职)综合分=艺术类统考(戏曲类联考)成绩/300×4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志愿。当报考同一个志愿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计划余额时,本科将依次比较艺术类统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总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专业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专科(高职)将依次比较艺术类统考(戏曲类联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专业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若高校对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有特殊要求,经高校公布后,可作为投档条件。专科(高职)投档时要求考生须符合高校提出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要求。投档后,由高校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高职单考单招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将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一次性全部提供给高校,由高校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数字广播电视技术、影视编导、全媒体新闻采编与制作等艺术类高职本科专业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数字广播电视技术、影视编导、新闻采编与制作、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音像技术、融媒体技术与运营、网络直播与运营、传播与策划、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不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安排在本科普通批或专科(高职)普通批,择优录取。对于可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专业,高校可根据实际需要不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直接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安排在本科普通批或专科(高职)普通批,择优录取。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非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本科普通批录取。

四、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考试招生办法和公示相关考生信息,未按要求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要严格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对于审查或者专业复查不合格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依规妥善处理。对在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对在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和招生资格等情况,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作弊行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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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原文

2023-03-21,全文共 8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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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北科大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学校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等文件为依据,贯彻落实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01

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方式和复试安排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计划安排3月下旬到4月上旬,调剂考生复试时间计划安排在4月初到4月中旬,具体复试安排见各培养单位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做好相应的复试准备,相关要求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复试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科研招微信公众号和各培养单位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保持移动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并注意查看各培养单位发送的短信通知。

(二)复试比例和复试线

1.

各培养单位结合上线生源、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线应相同。复试比例一般在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不含已录取推免生)的120%-150%。

2.顺德研究生院材料学科(包括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和085601材料工程的各研究方向),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

(1)报考矿业工程、土木工程、冶金工程、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51分。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00分。

(3)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70分。

(4)报考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51分。

(5)报考公共管理01行政管理方向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60分;报考公共管理02教育管理方向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90分。

(6)报考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20分。

“少干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我校各专业均不接受“少干计划”调剂考生。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

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

“士兵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我校各专业均不接受“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5.单独考试

(1)报考矿业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20分。

(2)报考冶金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99分。

(3)报考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70分。

(4)报考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19分。

(5)报考控制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30分。

(6)报考机械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04分。

(7)报考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60分。

单独考试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10分,且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在所报考培养单位公布专业复试线,确定本人初试成绩可达到降分后的复试线要求,应及时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复试。

7.特殊加分政策

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3月21日17:00前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加分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复试报到时核验证明材料原件。

具体复试要求见各培养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三)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初试满分500分的,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复试成绩满分150分。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培养单位在复试期间可采取“函调”和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生应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所报考的培养单位提交《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各培养单位党委根据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内容以及考生所在单位函调的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提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是否合格的意见。

2. 专业水平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专业水平考核可采取笔试、抽题作答、面试、实验操作等多种形式,具体形式由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定。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水平考核满分10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水平考核满分6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核形式一般但不仅限于考生进行个人汇报、专家提问的形式。考生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对于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的考生,综合素质考核还应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方面知识的考核。初试满分500分的,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综合素质考核满分6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 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一般重点考查学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的准确性、熟练程度等能力。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在本方案里公布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要求,初试满分500分的,外语水平考核满分5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外语水平考核满分3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初试外语为小语种的考生,培养单位将按考生初试的外语小语种安排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5. 同等学力加试

除了报考专业代码为035101法律(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与工程管理6个专业以外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6.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对考生本科阶段整体学习情况的考核,如可要求考生提交科研和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应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摘要、往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等,并在培养单位的复试办法中说明。

(四)复试程序

1. 复试通知

培养单位应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应注意查看学校和所报考培养单位在官网发布的公告或给考生发出的通知短信,因没有及时查看公告或短信造成未能参加复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2. 复试信息确认

考生应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校“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复试信息确认,网上提交复试审查材料并缴纳复试费。复试有笔试的专业,考生在信息确认时还应选择复试笔试科目。逾期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3.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培养单位将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的数据比对)等方式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复试材料齐全、合格方能进入复试。考生应在所报考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所需提交材料请查看:《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在此期间,各培养单位将安排专人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上传材料存疑或不清晰,审核专员会驳回让考生补充或修改材料后重新上传,考生应随时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及时查看材料审核状态。因未及时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而造成不能参加复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4. 缴纳复试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确认时通过“北京科技大学收费平台”交纳复试费100元。申请多个调剂志愿的考生,在对每个调剂志愿进行复试确认时都需缴纳复试费。

5. 复试报到和分组

考生应根据培养单位的复试安排携带身份证件和复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复试报到。报到后,培养单位将对考生进行复试分组并通知考生。复试前,考生应按培养单位抽签程序确定本人组内复试次序。各培养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考生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保证复试程序的公平公正。

6. 考生复试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培养单位指定地点按组内抽签次序参加复试。未按培养单位规定参加复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2)考生开始复试前,应按要求配合培养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复试。如身份核验存疑,培养单位有权暂停该考生面试资格,待身份确认后另行安排复试。

(3)复试过程中,复试专家发现考生有作弊嫌疑的,可先口头警告制止,不听劝阻的,可当场取消其复试资格,经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调取录像查实后,上报研究生院按考试违纪处理。

(4)当天复试结束,复试小组应结合面试情况对考生做出结论性评价并记录于复试考核记录表中。复试考核记录表和专家独立评分记录表在第一时间交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动。

(5)成绩录入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后,培养单位应将考生的复试考核记录表和专家独立评分记录表上交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7. 复试要求

(1)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即为该生复试成绩。

(2)同一培养单位、同一学科(专业)的不同复试小组对考生的考核形式、评价标准、面试时长应基本统一,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3)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由研究生院保留1年,以备复查。培养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复试成绩以再次复试结果为准。

8. 体检

原则上安排入学时统一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并负责解释。

02

调剂工作

(一)调剂的基本条件

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调剂工作,基本条件如下: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初试成绩要求。

2. 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调剂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 报考“少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干计划”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

报考“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相关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的具体政策

1.一志愿上线生源复试比例不足100%的专业,应按不低于120%复试比例调剂;一志愿上线生源复试比例介于100%~120%,且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能满足招生计划的专业可不调剂;一志愿上线生源复试比例大于120%的专业,不接收调剂。

2.

