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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调整普通住房标准最新规定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

经上海市政府同意, 将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需满足以下条件:

2023-12-14,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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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事宜通知如下:

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二是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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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最新规定

2023-10-19,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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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上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最新规定

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

对于在全国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在全国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贷款。

同时,对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发放贷款的政策维持不变。

本政策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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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调整

2023-10-18,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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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文号:沪公积金管委会〔2023〕12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互助性、普惠性,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套数认定

1、首套住房的认定。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

2、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二、关于不予贷款的情形

缴存职工家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1、在全国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在全国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同时,停止向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贷款的政策维持不变。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2023年10月30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口径执行,2023年10月30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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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申领失业保险金最新规定

2024-05-17,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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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申领失业保险金最新规定

上海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单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如果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两年或不足两年的,可以申请继续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直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上海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本市自2023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

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217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740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510元/月。

拓展阅读——“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的含义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四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是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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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智慧停车场收费标准一览(最新)

2024-05-07,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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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智慧停车场收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4年5月7日)

根据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核定,本市智慧道路停车场收费标准和计费规定如下表:

注:

1. 有关白天和夜间的具体时段以道路停车收费标志牌公示的时段信息为准;

2. 超过1小时后,按每增加30分钟作为一个累进计费单位,每增加不足30分钟的,按照30分钟计费。

智慧道路停车场停车注意事项:

一、相关道路停车场的允许停放时间、收费标准和计费规则等信息详见设置在道路停车场两端的收费标志牌,也可以登录“上海停车”APP查询了解。

二、智慧道路停车场为周边小区居民提供“错峰共享、按月计费”的便捷优惠服务(对于属于工作日夜间以及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全天的停车时段,按月计算和征收道路停车费,详细规则可登录“上海停车”APP查询了解),有需求的居民可选择“上海停车”APP—“错峰共享”—“道路停车场”中选择就近的智慧道路停车场进行申请。

三、请您在智慧道路停车场停车后离场时,主动登录“上海停车”APP查询和支付停车费,也可在收到缴费提醒短信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登录“上海停车”APP或者就近在全市任一道路停车场咨询停车管理员查询补缴费用。如您对缴费信息有异议,可以拨打在“上海停车”APP上公示的该处道路停车场监督电话,也可在线提出异议申诉,我们将按照规定核实您的停车信息后予以答复。

四、对于逾期未按要求缴清费用的,我委将按规定程序开展欠费催缴;对于拒不缴纳道路停车费的违规行为,相关执法部门可按照《上海市停车场(库)

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为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的短信提醒服务,建议您主动登录“上海停车”APP补充或更新绑定准确的车牌号码和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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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地车限行规定2024年(最新)

2024-03-25,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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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上海道路拥堵、改善交通秩序,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禁止在上海高架(快速路)、内环内地面道路通行,具体限行时间、限行范围如下。

2024年上海外地车限行规定

(更新时间:2024年2月25日)

一、高架(快速路)限行规定

★限行车辆: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

★限行时间:周一至周五07:00-20:00(共计13小时)

★限行范围:(一) 延安高架路(S20外环高速以东段); (二) 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三) 逸仙高架路(全线);(四)

沪闵高架路(全线);(五) 中环路(全线); (六) 华夏高架路(全线); (七) 罗山高架路(全线);(八) 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九)

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十) 龙东高架路(罗山路至中环路段);(十一) 虹梅高架路

(中环路至S20外环高速段);(十二) 北翟路地道;(十三) 南浦大桥;(十四) 卢浦大桥;(十五) 延安东路隧道;(十六)

北横通道西段(自中环北虹路立交-天目路立交文安路接地点); (十七) 武宁路快速化工程地道。

二、内环地面限行规定

★限行车辆: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

★限行时间:周一至周五07:00-09:00、17:00-19:00(共计4小时)

★限行范围:市中心内环内地面道路,且不含边界道路,具体范围:沿杨浦大桥地面投影—宁国路—黄兴路—中山北二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南浦大桥地面投影—龙阳路—罗山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具体以标志设置为准。

★限行方式:包括“从限行区域外驶入限行区域”和“在限行区域内通行”两种情况。即:在内环外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不得在交通早晚高峰时段驶入内环内,位于内环内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交通早晚高峰时段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特别提示:

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上海外牌不限行。如调休后,周六或周日上班的,仍然不采取限行措施。

温馨提示:

★ 上海外牌高架限行政策自2020年11月2日起实施。

★ 上海外牌内环地面限行政策自2021年5月6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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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购车补贴最新规定2024

