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便民服务

0

北京社保新系统单位人员缴费退费申请操作流程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新系统已经上线啦!新系统整合出“单位人员缴费退费申请”这一新模块,单位人员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业务,在这里就能办。

2023-10-24,全文共 774 字

+ 加入清单

办理路径

1.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首页“热点服务”模块,点击“社保网上服务”,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新平台网址: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

2.点击“缴费管理”进入“单位人员缴费退费申请”进行申报。

提示:您也可到经办社会保险业务的机构现场办理该业务。

步骤详解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缴费管理”。

2.进入“单位人员缴费退费申请”。

3.进入申报页面,输入“查询信息”,点击“查询”,查询可退费信息。

4.选择需要退费的月份→选择退费原因→核对退费银行信息→上传附件→点击提交。

5.点击“提交”后,显示退费预览信息。

在退费预览页面,如果存在不能退费的情况,点击“不能退费情况”,查看不能退费情况。

在不能退费页面,可点击“导出”,导出失败信息。

6.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认提交”。

温馨提示

退费情况包括:社保核定的缴费,因违规代缴、劳动合同变动单位未及时减员、服刑期间违规缴费等情形产生实际缴费的。

单位发起缴费退费申请时,需先选择退费月份、退费原因,仔细核对退费银行信息并上传附件,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提交退费申请。上传附件内容包括:

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法律文书或离职证明(非必要);

个人申请(非必要);其他材料(非必要);

国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或毕业证明(非必要);

国外的单位情况说明、个人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院录取材料、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出入境记录(非必要);

行政工资介绍信或组织人事部门证明(非必要);

退休材料(非必要);退费期间的单位报税截图(非必要);

退费申请表(非必要)。

退费业务不推送给医疗系统,需要按医疗途径另行申报。

更多相似推荐

北京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怎么申请(标准是多少钱+申请流程+服务单位)

2024-01-04,全文共 1177 字

+ 加入清单

一、2024年最新消息:这些情况将暂停发放

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抽查评估,在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各区在规范记录并留存相关联系沟通证据情况下,暂停发放相关人员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待完成复评后评估结论为一级(重度)的,恢复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暂停期间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予以补发:

(一)因电话错误或变更、地址不详实等原因,导致联系不到老年人或其家属;

(二)复评对象在医院治疗,但在接到复评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未提供在院治疗的相关材料证明;

(三)复评对象在京外居住不能复评;

(四)除上述(一)至(三)规定的情形外,自通知复评之日起连续一个月内老年人或其家属无故推迟或取消评估达3次的。

二、什么是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是发放给重度失能或持有相应残疾证的老年人,用于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长期照护补贴。

三、补贴标准多少钱?

1、经能力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2、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3、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四、如何申请

老年人或委托代理人、监护人通过智能手机、计算机等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北京社会建设与民政网、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填报申请

1、办法一

打开【北京市民政局】官网,点击【政务服务】,在热点服务板块找到【养老服务津贴补贴】,选择【失能护理补贴】按要求填写信息。

2、办法二

1、微信关注【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公众号,点击【掌上服务】进入,【注册】(如果已经认证,用验证码登录)并【登录】。

2、点击【老年人综合津贴】进入,点击【业务办理】,选择补贴类型,并输入老人信息,按要求进行申请。

五、使用范围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是以服务给付的方式解决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困难,而不是以现金方式解决失能老年人的经济困难。属于“专款专用”,不能取现,有着严格的使用要求,可以用在以下几个方面:

☞ 养老机构的入住费用、辐射社区居家服务费用

☞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农村幸福晚年驿站的短期托养、日间照料

☞ 家庭照护床位护理、入户生活照料等费用

☞ 护理站、康复医院、家政等服务机构提供的居家护理照料服务

☞ 其他符合政策要求的照料护理用品、康复辅助器具等服务产品和服务项目

六、服务商如何查询

☞ 拨打北京农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6198,或到北京农商银行任意网点咨询查询。

☞ 登陆北京农商银行网址查询

https://tb.mocentre.cn/Wap/PolyPage/index?keymark=ylzc0331。

☞ 微信扫码识别北京农商银行二维码查询。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北京社保缴费方式及时限(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2023-12-19,全文共 752 字

+ 加入清单

2024年北京社保缴费方式时限(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一、优化调整范围

1、用人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职工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其他补充社会保险费等。

2、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缴费方式及时限

用人单位

于每月10日至25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申报、缴费等业务,也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

于每月8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选择采用自行缴费方式或批量扣款缴费方式。

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京通”小程序、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北京税务服务号等渠道,向税务部门办理申报、缴费等业务,也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缴费。

