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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浦东新区明珠计划菁英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2023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菁英人才项目申报启动,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在9月15日前申请。

2023-08-18,全文共 1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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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浦东新区明珠计划”菁英人才项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发布《2023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菁英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报“明珠菁英人才”项目,需符合以下标准:

(一)

创业类

1、一般应取得知名高校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2、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正式职位并工作36个月以上。3、须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其中,企业成立1年及以上5年以下的,申报人须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原则上需已获得风险投资累计超过1000万元;成立5年及以上的,申报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新增投资额一般不低于3000万元。企业成立时间以注册登记时间为准,新增投资起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以上要求。

(二)

创新类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时间认定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

2、在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科研领域工作36个月以上。时间认定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3、近5年在国内外知名刊物发表过重要论文或为重要科技成果发明专利发明人。时间认定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以上要求。支持对象须已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并承诺入选后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明珠菁英人才”项目全年均可申报,定期遴选产生。同类申报项目原则上三年内最多可申报2次。

二、支持措施

(一)

个人资金资助

1、一次性资助给予入选者每人50万元一次性资助。2、贡献奖励三年内给予入选者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

(二)

事业发展支持

对创业类入选者优先提供产业化用地和办公租赁空间,并在三年内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房租补贴。

对入选者创办的企业(机构),建立机构补贴、科技企业与研发项目支持、知识产权资助、投融资支持、引进人才落户支持等政策服务绿色通道,经相关单位通过专项政策评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三)

生活保障

1、人才安居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入选者提供每月3000元、最长3年的人才安居补贴。优先提供区级人才公寓。

2、其他政策支持

入选者还可享受相应的区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体检与疗休养等综合服务,以及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进出境物品通关、人才落户等便利化措施。

三、申报方式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人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可访问:

“浦东新区人才政策服务平台”(网址:https://rczc.pudong.gov.cn),在线填写申报书,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附件包括:

1、身份证件;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佐证水平能力的材料;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属创业人才的,需提供股东证明、公司章程、获得风投证明、项目投资证明等材料;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5、科研成果和主持项目证明材料;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其中对属新引进(回国(来华)时间不超过1年,时间认定截至2023年1月1日)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的科学、技术、工程、数学专业博士且在海外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在线申报提交后经相关部门核准,可直接认定为“明珠菁英人才”建议人选,无需参与评审。高校排名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发布的榜单。

本年度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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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高峰人才项目申报指南附申报方式

2023-08-18,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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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高峰人才项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发布《2023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高峰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报“明珠高峰人才”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个人及项目申报标准:

(一)个人申报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际性重大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

2、中国及其他重要创新国家科学技术奖项或学术荣誉获得者;

3、国家级、上海市级人才计划重点项目入选者或相当层面的高层次人才;

4、在世界知名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科学家,或世界一流科技型企业的科学家、技术官等;

5、担任国家或上海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平台机构、重大科研任务、大科学计划(工程)的领军科学家;

6、近5年内国家顶级期刊、顶级会议、顶级论坛等评出的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包括但不限于:《麻省理工科技评论》年度35岁以下的全球最佳35名创新人才、世界经济论坛青年科学家、《科学》杂志年度青年科学家等;7、其他对引领区高端产业发展或科技创新策源具有战略性、决定性和带动性作用的人才。

(二)项目申报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产业项目的,2年内新增投资额原则上应不低于1亿元,项目技术能级属于国际领先或先进,项目投资强度及产出效益一般应高于同产业领域30%以上。对于技术创新度高、具有重大产业化潜力和前景的可适当放宽以上要求。

2、属创新项目的,原则上须为2年内新立项项目,项目的实施将对于浦东新区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产业链水平具有重大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作用。上述起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支持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原则上须已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并承诺入选后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明珠高峰人才”项目全年均可申报,根据项目需要随时启动遴选。

二、支持措施

(一)个人及团队资金资助

1、一次性资助给予入选者每人200万元一次性资助。

2、贡献奖励三年内给予入选者每年最高500万元奖励。

3、团队支持入选者推荐的团队核心成员(须为同一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且原则上不超过5人),可直接推荐认定为“明珠领军人才”(创新类)建议人选。

(二)事业发展支持

入选者领衔的重大产业项目或重大创新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根据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的50%给予最高1亿元补贴。对入选者创办的企业(机构),建立机构补贴、科技企业与研发项目支持、知识产权资助、投融资支持、引进人才落户支持等政策服务绿色通道,经相关单位通过专项政策评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三)生活保障

1、人才安居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入选者免费提供最高300平方米的区级人才公寓或每月最高3万元的人才安居补贴。

2、其他政策支持

入选者还可享受相应的区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体检与疗休养等综合服务,以及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进出境物品通关、人才落户等便利化措施。

三、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专家可直接向区委人才办提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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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指南一览

2023-08-18,全文共 1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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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领军人项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发布《2023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报“明珠领军人才”项目,需符合以下标准:

(一)

创业类

1、申报人一般应取得海内外知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

2、申报人有创业经验或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重要职位任职经历。

3、须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其中,企业成立1年及以上5年以下的,申报人须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原则上需已获得风险投资累计超过2000万元;成立5年及以上的,申报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新增投资额一般不低于5000万元。

企业成立时间以注册登记时间为准,时间认定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新增投资起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以上要求。

(二)

创新类

1、一般应取得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

2、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副教授(或相当层面)及以上岗位,或核心技术岗位的任职经历。

3、近5年在国内外知名刊物发表过重要论文或为重要科技成果发明专利发明人。时间认定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

4、在浦东新区用人单位担任高级管理(技术)职务。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以上要求。

支持对象须已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并承诺入选后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

