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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解读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具体的解读说明如下。

2023-12-19,全文共 2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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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4年1月1日起北京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缴费人)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降低办事成本,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发《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费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物质基础,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服务工作事关百姓福祉和民生保障。目前,本市社会保险费采用缴费人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核定应缴费额再推送税务部门征收费款的方式,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服务水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决定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实行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自行申报)。主要有以下三点考虑:

一是减轻缴费人办事负担。目前,缴费人需要分别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向税务部门缴费,造成了缴费人“多头跑”“来回跑”。实行自行申报,将申报和缴费两个社会保险事项统一为向税务部门一家办理,有利于降低缴费人办事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自行申报的流程设计是以缴费人为中心,缴费人依法依规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工资、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等信息,并及时缴费,税务部门依法提供服务保障,充分还权明责于缴费人。同时缴费人可以利用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对缴费工资、缴费明细等信息进行“可视化”查询、确认,使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更加公开透明,进一步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

三是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实行自行申报是深化社会保险费征管领域改革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便利化、智能化水平,不断增强缴费人获得感。主要体现在“三化”:税务部门提供政策辅导、咨询服务、申报缴费提醒以及优惠政策推送等服务,逐步实现辅导“精准化”;逐步改变以表单为载体的传统申报模式,通过信息系统为缴费人提供自动计算、预填单等申报服务,实现费额计算“智能化”;为缴费人提供“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等多元化申报缴费渠道,切实满足不同群体申报缴费需求,实现办事渠道“多样化”。

二、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主要是将当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先核定应缴费额、再推送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实行自行申报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有什么变化?

实行自行申报后,用人单位继续按照现行缴费基数计算方式如实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缴费工资申报和调整业务,缴费基数仍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和本市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0日至25日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按年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基数,确认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可以选择按月、季、半年、年自行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按月自行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于每月8日至25日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于每月8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组织各合作银行批量扣款,未选择批量扣款缴费方式或者批量扣款失败的可以于每月10日至25日自行缴费。

四、哪些群体需要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此次实行自行申报主要是针对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其他补充社会保险费等的用人单位及职工,以及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城乡居民继续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实行自行申报后,申报缴费的便利性会不会受到影响?

目前,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已经建立了常态化部门协作机制,在推动业务联办、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缴费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税务部门为缴费人提供“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等多元化申报缴费渠道,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申报、缴费等业务,也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京通”小程序、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北京税务服务号等渠道,向税务部门办理申报、缴费等业务,也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缴费。总体上,实行自行申报后,申报缴费的便利性不受影响,同时因环节减少、渠道增加,缴费人办理申报缴费业务更加便捷高效。

六、实行自行申报会不会增加缴费人缴费负担?

此次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旨在提高缴费人便利度,不涉及现行缴费政策调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基数、应缴费额继续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在政策范围内自愿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计算等保持不变。同时,2023年用人单位已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并核定的当年缴费基数,税务部门将继续沿用,无特殊情形不再调整。因此,此次优化不会增加缴费人缴费负担。

七、实行自行申报会影响缴费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吗?

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制度化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准确传递参保、缴费等信息,数据时效性和安全性有充分保障,不会影响缴费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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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北京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公告

2023-12-19,全文共 1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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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北京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公告

2023年第5号

为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缴费人)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降低办事成本,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本市自2024年1月1日起优化调整缴费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化调整申报缴费流程内容

自2024年1月1日起,将缴费人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具体范围是:

(一)用人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职工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其他补充社会保险费等。

(二)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申报缴费方式及时限

(一)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继续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

(二)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10日至25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已完成申报或核定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无需再次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工资,本社保年度后续月份新增或调整职工缴费工资的,应当向税务部门申报。

(三)用人单位可以全月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2024年1月1日后用人单位月报应缴未缴、新增员及职工缴费工资上调产生的补缴,向税务部门办理。2024年1月1日前产生的补缴以及2024年1月1日后除向税务部门办理以外的补缴情形,仍应当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核定生成应补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灵活就业人员于每月8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选择采用自行缴费方式或批量扣款缴费方式。税务部门于每月8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组织各合作银行批量扣款,未选择批量扣款缴费方式或者批量扣款失败的可以于每月10日至25日自行缴费。

(五)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基数。已完成申报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需再次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基数。2024年1月1日后新办理参保登记的,应当向税务部门申报。