三、温馨提示

由于税务部门需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升级,2023年12月27日0:00至2024年1月1日8:00,全市社会保险费查询、凭证及相关证明打印业务暂停办理。

2023年12月25日20:00至2024年1月1日8:00,人力社保部门暂停办理线上线下社会保险登记相关业务,医疗保障部门暂停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线上线下社会保险登记相关业务。

2024年1月1日起北京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公告

2024年北京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解读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社保新系统操作指南(单位业务+个人业务)

2023-10-24,全文共 717 字

+ 加入清单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社保系统已于10月20日(本日)0时开启服务,社会保险业务已恢复办理。请参保单位关注以下情况:

一、办理时间提示

现场办理时间为8:30至18:00。在恢复办理初期,预计业务办理量较大,社保经办窗口排队时间较长,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

二、网办指南

新系统上线后,全部业务的所有环节均可通过线上办理,建议您通过网上自助办理。

确需现场办理的,建议合理规划时间,错峰办理。

海淀社保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最新社保业务操作指南

单位业务 扫码查看

网址:https://rsj.beijing.gov.cn/yltc/czsmx/ptzn_yhx/

个人业务 扫码查看

网址:https://rsj.beijing.gov.cn/yltc/grcz/cxjm/

高频业务所在模块列表

单位业务

01单位信息登记与维护(含:社保开户、单位信息变更、单位注销)

02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与维护(含:增、减员等)

03退休一件事(含: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

04退休职工管理(含:退休人员转移、退休人员银行信息维护等)

05缴费管理(含:单位月报缴费计划生成、单位申请个人补缴等)

06待遇管理(含:待遇暂停/恢复发放申请、个人账户返还等)

07身故一件事(含:在职、退休身故一件事)

08权益及人员信息查询(含:权益查询)

09信息查询(含:资格认证查询)

高频业务所在模块列表

个人业务

01权益及信息查询(资格认证查询等)

02城乡居民服务管理(含: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

03转移接续业务管理(含:本市职工转入本市城乡申请、外省职工转入本市城乡申请等)

04待遇管理(含:待遇暂停/恢复发放申请等)

05退休、身故一件事(个人)

06资格认证(资格认证查询)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石景山公租房申请入口及申请流程

2024-04-14,全文共 869 字

+ 加入清单

北京石景山租房申请入口: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

申请流程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件及手机(如申请人因身体等特殊困难情况无法前往窗口的,受委托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窗口协助登记,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特别提示:

1、意向登记时,申请家庭使用主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注册并认证。

2、意向登记认证时,申请家庭需要填写“公租房备案编号”。“公租房备案编号”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zjw.beijing.gov.cn/)进行查询,具体查询路径为依次点击“住房保障”→“审核分配”→“备案结果查询”)。

京籍家庭如何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

北京公租房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配租套型标准为:

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

3、本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家庭登录成功后应当核实系统显示家庭信息、优先类型、适合套型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请在登记时限内前往户籍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4、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最终选房顺序号将根据意向登记结果和分组规则进行确认。

5、一个家庭只可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配租、已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及本次配租期间办理退房的已配租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

2024年4月北京石景山区公租房快速配租公告

2024年北京石景山区公租房最新消息(持续关注更新)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顺义区公租房申请官网网址入口(附操作流程)

2024-04-14,全文共 727 字

+ 加入清单

北京顺义区租房申请官网网址入口:https://www.bphc.com.cn

操作指南:本次意向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bphc.com.cn),点击 “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具体步骤如下:

1. 点击登记时,若备案家庭没有登录,提示备案家庭进行登录,点击“登录”按钮会出现登录页面。

2. 若已经登录,且符合登记条件,如用户有多种套型资格,则需要选择其中一个登记。

3.继续,会出现“本次计划的告知书”,在备案家庭阅读完成告知书之后方可进行登记。登记成功之后出现该页。可以点击具体按钮,进行打印、跳转用户中心查看结果,或继续选择项目进行登记。

4.登记结果(列表)。

以上图源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鉴于现场“协助登记”人数较多时可能需排队等候等原因,建议具备条件的家庭尽量通过“自行登记”方式进行意向登记。

特别提示:

(1)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2)本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及时联系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社保新系统单位欠缴社保费怎么处理?