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四个专业外,其他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3.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4.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一志愿报考非本单位,也包括一志愿报考本单位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复试成绩无效。

5. 调剂生源不足时,培养单位可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

6. 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定向就业考生调剂,一志愿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申请调剂至非全日制,复试前应按申请调剂单位要求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

7.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设定调剂专业的其他学术条件。

8.

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其他单位(包括调剂到本校其他培养单位或其他专业)待录取通知的复试合格考生(含一志愿和调剂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培养单位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录取下一个复试合格考生。

9. 培养单位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开放调剂服务系统的时间应提前公布。

03

录取工作

(一)成绩的评定和计算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特殊政策加分。

(二)各培养单位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如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都相同,则按照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排序;如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仍相同,初试科目为4科的考生按照初试业务课二成绩排序,初试科目为3科(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的考生按照业务课一成绩排序,初试科目为2科的考生按照管理类综合能力(199)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加试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五)政策加分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复试前应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专业水平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或外语水平考核、或复试总成绩、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满分的60%、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有调剂考生的专业,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八)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九)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十)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本科毕业考生,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我校后续通知。

(十二)考生凭我校研招办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

(十三)拟录取的“少干计划”考生需与学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的其他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应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协议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

(十四)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考生应妥善解决因报考而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矛盾,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录取或无法办理新生报到手续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04

信息公开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应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坚持和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复试录取信息均通过官网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官微“北科研招(ustb_yz)”发布。

(二)复试成绩公布时间一般为复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

3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一般在复试成绩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后期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化,培养单位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官微“北科研招(ustb_yz)”公布的为准。

05

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研究生院会同纪委办公室及监督检查室将通过现场检查或录像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复试、录取期间,接受有关复试的实名举报和投诉,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10-62332484,电子邮箱:yzb@ustb.edu.cn;学校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10-62332229;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二)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发生违纪违规事件,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三)实行复议制。成绩或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按程序受理考生实名复议申请,复议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考生。

06

违规违纪处理

(一)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依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07

其他

(一)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生报考培养单位相关的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二)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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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6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开通

2023-04-06,全文共 1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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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考调剂服务系统今天开通,调剂操作分四步

202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今天(4月6日)已开通。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调剂系统操作视频:点击查看

网上调剂要注意这些问题

(一)考生申请调剂前,请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了解调剂相关政策。符合政策规定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调剂。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二)2023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于2023年4月6日开通。期间,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调剂系统申请调剂。

(三)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前,请务必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专业和计划余额、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信息,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培养、奖助等方面的差异,按招生单位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四)参加调剂的考生,在调剂系统中可一次填报三个平行调剂志愿,每个调剂志愿提交后即被招生单位锁定,锁定时间由各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调剂工作要求和生源情况确定是否接收考生参加复试,如确定不接收,调剂志愿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锁定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五)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六)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请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及是否接到复试通知。如接到复试通知,请考生及时通过调剂系统确认回复,并按招生单位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七)考生复试通过后,招生单位将在调剂系统中给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如考生未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接受调剂复试通知,则不能被招生单位设为调剂待录取。

(八)考生一旦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考生如确需取消已确认的待录取通知,须先征得招生单位同意,由招生单位取消待录取通知,且考生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后,方可继续填报其他调剂志愿。

(九)调剂系统只负责为招生单位和考生开展调剂提供技术服务。调剂期间,考生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生单位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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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考研复试调剂系统官网入口+开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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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4年中招特长生招生资格招生范围及报考资格

2024-04-24,全文共 1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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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级中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一、招生资格

具有招收特长生资格的学校包括三类:

(一)体育类: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北京学生金奥运动队承办学校。

(二)艺术类: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学校。

(三)科技类: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承办学校。

二、招生范围

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北京学生金奥运动队承办学校、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学校、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承办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

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三、招生比例及报考资格

(一)招生比例

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招生计划比例分别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4%以内,招收科技特长生的学校招生计划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以内,且三个类别的招生计划不可通用。

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中具有全市招收特长生资格的学校,须按照本校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计划15%的比例,面向房山区(含燕山)、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门头沟区、怀柔区、平谷区、延庆区、密云区进行名额分配。

(二)报考资格

报考资格的认定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回户籍考生报考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城区学校,其学籍和户籍须同属城区或者同属于郊区。

四、工作程序

(一)测试标准

体育类特长生测试项目包括: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游泳、乒乓球、棒球、垒球、武术、健美操、跆拳道、定向运动、网球、羽毛球、射击、射箭、手球、曲棍球、高尔夫球以及冰球、花样滑冰、速度滑冰、滑雪、冰壶等冰雪项目。各区参照原市级统一测试标准制定本区体育类特长生的测试标准。

各区参照艺术、科技类特长生原市级测试要求制定本区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的测试标准。

(二)组织测试

各区根据全市规定的测试时间统一组织测试,并制定本区的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测试工作方案,方案包括测试时间、地点、测试项目、组织机构、安全预案等内容。5月10日前将测试方案报市教委备案。

(三)结果公示

各区于6月3日前将测试合格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并于6月11日前将测试合格名单(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光盘)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考试院及时汇总后报市教委备案。

政策解读

Q哪些学校具有招收特长生的资格?