(六)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季、半年、年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按月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申报缴费渠道

(一)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申报、缴费等业务,也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缴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京通”小程序、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北京税务服务号等渠道,向税务部门办理申报、缴费等业务,也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缴费。

四、其他事项

(一)由于税务部门需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升级,2023年12月27日0:00至2024年1月1日8:00,全市社会保险费查询、凭证及相关证明打印业务暂停办理。

(二)2023年12月25日20:00至2024年1月1日8:0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暂停办理线上线下社会保险登记相关业务。

(三)2023年12月25日20:00至2024年1月1日8:00,医疗保障部门暂停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线上线下社会保险登记相关业务。

(四)社会保险登记、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核定等业务继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办理。

(五)缴费人在办理申报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其他社会保险问题可拨打12333社会保险服务热线咨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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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北京自采暖补贴申报时间申报入口流程指南

2023-11-02,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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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北京采暖补贴申报时间

第一次表底数申报: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1月14日

第二次表底数申报:2024年3月16日—2024年4月15日

北京自采暖补贴申报流程

第一步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在应用商城搜索“北京燃气”下载软件。

第二步

点击首页“采暖补贴”按钮,登录成功后,点击“补贴报数”。(第一次使用请先进行注册)

第三步

进入后按图例填写实际表底数,上传含有表底数的照片,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您“采暖补贴申报成功”。

# 请您注意

① 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

② 红色*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③ 如果您未申报一次表底数,将无法申报二次表底数;

④ 用气量超过1万m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⑤ 保存成功过后,在采暖补贴填报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可以查看到申报的表底数和申报时间。

【申报流程】

已安装智能物联网表(NB表)的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采暖季结束后由系统自动采集,采暖季前后的表底数计算补贴金额并自动发放至您的表端,用户可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微信小程序查看申报情况

【申报流程】

已安装“燃气智眸”的用户,请您注意由于目前智眸网络信号不稳定,导致燃气表底数据异常。请您务必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其他途径自行报数,您也可以携带燃气卡在申报指定时间内到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申报。或拨打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电话及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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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燃气app上怎样申报采暖补贴(申报流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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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燃气app上怎样申报采暖补贴(申报流程步骤)

2021-10-19,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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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燃气app采暖补贴申报流程

1.可以扫描二维码,或者在应用商城搜索“北京燃气”下载软件。(点击查看)

2.点击首页“采暖补贴”按钮,登录成功后,点击“补贴报数”。(第一次使用请先进行注册)

3.进入后按图例填写实际表底数,上传含有表底数的照片,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您“采暖补贴申报成功”。

以上图源为:北京燃气96777

注意事项:

① 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

② 红色*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③ 如果您未申报一次表底数,将无法申报二次表底数;

④ 用气量超过1万m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⑤ 保存成功过后,在采暖补贴填报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可以查看到申报的表底数和申报时间;

⑥ 第一、二次报数后生成的补贴进入“待审核”状态,补贴领取开放时间为2022年7月1日。

北京燃气APP报修方法

您可在主页或服务菜单中,找到燃气报修功能。选择好相应的问题分类,将遇到的问题描述的尽量详细一些,附上照片后提交就完成了报修。之后会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您,协助您解决遇到的燃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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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核定标准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4-04-18,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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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政策优化的背景是什么?

为积极稳妥推动城市更新,服务城市发展和居民住房改善需要,减轻缴存职工购房压力,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十二次全体会议批准,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住房的支持力度,优化调整老旧小区改造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核定标准

二、老旧小区住房支持范围有哪些?

借款人购买改造后的老旧小区住房在公积金贷款期限上予以政策支持,老旧小区住房改造项目具体包括“节能综合改造”、“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单项改造和环境整治”、“危旧楼改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名单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供为准。

三、优化后的贷款期限核定标准是什么?