“明珠领军人才”项目全年均可申报,定期遴选产生。同类申报项目原则上三年内最多可申报2次。

二、支持措施

(一)

个人及团队资金资助

1、一次性资助给予入选者每人100万元一次性资助。2、贡献奖励三年内给予入选者每年最高300万元奖励。3、团队支持入选者推荐的团队核心成员(须为同一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且原则上不超过3人),可直接推荐认定为“明珠菁英人才”(创新类)建议人选。

(二)

事业发展支持

对创业类入选者优先提供产业化用地和办公租赁空间,并在三年内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房租补贴。

对入选者创办的企业(机构),建立机构补贴、科技企业与研发项目支持、知识产权资助、投融资支持、引进人才落户支持等政策服务绿色通道,经相关单位通过专项政策评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三)

生活保障

1、人才安居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入选者提供每月6000元、最长5年的人才安居补贴。优先提供区级人才公寓。

2、其他政策支持

入选者还可享受相应的区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体检与疗休养等综合服务,以及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进出境物品通关、人才落户等便利化措施。

三、申报方式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人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可访问:

“浦东新区人才政策服务平台”(网址:https://rczc.pudong.gov.cn),在线填写申报书,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附件包括:

1、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佐证水平能力的材料;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属创业人才的,需提供股东证明、公司章程、获得风投证明、项目投资证明等材料;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科研成果和主持项目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本年度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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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浦东新区明珠计划工程师项目申报指南(申请条件+补贴标准)

2023-08-18,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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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浦东新区明珠计划工程师项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发布《2023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工程师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报“明珠工程师”项目,需符合以下标准

1、申报人原则上应在浦东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产实践一线工作5年及以上,在申报单位工作满3年,且应达到一定市场化评价标准。属于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

2、所从事的创新工程项目应处于行业细分领域领先地位,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主持产品研制、工艺创新、新技术应用、设备改造等项目,能够解决复杂专业问题;

(2)近5年参与的工程项目获得业内知名专业奖项;

(3)近5年在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期刊发表论文,排名前三或为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

(4)近5年获得已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发明人前三。

二、支持措施

(一)个人资金资助

给予入选者每人20万元一次性资助。

(二)职业水平提升支持

入选者结合专业岗位需要提升学历或职称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万元补贴

(三)人才安居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入选者提供每月3000元、最长3年的人才安居补贴。优先提供区级人才公寓。

(四)其他政策支持

入选者还可享受相应的区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体检与疗休养等综合服务,以及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进出境物品通关、人才落户等便利化措施。

三、申报方式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人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可访问:

“浦东新区人才政策服务平台”(网址:https://rczc.pudong.gov.cn),在线填写申报书,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附件包括:

1、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佐证水平能力的材料;;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主持项目报告、立项及验收材料,获奖项目报告、获奖文件或证书,期刊论文内容页、封面页及目录页,专利说明书、专利证书等项目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本年度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9月15日

咨询电话:021-68821017、021-688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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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明珠计划实施意见全文

2023-08-18,全文共 3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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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和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的重大任务,依托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强化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功能,面向全球着力引进一批站在国际科技前沿、引领科技自主创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发现并培育一批具有引领作用或高成长潜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到2025年,遴选并支持10名以上"明珠高峰人才"、300名以上“明珠领军人才"、600名以上“明珠菁英人才"、1000名以上”明珠工程师",推动战略人才力量整体实力向国际前列迈进,加快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形成一批世界性成果,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人才引领作用。

二、支持对象

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紧扣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等新赛道培育,特别是各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推动战略前沿技术突破和科技支撑能力提升,支持四类战略科技人才发展。

(一)明珠高峰人才。

浦东新区领衔重大创新项目,且发展方向处于浦东新区具有相对优势的世界前沿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一般处于本领域全国前5名或国际前20名;或年富力强、活跃在创新创业一线,具有成长为世界级战略科学家的潜力。

(二)明珠领军人才。

拥有国际领先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的技术成果,或有重要创新创业经验,对推进关键技术研发、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具有关键作用的领军型人才。分为创业类和创新类两大类。申报条件如下:

申报创业类一般应取得海内外知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有创业经验或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重要职位任职经历;所创办科技企业成立1年以上,拥有国际领先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的技术成果,获得风险投资累计超过2000万元。

申报创新类一般应取得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副教授(或相当层面)及以上岗位,或核心技术岗位的任职经历;在国内外知名刊物发表过重要论文或为重要科技成果发明专利发明人。

(三)明珠菁英人才。

拥有海内外知名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重要工作经历,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科研领域工作,在科技领域创办企业,获得一定风险投资的优秀青年创业者或具有高成长潜力的青年科学家。分为创业类和创新类两大类。申报条件如下:

申报创业类一般应取得知名高校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正式职位并工作36个月以上;在科技领域创办企业,获得风险投资累计超过1000万元。

申报创新类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科研领域工作36个月以上;发表过重要论文或为科技成果发明专利发明人。

(四)明珠工程师。

在浦东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产实践一线工作5年以上,所从事的创新工程项目处于行业细分领域领先地位,包括精于实操的工程技术人才,有良好科学素养、能够解决复杂问题的工程科学人才,能够引领产业变革的工程引领人才等。

三、支持措施

按入选类别给予以下相应支持措施:

(一)个人及团队资金资助。

1.一次性资助。给予"明珠高峰人才"入选者每人200万元一次性资助,“明珠领军人才"入选者每人100万元一次性资助,"明珠菁英人才”入选者每人50万元一次性资助,“明珠工程师”入选者每人20万元一次性资助。

2.贡献奖励。按入选者在浦东新区的综合贡献,给予"明珠高峰人才"入选者每年最高500万元奖励,给予"明珠领军人才"入选者每年最高300万元奖励,给予"明珠菁英人才"入选者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