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北京学生金奥运动队承办学校可以招收体育特长生。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学校可以招收艺术特长生。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承办学校可以招收科技特长生。

Q哪些学校具有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资格?

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北京学生金奥运动队承办学校、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学校、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承办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具有招收特长生资格的学校只能面向所在区招收特长生。

Q特长生的招生计划数有限制吗?

每类特长生的招生计划数都有限制。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招生计划比例分别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4%以内,招收科技特长生的学校招生计划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以内,且三个类别的招生计划不可通用。

Q2024年特长生招生的变化有哪些?

东城区、西城区和海淀区之间不再锁区,各校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再受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限制。各校可按照体育、艺术特长生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4%、科技特长生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制定今年特长生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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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平谷区初中入学招生咨询电话

2023-05-05,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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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谷区初中招生咨询电话

(请于工作日及报名期间咨询: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拓展内容:

(一)2023年起,门楼小学招生范围(东高村镇的南张岱、北张岱、张岱辛撞、青杨屯、崔家庄、侯家庄、门楼庄、鲍家庄、高家庄、曹家庄、普贤屯、南宅、南宅庄户村)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家长意愿到门楼中学或东高村学校登记入学

(二)适龄少年在平谷区入学的条件、方式、学校,每年根据北京市教委文件、会议精神,在出现特殊情况时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政策以当年公布为准。

2023非京籍北京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2023北京平谷区小升初入学初中招生划片范围(城关+农村)

2023北京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操作指南(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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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4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问答

2024-05-09,全文共 2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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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招生志愿是怎么设置的?

答: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设置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下设一个或多个专业)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每个志愿设置6个志愿专业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调剂”选项。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分为A、B两个阶段,依次录取。

(1)本科提前批艺术类A段,设置1个志愿,不设置征集志愿。具有艺术类校考资格和使用戏曲类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在本段录取。

(2)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设置20个平行志愿,使用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在本段录取。本段录取结束后,如还有高校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将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

2.本科提前批艺术类与本科提前批普通类能不能同时兼报?

答:本科提前批艺术类与本科提前批普通类录取同期进行,考生不能兼报,但可填报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志愿。

3.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招生志愿是怎么设置的?

答: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以1所院校1个专业为志愿设置单位,设置20个平行志愿。本段录取结束后,如还有高校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将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

4.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与专科(高职)提前批普通类能不能同时兼报?

答: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与专科(高职)提前批普通类录取同期进行,考生不能兼报,但可填报专科(高职)提前批以外的其他志愿。

5.高职单考单招艺术类招生志愿是怎么设置的?

答:高职单考单招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以1个高校和2个专业为志愿设置单位。考生可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或普通类专业志愿,需填报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是否愿意走读等选项。

6.在艺术类专业录取中文化课成绩如何计算?

答:艺术类专业本科层次录取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

艺术类专业专科(高职)层次录取采用“统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招生模式,高考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构成。专科(高职)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中选定2门或3门作为资格要求,考生相应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准予投档。

高职单考单招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公共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构成。

7.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课成绩执行北京市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8.本科提前批艺术类A段如何投档录取?

答:本科提前批艺术类A段录取时,按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一次性全部提供给高校。

实行艺术类校考的本科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高校划定的校考成绩要求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实行戏曲类联考的本科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戏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戏曲类联考成绩合格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9.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平行志愿如何投档录取?

答: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统考成绩均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若高校对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有特殊要求,经高校公布后,可作为投档条件。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志愿。投档后,由高校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10.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投档时,综合分如何计算?综合分相同情况下如何投档?

答: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本科综合分=艺术类统考成绩/300×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

当报考同一个志愿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计划余额时,本科将依次比较艺术类统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总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专业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11.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平行志愿如何投档录取?

答: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统考(戏曲类联考)成绩均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统考(戏曲类联考)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若高校对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有特殊要求,经高校公布后,可作为投档条件。投档时要求考生须符合高校提出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要求。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统考(专科(高职)戏曲类联考)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投档后,由高校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12.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投档时,综合分如何计算?综合分相同情况下如何投档?

答: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专科(高职)综合分=艺术类统考(戏曲类联考)成绩/300×4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

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志愿。当报考同一个志愿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计划余额时,专科(高职)将依次比较艺术类统考(戏曲类联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专业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13.哪些艺术类专业招生不再需要参加专业考试?

答: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数字广播电视技术、影视编导、全媒体新闻采编与制作等艺术类高职本科专业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数字广播电视技术、影视编导、新闻采编与制作、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音像技术、融媒体技术与运营、网络直播与运营、传播与策划、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不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安排在本科普通批或专科(高职)普通批,择优录取。

14.不同科类之间或科类内各方向是否能兼报志愿?

答:艺术类志愿填报时,取得多个专业科类(方向)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科类(方向)。

15.北京艺术类统考成绩是否可以报考外地非校考艺术类专业院校?