对于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的住房,房屋可贷年限从低于房屋剩余使用年限减三年(砖混结构50年/钢混结构60年-房屋使用年限-3年)优化为低于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减三年。公积金贷款经办部门最终根据房屋可贷年限、借款人年龄等因素确定借款人最长贷款期限。

政策优化后,有效解决老旧小区住房买卖中因房屋使用年限较长导致贷款期限较短的问题,进一步减轻借款人购房及还款压力。

1.购买同一套老旧小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贷不了变为贷得了。

例如:借款人单身、个人月缴存额1250元、缴存比例12%,购买一套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的1977年砖混住房。按原政策,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此次政策优化后,在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借款人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最长20年(20年=70年-(2024-1977)-3年),首套住房的贷款金额93万元。

2.购买同一套老旧小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贷的短、贷的少变为贷的长、贷的多。

例如:借款人单身、个人月缴存额1250元、缴存比例12%,购买一套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的1987年砖混住房。按原政策,在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借款人最长可申请的贷款期限为10年(10年=50年-(2024-1987)-3年),首套住房的贷款金额最多为53万元。此次政策优化后,在贷款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0年(30年=70年-(2024-1987)-3年),贷款金额放大为120万元,与原政策相比,相当于增加20年贷款时间。

3.申请同等贷款额度,月偿还金额下降,有效减轻借款人还款压力。

例如:购买一套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的1987年砖混住房。按原政策,在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借款人最长可申请的贷款期限为10年,如贷款120万元,每月的最低还款额为6085元。此次政策优化后,在贷款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借款人的最长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0年,同样贷款120万元,月最低还款额为4601元,每月可节省月供1484元,有效降低借款人还款负担。

四、购买老旧小区改造后住房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承办公积金二手房评估工作的评估公司及合作的商业银行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供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名单对借款人所购住房进行房屋年限评估。

五、本次政策优化的执行日期从何时开始?

本次政策优化自2024年4月17日施行。

政策文件:关于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核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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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房屋信息自主申报流程(图解)

2024-03-04,全文共 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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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房屋信息自主申报流程(图解)

为方便广大房屋出租人及时申报登记北京市公安局已推出“出租房屋信息自主申报”系统您可以动动手指随时随地进行线上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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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方式调整通知解读

2024-01-06,全文共 1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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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调整本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方式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制定。

二、调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的原因是什么?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2024年1月起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参保需求,自主选择参保险种和缴费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费情况发放补贴。

三、“先缴后补”是什么?

灵活就业人员先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根据实际缴费情况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四、《通知》适用人群是什么?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批准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享受补贴人员”)。

五、2024年1月,享受补贴人员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是每月8日前在个人银行账户存足应缴纳的全部社会保险费资金,以便银行扣款。如果8日扣款不成功,10日-25日可以自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二是为保证及时收到补贴,请本人注意在1月25日前务必通过官方渠道确认银行账户信息。

2024年1月起,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APP、“京通”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或街道(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确认接收补贴的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六、补贴标准是什么?

2023年度(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补贴标准是: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每月补贴843.47元;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每月补贴369.04元;

缴纳失业保险费,每月补贴42.17元。

七、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方式调整为“先缴后补”后个人负担有没有增加?

没有增加。

补贴发放方式调整前,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按照最低缴费标准,每月缴纳1882.02元。

领取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由补贴划转1254.68元,个人实际缴纳627.34元。

补贴发放方式调整后,领取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每月先缴纳1882.02元,再由人社部门将1254.68元补贴发放到本人银行账户,个人实际支出仍为627.34元。

八、只成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能享受补贴吗?

可以享受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方式调整后,实行“缴几险补几险,不缴不补”。如享受补贴人员已成功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按照2023年7月确定的现行补贴标准,可享受885.64元的补贴(843.47元加42.17元)。

九、2024年1月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和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怎么办理?

(1)参保登记:登录北京政务服务网,选择“办好一件事”,进入办事专区后选择“灵活就业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办理。

(2)缴费方式和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于每月8日至25日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京通”小程序、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北京税务服务号等渠道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申请补贴: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APP、“京通”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或街道(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机构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4)补贴发放:首笔补贴2月上旬发放,人社部门将逐步缩短发放周期,努力做到当月缴费、当月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至享受补贴人员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

十、享受补贴人员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退费,需要退回补贴资金吗?

需要。比如,张先生要退回2024年2-5月的社会保险费,其中2-3月领取了社会保险补贴。张先生需要先退回2月和3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收到退回的补贴后,再办理社会保险费退费手续。

十一、个人可任意选择补贴发放银行吗?