2023-10-24,全文共 549 字

+ 加入清单

具体该怎么操作,看完这篇您就明白了

办理路径

1.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首页“热点服务”模块,点击“社保网上服务”,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新平台网址: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

2.点击“缴费管理”进入“单位欠缴社保费处理”进行申报。

提示:发生欠费的单位整体进行欠费补缴,可直接网上办理,无需提交任何材料。您也可到经办社会保险业务的机构现场办理该业务。

步骤详解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缴费管理”。

2.点击“单位欠缴社保费处理”,进入申报首页。

3.点击“开始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4.进入申报页面,页面显示该单位的所有欠费;点击详情,查看对应费款所属期下的人员欠费明细。

5.点击“导出”,导入对应付款所属期的单位欠费和个人欠费;点击“确定”,关闭详情页面。

6.勾选需要还欠的对应费款所属期,点击“提交”。

7.点击“提交”后,显示缴费预览信息。

8.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温馨提示

如通过社保途径进行单位欠缴社保费处理的,2011年7月1日以后的补缴信息会同步传递给医保处理,处理结果以医保显示为准,医保反馈办理不成功的,需通过医保途径另行申报。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社保新系统补缴超三个月以上社保费怎么操作?

2023-10-24,全文共 504 字

+ 加入清单

具体该怎么操作看完这篇您就明白了

办理路径

1.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首页“热点服务”模块,点击“社保网上服务”,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新平台网址: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

2.点击“缴费管理”进入“单位申报个人补缴申请”模块上传材料进行补缴申请。

提示:您也可到经办社会保险业务的机构现场办理该业务。

步骤详解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缴费管理”-“单位申报个人补缴申请”模块。

2.点击“零星申报”,进入零星单位申报个人补缴申请页面。

3.进入零星申报页面,输入查询信息项,点击“查询”,查询可补缴信息。

4.选择户口性质,勾选补缴月份,输入缴费工资,上传必要附件后,点击“提交”。

5.点击提交后,显示缴费预览信息。

这个时候,在缴费预览页面,如果存在不能补缴的情况,点击“不能补缴情况”,查看不能补缴情况。

在不能补缴页面,可点击“导出”,导出失败信息。

6.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认提交”。

温馨提示

补缴超三个月以上只能零星办理,补缴三个月以内可以支持批量办理。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社保新系统怎么增员减员?操作流程图解

2023-10-24,全文共 1571 字

+ 加入清单

具体该怎样操作,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路径

1.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首页“热点服务”模块,点击“社保网上服务”,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新平台网址: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

2.点击“在职职工管理”进入“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

3.办理增员分两种情况——

☞办理单个员工增员:点击“零星新增”,进入单位新增劳动合同信息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员工个人的申报信息并提交。

☞办理批量增员:点击“批量导入”,进入劳动合同批量申报页面,即可进行批量增员。

4.办理减员分两种情况——

☞办理单个员工减员:点击“劳动合同人员参保登记列表”,找到对应员工,点击“终止”,填入解除劳动关系日期、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并提交。

☞办理批量减员:点击“批量导入”,进入劳动合同批量申报页面,可进行批量减员。

提示:您也可到经办社会保险业务的机构现场办理该业务。

步骤详解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单个员工增员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在职职工管理”。

2.进入“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点击“劳动合同人员参保登记列表”。

3.输入员工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点击“获取共享信息”即可获取个人相关信息,节省基本信息填报过程。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员工个人的申报信息。

4.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将信息提交系统

温馨提示

如果未获取共享信息,则需手动输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身份证明材料,提交后等待审批。

如果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外国人相关证件,则会提示“未查询到该人信息,是否进行登记”,点击“确定”,跳转到港澳台、外国人参保登记,在此界面进行信息填写,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信息即提交到系统。

如果新增人员为兼职人员,请参照上述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员工类型选择为兼职人员。

二、批量增员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在职职工管理”。

2.进入“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后,选择“批量导入”,进入劳动合同批量申报页面,可进行批量增员。点击“模板下载”,可下载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模板。

3.按照模板填写登记信息后,点击“上传申报信息”,页面显示上传成功和失败信息列表。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将申报信息提交到系统。

三、单个员工减员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在职职工管理”。

2.进入“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后,选择“劳动合同人员参保登记列表”。

3.输入社会保障号或按照人员分类查询找到对应员工,点击“终止”。

4.输入解除劳动关系日期、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四、批量减员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在职职工管理”。

2.进入“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后,选择“劳动合同人员参保登记列表”。点击“批量导入”,进入劳动合同批量申报页面,可进行批量减员。