答:可以。不单独组织校考的京内外艺术类院校招生专业,原则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成的综合分进行录取。

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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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3-10-10,全文共 1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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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京政办发〔2012〕62号),为做好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申请

(一)申请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2018年9月至2023年8月是连续,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二)申请方式及时间

申请方式为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9时至11日17时。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三)提交申请材料

随迁子女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需提交其父母(符合申请条件的父母双方或一方)的下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在京居住证明: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户籍证明: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交户口簿;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北京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三项证明提交其一即可)。

3.身份证明:身份证。

上述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并于2023年10月18日前提交至随迁子女报名单位,由报名单位进行审核。考生后续报名资格确认、体检等相关事宜均由报名单位组织实施,应届考生报名单位原则上为学籍所在学校,往届考生报名单位原则上为原学籍所在区高招办。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学籍信息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根据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四)申请条件审核

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申请条件的审核以相关部门审核的结果为依据。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卡审核以市公安局的审核结果为准,工作居住证审核以市人力社保局的审核结果为准,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情况审核以市社保中心及市医保中心的审核结果为准;随迁子女的学籍审核以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的审核结果为准。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汇总各部门审核结果后,由报名单位于11月1日前将审核结果通知考生及家长。

二、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通过申请条件审核的考生应于2023年11月1日9时至4日17时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三、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的考生按照报名所在区高招办要求到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单位同时采集考生电子照片。现场资格确认时间由各区自行安排,但须在2023年11月11日之前完成。

符合条件并完成上述三个报名阶段的随迁子女考生,方可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类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考试与录取工作执行北京市相关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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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怀柔区幼儿园招生流程(报名+录取)

2023-07-03,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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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园政策咨询

幼儿园结合园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园的入园工作方案,并通过电话咨询、现场咨询形式面向社会解答。各园具体入园条件以幼儿园实际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入园报名登记

各园通过幼儿园入园微信公众号或幼儿园门口张贴的“报名登记通知”面向社会公布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具体咨询时间、地点以及报名登记时间、地点,请关注幼儿园发布的相关通知或在工作时间拨打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三)发放录取信息

幼儿园对复审合格的幼儿发放录取信息,并通知家长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手续时间各幼儿园自行制定)。

7月中旬(20日)前完成入园工作,如各幼儿园在统一开展报名登记后仍有空余学位,可结合园所实际自行安排补录工作。

2023北京怀柔幼儿园入园报名材料有哪些?

2023北京怀柔幼儿园入园要求条件有哪些(城区+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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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内容

2024-05-08,全文共 8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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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京考高招〔2023〕14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须持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高考报名后至开考前,如发现考生有上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

(三)相关政策

考生在进行高考报名时,同时选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等级考)选考科目,所选报科目须已通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2019年及以前的会考成绩不低于C等级,京外高中就读考生须通过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认证)方可报考。

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可在限定范围内报名:体育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艺术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其他情况不得报考。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四)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三个阶段,具体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京考高招〔2023〕15号)执行。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

健康状况检查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证明材料。

考生体检时间为3月10日至4月10日,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三、考试与评卷

北京市受教育部委托高考实行自主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统一高考和学考等级考。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学考等级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由考生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

(一)统一高考时间安排

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统考英语听说考试与笔试分离,实行计算机考试,一年两次考试,第一次考试于2023年12月16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2024年3月16日进行。其他外语(非英语)考试使用全国卷,听力考试一年两考,第一次考试于2024年1月8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2024年6月8日进行。

(二)学考等级考时间安排

(三)评卷

评卷工作分科目集中进行。各科目评卷点分别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各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

(四)成绩

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

英语听说考试满分50分,其他外语(非英语)听力考试满分30分,取两次听说(听力)考试的最高成绩与其他部分试题成绩一同组成外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学考等级考科目成绩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等级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方式的通知》(京教计〔2018〕21号)要求进行折算,每科目满分100分。

(五)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本科批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以及学考等级考共六门科目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批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招生章程

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对加分成绩的使用、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及专业调剂录取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高校的招生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须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公布后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补充说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办法须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高校应按教育部要求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五、招生计划

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分送至北京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信息,以及高校提前确定的招生专业对学考等级考的选考科目要求,与各有关高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后,整理形成《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统一向社会公布。除教育部规定允许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汇总分送。未经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市高招办不予接收和公布,不安排在京招生。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15〕1号)文件规定,实施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院校应分区投放“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相关精神,北京市属部分本科高校设置“农村专项计划”,该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门头沟、房山(含燕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含经开区)、怀柔、平谷、密云及延庆的农业户口考生。往年被“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相应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招生高校要及时将当年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相关考生信息反馈市高招办。

六、志愿填报

考生要在认真阅读相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高校招生章程后,按规定时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依据《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考生志愿分本科、专科(高职)按录取批次顺序填报。

(一)本科志愿

本科阶段的志愿填报与录取投档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录取投档的基本单位。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多个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

1.志愿设置

本科招生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2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设置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每个志愿一般设置6个专业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调剂”选项(本科提前批普通类B段除外)。

(1)本科提前批分艺术类和普通类,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艺术类和普通类均设置A、B两段,并分别按顺序依次录取。

艺术类A段设置1个志愿,具有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和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在本段录取;艺术类B段设置20个平行志愿,使用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在本段录取。

普通类A段设置2个顺序志愿,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部分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等在本段录取;普通类B段设置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专业,“双培计划”“外培计划”(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外)和“农村专项计划”在本段录取。

(2)本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设置30个志愿。

(3)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普通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才能享受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

2.志愿填报时间

本科志愿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填报,首次志愿填报安排在6月27日至7月1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根据录取进程进行安排。

