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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指南一览

2023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指南公布,符合条件这9月15日前可申请。

2023-08-18,全文共 1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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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领军人项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发布《2023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报“明珠领军人才”项目,需符合以下标准:

(一)

创业类

1、申报人一般应取得海内外知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

2、申报人有创业经验或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重要职位任职经历。

3、须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其中,企业成立1年及以上5年以下的,申报人须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原则上需已获得风险投资累计超过2000万元;成立5年及以上的,申报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新增投资额一般不低于5000万元。

企业成立时间以注册登记时间为准,时间认定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新增投资起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以上要求。

(二)

创新类

1、一般应取得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

2、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副教授(或相当层面)及以上岗位,或核心技术岗位的任职经历。

3、近5年在国内外知名刊物发表过重要论文或为重要科技成果发明专利发明人。时间认定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

4、在浦东新区用人单位担任高级管理(技术)职务。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以上要求。

支持对象须已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并承诺入选后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

“明珠领军人才”项目全年均可申报,定期遴选产生。同类申报项目原则上三年内最多可申报2次。

二、支持措施

(一)

个人及团队资金资助

1、一次性资助给予入选者每人100万元一次性资助。2、贡献奖励三年内给予入选者每年最高300万元奖励。3、团队支持入选者推荐的团队核心成员(须为同一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且原则上不超过3人),可直接推荐认定为“明珠菁英人才”(创新类)建议人选。

(二)

事业发展支持

对创业类入选者优先提供产业化用地和办公租赁空间,并在三年内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房租补贴。

对入选者创办的企业(机构),建立机构补贴、科技企业与研发项目支持、知识产权资助、投融资支持、引进人才落户支持等政策服务绿色通道,经相关单位通过专项政策评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三)

生活保障

1、人才安居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入选者提供每月6000元、最长5年的人才安居补贴。优先提供区级人才公寓。

2、其他政策支持

入选者还可享受相应的区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体检与疗休养等综合服务,以及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进出境物品通关、人才落户等便利化措施。

三、申报方式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人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可访问:

“浦东新区人才政策服务平台”(网址:https://rczc.pudong.gov.cn),在线填写申报书,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附件包括:

1、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佐证水平能力的材料;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属创业人才的,需提供股东证明、公司章程、获得风投证明、项目投资证明等材料;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科研成果和主持项目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本年度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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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高峰人才项目申报指南附申报方式

2023-08-18,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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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高峰人才项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发布《2023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高峰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报“明珠高峰人才”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个人及项目申报标准:

(一)个人申报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际性重大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

2、中国及其他重要创新国家科学技术奖项或学术荣誉获得者;

3、国家级、上海市级人才计划重点项目入选者或相当层面的高层次人才;

4、在世界知名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科学家,或世界一流科技型企业的科学家、技术官等;

5、担任国家或上海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平台机构、重大科研任务、大科学计划(工程)的领军科学家;

6、近5年内国家顶级期刊、顶级会议、顶级论坛等评出的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包括但不限于:《麻省理工科技评论》年度35岁以下的全球最佳35名创新人才、世界经济论坛青年科学家、《科学》杂志年度青年科学家等;7、其他对引领区高端产业发展或科技创新策源具有战略性、决定性和带动性作用的人才。

(二)项目申报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产业项目的,2年内新增投资额原则上应不低于1亿元,项目技术能级属于国际领先或先进,项目投资强度及产出效益一般应高于同产业领域30%以上。对于技术创新度高、具有重大产业化潜力和前景的可适当放宽以上要求。

2、属创新项目的,原则上须为2年内新立项项目,项目的实施将对于浦东新区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产业链水平具有重大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作用。上述起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支持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原则上须已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并承诺入选后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明珠高峰人才”项目全年均可申报,根据项目需要随时启动遴选。

二、支持措施

(一)个人及团队资金资助

1、一次性资助给予入选者每人200万元一次性资助。

2、贡献奖励三年内给予入选者每年最高500万元奖励。

3、团队支持入选者推荐的团队核心成员(须为同一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且原则上不超过5人),可直接推荐认定为“明珠领军人才”(创新类)建议人选。

(二)事业发展支持

入选者领衔的重大产业项目或重大创新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根据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的50%给予最高1亿元补贴。对入选者创办的企业(机构),建立机构补贴、科技企业与研发项目支持、知识产权资助、投融资支持、引进人才落户支持等政策服务绿色通道,经相关单位通过专项政策评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三)生活保障

1、人才安居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入选者免费提供最高300平方米的区级人才公寓或每月最高3万元的人才安居补贴。

2、其他政策支持

入选者还可享受相应的区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体检与疗休养等综合服务,以及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进出境物品通关、人才落户等便利化措施。

三、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专家可直接向区委人才办提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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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浦东新区明珠计划菁英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2023-08-18,全文共 1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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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浦东新区明珠计划”菁英人才项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发布《2023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菁英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报“明珠菁英人才”项目,需符合以下标准:

(一)

创业类

1、一般应取得知名高校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2、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正式职位并工作36个月以上。3、须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其中,企业成立1年及以上5年以下的,申报人须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原则上需已获得风险投资累计超过1000万元;成立5年及以上的,申报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新增投资额一般不低于3000万元。企业成立时间以注册登记时间为准,新增投资起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以上要求。