个人可以在我市16家合作代发银行中自选一家作为补贴发放的银行。

十二、《通知》执行时间是什么?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2024年1月5日起施行。

2024年1月5日起北京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方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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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通知解读

2023-12-19,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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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1.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

2.《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通知》(京人社农合发〔2017〕250号)

3.北京市医保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京医保发〔2020〕29号)

二、目标任务

促进分级诊疗,鼓励家医签约,进一步减轻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同时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2024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城乡老年人每人472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每人4320元/年,个人缴费每人400元/年;学生儿童每人207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每人1695元/年,个人缴费每人375元/年;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302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每人2315元/年,个人缴费每人705元/年。

(二)2024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新增部分由市、区各负担50%。城乡老年人市级财政补助1930元,区级财政补助2390元;学生儿童市级财政补助617元,区级财政补助1078元;劳动年龄内居民市级财政补助927元,区级财政补助1388元。

(三)2024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已签订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的,取消首诊转诊限制,可直接到自己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及中医、专科和A类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给予支付;未签订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的,仍执行原有首诊转诊政策。

(四)202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4500元提高到5000元。

四、覆盖范围

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024年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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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调整优化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2023-12-15,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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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发〔2023〕4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自2024年1月1日起,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二)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

(三)5环内住房成交价格在8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5-6环住房成交价格在6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6环外住房成交价格在4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

二、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加大购房信贷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居民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以下规定:

(一)降低首付款比例。对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个人住房贷款年限最长30年。

三、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 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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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0日起固安至北京通勤定制快巴线路优化调整

2023-11-17,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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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北京环京通勤定制快巴通过一个月的试运营,为了使您的通勤更加方便快捷,我们将停靠站点与时间做了优化调整,并于10月30日正式运行。具体调整如下:

一、固安县原万华城至丰台科技园线路,取消万华城和工兴路口站点,始发站改为天园小区四期,发车时间为6:30;增加中鼎凤凰城和英国宫售楼处站点(丰吉加油站对面)。

二、固安至丰台总部基地两条线路,北京丰台总部基地取消汽车博物馆、财富天地两个站点,增加新发地站点。停靠站点和发车时间调整如下:

更新线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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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北京采暖补贴申报指南(对象+时间+流程)

2023-11-04,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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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北京市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

申报+时

第一次表底数申报:

2023年10月15日—11月14日

第二次表底数申报:

2024年3月16日—2024年4月15日

燃气表型

申报途径

☞ 北京燃气APP

☞ 北京燃气微信小程序

☞ 96777客户服务热线

☞ 燃气服务中心电话

线上申报流程

卡 表 用 户

第一步、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在应用商城搜索【北京燃气】下载软件。

第二步、点击首页【采暖补贴】按钮,登录成功后,点击【补贴报数】。(第一次使用请先进行注册)

第三步,进入后按图例填写实际表底数,上传含有表底数的照片,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您【采暖补贴申报成功】。

请您注意

① 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

② 红色*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③ 如果您未申报一次表底数,将无法申报二次表底数;

④ 用气量超过1万m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⑤ 保存成功过后,在采暖补贴填报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可以查看到申报的表底数和申报时间。

智能表用户

已安装智能物联网表(NB表)的,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采暖季结束后由系统自动采集;采暖季前后的表底数计算补贴金额,并自动发放至您的表端。用户可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微信小程序查看申报情况。

智眸用户

已安装“燃气智眸”的用户,请您注意;由于目前智眸网络信号不稳定,导致燃气表底数据异常,请您务必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其他途径自行报数。

其他申报方式

除此之外可拨打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电话及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进行申报或携带燃气卡在申报指定时间内到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申报

燃气服务中心名单

更多热点问题一起了解下

1、如何查询是否上报成功?

答:点击APP首页上的“采暖补贴”,选择“补贴查询及领取”或在采暖补贴填报期内,在采暖补贴界面点击右上角的填报信息按钮,可以查询到所报信息。

2、APP报数无法正常提交?

答:用气量超过1万m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3、报错表底数怎么办?

答:第一次表底报数只有保存功能,处于保存状态下的表底数据可以自行修改,以最后一次成功保存的数据为准。

4、忘记报数,错过时间能不能补?