(二)重大项目扶持。

3.项目补贴。”明珠高峰人才”入选者领衔的重大创新项目或重大产业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认定,经区人才部门和科技、产业部门等联审并报批后,根据项目实际支出的50%给予最高1亿元补贴。支持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研发创新等方面。

4.机构补贴。

对入选者创办的企业(机构),按不同类型给予补贴。属新引进的产业生态塑造能力强、产业链带动能力强的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重点产业配套企业等,根据企业能级、综合贡献,按不超过实际投资的50%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属重点推进的新型研发机构,在建设阶段可按不超过建设经费总投资额50%予以一次性资助,建成后可按绩效分阶段再予以每年不超过500万元、最长3年的资助,单个机构累计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000万元。属浦东新区授牌的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分类分段资助。

(三)创业发展扶持。

5.项目空间支持。对“明珠领军人才”创业类入选者优先提供产业化用地和办公租赁空间,并在3年内按实际发生成本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房租补贴。对

“明珠菁英人才”创业类入选者在3年内按实际发生成本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房租补贴。

6.科技企业及研发项目支持。对入选者创业企业,属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上海市级、浦东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助。属首次认定、新引进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市“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5万元一次性资助。属首次认定、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5万元一次性资助。对入选者创办的小微科创企业,按研发投入、营业收入及其增长率或实到融资规模等指标评估,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引进关键技术和设备等途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资助。对入选者创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相关功能性平台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合作开展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项目,择优给予不超过项目总经费30%、最高200万元专项资助。

7.知识产权资助。支持入选者创业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管理能力提升、运营转化和保护等,按有关政策享受专项资助,对知识产权专利运营转化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资助,对海外维权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资助。

8.投融资支持。优先推荐入选者创业企业申请引领区产业发展基金及其他区属创投基金。属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获得政策性融资担保的,给予100%担保费用补贴,对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贴息资助。对上市挂牌的中小企业给予最高350万元补贴。

9.引进人才落户支持。将入选者创业企业推荐作为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扶持单位和浦东新区人才引进推荐重点机构。

(四)综合配套。

10.人才安居支持。为“明珠高峰人才"入选者提供最高300平方米的区级人才公寓或每月最高3万元人才租房补贴。对“明珠领军人才”入选者提供每月6000元、最长5年的人才租房补贴,对"明珠菁英人才""明珠工程师"入选者提供每月3000元、最长3年的人才租房补贴,对以上三类入选者优先提供区级人才公寓。

11.人才教育医疗服务。入选者可按相关政策享受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体检与疗休养等综合服务。

12.人才通行和工作便利。可申请享受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进出境物品通关、直接落户等便利化措施。

四、遴选机制

“明珠计划"项目申报人可登陆"浦东国际人才港”网站(www.pd-italent.com),通过在线申报平台提交申报材料。"明珠计划"各项目建议人选采用以下遴选方式:

(一)推荐认定。

"明珠高峰人才"采取推荐认定制,由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专家推荐,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通过同行评价和相关评测后形成建议人选。

(二)单位认定。

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可按一定额度自主认定一批"明珠领军人才""明珠菁英人才"“明珠工程师"建议人选。(三)直接认定。

1.“明珠高峰人才"团队核心成员直接认定为“明珠领军人才”建议人选。“明珠领军人才"团队核心成员直接认定为"明珠菁英人才”建议人选。

2.新入选国家级、上海市级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按类别直接认定为"明珠领军人才""明珠菁英人才"建议人选。

3.新引进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的科学、技术、工程、数学专业博士且在海外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可直接认定为"明珠菁英人才"建议人选。

(四)申报评审。

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初评分别在"明珠领军人才"评审平台、"明珠菁英人才"评审平台、"明珠工程师"评审平台进行。各评审平台产生的推荐人选,统一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评形成建议人选。

经以上方式确定的"明珠计划"建议人选,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合审查后,提交区委审定。

五、服务保障

在浦东国际人才港设立"明珠计划"人才服务专窗,组建专门服务团队,落实好各项政策待遇。

实施意见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符合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政策措施与上海市及浦东新区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复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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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乐耆社工服务社招聘项目助理

2023-10-26,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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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乐耆社工服务社招聘项目助理

上海浦东新区乐耆社工服务社2023招聘

机构介绍

上海浦东新区乐耆社工服务社(以下简称“乐耆”)于2008年5月注册成立,是一家专门致力于推动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民非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浦东新区民政局,接受浦东新区社会工作协会业务指导。

乐耆是上海早期开展老年专业社工服务的机构,经过多年来的服务探索,社工深入养老机构和社区,依托社区公共空间平台,运用社工专业理论和方法,聚焦社区多元人群的需求和社区动态需求,采用“社工+义工”的服务模式,挖掘服务对象的强项和优势,探索社区动态需求,助力不同阶段的老年群体及其家庭,应对困境及积极的“社会参与”,提升生命的质量。

服务宗旨:立足需求、专业服务、以人为本、与爱同行

口号:让老人开开心心过好每一天!

