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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商贸学院招聘辅导员22人公告

2024湖北商贸学院招聘辅导员22人,招满即止,硕士起,专业不限,年薪7-10万元

2024-04-01,全文共 1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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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商贸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二、资格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应聘人员为2024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专业不限)。

5.大学期间具有学生工作经历,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兼职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院/校级学生会主席等)优先。

6.大学期间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安排

本次共计招聘专职辅导员22人(其中武汉校区2人,咸宁校区20人)。

四、岗位职责

开展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做好党团和班级建设,抓好学风建设,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校园安全教育与突发事件应对,做好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进行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和实践研究,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福利待遇

1.综合年收入7-10万/年;

2.福利:五险一金,全额带薪寒暑假,过节费,年终奖,住房津贴(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者享受),学历津贴(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者享受),工作餐补贴,健康体检,带薪培训等。

六、应聘流程

1.应聘人员通过湖北商贸学院人才招聘网(湖北商贸学院人才招聘网:hr.hbc.edu.cn)进行在线报名。同时填写湖北商贸学院应聘登记表,并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bsmxywhjs@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职称+姓名”。

2.简历通过初审后,学校将邀请应聘人员携带应聘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学校参加应聘考核,考核通过者,提交学校审批通过后录用。

3.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考核,录满为止。

七、应聘材料说明

请填写《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并将以下资料电子档粘贴至表后相应位置,发送到以上邮箱。

(1)个人简历;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3)高等教育各阶段(本、硕、博)的学历、学位证书;

(4)高等教育各阶段(本、硕、博)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查,应届毕业生可仅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留学人员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5)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应届生提供)或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荣誉表彰(非应届生提供);

(6)离职证明(非应届生提供,如应聘者暂未离职,则在办理入职时提供);

(7)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8)职称证书(封面、内页、封底);

(9)代表性成果资料;

(10)其它相关应聘材料。

八、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商贸学院人事处

电话:027-87786827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32号

网址:http://www.hbc.edu.cn

附件【应聘登记表-湖北商贸学院(文档命名:姓名+应聘岗位+最高学历+所学专业)202401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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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商贸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招聘行政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23,全文共 1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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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商贸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行政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际教育学院行政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招聘要求

(一)留学服务工作人员

1.岗位职责

①负责学校的留学出口服务。

②负责申请季文书信息采集、申请文书撰写、申请资料汇总、面试基础指导、网申指导等。根据学生的相关背景,挖掘学生自身的优势,提高申请竞争力。

③负责申请后期跟踪服务,督促协助学生语言班报名、海外学校报名缴费、签证指导、学历认证指导等。

④负责海外合作高校拓展,海外高校信息更新、资料汇编、相关资料讲解培训等工作。

⑤负责海外院校进校宣讲的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

⑥负责项目学员行前培训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

⑦负责学校出国留学海外校友信息的更新及维护。

⑧对学校留学深造率负责。

2.招聘要求

①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②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③有3年及以上出国留学服务行业经验,熟悉留学服务业务;

④中英文俱佳,口语流利,交流能力强;

⑤责任心强,抗压力强,愿意接受挑战;

⑥有出国留学经历者优先。

(二)雅思教研工作人员

1.岗位职责

①负责校内、外雅思课程、第二课堂的体系建设与改革。

②负责制定校内雅思课程的教学、科研计划和组织实施课程的教学与评价工作,制定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

③负责校外雅思培训机构的教学监管工作,组织听课,了解学生反馈,及时与校外机构协调教学进度。

④协同校外雅思机构完成雅思冲刺和提升阶段的课程教学。

⑤负责雅思课程排课,协调教务处和各学院确定每学期雅思课程的上课时间及上课教师的工作量认定工作。

⑥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和科研活动,组织教师听课、评课,交流教学体会和推广优秀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⑦负责对校内雅思任课教师的进行月度、年度考评管理。

⑧进行教学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做到教学文件齐全、教学资料完备、教学管理完善。

⑨协助完成申请文书的修订工作。

2.招聘要求

①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②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③有3年及以上雅思教研经历,雅思成绩7.0及以上;

④责任心强,抗压力强,愿意接受挑战;

⑤有出国留学经历者优先。

二、福利待遇

1.综合年收入7-10万/年;

2.福利:五险一金,全额带薪寒暑假,过节费,年终奖,住房津贴(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者享受),学历津贴(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者享受),工作餐补贴,健康体检,带薪培训等。