答:错过采暖季前和采暖季后两次表底数申报时间中的任何一次,都将导致无法计算生成补贴,逾期也无法补报。因此,还未进行第一次表底数申报的居民请抓紧时间申报。

还需要关注补贴领取时间,如在补贴期间内未领取补贴的,视为放弃当年补贴。当领取补贴的时候如果同时需要购气,请先进行购气,后领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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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北京采暖补贴申报指南(时间+流程)

2023-11-02,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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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北京采暖补贴申报指南(时间+流程)

申报对象:北京市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

申报时间

第一次表底数申报:

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1月14日

第二次表底数申报:

2024年3月16日—2024年4月15日

【燃气表型】

【申报途径】

① 北京燃气APP

② 北京燃气微信小程序

③ 96777客户服务热线

④ 燃气服务中心电话

【申报流程】

第一步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在应用商城搜索“北京燃气”下载软件。

第二步

点击首页“采暖补贴”按钮,登录成功后,点击“补贴报数”。(第一次使用请先进行注册)

第三步

进入后按图例填写实际表底数,上传含有表底数的照片,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您“采暖补贴申报成功”。

# 请您注意

① 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

② 红色*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③ 如果您未申报一次表底数,将无法申报二次表底数;

④ 用气量超过1万m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⑤ 保存成功过后,在采暖补贴填报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可以查看到申报的表底数和申报时间。

【申报流程】

已安装智能物联网表(NB表)的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采暖季结束后由系统自动采集,采暖季前后的表底数计算补贴金额并自动发放至您的表端,用户可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微信小程序查看申报情况

【申报流程】

已安装“燃气智眸”的用户,请您注意由于目前智眸网络信号不稳定,导致燃气表底数据异常。请您务必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其他途径自行报数,您也可以携带燃气卡在申报指定时间内到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申报。或拨打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电话及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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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北京采暖补贴第一次申报怎么申请(时间+入口+流程)

2023-11-02,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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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采暖补贴第一次申报怎么申请

第一次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1月14日

【燃气表型】

【申报入口

① 北京燃气APP

② 北京燃气微信小程序

③ 96777客户服务热线

④ 燃气服务中心电话

【申报流程

第一步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在应用商城搜索“北京燃气”下载软件。

第二步

点击首页“采暖补贴”按钮,登录成功后,点击“补贴报数”。(第一次使用请先进行注册)

第三步

进入后按图例填写实际表底数,上传含有表底数的照片,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您“采暖补贴申报成功”。

# 请您注意

① 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

② 红色*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③ 如果您未申报一次表底数,将无法申报二次表底数;

④ 用气量超过1万m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⑤ 保存成功过后,在采暖补贴填报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可以查看到申报的表底数和申报时间。

【申报流程】

已安装智能物联网表(NB表)的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采暖季结束后由系统自动采集,采暖季前后的表底数计算补贴金额并自动发放至您的表端,用户可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微信小程序查看申报情况

【申报流程】

已安装“燃气智眸”的用户,请您注意由于目前智眸网络信号不稳定,导致燃气表底数据异常。请您务必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其他途径自行报数,您也可以携带燃气卡在申报指定时间内到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申报。或拨打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电话及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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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北京采暖补贴第一次申报流程

2023-11-02,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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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北京采暖补贴第一次申报

自采暖用户需在2023年11月14日前完成第一次燃气表底数申报,逾期或将影响自采暖补贴的核算及领取。

2023-2024北京自采暖补贴申报时间:

第一次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5日至2023年11月14日;

第二次申报时间:2024年03月16日至2024年04月15日。

【申报途径】

① 北京燃气APP

② 北京燃气微信小程序

③ 96777客户服务热线

④ 燃气服务中心电话

【申报流程

第一步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在应用商城搜索“北京燃气”下载软件。

第二步

点击首页“采暖补贴”按钮,登录成功后,点击“补贴报数”。(第一次使用请先进行注册)

第三步

进入后按图例填写实际表底数,上传含有表底数的照片,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您“采暖补贴申报成功”。

# 请您注意

① 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

② 红色*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③ 如果您未申报一次表底数,将无法申报二次表底数;

④ 用气量超过1万m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⑤ 保存成功过后,在采暖补贴填报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可以查看到申报的表底数和申报时间。

【申报流程】

已安装智能物联网表(NB表)的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采暖季结束后由系统自动采集,采暖季前后的表底数计算补贴金额并自动发放至您的表端,用户可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微信小程序查看申报情况