招聘岗位

一.项目助理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及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等)优先

2、具有社区服务相关工作经验及社工师证书者优先

3、认同社会工作理念,愿意投身社工行业发展

4、能够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策划服务方案

5、具有一定的文案写作能力

6、定期进行社区走访,独立组织及开展社区各项活动

7、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8、能熟练使用多种办公软件,以及电子设备等

9、协助机构开展项目服务,按时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事务

工作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

薪酬福利

薪酬面议

节日福利、带薪年假、五险一金、内外部培训机会、体检等

简历投递

pdswalq@163.com

邮件标题:姓名+岗位+区域

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

联系电话

顾老师 021-5010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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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高端人才直接经济贡献奖励申报指南(时间+条件+入口)

2023-07-25,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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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高端人才直接经济贡献奖励实施细则》(沪自贸临管委【2020】184号),现就开展临港新片区2022年度高端人才直接经济贡献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24日

二、申报主体条件

高端人才所在企业为申报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签署相关合作协议、且其中包含给与高端人才直接经济贡献奖励条款;

(二)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实际经营地均在临港新片区;

(三)所属行业符合新片区的产业导向;

(四)未享受临港新片区其他个人所得税财政扶持政策。

三、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在申请单位缴纳社保达一年及一年以上,年度个人税前工资薪金和劳务所得大于30万元;

(二)奖励总人数不超过企业总人数的20%;

(三)协议另有规定的遵照协议执行。

四、申请途径

申报材料分为企业材料和个人材料,申报单位及个人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上传至申报网站,网址:http://www.shlghr.com/

符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境内高端人才财政奖励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的协议企业,可通过“一网通办”登录临港新片区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申报,按照《实施意见》执行。(点击了解详情)。

注意:两政策同一企业择一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电话

临港新片区投促中心:58285050-8089、8107、8078

(二)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13866154693、1761022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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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报通知(最新)

2022-12-27,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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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加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资金监督管理,根据《关于做好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4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4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2〕210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就调整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培训平台使用

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2〕210号)(附件1)文件要求,用人单位既可依托自主开发的线上培训平台,也可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开展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用人单位申请备案时需提供申报备案表、告知承诺书、培训方案等申请材料。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开展培训的,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须在市就业促进中心公布的“白名单”内,还应提供用人单位与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的协议文本。协议应明确培训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时间、平台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用人单位委托“白名单”以外平台开展线上培训的,不再予以培训补贴。

二、申报方式调整

1、本年度在新区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操作的可继续按照《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浦人社〔2021〕13号)相关要求,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申报系统(http://211.136.105.125:81)”完成项目申报。

自2023年1月1日起,税收征管关系在浦东新区的用人单位拟开展线上职业培训的,备案阶段应通过市人社自助经办系统(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惠企点单办”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备案通过的,按照本市关于疫情线上培训的要求在培训前导入名单并完成培训。补贴申报阶段可通过法人一证通或电子证照登录“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申报系统(http://211.136.105.125:81)”,按要求提供补贴申报相关材料,进行补贴申请。具体可参照《2022年浦东新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报指南》进行申报(详见附件2)。

三、其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如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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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浦东新区中小学寒假转学政策(时间+条件+材料+流程)

2023-12-26,全文共 2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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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0日,浦东教育局发布《浦东新区中小学转学管理服务告示(2024年寒假)》,转学申请日期:2024年1月11日、1月12日,转学条件材料、办理流程详见下文。

浦东新区中小学转学寒假服务告示

(2024年寒假)

一. 转学对象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的学生(至浦东新区);

2.从外省或境外回浦东新区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

(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居住地跨区变更的本市在籍学生;

2. 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受理转学。五年级第二学期、初三年级第一、二学期,高三年级第二学期不受理转学。

二. 转学条件

(一) 义务教育阶段转入条件

1.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申请对口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 本市户籍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申请转学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承租人(买受人)须为学生父母(提供相关证明)。

4.动迁户子女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申请转学。

5. 学生为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 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

6.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同住子女,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如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7.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8.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的: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9.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外籍学生,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

(二) 高中转入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可自行联系本区同等同类高中学校,学校在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并同意接收后,由接收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1. 学生为本市户籍;

2.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3. 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4. 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

注意:申请转往外区、外省市的,家长需提前了解外区、外省市转学条件。

三. 办理方式

浦东新区各中小学在规定时间统一办理转学登记手续。

四. 办理流程

(一) 转出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就读学校审核转学条件后,向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告知其本人学籍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二)转入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1.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拟转入的中小学提出转学申请,按约定的时间前往学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浦东教育网站“招生考试”栏(网址:http://www.pudong.gov.cn/jyj/)公示的信息,查询户籍或产证地址的对口学校。

2. 转学申请日期:2024年1月11日、1月12日

3. 转学申请须携带的材料

(1)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明;

① 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②非本市户籍学生: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③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④ 外籍学生:提供其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2)关系证明(出生证等);

3)房产证、动迁协议书、廉租房证明;

4)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2)转学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3)学生成长记录册;

(4)外省市高中学生回沪转学,还需提供:

① 参加外省市中考成绩证明和高中录取通知书(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② 初中毕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须提供积分达标父或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并下载打印;

④ 原就读学校类型证明(由原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开具)(原件)。

(三) 转学登记(各中小学)

1. 各中小学接收学生转学申请,并按转学条件,严格审核申请转入学生资格。

2.各中小学受理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申请登记,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交家长或监护人,并约定反馈结果时间。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学生转学申请情况登记表》。

3. 各中小学于转学申请规定的日期,登录“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网上申报转学异动信息,下载打印转学异动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4.各初中、小学因年级班级确实无空余学额的,在完成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登记后,填写《需区内统筹安排转入学生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5.初三年级涉及本市户籍学生转往外省市就读的,须将学生转学材料经校长审核(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报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四)学籍申报(各中小学)

1.各中小学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学籍管理员、校长签字确认)按指定时间(另行通知)前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南码头路118号)办理转学审核及学籍申报手续。

2. 学籍申报办理日期

202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五)转学结果反馈(家长或监护人)