三、简历投递

1.应聘资料投递邮箱:hbsmxywhjs@126.com

2.请填写《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将以下资料电子档粘贴至表后相应位置,并发送到相应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职称+姓名。

①个人简历;

②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③高等教育各阶段(本、硕、博)的学历、学位证书;

④高等教育各阶段(本、硕、博)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查,应届毕业生可仅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留学人员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应届生提供)或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荣誉表彰(非应届生提供);

⑥离职证明(非应届生提供,如应聘者暂未离职,则在办理入职时提供);

⑦代表性成果资料;

⑧其它相关应聘材料。

四、应聘流程

1.简历通过初审后,学校将邀请应聘人员携带应聘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学校参加应聘考核,考核通过者,提交学校审批通过后录用。

2.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考核,录满为止。

五、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商贸学院人事处

电话:027-87786827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32号

附件【应聘登记表-湖北商贸学院(文档命名:姓名+应聘岗位+最高学历+所学专业)202401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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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商贸学院招聘辅导员2名公告

2024-02-06,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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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商贸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2名。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2.中共党员;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4.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工作;

5.配合学生工作处完成教学检查、学生出勤统计工作。

二、福利待遇

7-10万/年。

三、应聘流程

简历通过初审后,学校将邀请应聘人员携带应聘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学校参加应聘考核,考核通过者,提交学校审批通过后录用。

四、简历投递说明

1.简历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职称+姓名。

简历投递邮箱:hbsmxyxz@126.com。

2.将以下应聘资料做成一个word文档发送到招聘邮箱(文档格式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证书可扫描成电子版以图片形式粘贴在word文档上)

(1)应聘登记表;

(2)个人简历;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4)高等教育各阶段(本、硕、博)的学历、学位证书;

(5)高等教育各阶段(本、硕、博)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查,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留学人员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6)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应届生提供)或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或荣誉表彰(非应届生提供);

(7)离职证明(非应届生提供,如应聘者暂未离职,则在办理入职时提供);

(8)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9)职称证书(封面、内页、封底);

(10)代表性成果资料;

(11)其它资格证书等应聘材料。

五、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商贸学院人事处

电话: 027-87786827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32号

网址:http://www.hbc.edu.cn

附件【应聘登记表-湖北商贸学院(文档命名:姓名+应聘岗位+最高学历+所学专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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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聘编外专职辅导员6人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2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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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24年度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因岗择人、为用而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专职辅导员岗:6名,因工作性质需要入住学生宿舍,按性别比例男性3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7.专业不限(思政类、心理类和学校开设专业相关者优先);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入住学生宿舍开展全天候工作;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whzx@cqxqhr.com)。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电话”。

(三)报名要求

1.提交资料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应届生需要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2.时间节点要求。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名资料开展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初审方可进入到面试环节。报名人员与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时须备注详细填写。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校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核环节

1.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环节。采面试环节按照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以现场答题(口头)、案例分析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成绩计算。招聘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对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 1:1 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与考察、体检人选。

1.体检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心理测试。以书面问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应急心理抗压能力等。测试结果作为拟聘的重要参考要素。

3.考察环节。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的考察结论,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递补情形。考生自愿放弃(不参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以及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录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校党委审定。

2.公示拟聘名单。拟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被聘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3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六、相关待遇

1.薪酬标准。按照学校专职辅导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五险一金。聘期内在武汉市经开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本次聘用非在编人员,符合下一年度学校编制内招聘计划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7-84730273(人事处)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监督电话:027-84730276(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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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8人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1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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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与条件

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8名。具体要求详见《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

二、报名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路2号湖北科技职业学院6号教学楼3楼6306)

2.采取网上注册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rszp.hbou.edu.cn。

3.报名咨询电话:027-87588841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本人简历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2.采取网上报名系统需上传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应届在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业绩材料;④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等;⑤登记照等。

三、考核方式:

高层次人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四、体检、考察

(一)根据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人选;

(二)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心理测试免费。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ubtv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六、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附件: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15日

附件【附件: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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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1人公告

2024-03-04,全文共 3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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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31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hubtvu.edu.cn)、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

1.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招满即止;

2.专任教师、专技教辅、辅导员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24:00。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注册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rszp.hbou.edu.cn。

2. 联系电话:027-87588841。

(四)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各类证件取得时间或认证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应届在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或在读证明);③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业绩材料;④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等;⑤登记照等。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与湖北开放大学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