(二)

创新类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时间认定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

2、在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科研领域工作36个月以上。时间认定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3、近5年在国内外知名刊物发表过重要论文或为重要科技成果发明专利发明人。时间认定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以上要求。支持对象须已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并承诺入选后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明珠菁英人才”项目全年均可申报,定期遴选产生。同类申报项目原则上三年内最多可申报2次。

二、支持措施

(一)

个人资金资助

1、一次性资助给予入选者每人50万元一次性资助。2、贡献奖励三年内给予入选者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

(二)

事业发展支持

对创业类入选者优先提供产业化用地和办公租赁空间,并在三年内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房租补贴。

对入选者创办的企业(机构),建立机构补贴、科技企业与研发项目支持、知识产权资助、投融资支持、引进人才落户支持等政策服务绿色通道,经相关单位通过专项政策评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三)

生活保障

1、人才安居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入选者提供每月3000元、最长3年的人才安居补贴。优先提供区级人才公寓。

2、其他政策支持

入选者还可享受相应的区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体检与疗休养等综合服务,以及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进出境物品通关、人才落户等便利化措施。

三、申报方式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人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可访问:

“浦东新区人才政策服务平台”(网址:https://rczc.pudong.gov.cn),在线填写申报书,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附件包括:

1、身份证件;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佐证水平能力的材料;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属创业人才的,需提供股东证明、公司章程、获得风投证明、项目投资证明等材料;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5、科研成果和主持项目证明材料;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其中对属新引进(回国(来华)时间不超过1年,时间认定截至2023年1月1日)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的科学、技术、工程、数学专业博士且在海外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在线申报提交后经相关部门核准,可直接认定为“明珠菁英人才”建议人选,无需参与评审。高校排名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发布的榜单。

本年度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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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浦东新区明珠计划工程师项目申报指南(申请条件+补贴标准)

2023-08-18,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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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浦东新区明珠计划工程师项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发布《2023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工程师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报“明珠工程师”项目,需符合以下标准

1、申报人原则上应在浦东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产实践一线工作5年及以上,在申报单位工作满3年,且应达到一定市场化评价标准。属于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

2、所从事的创新工程项目应处于行业细分领域领先地位,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主持产品研制、工艺创新、新技术应用、设备改造等项目,能够解决复杂专业问题;

(2)近5年参与的工程项目获得业内知名专业奖项;

(3)近5年在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期刊发表论文,排名前三或为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

(4)近5年获得已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发明人前三。

二、支持措施

(一)个人资金资助

给予入选者每人20万元一次性资助。

(二)职业水平提升支持

入选者结合专业岗位需要提升学历或职称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万元补贴

(三)人才安居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入选者提供每月3000元、最长3年的人才安居补贴。优先提供区级人才公寓。

(四)其他政策支持

入选者还可享受相应的区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体检与疗休养等综合服务,以及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进出境物品通关、人才落户等便利化措施。

三、申报方式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人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可访问:

“浦东新区人才政策服务平台”(网址:https://rczc.pudong.gov.cn),在线填写申报书,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附件包括:

1、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佐证水平能力的材料;;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主持项目报告、立项及验收材料,获奖项目报告、获奖文件或证书,期刊论文内容页、封面页及目录页,专利说明书、专利证书等项目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本年度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9月15日

咨询电话:021-68821017、021-688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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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明珠计划实施意见全文

2023-08-18,全文共 3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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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和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的重大任务,依托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强化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功能,面向全球着力引进一批站在国际科技前沿、引领科技自主创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发现并培育一批具有引领作用或高成长潜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到2025年,遴选并支持10名以上"明珠高峰人才"、300名以上“明珠领军人才"、600名以上“明珠菁英人才"、1000名以上”明珠工程师",推动战略人才力量整体实力向国际前列迈进,加快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形成一批世界性成果,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人才引领作用。

二、支持对象

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紧扣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等新赛道培育,特别是各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推动战略前沿技术突破和科技支撑能力提升,支持四类战略科技人才发展。

(一)明珠高峰人才。

浦东新区领衔重大创新项目,且发展方向处于浦东新区具有相对优势的世界前沿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一般处于本领域全国前5名或国际前20名;或年富力强、活跃在创新创业一线,具有成长为世界级战略科学家的潜力。

(二)明珠领军人才。

拥有国际领先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的技术成果,或有重要创新创业经验,对推进关键技术研发、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具有关键作用的领军型人才。分为创业类和创新类两大类。申报条件如下:

申报创业类一般应取得海内外知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有创业经验或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重要职位任职经历;所创办科技企业成立1年以上,拥有国际领先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的技术成果,获得风险投资累计超过2000万元。

申报创新类一般应取得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副教授(或相当层面)及以上岗位,或核心技术岗位的任职经历;在国内外知名刊物发表过重要论文或为重要科技成果发明专利发明人。

(三)明珠菁英人才。

拥有海内外知名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重要工作经历,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科研领域工作,在科技领域创办企业,获得一定风险投资的优秀青年创业者或具有高成长潜力的青年科学家。分为创业类和创新类两大类。申报条件如下:

申报创业类一般应取得知名高校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正式职位并工作36个月以上;在科技领域创办企业,获得风险投资累计超过1000万元。

申报创新类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科研领域工作36个月以上;发表过重要论文或为科技成果发明专利发明人。

(四)明珠工程师。

在浦东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产实践一线工作5年以上,所从事的创新工程项目处于行业细分领域领先地位,包括精于实操的工程技术人才,有良好科学素养、能够解决复杂问题的工程科学人才,能够引领产业变革的工程引领人才等。

三、支持措施

按入选类别给予以下相应支持措施:

(一)个人及团队资金资助。

1.一次性资助。给予"明珠高峰人才"入选者每人200万元一次性资助,“明珠领军人才"入选者每人100万元一次性资助,"明珠菁英人才”入选者每人50万元一次性资助,“明珠工程师”入选者每人20万元一次性资助。

2.贡献奖励。按入选者在浦东新区的综合贡献,给予"明珠高峰人才"入选者每年最高500万元奖励,给予"明珠领军人才"入选者每年最高300万元奖励,给予"明珠菁英人才"入选者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

(二)重大项目扶持。

3.项目补贴。”明珠高峰人才”入选者领衔的重大创新项目或重大产业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认定,经区人才部门和科技、产业部门等联审并报批后,根据项目实际支出的50%给予最高1亿元补贴。支持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研发创新等方面。

4.机构补贴。

对入选者创办的企业(机构),按不同类型给予补贴。属新引进的产业生态塑造能力强、产业链带动能力强的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重点产业配套企业等,根据企业能级、综合贡献,按不超过实际投资的50%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属重点推进的新型研发机构,在建设阶段可按不超过建设经费总投资额50%予以一次性资助,建成后可按绩效分阶段再予以每年不超过500万元、最长3年的资助,单个机构累计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000万元。属浦东新区授牌的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分类分段资助。

(三)创业发展扶持。

5.项目空间支持。对“明珠领军人才”创业类入选者优先提供产业化用地和办公租赁空间,并在3年内按实际发生成本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房租补贴。对

“明珠菁英人才”创业类入选者在3年内按实际发生成本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房租补贴。

6.科技企业及研发项目支持。对入选者创业企业,属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上海市级、浦东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助。属首次认定、新引进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市“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5万元一次性资助。属首次认定、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5万元一次性资助。对入选者创办的小微科创企业,按研发投入、营业收入及其增长率或实到融资规模等指标评估,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引进关键技术和设备等途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资助。对入选者创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相关功能性平台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合作开展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项目,择优给予不超过项目总经费30%、最高200万元专项资助。

7.知识产权资助。支持入选者创业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管理能力提升、运营转化和保护等,按有关政策享受专项资助,对知识产权专利运营转化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资助,对海外维权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资助。

8.投融资支持。优先推荐入选者创业企业申请引领区产业发展基金及其他区属创投基金。属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获得政策性融资担保的,给予100%担保费用补贴,对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贴息资助。对上市挂牌的中小企业给予最高350万元补贴。

9.引进人才落户支持。将入选者创业企业推荐作为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扶持单位和浦东新区人才引进推荐重点机构。

(四)综合配套。

10.人才安居支持。为“明珠高峰人才"入选者提供最高300平方米的区级人才公寓或每月最高3万元人才租房补贴。对“明珠领军人才”入选者提供每月6000元、最长5年的人才租房补贴,对"明珠菁英人才""明珠工程师"入选者提供每月3000元、最长3年的人才租房补贴,对以上三类入选者优先提供区级人才公寓。

11.人才教育医疗服务。入选者可按相关政策享受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体检与疗休养等综合服务。

12.人才通行和工作便利。可申请享受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进出境物品通关、直接落户等便利化措施。

四、遴选机制

“明珠计划"项目申报人可登陆"浦东国际人才港”网站(www.pd-italent.com),通过在线申报平台提交申报材料。"明珠计划"各项目建议人选采用以下遴选方式:

(一)推荐认定。

"明珠高峰人才"采取推荐认定制,由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专家推荐,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通过同行评价和相关评测后形成建议人选。

(二)单位认定。

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可按一定额度自主认定一批"明珠领军人才""明珠菁英人才"“明珠工程师"建议人选。(三)直接认定。

1.“明珠高峰人才"团队核心成员直接认定为“明珠领军人才”建议人选。“明珠领军人才"团队核心成员直接认定为"明珠菁英人才”建议人选。

2.新入选国家级、上海市级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按类别直接认定为"明珠领军人才""明珠菁英人才"建议人选。

3.新引进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的科学、技术、工程、数学专业博士且在海外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可直接认定为"明珠菁英人才"建议人选。

(四)申报评审。

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初评分别在"明珠领军人才"评审平台、"明珠菁英人才"评审平台、"明珠工程师"评审平台进行。各评审平台产生的推荐人选,统一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评形成建议人选。

经以上方式确定的"明珠计划"建议人选,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合审查后,提交区委审定。

五、服务保障

在浦东国际人才港设立"明珠计划"人才服务专窗,组建专门服务团队,落实好各项政策待遇。

实施意见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符合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政策措施与上海市及浦东新区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复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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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东新区体育设施建设汇总表

2023-11-29,全文共 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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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完成2023年度为民办实事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任务,建设社区市民健身中心5个、长者运动健康之家3个、市民运动球场5个、市民健身步道8条、市民健身驿站8个、市民益智健身点58个。一起来看看!

