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哪些人可以申请租房补贴
2024-03-22,全文共 208 字
+ 加入清单补贴对象
租赁住房补贴分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以下简称公租房补贴)和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以下简称新就业无房职工补贴)。
公租房补贴对象:
为具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且租赁市场住房并进行租赁备案的个人或家庭。
新就业无房职工补贴对象:
为在当地最近一年内首次办理就业手续、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一个月以上且租赁市场住房并进行租赁备案的职工,具体资格条件及申请程序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确定。
泰安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条件
2023-12-19,全文共 398 字
+ 加入清单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对象为具有泰安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1-4级残疾人,可申请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具有泰安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重度残疾人,可申请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如补贴对象具有泰安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且残疾等级为1-2级残疾人,可同时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申请流程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残疾人可持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明及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目前,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已实现“跨省通办”,申请人可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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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研究生生活补贴+购房补贴补助标准
2024-01-09,全文共 301 字
+ 加入清单硕士范围:硕士研究生(国内院校毕业生应同时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院校毕业生需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对新引进到泰安市工业企业工作的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00元。
二、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发放8 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申请对象:
2022 年5月1日以后,首次到泰安市就业创业,且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35 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国内院校毕业生应同时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院校毕业生需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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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2023引进毕业生生活补贴咨询电话
2024-01-04,全文共 356 字
+ 加入清单一、申请入口:
网站链接:http://124.130.146.14:8008/tsp/logonDialog_3709.jsp
二、咨询电话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61020;
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33092;
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569417;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23451;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26758;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628558;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28903;
泰安高新区人力资源部,8939539;
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部,8565381;
泰山景区人力资源部,5369369;
徂汶景区人力资源部,8920718;
平台技术电话:671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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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2023下半年人才引进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2024-01-05,全文共 921 字
+ 加入清单办理程序及时间
1、申报。
用人单位根据申报通知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填报《泰安市新引进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1),一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人符合条件的仅提供本人相关材料,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需提供双方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汇总后报县(市、区)功能区人社部门。
个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或提交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申报时间: 2024年1月2日-1月15 日
2、审核。
县(市、区)、功能区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并对社保、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核,报市级人社部门汇总(附件3)
审核上报时间:2024年1月2日-1月19日
3、协同审查。
市级人社部门将汇总的人才申请表及相关信息转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协同审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在泰安房产信息真实性、唯一性进行审查,确认申请人购房为在泰安市内首次购房,审查结束后,将所有人选房产信息情况反馈市级人社部门。市级人社部门根据反馈情况,进行二次核对,形成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
4、公示。
市级人社部门在官方网站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
5、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市级人社部门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备案。备案后,将补助发放人才名单发文公布,并将发文文件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据文件名单对享受购房补助的房屋,办理“三年内不得出售”的限制。
6、资金拨付。
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公布文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县级人社部门,县级人社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享受补贴的人才所在企业账户,企业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人才账户。
附件:
2.购房补贴退回申请表
3. 2023年下半年泰安市新引进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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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全文共 503 字
+ 加入清单可以
二、申请时间
申报时间:2024年1月2日-1月15 日
审核上报时间:2024年1月2日-1月19日
三、补贴标准
全日制专科生发放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发放购房补助;
毕业时已取得高级工、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参照全日制专科生标准发放购房补助。
四、申请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在国外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复印件;《泰安市新引进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五、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根据申报通知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填报《泰安市新引进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一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人符合条件的仅提供本人相关材料,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需提供双方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汇总后报县(市、区)功能区人社部门。