4.每位应聘人员最多可申请1个岗位,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以便查看考试通知及相关消息。

5.开考比例:专技十级岗位免笔试,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专技十二级岗位按照1:7的比例开考;不足1:7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6.根据网上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相关条件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高层次人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面试当天,其他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一)笔试

1.应聘专任教师、专技教辅、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实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含60分),方能进入面试考核阶段。

2.专任教师、专技教辅、辅导员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7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不足1:7的保留岗位计划。

如入围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则成绩计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上进行查询。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

1.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2.专任教师和专技教辅岗位。

(1)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60%,包括自我介绍、实操、试讲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40%,重点测评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三)总成绩

1.高层次人才岗位。高层次人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专任教师和专技教辅岗位。总成绩=笔试*40%+(专业面试*60%+结构化面试*40%)*60%

3.辅导员岗位。笔试、结构化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4.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http://rsc.hubtvu.net.cn/)网站上进行查询。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75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到75分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一)根据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专任教师、专技教辅岗位专业面试考核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辅导员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二)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心理测试免费。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ubtv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七、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hubtvu.edu.cn)、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核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588841(湖北开放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7587837(湖北开放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2月28日

附件: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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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招聘9人公告

2024-05-31,全文共 2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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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国家教育部审核的一所全日制本科体育类独立学院,也是全国第一所体育类独立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的举办方为武汉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系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丰富的办学经验、优质的办学质量和良好的社会声誉,既是体育科技学院办学的有力保障,也是体育科技学院办学的优势之所在。

因发展需要,我院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计划

本次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国内院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五)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六)应聘者应同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要求

(一)报名方式:发送邮件报名,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应聘者按照要求发送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wtkyrsc@163.com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17日。

(三)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24年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命名格式为:岗位+姓名(如:田径教师+张三);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扫描件(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国外、港澳台地区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人员招聘信息登记表;

4.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扫描件(党员证明必须由现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或总支出具,加盖支部或总支公章,有效期限为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

5.以上电子档材料打包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招聘+英语教师+张三”发送至指定邮箱;

6.应聘者报名表等材料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不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者不予受理。若后期发现有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7.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8.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手机通信畅通。

四、考核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时间为1.5小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每类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岗位,学校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招聘计划。确定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学校将向社会发布公告。若进入面试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的,则由下一名递补参加面试。依据应聘岗位特点,确定不同面试形式及内容;

(四)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应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比例相加构成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术科类专职教师考核总成绩=笔试分数*30%+面试分数*70%,其它应聘岗位考核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五)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六)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学校审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和政审。

(七)注意事项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五、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心理测试、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在我校网站http://kjxy.whsu.edu.cn/上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若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学校另行研究决定。凡在公示期及入职后,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七、相关政策

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综合考核分数以面试成绩100%比例计算。特别优秀的人员,经学校研究,可直接录用,不占招聘计划指标。学校可为特别优秀的录用人员提供公有租赁房。

八、本公告由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组织人事处 魏老师

联系电话:027-81300003;邮箱:wtkyrsc@163.com

监督部门: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纪检监察处

监督电话:027-81300868;邮箱:wtkyjiancha@whsu.edu.cn

学校网址:http://kjxy.whsu.ed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环岛路1号

邮政编码:430205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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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6人公告

2024-05-24,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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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学校简介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武汉中国光谷核心地带,占地面积45.54万平方米,坐落在风景秀丽的藏龙岛国家湿地公园汤逊湖畔,校园树木葱茏,环境优美。学校隶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全省唯一一所建筑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先后被批准为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北建筑工程职教品牌院校、湖北省优质专科高职院校,2021年成功立项建设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A类)。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14个岗位(共26个岗位数,其中专业技术岗25个,管理岗1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三、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3、吃苦耐劳、具有主动工作的精神、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从事教学、科学研究或行政管理工作的素质与能力;

5、能按学校要求按时办理入职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入职手续);

四、岗位要求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专任教师岗需同时承担为期三年的学生管理或者行政管理工作,学管人员岗需承担带班工作。

五、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官方指定应聘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myucvc.com/job),注册账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简历并上传相关附件后选择岗位提交报名信息,如岗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在报名系统中提供证明材料(含预备党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http://www.myucvc.com/job为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平台。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系统短信告知,请各位应聘者正确填写平台注册手机号码,及时关注手机短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燕老师李老师