(二)专科(高职)志愿

1.志愿设置

专科招生设置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2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

(1)专科提前批分艺术类和普通类,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

艺术类设置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专业。

普通类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6个专业。

(2)专科普通批设置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专业。

2.志愿填报时间

7月25日至7月26日。

(三)征集志愿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

1.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征集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本科提前批普通类A段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本科普通批征集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本科提前批艺术类A段和普通类B段不设置征集志愿。

专科提前批艺术类征集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专科提前批普通类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时间

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期间,征集志愿填报时间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的初始密码为登录报名系统所用的密码。考生须妥善保管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密码,切记不要泄露。考生要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

七、录取

参加不同批次(类型)录取的高校,分别执行不同批次(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可参照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简称“特殊类型招生线”)。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

参加本科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学考等级考成绩构成,总成绩满分值为750分。高校将统一高考成绩、学考等级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专科(高职)阶段采用“统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招生模式,专科录取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合格考)科目(历史、思想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门)中选定2门或3门作为资格要求,考生相应学考合格考科目成绩合格准予投档。专科录取时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各自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二)投档规则

高校应结合在京招生计划数及生源分布情况,在市高招办规定时间内明确本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并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市高招办按投档规则和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计划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

本科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专业组。当报考同一志愿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该志愿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选考科目总成绩(艺术类依次比较艺术类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选考科目总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志愿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专科(高职)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学考合格考成绩符合要求且有计划余额的志愿。当报考同一志愿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该志愿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艺术类依次比较艺术类统考或戏曲类联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志愿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录取过程中,首先在批次分数线上进行考生已填报志愿的录取,如有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依次进行批次分数线上征集志愿录取和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三)照顾对象的录取

1.下列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下列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4.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5.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7.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8.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各区高招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对照顾对象名单进行公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于6月上旬开始公示全市照顾对象名单。

(四)对残疾考生的录取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五)按教育部规定,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换录

(六)录取名单备案与录取通知书发放

高校须将在京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市高招办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市高招办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生成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后发送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国家邮政局有关工作要求执行。

(七)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已录取考生须向高校提供纸质档案,纸质档案包括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档案和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体格检查表等考务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必须与纸质档案相对应部分内容一致。各区高招办负责组织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报名单位)进行组档。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报名单位)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和管理,并对考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及时核对考生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信息,纸质档案内容不齐全的,应将相关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档案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八)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八、特殊类型招生

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强基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均须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

军队院校招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报考考生须参加政治考核和军检,具体安排以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报考有面试要求的高校或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应的面试。

九、信息公开公示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等学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坚决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北京教育考试院和高校网上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各区高招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十、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强基计划、保送生、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执行。对在上述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市高招办接到高校通报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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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密云区幼儿园招生常见问答(材料+咨询电话)

2023-06-26,全文共 3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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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年小班招生对象年龄范围是什么?

年满三周岁,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8月31日(含)出生的适龄幼儿是今年小班招生的年龄范围。

2.哪些适龄幼儿需要参与城区幼儿园招生信息审核?

※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8月31日(含)出生,密云城区户籍,且幼儿父母在密云城区有自有住房的适龄幼儿;

※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8月31日(含)出生,密云农村户籍,且幼儿父母在密云城区有自有住房的适龄幼儿;

※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8月31日(含)出生,密云城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密云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适龄幼儿。

符合上述情况的适龄幼儿需要参与信息审核。

3.如何区分“密云城区户籍”和“密云农村户籍”?

密云城区户籍指城关、西滨河派出所户籍,即户籍地址在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密云镇、檀营地区办事处辖区范围内。

密云农村户籍指十里堡、西田各庄、河南寨、溪翁庄、穆家峪、巨各庄、东邵渠、大城子、北庄、太师屯、新城子、古北口、高岭、不老屯、冯家峪、石城派出所辖区内户籍。

4.如何判断自家的住房是否属于密云城区住房?

密云城区住房指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密云镇、檀营地区办事处辖区范围内的住房。

5.什么时间、在哪儿、由谁来参与信息审核?

在7月1日至7月2日(8:30—12:00,14:00—17:30),符合信息审核条件的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幼儿父母自有住房所在的居(村)委会进行信息审核。为避免人员聚集,请按照居(村)委会公示的信息审核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文末),

分时段前往,审核不分先后。

6.信息审核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户籍材料:

全家户口簿,幼儿本人及父母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可以按照户主页、幼儿页、父亲页、母亲页顺序复印)。若房屋产权人与幼儿户籍不在一起,还需提供幼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幼儿父母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幼儿父母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房屋所有权证盖章页、房屋所有人页及附记页)。

上述户籍材料和幼儿父母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需要现场核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7.信息审核时,不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怎么办?

可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需复印首页、第一页、签章页等重要信息)及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但同时需提供幼儿父母入住凭证、交付水电、供暖、物业费用发票等相关材料,以核实其实际住所居住的真实性。必要时区教委将组织工作人员入户核实。

8.密云城区户籍,但幼儿父母名下在密云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去哪里审核?需要提供哪些住房材料?

※情况一:密云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其父母在密云城区租住的,可到租房所在的居(村)委会进行审核,需提供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可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下载)、完税凭证(核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情况二:密云城区户籍适龄幼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确系共同生活且幼儿父母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的正式住房材料(核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到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所在的居(村)委会进行审核。

上述两种情况,均需在审核现场填写《密云城区户籍适龄幼儿父母在密云城区无自有住房承诺书》(此承诺书由信息审核工作人员现场提供),承诺适龄幼儿父母名下无房的真实性。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9.信息审核时,共有产权房、公租房、小产权房如何提供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共有产权房按自有住房对待。提供材料与自有产权房相同。

※公租房须提供《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及幼儿父母入住证明、交付水电、供暖、物业费用发票等相关材料(核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小产权房需要提供入住手续及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10.哪些不能作为实际住所居住的有效材料?