2023年浦东新区体育设施建设汇总

建设社区市民健身中心5个

建设长者运动健康之家3个

建设市民健身驿站8个

建设市民运动球场5个

建设市民健身步道8个

建设市民益智健身点58个

各类场地设施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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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托班招生简章

2023-11-27,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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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浦东新区繁锦幼儿园托班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今年的报名条件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报名?信息验证材料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2023年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托班招生简章

园所简介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是上海市一级幼儿园,上海市家教指导实验基地,先后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花园单位等集体殊荣。

园所特色为“以礼待人、以礼育人”,以礼仪教育促进幼儿终身发展。致力于培养具有“活泼开朗身体好,好奇探究兴趣广,勇敢自信善交往,文明礼仪习惯好”的儿童。

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

2、招生范围:周浦镇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本园(吉祥部)计划招收托班1个班。

(托班幼儿入园采取预登记方式,视小班招生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设。当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将按照招生条件及幼儿月龄大小排序规则录取。)

三、招生对象

1.2023年托班招生入园对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2周岁的适龄幼儿。

2.托班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区域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本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本市户籍,有本区域房产证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本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四、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 6月26日-6月29日,托班幼儿家长通过周东幼儿园公众号填写问卷星方式进行托班幼儿网上信息预登记。

2. 7月28日,托班幼儿家长通过幼儿园咨询电话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3.本园招生咨询电话:68138603,联系人: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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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2023-11-24,全文共 2914 字

+ 加入清单

目前,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小班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今年的报名条件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报名?信息验证材料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2023年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园所简介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是上海市一级幼儿园,上海市家教指导实验基地,先后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花园单位等集体殊荣。

园所特色为“以礼待人、以礼育人”,以礼仪教育促进幼儿终身发展。致力于培养具有“活泼开朗身体好,好奇探究兴趣广,勇敢自信善交往,文明礼仪习惯好”的儿童。

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

2、招生范围:

周东部:关岳路:129号、131号、133号、159弄、181弄(1号-6号)、186弄、200号-242号、229弄、338弄;周东路:201-217号、243弄、245号、247号、368弄、418弄、430弄、458弄、508弄 、558弄、599弄(周东路199弄)、609弄;年家浜路:28弄、129弄;周东2队(周东村172号-182号);周东4队(关岳路181弄7号-134号);周东5队(周东路253号-597号);金家宅1号-90号;周园路666弄;川周公路4011弄 。

2022年起,本园(周东部)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同一居住户孩子除外)”的政策。本园(周东部)对口招生地段内某门牌号2022年如安排了本校对口入园,则2023年连续4年该门牌号不再安排本校对口入园(同一居住户多孩除外),以此类推。

吉祥部:瑞和路:555弄、891弄;瑞安路700弄。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本园(周东部)计划招收小班5个班,本园(吉祥部)计划招收小班5个班。

三、招生对象

1.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四、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3年5月31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五、其他事项

1.2023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68138603、18221068260,联系人: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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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东新区大团幼儿园托班招生简章

2023-11-17,全文共 1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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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浦东新区大团幼儿园托班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今年的报名条件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报名?信息验证材料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2023年浦东新区大团幼儿园托班招生简章

园所简介

大团幼儿园创建于上世纪50年代,1992年被认定为第一批上海市一级幼儿园,幼儿园现有永春部、通流部两个园区。在丰富的课程活动中直接体验,共享“亲自然“的快乐。促使幼儿成为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群、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四健”儿童。在“让每颗种子在沃土中生根发芽”的课程理念引领下,幼儿园以“田园探知”、“田园劳作”、“田园运动”、“田园游戏”以及“田园创意”等丰富多样的内容开展特色活动。

先后荣获上海市文明组室、市“三八红旗集体”、市巾帼文明岗、市依法治校标准校、区文明单位、区优秀家长学校、区德育先进集体、区优秀教研组、区科研先进集体、区优秀早教指导点等诸多荣誉称号。

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幼儿园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幼儿园

招生范围

大团镇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招生计划

2023年,本园(通流部)计划招收托班 1 个班。

招生对象

1.2023年托班招生入园对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2周岁的适龄幼儿。

2.托班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因动迁原因,动迁安置地在本街镇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方法

1.6月26日-6月29日,托班幼儿家长通过问卷星调查问卷方式进行托班幼儿网上信息预登记。

问卷星开启时间:6月26日8点,关闭时间:6月29日18点。

2.7月9日前家长将下方相关验证材料发送至18302199430@163.com,邮件名请按“幼儿姓名+出生年月”修改,如“张三20200901”。

验证材料准备

本市户籍:

外省市户籍:

3.7月28日,托班幼儿家长通过家长提供的邮箱或学校电话通知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4.本园招生咨询电话:18302199430,联系人: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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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东新区大团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2023-11-16,全文共 2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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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浦东新区大团幼儿园小班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今年的报名条件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报名?信息验证材料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2023年浦东新区大团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园所简介

大团幼儿园创建于上世纪50年代,1992年被认定为第一批上海市一级幼儿园,幼儿园现有永春部、通流部两个园区。在丰富的课程活动中直接体验,共享“亲自然“的快乐。促使幼儿成为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群、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四健”儿童。在“让每颗种子在沃土中生根发芽”的课程理念引领下,幼儿园以“田园探知”、“田园劳作”、“田园运动”、“田园游戏”以及“田园创意”等丰富多样的内容开展特色活动。

先后荣获上海市文明组室、市“三八红旗集体”、市巾帼文明岗、市依法治校标准校、区文明单位、区优秀家长学校、区德育先进集体、区优秀教研组、区科研先进集体、区优秀早教指导点等诸多荣誉称号。

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幼儿园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幼儿园

招生范围

果园村、赵桥村、团西村、镇南村(大杨小区除外)、北大居委、南大居委、东南居委(先锋新村、汇金星城、金玉家苑除外)、永旺居委。

招生计划

2023年,本园(永春部)计划招收小班 5 个班。

招生对象

1.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9年9月1日—2020 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方法

1.网上报名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3年5月31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验证材料准备

本市户籍:

外省市户籍:

积分查询网址:http://jzzjf.rsj.sh.gov.cn/jzzjf/pingfen/query_score.jsp

其他事项

1.2023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18302199430,联系人: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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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东新区下沙幼儿园托班招生简章

2023-10-30,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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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东新区下沙幼儿园托班招生简章

园所简介

下沙幼儿园开办于1991年9月,办园近32年。幼儿园连续十三届被评为区文明单位;上海市十二五、十三五家庭教育指导基地;2012年、2014年、2020年、2022年分获浦东新区、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称号、浦东新区教育局三八红旗集体、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近几年,幼儿园每年开放区级公开活动,例如区教学公开活动、区级课题展示活动,区级团日展示活动、区级保育工作展示活动等,获得领导与社会各界的好评。家长满意度不断提高,办园声誉逐步提升。2019年12月成功创建为上海市一级幼儿园。目前幼儿园共有下沙部、学诚部二处园所。两部目前共开设25班,托班开设一个班级,小、中、大各开设八个班级。其中,下沙部占地面积416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94平方米;学诚部占地面积7209.9平方米,建筑面积6030.6平方米。

下沙幼儿园以“放大教师效应 提升管理智慧”为目标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了一支凝聚力强、率先垂范、群众信任的干部队伍,建立了一支善学习、乐实践、求创新,能合作的教师队伍。目前幼儿园有高级教师2名,一级教师11名;区级骨干2名,学前中心骨干2名,园级骨干6名;本科毕业的教师占98%以上。

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下沙幼儿园2、招生范围:航头镇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招生计划

2023年,本园(学诚部)计划招收托班 1 个班。(托班幼儿入园采取预登记方式,视小班招生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设。当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将按照幼儿月龄大小排序规则录取。)

招生对象

1、2023年托班招生入园对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2周岁的适龄幼儿。

2、托班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本通告区域内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本通告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报名验证的时间和方法

1、6月26日-6月29日,托班幼儿家长通过 问卷星 方式进行托班幼儿网上信息预登记。

2、7月28日,托班幼儿家长通过 预登记提供的手机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 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3、本园招生咨询电话:15921598791,联系人: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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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乐耆社工服务社招聘项目助理

2023-10-26,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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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乐耆社工服务社招聘项目助理

上海浦东新区乐耆社工服务社2023招聘

机构介绍

上海浦东新区乐耆社工服务社(以下简称“乐耆”)于2008年5月注册成立,是一家专门致力于推动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民非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浦东新区民政局,接受浦东新区社会工作协会业务指导。

乐耆是上海早期开展老年专业社工服务的机构,经过多年来的服务探索,社工深入养老机构和社区,依托社区公共空间平台,运用社工专业理论和方法,聚焦社区多元人群的需求和社区动态需求,采用“社工+义工”的服务模式,挖掘服务对象的强项和优势,探索社区动态需求,助力不同阶段的老年群体及其家庭,应对困境及积极的“社会参与”,提升生命的质量。

服务宗旨:立足需求、专业服务、以人为本、与爱同行

口号:让老人开开心心过好每一天!