电话:027-81326948 027-81320089

附件1: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22日

附件【2024编外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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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科技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2名公告

2024-05-17,全文共 3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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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2024年第一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满足我校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32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科技学院是一所具有86年办学历史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形成了以医学为传统优势,理学、工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学科体系,拥有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专科教育三个办学层次。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百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科技学院2024年第一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进入本单位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https://rsc.hbust.edu.cn/xzzx.htm)下载报名表(点此下载),将个人简历和报名表一同发送至邮箱:hbkjxy8338007@sohu.com,邮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联系人:吕老师,联系方式:0715-8338007。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④辅导员岗位报名人员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医师岗1报名人员还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医师岗2报名人员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实行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不足1:3的经学校研究后决定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向社会予以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需笔试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则相关成绩计0分。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可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免笔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考生各项成绩可在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edu.cn/)上进行查询。

六、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科技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湖北科技学院网站(http://www.hbus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5-8338007(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0715-8102647(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5-8338002(湖北科技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湖北科技学院

2024年5月17日

附件:湖北科技学院2024年第一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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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经济学院公开招聘75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0,全文共 2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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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75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经济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

1.国家级学科领军人物

在本学科领域享有国际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已取得杰出学术成就的大师级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国家级学科带头人

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已取得卓越学术成就的著名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省级学科带头人

获评湖北省级人才计划(或其他省级人才计划),或为“双一流”高校具有标志性成果的知名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新财经”急需高水平学科团队

团队一般应包含1名学科带头人,2名以上骨干成员,团队成员均应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标准。

我校对高层次人才提供全面优厚的薪酬、生活等待遇,充足的科研支持条件,“一人一议”。

(二)专任教师

1.青年拔尖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的海内外高校博士毕业生,有冲击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2.青年优秀人才

专业为学校学科发展急需,且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以上人才中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四、招聘计划

此次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具体计划详见《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招聘公告附件的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发送有关简历到邮箱rsc@hbue.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联系人:彭老师027-81977201。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以及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免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分为综合素质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两大部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取自我介绍、现场答辩、考核小组专家提问的方式实施。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50%+教学能力测试*50%。依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末位同分的,综合素质测试得分高的考生居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控制,考生面试总成绩达到8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

八、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九、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经济学院(http://rsc.hbue.edu.cn/)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经济学院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十、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湖北经济学院(http://www.hbue.edu.cn/)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经济学院人事处(http://rsc.hbue.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1977201

监督举报电话:027-81973936

湖北经济学院

2024年4月9日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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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大学曼城联合学院招聘外事专员公告(劳务派遣)

2024-04-01,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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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大学曼城联合学院外事专员招聘公告

湖北大学曼城联合学院是由湖北大学与英国曼彻斯特城市大学合作创立的新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因工作需要,现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外事专员1名。

一、招聘岗位

湖北大学曼城联合学院外事专员

二、岗位职责

1. 负责外籍教师来华手续办理及外事活动联络、接待工作;

2. 负责学生出国(境)咨询、手续办理及跟踪管理工作;

3. 负责学院教师出国(境)手续办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4. 负责学院教学平台管理工作;

5. 协助组织国际学术会议、教学研讨会等工作;

6. 协助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7. 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聘任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优良;

2.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有海外留学或涉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3. 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英语公文读写和表达沟通能力;

5. 具有良好的电脑软硬件操作能力;

6. 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四、招聘程序

1.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chenjl@jobhb.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9日24:00。

2. 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综合各方面素质能力要求,择优选取应聘者参加面试。届时将电话通知考核面试的具体安排,并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录用者。

3 .录用者经体检合格后,与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资待遇按相关岗位薪酬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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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招聘事业编实验专技人员公告

2024-03-05,全文共 2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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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实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环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一、 招聘岗位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实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其中,河湖健康智慧感知与生态修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人,建筑技术实验室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二)岗位要求

1.河湖健康智慧感知与生态修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岗位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研究生毕业专业为环境工程、水利工程、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建筑技术实验室岗位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研究生毕业专业为建筑学、城乡规划及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接受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仅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zhaopin.hbut.edu.cn)投递简历,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申请相应岗位同时将个人简历发至电子邮箱: 976673142@qq.com。报名截止时间定于2024年3月3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例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聘人员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核

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通过笔试和面试进行考核。

(一)笔试

2024年4月,学校将统一组织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书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阶段。