【申报流程】

已安装“燃气智眸”的用户,请您注意由于目前智眸网络信号不稳定,导致燃气表底数据异常。请您务必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其他途径自行报数,您也可以携带燃气卡在申报指定时间内到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申报。或拨打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电话及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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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高考网上报名操作流程(附注意事项)

2023-10-26,全文共 1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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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10月25日9时至28日17时

本阶段考生须提交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同时需选择报名单位。考生后续报名资格确认、体检等相关事宜均由报名单位组织实施,本市学籍应届考生报名单位原则上为学籍所在学校,往届考生和京外就读应届考生报名单位为户籍所在区高招办或户籍所在街道(具体由各区高招办确定)。

网址:www.bjeea.cn

流程

1.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链接进入报名网上申请首页。

2.自行网上申请的考生按以下步骤操作

(1)点击“首次填写信息”。

(2)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后,点击“下一步”。

(3)填写报名申请信息。

(4)设置登录密码,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提示:

①密码为8-16位的数字和英文字母,字母注意区分大小写。

②此密码在报名期间以及明年6月高考后填报志愿时都要使用,请务必妥善保存。

(5)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

(6)屏幕显示申请成功页面,认真阅读屏幕显示内容后点击“退出”。

3.学校导入的考生按以下步骤操作。

(1)在报名网上申请首页,点击“已有信息考生登录”。

(2)输入身份证号、初始密码和验证码,初始密码为考生的8位出生年月日。

(3)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密码要求同上。

(4)认真核对申请信息,发现有误,须立即修改。

提示:

①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期间,考生可以随时查看修改申请信息。

②报名申请结束后,考生不能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学(会)考号。

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11月1日9时至4日17时

本阶段为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选报考试科目(项目)、填写个人简历等具体信息并缴费。缴费标准及网上缴费支付方式如下表。

网址:www.bjeea.cn

流程:

1.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链接进入网上报名首页。

2.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网报系统。

3.选择报考类型及报名入口。

提示:

①普通高考应届毕业生只能选择全国统考—在京应届进入。

②其他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报名入口。

4.阅读“报名须知”、“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和“刑法修正案(九)(摘录)”。

5.网上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6.填写“基本信息”。

7.“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下一步”。

8.再次核对“基本信息”,如发现错误,可点击“修改基本信息”返回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基本信息无误,下一步”。

9.填写“简历信息”。

10.填写“家庭成员信息”。

11.填写特长、奖励或处分、既往病史、E-mail等信息。输入后点击“保存、下一步”。

12.再次核对“个人履历”,如发现错误,可点击“返回修改履历信息”返回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网上交费”。

13.认真核对报考项目及费用。无误后点击“网上支付”。

14.选择支付方式。

15.支付后查看报名状态,退出系统。

16.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期间,考生可随时登录系统查看修改信息。

17.完成网上支付后,如需要修改与费用有关的项目,须先取消订单,再进行修改,最后重新支付。

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11月11日截止

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工作由报名单位负责,主要是核验考生身份和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同时现场采集考生电子照片。该项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名单位确定。

确认要求:完成网上个人信息填报并缴费的考生本人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件原件(往届考生还需持高中毕业证明,京外就读应届考生还须持就读学校开具的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意见,在职职工还须持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

考生完成上述三个阶段且通过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后,方可参加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如考生因户口进京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已符合在京高考报名条件,且在相关考试安排允许的情况下,可按程序向报名单位或区高招办提出补报名申请。

温馨提示

考生报名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高校招生录取及录取后学籍注册,考生须确保本人高考报名信息准确无误。为保障考生顺利参加高考、录取和高校学籍注册工作,考生在高考报名信息确认之后,到新生入学报到之前不应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及时向报名单位报告,因考生未及时报告信息变更情况而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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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博物馆日北京免费惠民门票领取流程

2024-05-16,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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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登录“北京博物馆云”小程序,进入“百馆千展万人观”活动专区参与申领免费、免预约的博物馆门票

门票类型:免费免预约

放票时间:2024.05.16 08:00开始

惠民门票使用时间:2024.05.18-05.24

抢票入口:“北京博物馆云”小程序

放票数量:每日10000张

博物馆活动月展览周期间,全市百家博物馆将提供每日万张惠民门票,惠民门票可以提前两日申领,即5月16日开始申领5月18日门票,以此类推。参观观众于指定日期到达博物馆“百馆千展万人观活动入口检票后进入场馆。详细信息请查阅“北京博物馆云”小程序门票申领页面“活动规则”及各博物馆门票申领须知。