个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或提交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2023年下半年泰安市新引进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可扫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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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职业技能补贴怎么申请
2024-02-22,全文共 279 字
+ 加入清单补贴申请流程
1:打开“爱山东”APP、支付宝、微信小程序,首页搜索进入“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服务,仔细阅读并勾选申请须知后,点击“立即申请”;
2:选择参保地、填写正在使用的社保卡号(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输入证书编号,即可提交完成申请。
相关拓展:申领条件
1:申领对象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2:证书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系统(www.osta.org.cn)能够查询到;
3:需于发证日期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2024泰安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领流程
2024-05-07,全文共 462 字
+ 加入清单1.上传资料步骤:
第一步 打开微信App,搜索并进入“泰好品团购”小程序。
第二步 进入“泰安市以旧换新平台”首页, 点击“汽车补贴券”,区分“购置新能源车补贴入口”或“购置燃油车申报入口”,按照要求上传消费券申请资料,注意选择自己购车类型及价格档位,对应选择上传。
第三步 审核通过后,发放相应档位的消费券至“泰好品团购”小程序“余额”。
2.消费券申请需上传资料清单:
①汽车销售合同(需盖章);
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需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早于活动时间无效;
③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④车辆登记证书:上传车辆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⑤相关报废或转让登记证明和发票。
备注:申请人必须为车主本人,提交的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须姓名一致。
3.审核及补贴发放流程:
经审核通过后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名单,将通过泰安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公示结果发放补贴至“泰好品团购”小程序“余额”。
2024泰安本科生人才引进补贴标准(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2024-01-09,全文共 446 字
+ 加入清单每人每月1000元。
2、申请条件
2022年5月1日以后(含5月1日,下同),到泰安市域内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泰安市,含中央、省属驻泰企业,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首次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含国家规定的缓缴政策)的高校毕业生。
3、申请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银行工资发放明细(银行);
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仅在首次申报时提供);
二、购房补贴
1、补贴标准
全日制本科生发放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2、申请条件
2022 年5月1日以后,首次到泰安市就业创业,且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全日制本科生。
3、申请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泰安市新引进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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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办理指南
2023-09-27,全文共 569 字
+ 加入清单泰安市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办理指南
一、政策内容: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泰财社〔2019〕19号)、《关于延续执行等问题的通知》(泰财社〔2022〕18号)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二、申领条件: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三、申请材料:《泰安市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表》、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招用人员花名册、高校毕业生毕业证、银行代单位发放的工资明细账、财务报表、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
四、办理渠道: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市级注册的向所属管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五、联系方式:泰山区0538-8220825、岱岳区0538-8568782、新泰市0538-7211156、肥城市0538-3219269、宁阳县0538-5628420、东平县0538-2856196、高新区0538-8938066、泰山景区0538-5369166、徂汶景区0538-8920718
泰安新引进青年人才申请购房补贴后想卖房子怎么办理
2024-03-29,全文共 429 字
+ 加入清单符合申请条件且已收到购房补助的申请人,原则上自购房补助收到之日起,3 年内不得出售、撤销享受补助的新购住房。
一、确需出售享受补助住房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在房产交易前(办理或变更不动产登记、网签登记前 ),享受购房补助人员到县级人社部门领取《购房补助退回申请表》( 见附件),并将所享受的购房补助资金原额返还县级人社部门账户,同时提供资金转账证明及申请表。
2、县级人社部门确认资金返还后,将人员信息反馈本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相关人员解除房产交易限制。退回资金根据本级财政部门要求按程序予以退回或作为下一轮购房补贴重新发放。
3、县级人社部门将人员信息反馈市级人社部门,市级人社部门同步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依据反馈信息解除限制,根据申请人需求办理转移登记。
二、购房补贴退回申请表
泰安新引进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标准
2024-03-29,全文共 709 字
+ 加入清单一、具体标准: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分别发放 15 万元、8 万元5 万元2 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发放购房补助;毕业时已取得高级工、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参照全日制专科生标准发放购房补助。
二、相关规定:
(1)申请人在我市就业的,是指申请对象与我市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泰安市,含中央、省属驻泰企业)签订 3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我市创业人员,应有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购房补贴以申请购房补助时的学历为准,购房补贴发放后学历发生变化(提高)的人员,不再补充发放。
(3)申请人员提交购房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2022 年 5月 1日以后在泰安市行政辖区内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并符合泰安市现行购买商品住房有关政策。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或完成转移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购买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4)申请人未婚的,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须为申请人单独所有。申请人申请时已婚且仅申请人符合条件的,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须为申请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申请人申请时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请补贴,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仅为夫妻共有。