招聘岗位

一.项目助理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及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等)优先

2、具有社区服务相关工作经验及社工师证书者优先

3、认同社会工作理念,愿意投身社工行业发展

4、能够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策划服务方案

5、具有一定的文案写作能力

6、定期进行社区走访,独立组织及开展社区各项活动

7、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8、能熟练使用多种办公软件,以及电子设备等

9、协助机构开展项目服务,按时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事务

工作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

薪酬福利

薪酬面议

节日福利、带薪年假、五险一金、内外部培训机会、体检等

简历投递

pdswalq@163.com

邮件标题:姓名+岗位+区域

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

联系电话

顾老师 021-5010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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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东新区牡丹幼儿园招生简章

2023-10-13,全文共 3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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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浦东新区牡丹幼儿园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今年的报名条件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报名?信息验证材料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2023年浦东新区牡丹幼儿园招生简章

园所简介

牡丹幼儿园创办于1998年,2004年被评定为“上海市一级园”,2007年增开牡丹幼儿园大唐分部,2010年成为“浦东新区示范幼儿园”。目前幼儿园是上海市“十四五”家庭教育指导基地,浦东新区文明单位,浦东新区校本研修优秀单位,浦东新区家庭教育示范校,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幼儿园以传统文化为审美启蒙,提出“牡丹梦育群芳,民族情润童心”的办园理念。以培养“有爱知礼,乐学善思”的现代中国娃为育人目标,践行“文化润美,牡丹绽放”的课程理念。在管理中以依法治园为基调,坚持发扬民主,不断优化管理网络与制度规范,鼓励教工自我突破,共享发展成果,打造了一支“悦志尚德,悦心有爱,博雅尚美,博学不懈”的教师队伍。

我园对课程环境建设做到有规划、有落实,凸显环境的隐形教育作用。结合一园两址,创设了既求同又存异的课程环境。相同之处:体现在既创设凸显温馨适宜、符合幼儿的审美和发展需要的,诸如沙池、种植园地、多功能大型活动器具、阅读室等各种满足不同活动的环境,同时又充分利用两部宽敞的走廊创设了民间运动走廊、民间故事走廊、民间美术走廊等充满中华民族韵味的活动环境。不同之处:体现在我们根据两部园所不同的格局和班级幼儿的不同特点在环境创设中进行合理布局和呈现,将“文化润美,牡丹绽放”的课程理念融入在幼儿丰富的活动体验中。

招生简章

1.招生范围

★牡丹部:

牡丹路89弄、牡丹路145弄、牡丹路165弄

牡丹路186弄、牡丹路225弄、牡丹路259弄

梅花路180弄、梅花路230弄

花木路500弄、花木路718弄、花木路788弄

★大唐部:

白杨路199弄、白杨路360弄

牡丹路399弄

梅花路768弄、梅花路777弄

花木路826弄、花木路828弄

花木路830弄、花木路916弄

花木路862号、花木路868号、花木路876号

花木路886号、花木路902号

花木路908、花木路912号

樱花路801弄、樱花路802弄

海桐路68弄、海桐路336弄

2.招生计划

2023年,本园牡丹部计划招收小班2个班,大唐部计划招收小班5个班。

3.招生对象

1.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4.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3年5月31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5.其他事项

1.2023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牡丹部)招生咨询电话:68458829转8002,联系人:瞿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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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东新区好儿童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2023-10-11,全文共 2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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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浦东新区儿童幼儿园小班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今年的报名条件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报名?信息验证材料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2023年浦东新区好儿童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园所简介

好儿童幼儿园开办于2010年9月,为高行镇绿洲社区一所公建配套的幼儿园。办园规模为15个班级,5个小班、5个中班,5个大班。自2010年8月1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止,受上海东方之光学前教育管理咨询中心委托管理。2013年9月评为上海市一级一类园。幼儿园现为浦东新区东方教育集团理事单位。

幼儿园设施配套齐全,配备了室内溜冰场、大型运动场地、玩沙池、玩水区、种植园等活动场所。创设了6个专用活动室:图书室、建构室、创意室、科探室、表演室、男女生俱乐部。每个班级均有独立的活动室、卧室、饭厅、洗手间、衣帽间等,并配有先进的电子白板等多媒体设备。户外运动器械及场地具挑战性、野趣性、多功能性,能很好地满足幼儿运动、游戏的需要。门厅、多功能厅、走廊等环境,力求在注重环境教育功能的同时,充分显现幼儿园的科学特色。

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好儿童幼儿园 2.招生范围:高行绿洲一期北安苑 白萱路99弄

高行绿洲二期泰安苑 秋岚路251弄

高行绿洲三期华安苑 秋岚路91弄

高行绿洲四期嵩安苑 秋岚路58弄

高行绿洲五期庭安苑 庭安路825弄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本园计划招收小班 5 个班。

三、招生对象

1.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

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四、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期间,本园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2023年5月31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五、其他事项

1.2023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13661859576,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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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东新区上南五村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2023-10-07,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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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东新区上南五村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园所简介

上南五村幼儿园坐落于浦东新区洪山路上南五村8号,毗邻世博源。园所创办于1990 年,占地面积4386平米,建筑面积3210平米,绿化面积900平米,运动场地2200平米,班级规模9个。园内环境优美,具有现代化和美丽童趣的园舍,幼儿园以“健康和谐 绿色发展”为办园理念,努力将南五创建为一所管理规范,队伍优质,环境良好,幼儿快乐,家长满意,可持续发展的幼儿园。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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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报通知(最新)

2022-12-27,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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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加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资金监督管理,根据《关于做好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4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4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2〕210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就调整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培训平台使用