1. 家长或监护人按事先约定的反馈时间前往拟转入的中小学(办理转入申请登记的中小学)了解转学核办结果,领回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 家长或监护人前往原就读学校办理正式转出手续,原就读学校属跨区或跨省的,家长需告知原就读学校,及时在学籍系统平台完成同意转出的审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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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聘成熟公交驾驶员15人

2023-12-12,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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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高公交招聘开始了

杨高公交基本情况

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是浦东公交公司下属的大型城市公共交通国有企业,营运区域主要以浦东为主,陆家嘴为中心,辐射金桥、高行、塘桥、上南、三林、张江、北蔡、康桥、周浦等区域。

根据营运生产和发展的需要,拟招聘成熟公交驾驶员15人。

1、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优良、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心、肺、血压正常,无癫痫、心血管疾病、脑部疾病、心理疾病、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病症或生理缺陷;

3、无重特大责任行车事故记录或被道路运输单位淘汰记录;

4、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5、无酗酒、赌博等影响安全行车的不良嗜好;

6、无吸毒、治安拘留等违法犯罪记录。

2、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成熟公交驾驶员(已持有A1或A3驾驶证)

招聘人数

15人

任职条件

1、具备上海市户籍(浦东户籍优先),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含)以上文化程度;

2、男性42周岁(含)以下、女性35周岁(含)以下;

3、取得准驾A1或A3的驾驶证一年以上(已过实习期),并能熟练驾驶大型客车或城市公交车。

3、薪酬待遇

1、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金、公积金;

2、本公司实行按工种同工同酬,正式上岗且符合考核要求,在岗路线驾驶员人均年收入不低于15万元(税前),并按规定享受各种福利:企业年金、疗休养、健康体检、误餐津贴和各类节日慰问。

3、根据公安部的规定,取得A1或A3驾驶证后有一年实习期(即不能单独和带客驾驶大客车),将适时安排各类培训及线路带教驾驶等工作。

4、统一报名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无须提前报名,满足招聘条件且有意愿的求职者,请直接携带所需材料于面试日前往面试地点参加报名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下午13:30~15:30

面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91号杨高公交业务楼一楼食堂内

联系电话:50186267

(请认准此号码为杨高公交人员招聘唯一号码),招聘期间不产生任何费用。

监督电话:50171448

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3、 交警队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

4、 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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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张江镇部分土地将被征收四至范围公布

2023-12-02,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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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张江镇部分土地将被征收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城镇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北至军民路,南至沔北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张江镇沔北村沔北组3179.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48.00平方米、建设用地231.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浦东新区张江镇沔北村民星组666.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66.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浦东新区张江镇沔北村朱家组8249.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109.30平方米、建设用地854.70平方米、未利用地285.5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209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723.60平方米、建设用地1086.40平方米、未利用地285.5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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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东新区体育设施建设汇总表

2023-11-29,全文共 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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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完成2023年度为民办实事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任务,建设社区市民健身中心5个、长者运动健康之家3个、市民运动球场5个、市民健身步道8条、市民健身驿站8个、市民益智健身点58个。一起来看看!

2023年浦东新区体育设施建设汇总

建设社区市民健身中心5个

建设长者运动健康之家3个

建设市民健身驿站8个

建设市民运动球场5个

建设市民健身步道8个

建设市民益智健身点58个

各类场地设施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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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供水企业各营业网点

2023-11-28,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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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海供水、电力、燃气共计220个营业网点均已完成水电气缴费“一网通办”设备配备,上海市民只需就近前往供水、电力、燃气任何一家营业网点,就能完成水、电、燃气“一网通办”一站式缴费等业务办理。浦东新区供水企业营业网点如下:

上海浦东新区供水企业各营业网点

网点名称营业时间网点地址联系电话
华夏东路营业厅工作日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华夏东路1691弄65号962740
大道营业厅9:00-17:00含法定节假日浦东大道840号962323
外高桥营业厅工作日9:0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和龙路649号962323
曹路营业厅工作日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川路1638弄1-6号962323
周东路营业站8:30-16:30春节除外周浦镇周东路195-8号4008804545
新场营业站8:30-16:30春节除外新场镇石笋街158号4008804545
惠南营业站8:30-16:30春节除外惠南镇通济路229弄81号4008804545
祝桥营业站8:30-16:30春节除外祝桥镇百熙路588弄2号113-118室4008804545
书院镇老芦公路营业厅工作日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书院镇老芦公路1275号58061098
临港新城镇竹柏路营业厅工作日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临港主城区竹柏路215弄16号20951268
泥城镇彩云路营业厅工作日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泥城镇彩云路91号5807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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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托班招生简章

2023-11-27,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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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浦东新区繁锦幼儿园托班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今年的报名条件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报名?信息验证材料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2023年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托班招生简章

园所简介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是上海市一级幼儿园,上海市家教指导实验基地,先后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花园单位等集体殊荣。

园所特色为“以礼待人、以礼育人”,以礼仪教育促进幼儿终身发展。致力于培养具有“活泼开朗身体好,好奇探究兴趣广,勇敢自信善交往,文明礼仪习惯好”的儿童。

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

2、招生范围:周浦镇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本园(吉祥部)计划招收托班1个班。

(托班幼儿入园采取预登记方式,视小班招生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设。当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将按照招生条件及幼儿月龄大小排序规则录取。)

三、招生对象

1.2023年托班招生入园对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2周岁的适龄幼儿。

2.托班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区域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本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本市户籍,有本区域房产证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本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四、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 6月26日-6月29日,托班幼儿家长通过周东幼儿园公众号填写问卷星方式进行托班幼儿网上信息预登记。