(5)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6) 购房补贴,同一人员仅限申领一次。
泰安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流程
2023-12-19,全文共 638 字
+ 加入清单办理程序
1.残疾人两项补贴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进行线下申请,也可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线上申请。
提出申请办理“跨省通办”的残疾人,由户籍地乡镇(街道)、残联、民政部门,按程序进行初审、复核、审定及资金发放。
2.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填写《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能通过系统共享信息获得的材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不能通过系统信息获取的材料,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复印件。
3.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填写《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能通过系统共享信息获得的材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不能通过系统信息获取的材料,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
4.申请“跨省通办”残疾人两项补贴,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进行资格认定申请的异地代收、推送户籍地审核、办理、结果反馈以及“跨省通办”赋予的相关职责。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如未通过批准,乡镇街道要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做好政策解答。
相关拓展:
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择高申领、不得重复;
1-4级伤残军人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残疾儿童不得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特困供养保障人员、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不得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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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就业困难人员及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程序
2024-03-28,全文共 788 字
+ 加入清单(一)社保补贴申领程序
市直就业困难人员,本人持开通银行磁条账户功能的社保卡,个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填写《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及应用社保卡领取确认登记表》,可申报社保补贴返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及应用社保卡领取确认登记表》,作为失业人员领取灵活就业补贴的发放凭证,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支付后本人不再签字。)人社部门审查核定,待财政部门复核拨付资金后,经办人员依据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编制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领取表,由财务通过银行拨付到领取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卡中。
(二)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出示、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
(2)社保卡(需开通银行磁条账户功能);
(3)申请书1份;
(4)社会保险缴费发票及复印件2份;
(5)《灵活就业协议》2份。
(三)相关政策规定及要求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与社保补贴申报由本人办理,所需材料均需使用A4纸张提供上报。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当地最低缴费基数和规定缴费比例给予60%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不缴费不予补贴。
3、已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个人不申请就业援助政策,因政策变化或相关政策规定取消,造成影响其就业援助政策待遇的,由就业困难人员个人自行负责。
4、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申报1次。
5、就业援助信息的维护、登记。应用社保卡发放灵活就业补贴后,失业人员其享受社保补贴返还等政策优惠,录入登记在就业援助管理系统中。失业人员在享受领取当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后,可持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查询并补录登记在《就业失业登记证》相关项目内。
6、社保卡需到发卡银行开通银行磁条账户功能,否则社保补贴资金无法拨付。
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11号窗口(泰山大街111号)
联系电话:6718028
泰安引进大学生生活补贴申请官网入口
2024-01-04,全文共 1151 字
+ 加入清单网站链接:http://124.130.146.14:8008/tsp/logonDialog_3709.jsp
入口: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个人(单位)网上服务—人事人才—泰安市人才金政服务平台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1、申请对象:2022年5月1日以后(含5月1日,下同),到泰安市域内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泰安市,含中央、省属驻泰企业,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首次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含国家规定的缓缴政策)的高校毕业生。
2、具体标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院校毕业生应同时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院校毕业生需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下同),全日制重点高校(国内“双一流”高校(学科),原985、211高校,国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THE、QS、U.S.News中TOP200的高校,下同)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补3年。
对新引进到我市工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分别提高2000元、500元、200元。
对经泰安市科技局认定的“人才飞地”,及驻泰高校、省属科研院所、市属高校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参照企业引进博士标准执行。
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等国家级及以上技能赛事获奖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新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参照硕士研究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在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等省级技能赛事获奖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新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参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三、申请材料
申请经“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个人(单位)网上服务—人事人才—泰安市人才金政服务平台(网站链接:http://124.130.146.14:8008/tsp/logonDialog_3709.jsp)办理。
对特殊申报人员或需进一步核实人员,依据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
毕业证、
学位证(在国外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仅在首次申报时提供);
银行工资发放明细(银行);
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仅在首次申报时提供);
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等国家级及以上技能赛事获奖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提供相关荣誉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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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家政服务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内容一览
2023-12-06,全文共 936 字