私人买卖协议、尚未交付的期房、商用房、过道房、地下室、车库房、空挂户、危房等情况,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能作为幼儿入园资格条件。

11.信息审核及入园登记是否需要带领幼儿?

7月1日至7月2日(8:30-12:00,14:00-17:30)参与信息审核时,不需要带领幼儿。仅需由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的1人带齐相关材料,到幼儿父母自有住房所在的居(村)委会进行审核。

7月15日至7月16日(8:30-11:30,14:00-17:00)办理入园登记时,需要带领幼儿。每个家庭只需由1名家长带领幼儿,持相关材料到幼儿园办理入园登记。

12.信息审核时有哪些要求?

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所需材料,按时到相应的居(村)委会进行审核。凡因监护人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其自身承担。

13.信息审核分先后顺序吗?

信息审核不分先后,因此建议各位适龄幼儿家长在居(村)委会参与信息审核时,按照公示的信息审核时间安排,分时段前往,遇到排队人多时请耐心等待。

14.万利花园、鹊巢公寓、国樾天晟暂无居委会,去哪儿进行信息审核?

符合信息审核条件,居住在万利花园的,请到季庄村委会(季庄小区51号楼东口进)参与审核;居住在鹊巢公寓的,请到学府花园社区居委会(兴云路26号)参与审核;居住在国樾天晟的,请到太扬家园社区居委会(建材街开元小区正门对面楼5层)参与审核。

15.参与信息审核后,如何知道自家孩子分到了哪所幼儿园?哪天办理入园登记?

请参与信息审核的适龄幼儿家长于7月14日(8:30—11:30,14:00—17:00),到信息审核的居(村)委会查看入园登记的幼儿园;

于7月15日至7月16日(8:30—11:30,14:00—17:00)带领幼儿,携带全家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免疫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指定登记的幼儿园,完成入园登记工作,登记不分先后。

16.未参与信息审核的适龄幼儿,什么时间?如何办理入园登记?

未参加信息审核的适龄幼儿入园登记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16日(8:30—11:30,14:00—17:00)。可依据家庭实际居住地自主到有接收能力的普惠性幼儿园或非普惠性幼儿园,完成入园登记工作。具体请拨打各幼儿园联系电话进行咨询或查看相关幼儿园外公示的入园登记工作方案。

17.信息审核后,已经在居委会查看到了自家孩子指定登记的幼儿园,可以不去办理入园登记吗?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幼儿园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可自主到有接收能力的普惠性幼儿园或非普惠性幼儿园,完成入园登记工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园办理入园登记的,请致电幼儿园说明情况,与幼儿园协商时间。

18.如因特殊情况,错过城区幼儿园招生信息审核,怎么办?

符合信息审核条件的,请适龄幼儿父母拨打区教委学前科电话69040348或69042660—275咨询。

19.工作意见中提出“相对就近”入园,什么是“相对就近”入园?

“相对就近”入园并不是指到“离家最近”的幼儿园入园。而是由区教委根据我区普惠性幼儿园现有的资源配置状况和今年适龄幼儿的分布以及需求状况,整体统筹、合理规划和确定我区各普惠性幼儿园的服务范围和招生人数,努力实现符合本区条件的适龄幼儿相对就近接受学前教育。

20.农村镇幼儿园如何办理入园登记?

农村镇幼儿园招生,由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指导,各幼儿园具体组织实施。7月8日—7月16日到幼儿园办理入园登记。也可拨打各幼儿园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21.政策咨询电话有哪些?

如您仍有想了解的相关事宜,请联系区教委学前教育科。咨询电话:69040348或69042660—275。

2023年北京密云区普惠性幼儿园入园信息审核工作通知

2023北京密云区幼儿园小班招生政策(工作意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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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平谷区小升初入学初中招生划片范围(城关+农村)

2023-05-05,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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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谷区初中招生范围

一、城关地区

1.北京实验学校附属中学:平谷大街以南,谷丰东路、平乐街以东,新平北路以北,新平东路以东及上纸寨、下纸寨、马各庄、杨各庄、龙家务村。

2.平谷三中:西环北路、西环南路以东至新平东路,新平北路以南至新平南路;平东路以东至新平东路,新平南路以南至泃河北岸。

3.平谷四中:顺平路以南,西环北路、西环南路以西,新平南路以南,平东路以西及洳河嘉园、洳苑嘉园、如歌家园及大兴庄镇、东鹿角、西鹿角、北台头、赵各庄、岳各庄村。

4.平谷五中:平谷大街以南,谷丰东路、平乐街以西,新平北路以北,西环北路以东(含万德福家园、璟悦府小区、平谷大街59号院)及贾各庄村(该范围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

5.北京实验学校:镇罗营镇、熊儿寨乡。

二、农村地区

1.观岭家园的小学毕业生到平谷七中入学,也可根据家长意愿到山东庄中学入学。

2.门楼小学招生范围(东高村镇的南张岱、北张岱、张岱辛撞、青杨屯、崔家庄、侯家庄、门楼庄、鲍家庄、高家庄、曹家庄、普贤屯、南宅、南宅庄户村)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家长意愿到门楼中学或东高村学校登记入学。