2. 7月28日,托班幼儿家长通过幼儿园咨询电话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3.本园招生咨询电话:68138603,联系人: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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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2023-11-24,全文共 2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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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小班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今年的报名条件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报名?信息验证材料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2023年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园所简介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是上海市一级幼儿园,上海市家教指导实验基地,先后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花园单位等集体殊荣。

园所特色为“以礼待人、以礼育人”,以礼仪教育促进幼儿终身发展。致力于培养具有“活泼开朗身体好,好奇探究兴趣广,勇敢自信善交往,文明礼仪习惯好”的儿童。

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

2、招生范围:

周东部:关岳路:129号、131号、133号、159弄、181弄(1号-6号)、186弄、200号-242号、229弄、338弄;周东路:201-217号、243弄、245号、247号、368弄、418弄、430弄、458弄、508弄 、558弄、599弄(周东路199弄)、609弄;年家浜路:28弄、129弄;周东2队(周东村172号-182号);周东4队(关岳路181弄7号-134号);周东5队(周东路253号-597号);金家宅1号-90号;周园路666弄;川周公路4011弄 。

2022年起,本园(周东部)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同一居住户孩子除外)”的政策。本园(周东部)对口招生地段内某门牌号2022年如安排了本校对口入园,则2023年连续4年该门牌号不再安排本校对口入园(同一居住户多孩除外),以此类推。

吉祥部:瑞和路:555弄、891弄;瑞安路700弄。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本园(周东部)计划招收小班5个班,本园(吉祥部)计划招收小班5个班。

三、招生对象

1.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四、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3年5月31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五、其他事项

1.2023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68138603、18221068260,联系人: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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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善行公益服务中心是什么单位

2023-11-24,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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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上海浦东新区善行公益服务中心是社会组织。

上海浦东新区善行公益服务中心于2019年在浦东新区注册登记成立,是一家以公益为主的社会服务机构。

自成立以来,该机构持续在上海的基层社区耕耘,并逐步在慈善超市创新发展、社区公共空间运营、参与式社区规划、社工站和未保站建设等方面发挥自身特长,服务基层社区发展。其使命宗旨是“让每个人都能在社区拥有美好生活”。

>>>>推荐阅读:上海浦东新区善行公益服务中心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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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善行公益服务中心招聘职位

2023-11-24,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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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善行公益服务中心招聘职位

岗位1:未保站专职社工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儿童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不仅限于方案策划、文案撰写、档案整理、总结汇报;

2、负责策划儿童服务中心运营方式,包括物资陈列以、接待等工作;

3、负责提供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等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方面等专业服务。

二>任职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有接待服务经验优先;

3、为人谦和,脾气秉性耐心温婉,能够做到不与他人起冲突,维护儿童服务中心的形象;

4、较强的执行力和沟通能力,工作踏实、有责任心;

5、工作中有创新意识;

6、必须持有初级社工证。

三>工作时间

每周二—周六8:30-17:00(周一、周日休)

四>工作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孙建路838弄24号

岗位2:户外劳动者之家运营专员

一>岗位职责

1、场馆卫生、绿植、仓库、储物柜等环境维护;

2、负责活动引导、执行与志愿者管理工作;

3、维护与服务对象的关系;

4、有一定文字基础工作,包括方案策划、文案撰写、档案整理、总结汇报

二>任职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较强的执行力,工作踏实有责任心;

3、需要一定对外沟通能力,个人感染力强;

4、服从公司调配与管理。

三>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的8:30-17:00

四>工作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商城路877号户外劳动者之家

>>>>推荐阅读:上海浦东新区善行公益服务中心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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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善行公益服务中心招聘

2023-11-24,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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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上海浦东新区善行公益服务中心于2019年在浦东新区注册登记成立,是一家以公益为主的社会服务机构。自成立以来,该机构持续在上海的基层社区耕耘,并逐步在慈善超市创新发展、社区公共空间运营、参与式社区规划、社工站和未保站建设等方面发挥自身特长,服务基层社区发展。其使命宗旨是“让每个人都能在社区拥有美好生活”。

现因中心服务范围扩展,正在寻找一位热情、有才华、积极向上的人才。

招聘职位

岗位1:未保站专职社工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儿童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不仅限于方案策划、文案撰写、档案整理、总结汇报;

2、负责策划儿童服务中心运营方式,包括物资陈列以、接待等工作;

3、负责提供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等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方面等专业服务。

二>任职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有接待服务经验优先;

3、为人谦和,脾气秉性耐心温婉,能够做到不与他人起冲突,维护儿童服务中心的形象;

4、较强的执行力和沟通能力,工作踏实、有责任心;

5、工作中有创新意识;

6、必须持有初级社工证。

三>工作时间

每周二—周六8:30-17:00(周一、周日休)

四>工作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孙建路838弄24号

岗位2:户外劳动者之家运营专员

一>岗位职责

1、场馆卫生、绿植、仓库、储物柜等环境维护;

2、负责活动引导、执行与志愿者管理工作;

3、维护与服务对象的关系;

4、有一定文字基础工作,包括方案策划、文案撰写、档案整理、总结汇报

二>任职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较强的执行力,工作踏实有责任心;

3、需要一定对外沟通能力,个人感染力强;

4、服从公司调配与管理。

三>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的8:30-17:00

四>工作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商城路877号户外劳动者之家

五险一金

带薪年假

团队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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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您的简历先以邮件形式发送至annie@shinething.com,会有专人与你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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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民办小学名单一览表最新

2023-11-22,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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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共有20所民办小学,为便于上海家长了解浦东新区各小学情况,下面是各个小学的名称和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小学名单一览表最新