+ 加入清单泰山区家政服务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内容一览
1.政策依据:依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安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泰人社字〔2022〕26号)、关于印发《泰安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泰人社字〔2019〕30号)有关规定,家政服务机构为16至60周岁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将从事家政服务业个体工商户纳入补贴范围。
2.政策时限:自2022年8月19日起实施。
3.适用对象:家政服务机构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
4.申请条件:
①平台范围。泰山区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家政服务机构及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
②人员范围。从事家政服务业,年龄在16岁至60周岁,由符合上述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从业人员(不包含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家政服务机构应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家政服务中介合同(协议),并报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符合就业登记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
5.申请材料:
①《泰安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花名册》;
②意外伤害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复印件;
③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首次申请时提供);
④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服务)协议。
6.办理流程: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按当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人数填写《泰安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向机构注册地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7.办理渠道:区、街道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8.政策咨询: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9.联系方式:0538-8332380
泰安引进大学生生活补贴申请材料(附申请入口)
2024-01-04,全文共 368 字
+ 加入清单网站链接:http://124.130.146.14:8008/tsp/logonDialog_3709.jsp
二、申请材料
申请经“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个人(单位)网上服务—人事人才—泰安市人才金政服务平台办理。
对特殊申报人员或需进一步核实人员,依据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
毕业证;
学位证(在国外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仅在首次申报时提供);
银行工资发放明细(银行);
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仅在首次申报时提供);
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等国家级及以上技能赛事获奖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提供相关荣誉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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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泰山区2023下半年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通知
2024-01-04,全文共 604 字
+ 加入清单申请入口:
网站链接:http://124.130.146.14:8008/tsp/logonDialog_3709.jsp
公告内容:
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度泰安市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泰山区辖区2023年下半年度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补贴申报对象与标准、办理程序、申请方式及材料提交等相关要求,按照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度泰安市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见文末附件)执行。
2、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请泰山区属地管理范围内的中央、省属驻泰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及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对相关资料信息进行审核,并按程序提交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3、补贴申报时间要求:
(1)个人端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2日— 1月15 日17:00。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务必于 1
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需要完善材料的,请于1月17日下午17:00前完成材料修改并网上申报。
(2)单位端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月2日—1月19日17:00。
咨询电话:0538-8333092
附件:
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泰安市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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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全文共 940 字
+ 加入清单一、受理部门
市级人社部门统筹,县级人社部门具体受理,市县不动产房管部门协同办理
二、申请材料
身份证、
学历证、
学位证(在国外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复印件;
三、申办程序
1、申报。
用人单位根据申报通知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填报《泰安市新引进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1),一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人符合条件的仅提供本人相关材料,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需提供双方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汇总后报县(市、区)功能区人社部门。
个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或提交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2、审核。
县(市、区)、功能区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并对社保、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核,报市级人社部门汇总(附件3)
3、协同审查。
市级人社部门将汇总的人才申请表及相关信息转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协同审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在泰安房产信息真实性、唯一性进行审查,确认申请人购房为在泰安市内首次购房,审查结束后,将所有人选房产信息情况反馈市级人社部门。市级人社部门根据反馈情况,进行二次核对,形成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
4、公示。
市级人社部门在官方网站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
5、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市级人社部门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备案。备案后,将补助发放人才名单发文公布,并将发文文件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据文件名单对享受购房补助的房屋,办理“三年内不得出售”的限制。
6、资金拨付。
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公布文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县级人社部门,县级人社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享受补贴的人才所在企业账户,企业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人才账户。
1. 2023年下半年泰安市新引进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2.购房补贴退回申请表
3. 2023年下半年泰安市新引进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