2024-03-08,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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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车主们注意啦,市商务委发布新一轮燃油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和新能源汽车置换政策!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并且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B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2800元购车补贴;

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并且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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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育儿假最新规定2024

2024-01-28,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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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最新规定

育儿假明确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根据2022年11月10日发布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对育儿假作出如下补充:

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累计计算天数。

每年的育儿假从其子女出生之日起计算。育儿假一般应当在每个周期年内使用,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3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累计计算天数。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每年的育儿假从其子女出生之日起计算。育儿假一般应当在每个周期年内使用,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用人单位应当认真落实《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中有关育儿假的具体规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拓展阅读:

最新修改的《人口计生法》还完善了有关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一是授权市和区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保险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按照《决定》要求,目前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上海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整体考虑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的制度供给,综合施策,协同推进,放大效应。

二是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区域平衡、基金承受能力、社会影响等方面因素,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条例》还规定,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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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育儿假休假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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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上海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政策全文解读

2024-01-28,全文共 1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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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的通知

索取号:0024204128/2024-00010

发布机构: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沪民规〔2024〕1 号

实施日期:2024-02-01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现对具有本市户籍,且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级、经济困难程度符合相关条件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予以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调整

(一)照护一级的困难对象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10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88元;

3.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55元;

4.上述第2、3类对象中,无子女的老年人或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再增加第1类对象标准的20%。

(二)照护二级至四级的困难对象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调整为: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36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740元。

(三)照护五级至六级的困难对象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调整为: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740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444元。

二、相关事项

(一)享受居家上门照护服务、社区托养服务、入住养老机构,以及按关于在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中增设照护补助的相关规定享受“照护补助”的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按上述标准执行。

(二)各区民政局要指导街镇督促服务机构根据调整后的标准完善服务项目与服务计划,提高服务质量。

(三)养老服务补贴的发放形式、资金渠道、工作要求等事项,按《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民规〔2023〕8号)规定执行。

三、施行日期

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2024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政策修订背景

养老服务补贴是本市针对困难老年人的一项服务保障制度,通过非现金形式发放,为身体有照护需求且经济困难的低保、低收入家庭等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

原《通知》明确了不同统一需求评估等级、经济困难等级的老年人每月可享受的补贴金额。但距离上次标准调整已近5年,彼时规定的规定的补贴标准已难以适应本市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

考虑到原《通知》总体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强,对具体标准金额和少部分条款内容简易修订后继续实施。

政策修订过程

2023年5月,市民政局结合主题教育相关工作开展了针对全市20余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区、街镇养老服务补贴管理人员的调研。了解到现有标准下,养老服务补贴机构招录专业护理员困难,护理员服务意愿不强的问题。9月,与市财政局就对上述情况进行了重点研究,讨论增加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并正式向市财政局征求了意见。12月,综合多方意见,修改形成了目前的《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的通知》。

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增加了各等级养老服务补贴对象的补贴标准。增加各级养老服务补贴对象的补贴标准。以统一需求评估等级为1级的低保家庭老年人为例,其每月可享受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从960元增加至1110元。

二是提高了入住养老机构的补贴对象可享受补贴的标准。文件修订后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可全额享受相应补贴。

《通知》有效期为5年,自2024年2月1日至2029年的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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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上海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是多少

2024-01-28,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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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补贴工作,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通知》提出现对具有本市户籍,且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级、经济困难程度符合相关条件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予以调整。详见↓

标准调整

一、照护一级的困难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10元;

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88元;

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55元;

上述第2、3类对象中,无子女的老年人或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再增加第1类对象标准的20%。

二、照护二级至四级的困难对象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调整为: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36元;

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740元。

三、照护五级至六级的困难对象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调整为: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740元;

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444元。

相关事项

一、享受居家上门照护服务、社区托养服务、入住养老机构,以及按关于在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中增设照护补助的相关规定享受“照护补助”的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按上述标准执行。

二、各区民政局要指导街镇督促服务机构根据调整后的标准完善服务项目与服务计划,提高服务质量。

三、养老服务补贴的发放形式、资金渠道、工作要求等事项,按《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民规〔2023〕8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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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地车限行规定2024年(最新)

2024-01-03,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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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上海道路拥堵、改善交通秩序,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禁止在上海高架(快速路)、内环内地面道路通行,具体限行时间、限行范围如下。

2024年上海外地车限行规定

(更新时间:2024年1月3日)

一、高架快速路限行规定

★限行车辆: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

★限行时间:周一至周五07:00-20:00(共计13小时)

★限行范围:(一) 延安高架路(S20外环高速以东段); (二) 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三) 逸仙高架路(全线);(四)