所属区招生学段学校性质学校名称学校地址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民办启能东方外国语学校上海市浦东新区顾唐路2000号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浦东民办未来科技学校上海市浦东新区沈横路1号(北门)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浦东新区民办常青藤小学上海市康桥秀沿路816号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浦东新区民办东鼎外国语学校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2151号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更新学校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公路2398号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浦东新区民办宏文学校上海市正环路389号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沪港学校上海市银莲路2号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惠立学校上海市外青松公路9288号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浦东新区民办万科学校上海市康桥路1700弄2~4号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浦东新区民办向未来外国语小学上海市浦东新区博兴路1185弄18栋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浦东新区民办协和双语学校上海市雪野路48号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正达外国语小学(北校区)浦东新区沈家弄路870弄1号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正达外国语小学(南校区)浦东新区沪南路2061号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正达外国语学校上海市沈家弄路828临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浦东新区民办筑桥实验小学上海市海科路669号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市民办金苹果学校上海市浦东新区巨峰路1555号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市民办平和学校上海市黄杨路261号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市民办尚德实验学校(航头校区)上海市航头路1600号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市民办尚德实验学校(秀沿校区)上海市秀沿路1688号
浦东新区小学民办上海市民办中芯学校上海市青桐路19弄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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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公办小学名单一览表最新

2023-11-22,全文共 7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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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共有212所公办小学,为便于上海家长了解浦东新区各小学情况,下面是各个小学的名称和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公办小学名单一览表最新