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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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海淀区线上兴趣直播课报名流程

2024-05-11,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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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关线上报名平台操作问题,请在工作时间(节假日无人接听回复)拨打电话:18810383701(可加微信)。

2.有关课程问题请拨打电话:010-56082201、56082202

3.热线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1:30,13:30-17:30(热线只接受咨询、不接受电话报名)。

报名步骤

(一)实名认证

该培训活动每个班级名额有限且有年龄限制,需要用户进行实名认证时输入身份证号,并上传身份证个人信息面照片,或户口个人信息页。注册成功后,点击【我的】→【实名认证】完善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审核。(一个手机号和身份证号只可认证一次)

温馨提示

1、实名认证选择“身份证认证”为系统自动审核是否通过;选择“户口本认证”会由人工审核是否通过,正常情况下您提交以后1个工作日以内可以完成认证审核,审核时间:工作日9:00—18:00,请耐心等待。建议大家尽量优先选择“身份证认证”更快一些。

2、如替老人或孩子报名,请提前为老人或孩子注册好账号并实名认证。实名认证提交的资料应为学员本人的资料,否则报名无效。

(二)报名

进入数字平台首页——查找相关报名链接(首页热门推荐板块)——查看课程表——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想要参加的培训课程,并勾选报名人(若点击方框无反应,可点击报名人的姓名或者电话,勾选成功后方框内会出现对勾。)——点击提交订单(报名时间开始之前,报名倒计时按钮会变为“确定”按钮)——再次点击确认订单(显示排队中请勿关闭)——完成报名流程

注:如果您已实名认证,但是报名人下方的名字为灰色,可能为您的年龄不符合报名要求;若报名课程无法选中,则表示该课程人员已经报满。

(三)验票

1、已报名成功的学员请登录数字平台,在首页——右下角“我的”—— “活动订单”或“我的订单”——查询报名二维码。可事先将二维码截图保存。

2、报名成功的学员请找到所报班次老师的钉钉二维码,长按扫码添加班级群,并输入学员真实姓名+报名手机号后四位 ,否则不予通过,无法上课。如果当天不能加上,第二天再添加一次,有时候APP每天添加会有人数限制。

3、工作人员会在钉钉班级群统一验证订单二维码截图,请您提前保存好。

4、老师从13日下午开始通过学员入群。13日之前学员只能扫码发信息,不能验证入群,敬请等待。

报名须知

1、每人每期限报一门课程,超过一门课程则所有报名无效,请大家严格遵守;

2、请大家珍惜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报名学员需保证线上出勤率,无故旷课或事假超过两次,将取消下期报名资格。

为满足广大群众旺盛的艺术学习需求,持续向广大群众奉献上更多更优质的文化服务,海淀区文化馆又将推出2024年第二期线上直播课程啦!30个课程,招生900人,钉钉平台授课,舞蹈、声乐、器乐、书画四个门类,全部免费参与!

兴趣的群众赶快登录文旅@海淀数字平台报名吧!5月15日起正式陆续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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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治理有关政策解读

2024-05-08,全文共 2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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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住房公积金制度施行以来,在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数百万职工通过贷款、提取等方式解决了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大幅增长的同时,部分中介机构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租房及购房消费行为等手段,引诱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也在滋生,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打击不法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治理工作,出台相关治理措施。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

3.《北京市实施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64号令)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哪些调整?

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没有调整,对缴存职工依法合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没有影响。《通知》中对“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交易的;同一人在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婚姻变更的;购买非户籍地、非缴存地住房的;所购住房产权比例、面积等不符合自住条件的;所购住房价格明显偏离市场水平的;非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房的;未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迁入本市的;受理时新发现的其他存疑提取情形”八种提取情形加大审核力度。

四、在加大提取业务的审核力度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采取四方面措施加大审核力度:一是要求职工到管理部现场申请办理;二是可留置职工申请提取材料;三是要求职工提供所购房屋用于自住的补充材料;四是由职工所在单位进一步核实,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与职工到管理部现场申请办理。

五、如何确定为“自住住房”?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编号为GB/T51353—2019)对“自住住房”有明确定义,即“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六、单位如何配合开展核实工作?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单位应对职工提取申请材料、购房行为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后,填写《单位为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承诺书》,由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与职工一起到管理部现场申请办理。

七、发现违规提取行为后,有哪些惩戒措施?