3.点击“模板下载”进行批量减员模板下载。按照模板填写信息后,点击“上传申报信息”,页面显示上传成功信息列表和失败列表。

4.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提交”。

温馨提示

需特别注意的是,解除劳动关系当月也需要为该职工缴纳社保,因此解除劳动关系日期为当月的,需先生成该职工当月的缴费,解除劳动关系日期为上月及之前则可以直接办理减员。如当月误增未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当月停止缴费原因应选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人员社保增减成功后,医疗和生育险种会自动同步人员增减信息,无需到医保部门再次申报。若到医保部门办理人员医保增减成功后,增减信息不会同步到养老、失业和工伤险种,需到人社部门再次申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上限下限)

2023-07-26,全文共 448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北京灵活就业人员三险缴费标准(上限下限)

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一)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33891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778.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38.91元。

(二)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6326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265.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63.26元。

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53.56元。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记录查询指南(京通小程序)

2023-02-20,全文共 341 字

+ 加入清单

完成缴费后,自然人可在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记录查询模块完成已缴费款的查询。

【操作平台】京通小程序(支付宝 | 百度 )

【操作步骤】

☞点击【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记录查询】,进入页面:

☞输入查询费款对应的费款所属期。

☞点击“查询”,显示查询时间段内的已缴费款对应的明细信息。

☞点击【更多相关操作】显示【证明申请】按钮,点击【证明申请】,可进入社保缴费证明打印模块打印社保费证明。

☞确认后点击证明申请按钮进入社保缴费证明开具功能页面

☞ 点击【证明申请】按钮,申请查询到的缴费明细开具缴费证明

☞用户可以通过点击“查看”按钮,跳转至“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可手指长按屏幕下载缴费证明的PDF图片。

京通小程序北京城乡养老居民养老保险已缴费记录查询流程

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应缴费信息查询步骤(京通小程序)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应缴费信息查询步骤(京通小程序)

2023-02-20,全文共 322 字

+ 加入清单

缴费人可在灵活就业人员应缴费信息查询功能,查询本人全渠道的灵活就业人员应缴费数据。

【操作平台】京通小程序(支付宝 | 百度 )

【操作步骤

☞点击【灵活就业人员应缴费信息查询】,进入模块详情页面:

☞确认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系统查询出当前用户全渠道的应缴费数据,申报状态包括待申报、已申报待缴款。待申报数据可以进行缴款,已申报待缴费数据可以进行缴款和作废申报操作。

☞点击【缴款】,进入缴款选择页面

在支付宝小程序上显示协议支付和支付宝两种缴费方式:

在百度小程序上显示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支付、协议支付四种缴费方式:

☞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认缴费】,缴费成功后系统跳转到支付成功页面。

北京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材料有哪些?

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怎么交?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怎么交?

2022-09-23,全文共 1667 字

+ 加入清单

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怎么交?

(一)银行APP查询缴费(无需签订缴费协议)

■缴费时间:

1.享受补贴人员:养老/失业保险:每月10-15日工作日9:00-15:00;医疗保险:每月10-17日和19-25日工作日9:00-15:00;

2.不享受补贴人员每月10-17日和19-25日的工作日9:00-15:00。

■合作银行:北京银行(其他银行陆续开通中)。

■温馨提示:

1.如扣款日(银行批量扣款)因节假日顺延而占用查缴日,当日不能查缴;

2.缴费人需持相关合作银行借记卡并开通线上支付功能,具体操作请咨询相关合作银行。

(二)银行柜台查询缴费(无需签订缴费协议)

■缴费时间:

1.享受补贴人员:养老/失业保险:每月10-15日工作日15:00前;医疗保险:每月10-17日和19-25日工作日15:00前;

2.不享受补贴人员:每月10-17日和19-25日的工作日15:00前。

■合作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网点(其他银行陆续开通中)。

■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缴费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代缴人身份证件(原件)。

■温馨提示:如扣款日(银行批量扣款)因节假日顺延而占用查缴日,当日不能查缴。

(三)银行批量扣款(需要签订缴费协议)

■缴费时间:

1.享受补贴人员:养老/失业保险:每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医疗保险:每月8日、18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不享受补贴人员:每月8日、18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合作银行:

1.支持新签订批量扣款缴费协议的银行(适用于需要新签协议的缴费人):北京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银行(其他银行陆续开通中)。

2.支持批量扣款的银行(适用于9月30日前已签订的扣款协议的缴费人):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广发银行。

■温馨提示:

1.请及时关注本人银行卡是否在有效期内,各项业务是否能正常办理。若账户失效则无法扣款。

2.请及时关注扣款账户开户身份信息有效性,确保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根据人民银行和公安部的相关工作要求,银行在进行扣款业务时需核实身份信息。