(二)面试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三)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满分100分。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成绩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应聘对象综合得分,最终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3名入围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综合成绩排序取其前1名作为拟聘用人选,由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对其进行岗位适应性考核,考核时间不低于15天。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开展体检和心理测试。

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由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基本情况在湖北工业大学校园人事处网站(https://rs.hbut.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聘结果由学校审核上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核准后,签订聘任合同。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其他

(一)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公告,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核。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联系方式

1.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976673142@qq.com

办公电话:027-59750500

联系人:曾老师

2.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bgydxrsc@163.com

办公电话:027-59750175

联 系 人:尤老师

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dc@mail.hbut.edu.cn

办公电话:027-59750034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302室(邮编:430068)

4.联系网址

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haopin.hbut.edu.cn

人事处网页:http://rs.hbut.edu.cn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网页:https://cae.hbut.edu.cn/ 。

湖北工业大学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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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招聘事业编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3-05,全文共 2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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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湖北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一、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研究生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计算机、网络和经管类基础知识等较好的综合素质。

5.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研究生毕业专业为经济学、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

6.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7.性格开朗,仪表端庄,举止大方,普通话标准,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接受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仅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zhaopin.hbut.edu.cn)投递简历。

报名截止时间定于2024年3月3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起算时间为1994年1月1日。应聘人员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考核

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通过笔试和面试进行考核。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结束及时批阅试卷,提交相关结果,成绩按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合格者(笔试成绩≥60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考核选择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结构化面试法考核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考官现场评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环节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视为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三)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满分100分。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六、成绩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应聘对象综合得分,最终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3名入围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综合成绩排序取其前1名作为拟聘用人选,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对其进行岗位适应性考核,考核时间不低于15天。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开展体检和心理测试。

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由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基本情况在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hbut.edu.cn/)按规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招聘结果由学校审核上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核准后,签订聘任合同。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其他

(一)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或者直接取消该招聘指标。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湖北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情况由人事处、计算机学院根据工作职责进行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1. 经济与管理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gjgxy@163.com

办公电话:027-59750540

联系人:戴老师

2.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bgydxrsc@163.com

办公电话:027-59750175

联 系 人:尤老师

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dc@mail.hbut.edu.cn

办公电话:027-59750034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302室(邮编:430068)

4.联系网址

湖北工业大学主页:http://www.hbut.edu.cn

人事处网页:https://rs.hbut.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网页:https://ems.hbut.edu.cn/ 。

湖北工业大学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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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实验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3-05,全文共 2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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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2024年实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湖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程技术人员1名。

一、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计算机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研究生毕业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接受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仅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zhaopin.hbut.edu.cn)投递简历。

报名截止时间定于2024年3月3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1994年1月1日,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者,年龄截止时间为1984年1月1日;应聘人员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考核

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通过笔试和面试进行考核。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大数据应用与实践、计算机体系结构、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阶段。

(二)面试

面试考核包括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三)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满分100分。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40%+实际操作2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成绩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应聘对象综合得分,最终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3名入围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综合成绩排序取其前1名作为拟聘用人选,由计算机学院对其进行岗位适应性考核,考核时间不低于15天。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开展体检和心理测试。

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由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基本情况在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hbut.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聘结果由学校审核上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核准后,签订聘任合同。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其他

(一)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或者直接取消该招聘指标。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湖北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情况由人事处、计算机学院根据工作职责进行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1. 计算机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421259@qq.com

办公电话:027-59750443

联系人:崔老师

2.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bgydxrsc@163.com

办公电话:027-59750175

联 系 人:尤老师

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dc@mail.hbut.edu.cn

办公电话:027-59750034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302室(邮编:430068)

4.联系网址

湖北工业大学主页:http://www.hbut.edu.cn

人事处网页:https://rs.hbut.edu.cn/;

计算机学院网页:https://scs.hbut.edu.cn/ 。

湖北工业大学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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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华中师范大学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22人公告

2024-02-06,全文共 1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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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面积160余万平方米,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2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类别

学院专职辅导员22人。其中,男生宿舍住楼辅导员11名(限男性),女生宿舍住楼辅导员11名(限女性)。

二、报考条件

1.原则上应为2024届博士毕业生或优秀硕士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教育引导、调查研究能力强。

5.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强,具有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一年及以上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6.原则上应具有与我校学科体系相匹配的专业背景。