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虚假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公积金中心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提取金额,并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提取金额退回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以书面形式向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其他性质单位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以书面形式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北京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治理办法措施通知

各分中心,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代办网点,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若干规定》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打击违规提取行为,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提取材料的审核力度

1.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前,可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gjj.beijing.gov.cn/),查看办事指南或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010-12329咨询相关规定。职工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公积金”APP、“京通”小程序线上申请,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自助机或各区管理部及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网点(以下简称受理部门)现场申请提取,并提供相关材料。职工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部门在审核职工提取业务时,应当通过业务系统数据共享,对身份户籍、房产交易、社保、婚姻登记、购房贷款等材料真伪进行全面审查;对于提供外省市材料信息的,要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开展跨地协查,与当地公积金中心联系并发送协查函,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二、加大提取行为的审核力度

3.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在以下情形的,应要求职工持提取申请材料到管理部现场办理;需进一步核查个人征信的,应要求职工当面签署《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

(1)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交易的;

(2)同一人在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婚姻变更的;

(3)购买非户籍地、非缴存地住房的;

(4)所购住房产权比例、面积等不符合自住条件的;

(5)所购住房价格明显偏离市场水平的;

(6)非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房的;

(7)未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迁入本市的;

(8)其他存疑的提取情形。

4.职工购房行为需进一步核实的,受理部门应留置申请材料,并要求职工提供所购房屋用于自住的补充材料,也可通过向有关部门调查、取证等方式进行核实。对职工提供的补充材料,不足以证明其所购房屋用于自住的,受理部门可向职工所在单位进行核实,单位应对职工提供的材料及住房行为予以核实,由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与职工一起到管理部现场办理提取业务。

受理部门根据核实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3个工作日内)。

三、加大违规提取惩戒力度

5.加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行刑衔接,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虚假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受理部门自发现之日起15日内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6.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提取金额,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提取金额退回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7.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以书面形式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其他性质单位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以书面形式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四、其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参照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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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密云区非京籍义务教育材料审核细则+流程+标准

2024-05-06,全文共 2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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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和《2024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协调工作组,主管教育副区长任组长,区教委、区委政法委、区纪委区监委第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网信办、区住建委、区司法局、区规自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城指中心、各镇街(地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审核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教委。

二、审核所需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以下称审核申请人)在密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密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在密务工就业材料、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现居住地址为密云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四项材料。

三、审核职责标准

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联合审核机制,各成员单位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材料。

(一)在密务工就业材料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在密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夫妻双方在京社保缴费证明(其中至少有一方提供的是在密社保)。自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社保缴费须满12个月,补缴的无效。

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应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自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营业执照、企业股东或合伙人在相应机关的备案文件取得时间须满12个月。

审核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自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营业执照取得时间须满12个月。

(二)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区住建委、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分别审核。其中,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审核;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的由区住建委审核;租住房屋的由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区住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完税凭证,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等无效。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三)全家户口簿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全家户口簿由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须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北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均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密云区工作、生活并停留六个月以上,以居住证上的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居住证地址与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五)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

1.责任部门及职责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由镇街(地区)教委负责。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入学材料均审核通过后,由居住地镇街(地区)教委进行网上确认,并为其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

四、审核工作程序

(一)小学入学

1.网上提交申请

审核申请人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审核申请。

2.现场审核

审核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到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审核材料。

3.镇街(地区)教委确认现场审核结果

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审核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镇街(地区)教委提供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四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审核通过后,镇街(地区)教委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

4.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审核通过后,审核申请人务必于2024年5月31日前再次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确认2024年在密云区入学。

5.各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审核申请人于2024年6月15日至6月16日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二)初中入学

1.现场审核

审核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到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审核材料。

2.镇街(地区)教委确认现场审核结果

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审核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镇街(地区)教委提供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四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镇街(地区)教委为其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

3.初中入学登记确认

五、具体工作要求

1.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和审核标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

2.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镇街(地区)政府(办事处)作为受理材料复核和反馈复核结果的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

3.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共同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024北京密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表

2024北京密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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