所属区招生学段学校性质学校名称学校地址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实验小学(昌里校区)浦东新区昌里路22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实验小学(三林校区)浦东新区三旋路21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二村小学(总校)上南路1251弄2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五村小学上海市浦东新区齐河路9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新世界实验小学(洪山校区)浦东新区洪山路753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新世界实验小学(昌里校区)浦东新区云台路23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进才实验小学西校(大华校区)浦东新区华绣路5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进才实验小学西校(浦三校区)浦东新区浦三路285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德州一村小学西营路5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德州二村小学长清路14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桥小学浦东新区金桥路2690弄2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小学杨南路38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台小学昌里东路80弄6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小学(东三校区)东三里桥路16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小学(三舒校区)三舒路26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白玉兰小学(临沂校区)浦东新区临沂路40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白玉兰小学(三杨校区)浦东新区杨思路20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沂二村小学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45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小学上海市浦东新区兰陵路2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小学(浦南校区)浦东南路216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塘桥第一小学浦建路207弄5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小学(蓝村校区)浦东新区兰村路30弄1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小学(懿德校区)浦东新区懿行路976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育童小学下南路40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东城校区)东绣路1436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锦绣校区)银融路87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潍坊校区)浦电路305弄23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明珠小学(A区)南泉北路101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明珠小学(B区)崂山路680弄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明珠小学(C区)盛苑路52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竹园小学(沪东校区)长岛路28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竹园小学(张杨校区)张杨路1050弄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竹园小学(龙阳校区)龙阳路1822弄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邑小学(大华校区)下南路87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邑小学(陆家嘴校区)崂山路1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崂山小学(周浦校区)康浦路11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崂山小学(陆家嘴校区)南泉北路30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梅园小学浦东大道65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第二中心小学(巨野校区)巨野路517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第二中心小学(张江校区)益江路107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第二中心小学(申江校区)茂春路266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华林小学芳芯路56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桐小学(樱花校区)海桐路5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桐小学(花木校区)海桐路5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桐小学(东城校区)海桐路5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第六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万德校区)栖山路1007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第六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芳菲校区)繁锦路116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第六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羽山校区)羽山路1476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洋泾实验小学定水路93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第六师范学校第二附属小学(西校区)浦东大道1797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罗山小学德平路100弄96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英小学浦东金杨路308弄5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金陆小学枣庄路57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香山小学浦东新区德平路1197弄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沪新小学浦东新区兰城路29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小学浦东新区莱阳路451弄5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荷小学浦东新区五莲路1003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凌河小学巨峰路90弄8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小学长岛路1563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茂小学(金东校区)平度路5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华高小学(巨峰校区)浦东新区巨峰路997弄73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华高小学(东靖校区)浦东新区巨峰路997弄73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波小学(沪东校区)浦东新区兴运路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波小学(胡家街校区)高桥镇懋仁街1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凌桥小学(江东路校区)浦东新区江东路1380弄7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高行小学(特教校区)浦东新区高行镇高行街39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高行小学高行镇高行街39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永宁小学浦东新区金桥镇永宁路114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东沟小学浦东新区东沟北路67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中心小学(金粤校区)金槐路89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中心小学(菏泽校区)菏泽路785弄10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高南小学高行镇莱阳路3382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实验小学季景路4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顾路小学(南校区)金晓路133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潼港小学(大同路校区)高桥镇大同路1010弄8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潼港小学(清溪路校区)浦东新区高桥镇清溪路42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杨园中心小学(总校)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杨园新村园一路19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学前小学高桥镇海春路86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高行校区)浦东新区兰嵩路33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花山校区)浦东新区高桥镇花山路78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中心小学(光明路校区)高东镇光明路55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中心小学北中路10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溪小学北蔡镇新陈路6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中心小学紫薇路686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孙桥小学(张江校区)张江路161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凌兆小学灵岩南路79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清源小学浦东凌兆路334弄3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林苑小学三林路1466弄24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大桥小学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路40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中心小学(云台路校区)浦东新区云台路228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观澜小学(新川校区)新川路17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观澜小学(川周校区)川周公路7577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观澜小学(特教校区)新川路17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园西小学(新德校区)川沙镇新德西路236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园西小学(南桥校区)川沙镇南桥路81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学院附属小学浦东新区川沙镇新德路604弄7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城小学川沙镇新德路43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港小学航城五路277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晨阳小学浦东新区江明路15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实验小学浦东新区川沙镇川沙路5413弄7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黄楼小学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黄楼迎春街9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六团小学浦东新区川沙镇六团普新路15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施湾小学航城三路572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江镇中心小学上海市浦东新区江镇新建路62弄1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蔡路逸夫小学合庆镇东川公路7947弄2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中心小学浦东新区合庆镇小白路137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龚路中心小学(东校区)浦东新区曹路镇龚华路6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龚路中心小学(西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龚华路6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王港小学华东路4153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小学(总校)浦东新区唐兴路43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庆华小学合庆镇庆荣路512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御桥小学(御山校区)御山路38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御桥小学(高青校区)浦东新区莲荣路106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外国语小学(福山校区)福山路48弄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绿晨小学上海市浦东新区永泰路170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家园实验小学东书房路47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实验小学(香楠校区)香楠路29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实验小学(藿香校区)藿香路8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居家桥校区)居家桥路8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金业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业路38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枣庄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枣庄路19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小学(北校区)惠南镇拱秀路3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逸夫小学(南校)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听潮南路933弄33弄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荡湾小学(分校)拱秀路57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城东小学(靖海校区)惠南镇靖海路185弄7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城东小学(听惠校区)浦东新区惠南镇听惠路13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小学老港镇建中路3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新港小学浦东新区老芦公路783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小学(特教校区)书院镇书塘路3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小学书院镇书塘路3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小学(育建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育建路2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小学(云汉校区)云汉路76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小学(永春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永春东路7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小学(钦飞校区)浦东新区大团镇钦飞路11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坦直小学浦东新区新场镇坦直文院街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小学(文康路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太平弄2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第二小学(公元新村校区)浦东新区周浦镇公元新村53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第二小学(瑞建路校区)浦东新区周浦镇瑞建路52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第三小学(东南新村校区)浦东新区周浦镇东南三村15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第三小学(鹤洁路校区)航头镇鹤洁路4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澧溪小学(南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澧溪小学(南校区)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澧溪小学(北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横桥路5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小学康桥镇梓康路12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六灶小学周祝公路221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小学南祝公路5212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盐仓小学星勤路38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外国语小学(为民校区)浦东新区惠南镇为民路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外国语小学(共川校区)浦东新区惠南镇和开路115弄3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外国语小学(拱亮校区)浦东新区惠南镇拱亮路21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进才实验小学(联洋校区)丁香路128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进才实验小学(由由校区)严民路166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外国语小学泥城镇秋雨路17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打一小学金睦路5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小学浦东新区锦绣路240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尚博实验小学(昌里校区)浦东新区南码头路1550弄1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尚博实验小学(湾流域校区)浦东新区尚博路37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城实验小学(航春路校区)鹤驰路27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城实验小学(鹤驰路校区)浦东新区鹤驰路27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唐城外国语小学(培德校区)唐龙路66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唐城外国语小学(唐龙校区)唐龙路66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明珠森兰小学浦东新区兰谷路225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明珠临港小学(茉莉校区)茉莉路76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明珠临港小学(夏栎校区)夏栎路39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临港小学(茉莉校区)茉莉路5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临港小学(古棕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马樱丹路56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科实验小学(滨江校区)昌邑路145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科实验小学(张江校区)环科路100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实验小学(康煦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6625弄11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实验小学(康泽校区)康桥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傅雷小学周园路45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花园外国语小学桃林路105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证大外国语小学五莲路181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三灶实验小学宣桥镇寅旺路8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实验小学(特教校区)众安路106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实验小学(古镇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牌楼东路77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实验小学(新城校区)众安路106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石笋实验小学(新环校区)新场镇新环北路1316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石笋实验小学(新奉校区)新场镇新奉公路28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实验小学(联明路校区)联明路68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龚丰小学上海市浦东新区龚丰小学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师范大学附属浦东临港小学浦东临港小学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浦东临港小学云皓路40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实验学校(小学)浦东新区南码头路1316弄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附属学校(东陆校区)(小学)浦东新区博兴路1432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附属学校(高行校区)(小学)浦东新区莱阳路1423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绿川学校(小学)浦东新区绿林路40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洋泾菊园实验学校(小学)浦城路333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川沙中学南校(北校区)(小学)浦东川环南路129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校(碧云校区)(小学)浦东新区黑松路25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南汇实验学校(小学)浦东新区惠南镇西门路24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三灶学校(小学)宣桥镇南六公路69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黄路学校(小学)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6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秋萍学校(小学)南汇新城镇芦云路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三墩学校(小学)大团镇三宣公路395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万祥学校(小学)万祥镇万耘路9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宣桥学校(特教校区)(小学)宣桥镇宣镇东路2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宣桥学校(小学)宣桥镇镇东路2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航头学校(鹤永路校区)(小学)浦东新区航头镇鹤永路432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航头学校(兴城路校区)(小学)浦东新区航头镇兴城路2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周浦育才学校(小学)上海市浦东新区瓦屑社区振兴路2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光明学校(分校)(小学)浦东新区祝桥镇千汇路751弄1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东海学校(小学)浦东新区祝桥镇东港公路297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今日学校(小学)书院镇东海农场三三公路495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康城学校(拯安校区)(小学)康桥镇拯安路3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下沙学校(小学部)(小学)沪南公路524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周浦实验学校(瑞阳校区)(小学)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周园路200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周浦实验学校(瑞安校区)(小学)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周园路200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前滩学校(小学)晴雪路28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辅读学校(上南校区)(小学)成山路349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辅读学校(陆家嘴校区)(小学)浦东新区崂山路551弄4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特殊教育学校(小学)羽山路1890号
浦东新区小学公办上海市浦东新区致立学校(小学)惠南镇东门路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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