3.其他地区到对口初中校入学。

2023北京平谷区小升初入学时间安排表

2023北京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操作指南(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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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2023-10-26,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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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高考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1.2023年10月25日9时至28日17时,考生网上提交报名申请信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申请已于10月11日结束);

2.2023年11月1日9时至4日17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缴费;

3.2023年11月11日前,按报名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完成现场报名资格确认。

北京市及各区高招办地址联系方式

代码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网址
市高招办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10008389193989-1www.bjeea.cn
01东城东城区和平里中街37号10001364226595www.dcks.org.cn
02西城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86号10003566127094www.xckszx.com
05朝阳朝阳区团结湖南路1号10002685967044www.cyks.org.cn
06丰台丰台区望园西里4号10016163840277kszx.ftedu.cn
07石景山石景山区八角北路51号院(石景山业余大学院内北楼二层)10004368861324kszx.sjsedu.cn
08海淀海淀区远大路29号10008962586781www.hdks.com.cn
09门头沟门头沟区城子桥东街17号(教育研修学院西楼)10230069842350
10燕山房山区燕山迎风一巷2号10250069335003
11房山房山区拱辰街道学园北街9号10248889310005
12通州通州区葛布店北里小区9号楼10110060557855www.tzkszx.cn
13顺义顺义区裕龙三街1号院10130069443035
14昌平昌平区南邵镇景兴街10号院4号楼10220069742342
15大兴大兴区兴丰北大街三段五号10260069249736
16怀柔怀柔区迎宾北路7号10140069645070
17平谷平谷区建设西街1号(院内)10120069962878
18密云密云区水源东路358号C座10150069044052
19延庆延庆区庆园街80号10210060166972
20经开区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10017667887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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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密云区幼儿园小班招生政策(工作意见发布)

2023-06-26,全文共 3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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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中心小学、幼儿园、镇街(地区)教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北京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适龄幼儿小班入园工作,合理配置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巩固学前教育“双普”成效,更好地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入园办法,严格规范各类型幼儿园招生秩序,全面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我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工作原则

(一)区级统筹。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教委协调镇街(地区)、居(村)委会、幼儿园等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根据我区资源配置情况,为幼儿提供入园服务。

(二)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幼儿园布局、规模及交通便利等因素,按照区域人口密度分布的实际状况,统筹区域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努力实现符合本区条件的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入园。

(三)统一规范。全区各类型幼儿园,严格按照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招生时间和招生程序,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四)信息公开。通过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密云教育微信公众号、居(村)委会、幼儿园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入园政策信息,并按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咨询与服务等工作。

三、招生对象

2023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年满三周岁,即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8月31日(含)出生且具有密云区户籍或者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密云区的适龄幼儿。

四、组织方式

(一)城区幼儿园招生

1.信息审核

具有密云城区户籍(指户籍地址在密云区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密云镇、檀营地区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或具有密云农村户籍(指户籍地址在密云区农村乡镇辖区范围内)且父母在密云城区有自有住房,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7月1日至7月2日(8:30—12:00,14:00—17:30),持相关材料在“幼儿父母自有住房所在的居(村)委会”,完成适龄幼儿信息审核工作。信息审核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密云城区普惠性幼儿园小班入园信息审核工作须知》。

2.入园登记

(1)参加信息审核的适龄幼儿入园

7月14日(8:30—11:30,14:00—17:00),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信息审核的居(村)委会查看入园登记的幼儿园。

7月15日至7月16日(8:30—11:30,14:00—17:00),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幼儿,携带全家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免疫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指定登记的幼儿园,完成入园登记工作,登记不分先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幼儿园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可自主到有接收能力的普惠性幼儿园或非普惠性幼儿园,完成入园登记工作。

(2)未参加信息审核的适龄幼儿入园

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携带全家户口簿、免疫预防接种证、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密云城区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家庭,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密云城区内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完税凭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5日至7月16日(8:30—11:30,14:00—17:00),可依据家庭实际居住地自主到有接收能力的普惠性幼儿园或非普惠性幼儿园,完成入园登记工作。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携带全家户口簿、免疫预防接种证、在密务工就业材料(适龄幼儿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在京社保缴费证明;或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密云城区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家庭,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密云城区内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完税凭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5日至7月16日(8:30—11:30,14:00—17:00),可依据家庭实际居住地自主到有接收能力的普惠性幼儿园或非普惠性幼儿园,完成入园登记工作。

(3)其他情况适龄幼儿入园

对烈士、孤残人员、公安英模适龄子女入园,按照法定监护人产权房所在地优先予以照顾。对适龄孤儿入园予以照顾。

其他优待对象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3.招生原则

(1)城区普惠性幼儿园,须优先接收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参加信息审核的适龄幼儿入园;学位未满的情况下,按照就近原则,依据招生条件,逐层招收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具体请查看相关幼儿园公示的入园登记工作方案。

(2)城区非普惠性幼儿园,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持就近就便原则,优先招收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具体请查看相关幼儿园公示的入园登记工作方案。

(二)农村镇幼儿园招生

1.各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协助幼儿园做好政策宣传、咨询接待等工作。

2.各农村镇幼儿园结合镇域实际,坚持服务范围内户籍幼儿优先原则,制定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3.各镇教委负责协调所属村委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登记辅助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城区幼儿园

1.6月26日,印发《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的意见》《2023年密云城区普惠性幼儿园小班入园信息审核工作须知》,并召开工作布置会。

2.6月26日—6月30日,宣传招生政策。

3.7月1日—7月2日,符合信息审核条件的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规定的地点审核相关材料。