沪闵高架路(全线);(五) 中环路(全线); (六) 华夏高架路(全线); (七) 罗山高架路(全线);(八) 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九)

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十) 龙东高架路(罗山路至中环路段);(十一) 虹梅高架路

(中环路至S20外环高速段);(十二) 北翟路地道;(十三) 南浦大桥;(十四) 卢浦大桥;(十五) 延安东路隧道;(十六)

北横通道西段(自中环北虹路立交-天目路立交文安路接地点); (十七) 武宁路快速化工程地道。

二、内环地面限行规定

★限行车辆: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

★限行时间:周一至周五07:00-09:00、17:00-19:00(共计4小时)

★限行范围:市中心内环内地面道路,且不含边界道路,具体范围:沿杨浦大桥地面投影—宁国路—黄兴路—中山北二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南浦大桥地面投影—龙阳路—罗山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具体以标志设置为准。

★限行方式:包括“从限行区域外驶入限行区域”和“在限行区域内通行”两种情况。即:在内环外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不得在交通早晚高峰时段驶入内环内,位于内环内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交通早晚高峰时段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特别提示:

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上海外牌不限行。如调休后,周六或周日上班的,仍然不采取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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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调整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

2023-12-14,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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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上海自12月15日起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是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个基点,最低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二是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30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同时,为支持推进“五个新城”和南北转型重点区域高质量发展,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实行差异化政策,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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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油价调整最新消息2023年11月21日

2023-11-22,全文共 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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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11月21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进行下调。一起来看看上海油价的最新调整吧!

上海油价调整最新消息2023年11月21日

11月22日零时起,92号汽油将下调为7.88元/升,95号汽油下调为8.39元/升,0号柴油下调为7.56元/升。

*98号汽油为企业自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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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通护照签发服务指南最新

2023-11-16,全文共 2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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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想要出国旅游就需要办理护照普通护照怎么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去哪里办理?普通护照签发指南如下,一起来看看!

上海普通护照签发服务指南最新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公民申请普通护照。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三、受理机构

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四、申请条件

(一)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

(四)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普通护照加注

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五、禁止性要求

申请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签发普通护照。

六、申请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七)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八)换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九)补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损毁的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十)申请普通护照加注需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居民身份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七、办理方式

由申请人本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

八、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九、办结时限

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30天。

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因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对具备上述加急事由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1993〕价费字164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二)收费标准

护照120元/本。

十一、结果送达

批准签发的普通护照,根据本人意愿由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现场领取,或者通过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

十二、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

2、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申辩权;

3、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配合行政机关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以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附录

1、普通护照签发流程图

2、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3、常见错误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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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幼儿园入户年限规定最新

2023-11-10,全文共 2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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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读公办园,即使有房产,如果超过规定入户的截止时间的日期,也会直接影响入园,甚至被统筹。小编整理了16区入户截至时间,由于2024年的政策还没发布,可参考2023年的相关政策。

上海幼儿园入户年限规定最新

黄浦区

2023示范园入户截止时间:2022.12.31(含2022年12月31日)

2023政策原文

2022年12月31日前(含2022年12月31日)迁入招生范围或办妥产权人符合相关要求的房产证的小班适龄幼儿报名非市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当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依据一定的条件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2023年1月1日后(含2023年1月1日)迁入招生范围、户主符合相关要求或办妥产权人符合相关要求的房产证的小班适龄幼儿属于统筹对象,将视名额情况在全区范围统筹安排。

普陀区

普陀区暂未查询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须自行咨询对口园或心仪园或园所官微查找招生简章上要求的入户截止时间。但是部分幼儿园在招生简章中对于落户时间做出规定,落户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长宁区

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3.4.14

2023政策原文

本区户籍(非集体户籍)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的户口簿(2023年4月14日之前报进户口)、出生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父母一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闵行区

产证办理及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3.4.15

三年一户

2023政策原文

持有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包括幼儿户口簿、实际居住在闵行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等)的变动(登记)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之前、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

浦东新区

产证、户籍办理截止时间:2023.4.27

浦东新区部分为五年一户

2023政策原文

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

金山区

产证办理及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3.4.27

2023政策原文

具备相同条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相同的以适龄幼儿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户口、房产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

崇明区

产证办理及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3.4.27

2023政策原文

本市户籍适龄幼儿须验证户籍证明(截止日为2023年4月27日)。

本市户籍产权和户籍不一致的适龄幼儿如需要在产权地就读幼儿园的,须验证户籍证明、产权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3年4月27日)。