3.请关注是否存在多人账户使用同一个手机号的情况,根据银行反洗钱工作要求,若出现此类情况,银行将停止该账户相关非柜面业务。

4.请及时关注每月的扣款时间,每月扣款日前保证账户余额充足,扣款日过后确认钱是否扣走,不成功的及时咨询开户银行扣款失败原因。2021年4月起扣款日为每月8日、18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若错过批扣时间,可在规定时间内采用缴费方式(一)银行APP查询缴完成缴费。(二)银行柜台查询缴费或缴费方式

6.若未缴费成功,次月人社和医保会将补缴数据和正常缴费数据一起生成新的缴费数据,请参保人确保账户余额大于补缴金额加本月应缴金额。不享受补贴参保人连续三个月未成功缴费,将产生断保。享受补贴参保人第二个月15日前还未成功缴费,将产生断保。领取失业待遇并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每月8日、18扣款,当月未成功缴费,会断保!

(四)电子税务局缴费(需要签订缴费协议)

■缴费时间:

1.享受补贴人员:养老/失业保险:每月10-15日工作日15:00前;医疗保险:每月10-17日和19-25日工作日15:00前;

2.不享受补贴人员:每月10-17日和19-25日的工作日15:00前。

■合作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银行(其他银行陆续开通中)。

■操作步骤: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完成实名认证,签订缴费协议,进入社保费缴费选择“个人实时扣款缴费”。

推荐阅读:

>>2022北京灵活就业缴费标准是什么?

>>北京如何领取灵活就业补贴?

>>北京灵活就业人员职工社保怎么自己缴费?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灵活就业人员职工社保怎么自己缴费?

2022-08-16,全文共 213 字

+ 加入清单

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申报

图源为:北京人社局

北京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补贴标准

答: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布的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按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下限)的2/3给予补贴。

推荐阅读:

>>北京灵活就业一件事办理方式有哪些?

>>北京社保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指南(流程图)

>>北京灵活就业人员领失业保险金还能领社保补贴吗?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全攻略(申请条件+网站+流程+入口)

2022-03-01,全文共 7240 字

+ 加入清单

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需年满30周岁);

3、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

4、符合北京限购条件。

(各区还会在项目公告中规定符合本区的相关要求,具体以各项目公告为准)

注: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如下:

【非京籍家庭】

1、在京无房且已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

2、若想在通州区购买房屋,还必须符合近3年在通州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要求。

【京籍家庭】

1、已婚京籍家庭(除通州外):无房的可购买两套住房,已有1套住房的可再购买1套。

2、单身京籍家庭(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家庭):在京无房的,可购买1套住房。

3、想在通州买房的京籍家庭,符合本市限购政策的前提下,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在通州购买一套住房:

(1)已有1套住房、落户通州3年(含)以上的京籍家庭。

(2)已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社保或个税的京籍家庭。

(3)京籍无房家庭。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房屋。

北京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和配售采取项目登记制,不搞轮候。共有产权住房具备申请条件后,由项目所在区住建委或房管局在其网站上发布申购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申购家庭应仔细阅读申购公告,符合申购条件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如实填写家庭资料并提交审核。申购过程全程在线办理,一般不需要提交其他书面材料。

申请流程

1、项目公示

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2、网上申请

网上申购期间内,申请家庭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

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联网审核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4、摇号名单公示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按照职住平衡、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并在其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5、摇号配售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摇号结果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

6、顺序选房

提前5个工作日,在销售现场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发布选房公告。

申请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选房,家庭放弃选房的,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

7、购房确认

开发建设单位核对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复核。

复核通过的选房家庭可签订购房合同。

网上申购流程图解:

一、选定处于申购期的项目,点击‘我要申购’按钮进行申购。

阅知共有产权住房相关政策规定,并承诺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后,进入下一步。

二、(1)选择申购入口,若已有申请编码的家庭,可直接点击“已取得申请编码”按钮进行申购(首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只能选择全新申购)。

(2)如购房家庭信息发生变化(如年龄、婚姻状况、户籍变更等情形)或首次进行共有产权住房申购的家庭请选择“全新申购”操作。进入后阅读申购说明以及承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承诺书,选择家庭类型,并承诺填报信息真实有效,点击‘下一步’,填写家庭申购信息。且添加的申购只能查看不能修改。如需返回上一步,点击下方的‘返回上一步操作’即可。