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2〕210号)(附件1)文件要求,用人单位既可依托自主开发的线上培训平台,也可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开展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用人单位申请备案时需提供申报备案表、告知承诺书、培训方案等申请材料。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开展培训的,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须在市就业促进中心公布的“白名单”内,还应提供用人单位与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的协议文本。协议应明确培训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时间、平台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用人单位委托“白名单”以外平台开展线上培训的,不再予以培训补贴。

二、申报方式调整

1、本年度在新区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操作的可继续按照《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浦人社〔2021〕13号)相关要求,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申报系统(http://211.136.105.125:81)”完成项目申报。

自2023年1月1日起,税收征管关系在浦东新区的用人单位拟开展线上职业培训的,备案阶段应通过市人社自助经办系统(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惠企点单办”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备案通过的,按照本市关于疫情线上培训的要求在培训前导入名单并完成培训。补贴申报阶段可通过法人一证通或电子证照登录“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申报系统(http://211.136.105.125:81)”,按要求提供补贴申报相关材料,进行补贴申请。具体可参照《2022年浦东新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报指南》进行申报(详见附件2)。

三、其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如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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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浦东新区中小学寒假转学政策(时间+条件+材料+流程)

2023-12-26,全文共 2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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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0日,浦东教育局发布《浦东新区中小学转学管理服务告示(2024年寒假)》,转学申请日期:2024年1月11日、1月12日,转学条件材料、办理流程详见下文。

浦东新区中小学转学寒假服务告示

(2024年寒假)

一. 转学对象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的学生(至浦东新区);

2.从外省或境外回浦东新区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

(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居住地跨区变更的本市在籍学生;

2. 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受理转学。五年级第二学期、初三年级第一、二学期,高三年级第二学期不受理转学。

二. 转学条件

(一) 义务教育阶段转入条件

1.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申请对口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 本市户籍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申请转学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承租人(买受人)须为学生父母(提供相关证明)。

4.动迁户子女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申请转学。

5. 学生为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 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

6.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同住子女,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如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7.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8.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的: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9.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外籍学生,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

(二) 高中转入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可自行联系本区同等同类高中学校,学校在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并同意接收后,由接收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1. 学生为本市户籍;

2.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3. 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4. 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

注意:申请转往外区、外省市的,家长需提前了解外区、外省市转学条件。

三. 办理方式

浦东新区各中小学在规定时间统一办理转学登记手续。

四. 办理流程

(一) 转出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就读学校审核转学条件后,向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告知其本人学籍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二)转入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1.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拟转入的中小学提出转学申请,按约定的时间前往学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浦东教育网站“招生考试”栏(网址:http://www.pudong.gov.cn/jyj/)公示的信息,查询户籍或产证地址的对口学校。

2. 转学申请日期:2024年1月11日、1月12日

3. 转学申请须携带的材料

(1)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明;

① 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②非本市户籍学生: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③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④ 外籍学生:提供其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2)关系证明(出生证等);

3)房产证、动迁协议书、廉租房证明;

4)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2)转学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3)学生成长记录册;

(4)外省市高中学生回沪转学,还需提供:

① 参加外省市中考成绩证明和高中录取通知书(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② 初中毕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须提供积分达标父或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并下载打印;

④ 原就读学校类型证明(由原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开具)(原件)。

(三) 转学登记(各中小学)

1. 各中小学接收学生转学申请,并按转学条件,严格审核申请转入学生资格。

2.各中小学受理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申请登记,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交家长或监护人,并约定反馈结果时间。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学生转学申请情况登记表》。

3. 各中小学于转学申请规定的日期,登录“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网上申报转学异动信息,下载打印转学异动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4.各初中、小学因年级班级确实无空余学额的,在完成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登记后,填写《需区内统筹安排转入学生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5.初三年级涉及本市户籍学生转往外省市就读的,须将学生转学材料经校长审核(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报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四)学籍申报(各中小学)

1.各中小学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学籍管理员、校长签字确认)按指定时间(另行通知)前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南码头路118号)办理转学审核及学籍申报手续。

2. 学籍申报办理日期

202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五)转学结果反馈(家长或监护人)

1. 家长或监护人按事先约定的反馈时间前往拟转入的中小学(办理转入申请登记的中小学)了解转学核办结果,领回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 家长或监护人前往原就读学校办理正式转出手续,原就读学校属跨区或跨省的,家长需告知原就读学校,及时在学籍系统平台完成同意转出的审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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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125条精品道路名单一览

2023-12-20,全文共 1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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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畅通、平整、舒适、美观、安全,道路附属设施完好、有序、规范,路域环境和谐、整洁、有温度,上海持续推进精品道路、精品区域创建工作,2023年全年打造了精品道路125条、精品区域17个。

什么是精品道路、精品区域?