三、职业发展

1.专职辅导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具备思政教师与职员双重身份,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员职级、党政管理职务“三线晋升”通道。

2.学校支持专职辅导员长期从事学生工作,首聘期满也可转岗为专职管理干部。具有博士学位的辅导员首聘期满后,鼓励转为专任教师。

3.学校提供各类专项工作研究经费和国内外研修学习机会。

四、待遇优厚

1.年收入不低于18万元。

2.按月享受辅导员专项工作津贴。

3.享受子女入托入学以及医疗、保险等福利。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止。应聘人员请通过我校网上招聘系统(http://zp.ccnu.edu.cn/)报名并按要求完整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学习、培训及工作经历信息,上传如下材料扫描件:

①就业推荐表;

②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

④党员证明材料;

⑤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⑥主要获奖证书、代表性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⑦担任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团委或基层党委出具的任职证明);

⑧其他与岗位工作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

2.初审

审查应聘人员材料,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环节名单。

3.考核、公示

4.政审、体检

5.聘用

六、相关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或调整相关工作,及时关注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主页(https://xgb.ccnu.edu.cn)发布的公告,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且保持通讯畅通。

2.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3.凡与华中师范大学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七、联系方式

党委学生工作部:陈老师、曹老师

电话:027-67867510

华中师范大学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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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30人公告

2024-02-04,全文共 2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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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2024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湖北大学地处国家中部地区中心城市、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一、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下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应聘人员登陆“湖北大学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haopin.hubu.edu.cn)进行网上注册,在线填写《湖北大学应聘申请表(简历)》并申请相应岗位,每位应聘者最多可申请1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0日。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登陆招聘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资格审核通过的,应密切关注湖北大学招聘网相关公告

4.凡与湖北大学及直附属单位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的,学校可以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专职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知识和能力,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照不同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专职辅导员A岗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的,学校可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从事专职辅导员岗位所需的职业认知、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满分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专职辅导员A岗成绩=面试成绩*80%

其他辅导员岗位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分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根据成绩排序确定进入实践考核环节人员名单。若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序。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将通过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招聘公告”栏另行通知。

3.实践考核

实践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实际工作能力等。进入实践考核环节人员须来校开展为期2周左右的实习实践。实习实践结束后,所在实践单位结合其实践表现、个人能力、工作情况等出具实习实践鉴定意见,鉴定意见为“通过”的人员,由学校组织评议考核。评议考核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入围。

专职辅导员A岗总成绩=面试成绩*80%+评议考核成绩*20%。

其他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评议考核成绩*20%。

分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入围体检、心理测评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分别按照面试、评议考核、笔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

(四)考察、体检

学校对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体检(含心理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

(五)学校审批、聘用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为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新进人员以事业编制聘用,实行预聘制,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其中10人左右工作1年后转至管理岗位。

(二)若入围人员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间被发现有影响录用情况,或拟聘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形,学校可根据用人需求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三)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学校网址:http://www.hubu.edu.cn

联系电话:027-88663285(人事处)

联系人: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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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中心招聘工作人员9人公告

2024-01-30,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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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中心2024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中心拟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吃苦耐劳、团队合作意识强。

2.持有有效残疾人证书,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无慢性病和基础疾病,无心理和精神疾病。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文印室工作人员岗位1名;

2.校园一卡通岗位1名;

3.水电节能、教室巡查岗位1名;

4.寝室管理员岗位6名。

岗位职责和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岗位招聘信息:1月30日,招聘方案经批准后,在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bctc.edu.cn)发布岗位招聘公告。

2.报名:2月20日前,应聘人员通过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bctc.edu.cn)下载《后勤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学历证明以及其它有关经历及业绩等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以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419927877@qq.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后勤中心自主招聘岗位应聘报名表”)。

3.资格审查:后勤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后勤中心组织相关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录用人员: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情况,结合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福利待遇

一经录用,由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后勤中心自主招聘人员相关岗位工资待遇,缴纳社保、公积金等。

五、工作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中洲大道100号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藏龙岛校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871511505

邮箱地址:419927877@qq.com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中心

2024年1月30日

附件4:水电节能、教室巡查岗位要求及职责.docx

附件5:寝室管理员岗位要求及职责.docx

附件1:后勤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校园一卡通岗位要求及职责.docx

附件2:文印室工作人员岗位要求及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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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人才招聘公告

2024-01-12,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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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人才招聘公告