(3)选择家庭分类的对应一项如“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购,显示如下图界面。确定申请编码的前四位后,填写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婚姻状况、户籍所在地等内容点击“保存”即可完成申购。其他类别的家庭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保存”后即可完成申购,点击“重置”按钮可重新录入信息。

三、申购成功后,点击导航菜单‘当前申购’,显示如下图界面。展示已经申购的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申请编号,申请人和日期。点击‘查看’可以预览家庭申购的详细信息及申请编码。点击‘修改’可以对申购信息进行修改。

常见问题解答:

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答: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组织建设单位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家庭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无房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无房家庭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申请家庭要符合《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要求,;二是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应当年满30周岁。(各区还会在项目公告中规定符合本区的相关要求)

非京籍家庭能否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答:为贯彻落实中央“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方向”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各区共有产权住房,用于满足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房源不少于30%。各区可结合实际,根据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确定具体申请条件。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能否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答:可以申购。申购时先按照北京市户籍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同时按照各区规定的申购条件纳入“非京籍”家庭类别审核,如工作地、社保缴纳地等条件审核,进入摇号环节的纳入“非京籍”组别进行摇号。

共有产权项目如何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未通过如何进行复核?

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申请家庭承租公租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承租房屋如何处理?

答:申请家庭承租公租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允许其提出申购申请。申请家庭参加摇号后摇中共有产权住房并选房,应当在办理共有产权住房网签前签订补充协议,承诺入住2个月内腾退所租住房屋并结清租金等租赁费用,补充协议签订后停发租金补贴,共有产权住房入住通知发送后2个月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腾退住房前,所选房屋不予办理网签;拒不腾退住房的,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如何查询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购、资格审核、摇号相关信息?

答:共有产权住房审核分配工作遵循以区为主的原则,具体的审核标准设定,审核问题,摇号资格查询、摇号分配及选房签约等可咨询房源坐落地区住建委(房管局)。

共有产权住房配售由谁组织?优先配售对象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土地资源紧张的东、西城如何获得共有产权住房房源?

答: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优先配售对象包括:一是项目所在区户籍无房家庭;二是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其他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三是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以公告为准)。

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工作遵循“以区为主、全市统筹”原则,各区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和建设。按照目前工作思路,今后会加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各区都应加大供给力度。对于供地不足的东、西城,会在大兴、房山、昌平、顺义等发展新区统筹一部分房源用于弥补东、西城房源供应不足。如2018年初昌平区就拿出了绿海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665套房源面向东、西城无房家庭配售。

销售价格和份额何时确定?由谁确定?

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和共有份额比例,应分别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土地上市前和房屋销售前,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共同审核后确定。销售评估及确定结果在土地上市前面向社会公开,共有份额比例在摇号公告发布前面向社会公开。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有何信贷优惠政策?

答: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组合贷。

购房合同如何签订?

答:申请家庭选定共有产权住房的,夫妻双方应共同与开发建设单位、代持机构签订三方购房合同,作为购房家庭产权份额的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为同住人。

放弃选定的共有产权住房会怎么样?

答: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 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房的剩余房源怎么处理?

答:除在选房过程中,有放弃房源,需现场按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递补外,开发建设单位公开选房后房源有剩余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发布递补选房公告,并组织其他摇号家庭依次选房。开发建设单位递补选房后满6个月,房源仍有剩余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筹调配给其他区进行配售。

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标准和户型标准是什么?

答: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满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的要求,遵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规范、标准,并严格执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具体规定如下:

①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其中,城六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不应高于2.8,城六区以外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应高于2.5。

②套型设计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城六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充分考虑两孩及适老性要求,套型以多居室为主,严格控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

③开发建设单位承诺的建设标准高于《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按承诺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日常监督。

其他类保障房转化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是否执行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导则,装修标准执行哪个文件要求?

答:《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适用于2017年9月30日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规划、设计和建设及监督管理活动。其他类保障房转化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在规划设计时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满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的要求,遵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规范、标准,不执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

此类转化项目,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中未约定全装修交房的项目,按文件约定执行;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中约定了全装修交房的项目,装修标准执行《关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有关意见的通知》(京建法〔2015〕17号)及《关于实施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15〕18号)文件。

在共有产权住房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答: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和同住人应当按照本市房屋管理有关规定和房屋销售合同约定使用房屋。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不得将拥有的产权份额分割转让给他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出售、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住房。例如违法不能违法群租房屋,在出租、出售和出借前需要和代持机构协商。

购房人、同住人违反购房合同约定,有擅自出售、赠与、出租、出借或超过份额担保等行为的,代持机构可以按照协议约定,要求其改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共有产权住房可以出租吗?出租要遵守哪些管理规定?

