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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家政

泰安家政专题栏目,提供与泰安家政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泰安家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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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家政服务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条件一览

2023-12-07,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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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家政服务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条件一览

①平台范围。泰山区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家政服务机构及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

②人员范围。从事家政服务业,年龄在16岁至60周岁,由符合上述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从业人员(不包含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家政服务机构应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家政服务中介合同(协议),并报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符合就业登记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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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家政服务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材料有哪些?

2023-12-07,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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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材料

①《泰安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花名册》;

②意外伤害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复印件;

③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首次申请时提供);

④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服务)协议。

二、办理流程: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按当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人数填写《泰安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向机构注册地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三、办理渠道:区、街道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四、政策咨询: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0538-833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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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

2023-10-11,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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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

一、政策内容: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泰财社〔2019〕19号)、《关于延续执行等问题的通知》(泰财社〔2022〕18号)、《关于印发泰安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泰人社字〔2022〕26号)有关规定,家政服务机构为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法定劳动年龄内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经注册地(在市级注册的家政服务机构经所属管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

二、申领条件:购买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符合申领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

三、申请材料:《泰安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花名册》;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家政服务中介合同(协议);意外伤害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复印件;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首次申请时提供)。

四、办理渠道:县市区(功能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五、联系方式:泰山区0538-833755、岱岳区0538-8569480、新泰市0538-7233006、肥城市0538-3238182、宁阳县0538-5628420(0538-5639388)、东平县0538-2828903、高新区0538-8938066、泰山景区0538-5369166、徂汶景区0538-89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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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家政服务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内容一览

2023-12-06,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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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家政服务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内容一览

1.政策依据:依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安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泰人社字〔2022〕26号)、关于印发《泰安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泰人社字〔2019〕30号)有关规定,家政服务机构为16至60周岁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将从事家政服务业个体工商户纳入补贴范围。

2.政策时限:自2022年8月19日起实施。

3.适用对象:家政服务机构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

4.申请条件:

①平台范围。泰山区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家政服务机构及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

②人员范围。从事家政服务业,年龄在16岁至60周岁,由符合上述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从业人员(不包含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家政服务机构应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家政服务中介合同(协议),并报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符合就业登记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

5.申请材料:

①《泰安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花名册》;

②意外伤害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复印件;

③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首次申请时提供);

④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服务)协议。

6.办理流程: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按当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人数填写《泰安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向机构注册地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7.办理渠道:区、街道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8.政策咨询: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9.联系方式:0538-833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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