湖北经济学院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高校。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光谷科创大走廊腹地,校园占地面积2192亩,校舍建筑面积79.3万平方米,获评省级生态园林式学校。学校现设本科专业63个,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18660人;开办会计、金融、法律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研究生1012人;专任教师1154人,其中教授155人、副教授423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35人。

一、基本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师德高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二)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优良的教学水平,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已取得一定成绩,能对学校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需满足各岗位要求。

(四)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且不违背所在工作单位的相关规定。

(五)本硕博或本博或硕博所学专业须与拟引进岗位需求一致或相关,研究方向符合我校学科建设需要。

二、人才类别、条件及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1.国家级学科领军人物

在本学科领域享有国际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已取得杰出学术成就的大师级学者。

2.国家级学科带头人

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已取得卓越学术成就的著名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3.省级学科带头人

获评湖北省级人才计划(或其他省级人才计划),或为“双一流”高校具有标志性成果的知名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4.“新财经”急需高水平学科团队

团队一般应包含1名学科带头人,2名以上骨干成员,团队成员均应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标准。

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招聘计划限制,提供全面优厚的薪酬、生活等待遇,充足的科研支持条件,一事一议。

(二)专任教师

1.青年拔尖人才

(1)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0名或国内学科排名前5%或“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的博士研究生。

(2)在本学科领域顶级刊物发表一定数量的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论文,取得标志性成果,具有冲击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潜力者。

2.青年优秀人才

(1)各学历阶段毕业于海内外知名高校的博士研究生。

(2)专业为学校学科发展急需,且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三、引进计划

四、提交材料

投递简历至邮箱rsc@hbue.edu.cn,简历以“应聘学院+专业+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命名。

联系部门:湖北经济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27-8197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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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及辅导员11人公告

2023-11-21,全文共 3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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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我校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网站和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bswkj.com)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进行报名。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审核结果查询、笔试时间通知、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均通过以下网址进入,请考生注意保存。

网上报名网址:bm.gd-pa.cn/dzsys/hbsw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附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报名所需各类证件及其他资料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12月31日,经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不超过次年3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应上传提交个人简历和填写完整的《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简历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岗位其他所需工作经历、业绩、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面试考核前,学校将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能参加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和方式在学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专项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五、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网上初审合格全部进入笔试。设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保留该岗位计划,按照实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参加笔试和面试,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线为80分。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基础知识和分析判断能力和教育教学知识,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按不同岗位,分别为:

1.专任教师岗位

根据不同专业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构成。其中体育相关岗位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2.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面试成绩:

1.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100分,各环节成绩分值各占50%。

2.采取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成绩为100分。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后续程序人员名单。

六、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

1.心理测试、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如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拟聘用资格。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2.考察

心理测试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学校组织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表现、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不参加)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以及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核定的岗位数内,经学校研究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审定。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bswkj.com)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网站、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bswkj.com)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bswkj.com)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697213、87697212(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7697214(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

附件1: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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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3-08-24,全文共 2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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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数量

辅导员1名,用工形式为人事代理,具体条件详见《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02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即出生日期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新疆籍(维吾尔族或哈萨克族,本人籍贯及户口所在地均为新疆);

4.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汉语、维吾尔语进行双语交流;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03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8月29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23日至8月29日17:00登录湖北人才网(http://www.jobhb.com/)进行网上报名(8月29日17:00截止报名)。请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所有报名相关信息,上传照片须蓝、红底近期证件照。报名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含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

(3)新疆籍相关证明(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入党证明材料)。

3.网上资格初审:2023年8月23日至8月30日12:00,对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的基本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04资格复审

组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查验其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职称、年龄及工作经历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招聘对象。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报名表(正反打印);

2.本人户口簿;

3.二代身份证;

4.各层次学历证书(含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如: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证书;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

6.个人征信记录报告。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31日8:30--12:00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A座12楼)湖北省人才集团考试测评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 87315615

05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由7人以上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重点了解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并形成面试成绩。

06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须到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主要注重对拟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成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审。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07公示

根据招聘工作要求,经学校审定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及湖北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08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经调查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人事代理用工方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09其他

此公告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首次发布公告的时段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31日,如未招到合适人选,将进行第二次发布,以此类推,直至招到合适人选为止。招聘过程由学校监察审计处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及联系人:87697234 唐老师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50766287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2023年8月23日

10附件

附件1: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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