答: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可以用于出租。出租所得租金收入按照购房人与代持机构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另行制定。

共有产权住房可以抵押吗?

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可依法将拥有的房屋产权份额用于抵押。其中,代持机构抵押融资只能专项用于本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和运营管理。

共有产权住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费由谁承担?日常使用中的维护及维修由谁负责?

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应当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取暖费、水电费等费用,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因政府在土地出让时让渡了一部分土地收益,同时让渡了共有房屋的使用权,本着与购买家庭互相让渡的原则,不再按照所占份额承担日常使用过程中的维护及维修责任。

共有产权住房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答: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向当事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并按规定在附记栏注记共有人姓名、共有方式及共有份额等内容。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人弄虚作假要承担哪些责任?

答:违反《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经查实,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变更家庭户籍、人口、住房、婚姻等状况,伪造或提供不真实相关证明材料,承诺腾退所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腾退的,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并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已取得资格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取消其购买资格;

(二)已签约的,开发建设单位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已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由代持机构责令其腾退住房,收取住房占用期间的市场租金,住房腾退给代持机构后,由代持机构退回购房款。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获得其他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是否需要退出?

答: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关于共有产权住房出售、转让及获得其他住房有哪些规定?

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目前尚无政府份额出售政策。

(一)购房人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转让申请,明确转让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

(二)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目前平台正在加紧建设中)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共有产权不动产证满5年后,代持机构优先购买、以及购房人购买政府份额的价格如何确定?

答:代持机构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价格,应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购房人转让价格明显低于评估价格的,代持机构应当按购房人提出的转让价格予以回购。

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是否能逐步购买政府持有份额?

答:政府不出让持有份额,是希望共有产权住房能够循环使用,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用上,也是为了引导购房人成为长期住户,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调控思路,减少共有产权住房的资产属性。

夫妻带未成年子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未成年子女成年后是否能再次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如果未成年子女成年以后买了商品房,父母是否要退共有产权住房?

答:申请家庭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夫妻双方作为购房家庭产权份额的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仅为同住人并非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成年后如符合届时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可作为独立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未成年子女成年后作为独立家庭购买了商品住房,不影响原父母家庭对共有产权住房的持有。

我离婚了,且离婚前家庭无购房,不满3年内再婚的配偶也没有购房记录是否可以申请共有产权住房;我离婚前与前配偶有房屋,离婚后给了对方,再婚后配偶无房,新家庭是否可以申请共有产权?

答:《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所指的婚姻状态为申请时点婚姻状态,申请时为已再婚的家庭成员均无购房记录不受离婚三年限制;离婚前有购房且转移给前配偶的,再婚后配偶虽无房,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家庭有住房转出记录的,不能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推荐阅读:

2022北京共有产权房最新项目(持续更新)

2022北京共有产权房项目有哪些?如何申请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有意愿的居民如何申请加梯?附操作图

2024-02-29,全文共 96 字

+ 加入清单

北京意愿居民如何申请加梯?附操作

相关部门会在收到申请后联系确认加梯意愿,对于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住宅单元,只要本单元超过三分之二的居民在“加梯地图”上同意加梯,就将被优先列入各区加梯计划。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通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2024-01-25,全文共 2430 字

+ 加入清单

2024年1月25日更新

2024年1月29日-2月2日北京通州租房项目

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东城、西城、通州区、经开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月29日10:00至2024年2月2日17:00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特殊说明: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更改登记意愿申请。

2.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三)登记方式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以下两种登记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 /home),点击 “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去登记”→点击“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期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协助登记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4:00)。

温馨提示:鉴于现场“协助登记”人数较多时可能需排队等候等原因,建议具备条件的家庭尽量通过“自行登记”方式进行意向登记。

特殊说明:

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核实确认。

(四)登记标准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记套型配租。

(五)登记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登记结果作为选房依据。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已经配租(含原廉租房实物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备案家庭,已累计放弃选房或签约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备案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意向登记结果视为无效。

(六)排序原则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按照上述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七)意向登记及选房顺序公示

本次“快速配租”各组选房顺序,将于春节假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详见https://www.bphc.com.cn

三、选房规则

(一)本次选房中套型和小套型家庭可按选房顺序升一档选房,但不可跨档选房。选房时,先由大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其次由中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或中套型,再由小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中套型或小套型。

(二)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放弃选房或签约家庭将依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记录一次放弃。