精品道路:以“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整体提升”为原则,以市民需求为导向,结合道路设施新改扩、道路大中修、预养护和日常养护、专项整治等工程,通过提标提质、提档升级改造,打造而成的具有功能齐全、设置人性、管理精细、设施集约、环境优美等特点的道路。

精品区域:

围绕重点区域、风貌区域、特色区域,挖掘道路资源潜力,以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人性化为主线,打造而成的具有低碳环保、生态循环、红色初心、历史风貌、以人为本、智慧管养、美美与共、创新赋能、多维融合、高标精质等道路交通设施显著特色,路域全要素品质提升的区域。

精品道路、精品区域的创建、评定、养护有严格的标准,包括方案审核、对标创建、过程监督、现场查验、路况检测、社会满意度调查、固效维养等全过程管理。

2023年度上海精品道路一览

2023年度上海精品区域一览

精品道路的创建,使城市道路路基路面结构更加坚固耐久,路权功能分配更加人性化,慢行交通条件更佳,路域环境品质更优。

黄浦区围绕董家渡区域,通过架设花桥、提高桥下空间品质、设置彩色骑行道将慢行网络与滨江进行衔接,形成了以中山南一路为轴线的董家渡慢行特色精品区域。

普陀区万里地区通过非机动车道铺设彩色磨耗层,绘制非机动车慢行标识,人行道铺装品质提升,无障碍设施更新、架空线入地及杆箱整治等方式,全面营造全龄友好、充满活力、品质宜人的精品示范区。

奉贤区通过人行道材质提升、车行道预防性养护、新型禁车柱、公交站台适老化改造等措施,创建景观和道路融为一体、以人为本的精品道路。

浦东新区推进城市道路“常养常新”的深度和广度,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新技术手段,创建功能齐全、人性化、管理精细、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精品道路。

嘉定区围绕远香湖打造智慧道路,完善慢行网络,提升全路域环境。

金山区秉持低碳环保、生态循环、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实施车行道和人行道路面改造、雨水管改造以及沿线设置合杆合箱、交通安全设施、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打造全路域精品。

崇明区结合海岛特色,注重全域整治,倡导“朴素、简洁、干净、整齐”的理念,通过精细养护让精品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徐汇区注重精品道路方案顶层设计,采用分级分类精细化管养手段围绕重点区域打造历史风貌特色精品区域。

杨浦区一改往年单路段创建模式,通过对陈望道旧居片区完善区域路网,形成功能清晰、系统分明、富有历史文化气息的精品区域。

闵行区创建七宝生态商务区,加快提升区域发展能级,串联文化公园、博物馆、美术馆、廉政文化馆等场所,强化连通融合,塑造出舒适安全、生态优美的精品道路。

青浦区围绕水城门周边的环城水系、口袋公园和居民小区,打造宜居、宜学、宜游的特色的精品区域,呈现 “上善之城”“绿色青浦”。

静安区围绕苏河湾万象天地周边集中打造了五条精品道路,以邻水慢行通道和连续的景观绿道为特色,构建 “苏河湾中央绿地+水岸+文化+道路+里弄”

模式布局。

上海市通过连续六年的创建积累,目前已创建了599条、合计908公里的精品道路,以及34个精品区域,示范效应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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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聘成熟公交驾驶员15人

2023-12-12,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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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高公交招聘开始了

杨高公交基本情况

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是浦东公交公司下属的大型城市公共交通国有企业,营运区域主要以浦东为主,陆家嘴为中心,辐射金桥、高行、塘桥、上南、三林、张江、北蔡、康桥、周浦等区域。

根据营运生产和发展的需要,拟招聘成熟公交驾驶员15人。

1、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优良、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心、肺、血压正常,无癫痫、心血管疾病、脑部疾病、心理疾病、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病症或生理缺陷;

3、无重特大责任行车事故记录或被道路运输单位淘汰记录;

4、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5、无酗酒、赌博等影响安全行车的不良嗜好;

6、无吸毒、治安拘留等违法犯罪记录。

2、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成熟公交驾驶员(已持有A1或A3驾驶证)

招聘人数

15人

任职条件

1、具备上海市户籍(浦东户籍优先),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含)以上文化程度;

2、男性42周岁(含)以下、女性35周岁(含)以下;

3、取得准驾A1或A3的驾驶证一年以上(已过实习期),并能熟练驾驶大型客车或城市公交车。

3、薪酬待遇

1、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金、公积金;

2、本公司实行按工种同工同酬,正式上岗且符合考核要求,在岗路线驾驶员人均年收入不低于15万元(税前),并按规定享受各种福利:企业年金、疗休养、健康体检、误餐津贴和各类节日慰问。

3、根据公安部的规定,取得A1或A3驾驶证后有一年实习期(即不能单独和带客驾驶大客车),将适时安排各类培训及线路带教驾驶等工作。

4、统一报名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无须提前报名,满足招聘条件且有意愿的求职者,请直接携带所需材料于面试日前往面试地点参加报名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下午13:30~15:30

面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91号杨高公交业务楼一楼食堂内

联系电话:50186267

(请认准此号码为杨高公交人员招聘唯一号码),招聘期间不产生任何费用。

监督电话:50171448

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3、 交警队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

4、 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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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张江镇部分土地将被征收四至范围公布

2023-12-02,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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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张江镇部分土地将被征收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城镇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北至军民路,南至沔北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张江镇沔北村沔北组3179.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48.00平方米、建设用地231.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浦东新区张江镇沔北村民星组666.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66.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浦东新区张江镇沔北村朱家组8249.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109.30平方米、建设用地854.70平方米、未利用地285.5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209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723.60平方米、建设用地1086.40平方米、未利用地285.5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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