4.7月15日—7月16日,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带领幼儿,统一到幼儿园入园登记。

5.7月21日前,各幼儿园汇总招生情况并报送《幼儿园小班招生情况统计表》。

6.8月31日前,各幼儿园完成对所有小班幼儿家长入园前培训。

7.9月30日前,各幼儿园完成新入园幼儿信息录入北京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工作。

(二)农村镇幼儿园

1.6月26日—6月27日,制定招生方案并报区教委备案。

2.6月28日—7月7日,宣传招生政策。

3.7月8日—7月16日,组织入园登记。

4.7月21日前,各镇中心小学汇总招生情况并报送《幼儿园小班招生情况统计表》。

5.8月31日前,各幼儿园完成对所有小班幼儿家长入园前培训。

6.9月30日前,各幼儿园完成新入园幼儿信息录入北京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委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区教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学前教育科、内审科、负责信访宣传工作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各类型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保障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稳慎推进工作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专班。由书记、园长、工会主席、纪检监察委员及负责宣传、舆情、维稳等工作的同志组成。制定符合我区招生政策规定的本园入园登记工作方案,经党政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并于7月10日前报区教委学前科审批备案,审核通过后于7月14日统一启动宣传。园长和分管招生工作的园级干部要负责做好招生的宣传解释和家长接待工作,主动化解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及时办理好市民服务热线有关诉求。同时,镇街(地区)教委、居(村)委会做好接待和政策咨询、解答工作,切实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

(三)实行计划管理区教委根据各幼儿园办园条件和服务能力,制定并下达招生计划,以计划数调控幼儿园招生人数。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保证开班数和班级规模符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四)规范工作流程各幼儿园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细致做好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要求和登记程序。幼儿家长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登记审核人员严格把关,保障招生工作秩序。

(五)严肃招生纪律各幼儿园严禁在招生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严禁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严禁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提前组织招生;严禁以参加早教或早教指导作为适龄幼儿入园的条件。招生工作小组将对全区各类型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做好安全防范各幼儿园要合理安排入园登记的人员、场所,期间要加强幼儿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幼儿园办理入园登记时,每个家庭只需由一名家长办理,应服从幼儿园安排,确保安全、平稳、有序做好适龄幼儿入园登记工作。

七、政策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69040348或69042660—275(学前教育科)监督举报电话:69042401(内审科)

八、附则

本意见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

2023年密云城区幼儿园名单

2023年密云农村镇幼儿园名单

2023年北京密云区普惠性幼儿园入园信息审核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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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2023-10-26,全文共 1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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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在京高考报名条件、拟报考体育专业(指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能训练、体育旅游、冰雪运动)的统考考生均须参加北京市体育专业考试,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选报“参加体育专业考试”。

一、报考条件

符合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热爱体育事业,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具体招生录取要求请关注相关高校招生章程。

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市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婚否不限。

二、考试

(一)文化考试

报考体育专业的统考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及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

(二)体育专业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考试项目

包括身体素质及专项技术两大项。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包括4项:100米跑、绕杆跑、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男6kg,女4kg )。

专项技术考试分41个项目,考生可按本人专长从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专项技术项目有男子200米、女子200米、男子400米、女子400米、男子1500米、女子1500米、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男子跳高、女子跳高、男子跳远、女子跳远、男子三级跳远、男子铅球、女子铅球、男子铁饼、女子铁饼、男子标枪、女子标枪、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排球、女子排球、男子足球、男子体操、女子体操、女子艺术体操、男子健美操、女子健美操、男子武术、女子武术、男子乒乓球、女子乒乓球、男子100米自由泳、女子100米自由泳、男子100米蛙泳、女子100米蛙泳、男子100米仰泳、女子100米仰泳、男子100米蝶泳、女子100米蝶泳。

3.面试

凡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面试。面试内容:身高、仪表(五官、体形)、协调性、柔韧性;面试时间:体育专业考试当天。

4.计分办法

专业考试成绩的评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身体素质成绩占60%,专项技术成绩占40%。

5.成绩发布

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一般于考试结束两周左右发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本人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

6.违规处理

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体育专业考试标准(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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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密云城区幼儿园招生时间安排

2023-06-26,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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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26日,印发《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的意见》《2023年密云城区普惠性幼儿园小班入园信息审核工作须知》,并召开工作布置会。

2.6月26日—6月30日,宣传招生政策。

3.7月1日—7月2日,符合信息审核条件的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规定的地点审核相关材料。

4.7月15日—7月16日,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带领幼儿,统一到幼儿园入园登记。

5.7月21日前,各幼儿园汇总招生情况并报送《幼儿园小班招生情况统计表》。

6.8月31日前,各幼儿园完成对所有小班幼儿家长入园前培训。

7.9月30日前,各幼儿园完成新入园幼儿信息录入北京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工作。

2023年北京密云区普惠性幼儿园入园信息审核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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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密云农村镇幼儿园招生时间安排

2023-06-26,全文共 215 字

+ 加入清单

北京密云农村幼儿园招生时间安排

1.6月26日—6月27日,制定招生方案并报区教委备案。

2.6月28日—7月7日,宣传招生政策。

3.7月8日—7月16日,组织入园登记。

4.7月21日前,各镇中心小学汇总招生情况并报送《幼儿园小班招生情况统计表》。

5.8月31日前,各幼儿园完成对所有小班幼儿家长入园前培训。

6.9月30日前,各幼儿园完成新入园幼儿信息录入北京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工作。

2023年北京密云城区幼儿园招生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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