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四、资格复核及选房入住工作安排

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预计3月初组织开展选房工作,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选房结束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分批组织资格复核通过的家庭办理签约入住,具体时间、地点以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通知为准。请登记家庭关注并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参加此次意向登记的家庭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通过的家庭,不予办理入住。

五、公租房租金补贴

公租房意向登记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街镇、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取得公租房租金补贴备案资格的,签订公租房合同且申请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后,方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租金补贴。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六、其他

咨询电话:010-88150800 010-686362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024年1月29日-2月2日北京通州公租房最新配租信息

2024北京通州公租房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1月北京西城区保租房在哪里申请?附申请入口

2024-01-16,全文共 448 字

+ 加入清单

2024年1月北京西城区租房

申请入口

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om.cn/home)

北京保障房APP

申请步骤: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首页注册账号。在房源展示时间内,点击“多元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保租房专项配租界面。

登记说明: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符合在西城区、昌平区内无房条件。申请人应按照系统要求填报,涉及上传证明或相关材料的须提供原件电子版照片或PDF材料并确保清晰;

(2)填报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

(3)学历学位证明中留学人员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尚未毕业的应届生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工作证明中需上传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其中上传劳动合同的需提供甲乙双方信息、合同期限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关键页;

未按要求填报和上传材料导致无法确认身份、合同信息的视为登记无效,请申请人如实提交材料。登记结果仅对本次配租工作有效。

北京西城区大学生保租房西承寓·融泽项目配租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北京昌平惠民雪票抢票操作流程

2024-01-08,全文共 492 字

+ 加入清单

昌平区体育局提供惠民折扣雪票,组织上万名群众上雪场体验滑雪运动,鼓励滑雪爱好者积极参与活动。

2024北京昌平惠民雪票抢票流程

购票方式

1、关注“昌平体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惠民抢票”,按页面指示信息选择日期及场所、填写相关购票信息,网上支付票价,提示支付成功,购买惠民票成功。

购票流程

01 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昌平体育,点击下方菜单中的“惠民抢票”进入抢票界面。

02

进入“惠民抢票”系统后选择您心仪的滑雪场,点击抢票(本指南以华彬滑雪场为例)。

03

进入“抢票”后请提前核对雪场须知,确认无误后点击“马上订票”。

04

在“马上订票”界面填写正确的信息,注:滑雪日期、场次一经选择不可更改,请填写本人的姓名、手机号、性别及出生日期,填写无误后点击“立即支付”。

05

支付成功后请保留此二维码,并通过您所填写的手机号码查看抢票成功的短信通知。

06

购买成功后,将消息分享给朋友或分享至朋友圈,可增加一次购票的机会,一人只限增加一次(新增加的购票机会不可购买同滑雪场和同场次)。

07

选择滑雪场后进入界面,显示“马上订票”即为该滑雪场还有剩余票数可购买,如显示“已抢完”即为该滑雪场该场次门票已售罄。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12月北京大兴区总工会优惠购书活动时间及申请流程

2023-12-07,全文共 686 字

+ 加入清单

优惠购书(5000份)

1.预订时间2023年12月8日12:00---2023年12月9日17:00。

2.活动流程:会员可通过“北京工会12351”手机APP登陆活动页面进行申请。本次优惠购书活动采用将电子图书优惠券(提货码)发送至本人当当网会员账户的形式,会员在申请成功后需用京卡活动的手机号在当当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否则无法收到优惠购书券(提货码)。每张优惠购书券面值50元,用于购买当当网自营图书,每名会员可预订1份,总计5000份,数量有限,订完为止。优惠购书券(提货码)将于活动结束20个工作日后陆续发放至当当网的账户上,请您耐心等待。

活动名称

大兴区总工会会员专享服务活动

服务对象

工会关系隶属于大兴区总工会并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的在职会员

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未在活动指定时间期限内领取和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注意事项

1.请确保手机号码正常使用,如已更换手机号码,及时更新在“北京工会12351”APP上预留的号码,否则无法收到电影票短信码和购书优惠券。

2.如手机号码没有变更且正常使用而无法收到短信,请在手机中的拦截信息或者垃圾短信中查看,手机系统误认为垃圾短信。

3.特别提醒:请在活动时间内领取和使用,过期将无法领取和使用。如遇到“北京工会12351”APP网络系统故障,请择时再扫码领取。

4.因参与人数众多,系统会有卡顿、延迟,建议活动半小时后打开App核对自己是否成功预订上。操作流程:打开“北京工会12351”手机APP,右下角点 “我的”→点“我的活动”→“报名”里查看。

推荐阅读:2023年12月麦当劳单品0元吃优惠券怎么领取(流程图解)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