嘉定区

产证办理及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3.4.30

2023政策原文

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相关证件须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验证通过后,可归口优先入园。如辖区内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当年招生计划数时,由各街镇根据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入园。

本区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的适龄幼儿

登记在本区的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适龄幼儿,证件须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验证通过后,由户籍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幼儿,租赁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须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验证通过后,由廉租房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园的,须持有招生区域内房地产证,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相关证件须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验证通过后,由房地产证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非本市户籍及外籍适龄幼儿

申请在本区就读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及外籍适龄幼儿,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或本区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须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同时须按照随迁子女积分规定要求,根据父母一方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等情况,完成各指标项目积分的网上填报。各街镇通过幼儿监护人网上自主评分与管理部门线上验证相结合的方式,采集相关数据,根据区域实际资源情况,按积分依证、依次统筹入园。未达相应街镇入园积分分数线的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

松江区

各类证件办理截止时间:2023.4.30

2023政策原文

居住类房产证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户籍迁移、《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青浦区

产证办理及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3.4.30

2023政策原文

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4月30日。

杨浦区

产证办理及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3.5.11

2023政策原文

公办幼儿园验证对象

①持有2023年5月11日前入户的本地段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

②持有2023年5月11日前办理的本地段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区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区域集中报名验证对象

①持有2023年5月11日前办理的杨浦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市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的适龄幼儿。

②持有2023年5月11日前入户的杨浦区集体户口,且实际居住地(以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在杨浦区的适龄幼儿。

③持有2023年5月11日前办理的杨浦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为父、母)、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的适龄幼儿。

静安区

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3.5.17

2023政策原文

徐汇区

徐汇区暂未查询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需自行咨询对口园或心仪园或园所官微查找招生简章上要求的入户截止时间。

虹口区

虹口区暂未查询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需自行咨询对口园或心仪园或园所官微查找招生简章上要求的入户截止时间。

宝山区

宝山区暂未查询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需自行咨询对口园或心仪园或园所官微查找招生简章上要求的入户截止时间。

奉贤区

奉贤区暂未查询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需自行咨询对口园或心仪园或园所官微查找招生简章上要求的入户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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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退休标准2023年最新

2023-11-07,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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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法定退休政策是怎样的?国家统一规定的退休政策是什么?一起来了解下!

上海退休标准2023年最新

我国采取法定退休年龄制度,跟工龄有关系,但没有直接的关系。

国家规定

1、男性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公务人员都是60岁退休;

2、女性在企业退休分成55岁、50岁两档,从事管理工作的人一般55岁退休,工人可以更早一点50岁退休。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经几十年,自197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对退休制度做出明确以来,各省均按照国家统一的退休政策执行,绝不会出现某一省份单独调整退休政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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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上海地铁16号线直达车时刻表(10月31日起施行)

2023-10-27,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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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满足临港新片区与市区之间的通勤出行需求,提升运营效率。2023年10月31日起,上海地铁16号线将延长“大站车”服务时段、增加“大站车/直达车”开行列次。

根据调整计划:2023年10月31日(周二)起,16号线工作日“大站车”首站发车由现在的7:00-18:00调整为7:00-21:00,双向共增开7列次“大站车”,并于7点45分增开1列龙阳路站发车开往滴水湖站方向的直达车;而节假日“大站车”发车由目前的9:00-18:00调整为7:00-21:00,双向共增开16列次“大站车”。

上海地铁16号线大站车最新时刻表

(2023年10月31日起启用)

16号线增加“大站车/直达车”开行列次后将进一步提升临港地区与市区之间的通勤效率,提醒乘客留意新版“大站车/直达车”发车时刻表,乘坐正确的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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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油价调整最新消息2023年10月24日

2023-10-25,全文共 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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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10月24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进行下调。一起来看看上海油价的最新调整吧!

上海油价调整最新消息2023年10月24日

10月25日零时起,92号汽油将下调为8.27元/升,95号汽油下调为8.80元/升,0号柴油下调为7.96元/升。

*98号汽油为企业自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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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低工资2023最新标准

2023-10-23,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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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共有16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分别是上海、北京、广东、浙江、江苏、河北、陕西、天津、山东、四川、重庆、西藏、安徽、福建、湖北、河南。

上海最低工资2023最新标准

16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其中上海最高为2690元,北京紧随其后为2420元。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研究拟订,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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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低工资标准2023(最新)

2023-10-23,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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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近日公布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3年10月1日),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一起来了解!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2023(最新)

16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其中上海最高为2690元,北京紧随其后为2420元。

1、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

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另行缴纳。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夏季高温津贴、中夜班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以及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即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劳动者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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